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及时填就业去向影响派遣??错过机会一次派遣还有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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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发布日期:浏览次数:字号:[
  省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已经升级,根据省教育厅就业工作会议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和就业派遣数据的填报须执行新的规则。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新规则适用范围
从2014届毕业生开始适用,包括2014届春季毕业生(2.5年制专硕)。
  二、数据填报新规则部分变化情况
  1、生源信息数据增加了民族、政治面貌字段。
  2、生源信息数据增加了困难生类别字段,分为非困难生、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残疾。
  3、就业派遣数据增加了报到证签发类别字段。分为去就业地报到、回生源地报到、去代理/托管地报到、 未签发报到证。
  4、就业派遣数据增加了就业类别字段。分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灵活就业、科研助理、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升学、出国、出境。
  5、就业派遣数据增加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字段。组织机构代码(不含&-&,9位)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或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6、就业派遣数据增加了单位行业字段。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军队。
  7、就业派遣数据增加了工作职位类别字段。分为公务员、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林牧渔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金融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和文化工作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和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军人、其他人员。
具体变化情况详见附件2:《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数据填报规则》。
  三、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2014届毕业生起,所有学生信息需要完备,否则派遣系统不能生成打印报到证。根据上级要求和2014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2014届每名毕业研究生需要填报《研究生就业信息表》(见附件1)。毕业研究生提交就业协议书的同时须附《研究生就业信息表》,否则不予派遣。请学院做好数据填报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于4月14日前已经派遣的学生,由学院负责联系毕业生并将毕业生的《研究生就业信息表》于5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就业信息表
  附件2: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数据填报规则
  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4日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就业信息表
困难生类别
非困难生、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残疾
报到证签发类别
去就业地报到、回生源地报到、
去代理/托管地报到、 未签发报到证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灵活就业、科研助理、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升学、出国出境
不含&-&,9位。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或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军队。
公务员、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林牧渔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金融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和文化工作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和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军人、其他人员。
●请在相应选项上打&&&
学院审核人签字:(学院公章)
  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数据填报规则
  (2014年3月)
  一、生源信息数据填报
  1.识别码:通过录入识别码或扫描条形码,可快速定位数据。识别码组成规则:毕业年度+院校代码+学号
  2.院校代码:按照教育部统一代码,分年度管理。如有更名,应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进行变更。
  3.学院:根据情况自行设置。
  4.学号:不能重复,不要加汉字。特别注意区分字母o和数字0。
  5.身份证号:18位。
  6.姓名:不能有空格,少数民族毕业生姓名应统一。
  7.生源地区:标准代码,不能包含0000
  8.性别:标准代码。
  9.学历:标准代码(有变动)。
  10.专业:不能用汉字,严格按照学历层次使用相应的代码。如需增加专业代码,需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文件。
  11.师范标志:师范生填1。
  12.困难生类别:新增,标准代码。
  13.培养方式:标准代码(有变动),本专科只能使用&非定向、定向&。
  14.学制:纯数字,如3或2.5。
  15.民族:新增,标准代码
  16.政治面貌:新增,标准代码
  17.毕业时间:纯数字(有变动),毕业年度+月份,如201407或201404
  18.考生号:应是学籍数据中的考生号,不能自编。
  19.备注:挂靠学校、办班点。没有的应为空。
  20.扩展项1:学籍数据中没有的,应填上对应招生录取名册的位置。
  21.扩展项2:民办。其他的应为空。
  22.扩展项4:自考。
  二、就业派遣数据填报
  1. 毕业去向:
  (1)升学/出国/不分都不开报到证。
  (2)升学/出国的所在地代码应为空。
  2. 报到证签发类别:新增
  (1)去就业地报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往就业单位所在地,即落实就业单位且工作地与户档一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a.落实就业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
  b.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c.在生源地落实单位且户档迁往生源地。
  (2)回生源地报到:将户档迁回生源地。有以下几种情况:
  a.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b.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档迁回生源地。
  (3)去代理/托管地报到:将户档迁往户档代理/托管机构。有以下几种情况:
  a.未落实就业单位,将户档迁往户档代理/托管机构;
  b.落实就业单位,将户档迁往非就业地且非生源地的户档代理/托管机构;
  c.在本省区市就业部门代理或托管。
  3. 单位名称:报到证开往单位名称,应填写规范。
  4. 单位代码:4位以上数字,不能填汉字(江苏省内市属/部、省属,垂直管理单位/外省)。
  5. 所在地区:标准代码,不能包含0000。
  6. 单位性质:按实际工作单位填写(特别提醒:国家、地方基层项目,自主创业)。
  7. 就业类别:新增
  (1)当就业类别代码是&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12灵活就业&时,&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实际所在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不能为空,并要填写实际工作单位的相关情况。
  当以下几种就业情况时,就业类别填&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a.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b.具有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关系等)的接收函;
  c.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有录用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
