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 酒精厂青浦老汽车站搬迁日期期

市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固镇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生成日期:
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本)
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本)
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本)
&&&&&&&&& 关于印发《蚌埠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
&&&&&&& 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发布工作的通知》(蚌发改综合[号)文件精神,《蚌埠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业已通过会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 特此通知。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环境保护局
&&&&&&&&&&&&&&&&&&&&&& 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简本)
第一章 &总 &论“十二五”时期(;2015年)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环境保护规划着力解决重大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编制和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对全面提高蚌埠市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推动蚌埠升级提速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节 &编制依据一、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国家颁布实施的各项相关法规政策、条例和标准等。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蚌埠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研究报告》《蚌埠统计年鉴(;2010年)》安徽省和蚌埠市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专项规划等。第二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体现区域性、宏观性、调控性和系统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按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和工业强市要求,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减排和空间布局,以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重要手段,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综合竞争力,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构建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和谐社会。第三节 &基本原则(1)战略响应,民生优先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承延续与创新发展有机融合,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体,以强化协作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促进和谐发展。(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着眼于蚌埠市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从蚌埠市区域整体的角度,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和产业,强化城镇环境与农村环境之间的协调、有序和动态平衡。(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不能孤立地对待环境问题,必须将环境问题纳入到城乡复杂的生态经济链条中。对于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必须采取必要的末端治理措施,治理多年累积的环境污染,多还历史的环境欠账。但从长远来看,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争取不欠环境新帐。(4)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从蚌埠市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划指标应当充分考虑市情和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支撑能力,体现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阶段性,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经过努力可以完成。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的减排潜力与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规划还要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的原则。(5)完善机制,强化调控的原则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分级目标、任务,建立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采取措施,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6)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原则“十二五”期间,贯彻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原则,重点抓好河道治理的典型示范、生态示范区(含生态文明村镇、优美乡镇、生态社区)建设、清洁生产的示范、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示范。第四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蚌埠市辖区,包括市辖龙子湖、蚌山、禹会、淮上4个行政区和怀远、五河、固镇3个县,现有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蚌埠经济开发区、蚌埠工业园区、怀远经济开发区、怀远马城经济开发区、五河经济开发区和固镇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开发区。全市总面积5952平方公里,总人口362.2万人,其中市区面积602平方公里,人口92.51万人。二、规划期限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年。第二章 &环境现状与发展趋势第一节 &环境质量状况一、地表水环境根据2009年环境监测结果,蚌埠市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淮河蚌埠闸上)水质达标率为100%,所有月份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源地Ⅲ类水标准,与2005年相比,饮用水源地水质有明显改善。2009年蚌埠市主要河流、水体监测结果显示,淮河干流蚌埠段沿程水质良好,为Ⅱ-Ⅲ类水体,与2005年相比水质情况明显好转;淮河支流浍河固镇段为Ⅳ类水体,怀洪新河五河段达到Ⅲ类水体,与2005年水质情况持平。近五年水质监测数据显示,蚌埠河流水质情况明显好转,但城市内河水体水质污染情况仍有待改善。二、地下水环境2006年,蚌埠市对全市地下水监测点位重新进行了调整布设,取水井点位调整为地质队西院、河北自来水厂、工读学校原址、家具工业公司、白云保温瓶厂和明胶厂共六个监测井。年的监测结果为Ⅳ-Ⅴ类,蚌埠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差,主要超标因子是亚硝酸盐氮。三、大气环境200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2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0.02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为0.065毫克/立方米,年均浓度值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996)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占98.3%。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大气环境污染以尘污染为主。四、声环境2009年蚌埠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连续声级(Leq)年均值为57.1 dB(A),略高于2005年水平,优于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93)中的2类区昼间标准值(60 dB(A))。2009年市区道路交通噪声Leq年均值67.1 dB(A),优于国家规定的70 dB(A)标准,与2005年相比基本持平。五、生态坏境目前,蚌埠市有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即龙湖省级风景区和怀远涂山省级风景区。蚌埠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生态示范区。年期间全市共建成省级生态村8个(五河县3个、固镇县2个、怀远县3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固镇县刘集镇)。“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建成绿色学校47所,比2005年增加20所,绿色学校建成率稳步提高。截止至2010年上半年,城市绿地面积3371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792万平方米,附属绿地1419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2.87%,绿化覆盖率37.82%,人均公共绿地8.98平方米,三大指标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全市城市主次干道102条,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道路绿化达标率75.49%。“十一五”期间,完成成片造林8万亩,建设农田林网55.8万亩,培育间伐52.5万亩,义务植树1627万株;完成绿色长廊线路绿化270公里,林带建设120公里。“十一五”末,全市林地面积达133万亩,有林地116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80万立方米,比“十五”末增加68万立方米。“十一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13.3%,林木绿化率17.1%。六、辐射环境2009年度蚌埠市全市累积监测点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110.1nGy/h,在全省的平均值范围内;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保持在背景值水平;监测地表水水体总放射线处于正常本底范围。放射源及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控制在安全标准范围内。第二节 &污染物排放情况一、废水及主要污染物2009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299亿吨,与2005年排放总量相比基本持平。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0.598亿吨,比2005年减少18.19%;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0.701亿吨,比2005年增加23.42%。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3.96%,高于工业废水排放量。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1.9万吨,比2005年减少6.22%。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0.785万吨,比2005年减少8.19%;城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1.115万吨,比2005年减少4.78%。氨氮排放总量0.218万吨,比2005年减少17.11%。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0.074万吨,比2005年增加1.37%;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0.144万吨,比2005年减少24.21%。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2009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88.1494亿标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184.91%。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2.707万吨,比2005年增加1.61%。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743万吨,比2005年增加2.29%;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0.964万吨,比2005增加0.42%。全市烟尘排放总量1.361万吨,比2005减少5.62%。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1.156万吨,比2005年减少9.12%;生活烟尘排放量0.205万吨,比2005年增加20.59%。全市工业粉尘排放量0.242万吨,比2005年减少85.61%。三、固体废弃物蚌埠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燃煤锅炉燃烧后排放的炉渣、粉煤灰以及生活垃圾等。200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149.8万吨,比2005年增加63.25%。城市生活垃圾29万吨,比2005年增加7.4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7.63%,比2005年提高了9.5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2006年起进行卫生填埋,2009年度卫生填埋率为75.86%。