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被政府征用土地多少钱1亩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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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来源:农民日报&
8月10日,台风“苏迪罗”肆虐过后的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嵩市镇河源村茶园,窄窄的山路上满是泥泞,“的士”吃力地把我们带到了山顶:雨后的茶山,蓝天白云,茶树碧绿,一张张粘虫黄板洒落在茶园的每一处,一个个摄像头、传感器守卫在茶园的周边。这,就是资溪县“一亩茶园”的有机茶园。“一亩茶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晓泉说:“我们搞有机茶园,就是既要让消费者喝得安全放心,又要让茶农增收致富。”
中国茶叶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茶叶专家赵沙鸥研究员说:“经济新常态下,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江西茶产业,如何转变生产方式,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资溪一亩茶园以建立智慧茶园,有机生产和体验,实行会员制营销三大创新之举,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诠释。”
茶园除草全部用人工,每年人工费用就要好几百万元,但这样的高投入值得
2012年利得新集团董事长林晓泉进驻资溪后,已经砸进去一亿多元,在大山深处开发高标准有机茶园2600亩,并注册成立了资溪一亩茶园有限公司。“一亩茶园”与内蒙古锡林郭勒大草原的牧民签订长期羊粪供应合同,两车皮羊粪已拉到山头成为茶园的基肥;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与香港一家上市公司合作,根据茶园土壤检测数据,订制符合欧盟标准的生物有机专用肥;在茶园自建蓄水池,引来山涧清泉进行滴灌。
林晓泉说:“茶园完全不用除草剂,除草全部用人工,每年人工费用就要好几百万元,但这样的高投入很值得,可以确保茶叶的品质,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近几个月来,到茶园参观访问者络绎不绝。他们啧啧称赞一亩茶园的高标准,抢着要和公司签单订购茶叶。为了保证茶叶品质,为了提升公司信誉,林晓泉放弃到手的钱不赚,而是采用全新的会员制营销模式,每名会员每年仅需交会费2万元就可认购1亩茶园,获得茶园原产地有机茶16斤。
抚州“一亩茶园”总经理饶娅说:“抚州市区目前有充值会员200多个,认种会员20多个,以回报会员为目的,前不久我们组织了两夜三天的大觉山之旅,感受天然,了解怎样制茶、采茶,并动手制茶,其乐融融。”
在抚州做纸业贸易生意的雷佳栋说:“我是充值会员,每年充值4万-5万元,在这里聊天、谈生意环境好,私密性好,服务好,方便。这里经常订不到包厢,要打电话预约,我在这里喝了一年多茶了,以前不知道有机茶的概念,在这里了解到有机茶不打药,有利健康,高端。有些高端朋友来这里喝高档茶,以前在别处喝一次都要好几千块钱,现在一年下来才几万块钱,既体面、有档次,又经济实惠。”
林晓泉还告诉记者,“一亩茶园”通过智慧农业解决系统,传感器所获信息传入数据中心,能监测记录农产品从生长到销售各环节的数据信息。让每个产品在进入市场前都已在数据中心“建档开户”,有助于农户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信任关系,这也是溯源体系的重要一环,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确保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不断、衔接无缝。
现在不用外出打工,可以到茶园打工,既能挣到钱,还能照顾家
“作为企业家,要有社会责任感,我也是农民的儿子,看到我们的农民还不富裕,我想多为他们创造一些增收渠道和就业岗位。”林晓泉若有所思地对记者说。
在贺源村海拔500多米的茶山上,茶农李志艳正在除草。
李志艳说:“我是隔壁高陂村人,我这么大年纪还能每天挣100多块钱,好开心。”说完,就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就靠这个“一亩茶园”挣钱,供两个孩子上学,老公有时也帮着做,以前养猪种田,种个20亩田累死了,这比种田轻松,收入还高。”记者问:“这里茶园是否打药?”今年47岁的河源村人方红珍不假思索地说:“我们这里不打药,用黄板杀虫,人工抓虫”。
60岁的金兰兰是贺源村出了名的困难户,老伴身体不好,不能干活,原来种2-3亩粮田,养三四头猪,还要借钱过日子;金兰兰说:“现在在茶园干活,一年收入一万多元,收入增加了,不用借钱了,生活也好多了,干得也很开心。”
47岁的金来娇,两口子都是贺源人,见了记者,金来娇说:“老公在‘一亩茶园’管茶山,一年收入一万多块,我在‘一亩茶园’干农活,一年也能赚一万多块,两人加起来三万多块。现在我们不用外出打工,有活干干活,没活干就在家,既可以照顾家,又能增加收入。”
“一亩茶园”带动了当地茶产业经营理念和生产方式的转变
8月10日,记者在资溪一亩茶园有限公司会客厅墙壁上看到一个大屏幕,上面各个茶园环境一览无余。“‘一亩茶园’的会员在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可通过网络随时了解和掌握茶园生产、茶叶加工的情况。”工作人员一边向记者介绍一边点击鼠标,视频画面不断变化,茶园动静一清二楚,刚才记者在茶山采访的情景也历历在目。在大山深处有这样一座现代化茶园,让人惊喜。
赵沙鸥说:“以前来江西投资茶业的老板,大都只考虑企业效益,不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致使环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破坏,自从‘一亩茶园’进驻资溪以来,不仅带动了茶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也带动了农民增收。”
资溪县嵩市镇党委书记朱平江介绍道,原来两家本地茶厂,标准没有这么高,管理相对粗放,“一亩茶园”精耕细作,底肥是从内蒙古锡林格勒拉过来的牛羊粪;“一亩茶园”带动了农民增收,现在在家的大都是妇女,采茶、除草、施肥、修剪、生物防控,让这些原来闲在家的人有了收入,人均增收5000元,拉动了镇里周边人的人均收入,做工的平均增收1.5万元以上;全是有机种植,保护了环境,把资源优势变成产业优势;“一亩茶园”采取“会员制”,会员定期来茶山体验,带动了旅游产业发展,会员大都是企业家,与企业家近距离接触,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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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xxgk./web1/site/art//art_.html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26号令)和《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市区是指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四县是指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铁路、公路、水运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征地补偿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征地告知、听证、报批和补偿安置费用解缴等工作。各县区政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科教创业园区)(以下简称各管委会)负责做好交地、用地矛盾协调和征地补偿安置等工作。
