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李军政关系网城市建设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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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东站广场建设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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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城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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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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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城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发展时序
近期重点发展中心城市和省级重点镇,即中心城区、罕井区、孙镇区和陈庄区和桥陵区以及荆姚镇,完善基础设施水平,提升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配套功能,强化产业对城镇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增强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使其成为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龙头;加快渭南市卤泊滩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的建设。
中期继续强化中心城市和省级重点镇的区域中心功能,重点发展兴镇、党睦镇等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县级重点城镇,在规划中期要继续挖掘经济发展潜力,为中心城市的发展做好配套服务。
远期重点发展其余城镇,完善镇区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城镇的服务职能,从而更好的发挥其联系广大农村地域的桥梁作用,并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
近期建设包西铁路,蒲城县内包西铁路属于甘泉北至张桥段,该段将新建双线,按国铁I级标准建设,速度目标值为时速160公里,预留时速200公里条件。开通运营后年货物运量将达到5500万吨以上,旅客列车将达到17对以上。
修建西安—阎良—蒲城—韩城城际铁路,2015年前修建阎良—蒲城城际铁路,2020年以前,完成蒲城—韩城城际铁路,远期修建华阴—大荔—蒲城东半环城际铁路。
规划期内将新建省级高速公路渭南至蒲城连接线,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8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设互通式立交6座,路线全长53.39公里。
规划县域内公路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以高等级公路(西禹高速、渭蒲高速)为主骨架,形成沟通西安市、临渭区、富平、白水、澄城、大荔等县、市区的运输通道。以“两横两纵两放射”主干县道和主干乡道为次骨架,把各乡镇与县城连接起来,再以乡镇为中心,由乡道向各乡村辐射,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体系。
2、基础设施
县域内给水主要是由洛河河谷袁家坡水源地至县城的引水工程,根据地形及现有工程,设三级加压,既尧堡、大万兴、黄家加压站。将县城北部尧山山前台塬区现状5眼井,单井抽水量200吨/小时,作为县城应急水源,由应急水源至县城东部的黄家加压站铺设应急输水干管,管径分别为φ400和φ600。
在现尧堡站的预留空地,新建加压站一座,直接加压一级提水至坡头高位水池。新建黄家加压站,向县城北部和南部塬区500米以上高程的低压区加压供水,形成分区分压供水,即利用现黄家525米高位池重力流向老城区和东城新区、西城新区供水,北部和南部塬区采取加压供水。改造输水管线 ,拆除质量不符要求的管道。现状从水源地到县城有一条φ600输水干管,长40公里,输水能力2.3万吨/天。规划新铺两条φ600钢筋混泥土管道,近期结合加压站建设首先建设一条φ600输水管道,远期建第二条。
改造卤泊滩农田排碱沟,使其直通洛河,形成城市雨污水外排通道。在城西南椿兴村附近设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3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占地75亩。
结合蒲城电厂三期建设,规划梳理县域内高压线路,使其沿高压走廊防护绿带架设,尽量避免斜穿建设用地。新建三合110千伏变电站,扩建蒲城、双塔110千伏变电站。
规划垃圾填埋厂设在中心城区西北的柴峪沟内,生活垃圾处理厂设在五陵路。
第十七条&空间管制规划
1、禁止开发区域
为境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河流、水库、水源地等。包括以罕井林地为主的自然保护区,包括洛河、白水河、大浴河等的河流水体,唐桥陵、惠陵、景陵、光陵、泰陵以及高力士墓等的文物古迹与风景保护区,以及本次规划范围内的旅游名胜六龙壁、文庙,运麾将军墓碑、杨虎城纪念馆等。
2、限制开发区域
为境内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不适宜人口与产业大规模集聚区,并关系到较大范围的生态安全区域。包括了区内地质灾害区、水土流失区、林地分布区、牧业用地区等。本区的生态功能以生态恢复、生态保育和水源涵养为主,经济功能以发展各种林业、果业、生态农业基地为主。包括张家山、尧山风景区,大峪河风景旅游区及分布于各乡镇的农业生产基地。
3、适度开发区域
为城镇发展规划区,本区发展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进行,控制空间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协调好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的关系,包括蒲城城市发展区、各个乡镇建设区以及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
4、优化发展区域
为中心城市现状建成区。优化发展即要优化用地结构,降低开发密度,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建设,提高居住环境质量,限制发展技术含量低的一般工业,鼓励发展高端服务业,提升城市功能。
第十八条&城乡统筹与村庄建设
1、城乡统筹发展机制
产业发展协调:乡村地区大力发展和建立绿色果品生产基地、专业化的养殖基地,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拓展农业的生态观光旅游功能,积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乡村风情旅游。
基础设施统筹:加快县域内交通路网建设,全面提高道路等级,方便城乡交通联系。加强区域内电网的协调,提高农网供电的可靠性。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设施。
公共服务统筹:卫生室、文娱活动室、小学、幼儿园布局到行政村;初中、文化站、卫生所布局到中心村;每乡镇均应布局学校、卫生所、市场、科技站等服务设施。
生态环境建设统筹:严格保护现有林地和基本农田,建立城乡间的外围防护圈,通过道路交通绿地规划、北部山区生态保护、河流湿地生态建设等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城乡环境的同时保护。
城镇建设统筹:将整个县域空间作为整体,将城市、镇及村统一考虑,协调生产、生活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安排居住、工业、公共设施、绿地、农田等用地,形成城乡一体的建设格局。
规划区用地统筹: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用地分类标准对用地进行布置,配套完整的路、水、电、暖等基础设施。
人口分布空间导引:北部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交通不便区域的人口向生态环境较好的中部地区集中,乡村地区的人口向小城镇地区集聚,人口数量少、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不齐全的自然村就近向大的村庄集聚。
2、村庄建设思路
以产业发达、生活便利、村容整洁、环境优美、设施配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目标,以“远近结合、整治为主;因地制宜、特色突出;紧凑布局,节约用地;设施配套,保护环境”为原则,重点做好村庄道路、供水、排水、绿化、亮化、沼化、医疗、文化、电力电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基本生活设施建设;做好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建设功能合理、安全、集中、节能节地的美观实用新农村。
3、中心村布点及建设要求
规划各乡镇中心村
山东、武仪、中山、南白、庙台、东党、唐王、仁合、尧山
白卤、东鲁、内府、三永、富新
焦庄、尧堡、东陈庄、黄寨、甘北、南塬头、赵庄、潘庄、晋王、常乐、伏龙、直社
安王、东山、坊里、五星、桥陵东、六井、金光、日光、大东、三胜、赵山、义龙、西曹、花王、后泉、武家
南姚、王子、常家、雷坊、孟郊、渡米、明德、璋宝、许家、富王、魏村、史家、范家、赵家、程家、柯村原
吝家、林吉、民地、沙坡头、孝通、白庙、池头、秦家、樊刘
望溪、蒲石、汉帝、统一、东王
七一、金星、五更、五四、衿饵、车杜
安家、洼里、南加录、清泉、伏头
前洼、蔡邓、庆兴、西头、永平、洛西、南店