四、农业生产污染2009年蚌埠市农药使用量5323吨、化肥使用量275375吨、地膜使用量5810吨,相比2005年农药增加27.1%、化肥增加13.09%、地膜减少8.42%。农药和化肥使用量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迫切需要关注。第三节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十一五”以来,在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蚌埠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多还老账,不欠新账”为原则,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城市水、气、声等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成效日渐显现,全市环境保护各方面工作位列全省前列。2009年,市政府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全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奖,市环保局获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全省环保系统目标考核三等奖。1.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淮河蚌埠闸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天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设立警示标志;加大了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违法排污企业的取缔力度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了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公开水质信息。指导县级政府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市及三县均制定了《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淮河蚌埠闸上饮用水源地及三县县城所在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获原省环保局批准,蚌埠市3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在2010年初由市政府批准印发。2.全市节能减排成绩显著“十一五”以来,蚌埠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已依法关闭100余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电镀厂、炼油厂、炼焦厂等“十五小”和“新五小”,淘汰了平阿山水泥厂等企业的4条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24万多吨,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38万吨。对蚌埠酒精厂实施破产,淘汰酒精产能10万吨。同时,蚌埠市大力促进太阳能产业、生物质产业等产业发展,不断加快清洁、低碳、节能项目建设,有力推动蚌埠市单位GDP能耗的下降。2010年一季度,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了5%。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2008年,蚌埠市环境保护局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成立了蚌埠市清洁生产中心,负责全市清洁生产的监督管理、评估、验收、培训等工作,在生物、制药、酿造、化工、电力、造纸、纺织、机械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已有6家重点污染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401个,投入资金2388.79万元,年新增经济效益7969.42万元,节水136.09万吨,节电1662.75万千瓦时,节蒸汽12.84万吨。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均达到国家、地方标准要求。2009年9月起,又加大了对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力度。在蚌埠市主要媒体上公布了全市尚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督促这些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对现有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新增环保措施等,加快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截至目前,蚌埠市已有9家重点企业组织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1家非重点污染企业自愿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4.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一是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进一步完善。蚌埠市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力度,目前蚌埠市38家重点水污染工业企业已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重点企业的排放达标率由2005年的85%左右上升到2009年的98%。此外,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涂山热电有限公司等均建成脱硫设施,并稳定运行。二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快。目前蚌埠市已完成6个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包括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二期在建)、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五河县污水处理厂、固镇县污水处理厂和怀远县污水处理厂。蚌埠市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已从“十五”末的10万吨提升到目前的40.5万吨,污水厂数量和处理能力在全省乃至淮河流域位居前列。三是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的蚌埠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一单元已于2006年4月投入运行,第二单元正在建设之中。总投资1426万的蚌埠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已开工建设,将于2010年底建成投入运行。中央投资1780万元用于五河县垃圾填埋及中转系统,其日处理能力达204吨,预计2010年底完工。固镇县财政已经投入177万元用于县垃圾填埋及中转系统,其日处理能力达326吨,预计将于2012年完成。2009年10月,蚌埠市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正式动工建设,总投资约3100万元,目前已建成一座日处理能力300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待调试工作完成后,即可正式投入运行。5.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了新突破& &一是启动城市规划环评。2007年9月,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着手编制了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环评工作,并于2008年底完成初稿,2009年初开展环评公示,到2010年底正式结题。二是深入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蚌埠市有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蚌埠经济开发区、蚌埠工业园区、固镇经济开发区、五河经济开发区、怀远经济开发区、怀远马城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开发区,已基本完成规划环评工作,园区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目前蚌埠市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95%以上。6.重点沟渠环境得到有效整治2007年起蚌埠市对八里沟、鲍家沟区域环境进行整治。通过“限批”整改,对沿线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停产搬迁,取缔关闭“十五小”企业;全力实施鲍家沟区域重点村群众安全饮水工程,铺设自来水主干管网21km,沿线5个村的部分群众已经陆续饮用上安全清洁的自来水;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实施八里沟垃圾山整治工程,共完成垃圾复土27000余平方米,种植草皮2000平方米,完成各类管网辅设约5千米;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停止“引淮入鲍”调水工程,沿线企业全部实现截污入网。目前,八里沟已经变成了美丽的景观沟;鲍家沟环境也得到基本治理,蚌埠市正在编制新的整治规划,将其打造成环境优美的景观带。7.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有了新深入一是加强环境监管标准化能力建设。2008年,蚌埠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环境监察标准化一级标准;2009年12月,五河、固镇、怀远县级环境监察机构通过二级标准化建设验收。2009年,各方投入资金653万元建设蚌埠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中心及监察装备建设(包括三县),国家投入专项资金4.9万元用于12369环保热线信息管理系统。二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监察机制。配合龙子湖4A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大对龙子湖周边环境的监管力度,确保龙子湖水环境安全。参与重点减排项目的专项检查,不仅加强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评审批以及“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管,还对减排项目涉及的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丰原三元复合肥厂技术改造,降低了城市西部的大气污染;推进化工企业退市进园,对九采罗化学有限公司、族光化工厂、淮河橡胶助剂厂、海兴化工厂四家污染企业果断实施关停,并实现退市进园。同时,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加强医疗垃圾和污水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情况进行了排查,提出监察意见,有效防止医疗垃圾产生二次污染;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市排查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了27家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涉砷和一类污染物企业的专项检查行动。8.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有了新增强一是污染控制技术防范工作得到新提升。加强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投资350万元建成了污染源监控中心,全市包括国控、省控在内的重点污染源已经安装了42套污水、10套废气在线监控设施、10余套超标采样装置,并已经全部实现了省、市联网监控,在线率和运行良好率达到100%。大力加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新建怀远马城、龙亢、沱湖关咀、石梁河界沟、浍河湖沟等5座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与原有的国控蚌埠闸上水质自动监测站形成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大大提高了淮河干流污染的预警能力。目前,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可以满足标准化建设要求(省站未组织此项验收);2010年底前,五河、固镇、怀远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二是环保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2007年以来增加了市环保行政及事业编制36名,增加了两个科室,并在4个行政区和2个功能区分别设立了环保分局和环境监察大队,2010年增加2个公务员编制。县区也加大了环保队伍建设,怀远、固镇和五河分别增加12人、12人和13个人员编制,几年来,全市共增加人员编制75人,基本解决了环保管理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完善了环保管理和执法网络。9.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有了新完善。一是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每月一次总量减排调度会议制度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一次环保专题调度会议制度。二是建立并严格实施了评先评优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考核机制。出台了《蚌埠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实行“半年一小考、一年一大考”;四是建立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环保部门执法周期长、刚性不足的问题,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蚌埠市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对环保行政处罚所承担的相关责任,保障环保处罚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环境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化工企业退市进园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工业企业退市进园的工作意见》,研究制订了《蚌埠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意见》、《蚌埠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将环保工作摆上长远的战略位置。