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东宝鸡峡灌区农业水价水价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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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水务局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公开责任部门
张政办发〔2015〕80号
信息有效性
&张政办发〔2015〕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水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制定的《关于深化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已经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市水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2015年4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和发展步伐,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体系,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强化用水公平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就我市深化水权水价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市属资源型缺水地区,用水矛盾十分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灌溉与生态需水之间、中游用水与省际调水之间、水资源短缺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之间矛盾日益尖锐,突出表现为:用水总量与全市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水资源短缺与用水效率低的现状不相适应;地下水管理与地下水超采的现状不相适应;现行水价形成机制与稀缺的水资源需求不相适应。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深化全市水情的再认识,深化水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再认识,进一步深化水权水价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累进加价和分类水价为重点的水价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1.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促进水资源统一调度,科学配置,合理利用。
  2.实行&保限结合,价格调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促进节约用水方面的作用。
  3.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进一步明晰水权,提高用水效率。&&&&&&&&&
  4.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处理好加快改革发展与兼顾各方利益的关系。
  (二)目标
  1.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通过进一步明晰水权,科学核定农业用水总量,细化地表水、地下水配置,实行用水总量&封顶&政策。
  2.实行末级渠系水价。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协会作用,全面实行末级渠系水价。
  3.实行地下水计量水价。加快建设地下水计量设施,科学核定地下水计量水价,全面开展地下水计量水费,从根本上遏制地下水超采局势。
  4.探索实施分类水价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累进加价、分类水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供用水结构。
  5.探索建立节水奖励机制。从开征的地下水水费中筹集激励基金,对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农民用水协会或用水户给予补贴、奖励。
  6.创新农业水价定价机制。按照省上关于加快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创新农业水价定价机制,大型灌区骨干工程实行政府定价,大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及社会资本投资的工程实行政府指导价,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协商方式确定。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晰农业水权
  1.加快确立水权。2002年,全市基本完成了农业初始水权分配,经过多年运行用水总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县区要依据已确定的用水总量指标,从发展实际需求和节水技术应用等情况,进一步逐级核定灌区以及农业用水户用水总量指标,严格实行总量控制,确定用水上限,并细化水量分配、水权明晰,将用水总量指标逐级分配到乡、村、用水协会组织、用水户,重新发放水权证。
  2.推行水权转让。以水资源市场化和社会化为导向,建立完善水权转换制度,实行水资源有偿转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兴建水利工程,获得水权转让资格,进行水资源有偿转让。
  3.培育水权市场。培育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在水量交易活跃、协会组织完善、交易规则健全的县区、灌区设立水权交易中心,推进水权交易。
  (二)调整农业供水价格
  1.合理制定农业地表水水价。对现行农业水价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全市农业供水价格由现行0.1元/立方米提高到初步测算的0.235元/立方米成本水价,按一次调整到位或分步调整到位的原则,由市物价局委托县区物价局对2008年以来县区农业供水水价进行成本监审,核定最终的农业水价,由县区政府批复执行,报市物价、水务部门备案。&
  新调整的农业地表水水价从日起开始执行。
  2.全面征收地下水费。为了遏制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下降、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依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建立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征收农业灌溉地下水水费。经开展典型灌区地下水水价成本测算,会同物价部门协商,结合本地实际,综合各方面因素,甘州、临泽、高台、肃南四县区地下水水价确定为0.10元/立方米,山丹、民乐县地下水水价确定为0.08元/立方米。地下水水价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灌区水管单位负责地下水水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地下水水费用于机井计量设施的安装、地面灌溉设施的维修、更新等管理运行。
  基本水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地下水资源费执行新修订的《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确定的0.01元/立方米标准。
  地下水水价从日起开始执行。
  3.全面实施末级渠系水价。按照末级渠系引水量和灌溉面积,全市末级渠系水价确定为0.03-0.05元/立方米。末级渠系水价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末级渠系水费由农民用水者协会收取、管理和使用,并接受灌区水管单位的指导和用水户监督,用于末级渠系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末级渠系水价从日起开始执行。
  (三)探索累进加价
  地表水:水权额度内,执行现行水价;超水权额度50%以内(含50%),超额部分按现行水价1.5倍收取;超水权额度50%以上,超额部分按现行水价2.0倍收取。
  地下水:水权额度内,执行现行水价;超水权额度10-30%,超额部分按现行标准的1倍征收;超水权额度30-50%,超额部分按现行标准的2倍征收;超水权额度50%以上,超额部分按现行标准的3倍征收。
  (四)全面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节水奖励基金
  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明确农民用水者协会职责。农业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负责末级渠系供水管理、工程维护、水费收缴以及水事纠纷的处理。抓好民乐、高台两个全国农业水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筹集建立激励基金,对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农民用水者协会或用水户给予补贴、奖励。实现水价虽提但负担不增、用水减少但效益增加,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五)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各县区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县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界定工程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受益户,明确管护责任,具备条件的可移交所有权。兼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管理技术要求较高的大型灌溉设备等,可在不变更所有权条件下,交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等使用管理。
  (六)推广农业节水措施
  推广旱作节水技术。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及垄膜沟灌等农艺节水技术和水肥、水药一体化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的技术水平。
推广农机农艺节水。大力推广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秸杆还田增施有机肥以及合理使用生物提旱剂、土壤保水剂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
  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抗旱、高产适应性强的特色优势作物,建立作物生育阶段需求与降水季节分配相吻合的节水型农业种植结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权水价改革涉及面广,推行难度大,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大力度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物价、财政、水务、农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水权水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协调、检查和督导工作,做到组织发动到位,政策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水权水价改革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
