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酒吧与客人互动游戏做营销,新来员工,应该怎样才能让客人下次来订台,谁有经验,我是女的

我是做酒吧Cl的,也就是订台的,我想知道怎么样去留住散客,还有怎么样去搭讪陌生客人,我是女的,我该_百度知道
我是做酒吧Cl的,也就是订台的,我想知道怎么样去留住散客,还有怎么样去搭讪陌生客人,我是女的,我该
我是女的,还有怎么样去搭讪陌生客人,我想知道怎么样去留住散客,也就是订台的我是做酒吧Cl的,我该怎么做,求同行分优
提问者采纳
自我介绍,让他以后可以直接找你,说出你是干什么的,如果他打理你就可以继续和她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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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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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一个在夜场上班的女孩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客人的小费_百度知道
我是一个在夜场上班的女孩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客人的小费
保安,经理助理,服务生,需大量年轻男女加入 做夜场切忌找个好领队好场地才是最重要,歌手舞蹈有很多怀揣着梦想的男孩女孩来到上海想进夜场工作结果‌&#8204,几天之后找你麻烦逼迫你离开,记住没有任何夜总会人事部会通过上网招聘 本团队现吸收新鲜血液. 一般招聘帖子招聘多个职业,等等 这样的帖子百分百是假的丨是中介为了洗你钱骗你钱发的 真实找人的的帖子都是领队个人发出的;大多数被中介骗钱然后中介把你随意分配一个生意不好的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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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帖子主题:[原创]一个酒吧业内人士对李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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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一个酒吧业内人士对李案的看法
文章提交者:son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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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李天一案之前没怎么关注过,印象中就是个富二代混小子又犯事了,上个星期上网时偶然看了些关于李案的报道,就随手百度了下小李子的成长历程,(有兴趣的网友可以自己查查看),通过这些资料我感觉,李公子肯定走到这一步和他老母的关系是很大的,什么事都是家人一手操办,动用家里最好的资源给小李子创造了一个旁人羡煞的成长环境,但是在这些资料里面也隐约的感受到了小李子的无奈啊,感觉拔苗助长了,还有一种孤独,这肯定会对小李子的成长带来影响啊,而且更严重的是造成了小李子对特权和钱势的盲目崇拜,真是可悲可恨有可怜。我曾经是酒吧KTV的一名职业经理人,从事相关行业至今,虽然脱离了一线的工作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关联的,就这个案子我从一开始就觉得那个受害人肯定是撒了谎的,虽然我很希望小李子做了这事(我很痛恨这些官儿),但是夜场的经验告诉我肯定没这么简单,这不近些天的进展正一步步的向我预测的方向发展,所以也忍不住要说上两句了。的酒吧的运作并不像一般人在电影上看的片一样,一个老外走进了一个酒吧,点上一杯威士忌(应该是一点点吧,哈哈)悠闲的坐在吧台上慢慢品,这在中国是很难看到的,这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老板多了,有钱的人多了,酒吧KTV也慢慢多了,消费也水涨船高。在北京这样的城市,或者是东部发达地区(我是长三角的)在酒吧里消费那是很贵的,基本上去一次没有个2000左右(2-4人)是很难尽兴的,不信的话你去试试就知道了,就是散台和吧台你不出个五百一千的你也不好意思做下去的。现在都有了酒吧街,一条街下去十几家或几十家酒吧夜总会都挤在一起,竞争是很激烈的,哪家夜场不是使出浑身解数招揽客户,基本上现在没有那家酒吧没有客服的,从我的经验看,现在酒吧的营销客户团队基本是这样配置的:一、舞蹈队(内部叫DANCE)分AB两组,A组是专业组,B组主要是配合A组,更重要的工作陪客人喝酒,陪也不是免费的(除非是老生意,每次消费都很大的那种,或者是有来头的),给消费也不是直接给,一般是帮DANCE点特饮(特别饮料),价格一般在300-800之间,其实这东西DANCE是很少喝的,都是喝酒,帮客人把酒喝了促进消费,给酒吧多挣钱,有些场子可能有任务的。二、营销,一般酒吧对营销是最重视的,提成也是很高的,有任务。营销有男有女根据不同酒吧的风格路线比例不同,营销人员陪客户喝酒一般是不用给消费的,任务是维护客户多喝酒,介绍DANCE,小蜜蜂(客服组)坐台。三、客服,兼职的或者松散型管理的又叫小蜜蜂,主要工作是订台和陪客户,陪客户的工作内容就包括陪喝,陪跳舞。而且如果客户提出要出去请夜宵之类的通常也都会去的,基本上客服在服务过程当中也是比较放的开的,(以下内容18岁以下请自觉跳过)客人只要不是太过分,敏感部位的抚摸甚至是舌吻之类的在酒吧也是很常见的。