10.规划重点工程与项目得到逐步落实“十一五”期间蚌埠市重点环保工程项目共分为五大类,即水环境整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总计7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68.5303亿元。截止至2010年4月,共完成49个项目,项目完成率62.8%,投入资金总额约47.6943亿元,资金完成率69.6%。第四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趋势分析一、“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十二五”时期及到2020年,蚌埠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巩固提升皖北中心城市和区域交通枢纽地位,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特色鲜明现代化大城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皖北领先,尽早进入安徽省综合先进城市行列。二、“十二五”期间环境趋势分析“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阶段,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积极改善生态环境等将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起到关键作用。“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将导致能源、资源短缺矛盾进一步加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与环境容量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污染防治任务更加艰巨,环境监管职责要求更高,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新的环境问题将不断显现,环境安全将面临巨大挑战。1.主要污染物减排趋势预测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同时把污染源普查口径的农业源纳入“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范围。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后的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基础,采用年的污染源普查口径数据变化趋势递推,参考2010年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十一五”污染减排实际进展情况,到2015年,蚌埠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面控制在2010年基数以内,其中氨氮较2010年下降2%,其余指标较2010年持平。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4000吨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450吨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0000吨内,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29900吨内。2.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1)工业固体废物预测“十二五”期间,精细化工、机械制造、医药等仍将为蚌埠市支柱产业,加之国电蚌埠电厂二期将在“十二五”期间建成投运。以主要行业固体废物产生系数及发展趋势估算,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将达230万吨以上。(2)生活垃圾预测2015年蚌埠市市区人口将达120万,据生活垃圾增长系数估算,到2015年蚌埠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38万吨以上。第三章 &规划总目标与指标体系第一节 &环境保护总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地域差异性、刚性约束及区域竞合关系,全面落实环境优化经济战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以削减总量为重要抓手,着力形成减排工作机制体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提升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蚌埠市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把蚌埠建设成为皖北地区经济高效繁荣、社会文明进步、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以解决地表水、空气、固废危废等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以及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控制,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得到保证。——以削减总量为重要抓手,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执法,督促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基本建成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自然和谐、舒适优美的城乡环境体系,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保障有力的决策、管理、科技支撑体系框架。——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基本建成环境监测预警、环境执法监督和事故应急体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第二节 &指标体系一、具体目标指标“十二五”规划目标的确定,是在对“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评估的基础上,对“十二五”全市环境形势及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识别各类环境问题;预测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压力,分析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从生态文明、全面达到小康、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等方面探讨全市环境保护定位与解决主要环境问题的途径。科学地预测未来五年目标指标,力求规划目标及其具体指标的科学合理、可信可达。依据环境预测结果和定性目标,结合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技术对策,并参照国家及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安徽生态省建设指标、安徽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指标、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指标、蚌埠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指标和蚌埠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等,制定蚌埠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如下:1.环境质量目标(1)水环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淮河主要干支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淮河干流目标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怀洪新河目标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浍河目标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内无劣Ⅴ类水体。(2)大气环境——全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API ≤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85%以上;主要污染物(城区)年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酸雨发生的强度和频率有所降低。(3)声环境——区域环境噪声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70分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4)辐射环境——放射源及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控制在安全标准范围以内。2.总量控制目标—&#年底,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控制在2.45万吨以内,单位GDP化学耗氧量排放量优于2010年水平;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5142.8吨以内;—&#年底,废气中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1.82万吨以内,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优于2010年水平;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控制在2.86万吨以内。说明:以上各项总量控制指标是以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评估数为基础,以8%的消减比例计算的。待省政府确定我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和消减比例后,按省政府确定的数值执行。3.污染防治目标——重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5%;——市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蚌埠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5%,县城所在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75%;——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市区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50%,三县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0%;医疗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4.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争取到2015年,高肥区氮肥施用量减少5%,化肥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农药使用量减少5%,农药有效利用率提高10%;争取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18%以上;——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初步得到修复;初步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初步构建区域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5.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15%以上;——建成30个生态示范村、10个环境优美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5%;——50%以上中学、小学建设成绿色学校,力争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6.环境管理目标——加强市、县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市、县环境监测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完善地表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加强辐射环境监督能力标准化建设,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市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建设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环境管理资源、政务、业务信息化,基本构建蚌埠市“数字环保”体系;——污染点源在线设施建设达到60个,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达到100%;——环境保护科研、宣教能力显著提高;——无重大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二、指标体系表到2015年,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如表3-1所示。
