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两部法规演讲稿项规定演讲稿,谁有?

分享本文到:
在微信上关注24楼影院
movie24luo
&(新华社 赵乃育/图)
政治学的历史非常悠久,是历史最悠久的学科之一。
这门学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00多年。他是许多学科的奠基人,写过很多书,其中一本叫作《政治学》。
如果问亚里士多德,这么多学科,哪个学科最重要?我相信他一定会说政治学。他在《政治学》说,政治学是&master science&,即&首要学科&或&主导学科&。为什么?因为政治学关系到共同体的善或者公共利益。
27年前,我在北大给学生讲课,讲到政治学、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区分。我说,经济学主要研究怎么以最低的成本生产更多的产品,以最低的投入产出更多的效益,产品生产出以后怎么分配,是政治学的事情。
政治学有许多的定义,在世界范围内来看公认度最高的一个定义是:政治是关于重大利益的权威性分配。在国内也是这样,如果走上工作岗位,你的领导说什么什么很重要,要从政治的高度来对待,这就是最重要了。
去年有位法国的经济学家写到,经济学已经不讲分配了。当经济学一讲分配的时候,经济学就不是纯粹的经济学了,叫政治经济学。
政治与人的根本利益相关,不同的利益就会有不同的立场,从而形成不同的观点。因此,对政治学的公理很难形成共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在政治学中普遍存在。
政治学确实很复杂,但政治学有自身的公理。如果违背了这些公理,无论是谁都会受到惩罚。
谁生产权力,权力就对谁负责
举个例子,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按理,公仆应该听主人的话,可是,你看很多官员对上唯唯诺诺,对主人百姓则颐指气使。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现在一些官员的选拔制度,违背了一条政治学公理:谁产生权力,权力就对谁负责。
如果这个官职是老百姓给的,那这个官员就必定听老百姓的话。如果这个官职是上级领导给的,那他当然就只对上言听计从了。
执政能力与制度设计:政须出一门
现在,官员队伍很庞大,这么多的官,还非常幸苦。
北大有个博士做过调查,某省县级层面的机构就有124个。但那么多官,大家依然非常辛苦,有句话说是&5+2、白加黑&。经常听官员讲,礼拜六保证不休息,礼拜天休息不保证。有一次,我到一个地方去调研,地方一个很重要的领导跟我讲,他说我想不清楚,我们一些干部&从早上鸡叫干到晚上鬼叫&,有忙不完的事,怎么老百姓还是不满?
为什么?这就是因为我们相当部分的制度设计违背了政治学的一条原理:执政能力与制度设计密切相关:政须出一门。如果一件事有好多部门管理,那么效率肯定低。
大家都是读书人,就拿出书做个比方。要按出版规定,出书要报选题,好多选题出版社自己不能决定,比如说宗教主题的要到宗教局去审,外交议题的要到外事部门去审,民族主题的要到民委去审,领袖人物的要到党史办去审。稿子交给出版社,出版社拿不定主意就交给主管部门的领导,主管部门领导看完再送给中央有关部门,然后这些领导一本一本审。你看看,出版社出本书要经过这么多部门,有这么多人审阅,官员当然忙不过来。
由上及下的决策指令与 由下及上的决策效果信息不能走同一管道
还有另一种现象,上面领导到下面去调研发现很多数据不真实,有水分。中央领导去地方调研,地方肯定要做准备,但很多准备其实是造假,有的连&群众&都是干部扮装的。有的地方,白天开会讲一套,到了晚上,私底下又会说,白天讲的不算,现在和你讲些真实情况。
大家都想讲真话,可是为什么真话这么难?因为我们的不少制度设计,违背了另一条政治学原理:由上及下的政策指令信息与由下及上的政策效果信息不能走同一条管道。谁要是违反了这套规律,毫不例外,得到的信息在相当程度上是不真实的。
我想中央肯定不希望下面的干部说假话,老百姓也不喜欢干部说假话,不希望政府说假话。但是想一想,如果我是这个政策的制定者和实行者,又要我来评价这个政策的效果,要是我说这个政策效果不好,这不是打自己耳光?如果这个政策不是我制定的,是上级政府制定的,我去实行,如果其他部门或地方都说好,就我说这个政策不好,上级部门会不会说我执行能力不行?于是假话就难以避免。
权力须受到制衡,并形成封闭的环
还有一个现象是,贪污腐败,现在整治力度很大,抓起来的&老虎&有100多个。其实,历届领导人都非常重视反腐。3年前,我的一个博士后专门梳理过党内法规,一共有102条党内法规是与廉政有关的。详细到管到你吃饭,&四菜一汤&还是&三菜一汤&。这么严,为什么还有贪官?
