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简报发放生日卡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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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法院获评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时间: 07:41:36&&来源:瑞丽市人民法院&&作者:林夏宇&& 责任编辑:rlsfy&&浏览次数:
  近日,瑞丽市人民法院被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瑞丽市人民法院职工之家自建立以来,在上级工会及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关注职工权益为重点,以创建模范职工之家为目标,高起点,严要求,以建院带动建家,以建家促进兴院,有力地促进了全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广大干警在温馨的职工之家,思想得到了升华,业务得到了提高,一大批法官成为审判工作的精英,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领导重视,筑牢创建组织基础
  院党组对工会工作高度重视,对干警的权益保障和身心健康十分关心,始终把工会工作和保障干警的切身利益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工会每月向院党组汇报一次工作,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汇报。
  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把&建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其它审执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考核。同时做好全院干警的思想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院领导经常深入到干警当中调查了解情况,倾听职工对&建家&的想法和看法,采纳干警对创建工作的良好意见和建议。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和全体干警大力支持,为工会创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施民主管理,打造阳光院务
  民主管理是员工参政、议政,参与单位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构建平等和谐干群关系的基础,是单位发展的动力。
  一、发挥职代会功能,畅通员工建言渠道。一是重视干警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广泛征求干警对法院工作和院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干警献计献策,并及时研究予以落实;二是实行重大事项审务公开制度,及时通过公示、审务公开简报、内部网络等形式公开重大案件处理、工会经费开支等信息,充分发挥工会民主监督作用,加强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情感交流,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凝聚力、向心力。
  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创新。为保障干警代表参与民主管理权利,一是建立了工会、职代会等管理制度,促进相关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健全了干警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三是以院长办公会、专题会为主要形式,与干警建立面对面对话渠道,广泛听取干警对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开展院务公开、党务公开活动,对涉及本院人财物重大事项采取组织职工代表参与研究、大会宣传、内部公开行文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向干警亮实情、交实底、说实话,使干警知院情、参院政、想院事、分院忧,促进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和落实。
  三、完善管理机制,保障民主监督权利。为充分发挥干警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提高全员参与意识作为优化岗位重点。一是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增强了干警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意识;二是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并按照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兑现;三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向干警述职及民主测评制度,自觉接受干警监督。通过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措施,干警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进一步实现,干警对单位工作的满意度和从业自豪感明显增强。
  &&关心激励员工,建设&温暧之家&
  几年来,院党组和工会始终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爱护职工的工作作风,建设互助友爱的&温暧之家&。一是着力抓好职工公共福利设施的建设,力争为干警创造一流的&建家&硬件设施,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如投入几十万元,购买了干警健身、活动器材,建立了健身房和活动室;购进了大量图书资料,建立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二是积极反映干警呼声,依法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几年来,院工会将&五必谈&和&五必访&作为关爱员工的主要方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干警充分感受到了院党组和工会对员工的关心、爱护和&家&的温暖。三是树立模范干警典型事例,展示干警风采,如评选优秀中层干部、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年度先进个人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其爱岗敬业的精神。四是实行每年召开一次离退休员工座谈会、到医院慰问住院干警、每年对干警进行一次体检、节假日慰问退休职工、六&一儿童节向干警子女发放礼品、干警生日发放生日卡等措施,增强了工会组织在干警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提升职工素质,创建文明之家
  加强干警素质教育,提高干警综合能力是确保审判工作长足发展的关键。近年来,瑞丽围绕加强干警素质教育,努力创建文明家园目标。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警政治觉悟。一是组织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先进文化和正确的思想观念占领职工思想阵地;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干警道德情操得以升华;三是组织干警到善洲林场、延安等地接受红色文化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使干警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得到大大提升。
