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二农场天气预报三分场十队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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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 All rights reserved.[知青家园]八五二农场概况
前言:由于1956年铁道兵二万官兵开垦北大荒,有近八千人驻军八五二农场。随后又扩建八五三、五九七农场,八五三农场又后来扩建了红旗岭农场,八五二农场先后来场知青两万多人(黑龙江垦区共有五十四万知青),有必要详细介绍八五二农场全况:【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位于东经1&32。18,-132。54,,北纬46。06,-46。37,之间,地处完达山脉北麓,挠力河中游,宝清县东部。场部座落在南横林子镇。邮政编码:&156620。&&&&日,&铁三师&代师长、老红军黄振荣带着先遣小分队,在这里经过八天七夜雪原、山林的踏查,完成了&初探荒原&的任务。并组织先头部队抢盖营房,打通虎林县至宝清县的道路。6月1日,王震和三名苏联专家参加了在老场部举行的&开荒典礼&。这一天被定为建场日。农场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8502部队农场(&铁二师的番号为8502),同年1&0月改为八五二农场。1968年7月改为&兵团三师二十团&,1976年恢复现名。17169户,&50938人。以汉族为主,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其它为布依族、彝族、侗族、回族、朝鲜族、赫哲族等十几个少数民族。&&&&农场南北长57公里,东西宽46公里,土地总面积为1&368.1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20万亩,林地24.2万亩,水面5万亩。有科级单位26个,股级单位227个。&&职高&(含中专)3所,中学5所,重点高中1所,小学15所,学生总数为5&961人,教员553人。&&&&农场的地势,南高北低。穿过境内河流有五条,即挠力河、蛤蟆通河、大索伦河、小索伦河、小森别河。境内土壤,种类白浆土、草甸沼泽土、棕壤。&&&&农场年平均无霜期129天,年日照2233.3小时,年降水量459.6毫米,这自然条件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农场现有7个农业分场,76个生产连队,以麦豆为主,间种玉米、水稻等经济作物。农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84台,联合收割机499台,配套农机具5594台套,汽车2457台。&&&&农场现有水泥晒场面积49万平方米,粮食处理中心六座,金属粮仓59个。在收获季节,每小时可处理原粮133吨,提高了粮食等级。&&&&现在,农场拥有工业企业41家。其中骨干企业主要有:年产9千吨的造纸厂;年生产600台清粮机、100台种子加工小线、550台升运机的白桦清选机厂;年产6000吨的麦芽厂;年加工2万吨的面粉厂;年产2.5万吨豆油的浸油厂;年产8万吨原煤的煤矿;年产一万吨水泥的水泥厂;年产八千吨白灰的白灰厂;年产一千万红砖的红砖厂;年产80万块红瓦的瓦厂;日处理10吨和20吨鲜奶的奶粉厂两座。并有17个产品获垦区以上优质产品。&&&&农场曾荣获过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农业生产先进场&和农业部授予的全国农垦系统&十大创汇企业&等荣誉称号。南横林子镇&&1956年,七千名铁道兵官兵开进这片荒原时,指挥中心设在曙光镇(老场部)。1957年开春,王震七次视察八五二农场,作出决定把场部建在南横林子,并亲自参加了伐木战斗,当年秋天建成,总场机关迁入南横林子镇办公.四周为秀丽的白桦所围绕;景色宜人,又是&虎宝公路&的必经之地。西距宝清县城60公里。人口近万人。是农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分场&&又名钢铁镇,位于八五二农场场部东10公里处,东与哈蟆通水库相接,南与老场部相邻,西靠四分场、六分场,北至二分场、北沟林场。解放前,曾有人在这里开荒种庄稼和大烟。日寇在这里建立了&东部武装开拓团&,一分场场部是&红布&所在地。19&56年6月初,铁二师187团代理团长穆振江率领1600多名官兵来这里开荒生产。在一分场第一次党委会上,通过了一分场场部为钢铁镇的决定。耕地11.6万亩,人口3987人。汉族占90%,其它为布依族、彝族、侗族、朝鲜族、满族。以农业为主,有8个生产队。工副业单位5个。中、小学一所。&&&&第一生产队&&为1956年6月&铁二师&一个连队所建。位于一分场部北2公里处,紧靠&宝大公路&。有耕地16&271亩,人口383人。汉族占90%,其余为朝鲜族、满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原名&光荣村&。1968年改为二十团一营一连,1976年恢复一分场一队名称。&&&&第二生产队&&1956年6月&铁二师&&部管理股长张秀业(副营)带领一个连队所开发,位于一分场部西3公里处。耕地16490亩,人口450人。汉族占90%,其为布依族、满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图上原有名称一分场二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一营二连,1976年恢复一分场二队。&&&&第三生产队&&位于一分场部东l公里处。1956年6月&铁二师&&团参谋长邱国力带一个连队所开发。耕地1&4570亩,人口270人。