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陪讯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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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忠:宜都市农民工外出就业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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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忠:宜都市农民工外出就业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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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都市农业局 王本忠湖北 . 宜都& 邮编:443300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调查宜都市劳动力就业情况的现状,找出了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剖析了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宜都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管理的对策及措施。关键词:剩余劳动力&& 转移&& 对策&宜都是湖北38个山区县(市)之一。90年代以后农林牧渔业劳动力数量出现了绝对减少的变化。但由于农村人口多,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目前仍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且与实现小康目标紧密相关。为了总结、分析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以便为今后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依据,我们对全市农民工跨地区就业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汇报如下:   一、宜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及现状   全市有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27个行政村,850个村民小组,乡村总户数90538户,乡村总人口291464人,占全市总人数的75.5%。2006年劳动力资源数为162144人,劳动年龄内人数148370人,乡村从业人口150733人,其中,农林牧渔业人员84772人,占56.24%;工业从业人员13785人,占9.15%;建筑业11155人,占7.4%;交通运输5961人,占3.96%;仓储、批零餐饮从业人员6445人,占4.28%;其它非农行业从业人员28615人(外出务工20869人),占18.9%。2006年末,全市 耕地面积23.59万亩,农作物实际总播面59.5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38.33万亩;油料11.83万亩;蔬菜7.58万亩;其它1.84万亩。从耕地与人口的比例看,人均只有0.81亩。从农业内部结构来看,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较大,占56.24%,二、三产业占43.76%。因此,我市农业尚有37592名剩余劳力[84772-(耕地面积23.59万亩÷5亩/劳)]。   ㈠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原因   ⒈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绝对增长与耕地逐年减少。人口自然增长,劳动力随之增长。2000年总劳动力为140985人,2006年增加到150733人,增长6.9%。而耕地面积急剧减少,2000年耕地294196亩,2006年下降至23.59万亩,5年时间减少耕地58296亩,减幅为19.8%,相当于扩充劳动力11660个。   ⒉劳动生产率提高。200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100846千瓦,2006年达到164186千瓦。机耕面积由2000年的44.67%增加到%,提高46.8个百分点,加上化肥、农药与省力栽培技术的运用,过去每户一季种地需要一个月时间,现在大部分农户只需要7―10天完成。据调查,一般农户纯农田作业时间每年70―80天左右,一年365天,大概有280天闲暇,因此,有很多农民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⒊农业投工不足。突出表现为很多农户只管种地,不注重管地养地,不用或少用农家肥,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使剩余劳动力相对增多。   ⒋规模化生产和土地流转。2000年种养大户较少,2006年蔬菜种植大户28个,播种面积254亩;生猪大户714户,出栏肉猪32581头;养牛大户47户,出栏牛262头;养羊大户1368户,出栏肉羊56835只;家禽大户68户,出笼51.11万只。随着改革的深入,土地作为特殊的生产要素开始出现多种形式的流动重组。目前,全市土地流转涉及到10个乡(镇)办事处,78个村,土地流转面积18500亩,流转面积20亩以上的有240多个农户。这些方式尽管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增加了剩余劳动力。   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特点   ⒈劳动力转移的动力是自发的。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约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量的20%左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这些人主要是从内心有致富的愿望,想改变一下当今的生存环境。而在当前实际占有耕地无法实现其愿望的情况下,自发地从土地中解脱出来,走向周边城镇、县市、省外乃至出国。   ⒉转移的地域往往是以家庭所在地为中心的省内周边市县为主,到省外或国外务工人员较少。据初步调查,劳动力外流省内占35%,省外占65%,在我市的实际中,沿江一带以市内为主,山区农民则多数在外省打工。从收入情况看,省内打工每人每年可挣5460元,省外打工每年每人可挣7869元。   ⒊转移的盲目性比较大,还处于无序状态。大多数劳动力对究竟去何地,去从事什么工作没有十分明晰的目标,对目的地的劳务需求状况缺乏必要的了解,所以许多人在很长时间内不能找到工作,经过多次盲目流动后,转移的计划性才有所增强。   ⒋转移的行业大多数是从事简单体力劳动,技术含量低,收入不高。在转移的行业中,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饮服务业、临时工等占比重很大,像服务员、蹬三轮、建筑工作出力工,挣的都是劳力钱,朝不保夕,很少能在企业、公司从事复杂的脑力工作,当“白领”的人数十分少。   ㈢剩余劳动力滞留乡村带来的问题   ⒈影响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由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人均占有土地太少,大部分又是以一家一户生产为主,形不成大面积的机械化经营,降不了成本,无法去增加土地的单位产出量。   ⒉农民收入水平难提高。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2006年全市农村人平纯收入为4009元,与小康建设目标人平8000元尚差3991元,至2015年还有8年时间,每年要达到人平纯收入增加498.75元的要求才能实现。所以,任务十分艰巨。   ⒊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有很多人缺乏一技之长,文化水平低,大量闲暇时间无事可做,滋长了赌博等恶习。加上人口多,粗放经营,不利于农村科技水平的提高;由于经济效益低,不利于安定广大农村青年,农村后备劳动力培养等问题严峻。   二、农民工外出就业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⒈思想认识不高,没有意识到转变自己的工作方式、改变生存环境是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有力手段。