  二、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知识型法官。一是投资建设局域网和互联网,搭建了网络学习的平台;二是抓干警教育培训。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强化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保证了审判执行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加强调研工作,将调研文章、论文的发表情况与法律职务、行政职务挂钩,要想取得什么法律职务、行政职务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在相应等级的期刊上发表文章,还创办了半年期刊《瑞丽审判》,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
  三、建和谐环境,创文明单位。一是重视设施建设,按&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干警活动室,按其功能购置了图书、运动器材和相关设备;二是以&五个一&,即&夯实一个基础、搞好一项活动、建好一个阵地、抓好一个服务、表彰一批典型&为主要内容,在全院开展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着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开展了以&优化窗口服务形象&为主题的&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和&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等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文明优质服务与 &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的结合,提升了法院的对外形象,瑞丽法院于2012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3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云南省法院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
  四、开展健康有益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近年来,通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一是按照创建标准,建立了阅览室、健身房、活动室等文体中心,组织全院干警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健身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市里和上级法院举办的运动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二是组织干警开展各类比赛。院工会举办的演讲比赛、红歌比赛、朗诵比赛、拔河比赛、趣味运动会、远足踏青等活动,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热情,提升了职工的修养和素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增强了职工团队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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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法院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发布时间: 14:30:52&&&&&&&&&&&&&&&&&&&&&&&&&&&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高效的工作机制,准确评价法官的工作实绩,公平合理地实施奖惩,进一步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争创一流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院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爱国任主任,副院长王栋任副主任,其他院领导任委员。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学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张剑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和审管办等部门人员组成。各部门设考评工作小组,部门主要领导任本部门考评工作小组组长。&&&&第三条&实施考评的基本方法。岗位目标考评到个人(临时工除外),每月考评一次,实行双百分制,共性考评、业务工作考评基本分各为100分,另设若干加、扣分情形(因同一原因加、扣分的,按最高级别实施)。司法辅助人员考核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由所在庭室负责。&&&&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表扬”、“批评”均指见诸于院以上正式文件或在院以上大会受到点名的。&&&&第五条&考评分工。共性考评数据属于监察方面的由监察室提供,其他数据由各部门提供;业务工作考评属于审判数据的由审管办提供,其他数据由各部门提供。中层正职的最终得分为本单位法官平均得分,院级分管领导的最终得分为分管单位的平均得分,院长最终得分为全院平均得分。以上数据在每月20日报办公室统一汇总。延迟报送、报送项目不全面或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视不同情况适当扣分,较为严重的情形该项分数为0。&&&&&&&&&&&&&&&&&&&&&&&&&第二部分&&共性考评(基本分100)&&&&第六条&共性考评主要包括法官政治思想、公正司法、职业修养、调研宣传、举止礼仪、廉洁自律、遵章守纪等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月的考评分数为本月的得分,第二个月以后的每个月的得分为本月(含)以前得分的平均值。&&&&第七条&全体法官共性考评基本标准:&&&&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2、坚持审判独立。自觉抵制权势、金钱、人情和关系等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依法独立审判。保持中立,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偏袒一方,不影响其他承办人或者其他法院审理案件,不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打听案情,不向其提供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联系方式。&&&&3、保持司法廉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得私下与一方单独会见,不违反规定为其提供咨询意见,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及中介机构,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案件。&&&&4、刻苦钻研业务。