汉族占90%,其为满族、朝鲜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原名&模范村&。1968年改为二十团一营三连,1976年恢复一分场三队。&&&&第四生产队&&位于一分场西北处的小孤山,距分场部d公里。1958年4月解放军官兵200多人所开发。耕地15000亩,364人。汉族占90%,其余为朝鲜族、满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原名&小孤山&。1968年改为二十团一营四连,1976年恢复一分场四队。&&&&第五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3公里处,为1956年6月&铁二师&&团刚刚提升为副营长的李安庆带领一个连队所开发。耕地12850亩,433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朝鲜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原名&双河镇&。1968年改为二十团一营五连。1976年恢复一分场五队。&&&&第六生产队&&位于一分场部西南3公里处。为1&956年7月&铁二师&一个连队所开发。耕地18341.1亩,348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朝鲜族。地属原,以农为主。原名&钢虎村&。1968年改为二十团一营六连,1976年恢复一分场六队。&&&&第七生产队&&位于一分场西南3.5公里处,为19&56年6月&铁二师&一个连队所开发。耕地13400亩,292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朝鲜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1968年改为二十团一营七连,1976年恢复一分场七队。&&&&第八生产队位于一分场部西北2.5公里处,1972年扩建。耕地8351亩,159人。汉族占90%,共余为满族、布依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二分场&&是农场东部的一个分场,距场部29公里,东北与八五三农场接壤,南靠北沟林场,西邻八五二农场一分场。1956年6月铁道兵八五0三师的复转官兵,在这里开荒建点,10月&03大队&改为二分场。1962年9月更名为新华农场,1968年为二十团二营,1976年恢复八五二农场二分场名称。土地面积24.6万多亩&,耕地134800亩,土质是白浆土,草甸土,沼泽地,境内还有新华东风两座水库。全分场有10个农业生产队。农作物有大豆、小麦、水稻、玉米,谷物等。基建队,加工厂,修配所,汽车队,砖瓦队等工副业单位集中在场部地区。中心小学一所,全分场拥有拖拉机90台,联合收割机36台,汽车1128台。l353户,3904人,其中职工l251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彝族,满族,布依等少数民族。&&&&第一生产队&&别名&老头店&,位于二分场部北11公里处。建于1956年7月,以序号编为八五二农场二分场一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二营一连,1976年恢复二分场一队名称。117户,386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耕地16507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水稻为主。&&&&第二生产队&&曾用名新华村。位于二分场场部,地属平原。.1957年以序号编为二分场二队,1968年为二十团二营九连,1&976年恢复二分场二队。200户,520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有耕地20505亩,以农为主,生产大豆、玉米、水稻、小麦等。&&&&&&&&第三生产队位于二分场部西南5公里处,曾用名&光荣村&,1956年7月建,以序号编为二分场三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二营十连,1976年恢复二分场三队。96户,358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人员来源有铁道兵,知识青年及他们的后代,地属平原,耕地13&136.6亩,种植小麦、大豆、玉米等。&&&&第四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北4公里处,耕地5933亩,人口188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原名干劲村。1968年改为二十团二营十一连,1976年恢复二分场四队。&&&&第五生产队位于二分场部北9公里处,1956年建,以序号编为二分场五队。1968年为二十团二营十二连,1976年恢复二分场五队。99户,293人,职工125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耕地11443亩,主要种植大豆、小麦、玉米、水稻等。&&&&第六生产队位于二分场部西南9公里处,曾用名草原村。1957年5月建,以序号编为二分场六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二营十三连,1976年改为二分场六队。耕地12448亩,地属平原,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110户,317人,汉族占90%以上,其余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员主要是老铁道兵,各地知识青年。