作为一个政治学者,我们看到的是制度问题。如果几个官员腐败,那确实是他信仰缺失等等,如果是一片官员腐败,那肯定是制度出了问题。正像一个鱼塘,有几条鱼死,那可能是鱼本身的问题;便若有成片的鱼死亡,那必定是鱼塘的水有问题了。有人认为说制度问题就是贬低我们自己,其实并非这样。说制度有问题不是说我们的基本制度有问题,而是指那些具体的权力监督与制约制度出了问题。
权力必须受到制衡,这句话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后面还有句话很多人不知道,权力不但要受到制约,而且还要形成封闭的环。不能有一个环节缺失,只要有一个关键环节缺失,那么其他的环节都无效。特别是对第一把手的制约,缺漏太多。
这两年,第一把手腐败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其中有不少地方的政协领导出了问题,不了解中国政治的人,以为政协腐败严重。实际上,这些出事的政协领导此前多半担任过地方的书记,犯案多半是在他任第一把手时。
下属权利原则
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官员权力的上下级关系并不等于官员权利的上下级关系。上下级官员之间的权力是不对等的,但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是平等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现象比比皆是。
有些上级领导对下级可以为所欲为,下级在上级面前有时失去了自己的基本人格,如颜卑膝者有之,人身依附者有之。为什么下级和上级,会变成这样一种关系?因为,我们的有些制度违反了政治学中的&下属权利原则&。
也就是说,在行政体制内,权力有等级,行政有等级,这是现代政治基本的特征,也很正常。但是,公共权力的行使需要等级科层,不等于上下级官员之间在公民权利上的不平等。即使是下级,他也拥有自己的正当私人权利,其人格是独立的。
我们的许多制度设计违反了下属权利原则,例如,不同官员级别不仅薪水不同,而且在退休、住房、用车、医疗等方面都有不同的待遇,这种制度设计完全没有体现出&下属权利原则&。许多发达国家,在宪法里面都有这样的条文,就是下级也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的权利,对上级履行公共职能的时候应当尊重上级,但你不能动不动就侵犯我作为下级的正当权利。
每个官员都有自己的&理性&
现在政治生活中有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就是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最后是合法利益个人化。同样是政府的官员,同样是处长,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比较大,这也是为什么今年开始中央推行新的《公务员法》,要把公务员的收入规范化。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有很多巨大的成就,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进步了。但是,不同的利益群体事实上也已经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有些群体掌握着决策权,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自觉或不自觉地为自己的群体或部门利益倾斜。
每一个官员都有自己的理性,这个理性就是每个人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只要是合法的利益,他追求是正当的。但我们现在的许多制度设计,没有考虑官员的这种&理性&,以为我们党的领导干部都是无私奉献不计私利的。其实,官员是活生生的人,他有自己的利益,其行为遵循&理性&的原则。相应地,国家的制度设计,必须规范官员的&理性&,既保护其正当的利益要求,又防止其&理性&的过度扩张。
上一页1下一页
原来偷盗领导最安全,特别是贪官,数额越大越不敢说,甚至公安机关也会极力掩盖。难道办案民警不...
几十万和上千万的受贿案,有的同样判了十几年。虽然每个案件具体情节不同,数额也不是量刑的唯一...
这些“贪官”为什么会逃往这些国家,他们在海外的生存状况又是如何?
不同类别的理财观,不仅呈现这些外逃贪官的生存状态,也折射其人性的一面。
中国正在加大力度查处外逃贪官,并得到国外政府的支持。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与中国警方将在接下来...
大家都有感慨,现在人与人之间缺少了信任,坑蒙拐骗这么多,朋友、同事、上下级之间都不可信了。...