  第四条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由公安部门根据户籍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数据库成员名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确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常住人口。下列人员不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
  1.历次征收土地已安置人员(包括已安排就业、领取安置补助费或者撤组转城人员等);
  2.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从外地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享受农村承包经营权,不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员、寄住人员和暂住人员;
  4.经有关部门批准退休、退职并领取退休金或者养老保险金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5.其他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
征地补偿工作程序
  第五条
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在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前,应实地调查征收地块的权属、面积、现状用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被征地单位的人口、土地等情况,如实填写现场调查记录。
  被征地单位要服从国家征地需要,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提供不实情况;相关乡(镇、街道)、村、组要积极支持做好群众工作。
  第七条
征地工作要依法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第八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市、县政府审核后,依法报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将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民安置途径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地点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征收乡(镇、街道)集体所有的,在乡(镇、街道)所在地予以公告。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第九条
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土局、辖区国土分局提出。对当事人提出正当听证要求的,在受理听证申请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举行听证。听证内容涉及被征地农民进入社会保障方案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参与听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城乡建设、城管、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一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经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市、县政府申请协调。市、县政府负责承办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工作,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第十二条
市、县政府实行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建设项目征收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的,在征地报批前,征地主体单位按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其相应的征收土地面积,向国土部门专户预存征地补偿款。
  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完毕。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补偿安置费用的除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
  市区征地补偿费用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支付给各区政府、管委会,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土地补偿费用的发放。
  第十四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该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第十五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县(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费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补偿费用发展生产或者投资入股兴办企业或者其他产业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领取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依法属于农民个人补偿费用按经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给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民个人,并将补偿标准和补偿清单进行公示。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市区每亩19000元,各县每亩17000元。
  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
  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50%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收前的人均耕地数量计算;征收其他农用地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征收的其他农用地数量除以征收前的人均农用地数量计算,人均农用地超过3亩的,按照3亩计算。每一名需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市区18000元,各县15000元。
  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详见附表)