&&&&第七生产队位于二分场部西北11公里处,曾用名幸福村。1958年建,以序号编为二分场七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二营十四连,1976年恢复二分场七队。地属平原,耕地1&3170亩,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水稻为主。111户,328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布依等少数民族。人员来源主要是复转官兵;知识青年,支边青年。&&&&第八生产队&&位于二分场部西北8公里处,别名&快建村&。1958年4月建,以序号编为二分场八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二营十五连,1976年恢复二分场八队。94户,273人,职工142人,有汉、满、朝鲜等民族。人员多为复转官兵、知识青年。耕地14221亩,以农为主,主要种植小麦、水稻、大豆、玉米等。&&&&第九生产队&&位于二分场部西北8公里处,1970年建,72户,196人,职工106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壮族等少数民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耕地9946亩,主要种植大豆、小麦、水稻、玉米等。&&&&第十生产队&&位于二分场部西北16公里处,1978年建。耕地7523亩,57户,108人,职工83名,汉族占90%以上,其余为满族、朝鲜等少数民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生产大豆、小麦、玉米等。&&&&三分场位于八五二农场西北部,北与东升乡接壤,南邻尖山子乡,西靠万金山,东接七分场。1958年4月由下放军官建场,以序号编为八五二农场三分场,1962年4月更名黎明农场,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1976年恢复八五二农场三分场。l&610户,4&596人,2253名职工。汉族占90%以上,其余满族、壮族、侗族等。农业生产队12个,其余为工商运建服单位。有3个文教、卫生单位。交通以公路为主。土地总面积200&321亩,其中耕地155000亩,种植业以小麦、大豆、玉米为主。有链轨拖拉机64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35台,联合收割49台,汽车132台。工业生产队有粮油加工,农机修理、砖瓦等。&&&&第一生产队&&位于三分场部北2公里处,1958年5月建,以序号编为三分场一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十六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一队。土地面积17172亩,其中耕地15165亩。生产以农业为主,作物有大豆、玉米、小麦等。82户,211人。&&&&第二生产队位于三分场部西北6公里处,1958年4月由复转官兵建点,以序号编为三分场二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十七连,1976年恢复八五二农场三分场二队名称。106户,332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耕地i&6&830亩,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等。&&&&第三生产队&&位于三分场西南部6公里处,1960年建立。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十八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三队名称。101户,264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壮族、侗族等。地属平原,土地面积12000亩,耕地11701亩。主要种植大豆、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第四生产队&&位于三分场南部3公里,1958年4月由复转官兵建,以序号编为三分场四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十九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四队名称。114户,292人,汉族90%,其余为满族、壮族、侗族等。地属平原,耕地16129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五生产队&&位于三分场东南部2公里处,1958年4月建,以序号编为三分场五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二十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五队。121户,298人,14&9名职工,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壮族、侗族等。地属平原,耕地11351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六生产队&&位于三分场西部11公里处,1958年4月由下放军官建立。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二十一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六队。125户,303人,汉族占多数,其余为满族、壮族、侗族等。