刘家沟、温汤、坞坭、唐家堡、杨家沟、凤式、坊坡、曲里、石马
桑楼、化木、九龙、曹家
封村、大联、姚古、党定、北村、联武
万兴、保南、护难、岳兴、敬母寺、五中、西山、石道
光陵、八福、六合、延兴、草地、陶池、山阳、翔村
荣光、东苇、西苇、太睦、红土坡
中心村人口规模在人,是一定范围内农村居民点的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小学、幼托、医疗等社会服务。
第四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九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县域生态环境规划
根据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植被等因子和植被资源、社会经济等现状条件,将全县规划为三大生态区域:农业生态区、林业生态区、生态敏感区。
2、重点生态环境建设
(1)道路交通绿地规划
在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规划宽度为20—100米的绿化带和防护林带;县域范围内道路交通用地的绿地率指标,应保证达到20-30%。
(2)北部山区生态保护
重点是保护好蒲城北部罕井镇天然林资源,恢复自然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区内重点建设张家山风景旅游区和尧山风景旅游区。
(3)河流湿地生态建设
加强陕西蒲城卤阳湖湿地公园的建设,蒲城县袁家坡水源地应沿岸辟为绿化地带,关闭沿河排污口,涵养水土,保护生态,形成连接台塬、丘陵、平原的生态廊道。
第五章&旅游发展规划
第二十条&旅游规划
1、旅游发展方向
依托内涵丰富的历代古物古迹、名人轶事以及绮丽的自然风光,发展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果业旅游为主,以科考教育、疗养健身、商务会议等为辅,经过发展将蒲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品味高、收益高的旅游综合区域。
蒲城县分布有桥、景、光、惠、泰五座唐代帝王陵,是关中唐代十八陵分布最密集的地区。蒲城凭借与西安便捷的交通联系,依托唐代帝陵旅游资源以及县城其他唐文化历史遗存的开发,完全融入大西安的大唐文化特色旅游圈,建设大唐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打造大唐文化特色旅游品牌。
2、旅游发展区划
(1)北部自然风光旅游区。发展以森林景观和森林环境为载体的休闲、度假、观光等旅游活动,区内重点建设张家山风景旅游区和尧山风景旅游区。
(2)西部大唐文化特色旅游区。发展唐陵观光、文化考古专项游。重点开发桥陵旅游区。
(3)中心城市旅游区。古物古迹、名人故居观光旅游。重点开发明清考院和杨虎城故居。
(4)南部卤阳湖旅游区。立足渭南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独特的旅游区位,依托航空科技、芦苇湖渚、生态湿地、民俗风情、火药文化、盐田硝池等旅游资源,发展空域风光、水域风情等立体化的工业、科普旅游。
(5)东部洛河流域旅游区。依托龙首黑峡谷风景旅游区、大峪河风景旅游区、永丰烈士陵园和常乐温泉旅游区,发展教育、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健身疗养等旅游项目。
3、旅游线路组织
(1)北线。以渭清公路和罕井到高阳的乡级公路为依托,连接张家山—岳王山休闲度假区和尧山风景区,并通过渭清公路与其它线路连接。
(2)西线。以中心城市北的五陵路为依托,以直通唐代五陵及陪葬墓的县乡道为支架,形成中线唐陵旅游线路,并通过渭清公路与其它线路连接。
(3)东线。以永丰至平路庙的县乡路为依托,连通大峪河风景旅游区和常乐温泉旅游区,并通过西禹高速与其它线路连接。
(4)南线。以渭清公路南段为依托,以党睦镇为服务基地,开发工业、科教旅游区,构成蒲城旅游规划的南线。
第六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二十一条&城市性质
蒲城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渭南副中心城市,大唐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
第二十二条&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远期35万人。罕井区规划人口远期4.5万人。孙镇区规划人口远期4万人。陈庄区规划人口远期1.7万人。桥陵区规划人口远期1.5万人。
2、用地规模
一城四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面积(h㎡)
比例(%)
总体规划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水域及其它用地
第七章&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二十三条&空间结构
蒲城城市规划形成“一城四区”的空间结构:一城是指中心城区,四区分别指罕井区、孙镇区、陈庄区、桥陵区。
中心城区是县级政府驻地,是县域的行政、文化、商贸中心。
罕井区依托现有煤炭、建材产业基础,规划建成罕井煤炭、建材工业区,重点发展煤炭、建材工业。
孙镇区依托现有电力产业基础和正在建设的蒲电三期项目,规划建设载能工业和煤化工工业区,重点发展电力、煤化工工业。
陈庄区依托通用航空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两大产业基地,发展现代制造业和高新农业产业。
桥陵区依托以桥陵为核心的五大唐代帝陵旅游资源,打造帝陵文化旅游品牌,结合城乡统筹建设,发展生态及旅游相关产业。
第二十四条&发展方向
重点向东、南方向发展,适度向西发展,限制向北发展。其中生活区主要向南和向东发展,工业区主要向西发展。
第二十五条&布局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将形成"一廊、三轴、三心、七区”的用地布局结构。
一廊指沿铁路及中心城区东部的市政设施走廊形成的“U”形城市防护绿廊。
三轴指迎宾路是城市南北向发展主轴,红旗街是城市向西发展主轴,东风街是城市向东发展主轴;
三心指老城区内人民路与红旗街交叉口附近形成城市主中心、城东、城南城市次中心、迎宾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的规划人民公园及周围生态绿地形成城市绿心;
七区指旧城区、城东新区、城南新区、物流区、传统工业区、高新工业区、站前服务区。
第二十六条&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1)济适用住房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蒲城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布局应较多考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并结合地价及区位因素,在合适的地段考虑适当的用地用于建设廉租房。至2015年,蒲城中心城区将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本次总体规划居住用地973.0公顷,占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的27.9%,人均居住建筑用地27.8平方米。
(3)规划对村民居住点要求逐步改造完善,积极发展城市居住区,每个居住区须配置商业设施、社区文化中心、综合运动场、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项服务设施。根据居住的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配置相应的老年、青少年服务设施。
(4)规划高中全部向城区集中,对蒲城中学和尧山中学进行扩容改造,将蒲城师范改造为普通高中,再新建一所高中,高中数量由目前的7所减少到4所。初中学校向城区和罕井、党睦、兴镇、孙镇等4大镇集中,将农村4大镇所在地的4所高中改建为初中,对城区现有2所初中进行扩容改造,再新建一所寄宿制初中,荆姚、苏坊、洛滨等3.5万人以上的大镇各保留一所初中,上王等边远乡镇各保留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初中学校数量由目前的31所减少到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由目前的4所增加到11所。小学向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集中,城区新建2所小学,对祥塬和双酒小学进行扩容改造,使城区小学达到10所,3万人以上的乡镇各保留一所寄宿制中心小学和1-2所完小,3万人以下的边远乡镇各保留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一所寄宿制小学,全县小学数量由目前的279所减少到80所。
(5)中心城区旧居住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合理安排道路、停车场及各项城市基础设施。
2、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公共设施用地854.0公顷,占中心城区总建设用地的24.5%,人均公共设施用地24.4平方米。
(2)公共设施布局以“系统完善,布局有序,适度超前,分期实施”为布局原则。建立县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次中心两级公共服务设施系统。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调整优化老城区内的行政办公用地,以县政府为核心形成县级行政中心。结合城东新区、城南新区、城西高新工业区内新增部分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91.0公顷。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商业金融业用地布局呈点、线、面相结合布置形式。县级商业金融用地主要集中在县城主、次中心区域;其次是沿城市干道两侧布置商业金融用地,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在县城东南角依托毗邻西禹高速的地理、交通优势,集中设置市场和仓储用地,形成物流中心。在县城西南结合铁路站场形成站场服务中心。规划商业金融用地511.0公顷。