围绕提高职业能力,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参加普法宣传,认真撰写法律理论学术文章。&&&&5、注重着装仪表。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保持良好形象,工作时间不浓妆艳抹,穿制服时,应当配套;穿便服时,做到整洁、庄重。不佩带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开庭时间按规定着法袍或者穿制服。&&&&6、约束举止言行。在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对待当事人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不得粗暴对待群众。&&&&7、自觉遵守院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安排,遵守活动纪律。达到以上规定的得基本分。&&&&第八条&加分情形&&&&1、考评期间,个人因工作出色受嘉奖或立三、二、一等功的,该月分别加3、5、7、10分;所在部门集体嘉奖或立功的,该考评月分别为所属人员加相应分数。&&&&2、被评为本院、本市、廊坊、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的,该月分别加1、3、5、7、10分,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分别为所属人员加相应分数。&&&&3、个人受到本院、本市、廊坊、省、国家级机关通报表彰的,该季度分别加1、3、5、7、10分,部门集体受通报表彰的,所属人员加相应分数。&&&&4、激发全院法官的积极性,撰写反映法院或本部门审判工作情况、司法改革和特色工作等内容的信息宣传稿件,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文章或案例分析和统计分析等,所撰写的文章在本院、本市、廊坊、省、国家级机关报刊或新闻媒体发表或获奖的,每篇分别加1、3、5、7、10分(办公室所发表的信息宣传文章除外)。&&&&5、积极参加院组织的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的每月加5分。&&&&6、保持良好的作息秩序,按时上下班的每月加5分。&&&&7、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不失密、泄密的每月加2分。&&&&8、讲究礼节、仪表,热情接待当事人或办事人员的每月加3分。&&&&9、兼职内勤工作的,由本部门考评小组酌情为其加1-5分。&&&&第九条&扣分情形&&&&1、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各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半天扣2分。&&&&2、上班时间擅自搞娱乐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3、违反保密规定,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每起扣3分。&&&&4、接待来访、来电当事人或办事人员时,出现冷、横、硬、推现象,对有不满意反应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5、节假日值班、值勤未按时到岗、中途脱岗、提前离岗或擅自换岗的,每发生1人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扣3分。&&&&6、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院组织的学习、教育、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故迟到或中途退场的每次扣1分,不按主持人要求关闭手机铃声的每次扣1分,睡觉的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以上活动,影响集体活动正常开展的,每次扣3分。&&&&7、个人被本院、本市、廊坊、省、国家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3、5、7、10分,部门受到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分别扣1、3、5、7、10分,受到院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8、受到纪检监察部门诫勉谈话的每人次扣5分。&&&&9、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8分;受到行政记大过、撤职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第三部分&&业务工作考评(基本分100)&&&&一、审判业务部门人员工作考评&&&&第十条&参加审判业务部门人员考评的为刑庭、少年法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调解庭、燕郊法庭、高楼法庭、李旗庄法庭、皇庄法庭、段甲岭法庭等十八个部门的人员,主要从审判公正、效率、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衡量,考核标准按照《三河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和《三河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执行,由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二、综合部门人员工作考评&&&&第十一条&对综合部门人员的工作考评,在明确每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的前提下,采取“干什么考什么”的方法,由本部门考评工作小组按每人所负责的具体工作对照考核标准分别进行考核。&&&&第十二条&加扣分原则。职责内工作按难易、轻重程度,完不成、出现差错或受到批评的视情况扣5-1分,圆满完成的加相应分数;领导交办的不属于职责内的临时性工作,完成的视情况加5-1分,完不成的视情况扣相应分数。&&&&第十三条&根据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上报的审判业务部门的业务考评情况,院综合绩效考评委员会将对综合部门上报的业务考评数据视情况进行调整。&&&&第十四条&办公室人员的考评指标&&&&1、圆满完成院各项会议事务的每月加5分;起草全院工作总结要点、人大报告等综合性文件和院长讲话等文稿,准确及时无差错的每月加5分;起草综合性材料文字超过3000字的,每篇加3分,超过5000字的,每篇加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分。&&&&2、对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在时限内办结的,每次加1分,因未及时转送承办部门阅处或催办、督办延误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3、负责批转有关文件、督办、文秘、机要、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按时办结的每次加0.5分,出现迟缓、积压等差错的每次扣0.5分。&&&&4、严格公文管理和院印管理,登记台帐齐全。管理严格,登记齐全的每月加2分,登记不全的每处扣0.2分,因院印管理使用不当造成一定后果,除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外,每次扣2分。&&&&5、每月编发法院信息、简报不少于10期。每少1期扣0.5分,每多1期加0.5分;被上级机关采用不少于5篇,达到要求的每月加3分,每多一篇加1分,每少1篇扣0.5分。&&&&6、网络宣传工作:每周对网站更新不少于1次,更新及时每月加5分,更新不及时扣3分,文章被其他网站转载的每次加2分。&&&&7、应对负面报道工作:妥善处理负面报道,每月加5分;认真做好网上监控工作,及时到位的每月加5分,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成功删除或屏蔽网上不良信息的,每次加5分。