地属平原,耕地13244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七生产队&&位于三分场南部7公里处,1962年建。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二十二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七队。土地面积16&088,耕地13231亩,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为主。112户,259人,1&67名职工。汉族占90%以上,其余为满族、壮族等少数民族。&&&&第八生产队&&位于三分场西北部8公里处,1966年建,以序号编为三分场八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三营二十三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八队。83户,224人,126名职工。汉族占90%以上,其余为满族、壮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地属平原,以农业为主。土地面积12&860亩,耕地10490亩,主要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等。&&&&第九生产队位于三分场西北5公里处,1966年建。1968年改为炮连,1976年恢复三分场九队。77户,188人,121名职工。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壮族、侗族等。地属平原,耕地面积8661亩,以农为主,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第十生产队&&位于三分场北8公里处,1973年建,为二十团三营二十四连,1976年更名三分场十队。49户,148人,72名职工,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壮族。有土地14819亩,耕地11383亩,以农业为主,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第十一生产队&&位于三分场西北9公里处,1973年建,为二十团三营二十五连,1976年更名三分场十一队。68户,184人,124名职工,汉族占多数,其余为满族、壮族、侗族等。土地面积16&291亩,耕地11194亩,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第十二生产队位于三分场北部12公里处,1978年建,59户,178人,89名职工,汉族占90%,其余为满、壮、侗。土地18&146亩,耕地14453亩。&&&&四分场在场部西10公里处,北接六分场,南与迎春林业局、八五四农场相毗邻,西靠五分场,东至一分场。1956年5月,铁道兵的850部农场第七大队在这里建点垦荒。同年10月改为八五二农场四分场,是年更名为军垦农场,1968年改为二十团四营,1976年恢复八五二农场四分场一总面积21.9万亩,耕地129000亩,土质多属白浆土。有9个农业生产队。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等为主。分场部有修配所,基建队,车队,学校,服务队,经销综合农机,畜牧等服务公司,还有文教,卫生中心。分场总人口为3808人,其中职工为992人。&&&&第一生产队&&位于四分场部西北13公里处,建于1974年。人员来源多为山东移民,山东支边青年及复转官兵,102户,170人。汉族为主,其余是满族、壮族、朝鲜族等。地属平原,有耕地10&650亩,粮豆面积8&640亩,总产1&061吨,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二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北&9公里处,1968年建。人员多为复转官兵,山东移民,支边青年。90户,284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壮族等。耕地11820亩,以农为主,粮豆面积10&335亩,农业产值148.4万元。&&&&第三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北l公里处,1958年4月建,原名八五二农场畜牧场三队。98户,248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壮族、朝鲜族、回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种植大豆、小麦、玉米。有耕地10995亩,粮豆面积6&600亩,总产920吨。&&&&第四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南4公里处,1956年8月建,以序号编为四分场四队。后为畜牧场四队,1968年为二十团四营四连,1976年恢复四分场四队。109户,147入。汉族占95%,其余为苗、满、壮等少数民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生产大豆、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10&430亩。&&&&第五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4公里处,1956年由铁道兵建。后又改为八五二农场畜牧分场五队,l968年为二十团四营五连,1976年恢复四分场五队名称。76户,119人。汉族占95%,其余为苗、壮、满、朝鲜等少数民族。