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部队与普通部队、对越防御作战部队与普通部队参战部队详细档案
陆军第11军(辖第31师、32师及云南军区独立师);
陆军第13军(辖第37师、38师、39师及陆军50軍第149师);
云南省军区部队:辖云南省军区独立师、边防第13团(河口)、边防第14团(金平)蒙自军分区独立营(绿春);
昆明军区空军蔀分兵力;炮兵第4师;高炮第65师;
贵州省军区高炮营;
昆明军区独立坦克团;
昆明军区通信团,工兵第1团、第11团;舟桥第86团;建筑第117团、苐306团、第311团;防化第29团;
铁道兵第1师第2团、第5团;
汽车第17团、第22团、第23团、第27团、第51团;
昆明军区后勤第23分部(含5个兵站、22所野战医院);
全部参战人员约50万人
广西省军区部队(广西省军区独立师、边防第1团、边防第2团、边防营)。
南海舰队部分兵力;
广州军区空军部分兵力;
广州军区独立坦克团;
广州军区通信(一、二、三、四总站)通信团;工兵第1团、工兵第2团、工兵第13团;舟桥第82团、84团;防化第22团;
铁道兵第2师第8团、第10团;
汽车第19团、第21团、第46团、第47团、第48团、第49团、第55团;独立汽车第3营;
广州军区后勤第20分部(含3个兵站、16所野战醫院);
1984年4月至1989年12月云南省军区边防11团、12团、15团、13团、14团、16团参加对越防御作战部队与普通部队.
1985年3月至1989年12月成都军区守备第2师所辖嘚4团(河口)、5团(屏边)、6团(金平)参加对越防御作战部队与普通部队成都军区守备第1师所辖的1团(富宁)、2团(麻栗坡)、3团(馬关)参加对越防御作战部队与普通部队。
工程兵第7团、第2团、第2团、第11团、第15团、第5团建筑第115团,第47、27、13集团军工兵团工兵第17伪装營、舟桥第86团第3营、总参谋部伪装团第5连、成都军区工程机械安装营安装连等参加了对越防御作战部队与普通部队
1987年4月至1988年4月,第27集团军辖第79师、第80师(不含坦克部队)、第81师第241团集团军炮兵旅带4个營,高炮旅带2个营、工兵团(欠舟桥营)、通信团军区炮兵第14师第10团(欠1个152榴炮营)、第37团(欠1个130加农炮营),工兵第5团(欠伪装营营蔀和2个连)和1个汽车团、3个野战医疗所、1个军械修理所、1个野战防疫队;
1984年至1988年先后参加轮战的侦察大队有:
第1 侦察大队(第20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2侦察大队(第43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3侦察大队(第54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4 侦察大队(第13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5 侦察大队(第50軍所属侦察分队),
第6侦察大队(第26军和原46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7 侦察大队(空军空降兵第15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8侦察大队(新疆军区所屬侦察分队)
第9侦察大队(原第19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10侦察大队(第21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11 侦察大队(由原第24集团军和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所属侦察分队组成),
第12 侦察大队(第38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13 侦察大队(第16集团军所属侦察分队),
第14 侦察大队(第40军所属侦察汾队)
第15 侦察大队(原第64集团军所属侦察分队)。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