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是否在2016年的2016广西危房改造政策扶贫政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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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
发布日期: 上午 03:15:26
近日,由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张政权带队,县委老干部局、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回头看”工作小组到木戛乡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勇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工作小组听取乡党政负责人关于木戛乡脱贫攻坚推进情况汇报。张政权对此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说,各相关部门要牢固精准意识,按照时间节点切实做好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使贫困户的实际基础信息和帮扶计划与系统里的数据同步一致完全吻合;要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尽快落实帮扶措施,精准到位;要规范精准扶贫识别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
会议结束后,工作小组成员带着任务深入每一个贫困户家进行实地摸底排查,与农户拉家常,了解家庭生产、生活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表册,完善相应数据。
此次工作小组的“回头看”,进一步细化了建档立卡前期工作,也为稳步推进后期的帮扶工作指明了方向。(赵梦芸)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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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 红色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启动_民族时报_云南网
第A05版:综合
第A01版第A02版第A03版第A04版第A05版第A06版第A07版第A08版
澜沧 红色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启动
&&&&本报讯(通讯员&李进发)&近日,澜沧县革命老区“红色乡村幸福家园”示范区项目那谷村民小组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启动。&&&&据了解,该项目建设以澜沧县“十三五”扶贫、脱贫攻坚为统领,紧紧围绕红色资源开发利用和美丽乡村建设主题,探索红色民生、红色文化、红色教育、红色旅游“四位一体”的革命老区扶贫开发新模式。&&&&结合正在申报的“国家森林公园”、“亚洲象国家公园”项目,建设地点安排在具有革命历史背景与民族特色的发展河乡发展河村那谷、南边二组。该项目总投资1665万元,2016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4月竣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D级危房改造、红色文化展馆、红色文化活动室、产业发展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该项目点将努力打造以红色文化为主题、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村寨。&&&&发展河村那谷村民小组位于发展河乡南部,距乡人民政府7公里,属于典型的拉祜族聚居区。截至2015年底,小组共有农户46户1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户60人;危房户46户。那谷村民小组紧紧抓住革命老区“红色乡村幸福家园”示范区项目建设这个契机,配合县乡村等各级各部门工作,并主动做好临时住房安顿、日常农务协调等工作,充分体现出团结友好、勤劳勇敢、勇往直前的红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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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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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惠政办〔2016〕76号
内容概述: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mso-fareast-font-family:仿宋_GB76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惠安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惠安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6.0font-family:仿宋_GB年6月7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部署,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16〕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16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20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闽建村〔2016〕4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村〔2016〕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2016年泉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2016年全县计划完成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2015年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及各镇摸底调查实际,现将改造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镇,各镇政府应结合实际组织实施(详见附表)。
(一)完成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5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一次性下达至各镇,具体为螺城镇17户、螺阳镇63户、黄塘镇39户、紫山镇30户、崇武镇62户、山霞镇38户、涂寨镇80户、东岭镇41户、东桥镇25户、净峰镇47户、小乍镇11户、辋川镇47户。
(二)完成中央第二批下达我市各地的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待中央第二批任务正式下达后,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进一步分解下达各镇。
(三)完成我县下达各镇的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剩余任务。在完成中央、省下达我市各地的目标任务基础上,力争全面完成我县下达各镇的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2000户的目标任务。
(二)补助标准。
1.属于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只能在&#8220;千村整治、百村示范&#8221;整治村庄以外,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的农户中筛选安排,省级财政安排1.15亿元改造补助资金,给予每户9200元补助。
2.属于中央下达我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改造对象,应在符合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农户中筛选确定,给予每户7500元中央补助资金。同时对今年&#8220;千村整治、百村示范&#8221;整治村庄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8220;以奖代补&#8221;资金中,每户给予1700元补助。
对既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又属于地质灾害搬迁的农户,按国土资源渠道每户享受省级补助10000元,其中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的直补帮扶对象,中央再给予每人7000元建房补助资金。
4.对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旧村复垦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其搬迁退出的旧房,参照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叠加补助,补助资金从当地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户中开支。
根据《关于进一步核实农村危房现状信息的函》(闽建村函〔2016〕5号)及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动员部署会议的精神,由县住建部门牵头,各镇政府应尽快抓好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整改工作,精准核实农户经济条件类型、现有住房情况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性。县住建部门将联合农林、民政部门,依据其提供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名单,牵头组织技术力量进村逐户核查经济类型、住房情况等信息,确保精准摸清农村危房底数,并逐户填写《惠安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表5)中的地址情况、农户情况、改造前照片等栏目(其他栏目审批后补充完整),以备后续申请、审批等流程使用。
各镇应按照县农林局提供的贫困户底档开展精准摸清危改户底数并于6月15日前将《惠安县农村危房现状&#8220;一户一档&#8221;摸底汇总表》(附表2)加盖公章,上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各镇上报危改补助对象开展入户抽查。
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等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
各镇要参照《惠安县石结构房屋改造及土地复垦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及时拨付到户。
农村危房依据住建部《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拟改造农村危房经认定为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局部危房(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引导农户按规划统一建设,由各镇政府指定部门负责,集中建设村镇住宅小区。各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参加统规统建的零星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参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镇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建房屋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一)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惠安县危房改造审批表》(附表3),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住建局,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住建局要对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
