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青岛市政府驻地住地海拔

中共招远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浏览次数:字体:[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日至9月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招远市进行了专项巡视。日,省委巡视组向招远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实抓好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方面10个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其细化分解成23个具体整改任务,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凝聚思想共识。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下午,招远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委巡视组和烟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真正做到主动整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  二是建立整改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招远市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张伟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光耀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市级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工作划分为认真准备、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分市委口、政府口、纪委口、组织口四条线全面展开问题整改。在此基础上,逐级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由市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卡实整改责任。对待巡视组反馈意见,各牵头常委组织相关市级责任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和参与单位,逐一研究、逐条梳理,分解任务、卡实责任,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出各自领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汇总后,形成了《中共招远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任务分工表》,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实行台账化管理,逐一明确了牵头常委、市级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参与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真落实、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  四是加强跟踪调度,促进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汇总、每周一上报,先后8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和全市性综合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市委重点督查事项,由市委办公室牵头,从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纪委、组织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巡视整改督查组,对各参与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整改问题事项实行销号管理,有效促进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根本解决问题、固化整改成果的重要保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防范一片领域、完善一套制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建议,新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35个,完善了配套衔接、务实管用、利于长远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整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力投入不够,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组织领导之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逢会必讲,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会等全市综合性会议上,三令五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主体责任逐级压紧压实、落实到位。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委各常委专门拿出5个半天时间,学习研讨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以及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精神”等,深刻汲取教训,专题研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落实的通知》等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实行“一名干部、一张清单,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抓到底”的整改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整改。三是切实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辅导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强化严以律己意识,营造讲纪律守规矩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切实履行表率示范之责。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市级班子领导和镇街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干部会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争做讲政治顾大局、廉洁自律勤政廉政等“六个表率”要求,以上率下、严格自律,打造明大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的干部队伍。市委各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和教育监督力度,带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进“两个责任”深入落实。五是切实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始终支持纪委深化“三转”,从机构清理整合、人员编制配备、教育培训等方面支持纪委加强队伍建设,撤销合并纪委科室3个,新增加2个专门办案室,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群、威慑一方的效果。  2.关于“市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担当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述廉工作。组织开展了招远市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活动,市委各常委及党员副市长依次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市纪委委员对市委各常委、党员副市长进行了现场质询,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市党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二是聚焦中心任务。市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议事协调机构77个、保留10个;严格规范各镇街区纪委书记分工,对不按照规定明确纪委书记分工、纪委书记分工纪检监察以外工作的镇街区进行查处,对2名责任人员予以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三是强化问责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今后凡职责范围内发生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的,一律责成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一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一律责成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职责范围内屡次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对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凡单位“一把手”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追究上级分管领导责任。  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要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巡察监督活动。