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什么要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学习党章的几点认识体会
中共四川省自贡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国贵
日16:36&&&来源:
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重要文章,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党章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作风的镜子和准绳。对照党章标准像,发现变形点,必须真正弄懂吃透《党章》的精神和精髓。细细读来,我感到,党章这部党的根本大法,这个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始终贯穿着我们党一贯主张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具体表现在“四个结合”上。
一是继承与创新的结合。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党的一大制定党纲、二大制定党章,到党的十八大,已经对党章修改了16次,每次修改都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和国家发展规律的最新认识。党的十八大在总结执政与治国、治党与治国新鲜经验的基础上,把科学发展观列入了党的指导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了新的概括,首次提出了“三个自信”,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通过这次修改,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体现时代特征,更加体现执政规律,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把握好党章继承与创新的这一特点,需要我们带头学习党章,深刻领会党章传承的思想和方法精髓,深刻领会党章体现的时代新要求,需要我们把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让党员的思想跟随党章与时俱进。
二是民主与集中的结合。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组织制度,也是党迸发执政生机活力的力量之源。党章既强调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又明确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6条基本原则,特别强调了“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地方服从中央”等“4个服从”原则。当前,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民主不够、集中不够”两种不良倾向,特别是在基层党组织,不时出现民主与集中割裂、民主与集中对立、民主与集中偏废现象,这是对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6条基本原则理解不透、遵守不严或选择性执行的突出表现。对民主集中制的回归,需要我们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学习领会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切实掌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方式方法,把民主、集中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三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强调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并重,党员角色与党员作用并举,是党章的又一鲜明特点。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的8项义务和8项权利,体现了“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和“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辩证统一性。但目前的情况是不少党员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些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自己讲权利多、讲义务少,而对普通党员则是讲义务多、讲权利少。我们经常提及共产党员要多尽义务、要冲锋在前、要多做贡献、要大公无私,但在如何保障党员权利方面还讲得不多、做得不够,特别是相关制度和机制不全。比如在党员权利第四项中明确指出,党员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要求处分违法、违纪党员,要求罢免和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实际情况是我们对诸如此类的权利讲得很少,这是对党章不严格遵守、不认真执行的另一种不良倾向。贯彻好党员权利与义务并重这一要求,就要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研究党章、领会党章,使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有机统一;就要引导督促党员履行好义务,创新保障党员权利的方式方法,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
四是纪律与自由的结合。党章始终强调党员是平等的独立个体,相互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甚至享有退党的自由。毛泽东同志曾经在1957年7月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同时,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章规定,党是有严密纪律、铁的纪律的政治组织,强调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当前,遵守纪律不严格、不一贯,丢掉党员身份盲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等现象,根本上是纪律意识、组织观念的蜕化,影响着党的形象和党的战斗力。贯彻党章强调的纪律与自由相结合精神,就必须动员各级党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就必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决处置纪律涣散等“违章”党员,切实增强党纪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切实让党章的规定和要求体现落实到党员队伍的思想和行动上。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党员学习微平台”
(责编:实习生、谢磊)
热点关键词
热门点击排行榜
12345678910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内容发展变化---党建网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当前位置:&&>&&>&&>&&>&&>&
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内容发展变化
&&&&来源:学习时报:
  对党员义务规定的变化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从党的七大开始的。七大之前的党章或党纲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党员应该遵守的义务,哪些是党员的应有权利。党的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四项规定:一是努力地提高自己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二是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三是为人民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四是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党章根据党的地位变化和任务变革,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主要内容有: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务如何,都没有例外等。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心工作变化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主要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等。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义务的规定依然保持八项,但也与时俱进增补了新内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等。后来的党章又陆续加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还把原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表述修改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关于党员权利规定的变化
  党的七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权利。一是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二是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向党的任何机关直到中央提出建议和说明。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这里只是规定了党员的讨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员的权利有了新规定,党员权利也由四项增加至七项,新增内容主要有:党员可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员有权利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如有不同意见,除无条件执行外,有权保留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意见时,党员有权要求亲自参加。这就在七大基础上,增加了党员参与方面的权利。
  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在八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将党员权利增至八项,增加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内容。党章还规定要尊重党员的权利,党员和党组织不尊重这些权利,应该给予批评和教育。这在以往基础上,增加了被培养权、检举权。后面的历次党章都重复了十二大党章的规定。
  (责任编辑:陈蓉)
网站编辑:唐明涛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是什么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党章规定党员权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