&&&&8、照相、摄像工作:参与照相、摄像工作两次以上,每月加5分,休息日参与照相、摄像工作的,每次加3分。&&&&9、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八防”工作,未发生档案受潮、霉变、鼠咬等情况的每月加5分,出现上述问题的每项扣0.5分。&&&&10、入库卷宗、文件目录索引准确,归档到位,查阅方便。卷宗归档及时到位每月加5分,对外提供服务每次加0.5分,发现有漏登记及归档不到位情形的每次扣0.2分,未办理查阅、借阅手续登记的每次扣0.2分,未及时催还造成文件丢失的每次扣2分。&&&&11、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按时做好保密工作每月加2分,对涉密文件无专门登记的每次扣0.5分,涉密文件相关领导阅示后未及时收回存放的,每件扣0.5分。&&&&12、接发电话、传真热情,服务周到,受到领导、当事人表扬的每次加0.5分,代发、代收传真每份加0.5分。&&&&13、报刊征订工作:及时准确做好征订工作,每次加2分。&&&&14、财务管理规范。财会人员向领导准确报告财务信息的每月加5分,汇报有误的每次扣2分;认真核实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做到账款、账实、账账、账证相符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每月加5分,没有严格落实制度的每次扣2分;认真完成单位预算、决算的每月加5分,没完成的扣2分;圆满完成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监督的每月加5分,出现问题的扣2分;会计档案资料整理齐全的加5分,档案不齐全的发现一次扣2分。&&&&15、物品保管制度健全,登记台帐齐全,进出库手续完备,每月加5分,发现问题的每项扣0.5分。&&&&16、定期检查维护法院办公设施,发现办公设施损坏及时修复的每月加5分,未及时修复的每次扣0.5分。&&&&17、服装发放及时。审判人员和法警服装发放及时的每次加5分,不及时的每人次扣0.5分,服装管理有序每月加5分,服装管理混乱,登记不全的每人次扣0.5分。&&&&18、加强内务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证室内外清洁,美化办公环境,符合要求的每月加5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19、加强食堂伙食管理,做到领导放心,干警满意的每月加6分;因管理不善,干警不满意受到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发现食物中毒的,除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外,每次扣10分。&&&&20、健全计算机和网络维护管理制度。认真维护全院的计算机局域网,保证各部门正常使用电脑的每月加5分,各部门电脑出现故障及时配合维修,维修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及时更新网络信息,每月加5分,更新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网络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加5分,没有检查的扣2分;检查本院备份数据,记录全的每月加5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经常维护计算机服务器,出现故障及时排除,每月加5分,发生故障非因正当原因不及时解决、影响工作被投诉的每次扣1分;保障有力、网络畅通的每月加10分。&&&&21、保持办公楼一楼大厅和办公楼外侧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每月加5分,每月更新一次内容,及时更新的每月加5分,不及时更新的每次扣0.5分,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超过三天的,每次扣0.5分。&&&&22、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检修,每月加3分,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超过两天的,每次扣0.5分。&&&&23、车辆管理制度健全。做好全院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服务到位及时的,每月加5分,不及时到位的,每次扣0.5分;及时为车辆上保险并进行验车工作到位的,每月加5分,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0.5分;及时为公务车辆充油卡,服务及时到位的,每月加5分,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0.5分。&&&&24、加强对机关值班、值勤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较好的每月加5分,因检查不及时造成值班、值勤秩序混乱的每月扣1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较好的每月加2分。&&&&25、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十五条&政治处人员的考评指标&&&&1、认真做好干部任免、晋级晋职、调配等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每月加5分,违反规定程序或发生弄虚作假、泄露相关人事工作秘密等情形的每次扣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分。认真填报干部任免、晋级晋升和调配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漏报或错误的每次扣2分;及时更新干部任免、晋级晋升和调配的电子信息档案,准确及时的每月加5分,出现错误的,每处扣0.5分,不及时更新的每月扣2分;及时将干部任免、晋级晋升和调配审批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及时准确的每月加5分,不及时归档的扣2分。&&&&2、认真做好初任法官上报、法官等级晋升、新进人员补员手续等工作。经常与中院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每月加5分;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达到要求的每月加5分;认真做好初任法官上报、法官等级晋升、新进人员补员手续等的报批工作,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错误的每次扣2分;将审批情况及时向领导认真汇报,每月加5分,汇报不及时造成延误审批的扣2分。&&&&3、认真做好工资变动审批工作,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大批变动每月酌情加1-3分,出现差错或漏发、漏报的每次扣2分;及时将工资审批表交到组织部档案室,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的扣2分。&&&&4、及时做好福利发放、独生子女奖励、统计和发放生日卡,等工作,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的扣2分。&&&&5、及时办理工人等级晋升、干警退休等手续,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大批变动每月酌情加1-3分,出现差错或漏发、漏报的每次扣2分。