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完善县级、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两级结构体系,提高文化设施水平,保障新区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规划文化娱乐用地91.0公顷。
4)体育用地
完善县级、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两级结构体系,保留完善现有大型体育设施,规划新增两处体育用地,形成县级体育运动中心。落实全民健身计划,逐步完善街道及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体育用地31.5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
完善县级、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两级结构体系,保留完善现状医疗卫生单位,规划新增六处医疗卫生用地,满足居民就医需求。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0.0公顷。
6)教育科研用地
保留完善现状教育科研机构设施,规划在城东新区设县级教育中心,引进大、中专高等院校及专业培训学校,建成辐射区域的教育培训基地。规划新增部分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教育科研用地98.0公顷。
7)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拆迁文庙、北塔、清代考院、杨虎城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不协调建筑物,结合文物古迹设置绿地广场,为城市争取更多的开敞空间。规划文物古迹用地3.5公顷。
3、工业用地
中心城区内规划工业用地集中设置在铜蒲白铁路环线以西,其中北部为城西传统工业区,以二、三类工业为主。南部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与新材料、环保工程、精细化工等高新工业为主,形成城西高新工业区。规划工业用地490.0公顷。
4、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主要结合城西工业区和城南东部物流区内集中设置。规划用地73.5公顷。
第二十七条&用地平衡表
见附表一。
第二十八条&空间管制规划
针对地域空间具有非农性质的开发建设活动,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在城市规划区内明确划定四大类区域,即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经建设区,用于指导城镇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在禁建区和限建区用地以外安排。
1、禁止建设区:指规划控制的中心城区东部桥陵330千伏高压防护走廊、中心城区西部及新城大道两侧110千伏高压防护走廊等大型市政通廊,中心城区东、西、南部城市防护林带,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古迹绝对保护区,洛河袁家坡、桥陵水源地保护区,桥陵景区核心区,城市东西南北环路、长乐街、东二环路等城市主干道两侧绿化带等。严禁在区内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凡涉及区域在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的,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与要求。
2、限制建设区指蒲城老城(解放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东风路以北、重泉路以东)区域为核心保护区、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历史街区、对公众开放的服务性城市公共绿地等。对于与限制建设区重叠的城镇建设区,区域内的建设活动,应会同环保、水利、园林绿化、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
3、适宜建设区为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适宜建设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要求。建设用地总量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贯彻保护耕地的国策,城镇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均用地指标的规定。
4、已经建设区:指现状已经建设的区域。已建区以结构调整、功能优化为主;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集约化水平;梳理内部空间,加强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和绿地的建设。
第二十九条&四线规划
1、城市绿线
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它应该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已经建成的绿地、已经规划但末建设的绿地、以前没有规划但拟在规划修编时新增加的绿地等。
根据绿地的性质和管理特点,纳入城市绿线管埋范围内的绿地划分为3大类:
(1)城市公共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的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
(2)生产防护绿地。由规划确认的在规划区内以生产防护为目的的绿地。结合区域外围市政设施走廊建设、结合防风林建设打造生态蒲城。
(3)风景林地。城市规划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景观性绿地。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与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2、城市紫线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应遵循下列原则: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
(2)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
城市紫线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古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3、城市黄线
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合理布置城市基础设施,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划定其用地控制界线。具体有:
(1)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2)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
(3)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4)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5)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
(6)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7)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文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
(8)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9)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
(10)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
(11)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城市蓝线
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蓝线划定原则如下:
(1)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
(2)控制范围界定清晰。
(3)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以下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
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三十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规划将蒲城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分为四个大的管理区域:
1、一级强度管制区:为突出蒲城县城市形象,丰富城市景观层次;结合蒲城县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更好的发挥中心区域的土地利用价值,规划将位于老县城外围的城东及城南新区设为一级强度管制区。规划建议公共建筑密度45%以下,容积率3.5以下,建筑高度以多、高层结合的方式,绿地率35%以上;住宅建筑密度25%以下,容积率2.5以下,建筑高度以多、高层结合的方式,绿地率35%以上。
2、二级强度管制区:为保护历史文化特色,营造深厚文化氛围,规划建议将位于老县城的全部用地设为二级强度管制区。规划建议公共建筑建筑密度25%以下,容积率1.5以下,建筑高度建议以多层为主的方式。规划建议公共建筑密度40%以下,容积率3.0以下,绿地率30%以上。住宅建筑密度30%以下,容积率1.2以下,绿地率30%以上。