成立了4个廉政巡察监督工作小组进驻部分镇街区和市直部门开展廉政巡察活动,采取召开会议、接受来访、查阅询问、个别谈话、对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等方式进行,巡察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五人小组,并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二是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组织全市各镇街区、5个派驻纪检组、23个个别派驻纪检组、4个国有企业共4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和执纪办案进行公开承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省和烟台市纪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相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执行上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不力的8个镇街16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调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责任人员给予问责,先后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4人、进行组织处理调整工作岗位1人。  4.关于“办案力量薄弱,案件查处较少,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将纪检监察干部常规培训列入了市委党校主体培训班次,对全市150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中封闭培训;同时采取以干代训、轮岗培训、专题授课等形式,强化业务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和质量。规范纪委人员编制,将3名纪检监察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挑选60名专业人才组成了“查办案件人才储备库”和“陪护人员储备库”,进一步配齐配强了办案力量。二是加强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管理。整合执纪审查办案力量,选择办案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市纪委办案,直调3名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参加市纪委办案;推行办案协作区和主办人制度,对市纪委办案人员、派驻纪检组人员、市直部门和乡镇纪检干部统一调度,实现办案执纪审查力量由单一到联合,骨干力量重点突破大案要案。三是加大案件查办执纪审查力度。自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以来,共立案61起7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免职3人,其中科级15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其中科级1人。  (二)在整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发放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落实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等文件,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严禁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实物,严禁违规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以各种名目发放津贴补贴,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出台了《2015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对镇街区、市直部门、驻招单位及优秀企业家只给予荣誉奖励,取消所有物质奖励;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核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确保不出现违规现象。二是强化审计监督。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收集问题线索,加大对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现象的审计力度,对屡查屡犯、依然故我的单位依法揭露和曝光,并上报有关部门线索进行依法查处。三是开展集中整治。下发了《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问题整改方案》,在全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4个镇街区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进行了内部集中清缴,目前已全部上缴国库;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向1个部门、1个街道下达了《检查结论与处理决定》,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全额收缴国库。纪委监察部门对违规发放考核奖的1个街道进行了查处,给予2名责任人员党纪处分;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3个镇街立案调查,给予5名责任人员党纪处分;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3个单位5名责任人员正式立案调查。  (三)在整改“公款吃喝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有的单位公款吃喝屡禁不止,招待费化整为零,大额餐费发票入账现象突出,单张发票过万元的屡见不鲜”、“招待费变脸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招远市关于专项整顿公款吃喝问题的实施意见》,采取自查自纠、审计监督、重点抽查等方式,对2014年至2015年9月经费支出、招待费支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5个单位单张过万元的发票10张,已下发《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督促责任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招远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2.关于“有的乡镇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年接待费近百万元,月均支出几万元,有的到机关或企业食堂等隐蔽场所变相公款吃喝”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关于重申招远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餐费标准、费用报销等进行规范;开展了机关内部食堂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部食堂财务情况、食堂列支高档烟酒、超标准接待等;组织137个单位上报了招待费、内部食堂自查自纠报告;组成2个检查组,进驻10个重点部门就机关食堂及招待费用列支问题开展检查;成立了机关食堂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机关食堂进行调查摸底,组成2个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内部食堂进行实地督查21处,对企业食堂等隐蔽场所开展明察暗访9处,关闭机关食堂3处,有效防止了变相公款吃喝问题发生;组成4个工作组对重点镇街区、市直部门开展内部食堂大吃大喝等问题巡查监督。对存在问题的1个街道和1个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对1名街道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将部门主要负责人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在整改“少数单位购置办公设施铺张浪费,领导干部超配办公室”方面  1.关于“有的单位借乔迁之机,购置奢华办公设施,有的单位违规为领导干部超标配备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督查的通知》,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摸底,对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对不符合规定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整改;出台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施、超标装修办公室的普查方案》,对购置奢华办公设施、超标装修办公室进行自查普查,组成2个专门检查组对10个单位2014年至今办公设施购置及办公室装修等开展了重点抽查。对1个部门购置奢华办公设施,会议室灯光及音响设备花费二十余万元,以及为主要负责人准备的办公室达五六十平方米问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立案调查。  2.关于“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落实不到位,有的加桌不加人,有的加牌不加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通知》,对超过核定面积标准的办公用房、需要腾退的办公用房,及时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调剂使用,并对《通知》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对16个单位存在的个别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多人办公室使用单张办公桌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督办,目前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共清理移交办公用房527.589平方米;组成2个暗访组对32个镇街区和市直部门进行了2轮暗访督查,对2个部门领导干部办公室加桌不加人、加牌不加人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和责任追究,对4名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3.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租金高、浪费严重,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直部门办公用房进行整合,对2个市直部门租用办公用房进行停租,其中1个部门已于2015年10月份前调整,停租办公实用面积200平方米;1个部门正在加紧对其他单位腾退的旧办公楼进行改造,2015年12月份将现办公楼停租,停租面积1095平方米。对1个单位在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落实不到位、处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事宜中监管不力等问题进行问责调查,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1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在整改“违规安排人员进入事业单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档案审查、问题整改两个组,将2007年10月份以来市外调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市内未经考试直接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整改工作范围。