表3-1 蚌埠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表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十二五”环保规划在完善和优化总量控制的同时,强化环境质量的约束性要求。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以水、气、土三大要素为主线,强化环境功能区划的导向功能,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以基础工程、保障工程、人才工程作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重点,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推进历史性转变,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提供环境基础保障。第一节 &水环境保护“十一五”期间,蚌埠市的水污染防治围绕COD减排这一核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十二五”时期,水环境保护仍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加快现有污染水域和地下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应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点工作。氨氮作为新指标纳入到“十二五”规划减排目标,减排任务将更加艰巨。“十二五”时期应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水污染控制力度和投入,坚持在总量控制前提下,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未达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进程。“十二五”时期,市区新建第四(城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2.5万吨),续建第二(杨台子)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处理规模10万吨),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规模2.5万吨);进一步加强县级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五河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固镇连城污水处理厂、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同时积极推动中水回用、污泥处理处置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实施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实现全市范围内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的均衡发展。近年来多项新法规和标准的出台,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现阶段总氮和总磷的总量控制已经进入了政策制订,针对已有项目,要特别注意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与脱氮除磷能力的衔接问题;对于新建项目,也要在新标准和脱氮除磷要求下考虑处理工艺与处理成本的合理性问题。2.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优化整合、到期关闭的原则,深入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整治。一是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严格把关,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从源头控制新污染;二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在冶金、火电、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减少废水排放,大力降低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三是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实现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的目标,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水平,鼓励推广工业园区内规模企业将污染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进行托管运营,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市场化运营力度。严格要求达标排放,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的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强在线监控监测,对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重点污染企业全面实施在线监控监测,有效防止企业偷排偷放;五是逐步完善主要水污染物的管控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六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监督管理等。3.继续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十二五”时期,结合氮、磷控制的重点环节,在经济条件、水域条件和管理条件相对适宜的重点区域开展总氮总磷控制试点。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年)》要求,加快实施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周边点源和非点源污染防治工程、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等,大力加强水源地管理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蚌埠市将在淮河蚌埠闸上水源地、怀远县一水厂水源地、五河县西坝口水源地、固镇县二水厂水源地等重点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同时开展城市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工程,规划开辟天河、芡河为新水源地,增加可供水量,实施水源地保护、污染源治理、水源地周边生态恢复与保护、供输水工程等。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蚌埠市地下水污染正由点污染、条带状污染向面污染转变,由浅层向深层渗透,污染程度和广度不断增加,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危害人体健康,应加强地下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治理方面的综合调控和工程设施建设、地下水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和预警应急体系及防治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继续开展城市水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完善龙子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张公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市区重要水体水质污染情况,全面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第二节 &大气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物控制的重点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手段,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中心,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近年来,机动车尾气污染愈加严重,城市开始出现总悬浮颗粒、二氧化硫与机动车尾气污染并存的特殊的复合型污染。“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加强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推进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实施集中供热供气,适时启动对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和细粒子的污染控制。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制定气候友好型的环境保护规划,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力争到2015年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明显下降。1.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调整燃料结构,禁煤限油,在市区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燃料替换工作,限制燃料含硫量。完善城市燃气管网配套,扩大城市供气范围,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重点推广生物质能、燃料乙醇和太阳能清洁能源。2.进一步加强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开展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根据总量控制目标,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严控电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重点做好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国能固镇电厂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加强对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从注重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面减排转变,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与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和稳定运行,积极实施蚌埠市开发区或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3.减少颗粒物排放,控制煤烟型污染。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的污染控制,颗粒物严重超标的区域实施颗粒物总量控制。对现有水泥厂、电厂和工业锅炉等进行深化治理,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同时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对农业面源颗粒物的排放控制,稳步实施以沼气、太阳能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及时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防治工业有机废气污染,工业有机溶剂使用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溶剂,减少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做好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防治工作。4.重视生活污染源、交通及建筑扬尘的控制。加快实施饮食业“油改气”工程,所有燃煤、燃油炉灶,改烧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为所有饮食业炉灶安装油烟过滤净化装置,切实解决油烟污染扰民问题。重视对城市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道路和运输等造成的扬尘污染的控制,增加绿地面积,改善道路质量,实行土地硬化与铺装,发展机械化清扫,及时进行道路冲刷和清扫,积极控制扬尘污染。5.强化大气环境监控能力和管理手段。为所有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根据蚌埠市大气污染的具体情况及大型锅炉的排污及治理水平,制定出相应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控要求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提升。杜绝淘汰车型在市场销售、入户及从事道路运输。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相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应当报废。鼓励市民购买使用新型低排放机动车及尾气排放可以达到比本市现行标准更高标准的上市新车,降低其购车相关税费。实行科学的交通管理措施,降低高污染交通方式在交通出行量中的比例,降低过路机动车数量,完善尾气检验检测机构,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第三节 &噪声污染防治1.控制区域环境噪声一是加强噪声标准适用区管理,调整和整合城市噪声标准适用区。增设和完善各类标准适用区内噪声监测站位,实行噪声标准适用区年度评估报告制度,并对实现功能区达标方案不断进行细化和调整。二是建设安静小区,首先在各区选建安静示范小区,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三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对不达标单位予以搬迁或关闭。区域环境噪声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市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2.防治交通噪声优化交通路网体系,调整和优化城区交通运输格局,以发展公共交通为主线,优化城区公交线路,同时要改造现有道路。控制机动车噪声,将机动车噪声水平列入车辆年审中的管理指标,限制不能满足城区行驶噪声要求的车辆在辖区内的使用和销售。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68分贝。3.防范建筑噪声要将建筑噪声控制贯穿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设计阶段的噪声控制、建筑工程的噪声控制和施工期噪声控制,使噪声控制成为创立绿色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尤其要注重“十二五”期间,蚌埠市“大建设、大发展”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治问题。& &4.治理固定噪声源要求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减少工业噪声外泄对环境的污染;对工业企业噪声源厂界噪声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并依法严格征收排污费。控制和降低社会活动场所噪声源的产生强度。第四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生活垃圾1.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一是要积极推行净菜进市,减少蔬菜类垃圾;二是在市区及工业集中区、经济开发区稳步推进集中供热,提高燃煤利用率,以减少垃圾的产生;三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要求,环保、质检、工商、环卫、商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巩固“禁塑令”成果,减少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对环境的危害;四是要抓住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省环保厅支持,在蚌埠市设立1-2家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企业,并加强对其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电子废弃物对蚌埠市的环境污染。