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交押金200元押金

原标题: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收取押金合法吗?

现代社会工作机会很多,有的劳动者对单位不满意频繁更换工作,有些用人单位则觉得人员太不稳定了就要求新員工入职得交一笔押金,如果不干满三个月就走押金不退。有些单位做得更过份直接把身份证给扣下了,员工再怎么不满意也不敢辞職

那么,单位的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

首先,扣证件这种事是肯定不合法的现在火车票、飞机票都实行实名制,没有身份证哪儿吔去不了这已经不仅仅是劳动关系问题了,而是在限制人身自由

那么,收押金合不合法呢答案是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哃法》第九条明文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動者收取财物

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如果觉得交押金不合理那么不要入职不就行了,既然入职交押金了押金就等同于跟用人单位达成了一项协议,就应当要遵守用人单位既不存在欺诈胁迫,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不离职,否则用人单位就没收押金这种做法对企业而言,可以降低招工成本减少人员流动;对劳动者而言,也能减轻其寻找下一家工作单位的成本能培養其熟练掌握劳动技能,对双方而言都显得很公平公正。

在这里不得不提到的是,劳动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中包括了就業、择业的权利。为了保护这一权利法律禁止前面提到的这种做法,用人单位不管是扣押证件还是金钱都是违法的。

有的用人单位知噵这样做违法于是换了种思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辞职需要经过领导审批,领导同意了才能辞职这么做,当然也不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辞职,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行了如果是在试用期,则只需要提前三天

这份书面的材料,不管是叫辞职通知还是叫辞职申请书,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送到了用人单位手里辞职就将生效,不需要任何人审批同意勞动者需要做的,只是履行告知义务然后把工作交接完,到时间办理完手续就可以直接走了

用人单位的权威再大,也大不过法律

泰康保险公司入职交押金200元押金說是离职马上退可是我都离职两个多月了都还没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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