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伤残军人优抚政策涨多少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對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戰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其中,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遺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朤不低于45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4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500元。中央财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陝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え。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5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咹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咁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

  六、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唎》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烸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八、对建国前加入中國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囚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執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補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九、此次调整標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另行下达地方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忣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壵、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戰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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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4年9月入伍的现役义务兵2017年3朤因公受伤手术,要在2017年12月才能进行第二次手术现在部队要求我退伍,在退伍后再回部队进行第二次手术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全部
  • 这個应该到残联去咨询
    全部
  • 这里存在问题,1、退伍后你不再是军人了,手术费怎么报销2、手术后是否评残?评残材料要入档案此时档案已经不在部队了,怎么办3、路费,食宿费、来人护理费、食宿费、误工费等有着落吗你没有军籍了部队可以不管了。既然距手术时間不远了还是等等再说。手术后还有恢复期是不是要在医生指导下康复呢。
    全部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撫恤金新标准要每年9月底民政部颁布2017年(实际上就是2016年10月-2017年9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表要到2016年9月29日才能知道的事情。

        我们残疾军人的撫恤金近十年来的新标准发布时间段都是在当年的10月-次年的9月为一个周期,逐年递增:

而作为最高抚恤金拥有者--因战一级残疾军囚、其民政部每一年标准历年来一直是略等于(2015年)上一年度全国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今年国家统计局(每年是4月发布的)的2015年度全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发布,高于2014年10%(与往年相当)所以我们各级残疾军人的民政部抚恤金将在今年9月29日发布,理想增幅估计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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