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绿色花茶认证办理流程{爱幫咨询}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料,不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喰品生产操作规程;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④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包装贮运标准目前,绿色食品的分类可以分荿农业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渔业产品、加工食品、饲料和饲料七大类产品可以分成53类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是:第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第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第省绿色食品管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第四条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須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经营者应查验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经营者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任何经营者不得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產的食品、元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第五条经营者进货后,应按照所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第六条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生、熟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污染。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
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报送的《环境监测报告》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监测情况表》,定点产品检测机构报送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市绿办绿色食品预审情况表》连同認证申请材料各一式二份报送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9.1省绿办收到市绿办报送的上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结論。9.2初审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省绿办向市绿办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初审通知单》。由市绿办督促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內将补充材料报送市绿办市绿办收到补充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绿办。9.3初审结论为不合格的省绿办向市绿办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初審通知单》,由市绿办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安徽省绿色花茶认证办理流程{爱幫咨询}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料,不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喰品生产操作规程;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④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包装贮运标准目前,绿色食品的分类可以分荿农业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渔业产品、加工食品、饲料和饲料七大类产品可以分成53类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是:第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第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第省绿色食品管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第四条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須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经营者应查验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经营者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任何经营者不得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產的食品、元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第五条经营者进货后,应按照所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第六条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生、熟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污染。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
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报送的《环境监测报告》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监测情况表》,定点产品检测机构报送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市绿办绿色食品预审情况表》连同認证申请材料各一式二份报送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9.1省绿办收到市绿办报送的上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结論。9.2初审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省绿办向市绿办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初审通知单》。由市绿办督促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內将补充材料报送市绿办市绿办收到补充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绿办。9.3初审结论为不合格的省绿办向市绿办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初審通知单》,由市绿办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