  d.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
  e.部队招收士官。其中,&单位性质代码&填写&40 部队&,&组织机构代码&可以为空。
  (2)当单位性质是&27 科研助理50 国家基层项目 51 地方基层项目&时,&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实际所在地&不能为空。其中,&实际工作单位名称&中要填写具体基层项目&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或科研助理所在的单位,&实际所在地&中填写毕业生服务的地区。
  (3)当单位性质是&76自由职业&时,&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实际所在地&不能为空。其中,&实际工作单位名称&中要填写所从事的自由职业内容,&实际所在地&中填写工作所在地区。
  (4)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5自主创业&时,&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实际所在地、单位行业&不能为空。其中,&实际工作单位名称&中要填写具体创业项目,&实际所在地&中填写创业所在地区,&单位行业&中填写创业从事的行业。
  (5)当毕业去向代码是&46 应征义务兵70 待就业 71 不就业拟升学 72 其他暂不就业&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实际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职位类别代码&不用填写。
  (6)当就业类别是&80 升学 85 出国、出境&时,&单位名称&不能为空,&实际工作单位名称&中要填写升学的学校或出国、出境的国家。
  8. 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相当于原系统的扩展项5)。
  9. 实际所在地:新增,标准代码,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
  10.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新增
  应符合编码规则(不含&-&,9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或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11.单位行业:新增,标准代码(2015年起在协议书上添加)。
  12.工作职位类别:新增,标准代码(2015年起在协议书上添加)。
  13.档案处理情况:按照实际档案去向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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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92016届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_西法大就业办-爱微帮
&& &&& 2016届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
1、什么是派遣?
答:“派遣”指毕业生在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派遣”中最主要的手续是《报到证》。&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
答:(1)已就业毕业生。毕业生于6月20日前向校就业办上交相关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录用通知等)→校就业办根据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材料编入派遣方案,确定毕业派遣去向→毕业生登录“平台”确认相关信息→6月底学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教育厅审核后签发报到证(公安机关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毕业生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EMS,根据派遣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未就业毕业生。6月20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将派遣方案确定至毕业生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毕业生登录“平台”确认相关信息→6月底学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派遣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EMS,根据派遣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3)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于6月20日登录“平台”填写升学(出国、出境)相关信息,并向校就业办上交相关材料(升学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等、出国的提交录取通知书等)→就业办审核材料并编入派遣方案→毕业生登录“平台”确认相关信息→6月底学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派出所根据派遣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升学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升学无报到证),出国、出境的同学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EMS,根据派遣方案发送档案至相关部门)→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出国、出境的凭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所在地报到)。 3、我在哪里能看到我的派遣信息?
答:毕业生可登陆校就业网()--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管理平台,查看自己的派遣信息。就业派遣关系到每位毕业生毕业时户档的去向,因此每位毕业生在6月20日前必须登陆此平台确认自己的派遣信息。
4、我的派遣信息为何是派遣回原籍的?
答:如在6月20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将默认派遣回原籍,在6月20日前向校就业办提交了相关就业材料,就业办会根据就业材料进行相应修改。
5、我如何能修改自己的派遣信息?
答:6月20日前,可向校就业办提交相关就业材料,就业办根据材料修改派遣信息,毕业后要修改派遣信息就属于“改派”,请参看25条。
6、我上学时没迁户口到学校,毕业派遣时会不会影响户口? 答:上学时户口没签到学校的,毕业派遣时不会影响到目前户口的状态。 7、我的生源地接收部门是什么部门? 答:请查看校就业网-公告通知栏目-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
8、什么是《报到证》(《派遣证》)?它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派遣证》和《报到证》是一回事。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4)、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报到证》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今后的转正定级、工龄计算、干部身份、工作调动、职务升迁手续的办理,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到证所写单位报到。 9、《报到证》何时发放? 答:《报到证》在毕业生离校时发放,办理完毕全部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报到证》。
10、哪些毕业生有《报到证》? 答:除升学和申请暂存户档在校的毕业生外,其余毕业生均有《报到证》。
11、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的一般是外企和民营企业,毕业生可采取如下办法:
一是派遣回原籍。毕业生在上交就业材料后,如单位无法接收户档,就业办将派遣回原籍;
二是联系一个人才市场,将户档做人事代理,由人才为你保管档案和户口,缴纳社会保险、做工龄计算、转正定级、保留国家干部身份等。毕业生在上交材料时,要附上人才市场的相关接收材料(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处盖人才市场章)。
12、毕业后,毕业生需要做什么?
答: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学校会将每人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卡发到本人手中,毕业生需要持报到证和户口卡,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期限内到户档所派的单位或部门报到落户,并在8月中旬左右到单位或部门确定档案是否已收到(学校在7月中旬统一将毕业生档案由EMS寄发出去。)
13、我可以将户档分离么?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怎么办?