耕地13920亩,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等。&&&&第六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北4.5公里处,1956年6月建,以序号编为四分场六队。同年改为畜牧场六队,1968年为二十团四营六连,1976年恢复四分场六队。116户,329人,汉族占35%,其余为满、苗、壮、朝鲜等少数民族。有耕地19485亩,粮豆面积15&465亩。&&&&第七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4公里处,1958年4月由复转官兵建立,以序号编为八五二畜牧场七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四营七连,1976年更名为四分场七队。120户,327人,汉族占95%,其余为苗、满、壮、朝鲜等少数民族。有耕地16350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八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5公里处,l956年6月由铁道兵建立,以序号编为四分&&&&场八队。19&62年7月移交化工部,名为化工部试验农场.1968年为二十团四营八连.1976年恢复四分场八队.106户,298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朝鲜、苗、壮等少数民族。有耕地12276亩,地属平原,以农为主,生产大豆、小麦、玉米等,&&&&第九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7.5公里处,1970年建立,为二十团四营九连.1976年更名四分场九队。121户,323人。汉族占95%,其余为苗、满、壮、朝鲜等少数民族.有耕地1&3&675亩,粮豆面积14070亩。&&&&五分场是八五二农场最西部的一个分场,东与四分场相邻,西靠朝阳乡,南邻煤矿,北邻三分场、七分场,日正式组建时,以转业铁道兵和农建师战士为主。以序号编为八五二农场五分场。1962年4月改名为军垦农场;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1976年恢复八五二农场五分场。有十二个农业生产队,七个工副业生产单位,小学一所,卫生院一所一总面积234400亩,有耕地1560715亩,境内有大索伦河、小索伦河、小森别河流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工农业总产值2635万元。全分场有大型农业机械150余台。8460人,其中职工2965人。&&&&第一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偏东1&2公里处,1974年建,为二十团五营一连,1976年改为五分场一队。以转业官兵,支边青年为主。总面积22&770亩,耕地16&100亩,地属平原,以农为主。308人,职工105人。汉族占98%,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第二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4公里处,1956年建,以序号编为五分场二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二连,1976年恢复五分场二队。人员以转业官兵,支边青年为主,11&9户,&326人,汉族占98%,其余为满、回、朝鲜等民族。地属平原,以农为主,种植大豆、玉米、小麦三大经济作物,年产值177万元,耕地19933亩。&&&&第三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2公里处,1958年由复转官兵建立。以序号编为五分场三队,1&968年为二十团五营三连,1978年恢复五分场三队。108户,262人。总面积14880亩,耕地11171亩,农作物以大豆、小麦、玉米为主。是瘦肉型三江白猪繁育基地。&&&&第四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4公里处,1958年4月由复转官兵组建,定名为五分场四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四连,1976年恢复五分场四队。127户,440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回、满、朝鲜等少数民族。地属平原,总面积20805亩,耕地13770亩,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为主。&&&&第五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9.5公里处,1960年3月由复转官兵、知识青年组建。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五连,1976年恢复五分场五队名称。总面积31&680亩,耕地23332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433人,234名职工,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第六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北3.5公里处,建于1966年。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六连,1&976年恢复五分场六队名称。22200亩,耕地16415亩,地属平原,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为主。