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心主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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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公租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
桂阳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公租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日—3月2日
项目名称:桂阳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公租房工程
建设单位: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标单位:郴州市晟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衡阳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期:300日历天
中标价格:¥元
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桂阳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公租房工程于日上午9:30时在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举行开标、评标会。
评标工作由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完成,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发改委负责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标书进行了详细的审阅,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
郴州市晟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2名 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衡阳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对本次开标会议程序、评标方式、评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单位或招标办提交书面报告、咨询或向上级机关投诉。公示期后确定无误,招标人会同中标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Apache Tomcat/8.0.21 - Error report HTTP Status 404 - /View.htmltype Status reportmessage /View.htmldescription The requested resource is not available.Apache Tomcat/8.0.21Apache Tomcat/8.0.21 - Error report HTTP Status 404 - /web/guiyang/zwgk/ghjh/gzjh/content_82757.htmltype Status reportmessage /web/guiyang/zwgk/ghjh/gzjh/content_82757.htmldescription The requested resource is not available.Apache Tomcat/8.0.21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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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总结
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总结
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5日)
<SPAN style="FONT-SIZE: 15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10月31日止,累计完成各类交易225粽、交易总额6806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类开标项目27个、投资额18363万元,水利、交通、农业、新农村示范村提质改造工程类开标项目14个、投资额7036万元,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5宗、面积43.63公顷、出让价款33790.23万元,各类政府采购136次、中标金额8703.8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192.43万元、节约率达12%,处置国有资产13宗、成交金额169.99万元、国有资产增值33.55万元、增值率达24.58%,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人们招投标的意识得到大大加强,招投标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当然,随着形势的发展,也对招投标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科学管理水平,使工作人员人人是行家、个个懂内行,我中心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4月25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郴州市举办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培训。通过学习,业务知识和电子信息化操作水平得到更大提高。同时,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我中心先后到郴州市交易中心等地交流、学习,并向一些有经验的代理公司人员学习,借鉴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完善和提升我中心的管理、服务水平。
(二)规范管理,严格把握各个环节。&一是严把制度关。经过我县各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农业、交通、水利等各部门招投标工程逐步进入我交易中心开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招投标政策法规和规章,对招投标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备案等重要工作环节,使招投标活动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序、高效进行。凡进入我交易中心开标工程项目都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才能发放中标通知书,避免了非建设部门监管的工程类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流失,增加了财政收入。二是严把评审专家入口关。6月14日,我中心与招标办共同组织了全县的评标专家参加市招标办主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建立了评标专家考核档案,对全年所有开标的工程从专家抽取到专家实际评标都记录归档,对评标专家的考核有了直接的依据。
(&三)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构建大建设格局交易平台。今年4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周辉组织县纪委、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要求全县水利、交通、烟草、农业开发等项目归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经县纪委、县发改局的督导,县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一些项目进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共完成13个建设项目的交易,但由于相关部门没有评委库,一些部门又到市里进行交易了。我中心在新形势下,多次向分管县领导、县纪委、县发改局汇报,与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与沟通,为构建大建设交易平台做了大量工作。收取了相关部门的交易服务费,增加了财政收入,堵住了以往此项费用的流失。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电子化。一是适当扩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有选择地对部分货物试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制度,不断提高采购效率,满足采购人紧急性和多样性的采购需求,上半年有选择地对零星印刷、电脑、打印机、办公用家具、文体器材等作了调研,制定方案准备适时实行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二是建立专家管理及自动抽取系统,在原有我县专家管理及自动抽取系统的基础上,通过与长沙启翼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合作,建立了我县单独管理的专家自动抽取系统,且通过广泛宣传已征集了100多位涉及各行各业的专家评委报市审核建立专家评委库桂阳分库;三是建立了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平台,并出台下发了《桂阳县网上竞价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桂财购[号)文件及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程序和效率,使我县政府采购基础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五)加大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管理体制力度。一是进行严谨的细分及对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采购人范围进行严格的界定,做到凡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部门必须全部纳管,在此框架下进行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清晰的界定,制定我县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减少随意性,增强执行的刚性;二是对部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未开展的要积极探索逐步推开,与卫生局一起调研医用器械和耗材的集中采购,设想有选择地进行试点。
(六)加快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一是采购文档标准化。针对采购活动涉及的招标文件、开标程序、采购公告、评标报告、监督报告、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在原有基础上完善格式化的函件、报告、通知及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评分方法标准化。研究提出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的指导性意见,细化评分标准,规范评审细则,努力减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应进未进。&水利、交通等项目有些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有些未进入,目前还没有有力措施使我县公开招投标项目全部进入交易中心开标; 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关系到公共安全(如教房、卫生等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未按招投标法纳入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范畴。