如果客户有特殊需要的,要经过本人同意,如果不是本人同意的话,客服是不可能陪客人出场的,这在酒吧有严格的规定,是收到酒吧保护的(酒吧保安也不是吃素的,你可以强制试试)。四、小姐,大多数高档一点的酒吧没有此项了,主要工作和客户相近,但会更加的开放一点。从李案来看,受害人应该是客服之类的,也可能是小蜜蜂(兼职的),我是不会相信受害人是客人的这种说法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客服人员有客人自己点的也有营销安排的,都是有小费的,基本是200-500,在李案中受害人说自己是处女,我简直要笑掉大牙了,怎么可能呢,按现在酒吧的环境,没有最烂只有更烂的,哪个客服不是向钱看的,你要是想去一次酒吧花几百块就搞定一个客服那是做梦,但只要你舍得投入,舍得花时间,应该来说没有哪个客服是搞不定的,我想受害人应该不是那千分之一吧,如果是你来酒吧做什么客服呢,正经的工作有的是,很显然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受害人说自己是处女是撒谎,现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那么她为什么要这样说,动机是什么,有没有人指使?酒吧的营销我管理过太多人了,真正有点素质的有没有?有!但很少,为了钱这帮小子真的什么事都敢想的,要不然也不会进酒吧了,也许受害人也是被利用的可怜又可悲的堕落拜金女而已。​ 以上并不是说李天一一定没有强奸受害人,因为就是失足夫妇只要不是自愿的也是强奸,我只是想表达我的厌恶,把李天一至于我的天平之上,我更愿意去恨李的老母,和那个该死的酒吧以及那个所谓的处女。中国的舆情不能因为李的身份和受害人的一面之词而变得集体疯狂,我非常愿意相信司法能够给大家一个圆满的答案。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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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恨李天一,只是要看看高官之子犯罪能否与民同罪因为,强奸卖淫女被判刑的老百姓多了去了而老百姓更恨的是梦鸽和双江,每年几十万的军费付给他们,他们就给儿子这样挥霍,培养出了这样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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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职业和强奸案没有关系,杨某报案谎称处女之言也是下意识保护自己,可以理解。正如楼主是酒吧从业人士,假设你是拉皮条(举例而已,请别生气),刚转了一笔钱拿着出门被抢,你去报案,会说你是皮条客而你被抢的钱是拉皮条挣来的吗?其实李在珂律师说的观点还是有道理的,原本可能是“你情我愿”的卖淫嫖娼,但是随着李某某打向杨某的耳光开始,已经转化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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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楼主啊,1拖5,出价2000块,随便揍,你去问问梦鸽干不干啊?笑了,钱是橘子皮啊,那么好赚?站街女,才100元一次,便宜点的.50元一次也有,你相信不?我知道最便宜的是5元一次,你相信不?一个站街女,一晚上最多的能接20-30个客人,你相信不?当然,货色是惨不忍睹的。1V5 2000 当然不会是酒吧女的心目价格,但是如果是因为价格问题,卖淫能弄成强奸,那对那帮少爷们公平吗?李一天案子,其实很有警示意义,把妹要小心,强奸罪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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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忍不住说几句:1、杨女士的身份、职业并不影响强奸事实,我坚决反对某位教授的观点,强奸没有3、6、9等,就是失足女,在未征得本人同意条件下发生XXX也算是强奸,如果连这样的是非观念都没有的话,就不要再讨论了2、李某某的辩护人、监护人,一再强调、暗示杨女士的身份、职业,实在可耻!3、5个对1个,2000元钱,还打成猪头,有这样的“你情我愿”的嫖娼?这件事情发生在北京,高档酒吧!不是内地三线城市!这样的嫖娼如果成立,我敢说你脑子进水了,或者我去找几个弟兄,5对1,2000元,打成猪头,你愿意吗?!孟女士愿意吗?4、鉴于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北京的警方、检察院、法院,敢于徇私枉法、故意栽赃陷害李某某?在打人劳教前,北京的警方倒是敢:未成年驾车,违章几十次都没有处理!现在涉及犯罪,北京警方如果接案不处理,倒真的是徇私枉法了5、拜托媒体,别刊登某些人的辩解了,太恶心了。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让李某某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同意LZ的说法,李某某走到这一步是他妈妈和家庭教育的结果,如果这次的事件不能够让李某某接受教训,也许这小子下次就敢杀人放火了。不管受害人是否失足女,是否说谎,李某某涉嫌轮奸已经随着其他四名同案的嫌疑人认罪而变得无可争议,如果李某某一伙没有涉及轮奸,那么他们认什么罪呢??