2.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在对垃圾收集箱进行彻底分类的基础上,重点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3.做好垃圾的收集、存放与转运工作改进垃圾收集、运输与转运设施,分类运输。垃圾中转站必须设立分类贮存仓,有封闭等防污染设施,配备有现代化的装卸工具。公共场所的垃圾要通过废物箱进行收集。在商业中心街区,每25-50米设1个废物箱,在交通干道50-80米设1个废物箱,在一般道路80-100米设1个废物箱。城区内要完善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房。对现有的垃圾堆放场进行绿色整治,周围要种植不少于30米宽的防护林带。4.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蚌埠市拟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700吨/日;市区将新建600吨/日垃圾卫生填埋场、三县新建936吨/日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一批焚烧飞灰示范工程和建成全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同时完善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大大满足市、县两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求。二、工业固体废物1.实施排污总量的控制。要根据各工业企业的生产情况,合理确定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使工业固体废物的增长率保持在较低水平,或做到有所削减。2.加大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对粉煤灰、炉渣以及石膏等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及生产过程控制污染物,降低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水耗,降低固废的产生量,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使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 &4.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建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使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与蚌埠市城市规划、环保规划相适应。一是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十二五”期间蚌埠市拟投资7000余万元建设服务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新增污泥日处理能力200吨,另外五河县和固镇县污水处理厂都计划建设污泥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基本可实现蚌埠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无害化、稳定化。二是以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为依托,考虑吸纳周边市县的危险废物,建设辐射皖北的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并加大危险废物排污申报与规范化处置的环境监管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规范处置。5.加强对危险废物及进出口固体废物的管理。每年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分布处置情况排查,建立危险废物分布、处置的台账资料,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的环境监管,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进出口固体废物的管理。除特殊需要作为原材料、能源和再生利用并对环境无害废物外,禁止境外的有害固废入境处置,废物入境须经国家或省一级批准。严格控制出口有害固废。环保、海关、工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堵住各种进、出口固废的渠道。6.完善有利于固废处理处置的有关政策。用经济手段推进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与再利用。理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机制,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严格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管理和收费标准及办法;严格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对不按规范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严格的处罚措施,坚决纠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第五节 &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一、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认真执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实行放射源终生编码制度,实现对污染源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继续开展全市放射性生态本底调查,建立数据库;及时收贮并妥善处置放射性废源、闲置源,收贮率达到100%,杜绝安全隐患。二、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严格管理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特别是移动基站、输变电工程的辐射环境管理;从源头抓起,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控制和降低城市电磁辐射污染,尤其是降低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继续开展电磁辐射申报登记工作,督促各涉源单位办理和换发安全许可证;对已建成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要进行清理,限期解决。三、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蚌埠市将大力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核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加强辐射环境污染源尤其是重点源监测,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各级辐射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1.健全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目前,蚌埠市已设置独立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但与《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督机构建设标准》中有关要求尚有差距,“十二五”期间适当增加市辐射环境监测人员编制以满足辐射监测工作的需要。2.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依据《辐射环境监督站建设标准(试行)》(环发[号)和《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督机构建设标准》,市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在实验室及工作用房、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至少达到达到中部地区监测站建设的下限标准,全面提高辐射监测和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重点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辐射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县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应重点建设密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现场监测能力。3.完善监测网络在大中型辐射工作场所,安装在线实时超限值剂量报警系统,建设以γ源移动探伤机为主的可移动含源设备实时跟踪定位监测系统;初步建成辐射动态实时监控系统。4.建立应急监测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为本市核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配置核与辐射安全应急专用设备,做好应急组织、应急处置等应急预案,初步建立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第六节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安徽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年)》(环然[2010]99号)统一部署,到2015年,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显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初步得到有效控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逐步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一)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保障农村饮水安全1.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全市60%以上的乡镇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立。2.加强农村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3.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加大区域水网建设力度,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逐步实施区域供水和集中供水。到2015年,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4.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评估。制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建立水质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同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努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二)推进生活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1.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统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要求,重点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中心镇环卫体系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农村地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在“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立不同方式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3.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重点做好农村地区改厕工作,加大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力度,消灭露天粪坑。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将改圈与改厨工作结合,建设沼气式等卫生厕所。试点建设沼气式农村公厕,降低建设成本,集中处理农村生活粪便。力争到201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4.加快农村地区新能源建设。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稳步提高农村地区太阳能利用水平。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投入,鼓励发展集中式、规范化沼气工程,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推广“猪(牛、羊、禽)—沼—果(粮、菜、电)”、“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在靠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料源充足、交通方便的地区,推广应用以畜禽粪便为主的沼气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三)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引导农村工业集中发展1.加大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将减排工作向农村延伸,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防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和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向农村地区转移。2.推进农村工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根据农村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指导乡镇开展区域环境功能分区,优化农村地区工业发展布局与产业结构,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合理规划农村地区工业集聚区,严格保护耕地,逐步实现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的合理布局,集中治污。