(二)专家库里专家严重不足。目前项目应进未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主要原因除上级主管部门有要求到市开标外,另一个原因就是县级专家库专家数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如水利、桥梁方面专家。
(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出借资质、合谋陪标、围标串标,这种市场之外的“市场”,交易背后的“交易”,严重败坏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形象,使得一些不合法的行为通过交易平台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对此群众意见很大。
三、&2015工作计划
(一)开展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出台《关于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认定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统一进场要求。凡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监督、中介、交易服务活动统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统一进场交易。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察机构统一进场行使各自职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中标公示统一按照规定发布。相关收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收费窗口统一结算。评标专家库统一建立、管理和使用。力争实现水利、交通、烟草、农业专业部门工程招标项目全面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建立健全专家库。建议监管部门对现有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同时,建立健全水利、交通、环保等行业专家库,以满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需要。
(四)大力推进净地上市。对上市交易的前期工作进一步细化,特别是涉及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物的产权、债权债务要明晰,在征地、拆迁、上市交易、交地的程序上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合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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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014年11月15日
&#160;&#160;&#160;&#160;&#160;&#160;桂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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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桂阳县政务公开办
(2016年3 月2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了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桂阳县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欧阳海广场四大院后,邮编:424400,电话:)。
2015年,我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2015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万余条,处理“县长信箱”来信409件,回复率96.8%,回复满意率86%。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高质量高要求编制了《桂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全书共收集办理事项近300余条,编辑文字近95万字。涉及52个县直单位和26个乡镇(街道)。包括了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场所、获取公开信息的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办法等内容。
(二)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紧紧围绕“清权、减权、制权”三个环节,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县48个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公布权力事项2554项(其中县级保留的2489项,受上级委托县级实施的14项,审核转报类51项),建立了桂阳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二是严格执行政策,推进简政放权。通过新一轮清理,我县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6项,衔接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10项。县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81项精简为176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向乡镇(街道)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有关工作,并加强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后续监管。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根据“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要求,对我县本级保留的12项、中省垂管单位保留的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分类处理,县本级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2.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2014年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预决算工作机制,细化了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除涉密部门之外全县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共计134家。同时,对上一年度已经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单位同步开展决算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公开透明。按照“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县财政负责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各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明确内容口径。为各部门提供了规范的公开范本和表格,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统一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决算工作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复的2015年部门预算中的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和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表。在上年基础上增加了预算编制说明、上年度预算数,便于群众了解预算编制有关流程和进行数据对比,增强群众的认知度,对政府账单增减变化一目了然。在“三公”预决算公开方面,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将“公务用车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更加有利于群众对政府部门公务用车情况的监督;明确公开时间。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各单位务必在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同步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所有委托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采购信息在中省市政府采购网及桂阳县政府门户网,即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切实规范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把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限额内工程和公务用车维修与保险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对10万元以下的电脑及外设、安防设备和办公电器等实施网上竞价。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了“桂阳县政府电子化采购管理平台”
“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管理系统”“公务用车消费管理系统”“网上竞价系统”“协议供货系统”“政府采购审批方式申请表”等五个子系统,通过实行“提前一步介入、延伸一步服务”的考察询价机制,把重大招标项目通过网站发布,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标,有效确保了整个采购“阳光”运作,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三是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把审计运行过程、审计结果公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公开内容。按照执行公示审批制度,根据郴州市发电《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调研迎检工作的通知》(郴政办电〔2015〕60号)文件要求,对《关于2014年度桂阳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县政府审批后向社会进行公开。四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先后开展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涉企收费公示、部门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医疗收费公示、物业收费公示等工作,在各收费部门、学校、医院、物业小区设立了价格收费公示牌(栏),并聘请了专门的价格义务监督员,具体负责价格收费公示牌(栏)的更新维护工作,实现了价格收费公示的长效机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权。实行听证会制度。在制定和调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供水、供气、物业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前,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调整的意见建议。