3、三级强度管制区:规划将位于中心城区的工业、仓储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设为三级强度管制区。规划建议建筑密度45%以下,容积率1.0~1.5,建筑高度以多层为主,工业用地绿地率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不大于25%。
4、四级强度管制区:规划将位于中心城区的绿地等用地设为四级强度管制区。原则上只能建设低层园林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议建筑密度10%以下,容积率0.1以下,建筑高度以低层为主,绿地率75%以上。
第八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一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铁路系统
蒲城县内包西铁路属于甘泉北至张桥段,规划新建双线,现状西延线蒲城站按三等区段站扩建,站前设交通集散广场,占地8000平方米。
2、公路系统
规划期内将新建省级高速公路渭南至蒲城连接线,路线大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渭南市箭峪河沟口,终点位于蒲城县东约2.5公里的转弯村,设蒲城互通立交与京昆线西禹高速公路相接,经长乐街东延伸线和县城道路网相连。
配合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建设,开辟公路环线,使过境公路不进城。为开发桥陵等旅游资源,开通旅游公交线路。
扩建渭南市蒲城客运汽车站为二级客运中心,原北关汽车站改为货运中心,蒲城个体客运汽车站在蒲城火车站附近设置,在南二环路北侧新增一处客运站。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城区道路分为三级:主干路,红线宽度60~40米;次干路,红线宽度40~30米;支路,红线宽度30~15米。城区规划道路网格局是以“一环三横三纵”主干路为骨架的棋盘式道路网。“一环”指的是西环路、北环路、东二环路(蒲大公路)、南环路围合形成的环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60米。三横指的是尧山街、朝阳街和长乐街,尧山街和朝阳街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长乐街红线宽度为60米;三纵指的是重泉路、迎宾路和东环路,其中重泉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迎宾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50米,东环路红线宽度为60米。城区的次干路主要包括漫泉路、延安街、红旗街、东风街和解放路等道路。
城区内社会公共停车场分布于城区中心和各功能分区中心,共设6处,每处服务半径约为300米左右。规划蒲城公共加油站8处,设在次干道上并以小型站为主。
蒲城县城公共交通线路网长75公里,需设8条线路。城区至各乡镇及桥陵旅游公交线视情况加设6-10条。
县城公共汽车需拥有234辆,县城出租汽车需拥有175辆。
公共交通站场设施:设公交站场五处,一处设在火车站广场,一处设在西环路,一处设在东二环路其他两处设在迎宾路南北两端,每处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
第九章&&&&绿化系统规划
第三十二条&绿化系统规划
1、绿化系统
规划以大型公共绿地为核心,以生态林地、道路绿带为网络和连接,形成“一环、一心、一廊、多点”的城市绿化系统。
“一环”—— 指城市外环线两侧的绿化带形成城市绿环。&
“一心”—— 指规划中的人民公园。
“一廊”——指沿铁路及中心城区东部的市政设施走廊形成的“U”形城市防护绿廊。
“多点”——指结合文物古迹用地形成的城市街头绿地、城市广场绿地等多个绿化节点。
2、绿化规划目标
近期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5%,人均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不少于30%。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属于旧城改造区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20%。属于旧城改造区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全县“园林单位”&占60%以上; 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第十章&景观风貌规划
第三十三条&城市景观风貌区规划
规划蒲城将形成三个个景观风貌区:古韵特色风貌区、工业建筑景观特色和现代城市风貌区。
古韵特色风貌区:范围是沿迎宾路、朝阳路、尧山路、重泉路内古城墙区域。结合历史遗存的复原和保护,加大绿化空间,建设少量园林景观仿古建筑,形成古朴、典雅的古韵特色风貌区。
工业建筑景观特色:城西新建工业区应在工业厂房的风格设计上以新型材料形成清新明快的建筑风格,塑造简洁高效、环境优美现代工业区形象。
现代风貌区:以城东、城南新区、物流区为核心,形成与古韵特色建筑风格对接的现代风貌区。
第三十四条&城市景观轴
规划红旗街、东风路、迎宾路、重泉南路、人民路为城市最主要的五条景观轴线。
第三十五条&景观节点
规划结合五个城市出入口、八个重点地段形成十三处景观节点。
第三十六条&城市轮廓线及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控制老城低外围高,形成聚宝盆状的城市轮廓线。
第十一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三十七条&规划原则
1、坚持分等定级、突出重点、保护优势的原则,对最有特色的文物古迹和景点重点保护。
2、遵循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所产生的环境分离”原则,对重要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注重保护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及文保单位周边历史环境等的保护。
3、以人为本,促使保护与建设协调有序的发展。
第三十八条&规划目标
保护蒲城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景观,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凸现名城特色;充分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保护名城资源,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发展。
第三十九条&保护的主要内容
保护的主要内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帝王陵园,历史重要事件遗址,城市历史格局,自然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环境等。
第四十条&“老城“保护规划
中心城区内的老城及周边区域划分为核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三种保护范围。核心保护区:解放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东风路以北、重泉路以东区域为核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迎宾路以西、尧山路以南、重泉路以东、朝阳路以北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风貌协调区: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漫泉路以东、长乐路以北的区域为风貌协调区;
视线通廊及历史文化街区:在宋塔、唐塔、南庙之间控制建筑高度,形成三角形视线通廊;在槐院巷、中山街、新开街、达仁巷构筑历史文化街区。
第四十一条&保护范围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县级保护单位(16处),保护范围详见附表二。
第四十二条&保护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划定城市紫线,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文保单位保护措施
王鼎纪念馆。规划在原建筑基址上恢复原建筑,包括门房、前厅、女厅、后楼房备一座,并在前院两增设碑廊两座,对原有建筑参照蒲城地区民居风格,以原址面阔、进深尺寸修复。
杨虎城故居。维修院内建筑,整治周围环境。
清代考院。维修原建筑,对外开放。
王振东家宅。原建筑进行维修后,对外开放。
北塔。搬迁北塔院内单位、拆除周边围墙,与文庙、中心广场形成一个整体。
文庙。维修文庙内原有建筑,拆迁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单位。
2、历史街区保护意向
东槐院。主要措施是: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院落,保持历史的原真性;保持街区内的巷道格局,如总理局巷、文昌宫巷、营问卷、东槐院巷,保持古街区的基本骨架;控制街区内的建筑风格。街区内的建筑形式为蒲城古民居,高度为一、二层为主,色彩以灰色为基调。
达仁巷。主要措施是: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院落,保持历史的原真性;保持街区内的巷道格局,主要是西、南、北三条达仁巷,保持古街区的基本骨架;控制街区内的建筑风格。街区内的建筑形式为蒲城古民居,高度为一、二层为主,色彩以灰色为基调。
文庙。主要措施是:首先是应该明确街区发展定位。从历文文物古迹分布和其在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地位。本街区定位为历史街区;拆迁区内不相关建筑,拆迁区内的税务局、俱乐部、医院、沿路所有小商铺等不协调建筑,纯洁区内环境;修建休闲设施。贯通现博物馆、北塔及中心广场,形成以文庙、北塔为主体的大型绿化休闲观光广场。