现在国家要放权,社会中就得有合格的组织接这个权,不能出现管理真空。然而,现在合格的、高素质...-高清观看-腾讯视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范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本文由公文易网()编辑 tk 精心整理,可为2016年写作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有关的文章提供参考,需要更多范文资料请进
栏目,我们为您准备了更丰富实用的最新资料,或从右侧的搜索框重新搜索,会有更多发现。
2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向社会公布。两项党内法规与修订前相比,均有非常大的变化。细细比较这些变化,可以发现,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旨在一方面通过廉洁自律准则确立高标准,一方面通过党纪处分条例守住最底线,从而在全党树立起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据了解,这次修订“两项法规”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具体化,从而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的权威。
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而党章则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每个党员最根本的遵循。党章对党员和党组织有一系列要求,这些要求需要党内法规进一步具体化、细化。党规党纪都必须也理所应当与党章保持一致性,体现党章的精神。“两项法规”修订组有关同志介绍,在修订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从党章中寻找依据,认真梳理党章中对党员和党组织在廉洁自律、遵守纪律方面有哪些要求,并将其具体化。
例如,此次修订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一名称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原先的名称“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针对的是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适用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且主要是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修订后,内容扩大到了对整个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而不仅仅是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适用对象范围扩大到8700多万党员,而不仅仅是少数领导干部。这些在党章中其实都有体现。廉洁自律准则中的“四个必须”,规定党员的“四个坚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四个自觉”,都能从党章中找到影子。比如,要求党员“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就是党章中对党员义务的一项很重要的要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这些都是党章中的要求。
在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中同样也坚持了以党章为遵循的原则。比如,党章中规定要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在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中专门增加了反对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条款,对于对抗组织审查专门增加一条进行具体规定,这些都是基于党章的要求进行细化的体现。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此次修订“两项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的纪律规范和原则要求具体化、具象化,有利于以党章为核心打造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表现。
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分列“正负面清单”使党规更周延
现行《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
据介绍,修订工作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因此,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只列“正面清单”,将原先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
“这样一来,‘两项法规’泾渭分明,一个是要求全体党员加强‘自律’的‘正面清单’,一个是强调对党员和党组织‘他律’的‘负面清单’;前者重在立德,后者重在立规,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高波评价。
据介绍,修订坚持将树立高标准与守住最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德”,主要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德是纪律的前提与基础,纪律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这次修订“两项法规”,两者是同步推进,制定廉洁自律准则重在立德,党纪处分条例重在立规。前者树立了一个高标准,后者划出了底线,一高一低,界限分明。廉洁自律准则确立了“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高标准,但这个高标准并非“够不着”,而是能看得见、稍加努力就能“够得着”的。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纪律处分实体内容的85条则给出了党员要遵守的底线,一旦违背就要受到惩处。这样一来,对党员的要求就变得更加明确了:日常应当追求高标准,用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有底线意识,心中要以党纪处分条例为戒尺,千万不能触碰“高压线”,确保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问题导向,“对症下药”重点针对现阶段存在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新修订“两项法规”另外一大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近年来,党的建设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就容易让一些党员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漠视纪律和规矩,越过党纪甚至国法底线。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用党纪约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而“两项法规”是党内法规体系中基础性的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在修订中有必要及时总结经验,将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转化为纪律条文,进一步巩固从严治党的有效成果。
高波举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以严肃查处政治“破纪”行为为龙头,强化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的纪律要求,纲举目张、言出纪随,为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了风向标,为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清除存量”确立了定盘星,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拉起了全天候通电、不可碰触的高压线。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还将十八大以来在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这些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执纪监督实践,为修规整纪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强化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提供了鲜活证例。
修订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党内法规的修订,是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一方面我们在修订中力求将现行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中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的内容加以完善,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不能贪大求全,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在结合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
推荐热门相关文章
关键词搜索:
您还可以返回
栏目浏览更多相关范文。
(日 责任编辑:tk)
栏目查看更多相关文章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青年党员学习党内两项法规专题演讲稿内容_百度知道
青年党员学习党内两项法规专题演讲稿内容
青年党员学习党内两项法规专题演讲稿内容
提问者采纳
我们可写,口口头相内。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党内职务任免规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