请问地级市的市委党校教育长级别副教育长是什么级别?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党校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根本原则

1.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我省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是我们党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党校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从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严起来、强起来,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党校工作是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全面提升能力素养,锻造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党校工作是促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课题,有利于全面解决制约党校事业发展和党校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党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2.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党校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作出的决策迅速贯彻、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交付的任务认真完成。

――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党校姓党的内在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中,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防止书斋式的空谈、教条式的研究。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鼓励学员之间、教员之间、学员和教员之间开展讨论交流,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坚持质量立校。质量立校是党校工作的重要遵循,是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的一项战略任务。坚持高标准办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形成以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

――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党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党校校风、校纪、校规的根本要求。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对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务,都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各项规定。

二、突出抓好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

3.突出主课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这两类课,在省委党校和省辖市委党校的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省市县级党校举办春、秋季学期主体班次,其中培训类班次,省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省辖市委党校和省直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在一个任期内,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省委党校、省辖市委党校集中轮训1次。突出主课安排,完善教学布局,所有主体班次都应当在教学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

4.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做好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工作,引导学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强化党性教育。各级党校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确保党性教育课在我省各级党校的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20%。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学员党性分析与组织生活相结合,加强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对党外干部适当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教育。

6.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党校要把党章教育列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打造党章精品课程,推动学员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引导学员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7.创新优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方式。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倡导和运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深入开展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以“三学院三基地”(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和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基地、河南先进群体精神教育基地、南水北调精神教育基地)为主的党性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开发新的党性教育资源,形成多元化、常态化的党性教育机制,打造河南党性教育品牌。在中央党校指导下,根据全国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教学大纲,结合我省特色,由省委党校牵头编写相关教材。实行严格的教案审核、集体备课、课前试讲等制度,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学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学员学习的内在动力。

8.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学科建设,积极扶持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的学科,逐步形成突出党校特色、具有河南特点、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确保党的理论教育后继有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要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

三、积极推进党校科研创新和智库建设

9.发挥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党校科研要紧紧围绕教学展开,以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校教育培训。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加强对基础理论、重大现实问题和省情、市情、县情研究,建立健全科研考核激励机制,确保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及时跟进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正确引领和学理支撑。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发挥党校报刊、网站等思想理论阵地的作用,及时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0.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着眼高水平、有特色、开放型的目标,加快各级党校智库建设,努力发挥好资政建言、服务决策,思想引领、教育干部,舆论引导、服务发展三大功能。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校智库建设,及时吸收党校教研人员和学员参加重大问题决策研究和党政部门对口调研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为调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各级党校要建立完善智库机构,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市县党委、政府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省委党校牵头建立全省党校系统智库建设协作机制,确立决策咨询模式和智库成员管理模式,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着眼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切实加强和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协作。

四、着力强化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11.严格政治要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校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促进教研人员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12.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党校专职教师的引进要采取社会公开招聘与按照一定程序择优选调相结合的办法。省委党校新进专职教师一般为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市级党校一般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县级党校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方向符合党校教学科研需要。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在切实抓好党校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

13.切实提高师资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拔尖人才、学术领军人才和中青年教师培养。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同级党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给予资金保障。实施全省党校系统“名师工程”,在全省各级党校选拔出100名左右的优秀教师,由省委党校牵头安排部署,采取培训进修、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研讨和交流锻炼等方式进行培养。教研人员要强化对国情省情党情民情的认识,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每年到基层一线调研不少于1个月。各级组织部门会同党校有计划地安排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各级党校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组织教研管理骨干出国(境)参加培训、进行学术交流、出席国际会议等活动,有针对性地与国外著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14.改革师资管理体制。构建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落实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教师的各种待遇,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充分考虑党校系统的特点确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专职教研岗位在全校岗位总量中的比例。

15.抓好组织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党校的组织员或班主任处于教学管理一线,在联系、管理和服务学员中负有重要责任。根据党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组织员或班主任。教育引导组织员或班主任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学员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