(四)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1.合理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市场监管,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流通、使用。积极开发应用生物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肥、生物肥等,提高化肥、农药的利用率,实现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控制。2.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秸秆资源化工作的引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氨化、青贮等技术,推进和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和扶持秸秆加工开发项目。3.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禁止在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养殖场要限期全部搬迁,逾期不搬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大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模式,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粪便还田等措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科学、合理规划水库、湖泊、河流的水产养殖规模和数量,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限制网箱养殖,取缔肥水养殖。(五)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1.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土壤环境区划。2.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工作。3.积极推行农产品安全战略。(六)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营造和谐人居1.加强重点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2.加强农村地区农田林网保护建设。重3.开展农村地区河道综合整治。第七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一、生态功能区划分与建设依据《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蚌埠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蚌埠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划分的蚌埠市生态功能区,通过自然生态功能区(五河县沱湖自然保护区、五河县香涧湖湿地保护区和蚌埠三叉河湿地保护区)的抚育和建设形成一级结构性控制区;通过城市绿心及五个自然风景区建设形成二级结构性控制区。(城市绿心是指围绕张公山区、市中心区、锥子山区和淮上区四大组团,包括龙子河和张公山大塘的区域;五个自然风景区分别是龙湖风景区、锥子山森林公园、荆涂山风景区、芡河景区、樵子涧景区)。通过进一步完善对主要结构性控制区和二级河流、道路廊道及农田防护林网的建设,重点强化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力争到2015年,使河流、道路绿化长度达到总长度的90%以上,农田林网面积达到适宜建设农田林网面积的90%以上。二、生态示范建设蚌埠市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以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为重点,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以节约能源和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污染物减排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以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提升环境保护能力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以提高环境保护和环境道德意识、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重点,推进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在“十二五”期间,蚌埠市规划创建1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30个省级生态示范村。第八节 &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要按照全省环境保护规划思路,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目标,集成三大体系、实现三个转变、统筹二个体现。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齐头并进向重点优抚的三个转变。建设层次上统筹二个体现,一是在市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层面上,体现强化“配强市级、配齐县级”;二是在建设层面上,体现重点,增加更新监测设备,建立完善的自动监测网络,推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一、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蚌埠市必须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培育一支以现代化环境监察手段为依托,政治素质过硬,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环境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从而建立起以环境执法、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三大部分为内容的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1.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市环境监察支队,现有在岗人数49人,从整体上看,市环境监察能力显得不足,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常年处于超负荷状态。“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将面临极大的压力。因此,“十二五”期间应根据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精干和效能的原则,抓住机遇,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健全相关机构,并将环境监察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2.配置适应标准化要求的环境监察装备市环境监察支队2008年12月通过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但监察装备与当前实际执法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环境监察装备是履行职责必备的硬件支撑,是环境监察能力的重要组成因素。“十二五” 期间,以重点加强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更新改进交通、取证、通讯和办公设备,加强执法辅助用房建设等。3.增设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大建设、大发展也给蚌埠市的环境信访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加之市行政执法局将部分环保职能移交给市环保局后,环境监管难度大、环境污染投诉量多、环境信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致使现行办理信访机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安徽省信访条例》关于信访工作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借鉴市行政执法局等兄弟单位及其他地市的先进做法,成立市环保局环境投诉受理中心。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蚌埠市环境监测在能力、人员、工作条件、机制等方面有所加强,但与环境保护工作发展要求仍存在差距,环境监测能力还远不能满足蚌埠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通过“十二五”期间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使蚌埠市及三县环境监测站全面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发展需要,适时、准确、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各类污染源各种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预警敏感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满足为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对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的需要。根据蚌埠市环境监测能力的现状和建设目标,蚌埠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领域包括: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在高新区、淮上区、龙子湖区新扩展的建成区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三套,形成较为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同时将现有三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提升现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扩展特征环境空气监测因子,更真实地反映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适时掌握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完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2.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和适时反映辖区、敏感区域的废气、废(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建立具有一定技术梯度、功能完整、优势互补和满足环境科学管理需要的环境监测技术支持系统,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3.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反映辖区地表水体环境状况,适时动态掌握主要河流主要污染因子的变化;初步掌握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基本掌握所有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全面反映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提升市级环境监测站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4.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以了解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为重点,最终实现生态监测的网络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生态监测采用空中遥感监测为主导,地面对应监测为辅助措施的监测技术手段,达到科学评价生态环境状况及预测其变化趋势的目的;在合适的条件下,开展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地面定点生态监测和土壤污染监测工作。5.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配备便携式和快速应急监测装备,完善和补充现有装备,提高机动能力;监测技术人员通过培训,业务能力显著提高,实战能力得到加强;拥有较大及一般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6.环境监测信息能力建设建设目标: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市环境监测站数据库为中心,三个县级环境监测站数据库、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六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组成的数据处理平台,并和省级环境监测数据库实现数据传输、资源共享。三、环境保护信息化能力建设环境信息化工作是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虽然蚌埠市的环境信息化建设在“十一五”期间经过努力,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蚌埠市现有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覆盖面小,与污染减排的监管要求相差甚远;环保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另外环境信息机构、能力建设与《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有一定差距,县、区级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制约了环境管理效率、环境监管能力的提高。在“十二五”期间,应建立完善蚌埠市环境保护核心业务应用系统;环境信息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广泛共享,环境信息服务覆盖环保业务全流程;实现环境管理资源、政务、业务信息化,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环境信息服务规范化,基本构建蚌埠市“数字环保”体系。具体建设任务包括:1.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建设。