规划严格遵照将桥陵桥陵的保护范围。同时依照桥陵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将桥陵划分为:绝对保护区,包括陵穴、陵墙、以内及四门内外、神道、阀楼及献殿遗址等;一般保护区包括:陵山诸峰、陵园台地、下宫遗址等;环境影响区包括各陪葬墓周围、陵庙遗址轴为及陵趋视域所及村落、原野。绝对保护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对与它们又密切联系的山体、植被应严禁禁止破坏。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山体的稳定性,并对现有的危险地带应及时采取加固、修复等措施。一般保护区内应加强陵山诸峰的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应在陵园台地内广种能体现桥陵宏伟、肃穆气质的树木。环境影响区内对影响桥陵景观的村落应及时将其搬迁,对生产活动对桥陵产生影响的原野、田地应进行退耕还林等措施。
第四十三条&县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县域历史文化资源除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外,应进一步加强对蒲城历史文化名城有重要意义的地质地貌、自然风景、历史及文化遗产等体现城市发展与演变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建立完整的县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框架,有助于加强城市特色与识别性。
1、 城市“山水格局”的保护
蒲城境域内背山面水的优越自然环境是蒲城最基础也是最独特的城市特色。
2、突出历史文化脉络,形成县域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市域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广泛,类型多样,极富特色和品位。应重点保护以帝王陵墓为主体的唐文化历史遗存、城市格局及肌理特色、历史风貌持色、文物古迹特色等。
(1)以帝王陵墓为主体的唐文化历史遗存
蒲城文物古迹以唐代的文物古迹特色最为突出。城外桥、景、光、惠、泰五座唐代帝王陵依山为墓,彼此烘托,尤以桥陵石刻最为精美,气势雄伟,为唐十八陵之上乘。唐代五陵集中反映了唐代繁荣昌盛的景象。
(2)城市格局及肌理特色
蒲城县城城区方格棋盘状道路骨架;城市主要街道东西南北向布置,既是主要的交通干遣,又是主要商业街;街巷肌理具有明清时代的建筑的特点;原古城城墙西南角仍留有明代城墙遗址。
(3)历史风貌持色
历史风貌最能体现的古城文化底蕴。始建于周朝的蒲城县城,在春秋、唐、宋、元、明、清、民国各个朝代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痕,现在的蒲城是一个融古代、近代、现代多重历史风貌的城市,也是它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之一。)历史风貌持色
(4)文物古迹特色
蒲城城市文物古迹主要为唐代、宋代和明清三个朝代,其中以唐代的文物古迹特色最为突出。&&&&&&&&&&&&&&&&&&&&&&&&&&&&&&&&&&&&&&&&&&&&&&
(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蒲城特有的地域民俗包括如“坐时节”、“游城”及“瞧媳妇”,“相女婿”等,传统的名特产品包括焰火鞭炮,椽头蒸馍,风味小吃 “秦家店羊肉馆”。
第四十四条&&&保护与建设管理控制
1、建筑风格
蒲城中心城区内的核心保护区(解放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东风路以北、重泉路以东区域)内的建筑风格、布局形式应与其周边文保单位协调一致。
2、控制建筑高度及建筑风貌
蒲城中心城区核心保护区内严格实行建筑高度分区控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以突出唐塔、宋塔在蒲城中心城区的空间视线优势。
视线通廊:在宋塔、唐塔、南庙为中心,划定100米范围为视线通廊,控制建筑高度不超过9米,100米以外,以100米为梯级形式过渡,建筑高度依次为12米、15米;
历史文化街区:在槐院巷、中山街、新开街、达仁巷构筑的历史文化街区内,控制建筑高度不超过9米,100米以外,以100米为梯级形式过渡,建筑高度依次为12米、15米。
核心保护区、视线通廊、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城墙遗址外侧风貌协调区的规划,在进一步城市设计时,均应围绕建筑高度、色彩、风格等建筑控制要素做专门深入论证,符合蒲城的整体保护要求。
第四十五条&&&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强规划管理工作。
2、加强宣传,树立古城保护意识,保证规划的实施。
3、加强法制,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蒲城境内重要的文保单位,编制全面的保护专项规划,形成地方法规或条例,使古城保护有法可依。&&&4、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争取更多的资金,加大对文物管理工作的投入,建立专职的古建筑,园林规划设计和施工队伍。
5、广泛开辟资金渠道,满足文物管理部门要求负责对文物古迹的维修和保护。
第十二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四十六条&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取160升/人·日 ,工业用水量根据产业结构、主体产业、生产规模及技术先进程度等因素确定,工业用水量按1万吨/日考虑,未预见水量按总用水量15%计算,则总用水量约为7.6万吨/日。
规划期末县城最高日需水7.6万吨/日,农村需水2万吨/日。按照省市水资源管理部门对袁家坡水源的资源分配,规划2025年从袁家坡水源开采7万吨/日,开采城区地下水0.36万吨/日,从县城北部尧山的桥陵供水水源开采2.24万吨/日。
3、供水设施规划
尧堡、坡头加压站需扩建,增大输水能力,规划在现状尧堡站新建加压站一座,直接加压一级提水至坡头高位水池。
对城区黄家水站进行扩建和加压改造。新建黄家加压站,向县城北部和南部塬区500米以上高程的低压区加压供水,形成分区分压供水,即利用现黄家525米高位池重力流向老城区和东城新区、西城新区供水。北部和南部塬区采取加压供水。
改造输水管线,拆除质量不符要求的管道。现状从袁家坡水源地到县城有一条φ600输水干管,规划新铺两条φ600钢筋混泥土管道,近期结合加压站建设首先建设一条φ600输水管道,为县城供水专线,远期建第二条。应急输水干管由应急水源至从县城北部接入城区管网,管径为φ600。
4、配水管网规划
&规划重力流供水区布置为环状管网,加压供水区为树枝状管网。对城区管网进行完善,拆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管道及“瓶颈”管道,提高供水能力,形成环网为主的管网。
第四十七条&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选用雨污分流制,将现状排水管道作为雨水管道,城区内新设污水管道,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2、污水量计算
蒲城县城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为5.43万吨/日,日变化系数取1.4。污水排放量取用水量的80%,则规划城区污水排放总量约为4.34万吨/日。
3、污水厂设置
在城西南椿兴村附近设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3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设占地75亩 。污水厂内设置中水处理设施,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可作为景观用水和浇洒道路用水
4、污水管网布置
结合地形条件在城区道路下新铺设污水管道,污水主管道沿重泉路和铜蒲铁路西侧规划30米路布置,过铁路后两干管汇合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后通过排水干渠排入县城南侧卤泊滩的排碱沟,最终向东排入洛河。
5、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城区排水系统,将现状排水管(渠)改造为雨水系统,完善城内雨水管网,增强城市排泄能力,雨水采取蓄、排结合方式,汛期雨水可蓄水造景;从县城西南西府排水口向南设置排水干渠,至卤泊滩农田排碱沟,直通洛河,形成城市雨水外排通道。
蒲城县暴雨强度公式
q=1572(1+1.2lgp)/(t+10)0.76
其中:&q -暴雨量强度(升/秒·公顷)Q -设计雨水流量(升/秒)P -设计重现期(年)一般取一年F -设计汇水面积(公顷)φ-设计径流系数。一般取0.6,绿地径流系数取0.3T -集水时间(分钟)取12分钟
第四十八条&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蒲城县城规划范围末期人口规模35万人,规划人均综合用电指标为1800千瓦时/人.年,城区到2025年最大负荷12.6万千瓦。
2、电压等级
规划期内城区电压等级分为330千伏输电网,110千伏高压配电网,35、10千伏中压配电网和380/220伏低压电网四级
3、电源建设
规划新建城西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X3.15万千伏安;近期扩建蒲城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X3.15万千伏安;远期将双塔110千伏变电站扩容至2X3.15万千伏安。规划末期110千伏变电容量将达到18.9万千伏安。 规划区内拟建10KV开闭所7座。
4、电网建设
规划期内将现状电厂一线、电厂二线、蒲尧线等3回35千伏线路近期进行改道,使其沿城市绿带架设。蒲城变和桥陵变向南引出的110千伏现状高压线规划期内调整至城区东部的城市绿带架设。桥陵变向北引出的1回110千伏现状高压线和3回330千伏现状高压线调整至城区东部的城市绿带架设。每回35千伏线路,预留高压线走廊15米;每回110千伏线路,预留高压线走廊25米;每回 330千伏线路,预留高压线走廊45米。
城区10千伏架空线路,&以后结合规划道路的修建和改造逐步使线路改为地埋管道敷设。
第四十九条&电信工程规划
1、用户预测
到2025年,规划区人口规模将达到35万人,电话普及率取45%,交换机容量扩容到15.75万门。
2、管道建设