五、充分发挥党校系统整体优势

16.加强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指导。省委党校牵头制定全省党校系统“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对市县党校、省直党校和“三学院三基地”业务指导的年度工作计划。省委党校在中央党校指导下,制定全省党校系统干部培训班次及其培训目标建议清单、各种培训班课程设置建议清单,提高党校系统培训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整体质量。省委党校每年至少举办4期党校和“三学院三基地”教研管理骨干研修班。建立全省党校系统名师名课库,深入开展精品课示范教学,推动名师名课资源共享,全面提升主业主课执教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17.完善党校工作评价机制。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牵头,依据中央党校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评估办法》和《党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我省具体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要对省辖市委党校、省直管县(市)委党校、省直党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干部培训、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从严管校治校、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继续落实好省辖市委党校实行大专体制的相关规定。

18.加快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县级党校作为省辖市委党校的分校,同时挂县(市、区)委党校和省辖市委党校分校牌子;探索实行县委党校与讲师团合并。继续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牵头修订我省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市县党校教学业务“六统筹”工作的意见,并负责督导(省直管县(市)委党校的教学业务“六统筹”分别纳入所在省辖市委党校系统的教学业务“六统筹”序列);由省辖市委党校牵头对县级党校(含省直管县(市)委党校)办学质量情况进行评估。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积极配合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对通过办学体制评估的县级党校要落实中专体制。

六、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19.坚持党委办党校。各级党委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参加党校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每学期至少主持一次党校校委会,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各级党校的常务副校长列席讨论思想、理论和党建工作等有关问题的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党委研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会议。各级党委要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把学员在党校的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省委对省辖市、直管县(市)委和省直工委,省辖市委对县(市、区)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意见》以及我省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实施意见的情况和党委书记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督查考核。

20.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各级党校校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各级党校常务副校长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各级党委组织部分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副部长可兼任同级党校的副校长。省辖市委党校、省直管县(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的任命,应征求省委党校校委的意见;县(市、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的任命,应征求省辖市委党校校委的意见。各级党校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防止把党校作为照顾性安排干部的地方。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激发党校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把党校干部的内外交流纳入整个干部交流工作统筹安排。根据各级党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领导职数,按照规定配齐非领导职务。

21.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纳入经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省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1次课。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采取形势报告、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形式,为学员阐明形势、解析政策、交流经验、答疑释惑,增强讲授的思想性和指导性。

22.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楼、报告厅、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图书馆、电教馆、文体活动中心等设施是党校正常办学必需的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将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地项目建设规划,在基本建设经费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从根本上解决各级党校尤其是县级党校基础设施落后、办学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强全省党校系统教学网络平台建设,经统筹审核后将其纳入省级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充分整合用好扶贫资金,向贫困县党校适当倾斜;对县级财力较弱且基础设施特别薄弱的县级党校,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确定为扶持对象,按程序申报纳入省级统筹基建给予一定补助。

    23.加大党校办学经费保障力度。党校各项工作所需经费要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党校的办学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党校的建设和发展。主体班学员学习、食宿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拨付党校,学员不再回原单位报销。

原标题:市委党校2018年春季学期第二阶段开学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吴深生提出这些要求……

5月10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举行2018年春季学期第二阶段开学典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吴深生出席,并就深入学习贯彻王宁书记主题党课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校作风建设作了部署:

一要深刻领会加强新时代党校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其工作性质、工作地位、工作任务更决定了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党校作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党校理论研究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成效,而且对整个干部队伍作风、对全党的党风乃至社会风气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产生导向性的作用,必须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党校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要清醒认识当前党校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市委党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等历次党内集中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学风、校风和作风建设,采取多项有效举措,在作风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省委常委、市委王宁书记在主题党课上点出的“虚、僵、躲、拖、腐”的五个方面问题,仍存在学习氛围不够浓厚、管理服务不够到位、课程设置不够科学、优质师资不够充足、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等问题与不足。广大教职工、学员要清醒认识当前党校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切实做到深化认识,传导压力;推动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实现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三要驰而不息将党校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党校是党的重要窗口,必须保持风清气正。

要大兴理论学习之风,提高政治站位,立足福州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实践地的定位,怀着特殊感情、特殊责任,把学习和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校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理论素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方面取得新进展。