92户,298人。汉族占98%,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第七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7公里处,1960年由支边青年、复转官兵组建。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七连,1976年恢复五分场七队一总面积18&695亩,耕地10130亩,地属平原,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113户,328人,汉族占98%,其余为满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第八生产队&&位于五分场西部1公里处,1958年4月由转业官兵组建。定名八分场一队,19&68年改为五营八队,1976年改为五分场八队.土地面积17&400亩,耕地13237亩。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为主。54户,376人,汉族占98%.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第九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1&4公里处,1958年4月由转业官兵组建。定名为八分场二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九连,1976年又改为五分场九队。土地15&090亩,耕地9132亩,地属平原,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215人,职工129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第十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北12公里处,1958年3月由复转官兵组建,定名为八分场三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五营十连,1976年又改为五分场十队。耕地9770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260人,职工137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第十一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北2公里处,建于1970年,为二十团五营十一连。1976年改为五分场十一队,82户,203人,汉族占80%.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有耕地8161亩,主要农作物大豆、小麦、玉米。&&&&第十二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4公里处,建于1968年,原名五分场畜牧队。1976年改为五分场十二队一总面积11&825亩,有耕地6236亩,以种植小麦、大豆、玉米为主。385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六分场位于八五二农场北部偏西处,东至七分场、西靠二分场、南邻一分场、四分场、北与八五三农场、东升乡交界、总面积亩。1957年5月正式组建,以序号编为八五二农场六分场。后改为北仓农场,1968年改为二十团六营,1976年恢复六分场。5846人,职工2830人。有13个农业生产队,6个工付业单位,拥有耕地228180亩,拖拉机167台,联合收割机65台,载重拖车153台。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分场部地区有商店、学校、车队、修配所等单位,是分场的政治、文化中心。交通以公路为主。&&&&第一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7公里处,1957年由复转军人建立,以序号编为六分场一队。曾名为六分场七队、一队、四十九连、一连。110户,348人。耕地15268亩。地属平原,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为主。&&&&第二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2公里处,1958年7月由复转官兵组建,以序号编为六分场二队。1968年改为四十五连、二连、1976年恢复六分场二队。土地18388.7亩,耕地15331亩。317人,职工156人。以农为主。&&&&第三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建于1966年。曾用名:独立三连、四十八连、三连。261人,职工136人,以汉族为主,其余为满族。地属平原。土地21&029.8亩,耕地14000亩。以农为主。&&&&第四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4.5公里处,1958年5月由复转官兵建立,以序号编为四队。1976年恢复六分场四队。122户,334人。土地24&728.2亩,耕地19387亩。以农为主.&&&&第五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北4公里处,1960年由山东支边青年建立。1968年改为二十团六营五十二连、五连。1976年恢复六分场五队。310人,职工168人.以汉为主,其余为满族等少数民族。