答: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在派遣时的凭据是《报到证》,《报到证》只有一个,并且落户时需要向公安机关出示《报到证》,因此,户档原则不能分离,必须去同一个地方。如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建议先派遣回原籍,在原籍落户档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函从原籍将档案转出落入单位。 14、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答: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不知档案在何处;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按国家政策规定,硕士毕业生毕业工作三个月(以报到日期计)、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以报到日期计)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15、我未就业,但不想把户档派遣回原籍,该怎么办?
答:可在想要落户档的地方自行联系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将相关材料(协议书或调档函)在6月20日前提供给学校,届时即可派遣至该人才中心,毕业后要持相关材料到人才中心报到即可。
16、学校能否保留户档一段时间?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户档暂留学校半年(至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按相关规定可将户档暂留学校二年,也可选择派遣回原籍。
(1)已确定接收单位,但6月20日前相关录用手续仍在办理之中的毕业生可申请户档暂留学校半年。毕业生需提供“单位接收证明”,接收证明中要包含“单位同意接收,但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的内容。该单位必须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用人单位,该证明需有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盖章或用人单位公章。 (2)6月20日前公务员考试或各类选调生、村官考试程序进入政审环节、体检环节、公示环节的毕业生可申请户档暂留学校半年。毕业生需在《户档暂留申请表》中写明报考的单位名称,已进入到什么环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政审名单、政审函、体检通知书、体检名单、公示名单等)。
(3)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户档将保留至日,在此期间如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的,毕业生可凭相关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正式接收函、公务员录用文件等)到学校南区就业办办理派遣手续(就业办暑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安排届时在校就业网公布。办理报到证约一周时间,如在外地可委托同学办理)。
(4)就业办集中处理户档暂留学校的时间为日-20日,要办理户档暂留学校的毕业生,请填写《户档暂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报送至校就业办。
(5)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户档由校就业办统一派遣回原籍,请毕业生按时来校领取派遣回原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转接等手续。
17、转移户口的方式是什么?
答:转移户口的方式是《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我校由明德门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目前有效期为30天)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18、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档案是由档案保管权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档案属机密材料,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户口是由公安机关管理,它必须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 19、档案我能自己带吗?我能不能把档案放在家里?
答: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原则上个人不允许携带,更不允许私自拆封,否则单位将拒收档案;档案一定要放在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否则会变成死档。
20、我怎么查询我的档案有没有寄到?
答:档案寄发后,学校将每位毕业生的EMS编号更新至可登陆校就业网“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届时毕业生可登陆“平台”查询EMS编号,用编号在EMS官网查询。
21、户口打回原籍我是不是不用管了?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也就是派遣回原籍,届时《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落户。
22、户口学校是否能给我寄回原籍派出所? 答:不邮寄。户口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件,必须是个人来校办理迁出并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
23、我考上研究生了,户口怎么转移,能不能放回家?
答:升学的毕业生按照升学学校所在地转移户口,毕业离校时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开学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升学学校即可落户,不能转回家。
24、我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原籍还是否是农业户?
答: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后是非农业户口,如要转为农业户口则各地政策不一,具体要咨询原籍公安机关户籍部门“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即“非转农”)
25、我毕业后找到单位(或更换单位),该怎么办?
答:按照相关规定,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找到单位(或更换单位)的,可以向学校申请重新派遣(即改派),后凭改派后的《报到证》转移户档至新单位。 26、什么是改派? 答:改派即修改或调整派遣,即毕业生毕业后,找到单位或调整单位,重新来校办理派遣手续(即重新办理《报到证》)
(1)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改派:
毕业生需持原《报到证》、用人单位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录取通知书等)交至就业办,由就业办携此材料统一到省教育厅审核办理,发放新《报到证》,后凭新《报到证》自行转移户档。
(2)派遣时已落实单位(包括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毕业生需在就业网下载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持原单位解约手续、新签用人单位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录取通知书等)、原《报到证》等材料交就业办,由就业办携此材料统一到省教育厅审核办理,发放新《报到证》,后凭新《报到证》自行转移户档。
27、从什么时间开始可以办理改派? 答:离校时领到《报到证》时即可办理改派。
28、改派的期限是多长?能否办理多次改派?
答:毕业生调整改派原则上在二年内办理,只能办理一次,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超过改派期限的调整按社会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29、我毕业超过两年了,找到单位(或更换单位),该怎么办?
答:按照相关规定毕业生的改派期限为两年,过后按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调动处理。 30、我毕业后还是不是应届毕业生身份?
答:应届毕业生身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定义,用人单位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指当一名学生进入了此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在这一年时光当中,这个学生被称作应届毕业生(例如大部分银行、国企校园招聘时所指应届毕业生就是当年毕业的毕业生),因此毕业后一般都不在应届生范围之列了;另外一种是指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派遣回原籍或户档派遣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对待,这种提法现今已经很少提及了。 31、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
32、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好处有哪些?
答: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国家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策、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如将来考取研究生还可以连续计算工龄。
33、我现在已经使用了一份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如果找到新的单位,再签协议书改如何办理? 答:毕业后,需凭原单位解约函(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凭人才交流中心的退函),即可到就业办重新申请一份新的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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