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对环境质量、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在线、连续监测和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实现数字化环境管理。2.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环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蚌埠市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提供基础保障。3.系统架构建设。建设基础设施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息资源服务平台,为蚌埠市环境保护业务信息系统提供架构支撑服务。4、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设蚌埠市环境保护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为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业务提供信息化支撑,主要包括环境政务管理、环境监测管理、污染源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5、执行能力建设。按《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市、县级环境信息机构和软硬件配套设施,增强蚌埠市环境信息化执行能力。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目前蚌埠市尚未设立专职的应急管理机构,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比较薄弱。“十二五”期间蚌埠市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5年内,进一步完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警、接警、监测、处置能力建设,完成现场应急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配置,具备一定的流动和现场监测能力;适当增设应急监测项目,完善自身应急监测能力,形成全市较为完备的大气、水质等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检测能力和计算机支持系统,实现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准确监测、科学处置。环境应急建设主要任务包括:1.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将建立起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遵循“精干、高效、科学、优化”的原则,建设一支精干、高素质的应急队伍。工作职责定位于负责辖区内环境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处置工作,包括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以及承担其他日常环境应急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相关职责。在应急队伍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规定相关人员的职责,二是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监测技能的培训,并接受来自国家、省等上级管理部门的考核,使监测技术人员技术能力逐步提高,练就一支作风硬朗的应急队伍。2.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设应急指挥系统的目的是通过指挥部组织,以先进的通讯、信息为技术支撑,保证整个应急监测系统的有效运行。该系统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实施现场应急监测、实验室应急分析处置,以便为管理层的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3.环境应急装备标准化建设做到能够快速分辨常见污染物种类、大概污染浓度以及进行简单的应急处置,其装备建设结合所在地区社会、经济、自然及环境应急的特点,围绕应急现场监测工作,重点装备重金属、有毒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等突发环境事件常见污染物的便携式检测分析仪器、防护器材、交通运输车辆、指挥及通讯装备等。4.建立应急专家库和应急数据库建设蚌埠市“环境安全应急专家库”,主要参与辖区环境应急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及救援的指导工作,为蚌埠市环境应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环境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并定期更新相关应急数据库。进一步掌握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和污染物清单,采取定期、随时抽查及针对性监控措施,及时发现环境污染事故萌芽,在最大可能上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搜集蚌埠市扩散模式相关参数,建立污染物扩散模拟系统,分析可能达到的危害程度,以便污染事故发生后采取应对措施。五、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加强市、县环境宣传教育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成立蚌埠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保证经费投入,努力提高通讯与交通工具的配备水平,确保环境新闻及时、准确报道;强化人员素质培训,提高环境宣教工作人员环保业务水平。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普及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创建内部发行刊物,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环境专栏,客观反映全市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状况,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典型事例,宣传介绍蚌埠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最新进展。逐步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环保部门、宣传部门积极配合的学校环境教育体制,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引导学生参与植树、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活动,培养良好的环境意识,争取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健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从整体上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使其主动参与、支持、关心环境保护事业。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渗透到市民日常生活之中。积极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及非政府组织从事有益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六、环境科研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建设环保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环境科技创新水平,提升污染控制的支撑力。 “十二五”期间,为满足公共环境科技需求,将建立区域性的环保科技创新咨询服务平台(中心)和相关重点实验室,以环境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集成、优化环境科技资源,完善相关基础条件建设,提升环保科技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公益性特点的环保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域污染控制与污染减排、环境技术创新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资源信息集成化及网络化服务。“十二五”期间,加大政府对环境科技的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提高环境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积极开展国际环保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合作研究、联合开发等国际科技合作方式,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注重将其国产化并加以创新,加强省级环保产业基地的建设,提高蚌埠市环保科技与产业的综合水平,大力推动环保产业走向国际市场。七、排污权交易试点“十二五”期间,蚌埠市将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区域性的排污权交易中心,规范各类排污权交易行为,发布和传递环境领域权益交易信息,为环境领域权益交易双方提供合法交易场所,制订排污权交易程序,提供中介服务、监督交易行为等。第九节 &加快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增长& &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永续发展。一、实行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产城联动的发展模式,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的原则促进化工、食品、建材等传统工业和物流业向沿淮各工业园区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向高铁新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集聚,现代服务业、旅游休闲度假、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向沿湖、沿山、沿城市快速通道集聚,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分工协调、竞争有序的产业区域布局体系。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工业园区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能力,引导关联企业向各类工业园区聚集,促进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河流两岸产业发展,提出项目落户环保门槛,严禁布局可能造成隐患的工业企业,防止有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进入。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制度。从源头控制,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立严格的产业淘汰制度。加强对污染严重企业的环境监管,对规模不经济、污染严重的造纸、电镀、化工、冶炼、制革、建材等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强制淘汰,通过“以大带小”,实现污染集中控制。防止和杜绝在招商引资和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过程中引入污染严重、能耗物耗高的企业。二、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物排放为目标,推动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机制,从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广泛宣传,改进管理,强化考核,完善机制,厉行节约。突出抓好工业领域节能,推进建筑节能,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大力开展农业节能,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5-20%。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全面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绿色产品,降低单位产值和产品的水耗、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探索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在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试点,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产业园区的思路,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三、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蚌埠市将按照“一区、二体系、三路径”发展思路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探索开展低碳经济发展区建设,建立低碳技术创新和与应用支撑体系和低碳经济发展政策支撑体系,推进工业低碳化发展、城市低碳化运行、农村低碳化建设,积极推行绿色发展、绿色消费。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生物质、光伏等新兴产业,优化能源结构。四、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以节能减排为硬抓手,推动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光伏太阳能新能源产业、锅炉换型和集中使用、天然气建设及推广工程、清洁能源工程、路灯太阳能化、农林废弃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争创省级园林城市。