土地25&712.2亩,耕地18886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六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8.5公里处.1960年由各队抽调转业官兵、山东支边青年组建.编为四分场一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六营五十三连、六营六连,1976年改为八五二农场六分场六队。1&00户,223人。土地22&528.2亩,耕地13988亩。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为主。&&&&第七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13公里处,1958年4月由转业官兵建立。曾用名四分场二队、五十四连、七连。145户,504人。土地54&589亩,耕地31127亩,地属平原,以农为主。&&&&第八生产队&&位地分场部北1&8公里处,1958年3月由转业官兵建立。曾用名六分场三队,八队,五十五连、八连。1976年改为六分场八队。1&40户,441人。土地65&994.8亩,耕地29472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九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9公里处,1960年3月,由各队抽调人员建立,编为四分场四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六营五十六连、六营九连;1976年为六分场九队。125户,&326人。土地48&810.7亩,耕地25534亩。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十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2公里处,1966年由复转官兵建立,为独立2连,1968年改为四十七连、六营十连,1976年为六分场十队。1&02户,318人。土地15&393.4亩,耕地11775亩,地属于平原,以农为主。&&&&第十一生产队&&位于分场部西2.5公里处,1971年由部分基建队、投亲人员组建,定名六营十一连。1976年改为六分场十一队。68户,246人。面积21297.2亩,耕地15540亩。以农为主。第十二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5.5公里处,1978年由各队抽调人员组建,定名六分场十二队。68户,163人。土地12015.3亩,耕地12000亩。以农为主。&&&&第十三生产队位于分场西部北9公里处,1978年由分场各队,抽调投亲人员组建,定名六分场十三队。43户,170人。土地15033.6亩,耕地10320亩。地属平原,以农为主。&&&&七分场&&位于八五二农场西北部,东与尖山子乡交界,西至六分场,南邻五分场、四分场、北与东升乡接壤。1958年4月建立,同年5月29日以渐江军分区军政干校180多名转业军官为主体,筹建了第一、二生产队。1959年春,铁矿山停产,从那里转来一部份人员,筹建了第三、四生产队,以后陆续建五、六、七、八、九连。1962年4月改名为沃野农场,1968年改名为&二十团七营&,1976年恢复传统名称七分场。总面积185601亩,耕地130774亩。有拖拉机75台、联全收割机36台、汽车1&9台。4076人,职工1556人。境内有挠力河、大索伦河、小索伦河三条河流。分场部地区有商店、学校、车队等单位。&&&&第一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偏东4公里处。建于1958年4月,以序号编为七分场一队。124户,336人.汉族占95%,其余为满、侗、苗等民族。耕地18383亩。以农为主。&&&&第二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2.5公里处。1958年7月由复转官兵建立。以序号编为七分场二队.1968年改二十团七营二连,1976年恢复七分场二队。383人,职工220人。耕地20092亩。以农为主,种植大豆、小麦、玉米等.&&&&第三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南4公里处,1958年10月建立,定名七分场三队。1968年改为二十团七营三连.1&976年恢复七分场三队.140户,340人。耕地18376亩,主产小麦、大豆、玉米等。&&&&第四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2.5公里处,1962年建。1968年改为二十团七营四连,&1976年恢复七分场四队。79户.262人。耕地12283亩,地属平原,以农为主。&&&&第五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8.5公里处,1960年3月建立,19&68年改为七营五连。1976年恢复五队。耕地14539亩,88户,242人,以种植大豆、小麦、玉米为主。&&&&第六生产队&&位于七场部北5公里处,1969年3月称为六连,1976年恢复七分场六队。106户,342人,耕地15911亩,主产大豆、小麦、玉米等。&&&&第七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南偏东7.3公里处,1973年3月由各队抽调人员组建,定名七连。1976年恢复七分场七队名称。54户,258人。耕地10111亩,种植大豆、玉米、小麦等。&&&&第八生产队&&位于分场部东北4公里处,1973年3月建立,定名为七营八连,1&976年恢复七分场八队。71户,217人。耕地12557亩,主产大豆、小麦、玉米等。&&&&第九生产队&&位于分场部北9公里处,1978年3月建立,定名九队。72户,213人,耕地12405亩,以农为主。&&&&南林畜牧站&&位于八五二农场部南2公里处。