&&&&6、认真做好人员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花名册、人事信息、干部信息,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7、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年报表、人事信息报表、处级干部半年、全年收入情况表和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表,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错误的每次扣2分。及时准确进行工资统计、公务员统计、干部统计和公务员登记审核等工作,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错误的每次扣1分。&&&&8、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人员调整工作,及时无误的每次加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9、按照规定办理集体和个人奖惩事项。及时下发有关文件,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分;组织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及时上报的每月加5分,延误上报的每次扣2分;按要求组织填报奖励审批表,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的每处扣0.5分;认真撰写奖励通报,及时下发,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错误的每处扣0.5分。&&&&10、认真组织开展上级机关和本院部署的专项教育活动。按要求及时下发活动方案,每月加5分,不及时的扣2分;督导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准确把握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负责的每月加5分,敷衍应付的每次扣2分;认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准确及时的每月加5分,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11、积极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活动,活动开展及时的每月加5分,不及时每次扣2分。&&&&12、人事档案材料每月收集、归档1次。按要求装订人事档案,达到标准的加5分,及时收集增补的加3分,出现错误的扣1分,不及时增补的扣0.5分,发生档案材料遗失的,每次扣2分。建立并完善人事档案电子信息,及时加载和更新内容的每月加3分,加载不及时的扣0.5分。干警个人档案材料及时上报组织部,出现材料遗失扣2分,及时上报的加3分。&&&&13、认真做好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对综合绩效考评系列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每年至少一次,每修改一次加5分,每多一次加2分,少一次扣2分;每月向院综合考评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及时准确的加5分,多一次加1分,不报告的扣1分;每月上报和下发综合考评通报一期,准确及时的加5分,出现一处错误扣1分;对各部门考评小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每月加5分;认真做好上报数据的统计和审查工作,准确无误的加5分,弄虚作假的扣1分。&&&&14、认真组织全院性活动如:各类募等,无差错的每次酌情加1-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15、认真做好年终公务员考核工作,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纰漏的每处扣0.5分。&&&&16、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会等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告、统计报表等信息,每月加5分,不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17、经常与中院、市人大、市组织部、市政法委、市直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总工会、市社会保险所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月加5分,出现疏漏的每次扣2分。&&&&18、认真组织预备法官、晋高及人民陪审员培训,及时准确上报培训人员名单,上传下达培训通知,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出现漏报或通知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19、做好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及时督办、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的每月加5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每次加3分。&&&&20、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半年上报总结一次,每报一次加5分,每少报一次扣2分;市政法委布署的有关综治工作方面的调研报告,每完成一次加2分。&&&&21、对干警学历及培训情况底数清楚,制定培训方案,建立培训台帐,台帐规范、齐全,无缺漏的,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一次扣0.5分。&&&&22、认真做好全院党建工作。周密计划,方案有序的每月加5分,计划不周,方案混乱的扣2分;及时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加5分,督导不力的每次扣2分;把握全院党建工作动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反馈及时的加3分,不及时扣加1分。&&&&23、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落实较好的每月加5分,没有建立的扣2分;建立不全的,少1人扣0.5分。&&&&24、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经常组织全院性文体、娱乐活动,落实较好的每月加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在上级组织的活动中受到表彰的每次加5分。&&&&25、认真收缴党费,准确无误的每月加3分,出现差错的每月扣2分。&&&&26、热情为老干部服务。及时向老干部通报法院工作动态,以及法院改革、发展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让老干部了解法院的建设情况,做好春节慰问、报纸征订、老年世界分发等工作,每月加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0.5分。&&&&27、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十六条&监察室人员的考评指标&&&&1、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年度专题教育不少于二次,达到标准的每月加3分;每季度组织一次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或理论学习,达到标准的每月加3分,未组织的扣2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个别教育、诫勉教育,每组织一人次加2分。&&&&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年度《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圆满完成的加5分,未落实扣3分。