  1. 青苗补偿费按一季的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2. 可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补偿。
  3. 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补偿费每亩按1450元给予补偿,人工养殖场、蔬菜大棚设施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代替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4.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规定执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
  5. 对于未列入附表的项目或者特殊情况,由征地双方参照同类或者相似物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确认。
  第十八条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或者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经市政府批准办理撤组转户,有关手续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办理。
  原有的农业人口就地转为城镇人口,剩余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按规定统一收归国有,并合理安排使用。剩余土地中能耕种的,可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租赁给有耕种能力的原村组尚未安置的人员或其他单位(个人)继续耕种;在国家需要时,耕种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交出土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给予青苗和附着物补偿。
  第十九条
经批准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地上有青苗、附着物的,按本办法规定的青苗、附着物具体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的,需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每亩2000元的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在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的,退还土地复垦费;用地单位未按期完成复垦或者复垦不合格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土地复垦,土地复垦费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由用地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临时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年每亩2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收回经批准撤组转户后收归国有的农用地或者国有农场农用地的,参照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同类土地的标准予以补偿,其中,收回经批准撤组转户后收归国有的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全部归市、县人民政府所有。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补偿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征地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阻挠和破坏征地工作,妨碍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市政府公布的《连云港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连政发〔2003〕81号)同时废止。日市政府公布的《连云港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连政发〔号)中有关征地补偿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日后,经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青苗补偿费标准
  2.多年生经济作物砍伐移植费标准
  3.零星树木和木本花木补偿费标准
  4.林木补偿费标准
  5.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标准
  6.沼气池等附属物补偿费标准
  7.大棚、喷灌设施等补偿费标准
  8.迁坟补偿费标准
  9.农村房屋补偿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
标 准(元/亩)
水稻、小麦、大麦、玉米、山芋、大豆、蚕豆、红豆,花生、油菜、芝麻
棉花,西瓜、香瓜
芦苇、蒲草
药材(草本)
  养殖塘
多年生经济作物砍伐移植费标准
砍伐补偿(元/株)
合理种植密度
桃、李、杏、梨、樱、苹果等
枣、石榴、山楂、板栗、花椒等
  1.未列品种可参照相应品种补偿标准计算,苗木移植只补偿人工费。
  2.葡萄已植3年以上(含3年)的,其他品种0.3米处干(主)径在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的,按砍伐标准补偿,达不到此规格的按移植标准补偿。
  3.凡密植度小于或等于合理密植株数的,每株砍伐或移植补偿标准按上表对应品种的补偿标准计算;密植度大于合理密植株数的,按本表合理密植株数乘以每株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用。
  4.果树、树木、苗圃、农作物等套种套植的,以补偿费用最高的一种地上附着物为主补偿,其他不再补偿。
零星树木和木本花木补偿费标准
标 准(元/株)
凡树木未成材可移植的不分品种,按胸高直经计算,付移植费用。
砍 伐 补 偿
意杨、水杉、泡桐、刺槐、柳榆等速生树种凡可作规格材使用的,按胸高直径计算,付伐木补偿费,树木归所有者。
35公分以上
桑等其它生长较慢树种凡可作规格材使用的,按胸高直径计算,付伐木补偿费,树木归所有者。
35公分以上
竹林(零星)
一般应予移植,并由建设单位支付移植费用;无法移植的,由建设单位收购。
1.名贵观赏树木按园林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条件认定,无规定的按市场行情迁移或收购。
2.盆栽花木不予补偿。
1.本表中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2.树木等附着物由产权人或经营者限期自行清除,并归其所有。
林木补偿费标准
杨、柳、水杉、池杉、泡桐、刺槐、松等
榉树、银杏等珍贵用材树种
按以上标准1.5-2倍计算
杨、柳、水杉、池杉、泡桐、刺槐、松等
榉树、银杏等
珍贵用材树种
按以上标准1.5-2倍计算
杨、柳、水杉、池杉、泡桐、刺槐、松等
榉树、银杏等
珍贵用材树种
按以上标准1.5-2倍计算
成熟林   总共2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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