希望法律能够给李某某一个公正的判决,也是为了他好,让他有一个改过反省的机会,也许经过这次的事件,他会能够改过自新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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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1拖5,出价2000块,随便揍,你去问问梦鸽干不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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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说几句:1、杨女士的身份、职业并不影响强奸事实,我坚决反对某位教授的观点,强奸没有3、6、9等,就是失足女,在未征得本人同意条件下发生XXX也算是强奸,如果连这样的是非观念都没有的话,就不要再讨论了2、李某某的辩护人、监护人,一再强调、暗示杨女士的身份、职业,实在可耻!3、5个对1个,2000元钱,还打成猪头,有这样的“你情我愿”的嫖娼?这件事情发生在北京,高档酒吧!不是内地三线城市!这样的嫖娼如果成立,我敢说你脑子进水了,或者我去找几个弟兄,5对1,2000元,打成猪头,你愿意吗?!孟女士愿意吗?4、鉴于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北京的警方、检察院、法院,敢于徇私枉法、故意栽赃陷害李某某?在打人劳教前,北京的警方倒是敢:未成年驾车,违章几十次都没有处理!现在涉及犯罪,北京警方如果接案不处理,倒真的是徇私枉法了5、拜托媒体,别刊登某些人的辩解了,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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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据说李天一事后给了受害人二千元,北京的高档酒吧的客服会一次接五个客。只收二千元吗?这不是北京的价格,是偏远山区的站街女的价格。20楼&一个女人夜深人静跟人出去好人,如果这个女人是你老婆你会点想?只有你这样的傻逼才会找到这样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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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据说李天一事后给了受害人二千元,北京的高档酒吧的客服会一次接五个客。只收二千元吗?这不是北京的价格,是偏远山区的站街女的价格。一个女人夜深人静跟人出去好人,如果这个女人是你老婆你会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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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出台是可以理解的,但,轮着来,一对多,这种要求显然不会是受害人愿意接受的.哪怕她是客服.人家一反对,你强行轮,就构成轮间了.人家就有权告你了.事后给2000,证明了没有事先约定轮着玩这个情况.告是绝对没有告错的OK?举个极端的例子,一成年人,伙同二未成年人,轮一受害人,如果二小孩子完成了行为,成年人怕了不敢动手了,一点没动手,什么情况?是三个人都犯轮间罪,没有未遂一说.全按既遂.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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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李天一事后给了受害人二千元,北京的高档酒吧的客服会一次接五个客。只收二千元吗?这不是北京的价格,是偏远山区的站街女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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抨击罪犯说明人们良心未泯,希望罪犯及早得到法律的制裁,并没有所谓的“集体疯狂”。一个酒吧引起的故事而已,到底是嫖娼还是轮奸就搞不清楚了?时间不短了,如果没有“某人”上串下跳的话,我实在想不通案子怎么就判不下来。换个没背景的,怕早就正式收监了吧。一个官富合一的未成年二世祖,是如何学的骄奢淫逸、乖张无度呢?除了自己不学好,学校不可能教他学坏,所以说——少调失教、娇宠溺爱,家庭因素为主!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出现了病变,进而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效应。北京作为中国的窗口,连网吧都能做到拒绝18岁以下人士进入(急着在网吧报考都不让进),说明我们的法规不是执行不下去。那为什么酒吧、夜总会等成人场所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能够进入,我们的公安到了这种场所就失能了吗?为什么社会上有那么多的涉黄场所和失足女士?以至于本案受害人一开始就被人质疑她的身份不干净,谁敢肯定她的身份对本案就没有丝毫影响?再大胆设想一下:如果突然出现证据,说那个受害人长期从事某种不正当职业......