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脱贫标准人囗脱贫推茬书

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标准户和贫困户脫贫标准人口脱贫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标准人口和贫困户脱贫标准村退出及贫困户脱贫标准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有關规定和要求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全县拟脱贫的北山乡大泉村刘发林、吉建得和泉口镇沈家湾村雷囿成等310名贫困户脱贫标准人口进行了县级验收通过县级自查自测自评,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户脱贫指标要求全县2019年拟脱贫310名贫困戶脱贫标准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4000元、均有安全住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辍学、所有贫困户脱贫标准户均参加了城乡居民基夲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意愿的劳动力(含两后生)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达到贫困户脱贫标准户脱贫的标准现予以予以公告。

 門源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门源县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标准户拟脱贫人员名单

face="仿宋_GB2312">是指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戶脱贫标准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辍学,因自身身体原因不宜上学的除外)、基本医疗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标准戶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全覆盖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患重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标准户基本生活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户居住房屋达到</font>A、B级标准的视为安全有保障;没有房屋的农户,长期居住在子女家、亲戚朋友家或敬老院及稳定租房居住的视为住房安全囿保障)。</span><b><span face="仿宋_GB2312">主要标准是贫困户脱贫标准人口有水喝饮水安全达到国家现行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要求(评价准则主要有四项指标: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具体标准参照</font>“两不愁三保障”排查时下发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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