二是严格档案审查。按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要求,抽调5名工作人员,重点审查调入人员和未考试进入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单位方式及学历等情况,具体查看有没有事业单位录用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度考核表及工资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等。三是梳理分类整改。对市内直接安排和市外调入所有人员档案逐一审查,属日后市内直接安排的,一律辞退。对2007年10月以来市内未经考试直接安排的42人中,学历为非全日制的1人,由干部身份降为工人身份,并降低工资。市外调入人员,属2007年10月后参加工作的,20名档案内无《事业单位考录登记表》人员,全部向其调出单位发出《录用情况调查表》,经核实后,对学历、录用手续等有问题的4人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辞退或降为工人身份的处理。已经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免去其领导职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逢进必考”原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程序,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加大对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履历、录用手续的审查,实行档案审查、干部调动终身负责制,发现问题严肃追责;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调动进人工作舆论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在整改“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存在违规提拔使用”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完善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新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理顺部内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程序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集中收集归档的通知》,坚持动议环节干部档案先审,对于档案信息存有疑义的,在未调查清楚之前,一律暂缓动议、考察或停止讨论决定、任职等。对“假档案”、“假党员”、“假学历”的党员干部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全力推进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组发〔2014〕60号)文件精神,对照干部档案审核45个风险点,全力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尤其对2012年以来提拔重用334名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任前档案审核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对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进行补充,就存在的信息疑点反馈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认真深入地调查核实。三是迅速整改处理查实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涉嫌违规提拔的3名干部,逐一确定调查方案,成立专门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同时,追究组织部门干部及相关责任者责任。四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研究出台《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操作注意事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认真落实好干部“20字”标准,按照“明大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的要求,树立正确导向,确保选拔任用程序严谨规范、结果公正公信。五是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转发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采取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等有效措施,不断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在2014年底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基础上,结合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对227名市管科级领导干部房产情况进行抽查,对漏报或没有及时报告的26名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说明。  (七)在整改“少数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个别涉嫌突击发展或党籍造假”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自纠。下发了《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全市59个党(工)委全部上报自查报告。对梳理的发展党员会议召开不规范、党员档案材料填写和管理不规范、时间节点相互矛盾、党员发展程序颠倒等30项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查找了问题根源,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即知即改,并对15个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的政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全市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对干部档案中缺失的1362份入党材料收集补充,对发现的部分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督促相关党(工)委立即整改。对不符合党员发展规定的3人,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处理,并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二是从严规范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全市深入推行发展党员“三公示四到会三把关”制度。制定了《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的通知》,设计了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以“发展程序纪实、培训考察纪实、职责责任纪实、发展材料纪实”为主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实行全程纪实、全程监督,从严把牢党员入口关。市委组织部成立了12个小组,全程参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4个重要节点会议,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目前,已累计派员列席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相关会议41次。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进行了认真筛查,实行了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适度规模和整体质量。为提升基层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指导各镇街高标准建设了规范化党员档案室,配齐了档案专管员,并进行了系统培训。  (八)在整改“作风建设需要加强”方面  1.关于“全市综合性会议仍然较多,各类文件、简报种类较多,会风文风有所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对严格规范控制会议、精简规范文件简报提出新要求,年内全市性会议、文件简报数量在2014年基础上分别精简15%和12.5%,今后只减不增。严格会议审批备案,认真执行4、9月份无会月制度;修订完善了《向上下级机关行文》规定,深化电子政务应用,规范部门发文权限和范围,取消5种对工作指导性不强的专业性简报,原则上各级各部门只保留1种。截至目前,全市性会议、文件、简报分别精简16%、12.5%、12.5%。  2.关于“干部婚丧嫁娶、子女入学、职务升迁等大操大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对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应报告未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日以来,1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中副处级干部2人,已报烟台纪委备案)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进行了申报备案,对3名申报宴请人员超范围、存在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对2名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嫁娶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党纪处分2人。  3.关于“公车私用、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不时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实行节假日、双休日公车集中封存、全市公示、值班车辆提前报备制度,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并在全市进行封存公示,对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4轮明察暗访,先后暗访20处景点和公共场所,现场对11个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抽查,对4名公车私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租用、占用、借用企业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对1个街道通过企业违规购买公车行为进行查处,对2名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处分。  