&&&&3、加强督导检查工作。认真抓好廉政法规和各项禁令、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每季度明察暗访不少于一次,落实较好的每月加3分,未落实扣2分;每季度对机关、人民法庭工作秩序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落实的每月加3分,未落实的扣2分。&&&&4、加大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对来信、来电、来访做到及时登记检查、答复等,按规定落实的,每月加5分。对有案不查、有案不报,或工作敷衍塞责不及时答复举报人的,每1件次扣2分;适时分析研究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议,每进行一次加5分。&&&&5、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防范工作管理办法、防范风险点工作措施、考核细则等工作,落实较好的,每月加5分,未落实的扣2分。&&&&6、认真完成纪委、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部署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单项任务的每次加3分,按时完成综合性工作任务每次加5分。&&&&7、监督司法技术室选取委托、拍卖、鉴定机构,每月加2分。&&&&8、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十七条&立案二庭人员的考评指标&&&&1、接待热情。当事人来访,认真处理来信,登记清楚、手续齐全。登记齐全的每月加5分,未登记或登记不全每次扣2分,因态度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院领导接访日与当事人约访并及时联系协调领导接访的加5分。&&&&2、认真对待。对初访案件通过做工作,当事人息诉罢访的,每人次加5分,因初信初访工作拖拉、应付,造成信访人到上级机关上访的,每人次扣1分。&&&&3、疏导及时。对上访老户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化解矛盾,使其息诉罢访,每人次加5分,由于敷衍了事激化矛盾的每次扣2分。&&&&4、通报及时。按月对本院涉诉信访工作进行通报,少一次扣0.5分,非客观原因通报内容不全(未直接通报到业务庭、法官)的,少1项扣0.5分,达到要求的每月加5分。&&&&5、信访重点突出。圆满完成重要时期进京值班任务的,每月为参加值班人员加5分,劝返每人次加5分,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6、接访文明。接待上访人时,注重使用“请进”、“您好”、“请坐”、等用语,坚持文明用语的每月加3分。&&&&7、认真处理信函。信访信函签收、登记、阅办、移转中,没有发生遗失且办理及时的每月加5分,发生遗失的每件扣2分,办理不及时的每件扣1分。&&&&8、稳控有效。积极化解上访人员的思想矛盾,发生群体访时能保持良好的稳控局面,每月加5分,因个人原因没有做好稳控工作的每次扣2分。&&&&9、建立台帐。建立上访老户档案,并认真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了解来访人员反映的具体问题,依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审查分类,提出接访处理建议,及时并详细登记的每月加5分。反应信访工作动态的材料每超过500字的加2分。&&&&10、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十八条&司法技术室人员的考评指标&&&&1、建立并健全电子信息管理台帐或立案、结案登记本,收集司法技术室工作的数据信息。登记全的每月加5分,不全的扣2分,未登记的扣5分。&&&&2、加强立案审查,严把立案关。做到该立案的及时立案,不该立案的坚决不立。全部正确的每月加5分,出现错误的一件扣0.5分。&&&&3、加强入册机构的动态管理。审核中介机构资质、业绩和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对有问题的书面通告并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管理正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违反规定的每次扣0.5分。&&&&4、完成接待技术咨询,对鉴定材料和鉴定报告进行审核工作的,每月加5分,部分完成的扣2分。&&&&5、对受理的案件,全部按照规定选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及指定破产管理人的,每月加5分。未按照规定选取委托的每件扣0.5分。&&&&6、依照规定对委托的评估、拍卖等案件组织相关人员勘验现场的,每月加5分,未按照规定勘验现场的每件扣0.5分。&&&&7、依照规定对委托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的鉴定、评估、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对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每月加5分,未按规定进行监督的每件扣0.5分。&&&&8、对鉴定、评估报告及时送达,每月加5分,未能及时移送给审判庭的每件扣0.5分。&&&&9、协助业务庭做好医护急救等工作的,每件次加1分。&&&&10、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十九条&司法警察大队的考评指标&&&&1、严格审判大厅安检制度,未发现漏岗、脱岗的每月加5分,发现漏岗、脱岗的每次扣0.5分。因检查不细造成当事人携带凶器进入审判区、办公区内对法官、领导构成实质性危险的,除依法追究责任外,每起扣10分,在检查中及时发现违禁物品并及时处理,一次加0.2分,出现一次失误扣2分。&&&&2、参加5人以上的刑事庭审每人每次加3分,发生违规使用械具的每起扣1分。&&&&3、协助执行的每次加2分。&&&&4、做好院长接待日及信访值勤保卫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处置得当的每次加2分。&&&&5、在处理集体性上访或个案闹访等突发事件中,处置果断,措施得力,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每起加5分,因失职造成堵门、截车、凶杀伤害、哄闹法庭以及其他严重扰乱法院秩序的,每次扣2分&&&&6、执行长途押解每次加5分。&&&&7、参加中院以上组织技能训练、比武的每次加5分。&&&&8、参加控访的每次加5分;参加大型会议安全保卫每次加2分。&&&&9、值庭押解每次加2分。&&&&10、法警大队接到中院签发的调警令后,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按时按要求派员参加的每次加5分,出现差错每次扣2分。&&&&11、对重大复杂案件需要法警大队协助,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1分,协助有关庭室做好相关工作,一次增记1分,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3分。&&&&12、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二十条&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的考评指标&&&&1、对审判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每年至少一次,每修改一次加5分,每多一次加2分,每少一次扣2分。&&&&2、审判流程管理的监督,对案件的立案、开庭、审限(执限)、结案、归档、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每季度至少三次,每月加5分,每多一次加2分,每少一次扣2分。&&&&3、对业务庭及法官审判业绩进行考评。