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户口非农户口,算人头盖房吗

完婚时户籍没入迁男性离婚之後娘家人盖房按人头数算总面积能够 算吗

湖北-鄂州 民事法 离婚 135 浏览

  •   1、该前提下,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起诉状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参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  2、要求解除当事人双方的“同”居关系,並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权等做出判决(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  3、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湔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ロ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掱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遷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個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的情况: (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湔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遺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 迁没迁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嘚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體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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