第十节 &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根据蚌埠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趋势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求,成立“蚌埠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和引导,继续推进安徽省环保装备产业(蚌埠)基地建设,重点推进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脱硫脱氮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环境检测设备类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到2015年,争取环保装备产业产值达到100亿,促进环保产业成为蚌埠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尾气净化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引进高效节能催化燃烧等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快发展秸秆、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争取在我省率先实现餐厨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无害化集中处置和生物质能产业化。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环保产业的指导。制订和完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战略、政策、标准及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资质认定和管理,为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建立环境技术示范工程,引导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加快环境科技自主创新,提升环保技术水平。“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通过整合省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创新服务机构等组织优势资源,建设省级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为沿淮城市提供环境技术资源信息集成化和网络化服务,为我市产业经济升级发展提供环境技术支撑,提升科技创新的综合配套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环境。加大各级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快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多元化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投资环保产业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借助股票、债券、基金市场和前期信贷等资本市场融资。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加快环境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制订和完善扶持环境服务业发展的科技、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推进环境咨询服务的市场化,大力发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业,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积极推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培育优势骨干企业队伍。在危险废物处置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扶持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强、管理现代化的设备制造骨干企业和能进行重大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的专业化环境服务企业,积极引导中小型企业向专、精、新、特的方向发展。加强监管,切实规范产业市场。严格环境市场准入制度,抑制不正当竞争,建立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产业市场。&第五章 &重点工程与项目“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程项目,共分为十一个大类,即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氨氮减排工程、二氧化硫减排工程、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其他类(以节能环保为主)等重点工程,共计15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8. 6877亿元,项目投资概况见表5-1,详细项目情况见附表。第一节 &重点工程项目概况1.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含以削减COD为主的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COD为目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等方面,项目共计32个,计划总投资12.5939亿元。2.氨氮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氨氮减排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含以削减氨氮为主的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氨氮为目标)等方面,项目共计18个,计划总投资2.4617亿元。3.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非电力行业(钢铁、石化、水泥和有色)脱硫设施建设、集中供热、工业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二氧化硫为目标)等方面,项目共计11个,计划总投资14.732亿元。4.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氮氧化物减排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电力行业烟气脱硝、非电力行业(钢铁和水泥)脱硝设施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氮氧化物为目标)等方面,项目共计5个,计划总投资5.23亿元。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减量化示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场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为目标)等方面,项目共计11个,计划总投资14.1266亿元。6.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二恶英污染防治等方面,项目共计5个,计划总投资1.9249亿元。7.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建设等方面,项目共计24个,计划总投资29.354亿元。8.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70万元。9.生态保护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生态保护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生态功能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示范建设等方面,项目共计8个,计划总投资5.6739亿元。10.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信息能力建设、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环境应急中心建设、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项目共计26个,计划总投资2.1762亿元。11.其他类项目其他节能环保类项目共计10个,计划总投资3675万元。第二节 &投资来源1.政府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核与辐射安全、农村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应主要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2.企业投资工业污染治理按照“污染者负责”原则,由企业负责。其中现有污染源治理投资由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新扩改建项目环保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3.要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在继续完善、深化“十一五”环保规划已经实施的政策措施的同时,“十二五”期间主要创新实施六大方面的政策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集聚各方面资源,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蚌埠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规划实施办公室专门负责。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处理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按年度对规划完成情况严格进行考核,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监督规划实施,对未按进度实施的各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追责问效,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二、建立综合决策机制,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建立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建设。完善环保分局的能力建设,充实执法装备和岗位力量,加强区级环境管理。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联席会议等作用,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三、健全环保投资机制,拓宽环保投入渠道。加强统筹协调,全方位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顺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完善财政支付转移制度,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改革环保投资统计框架,优化调整环境保护投资口径,提高环保投资决策分析能力。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按照GDP的一定比例,将环境保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予以保证并按比例逐年增加。建立“蚌埠环境保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争取国家在环境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及引进外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和优惠鼓励政策,拓宽蚌埠市环境保护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环境保护领域。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的贷款或赠款。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四、积极探索蚌埠市环保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建立以末端控制为主、体现清洁生产要求、覆盖生产全过程的排放监控体系,加强源头控制和全程管控,体现全防全控理念;提高环境规划的权威性,与产业规划、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协调统一;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完善金融政策并体现出对企业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五、加大环境宣教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继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和环保审批公众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活动,积极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力度,让群众主动参与保护环境、治理环境、监督环境。六、加强环境管理及支撑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法水平。加快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建立环境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健全环境安全应急机制,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加大农村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环境权益。健全法规体系,完善法制工作机构,规范和强化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环境科技的投入,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的基础能力建设,建立环保科技创新咨询服务平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提高蚌埠市环境科研水平,为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建立蚌埠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和环境科普基地,改善环境宣传教育设备,提高宣传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蚌埠市(县)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设立蚌埠市环境监测区域子站;建设主要河流及片区水质、大气在线监测站;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环境信息化平台、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建立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实现市环保局与各县区环保局网络互联和全方位的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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