规划期内电信线路均通过通信管道埋地敷设。结合城市道路等级的不同,将通信管道分为主干通信管道、次干通信管道、一般通信管道。
3、邮政规划
邮政营业网点设置为邮政局、邮政支局、邮政所三级,邮政局下设邮政支局,邮政支局下设邮政所。蒲城县城设一座邮政局,三座邮政局,若干邮政所。
第五十条&供热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
坚持以热定电、区域集中供热为主的集中供热方针,充分利用现有供热设施,远期与近期相结合,加快利用城西热电厂等热源来发展热电联产,提高市区集中供热能力。至规划期末,县城集中供热力争达到普及率65%以上。
2、热负荷预测
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结合蒲城城区现有和在建民用及公共建筑的实际情况,现有建筑的综合性热指标取58.1W/ m2,在建和规划建筑的采暖热指标取48.1W/ m2,蒲城县城采暖热负荷至规划期末将达到1350MW
3、热源规划
集中供热热源近期利用现有热电厂的热能,将现状电厂改造成为热电联产的热源厂;远期结合热负荷的增长同时扩建。
结合现状在供热范围内设一个中心换热站(汽水换热首站),位置在城市西侧,距电厂约1000米,中心换热站通过换热器交换出的130℃的高温水送至各小区热力站。供热系统的供水温度确定为130℃,回水温度确定为70℃。
4、供热管网规划
供热管网布局采用支状形式,沿尧山街、朝阳街和北环路布置热力主管道,其他道路上布置次要管道。
第五十一条&燃气工程规划
选取天然气
每人年平均日用气量0.225立方米天然气,居民和公建用气比例为1:0.4,规划范围内年平均日用气量为11.025万立方米。
3、管网规划
燃气管网压力级制为中压。规划在渭蒲高速以东五陵路以北建设天然气门站和储配站,两站合建。
燃气干管沿东环路、尧山街、红旗街和朝阳街布置。
第十三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十二条&环境保护规划
突出两条路段(西禹高速永丰段、渭清公路城区至罕井段)、三大园区(蒲城农化基地工业园区、食品加工工业园区、煤炭开采园区项目建设)、五大行业(造纸、水泥、果汁、电力、化工)的污染防治,积极实施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水、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等六大工程,坚持依法行政,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为加快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建设绿色和谐蒲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逐步改变生活能源结构,以型煤、燃气等取代烧原煤的方式;排放的污染物与生活污水一起汇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后再排入水体;搬迁城区火葬厂至城区外围;加强管理禁止车辆使用高音喇叭,禁止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进城,限定商业性音箱使用最高分贝等措施,使城区噪音功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五十三条&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煤矿企业的烟尘及生产性粉尘需经除尘以及洒水降尘处理,确保工艺废气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加强交通污染防治,重点针对区域内公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的影响。
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要达标排放。
工业噪声:企业自行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和环境噪声的达标,杜绝扰民问题的发生。
交通噪声:采取绿化隔离措施;结合园区实际,主干道两侧设置20m防护绿带,工业与居住之间设置20m以上防护绿带。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措施,车辆实行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相应垃圾回收点,实行分类袋装化收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清洁生产要求,从生产流程上削减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加大对固体废物的回收与综合利用力度。&&&
危险废物:统一处置和管理,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或混入一般固体废物中,医疗废物按规范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5、电磁辐射
确定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高频输出变压器均采用屏蔽罩进行屏蔽,变压站按规定设置30-100m的防护距离。
第十四章&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第五十四条&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规划垃圾填埋厂设在中心城区西北的柴峪沟内,生活垃圾处理厂设在五陵路。
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第4.1.1条,小型转运站每0.7—1.0平方公里设置一座,每座用地面积在100—150平方米。
在商业街道、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按部颁标准设置果壳箱,相邻果壳箱间距为50米/只;交通干道间距为80米/只,一般道路按间距100~120米/只。
采用定点、分类设置垃圾收集箱、桶,住宅区内服务半径为70~100米/只。
县城共设置公厕50座,每座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第十五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五十五条&综合防灾规划
1、抗震工程规划
重大工程及生命线工程设施,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对未经抗震设防和加固的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各类构筑物进行鉴定,凡是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逐年进行加固或重建。
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1~1.5公里以内。
以城市主干路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救援通道,救援通道应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道路中线至建筑红线距离应大于临街建筑高度的一半。根据规范要求七度抗震设防的城市每个方向应有不少于两条对外放射的道路,规划将尧山街、重泉路、红旗街、朝阳街、解放路、外围环路、渭清路规划作为避震疏散干道,保证城市主要出入口每个方向都有两条对外放射的道路。
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一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一方面逐步进行抗震加固。
加强地震火灾源的消防、抗震措施,如油库、燃气储气站等。
2、消防规划
根据消防站布设原则,新规划4座消防站,每处占地7000平方米,县城内共有5座消防站。
消防用水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城区内河流、湖、塘为消防第二水源。市政管网消火栓的设置间隔应不超过120米。
城市各片区自来水管网必须按规划建设,确保消防用水要求。
第十六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
第五十六条&规划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遵循“地上”与“地下”相结合、“封闭”与“开敞”相结合、“平时”与“灾时”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规划原则。
第五十七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相结合
1、人防工程长期计划
地面建筑经结合地下修建人防工程同时规划、建设,其中单建掘开式人防地下室
(1)拟建在蒲城县西入口,规划建设的漫泉广场;
(2)拟建在蒲城县东入口,规划建设的虎成广场;
(3)拟建在人民路南段,规划建设的人民公园;
(4)拟建在北转盘以北,规划建设地址待定;
(5)以城中文化广场为中心,规划建设的中心人防工程。
2、中期人防工程计划
该工程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虎成广场、人民公园、漫泉广场、北转盘以北,拟定修建6级人民防空地下室。
(1)一期工程
拟建的虎成广场工程位于东风路东段与200万吨二甲醚厂家属区(占地20000㎡)紧邻,与建成的石羊小区(居住1万余人)相邻修建6级人防地下。依据项目的规模,功能、城市规划、市场需求、将项目定位为平时地下购物广场;战时为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备的人防工程。
(2)二期工程
设想将在2012年兴建蒲城人民公园,拟建在人民路与南环路为界(占地10000㎡)修建6级人防工程地下室。
(3)三期工程
将在2018年完成人防建设的三期工程,拟建于蒲城县西入口漫泉路的漫泉广场(占地5000㎡)修建6级人防工程地下室。
(4)四期工程
将于2024年完成人防建设的四期工程,拟建在蒲城县北转盘以北修建(占地5000㎡)6级人防工程地下室。
第十七章&旧城改建与更新
第五十八条&范围界定
蒲城的旧城范围指由北环路—漫泉路—长乐街—东环路围合的区域。
第五十九条&改建措施