要大兴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在教学上,要突出“特点”,围绕滨海新城、“抓项目促发展”“招商2018”、城区水系综合治理等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具有福州本土特色的市情专题教学;在科研上,要突出“重点”,实施“名篇行动”,围绕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研究,推动党校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着力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把推动干部培训质量提高作为党校的价值取向,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正气新风努力打造受学员欢迎、有实际效果的党校培训精品。

要大兴严于律己之风,把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要求贯穿党校工作全过程,把丰富知识、提高能力与增强党性结合起来,引导和帮助各级干部把学习培训与自我改造统一起来,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为全市的作风建设发挥更大示范带动作用。

要大兴勤学善思之风,把学习作为精神追求,进一步在广大学员中培育好学的态度、勤学的劲头、善学的方法,严格执行和遵守各项培训纪律和管理规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修好共产党员的“心学”,培育优良学风,提高能力素质。

吴深生强调,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起点上,党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广大教职工、学员齐心协力,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工作原则,驰而不息将新时代党校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调整分工!沧州市政府领导最新全名单

沧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梅世彤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服务工作。

梅世彤,男,汉族,1969年8月生,石家庄元氏人,1990年12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现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思想教育专业学习

3.06 共青团省委组织部干事

5.07 共青团省委统战部干事

(4.10在馆陶县王桥乡党委、团县委挂职锻炼)

6.08 共青团省委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

7.07 共青团省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

(7.07在河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9.12 共青团省委统战部正科级干事

1.12 共青团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3.03 共青团省委统战联络部部长

3.04 共青团省委党组成员

8.12 共青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06 共青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3.04 共青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5.05 沧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南皮县委书记

5.06 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组织部部长

5.11 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6.10 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委党校校长,任丘市委书记

6.12 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7.04 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7.04-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八届、九届省委委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袁志刚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社保、民政、行政审批、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援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办、档案局、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重点办、口岸办)、市财政局(农发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仲裁委、市保密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档案馆、市政府招待处、市政府新闻办。协助梅世彤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负责与市民建、市侨联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涉军事宜。

联系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

袁志刚,男,汉族,1963年8月生,山西灵丘人,1987年1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8 张北师范学校学习

4.09 沽源县第四中学教师

9.08 河北师范大学政教专业学习

3.03 中央党校理论部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其间:0.09在张家口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锻炼)

3.05 张家口市委党校教师

4.06 张家口市委研究室科员

6.04 张家口市委研究室城市科副科长

6.05 张家口市委研究室正科级秘书

0.07 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正科级组织员

2.01 省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助理调研员

3.12 省委组织部副处级秘书

5.05 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秘书

6.01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6.06 唐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组织员

6.07 乐亭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8.06 乐亭县委副书记、县长

1.08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3.07 乐亭新区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副厅级)、乐亭县委书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3.08 沧州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

6.07 市政府副市长

6.10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

2016.10-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李文阁

负责与国家部委、京津政府、央企、中关村、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方面的对接及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赵国权

协助梅世彤市长负责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服务工作及梅世彤市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安伟华

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等方面的工作及袁志刚常务副市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卫办)。

负责与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民盟、市九三学社的工作联系。

联系沧州师院、沧州职院、沧州医专、泊头职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市电大、市体校、市工贸学校、吴桥杂技学校、市一中、市农科院、渤海专修学院、河北农大渤海校区、北京交大海滨学院。

梁英华,女,汉族,1964年1月生,辛集人,九三学社成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

3.07 河北矿冶学院化工系炼焦化学专业学习

1.04 河北矿冶学院化工系教师

0.07 唐山工程技术学院化工系教师、河北理工学院化工系教师

(其间:7.09在天津大学化工系有机化工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工学博士学位)

3.03 河北理工学院化工系副主任

4.07 河北理工学院化工系主任

6.09 河北理工大学化工与生物技术学院院长

0.06 河北理工大学副校长

5.04 河北联合大学副校长

6.12 华北理工大学副校长

7.01 沧州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省突贡专家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强

负责商务(会展)、对内对外开放(开发区建设)、外经外贸、科技、国有资产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金融、智慧城市建设、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招商局)、市科技局、市贸促会、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沧州国际会展中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金融办、市智慧办、市盐务局、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骅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沧州海关、沧州海事局。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口岸办。