受“老守田园”的保守思想束缚,即使在现有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的情况下,也不能从土地中解放起来,实现走出去,看看外面精彩世界的重要一步,或者有的人从周围走出去的人身上看到收入高的变化,心中也有想出去一试的心态,但思前想后,有畏难情绪,最后还是安于现状,有愿望,而没行动。   ⒉自身文化素质低,制约了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是有一定条件的。涉农部门一般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大量的实践证明,已经较为成功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大多都是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农民群众中相对较高的青、壮年人口。而目前我们的农民文盲、半文盲仍占一定比重,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都较低,因此,他们对当前高速发展的社会形势适应能力弱,制约了转移。   ⒊没有专门面向农民的社会服务体系。在我们政府的各个机构中,目前还没有专门负责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行指导和服务的,经验也不足,这就使我们对农民的流动处于既没有十分明确的政策导向,又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之中,使本来就对自身的转移缺少足够信心及了解的农民,在实际转移中处于盲目而被动的局面,并且由于户籍管理、法律保障工作没能和农民大量转移的事实完全结合好,致使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农民的许多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如工资得不到及时兑现,养老保险落实不了资金,工伤事故无人负责的现象时有发生。转移人口的子女入学、经营活动等也受到许多的限制,这些都为他们进一步的发展设置了障碍。   ⒋缺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小。由于我市及周边地区没有大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乡镇企业发展速度也较慢,并且经过国有企业改制和机构改革,城市中的下岗职工、富余劳动力也较多,这也就形成了农村人和城里人争饭碗的现象。这也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利。   ⒌培训经费少,专业设置盲目,就业率不高。农民工外出就业,必须要有技能和特长。要达到企业用人的标准,目前,培训的经费不足,据我们了解,企业对务工人员的要求是职业学校、中专毕业的人,从剩余劳动力中招生(初中毕业),培养到中专毕业至少要两年时间,需经费约4000元,现在国家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农民补助100元远远不够。作为培训单位,目前与企业尚无紧密联系,差什么样的人才,要学什么技能,达到一个什么标准等无计划。从目前农民工外出就业率看也不是很高,要么是重活、脏活,要么就是定额高,难以生存。   三、几点建议和对策   ⒈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来抓。在农村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鼓励农村劳动力离土创业,向林区、矿区、小城镇和大中城市乃至全国进军,逐步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就业的管理体系,把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⒉多元推进,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一是大力发展名优特新品种和绿色食品,像土老憨公司的山野菜,丰岛集团的柑桔罐头,都需做大做强。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项目上转移,向发展特色农业上转,向发展名牌产品上转,向绿色食品上转,向发展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和瓜菜上转。二是大力发展林、牧、渔各业生产,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种植业转移。以此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目前,我市的林、牧、渔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三是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大搞招商引资,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行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创造更多的就业需求和增收门路。积极发展商业、运输、饮食服务、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还要鼓励农村劳动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脱离种植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四是通过股份制农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大力发展股份制农业,可以解决农村产业化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扶持农业,农民增收,农民就业都将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五是努力扩大城镇吸纳农民就业的能力。要以产业为依托发展小城镇。   ⒊政府要积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   ⑴加强服务,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宽松环境。从我市优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环境看,主要应研究制定以下六个方面的政策:一是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林、牧、渔各业生产所需的资金,金融部门应给予适应照顾。二是对离土创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予以保护,允许离土的农民自行有偿转包或将承包田交给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由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转包给他人,但必须保证原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使之进有增收之路,退有保本之田,三是对进入城镇(或小城镇)投资办厂开店,长期务工经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可由本人申请,准予落城镇户口,其子女在上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四是要清理有关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的带有明显歧视性质的限制使用农民工的规定,进而形成平等竞争、双向选择为主的就业和用工制度。五是劳动保障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和仲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坑骗进城从事劳务的农民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六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努力为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方便。   ⑵强化领导,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合理有序地进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项事关农民收入的大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从目前情况看,各乡镇应设立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或服务站,挂靠在企业办或司法办,帮助有离土创业愿望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和法律服务。目前,我市在被调查过的乡镇中,还没有一家这样的服务站,也就是说,乡镇政府只是宣传剩余劳动力转移,但服务还没有跟上。二是搞好宏观调控。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全面性、战略性任务,统筹考虑,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特别是离土离乡转向小城镇,转向大中城市,提供方便和服务。三是纳入目标管理。转移农村劳动力牵涉到本地和外地用工单位,工作难度较大。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应把转移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纳入乡、村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按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惩,进一步激发各级领导抓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进而把这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对策一:多头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力培训转移体系。   完善培训转移体系的根本既要靠政府组织,主管部门多头并举,又要靠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要尽快健全对失地农民和剩余劳动力培训的信息采集机制、师资组织机制、专业培训机制、评价考核机制、反馈跟踪机制、资质认证机制等,由组织、农业、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实实在在把失地农民和剩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主要议题。在具体做法上,乡镇党委、政府可在加强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力度的同时,切实调查市场的需求情况,有的放矢地安排培训课程。师资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较硬的专业技能。要设立明确的教学目标,做到充分备课,认真授课,教者和学者都要进行考核。   对策二:转变观念,提高失地农民参与大市场竞争的基本素质。   应加强农民的基本素质教育,包括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择业观念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等。要真正使其彻底抛弃“小富即安”意识。据调查,红花套镇拆迁的失地农民中,有40%以上的人存在上述心态,他们宁愿留在故土、守住旧居清贫生活,不愿出远门、冒风险,或无事聚集在路边小茶铺、代销店,打小麻将,甘愿闲谈过日,也不愿参加劳动培训,取得一技之长,或主动谋得择业的机会勤劳致富。所以,农民失地后的就业问题,政府责任重大,但他们自己也要承担相当一部分责任。只有不断提高素质、修养,放宽眼界、掌握技能,认真克服多年积淀的弊端和恶习,树立新农民的美好形象,才会让用人单位亲之、信之、用之,从而谋求到满意的职业;只有树立竞争意识,增强不断上进、致富自我的动力,失地农民才能依靠自己的努力解决自身的问题,尽快走向新生活。   对策三:依据实际,科学制定开发规划,稳步推进开发步伐,保障赔偿资金及时到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量力而行推进项目建设,坚决克服盲目推进、盲目拆迁,避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迅速累积膨胀失业农民群体的行为。对开发区拆迁户的各项赔偿资金应及时到位,真正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失地农民才能有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基本条件,稳步、慎重地寻求新的生活、发展门路,以免一下子陷入失地又失业、生活无路的深渊,缓解政府转移的压力。同时也最怕因赔偿资金的拖欠而降低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如果那样,我们就难以推动各种工作,包括对于他们的培训工作。而培训工作的失败,又会造成农民心理压力增大,生活更加困苦。这种恶性循环,我们应切实防患于未然。   对策四:同步安置,为实施培训和转移创造有利条件。   在组织拆迁的同时,应同步将安置小区规划好、及时建设好、管理好,使所有拆迁待安置的失地农民按期入住。安居才能乐业,失地农民才能有时间、有条件去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自谋职业。集中居住、稳定居住,政府才能更便捷地组织农民培训,有效地实施转移工程。   另外,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明确规定,各级招商引资入住的企业,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本地劳动力,把解决本地的劳动力作为企业入住的首要条件之一。   对策五:加大投入,确保重点开发地区农民培训与转移工作的经费保障。   上级对于大规模开发地区、开发重点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工作,培训规划上应区别对待,师资力量上应重点支持,资质认证上应区别办理,办学模式、投入机制上应重点研究,并采取区别于其他乡镇的倾斜的财政投入政策,对涉及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乡镇的失地农民和剩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工作尽力大开绿灯,为基层政府松绑、减轻压力。   对策六:致力发展,使“经营城镇”成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   发展城镇经济,走经营城镇之路,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城镇经济中繁荣,也是失地农民就近寻找新的就业门路的主要载体和根本支撑点。要根据各地优势,发挥品牌优势,做好详细规划,通过招商引资或吸纳社会力量,努力把民间资本转化为建设资本等途径,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构筑新的经济框架,扩张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为失地农民解决就业、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宜都市人才资料汇编》年
2、《宜都市人才工作发展纲要》年
3、《宜都市统计工作年鉴》年
4、《论我国人才工作》 邹大庆& 2004年
5、《宜都县志》
6、宜都市农业局2006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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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近 更 新
点 击 排 行临近春节,大量农民工返乡,宜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抓住这个特殊的时机,在宜都市客运中心站开展“情系农民工
法援助维权”专项活动宣传。
2月1日下午,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来到宜都市客运中心站,向返乡旅客发放一个“爱心袋”(里面有雨衣、文具袋、写字本、纸杯、法援宣传资料),共散发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今年“情系农民工,法援助维权”活动开展以来,我中心共受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65件,其中群体性案件3件,共涉及人员368人。现已结案32件,涉案标的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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