1、在总体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照城市建设安排编制县城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力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2、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旧城内部“退二进三”,将旧城内对居民生活干扰较大的工业企业逐步迁出。
3、完善旧城功能,增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地和城市开敞空间。
4、完善旧城道路系统,加强交通管理与组织,增加静态交通设施。
5、加强规划管理,对于旧城内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应严格控制,强调与历史文化名城的环境风貌协调。
6、严格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和建筑后退(包括后退道路红线和地块边界)等的相关控制。
7、加强旧城内平、旧、危房区改造工作,注意改造区域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加强部分旧住宅的外装修工程,提升县城环境风貌品质。
第十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十条&规划期限和建设规模
规划期限:2009一2015年。
人口规模:中心城区人口20万人,
用地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达到20.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由现状的99.7逐步调整到100.0平方米。
第六十一条&近期建设重点
中心城区用地分为改善挖潜区、控制发展区和优先发展区,根据各区特点确定不同的开发策略与建设重点。
城市的现状建成区为改善挖潜区,近期在用地上填空补缺,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古城范围内作为控制发展区。近期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引导城市建设向外围发展,改造文庙周边地区,打造城市亮点;中心城区南部、东南部及西部为近期优先发展区,包括城南渭清路两侧、火车客站周边地区、城东蒲城电厂后勤服务基地、城西禹公路两侧工业区。
第六十二条&公共设施
中心城区改造文庙周边地区,打造城市亮点。建设人民公园、长乐路广场等,增加绿地和开敞空间,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第六十三条&居住区建设
1、新建住宅区和旧城改造应按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绿地、基层服务设施、停车场用地。
2、严格控制城市边缘农民建房,纳入规划统一管理,引导农村住房形式与城市接轨。
3、旧城改造建设住宅应注重规模开发,注重社会和环境效益。
4、住宅区建设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南部迎宾大道以西和中心城区东南部东环路两侧。
第六十四条&工业用地
1、近期工业用地及高新产业主要安排在西部工业区。
2、中心城区红旗街、重泉路两侧的工业用地逐步置换。近期保留效益较好的企业,加强环境治理。
第六十五条&仓储用地
近期新增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迎宾大道以东东环路两侧附近。
第六十六条&近期建设重点
1、对外交通
公路“双十字”即:西禹与渭黄高速、省道渭清路与西澄路“双十字”,罕固公路、蔡龙公路“两纵”、蟠坡公路、原钤公路“两横”、贾荆公路、蒲大公路“两辐射”;铁路“三交叉”即:西韩铁路、西延铁路、西包铁路在县域内交叉通过;高速“六出口”即:京昆高速蒲城、荆姚、孙镇三个出口,渭黄高速蒲城东、卤阳湖、罕井(拟建)三个出口。
2、产业项目
①煤化工园区180万吨甲醇、70万吨聚烯烃项目;②海泰新材料基地建设项目;③前兴200万吨水泥生产项目;④100万吨甲醇合成汽油项目;⑤恒源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⑥大孔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及石膏、石灰产业项目;⑦城东物流园区暨大型物流中心建设项目;⑧盛世商都商贸城建设项目;⑨渭北建材物流交易中心项目;⑩城区8个专业市场建设。
3、基础设施
①城南新区道路等建设项目;②西包铁路蒲城火车东站站前区基础设施建设;③渭黄高速公路蒲城至白水段建设;④城区交通大环线建设;⑤煤化园区专用一级公路建设;⑥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⑦泰陵旅游专用公路建设;⑧“气化蒲城”建设项目;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⑩大荔至风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4、民生工程
①蒲城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②蒲城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心敬老院、4所区域性敬老院,20个养老服务中心);③县医院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④桥山中学、城南新区学校(1所小学、1所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⑤幼儿教育体系建设项目(30所幼儿园);⑥职业教育培训、实习基地建设(职教中心、高阳职业中学)项目;⑦人民公园建设项目;⑧城乡安全饮水保障工程;⑨20万平方米廉租房、经适房建设项目;⑩城市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5、其他建设项目
(1)排碱渠道工程:建设干渠52公里,支渠97公里,支毛渠260公里。总投资12300万元。
(2)污水处理厂:解决城区排污问题。总投资13900万元。新建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西南3公里贾曲乡镇椿兴村,总投资7020万元,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4.34万吨,出厂水指标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B排放标准。
(3)蒲城电厂三期:新建2*60万千瓦级发电能力。总投资510000万元。
(4)党睦变电站:110KV输变电工程。总投资3800万元。
(5)蒲南新城的建设。
(6)垃圾处理站、垃圾填埋厂项目。
(7)城西机械园区的道路、排水工程。
(8)煤化园区建设项目。
第十九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十七条&环境保护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1、规划协调性分析
规划确立的“一城四区”的空间结构,处在西禹—渭清“十字型”城镇发展轴带上,符合城镇生长的空间分布特征。
2、城市总体布局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蒲城县城确定为"一廊、三轴、三心、七区”的用地布局结构。这种城市形态明确各区的功能,合理处理工业、交通、生活这三者的布局关系。但是城西区化工企业距离周围居住用地较近,需通过留足大气防护距离和减少企业无组织排放以及强化环境风险的应急处理等措施来解决这一矛盾。
3、产业布局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在产业布局方面,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辐射的“五园四区一带”产业业发展新格局。规划县城是县域一级商贸服务中心。在罕井、兴镇、荆姚镇、东陈镇、孙镇、党睦镇、陈庄镇镇政府驻地,形成县域商贸服务二级中心。产业规划体现合理利用资源,协调发展第一、二、三产业等思想,重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生态农业,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围绕通用航空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建设成生态型城镇。
4、区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地面交通线路建设的土石方开挖,会引起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长期、潜在和不可逆的影响,场站类交通设施建设会导致土地利用格局变化。但是随着道路网的完善,会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区内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改善煤炭运输的能力,减少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5、区域给水排水体系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从环境可行性来讲,选用地下水水源时,水源地应设在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地段。饮用水源需有备用水源,鉴于城区饮用水源环境风险敏感度高这一特点,环评建议按期实施饮用水应急水源供水工程。
考虑到蒲城将要面临的水资源紧张局面,中水回用于工业用水和市政、绿化用水是经济而合理的选择,所以污水深度处理(三级处理)应该纳入规划详细方案,同时考虑到洛河氨氮等指标超标,新建企业排放污水排污特征指标中含有超标污染物的,实现水的闭路循环,执行零排放是必然选择。
6、区域能源体系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1)电力规划方案
高压走廊内宜作为农田或绿地,但不应种植高大乔木,走廊宽度及环境要求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程规范要求。
规划变电站和高压走廊的设置需按照建设项目环评的要求,在作出电磁辐射测量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规范,留足距建构筑物的距离。