包括考评指标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初步审定特殊案件的加扣分额度,对法官的审判业绩进行动态考量。每月至少一次,每月加5分,每多一次加2分,每少一次扣2分。每月出通报1期,每出1期加2分,每少出1期扣2分。&&&&4、法官审判质量评估结果的分析、通报,审判工作运行状态的评估分析,审判动态分析每月至少一次,每月加5分,每多一次加2分,每少一次扣2分。&&&&5、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评查二次,每一次加3分,多一次加3分,少一次扣3分。&&&&6、负责瑕疵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时对瑕疵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对瑕疵案件进行处理、归档,符合要求的每月加5分,每出差错一次扣3分。&&&&7、负责对全院庭审观摩比赛、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专家咨询等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每年至少一次,每一项具体工作加5分,每多一次加3分。&&&&8、审判质量管理信息调研每月至少写1篇,每多写1篇加2分,&每少1篇扣2分。&&&&9、按时上报司法统计报表,准确无误的每月加5分,每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1分;上报司法统计分析,每月1篇,准确及时的每月加5分,每多报一篇加2分,每少报一篇扣1分。&&&&10、对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总结、宣传,开展深入的调研,每撰写一篇信息、宣传稿件、总结、调研文章分别加2、2、3、5分。&&&&11、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二十一条&书记员的考评指标&&&&1、负责本院所有案件的庭审记录工作。庭审记录应符合规范格式的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晰、文理通顺、段落分明、标点准确、无错别字;庭审过程中,服从合议庭的安排和指挥。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件加1分,出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问题,每件扣1分。&&&&2、庭审记录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符合要求的每件加1分,有下列情形的,每件扣1分:&&&&(1)不按照规定着装的;&&&&(2)宣布法庭纪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开庭时没有按照规定做好开庭前准备工作、迟到、早退、随意进出、使用通讯工具,或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其它事宜的;&&&&(4)对待当事人有“冷、横、硬、推”现象,群众投诉查实的。&&&&3、所撰写信息被中院采用的,每篇加1分。&&&&4、参加重大案件的审理,受到合议庭或院领导表扬的,每件加5分。&&&&5、参加重要会议的记录或重要录音材料的整理工作,达到工作要求的每次加5&分。&&&&6、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视工作情况每次加1-5分。&&&&第二十二条&司法辅助人员的考评指标&&&&1、驾驶员的考评指标:&&&&&(1)遵守交通法规,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安排,保证随时出车、行车安全的,每月加5分;&&&&(2)做好车辆保养、清洁工作、勤检查,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状态,节约用油的,每月加5分;&&&&(3)严格遵守院车辆管理规定,不违章操作,不酒后驾驶,不私自出车,不乱用警灯警报器,不擅自将车辆交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的,每月加5分;&&&&(4)乱停乱放、乱用警灯、警报器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违章操作,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对出现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一次扣10分。&&&&2、书记员的考评参照第二十一条。&&&&3、司法警察的考评参照第十九条。&&&&4、其他辅助人员的考评依据工作岗位对照相应庭室的考评指标进行考评。&&&&&&&&&&&&&&&&&&&&&&&&&&&&&&&&&第四部分&&考评结果的运用&&&&第二十三条&每次考评结果经考评委员会审核,院党组批准后,予以通报,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对全院法官评比表彰、年终公务员考核、职务职级晋升及确定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二十四条&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在年终进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信息调研能手、先进工作者等单项先进的评比表彰,对当选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考评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增扣单项先进的表彰项目和表彰名额。&&&&第二十五条&被推荐或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信息调研能手、先进工作者的,在年终评比表彰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时优先作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的人选。&&&&第二十六条&对绩效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绩效考评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院考评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考评委员会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第五部分&&&附&&&则&&&&第二十七条&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不满一年的人员,取消考评资格。&&&&第二十八条&对休病假、事假、产假超过一个月的人员及新调入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完成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评。&&&&第二十九条&对于本办法中未作规定,考评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的处理,由院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3年10月起试运行,每年初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改。&&&&&&&&&&&&&&&&&&&&&&&&&&&&&&&&&&&&&&&&&&&&&&&&&&&三河市人民法院&&&&&&&&&&&&&&&&&&&&&&&&&&&&&&&&&&&&&&&&&&&&&&&二0一三年十月十五日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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