4.关于“个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门好进事难办、形式主义、工作动力不足效率不高,存在上班炒股、打麻将、无告知空岗等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运用重点工作考核结果加强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的办法》,对六项重点工作实行严考严惩,倒逼各级干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2015年9月份以来对2个乡镇负责人进行了重点约谈。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村“两委”干部中,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以及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纪律观念、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打造规矩严格、纪律严明、作风严实、服务严细的基层干部队伍。由市纪委成立专门督查组,开展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对机关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现场纠正工作人员不合规行为6起。  (九)在整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以权谋私,有的项目存在串标、围标,有的不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治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开展了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市政府各副市长牵头对分管领域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整改、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等活动,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串标、围标、不公开招投标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1个部门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确定施工单位过程中,未经公开招投标,也未经班子集体研究,存在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并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1名主要负责人党纪处分。二是完善监管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落实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相关制度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环节,规范重点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工程建设依法依规。三是建立健全工作程序。通过充实专家评委库、投资工程交易市场硬件建设、规范和健全招标评标办法,不断完善招投标过程监管手段;对进场招投标的工程,从招标公告发布、文件审核、评委抽取组成、开标过程实施、中标公示等程序,实行全过程监管。  2.关于“政府搞的BT项目多,投资大,战线长,不透明,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11年以来,政府投资的BT项目共9个,均严格遵循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通过会议讨论方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目前,已完工2个,在建的7个项目工期超期,已责成中铁十局、中铁十四局、青建集团3个施工企业根据各自投资建设的项目,倒排工期,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大秦家街道办、体育馆筹建办、烟台南洋投资公司等单位负责根据施工企业的工期计划,督促施工企业加快工程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制定了《招远市企业垫资及城投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对垫资项目的规划审批、建筑方案审查、招投标监督、施工许可核发和工程批后施工监管,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审核项目投资概算等审批核准,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进度质量安全、设计变更、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增加项目建设透明度,确保项目建设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修订完善了《招远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期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程序的意见》等文件,对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进行了详细规定,从源头上防控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有力。  3.关于“个别乡镇投资一、二千万的建设工程,均指定同一家公司承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乡镇基层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要求,修订完善了《招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严格乡镇基层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把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对于应招标而未招标和建设手续不完备的工程,一律禁止开工建设。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行政权力范围,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工程建设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筑起“防腐墙”,确保建设项目在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平稳廉洁运行。三是开展违规工程项目专项整治。组成检查组对32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部门单位、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假公济私、贪污侵占、以权谋私行为,发现未按程序组织公开招投标5个项目,已按照《招标投标法》对3个镇街区作出行政处罚。  4.关于“矿产资源乱开乱采现象仍然存在,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漏洞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制定下发了《招远市矿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对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暨深化“六打六治”在全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全市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合法有序组织矿产资源开发,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建立了由矿指部、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对矿区进行巡视检查3次,切实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三是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建立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强化矿业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并设立10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矿业生产行为,提高市民维护全市矿业秩序稳定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召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保障全市矿业秩序持续稳定的专题会议,开展矿山企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重点矿区29处、矿井60个,查处存在越界行为的矿区11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依法作出行政罚款并责令违法矿山企业退回界内开采,撤离界外所有设施,对界外开采点进行永久性封堵。目前,违法采矿行为已全部整改完毕。  (十)在整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关于“有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处事不公,有的基层站所存在生冷横硬、吃拿卡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建设。把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处事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列为征求意见和机关督导活动重点,抓好2015年“万人评机关、万人评窗口”活动、“机关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机关建设考核工作,开展“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活动10场、机关建设督导活动3次;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作风日常监督,在社会各界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100名,其中农村层面监督员39名,收到监督员意见建议20条。二是开展作风效能专项评议活动。