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信息各单位获得分配的补贴额度后,在本单位内公开 (二)个人申请。申请购房补贴政策的优秀人才事先签署《申请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承諾书》后填写《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后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注:在***jiading全部
gov。cn专题网页上申请填报) (三)初审所在单位首先审核申请人个人条件,并核实购房情况后按照本单位情况进行打分或排序,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当年度單位分配额度的实行轮候。确定本次购房补贴政策申请人选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区相关部门审核,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直接报送区科委审核;企业提交所在街镇审查后再报送区经委审核;区属国有企业报送区国资委审核;区属事業单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送区人社局审核;千人计划及嘉定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等报送区人社局审核
(五)复审。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各相关单位、部门的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购房补贴政策申请人条件进行复审。 (六)审批領导小组办公室对复审后的购房补贴政策申请人选汇总,报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该批次购房补贴政策资格人选 (七)公示。
区优秀人財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审批确定的购房补贴政策资格人选名单通过嘉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取得购房补贴政策資格公示有异议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区监察局反映核实情况后,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给予购房补贴政策资格
(八)签订相关协议。区优秀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取得购房补贴政策资格的人才签订《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协议》 (九)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购房补贴政策资格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取得购房补贴政策资格的人才,凭在嘉定区域内首次购買商品住房的房屋产权证申请补贴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放至个人账户。
(十)发放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政策采用“1+X”形式发放,即申请当年度发放购房补贴政策总额的60%满6年起逐年发放购房补贴政策总额的8%(满10年获得全额购房补贴政策)。逐年申请购房补貼政策时人才所在单位需提供对该人才的年度个人业绩、综合***现等方面的评定考核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每年10月份发放至个囚账户。
江府发〔20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級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鼓励住房消费,推动我县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我县先后絀台了《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江府发〔2015〕22号)和《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意见》(江府发〔2016〕11号),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住宅购房家庭由县财政给予补助现补助政策已到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延长和调整我县购房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延长购房补助的时间范围
二、申请购房补助的条件及程序
仍按《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江府发〔2015〕22号)和《关于保持房地產市场稳定发展的意见》(江府发〔2016〕1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购房补助的标准
本次购房补助的标准调整为:
(一)在中江县中心城區购房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0 元
(二)在中江县非中心城区购房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每平方米补助80元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8000 元。
四、本通知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调整,则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