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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
依据固原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发放工作的通知》(固民发〔2018〕110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共计给城市低保对象6242户13547人发放12个月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下称“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 元,补贴标准為每户每月10度电每度电价0.4135元/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下发后要及时通知城市低保对象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领取“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
二、“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城市低保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矗接领取;低保对象领取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的同时由农业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员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填写發放金额、兑付日期后加盖印章。
附件: 2017年7月-2018年6月城市低保对象低保户电费补贴发放表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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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皖价商[2013]49号)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峩县农村低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用10度电。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兑现现随文下拨2018年4月——6月农村低保户电费返还款,合计 48307.50 元请按照涉农资金一卡通程序,及时将返还电费发放到户
附:2018年度2季度农村低保户电费返还补助花名册
2018年度第2季度农村低保户電费返还补助发放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