西部北部与农场场部相连,东部、南部同迎春林业局相邻。建于19&57年,是年改为养鹿连(养鸡队)。人口202人,地属山地平原,以农为主。&&&&北沟林场&&位于八五二农场部东北20公里处,东至蛤蟆通河,南部同蛤蟆通水库管理处接壤,北部与二分场相邻,西部至东风水库。建于1980年,人口201人,以育林采伐为主。&&&&索伦林场&&位于八五二农场部西南26公里,北部与五分场接壤,东部同四分场相邻,南部与迎春林业局交界,西靠煤矿三队,建立于1980年,人口189人。以育林采伐为主。&&&&煤矿位于总场部西南26公里的迎门山中。从1966年起,为全场各单位正式供煤,年产量为85&635吨。1074人,汉族占90%,其余满族。除矿部外,下属两个彩煤队。一个工副业队,耕地2087亩。&&&&煤矿二队&&位于农场部西24.5公里处,年生产煤58117吨,357人,汉族占90%。1980年国家108钻井队对二队矿场进行蕴藏量钻探,煤层深度为124米,蕴藏无煤煤为1090万吨。&&&&煤矿三队&&位于农场部西23.5公里处,年产煤27618吨。人口146人,汉族占90%,其它为满族。&&&&建材公司&&位于农场北部偏西2.5公里处,2437人,汉族占90%以上,其余为满族。以生产建筑材料为主。有中小学一所,学生487人,教员41人。交通以公路为主。&&&&造纸厂&&位于农场部西15公里处,总人口1535人,汉族占90%以上,其余为满族。&&&&有中小学一所,学生118人,教员11人。年产量5897吨,先后研制成功&部优&产品一个,&省优&产品一个、&垦优&产品六个。&&&&白桦精选机厂&&位于农场部西北6公里处,四分场境内。人口l189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是我国工业部的定点厂家。农场投资460万元,于1977年动工兴建,是一个年产500台精选机,550台升运机;年产值l252.3万元的盈利超百万的外销产品的骨干企业。产品远销国内27个省、市、自治区,是黑龙江省机械行业中颇有影响的先进企业。现在这个厂的产品远销索马里和东南亚各国,受到国际友人的好评。&&&&科研所位于场部西12公里处,创建于1958年。人口572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负责全场的良种繁育。&&&&相传清末民初,一个叫于长江的在此建立过山寨,召民垦荒万亩,号称&于长江独霸索伦岗。&&&&&种畜站为1958年3月创建,位于农场部北5公里处(即原场部所在地),主要经营良畜繁育和农业生产。453人,耕地面积9160亩。&&&&铁厂位于虎林境内,跃进山下,534人,汉族占95%,其余为满族,以采铁矿石为主,多种经营,交通以公路为主,地属山区。&&&&建于1958年,命名跃进山分场,1984年为跃进山管理处。&&&&东风水库&&位于二分场境内西南部蛤蟆通河,水系东风沟上。为山谷I型水库,设计标准30年一遇,具有灌溉及渔业生产综合作用,设计总库容218.&21万立方,水库坝体为均质土坝。坝高8米,为蛤蟆通灌区补充水。汇水面积16.9平方公里。&&&&大索伦水库&&位于四分场南部,现容量100万方立米,建于1958年,有效灌溉面积0.15万亩。&&&&新华水库&&位于二分场境内西部蛤蟆通水系新华沟上游,现容量15万立方。建于1960年。水库由大坝、输水道、溢洪道三部分组成,设计标准30年一遇,设计总库容102万立方。水库坝体为均质土坝,坝高为6.86米。灌溉面积2000亩,养鱼240亩。汇水面积10.8平方公里。&&&&和平村水库位于四分场境内东南部,建于1977年,现容量73万立方。具有调洪及渔业综合作用,设计总库容80.55万立方米。水库主体为均质土坝,坝高7.87米,设计有效灌溉面积2300亩,养鱼210亩。汇水面积5.4平方公里。南山水库位于五分场境内南部,属大索伦河水系。现容量40万立方米,建于1977年,有效灌溉面积3300亩。主要用于养鱼,汇水面积5.6平方公里。小索伦水库&&位于五分场七队境内,宝饶公路南200-300米处,属于小挠力河水系,建于1994年,水库建成后可以防洪、灌溉、养殖综合利用。汇水面积59平方公里,设计总库容794万立方米,水库大坝体为均质土坝,有效灌溉面积22000亩。&&&&南横林子水库位于八五二农场建材公司境内东南部迎大公路293公里处,坝路合一,属于蛤蟆通河支流,现容量630万立方米。建于1970年,设计标准30年一遇。具有调洪、灌溉以及渔业生产综合作用,水库养殖水面l000亩,灌溉稻田300亩,下游养鱼300亩,供红兴隆电厂用水。&&&&西山水库&&位于八五二农场科研所西南部,属于大索伦河水系,建于1971年.设计标准20年一遇,具有调洪、灌溉及渔业生产作用。汇水面积6.d平方公里,设计总库容83.&37万立方,水库坝体为均质土坝,有效灌溉面积2800亩。&&&&蛤蟆通水库管理处&&位于农场部东北20公里处。939人,职工334人,汉族占90%.其余为满族。主要负责水库管理、渔业生产为主,多种经营。建于1958年,总面积33.&8平方公里,容量1.27亿立方米。1975年开始投放鱼苗,从1981年起建立养鱼池81个,越冬池2个。年产以鲤鱼、鲫鱼为主的鱼苗,秋片250万尾,春片20万尾。经过6年的探索,一种具有高脊背、个头大、美味可口的东北银鲫在这里培殖成功。&&&&另外,红兴隆电厂划归工程营。八五二农场六分场六队、七队、八队、九队、十三队等成立八分场,也称开发区;种畜站划给一分场管辖;其它分场所属连队,有些连队撤队并区,人员陆续进入分场楼房居住。腾出的土地种上了庄稼;水泥路基本通到各分场、各连队;新修一条建、虎高速公路:途经一分场、总场部东侧、养鸡队通虎林,己于日通车。(本文参考黑龙江农垦资料及八五二农场年签编写,但由于农场撤队并区,农业机械、客货车辆及小轿车增加较快,有些数字在不断变化.望谅解,如有知情者,也可留言说明,谢谢.)
&&最后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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