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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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好处话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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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一)单位初次申请聘用外国人,须先办理《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就业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须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1、企业单位提交:
(1)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2)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3)《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
分公司须再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委任书(由总公司出具,加盖总公司公章)。
2、事业单位提交: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3)《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
3、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
(1)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2)市民政局签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3)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1份,验原件,附年审情况);
(4)《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
学校、培训机构聘请外籍教师须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2)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3)《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相应位置贴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
(3)申请人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主页复印件1份,护照有效期限不小于3个月);
(4)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1份,翻译件原件1份。须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均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直接按相关要求到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三)办理通知函电及就业(Z)签证
1、到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外事局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通知函电。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直接按相关要求到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2、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
申请人持通知函电及其它相关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
(四)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持就业(Z)签证入境后15个工作日内,应到用人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建立劳动关系,再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2)申请人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主页及有效的签证页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用人单位与拟聘外国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免劳动合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在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办理;如申请人在中国境外已办理的,申请单位提交前须将体检报告送至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验证);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相应位置贴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加盖代表处公章);
(3)首席代表、一般代表均免劳动合同。首席代表须提供机构有效的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一般代表须提供委任书(原件1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4)申请人有效的护照(主页及有效的签证页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在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办理;如申请人在中国境外已办理的,申请单位提交前须将体检报告送至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验证);
(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窗口办理流程
(一)单位初次申请聘用外国人,须先办理《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就业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
(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三)办理通知函电及就业(Z)签证
(四)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无
承诺期限说明:无
镇街园区办事窗口
职称申办、毕业生报到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2号一站式办事中心人力资源分局一楼
联系电话:2
交通指引:
(一)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65号)
(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劳社厅函[号)
(四)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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