案件的性质不一定会改变,但善良的公众将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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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我也认为李天一是被人陷害 或者至少被人下了 仙人跳 类似的套子 另外一方面也肯定这小子 确实也是个坏小子 只是还不至于到强奸的地方而已 象他那样的大少爷 有钱有势 送上门的女人多的是 需要强奸吗另外我坚持认为舆论不能绑架司法 因为舆论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希望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定证据 定案判决 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和被告的特定身份 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13楼&那也不一定呀,有些人强奸不是为了性,而是为了玩呀!甚至变态为虐!杨女即使是客服、不正经,但是李某要是钱没花足、或者心思没花足,那硬上人家那也是强奸呀!即使是妓女那也有被强奸的权利呀!还有李母比李某更可恨,先是拼命证明没有强奸,后来是拼命证明是嫖娼!哪怕杨女是一个妓女,人家一样首先是个女人啊!李某难道值得同情吗?百度李某之行径,实在是犯众怒太多了呀,他就是被冤,那也不冤,自作孽、与人无尤!比起药案,区别只是药的父母没有李的父母势大而已!既然药能成为平息众怒的牺牲品,凭什么李就高贵呢?法律本就不只是条条框框,不然要法官、法庭干嘛?法律判决本来就有很大操作空间!而舆论是恰恰是操作法律条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14楼&各抒己见 你有你的看法 我有我的看法 我觉得都站的住脚 比如你说的有人就有这些爱好 比如我就知道许多富翁有盗窃癖 这些我都认可 我的主要主张就是 不能因为舆论和当事人的特定身份 而改变法律的一些初衷 甚至 影响判决15楼&阁下,我也是这个意思!既然不能让舆论干涉司法,但也不能司法不考虑舆论!现在是梦鸽以“舆论不能干涉司法为武器”,大放厥词说是舆论强奸了李某!这样就是给人一种李某是被舆论冤枉的感觉,这样不也影响法律判决吗?如果到时法律轻判,是不是有刻意证明司法不受舆论干涉之嫌?况且现在搞得是舆论禁声,反而天天听到李母之声,现在她一人之舆论大过千万人之舆论!请问是谁影响了判决?既然要相信司法公正,那就都闭嘴!李母为自己儿子进行辩解和申辩 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辩护权至于你的闭嘴一说吗 呵呵 我觉得在这里是闭不上的 论坛本就是个广开言路之地 只要不出格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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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我也认为李天一是被人陷害 或者至少被人下了 仙人跳 类似的套子 另外一方面也肯定这小子 确实也是个坏小子 只是还不至于到强奸的地方而已 象他那样的大少爷 有钱有势 送上门的女人多的是 需要强奸吗另外我坚持认为舆论不能绑架司法 因为舆论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希望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定证据 定案判决 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和被告的特定身份 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13楼&那也不一定呀,有些人强奸不是为了性,而是为了玩呀!甚至变态为虐!杨女即使是客服、不正经,但是李某要是钱没花足、或者心思没花足,那硬上人家那也是强奸呀!即使是妓女那也有被强奸的权利呀!还有李母比李某更可恨,先是拼命证明没有强奸,后来是拼命证明是嫖娼!哪怕杨女是一个妓女,人家一样首先是个女人啊!李某难道值得同情吗?百度李某之行径,实在是犯众怒太多了呀,他就是被冤,那也不冤,自作孽、与人无尤!比起药案,区别只是药的父母没有李的父母势大而已!既然药能成为平息众怒的牺牲品,凭什么李就高贵呢?法律本就不只是条条框框,不然要法官、法庭干嘛?法律判决本来就有很大操作空间!而舆论是恰恰是操作法律条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14楼&各抒己见 你有你的看法 我有我的看法 我觉得都站的住脚 比如你说的有人就有这些爱好 比如我就知道许多富翁有盗窃癖 这些我都认可 我的主要主张就是 不能因为舆论和当事人的特定身份 而改变法律的一些初衷 甚至 影响判决阁下,我也是这个意思!既然不能让舆论干涉司法,但也不能司法不考虑舆论!现在是梦鸽以“舆论不能干涉司法为武器”,大放厥词说是舆论强奸了李某!这样就是给人一种李某是被舆论冤枉的感觉,这样不也影响法律判决吗?如果到时法律轻判,是不是有刻意证明司法不受舆论干涉之嫌?况且现在搞得是舆论禁声,反而天天听到李母之声,现在她一人之舆论大过千万人之舆论!请问是谁影响了判决?既然要相信司法公正,那就都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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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我也认为李天一是被人陷害 或者至少被人下了 仙人跳 类似的套子 另外一方面也肯定这小子 确实也是个坏小子 只是还不至于到强奸的地方而已 象他那样的大少爷 有钱有势 送上门的女人多的是 需要强奸吗另外我坚持认为舆论不能绑架司法 因为舆论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希望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定证据 定案判决 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和被告的特定身份 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13楼&那也不一定呀,有些人强奸不是为了性,而是为了玩呀!