(2)供热规划方案
集中供热工程能够解决冬季分散采暖所引起的大气环境问题,但是把分散的面源集中到点源,局部地区有可能造成空气环境质量下降和超标,所以在锅炉房选址、建设要按照建设项目环评的要求,设立适当高度的烟囱,设立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达标排放。
(3)燃气规划方案
燃气泄露和压力容器操作不当都会造成环境风险事故,规划实施中需建立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7、绿地系统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针对城区工业主要为传统工业区及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等高新工业为主的特点,以绿地对居民居住和活动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选择吸收有害气体和飞尘能力强的植物物种,尽量减少工业的不利影响。同时应逐步提高绿化覆盖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第六十八条&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煤矿企业的烟尘及生产性粉尘需经除尘以及洒水降尘处理,确保工艺废气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加强交通污染防治,重点针对区域内公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的影响。
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要达标排放。
工业噪声:企业自行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和环境噪声的达标,杜绝扰民问题的发生。
交通噪声:采取绿化隔离措施;结合园区实际,主干道两侧设置20m防护绿带,工业与居住之间设置20m以上防护绿带。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措施,车辆实行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相应垃圾回收点,实行分类袋装化收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清洁生产要求,从生产流程上削减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加大对固体废物的回收与综合利用力度。&&&
危险废物:统一处置和管理,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或混入一般固体废物中,医疗废物按规范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5、电磁辐射
确定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高频输出变压器均采用屏蔽罩进行屏蔽,变压站按规定设置30-100m的防护距离。
第二十章&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建议
第六十九条&&&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
本规划经批准后,是蒲城县人民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政府、各部门应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实施,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蒲城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做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第七十条&&&继续深化规划及规划管理的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确定的规划深度要求,城市总体规划还不足以直接指导具体建设。因此,在本次总体规划审批通过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按照总体规划框架对城市土地进行宏观控制的同时,应尽快组织编制近期需要建设地区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设计,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使县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得到具体落实和贯彻。
第七十一条&&&加强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机构的建设
规划与管理的关系是不可分的。三分规划七分管理,可见管理对规划实施之重要。加强管理首先要坚持规划管理的高度集中、统一,理顺机制,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延续性;同时要着重规划设计和管理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要使规划队伍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要求,即决策科学化、管理微机化、监督民主化。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理顺各级政府机构在规划管理中的职责,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规范审批程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建立规划实施的分析评价和监控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坚持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逐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第七十二条&&&加强规划法制建设
加强规划法制建设,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法制体系,为规划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第七十三条&&&广泛宣传、树立城市新形象
通过传播媒介和举办规划成果展览等形式,大规模、多层次和多途径地宣传城市规划,使蒲城新形象的树立和建设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公众和自觉行动。同时增加城市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意识,使社会各界全方位地了解蒲城的发展前景,自觉服从规划要求,树立城市新形象。
第七十四条&&&加强环境建设,以优质的环境促进蒲城经济发展
随着新世纪的来临,靠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的路子是行不通的。蒲城应在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索质、方便对外流通、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努力进取,依靠优质的软、硬环境吸引投资、发展经济。
第七十五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投资
以基础设施的适度超前建设,拓展新的城市发展空间,并加强市场运作,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对内加强环境建设,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对外采取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扩大投资来源,吸引投资者,重点放在对城市经济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项目上,通过经济建设带动城市的发展。
第七十六条&&&改变用地的开发模式,节约土地资源
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土地的利用规律,并结合蒲城的实际土地开发建设模式,应将进入市场的城市土地开发项目尽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以获得尽可能高的土地效益,进而达到利用市场之手调整不合理用地并改造旧城的目的;同时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以有利于进行综合的配套建设。
第七十七条&&&公众参与与规划监督
完善规划监督员制度和公民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强化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决策水平。发挥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为规划的落实提供良好的反馈机制,推动规划实施并获得广泛社会认同。
第七十八条&&&规划变更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如确需变更规划,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修改规划前,组织编制机构应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应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第二十一章&附&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文本种字体下部加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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