(五)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石结构房屋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各镇要加强农村危房监管,凡辖区内农村危房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应立即发动村民先搬离,组织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引导选用省、市、县级通用图,也可以选用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省、市将继续推进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责任。镇村建所工作人员或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节点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对集中重建工程加强抽查检测和技术指导服务,并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地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镇要健全和加强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各镇要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后竣工验收。属于统规统建的,由县住建局组织验收;属于分散改造的,由镇政府组织村建所、国土资源所配合业主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应填写《惠安县2016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附表4),验收内容包括:属于拆除重建的,要对照设计图纸,逐项检查施工情况;属于修缮加固的,要重点检查加固部位修缮情况,是否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附表5)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镇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按照住建部要求,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农户档案信息录入是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镇要督促指导村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并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培训。同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镇应于每月28日前填写好月份进度表(附表6),将本月本地区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送县住建局,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8220;&#8221;&#8220;&#8221;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镇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县住建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农林、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协调指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镇政府要加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危房改造工作。
附件:1.惠安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一览
2.惠安县农村危房现状&#8220;一户一档&#8221;摸底汇总表
3.惠安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4.惠安县2016年度危房改造验收表
5.惠安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6.惠安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月份进度表
【】【】【】信息分类名称:
扶贫/工作动态/全社会
璧山区政府
2015年扶贫攻坚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通过验收
扶贫、危旧房改造
2015年扶贫攻坚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通过验收
&&& 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2015年我区启动了扶贫攻坚建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各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提升农村群众住房条件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 近期,区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组织完成了验收工作,共改造扶贫攻坚建卡贫困户危房245户(其中C级180户,D级65户),区财政将通过&一卡通& 拨付农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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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秋镇2016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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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秋镇2016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平秋镇2016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16〕28号)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府办发〔2016〕8号)精神,为确保我镇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造计划任务&& 2016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81户。二、改造对象及补助标准集中力量优先解决“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重点结合我镇2016年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任务,坚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农村危房类别由原来的“四类三级”简化为“两类三级”,即贫困类别中将属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中的危房户划分为贫困户,其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划分为困难户。危房等级划分为一级危房、二级危房、三级危房。按照切实改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同时兼顾一般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原则,各类农村危房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三、改造时限2016年3月底启动,6月底前开工率不得低于80%,11月底前主体工程全部完成,12月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四、改造要求及措施(一)危房改造方式。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多方面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的办法,多方式多手段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修与住房自行修缮相结合的办法,多途径多方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原则上,一级危房采取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的方式进行改造(重建或异地新建的危改户,必须拆除原有危房,若不拆除则不给予资金补助),二、三级危房以修缮加固为主的方式进行改造。危房改造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治、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造、修缮或其他方式,做好危房改造工作。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有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用新建的方式解决。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用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二)危房改造要求。1、各村分解改造任务时,获得贫困户补助标准的农危改户必须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或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对象(具体名单以镇扶贫办和镇民政办的为准)。同时申请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和困难户须按改造时限等要求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不给予危房改造补助,并另行调整危房改造户任务指标。2、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享受过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的,均不在此次解决范围(违反计生户若处理好计生问题后方可申请实施)。3、严格控制新建房屋面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贫困户一级危房,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要求执行。4、质量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改变房屋院落面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5、列为2016年整村、整自然寨、整组搬迁的村,原则上不再安排危房改造指标。 (三)工作程序。 1、户主申请。符合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以该户户主的身份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户一申请,原则上一户只能享受一次危房改造),填写《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贫困人口信息卡、计生诚信证明、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申请表,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及类别等级,并予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3、审查公示。镇政府对村民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进行审查。采取入户调整,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镇建设、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民政部门主要对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进行复核,建设部门主要对危房改造户情况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优惠政策。并按年提出分批危房改造计划,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镇人民政府上报申请补助。5、组织实施。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本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四)组织和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黄平贵为组长、武装部长石京坡为副组长,各包村干部,村建办、国土所、扶贫办、民政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秋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等相关事宜。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并确定1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2、强化宣传力度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变化,各村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播、村内宣传栏、发放政策明白卡,大力宣传改造对象及政府补助标准等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3、明确工作责任 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村要明确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进落实。镇直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扶贫办、民政办负责认定农村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配合搞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土所负责解决必要的农村危房改造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镇政府将定期对各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4、完善工作机制 危房改造工作要建立“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目标责任,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定期督查危改工作,年终考核目标任务”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和建立长效的、动态的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补助资金等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和透明管理拨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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