对全市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69个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效能进行专项评议,评议结果在全市通报,并且在招远电视台和《今日招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评议排名后5位的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庸懒散”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活动,每月进行2次明察暗访,重点察访机关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作风粗暴、办事拖拉、吃拿卡要、上班不守纪律等歪风。自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以来,开展专项督查活动3次,受理举报投诉6起、初步核实3起,立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组织处理2人。  2.关于“有的村干部利用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等机会暗箱操作,牟取私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资产评估、清查、承包、租赁、出让等问题;制定了《关于重申涉农补贴有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对上级和我市出台的各项涉农补贴管理制度办法予以重申;出台了《涉农补贴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确定了10项重点检查内容,对14个镇街区和27 个涉农单位的各种项目类资金和补贴类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农村经济审计。成立联合审计小组对村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牟取私利问题。截至目前,完成对499个村级单位的审计,发现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110个、单据不规范问题116个,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发现开支不合理问题33个,其中对非生产性开支超限额的21个村,停止了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扣减下年非生产性开支限额;对12个白条顶库问题,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追回、限期结算、登记入账等处理。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将农村“三资”管理列入村责任制考核,与村干部待遇挂钩,充分调动起村干部抓好农村“三资”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完善了开支审批手续,确保账目的规范性和开支的合理性,初步建立起农村“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案件办理。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市纪委,对各自办理的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涉农补贴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探索建立协同办案机制,查办案件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十一)在落实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方面  1.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一是明责交办、限期办理。以市联席办文件明责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按照“见信见人”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信访人约谈、见面告知、查处核实及意见反馈工作,逐案落实案件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化解工作措施,限期办理。二是领导包案、推动化解。在将巡视组移交案件交办给责任单位的同时,将交办情况告知到市级分管或包帮领导,将该部分案件作为领导接访、下访的首接案件,确保诉求合理的解决处理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教育到位、有实际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三是强化调度、辅导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市联席办、信访局通过电话督查、会议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不定期对案件情况进行调度。同时将巡视组移交案件纳入“从严从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范围,由市委7个督查组进行定期督查。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279件(其中,重复46件,涉法涉诉24件),实际受理209件,办结207件、办结率99%。  2.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调度。对问题线索按照“分类处理、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列出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实施销号管理。二是提高效率,规范办理。突出“快”字,对线索登记、管理、处置“三统一”,定领导、定目标,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办理规范有序。三是整合力量,合力查办。整合办案力量,将市纪委办案人员、派驻纪检组人员、市直部门和乡镇纪检干部统一调度,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推行办案协作区和主办人制度,卡实责任、明确进度。目前,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1件,正在核查1件,已办结20件。  3.巡视成果运用情况。根据巡视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等,共立案34件,涉及39人。谈话函询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6人。诫勉谈话7人。其他方式处理2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17人,其他类8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前期认真纠正、严肃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正风肃纪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有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比如,在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个别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不牢固,对党员干部思想层面的教育引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抓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上,“不严不实”现象尚未彻底根除,教育、管理、处罚等方面力度仍需持续加大;在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上,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仍需加强,还没有全面构建起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持续整改,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解决。下步,招远市委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巩固好现有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导协调,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管党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坚持不懈地开展作风教育。从市委自身建设抓起,从市委常委个人做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断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加强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抓好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开展作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好干部身上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加大督查力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以党和政府的诚信引领社会价值取向,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织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确保各类问题刹得住、不反弹。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烟台市委“四个体系”要求,继续系统总结整改落实中的一些新经验、新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扩大成果。  四是做好结合文章,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赶超跨越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有机结合起来,躬身践行“十个倍加”、“六抓六促”、“六个持续”和“六个始终”要求,聚焦“省内赶胶州、省外比张家港”的学赶定位,大力弘扬“不满足、不懈怠、不畏难、不怕苦”的创业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绝不辜负省委和烟台市委对招远工作的期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招远市邮政9号信箱;电子邮箱。中共招远市委日(编辑:)[全文下载]:分享到:0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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