  市水务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农业用水定额、明晰农业水权、实行水权转让;负责指导各县区完善灌溉工程计量和末级渠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市物价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开展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的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地下水价格政策完善,做好水价调整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指导各县区探索建立节水奖励机制,筹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各县区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节水型农业结构。推广农机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膜下滴灌、垄膜沟灌、水肥药一体化等技术,有效降低用水成本。
  (三)加强水费计收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将水费纳入经营性收费管理范围,设立专户储存,确保水费用于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计量设施建设、节水技术推广及正常的运行管理、人员经费发放等方面,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审计、财政、水务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推行&凭票供水、配水到组、收费到户&的收费制度,做到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全面落实计量收费,增强水费计征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乱加价、乱收费。
  (四)强化水资源管理。市、县区要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内容,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监督管理机制和审计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水灌区斗渠口安装计量设施,按方征收水费;灌区机电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采用IC智能卡和&以电控水、水电联动&等方式控制管理地下水。严格执行《张掖市地下水分区管理方案》,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坚决查处非法打井行为,遏制地下水无序开采、过度开采。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五)广泛宣传动员。市、县区要加强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水权水价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水权水价改革对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水户对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为实现水权水价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水权水价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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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_鸡东县鸡东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3990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鸡东县鸡东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鸡东县鸡东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鸡东县水务局以鸡水发〔2016〕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以发改投资[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鸡东县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鸡西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鸡东灌区是黑龙江省大型灌区之一,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境内,穆棱河流域中游,西靠鸡西市市区,东临密山市三梭通乡,北到哈达水库,南到八楞山水库。
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华干渠整修护砌,配套建筑物;
第二标段:配套建筑物;
第三标段:配套建筑物;
第四标段:配套建筑物。
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完工日期: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未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日至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企业)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500元每套,售后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定日9:30分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联系人: 郭嘉&&&&&&& 杨兴隆
电 话:010-
传 真:010-
邮 编:10008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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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谢您使用本站,1秒后自动跳转  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三年新增水田1000万亩,达到5000万亩,2011年要新增水田面积350万亩的目标。带着这一目标,省水利厅抢前抓早、迅速行动。截至6月初的统计显示,今年全省可新增水田面积510万亩,是计划目标的1.45倍。
  近年来,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提速,水田灌溉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灌区良性机制逐步建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有效保证了灌溉面积快速增长。
  在过去5年间,我省19处大型灌区更新改造全部开工建设。通过建设,19处大型灌区共新增灌溉面积1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0万亩,新增水稻生产能力7亿公斤,年增收12亿元。大型灌区解决了一批卡脖子工程、影响安全运行的病险工程、严重渗透工程,提高了灌区输配水能力,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粮食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此外,我省规划了19处大型泵站纳入全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其中,地方12处,农垦7处,包括152座泵站,基本包括我省松嫩两江沿线的大中型灌排站,规划总投资8.55亿元。我省肇源县中心泵站、肇东市涝洲泵站、哈尔滨市新仁泵站、桦川县悦来泵站、绥滨县绥滨泵站5处泵站被列入国家大型泵站投资计划。两年共下达投资1.7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6亿元,地方自筹0.71亿元。改写了我省泵站改造工程从来没有投资渠道的历史。
  强化大型灌区更新改造的同时,我省还对31处中型灌区进行了节水改造。通过农业开发水利骨干项目、现代农业示范项目、重点县建设项目等建设,总投资7.53亿元,新增灌溉面积1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80万亩,增产粮食5.36亿公斤。
  抓大不放小,近几年,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也取得长足进步。从2009年开始,国家开始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田重点县共20个,两年完成投资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地方自筹2亿元,配套建筑物3772座、渠道衬砌439公里,新增灌溉面积192万亩。同时,我省积极开展&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建设了一大批小型蓄水工程、小型泵站工程。建设小塘坝259座,小泵站124座,总投资2亿元,新增坐水种165万亩,新增水田10万亩,改善水田6万亩。
  过去5年间,我省共对灌区进行了3项改革。一是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完成了160处灌区、涝区管理单位改革,对灌区实施定岗定编制。二是大力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全省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55个,激发了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积极性,末级渠道达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效果,灌区实现了民主管理。三是水价改革取得突破。完成了10处大型灌区,21处中型灌区水价改革,实现了&计量供水,按方收费&,建立了节水价格机制。
  在法制建设方面,用两年时间完成的《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于日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农田水利专项法规,为全面规范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工程使用等活动,促进我省农田水利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此外,我省还建立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系统,完成了龙凤山、鸡东、江东三个大型灌区和富密、向阳山、海南等5个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从而提高了灌区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开展了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研究和推广。初步形成了西部以庆安县自流灌区为核心,东部以三江平原井灌区为核心的控制灌溉推广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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