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查询下来后要多久才下三同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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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来源:县政府办 时间:日 浏览:1687
旺府办发〔2015〕3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2月12日
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统领,落实依法治安方针政策,紧扣“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年”、“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两大主题,加大安全投入,创新监管手段,逐步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实现“三下降、双确保”,即年度事故总量、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三大指标持续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市控范围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加快建设“绿谷红城、幸福旺苍”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政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旺苍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各项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管、控制任务落实到操作层面,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发展基础。要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领导班子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班组和岗位;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推动企业自我管理、约束、规范。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的条件、场所、设备或设施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凝聚依法治安力量。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落实好直接监管职责。要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专业安全监管缺位错位或不到位的问题。
(四)强化目标考核奖惩,注重责任落实实效。将我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及相关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确保既有利于硬性考核,又兼顾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制度。
二、深化隐患排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一)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要加强联合执法,继续组织开展矿山整顿攻坚战,全面完成全国50个煤矿安全重点监控县的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爆破作业专项整治,强化爆破安全,继续完善地下开采“6+1”系统建设,继续强化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审批把关,逐步形成煤矿、非煤矿山常态化、制度化、动态化监管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指示精神,继续推进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深化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要贯彻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及《四川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八项”举措》,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加快推进规划范围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转产、搬迁或关闭。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监管,改造提升烟花爆竹储存设施,建立和完善产品流向监控系统。
(三)深化职业健康安全整治。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在已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基础上,要尽快完善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抓好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工作,强化职业危害三同时的源头监管,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落实上级有关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双超”治理工作。狠抓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力度,按时完成上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酒后驾驶、非法客运、无证驾驶、大吨位小标号等违法行为,规范客货运市场秩序。加大投入力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安保工程建设任务。
(五)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全县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乡镇(管理办)、主管行业(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六)深化城镇燃气和输油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治。要继续巩固城镇燃气和输油气管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城镇输油气管线铺设、安装,要深刻汲取全国城镇燃气和输油气管线爆炸事故教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各个隐患点的整治方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治理措施,有效杜绝城镇燃气和输油气管线安全事故发生。
(七)深化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业园区、消防、建设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民爆器材、冶金、建材、机械、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方面加大执法检查装备配备投入,根据上级要求,充实、配备必要的执法检查专用装备;另一方面重点加强事故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二)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把生产安全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和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好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对新、改、扩建项目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不予通过“三同时”安全审查;对已取证的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证照到期且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予延期申报或延期许可。
(三)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我们要将建设安全社区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抓手,完善安全社区管理机制,巩固建设成果,要积极争取投入,指导已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的乡镇加大建设力度,力争达到省级、市级安全社区。支持已建成省、市级安全社区的乡镇争创省级、国家级安全社区。
(四)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继续在八大行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已达标的企业,要加强动态管理,促进企业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鼓励企业上档升级,向安全生产标准化更高的目标迈进。年内要基本确保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基本实现全部达标。强化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其他行业系统标准化的考核和指导,推行“责任承诺、分类指导、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指导,同步推进安全达标创建工作。
(五)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和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化管理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工程,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四、强化依法治安,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一)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保持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加强对乡镇和相关部门“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
(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2〕157号),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规范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并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强执法效果。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
(三)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进工作开展。
五、完善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一)继续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抓紧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和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工作,并对修订的预案分级备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大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建立应急救援演练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全年要组织开展几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通报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误报、谎报、瞒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一)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舆论,及时进行舆情应对,加强对安全生产理念、法律法规和常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好第14个“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抗御事故灾害能力。
(二)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三)实施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进”活动。抓好对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系统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的指导监督。严肃查处“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下井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创新安全监管,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方面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实时监控重大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安全基础薄弱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力度,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落实督办责任制,促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整改方案、时间、资金、人员和防范预案“五落实”。
(二)建立安全生产许可与执法联动机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中,合理运用安全生产执法结果,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对新、改、扩建项目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不予通过“三同时”安全审查;对已取证的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证照到期且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予延期申报或延期许可。
(三)改革创新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检查制度,完善与之相匹配的专业监察队伍,加强检查的专家技术支撑。规范“五查”制度,确保检查督查能够真正发现问题,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作用,强化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为全县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提供技术支撑。&抚州市黎川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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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坊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湖坊乡   发布时间:   文件编号:
& 关于印发《湖坊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湖坊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坊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 & 湖坊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为认真贯彻县安监委【2011】5号文件的精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任务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重点打击、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生生产环境。 二、时间和工作重点 (一)时间:<SPAN style="COLOR: #月上旬至9月上旬 (二)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尤其要把非煤矿山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化品企业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行为打击的重中之重。 1、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2、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①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②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的; ③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违规排放尾矿的; ④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⑤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的; ⑥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非煤矿山和必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未延期换证继续违法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达停止生产指未执行的。 (2)交通运输 ①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②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③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法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 ②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①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②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或投入生产经营的; ③非法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进行燃料油加工和白酒生产的; ④擅自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资质的单位(个人)试制、生产危险化学品,或者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改变主要工艺,擅自增加、改变生产装置的。 (5)烟花爆竹 ①无证经营或许可证过期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②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或未经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 ③违法违规经营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或违法违规经营礼花弹的; ④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 (6)民用爆炸物品 ①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②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③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建设(建筑)施工单位提供民爆物品的。 (7)人员密集场所 ①未退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 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③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并保持完好有效的;电器线路、燃气管道未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的; ④室内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8)特种设备 ①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的; ②无证充装气瓶或充装超期未检、报废弃瓶的; ③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 ④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操作特种设备的; ⑤拒不接受安全监察指令整改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6月上旬前,各村委会、乡各有关职能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行动。 (二)排查摸底阶段 6月20日前,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易发行业、多发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查清存在的问题,尤其要掌握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增强打击实效。 (三)集中打击阶段 7月上旬―8月上旬,乡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全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村负责本区域专项行动的开展;乡安办、乡国土资源和各职能办公室要根据监管职责开展本行业或领域的专项行动,又要根据乡政府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 (四)检查督导阶段 8月上旬―9月上旬,乡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迎接县安委会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委【2011】5号精神,推进安全发展,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各类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在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事故频发、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在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中要注重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二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三是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类媒介,加大“打非”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各村,各有关单位、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全心参与和共同推进专项行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明确打击重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死灰复燃。对专项行动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致使非法现象存在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领导以及责任人给予严肃的责任追究。 (五)统筹推进,健全长效机制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6月底前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尽快治理。同时,要着眼长远,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救民于水火,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题词:打非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通知&&&&&&&&&&&&&&&&&&
&发: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湖坊乡人民政府&&&&&&&&&&&&&&&&&2011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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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绿色矿山”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铜政办〔2012〕5号
组配分类:政策法规 & 市政府办文件
关&键&词:开展创建“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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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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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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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绿色矿山”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8220;绿色矿山&#8221;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非煤矿山三同时审查程序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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