甚至变态为虐!杨女即使是客服、不正经,但是李某要是钱没花足、或者心思没花足,那硬上人家那也是强奸呀!即使是妓女那也有被强奸的权利呀!还有李母比李某更可恨,先是拼命证明没有强奸,后来是拼命证明是嫖娼!哪怕杨女是一个妓女,人家一样首先是个女人啊!李某难道值得同情吗?百度李某之行径,实在是犯众怒太多了呀,他就是被冤,那也不冤,自作孽、与人无尤!比起药案,区别只是药的父母没有李的父母势大而已!既然药能成为平息众怒的牺牲品,凭什么李就高贵呢?法律本就不只是条条框框,不然要法官、法庭干嘛?法律判决本来就有很大操作空间!而舆论是恰恰是操作法律条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各抒己见 你有你的看法 我有我的看法 我觉得都站的住脚 比如你说的有人就有这些爱好 比如我就知道许多富翁有盗窃癖 这些我都认可 我的主要主张就是 不能因为舆论和当事人的特定身份 而改变法律的一些初衷 甚至 影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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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我也认为李天一是被人陷害 或者至少被人下了 仙人跳 类似的套子 另外一方面也肯定这小子 确实也是个坏小子 只是还不至于到强奸的地方而已 象他那样的大少爷 有钱有势 送上门的女人多的是 需要强奸吗另外我坚持认为舆论不能绑架司法 因为舆论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希望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定证据 定案判决 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和被告的特定身份 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那也不一定呀,有些人强奸不是为了性,而是为了玩呀!甚至变态为虐!杨女即使是客服、不正经,但是李某要是钱没花足、或者心思没花足,那硬上人家那也是强奸呀!即使是妓女那也有被强奸的权利呀!还有李母比李某更可恨,先是拼命证明没有强奸,后来是拼命证明是嫖娼!哪怕杨女是一个妓女,人家一样首先是个女人啊!李某难道值得同情吗?百度李某之行径,实在是犯众怒太多了呀,他就是被冤,那也不冤,自作孽、与人无尤!比起药案,区别只是药的父母没有李的父母势大而已!既然药能成为平息众怒的牺牲品,凭什么李就高贵呢?法律本就不只是条条框框,不然要法官、法庭干嘛?法律判决本来就有很大操作空间!而舆论是恰恰是操作法律条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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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我也认为李天一是被人陷害 或者至少被人下了 仙人跳 类似的套子 另外一方面也肯定这小子 确实也是个坏小子 只是还不至于到强奸的地方而已 象他那样的大少爷 有钱有势 送上门的女人多的是 需要强奸吗另外我坚持认为舆论不能绑架司法 因为舆论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希望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定证据 定案判决 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和被告的特定身份 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11楼&按现在透露的证据来看,李案轮J的事实是板上钉钉了。1、同伙同只有李是不认罪的;2、李在法庭上翻供,推翻在公安局时的录得口供,否认轮J;第2条就很耐人寻味了,既然没轮J,为什么一开始要承认呢,李母说是警察局刑讯逼供,呵呵,哪个局子胆大包天敢逼李少爷的供。恩你说的这一切我都不否认 无论判决结果如果 只是希望司法不应该介入民间仇富心态的疯狂之中 另外舆论也不能够绑架司法 我想表达的个人观念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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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我也认为李天一是被人陷害 或者至少被人下了 仙人跳 类似的套子 另外一方面也肯定这小子 确实也是个坏小子 只是还不至于到强奸的地方而已 象他那样的大少爷 有钱有势 送上门的女人多的是 需要强奸吗另外我坚持认为舆论不能绑架司法 因为舆论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希望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定证据 定案判决 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和被告的特定身份 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按现在透露的证据来看,李案轮J的事实是板上钉钉了。