负责与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经联、市民革的工作联系。

联系沧州无线电管理局、沧州供电公司、沧州石油公司、沧州烟草专卖局、沧州人行、银监分局、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沧州银行、各股份制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中国移动沧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沧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沧州分公司、中国铁塔沧州分公司。

刘强,男,汉族,1963年7月生,东光人,1988年3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现任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4.07 河北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6.02 泊头市建筑设计处设计员

8.01 泊头市一建公司技术科科长

2.11 泊头市一建公司经理

4.08 泊头市经济贸易公司副经理

5.12 泊头市建委副主任

6.04 东光县县长助理

6.07 东光县县长助理、秦村镇党委书记

8.02 东光县委常委、秦村镇党委书记

0.03 东光县副县长

2.01 南皮县委副书记

7.07 沧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3.1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8.05在河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5.07 渤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党工委副书记

6.10 渤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厅级)

6.12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厅级)

7.01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沧州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7.01-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克良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刘强副市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局,协助刘强副市长分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与市农工党的工作联系。

李克良,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廊坊大城人,1996年12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0.07 河北大学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4.05 廊坊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

9.05 廊坊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9.07 廊坊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1.01 廊坊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其间:0.12在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挂职任党委副书记)

1.04 永清县政府副县级干部(试用一年)

2.09 永清县副县长(试用一年)

3.06 永清县副县长

6.03 永清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5.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

6.05 固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0.11 固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6.12 文安县委书记

(2.06在河北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7.01 沧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7.01-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鞠志杰

负责城建、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局、园林局、市政公用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地理信息局)、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港航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与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民进的工作联系。

联系沧州供排水集团、中国邮政沧州分公司、水文四队。

鞠志杰,男,汉族,1965年7月生,河间人,1989年10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4.07 沧州地区师范学校学习

6.09 河间县镇一中教师

9.04 河间县政府办公室科员

1.03 河间县政府办公室文卫组副组长

2.07 河间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07在河北电大学习)

4.03 河间市瀛州镇副镇长

5.08 河间市兴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8.02 河间市兴村镇党委书记

3.03 东光县副县长

(其间:0.10在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7.05 东光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3.06在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7.07 肃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1.08 肃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7.04 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04- 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贾兆军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市场监管、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市气象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旅游局。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分管市粮食局、市农发办。

负责与市残联的工作联系。

联系南运河河务管理处、漳卫南运河沧州河务局、水文局。

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华峰

负责渤海新区相关工作。

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学江

协助贾兆军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工作。

具体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承办梅世彤市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政府党组成员:袁永江

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项目建设工作。

具体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负责承接京津转移疏解沧州项目跑办协调、督导落实工作。协助刘强副市长推进工业企业“双百”工程。承办梅世彤市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王彤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市政府与市委的工作联系。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张学勤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据石家庄市政府官方网站显示,张学勤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张学勤,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山西阳高人,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学历,后取得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

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石家庄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挂职,时间二年)。

1985.09——1989.08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9.08——1992.08 建设部教育司(人才开发司)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2.08——1994.04 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项目主管

1994.04——1997.06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房地产部副经理、总经办副主任兼人事处处长

2000.12——2001.09 建设部房地产司综合法规处处长

2001.09——2004.09 建设部房地产司房改政策指导处处长(1998.09——2004.03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4.09——2005.07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房屋拆迁管理处处长

2005.07——2007.10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巡视员

2007.10——2008.10 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副巡视员(其间:2005.08——2008.07援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10——2014.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

2014.11——2015.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副司长

2015.07——2017.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

2017.06——2017.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石家庄市委常委(挂职,时间二年)

2017.0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石家庄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挂职,时间二年)

据团省委官网消息,2017年8月8日,河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在石家庄召开。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商黎兵当选新一任省青联主席。

赵雷鹰任河北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据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官网消息,2017年7月21日上午,中国共产党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在学院学术报告厅隆重开幕。大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赵雷鹰同志主持。

邯郸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合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路旗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桂英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赵庆飞同志为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志勇同志为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张文浩同志为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李刚同志为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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