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团结友爱共创和谐集体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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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楠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意义  (一)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二)、内容:  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②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④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⑤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⑥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实施的意义:  首先,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  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规定表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宪法,赋予依法治国方略以宪法地位,将加速推进法治,使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获得宪法性的根本保障。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时,提出了实现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社会和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作出重要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同时要认识到,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在不断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向前推进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三、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依法治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不仅包括经济体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文明其中重要的一环,有着重要作用,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理论的重大发展,也是党的十五大对全民族的杰出贡献。十五大胜利召开之后,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管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载入了宪法,被赋予了宪法地位,它不仅是我们党就治国方式作出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更体现了法治已被当作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并且成为党和国家所追求的一种价值观念。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应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是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同时也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只有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依靠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才能集中精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保障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从而在全国形成政通人和、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依据,为提高人民民主和维护人民利益有着重要作用,两者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  四、依法治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经济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特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决定了构建和谐社会中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没有井然有序,就没有社会和谐而言,如果社会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人们就不可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冲突和分歧、裂痕。法治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二)依法治国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环境。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和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法治社会可以创造诚信友爱所需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地相处。  (三)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但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必由之路。  (四)依法治国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宽松氛围。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平衡社会利益、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五、强化依法治国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美国人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我们应当崇尚人格化的法律权威,这是因为法律是人民的意志,党的意志,国家意志的体现,必须使法律根植于人们的心目中。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构建和谐社会中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只有强化依法治国的意识,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强化法律意识,营造法律社会氛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高扬民主和法治的旗帜,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把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法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综合治理,发挥社会管理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管理是篇大文章,经济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社会管理。首先,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充分尊重流动人口对于人际关系需要,加大对其居住地的安全防范力度,认可他们对于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其次,是要加强对各种社会人的管理。研究加强对社会人进行管理的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单位、社区、企业法人责任,确保无上级主管单位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职工、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民营、高校学生等不脱管失控;再次,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应当建立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管理。  (四)强化立法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 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立法的领域、数量、质量等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差距,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应树立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立法理念;对立法重点和利益协调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应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生态维护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是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加强环境保护立法,以法律制度维护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总之,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至高境界,而实现和谐社会的推动力则是依法治国,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更加迫切的需要依法治国顺利进行,也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社会。依法治国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因此,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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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与构建和谐社会
【摘要】:正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所谓和谐,即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意味着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调与均衡,而不是矛盾和冲突。法治政府是依法产生,受法律规范和制约的政府,同时又是依法行政的政府,他要求依靠法律这种
【作者单位】:
【分类号】:D630【正文快照】: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所谓和谐,即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意味着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调与均衡,而不是矛盾和冲突。法治政府是依法产生,受法律规范和制约的政府,同时又是依法行政的政府,他要求依靠法律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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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享法治成果共建和谐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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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在西门口小游园建成了全省首家法治文化公园,在虎台二巷打造出一条长400米的法治文化长廊,通过设立公交车站滚动式法制宣传栏及大型法制公益广告,在互联网开通&城西司法在线&新浪微博&&2008年,城西区在全省率先启动法治城区创建工作,该区勇于创新,开拓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为该区民生幸福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区先后获得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等多项荣誉称号。今天城西区又隆重召开法治西区建设推进大会,再次吹响集结号,号召全区上下进一步推进&法治西区&建设,为构建实力强、群众富、城市美、社会稳的新西区做出新的贡献。
  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法治西区创建工作自2008年启动以来,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目前城西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更加透明,基层民主法制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推进有序,全民法律素养普遍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城西区通过进一步推进和巩固法治西区建设成果,在新的起点构筑法治建设新平台,使全区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西区建设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基层民主政治更加适应人民群众要求,公民法律素质更加适应法治精神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要求,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有效落实,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法治西区建设机制保障
  作为西宁市建设中的行政科研办公区、环境最佳居住区和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城西区法治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到位不到位,直接影响到全市的安定团结和文明形象,为此城西区建立了扎实有效的保障机制,推动法治西区的建设。
  ●建立创建保障&四有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区委年度工作要点,营造依法执政理念,切实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经费、有责任的&四有&工作要求。
  ●突出目标考核奖惩制。将法治西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城西区关于开展创建&法治西区&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区属41个部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和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城西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将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新轨道,实现法治西区建设的六个标准化,目前法治监督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氛围日渐浓厚。
  ●科学决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区各大班子领导分工和联系工作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城西区效能建设问责办法(试行)》和《城西区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工作暂行办法》等,促进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
  ●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化。坚持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服务型政府建设人性化。通过政府网站、《西区信息》、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设立政府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实现了&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强化了综合办事职能,行政工作的便民化、服务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深化落实。
  ●效能型政府建设活力化。西区先后出台和推行了《城西区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行政效能投诉制度》、《行政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度》等多项制度,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不断提高。
  ●阳光型政府建设规范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完善了多项制度,保证了决策体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法治监督多元化。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六位为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大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完善司法监督体系建设,司法救济功能不断健全,切实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
  &五个一&激发法治西区建设活力
  &五个一&工程是城西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一个中心&:搭建信息化三级服务平台,实现了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系统、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市民呼叫系统等四大系统的有效运转。
  ●&一支队伍&:招聘组建了一支150人的专职社会治安巡防员队伍,分区域、分地段开展24小时轮换制不间断巡逻,提高了城区街面见警率、办事率和抓捕率。同时购置了10台治安巡逻车,提高了公安快速反应能力,为进一步巩固&平安西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防、物防、技防保障,构筑了严密的巡防网。
  ●&一套天眼工程&:投入资金2500多万元实施&天眼&工程,新建了600个高清视频探头及配套设施,监控区域覆盖全区13条主要街道及89条小巷,实现对辖区重点部位、广场、学校、银行等全面监控,完善了治安防控体系。
  ●&一批信息员&:坚持&网中有格、格中定人、各负其责、专群结合、多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原则,实行层层落实、逐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开展纠纷调处、治安巡逻、劳动保障、重点人群管理、扶贫帮困、民族团结等工作,实现了网格化管理。
  ●&一种创新模式&:在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中,积极探索推出了&街长制&、&五网联动&、&双挂&、&区域化党建&、&红丝带&等一批新型管理模式,实现联防联动机制。
  法治建设民生的基石
  在建设幸福西区、和谐西区的过程中,打造发展法治西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法治西区建设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既要保发展、保稳定,也要保民生、保幸福。因此,城西区大胆创新,建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
  ●创新&平安西区&创建机制。目前全区平安单位279家、平安社区20个、平安村13个、平安校园27所、平安商(市)场23家、平安寺院7家,市级平安镇1个,市级平安街道5个。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开展了&创文明城市、建平安西区&、&市民开放日&、&禁毒宣传一条街&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观影活动,让宣传活动深入人心。
  ●创新群防群控机制。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方针,加强治安防范、关口前移、三网防控,着力构筑&覆盖全区、反应迅速、防范严密、打击有力、控制有效&的巡防网络,形成以专业巡防民警为骨干、专职巡防员为辅助、其他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大巡防&格局,以公共交通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生活服务场所为重点,规范治安秩序,切实防止重大案(事)件发生,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创新社会矛盾纠纷优化调处机制。整合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资源,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了两大调解的综合效能。紧紧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以加强普法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通过寺院法制宣传月、赠送普法教材、选派法制宣传员等措施,提高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创新法律援助关爱机制。2008年以来,先后制定完善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投诉查处制度等十三项制度。针对农民工、特困人员等弱势群体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全区20个社区和13个村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作者:小言张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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