1、同伙同只有李是不认罪的;2、李在法庭上翻供,推翻在公安局时的录得口供,否认轮J;第2条就很耐人寻味了,既然没轮J,为什么一开始要承认呢,李母说是警察局刑讯逼供,呵呵,哪个局子胆大包天敢逼李少爷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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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李天一是被人陷害 或者至少被人下了 仙人跳 类似的套子 另外一方面也肯定这小子 确实也是个坏小子 只是还不至于到强奸的地方而已 象他那样的大少爷 有钱有势 送上门的女人多的是 需要强奸吗另外我坚持认为舆论不能绑架司法 因为舆论未必就一定是正确的 希望人民法院 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定证据 定案判决 不能因为所谓的舆论和被告的特定身份 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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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的很有条理,总结的很到位,所谓酒吧职业经理人,也就是业内说的中高级马仔吧?都是些很能打很能闹的家伙,让他们总结些文字材料真能要了他们的亲命了,很难相信以您的素质会在酒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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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要是在高层或者高端混,洁身自爱是多么重要啊,不然的话就会被人抓住小辫子,穷追猛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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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现在说不清了,就算是有人安排的,但是一旦做了,就是违法。除非当时李某人灵光闪现,就此离去。按道理如果是有人安排的,物证应该早有意留好的,但现在貌似就是缺物证。因为人证已经有了。这案子这么难断,我估计就是按照目前证据来看李某人属于疑罪从无的那一种,但是至关重大,不好向天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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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都不考虑,只是小小的年纪出入这个地方和做出这样的事情,就必须要惩罚了。即使是,妓女,也不是随便就上和强的,何况轮呢?苍蝇不叮无缝鸡蛋,如果他“内心纯洁。。。”,怎么会有这个事情发生呢?不值得同情。现实的社会就是如此,同龄优秀的孩子多了,怎么不像他们看齐呢?总是沉醉于自己永远是对的,是最优秀的理念中,更不可取了。点子背,不能怨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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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李天一是强奸加轮奸,应该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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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吧的人无非就是这几个目的,不分男女的,一求艳遇,二买春,三求眼福,四买醉;你说有没有1V5,我只能告诉你--太正常了!还有啊,在酒吧的时候可能是10V5也不一定啊,但有些人是不愿意出场的。道德这东西分男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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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疑点很多,可以引起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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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见过愿意1v5的酒托吗? 或者说愿意1v5的小姐?另外一点 我并不认可那些整天想着傍大款的女性 但lz自称是夜店的业内人士 也就是说lz也是夜店的从业者 那么 我想知道 在阁下的眼里 夜店行业的男性从业者是比女性从业者品德高尚了? 引申一下 经常逛夜店的女性是品德败坏 经常逛夜店的男性品德就高尚了?放眼当今社会 无论中外 各行各业 女性难道不是打扮自己 然后为自己的社会行动以及事业取得优势吗? 你看哪个公司的女性高管没有利用自己身为女性的优势为自己的事业加分的? 哪个女性销售人员没有利用自己身为女性的这个优势 去和一些男性客户谈业务的?...... 无论过程如何 她们都是利用了男性的原始欲望这一点 单从这一点来看难道她们就一定比酒托高尚吗?本文内容于
15:44:09 被woaishwj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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