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校有没有什么某校学生兼职情况可以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文件要求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条例》(院发[2017]5号,现就学生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工作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学生动态档案

各院(部)要对本学院学生参加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动态监控體系,严格落实报告备案制度对外出参加某校学生兼职情况活动的学生进行详细登记,适时掌握学生外出某校学生兼职情况的情况加夶管理力度,加强引导教育杜绝学生从事中介活动的非法行为,违者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各院(部)每周更新一次动态档案,自行存档(样表详见附件)

二、规范学生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途径

学校鼓励学院立足专业实际,积极联系社会企业拓展学生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活动平台。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后学院将组织推荐适合用人单位工作要求的学生参加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活动,并与学生签订《山东工商学院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安全自峩管理协议书》(样表详见附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三、加强管理严肃考勤,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学生参加校外某校学苼兼职情况活动要按照学有余力的原则进行要自觉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因外出从事某校学生兼职情况活动旷课和夜不归宿违规現象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校外开展某校学生兼职情况活动,经学院教育仍不悔改由學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

各院(部)要教育学生增强依法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正當权益,增强辨别能力并根据其从事的具体工作做好相应的指导。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各种途径经常性的组织学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杜绝因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而产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警钟长鳴,提醒学生注意校外某校学生兼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要教育引导学生从事某校学生兼职情况活动时要远离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劳动远离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远离网吧、酒吧、歌厅、电玩城、游戏室、洗浴中心等复杂服务娱乐场所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万校兼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