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在房管局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策通知公告,方便群众查阅。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计划,政策法规、准入和退出机制、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办事指南等;对套公租房、93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48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主体、地点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对按程序确定的129户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30户廉租住房购买对象,取消的51户不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住户保障资格、232户租赁补贴对象的保障资格,新增58户租赁补贴对象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二是推进征地信息、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今年对9宗征收的土地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未出现因征地而引发复议的情况;对26宗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信息进行了公开;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对6宗矿业权交易信息进行了公开。三是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由县征拆中心牵头,以房管局职能单位为主,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布县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议书批复信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信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信息、项目核准信息、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立不良行为曝光平台,突出对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实现对工程建设各类信息的全覆盖,有效推进实施联动监管措施。今年,对已经办理的47个立项审批项目、3个核准项目、4个备案项目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对54个建设工程类开标项目和14个水利、交通、农业类开标项目信息进行了公开。在开标过程中,加强对评标专家管理,严格招标信息的核准和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累计发布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300余条。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基本医疗保险疾病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疗目录、桂阳县月社会保险完成情况、桂阳县2015年一至四季度社会保险统计公报等重要信息。二是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清理核减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805人,新增审批城乡低保对象2657人。截止12月底,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776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799万元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资金998万元,累计拨付医疗救助资金119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20万元,发放救灾资金360万元和救灾救济大米165公斤、棉被543床、棉衣110套,20495余人得到有效救助。实行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全面公开。三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了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做到阳光收费,向社会公开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为方便患者查询医疗费用,县级医院基本上提供了规范的住院一日清单和门诊费用清单。为了方便病人就诊,各医疗单位还公开了病人就医诊疗程序、检查及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疗项目和方法、诊疗医生简况等。为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实行了医患谈话制度、出院随访、首诊负责制,疾病诊断、治疗方案、风险、费用告知制、签约制。为方便了医疗保险患者求医,公开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事项。四是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今年对5个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9个市级科技项目立项的180万元项目信息进行了公开;结合科技部门对项目实施的考核验收情况,对18个纳入2015年县级科技计划和产学研工作后补助的40万元项目信息进行了公开。五是做好就业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文件;结合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制定相应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指南,明确各项就业补贴最新的申领条件及程序,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宣传小册子向企业、群众发放;按季度将领取县直就业补贴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予以公示,将补贴审批信息透明化;结合高校毕业生报到、城乡招聘会活动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信息等多渠道加强企业招聘信息和未就业人员信息收集;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桂阳县政府门户网、桂阳电视台经视栏目发布招聘信息、就业帮扶服务信息、毕业生报到相关动态信息、岗位信息和招聘会信息。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只有三家,分别是县自来水公司、县粮食购销公司和县民爆公司。国有企业在市级有国资委专管,县财政只有资产资源股负责对接,此三家单位信息公开在发改委和经济信息化局指导下,均设有专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县民爆公司已制定了《桂阳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改制重组实施方案》,重新引入战略投资者,组建由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控股的新公司,所有信息都按国家程序开展了公开公示。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做好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一是公开《桂阳县环境监测月报》1-12月大气和水环境质量。1-12月桂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地表水舂陵江(七拱桥断面)及西水河(官溪、极乐断面)为Ⅲ类水质;饮用水源地肖家山水库、方元水库水质为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二是公开桂阳县舂陵镇华裕陶瓷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等90个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公开桂阳县春青兰乡长塘铅锌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等10个项目环保验收。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抓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县电视台专栏等平台,及时更新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解读,做到每3个月更新一次。二是抓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公开。查处食品药品处罚案件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三是抓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假药劣药、过期食品等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资料、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公开有关信息,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引导引导社会舆论,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同时,积极抓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及时利用电视、网络公布抽检结果,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四是抓整治信息公开。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城区小餐饮、学校食堂等以及重大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公开,重点将整治方案、整治标准、整治动态、整治结果等内容面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县电视台、各经营单位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并在县电视台公开处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在县电视台、红网手机报宣传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50次,在《红网》、省市局公众网、《郴州日报》、县政府门户网发布各类信息200条,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0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0人次、举办食品药品知识讲座6场次。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子站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
9.推进公共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定并发布了《桂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桂阳县安监局非煤矿山及尾矿库防洪度汛应急救援预案》、《2015年桂阳县安监局强化企业应急处置演练纪实》及《正丁醇的危险特性与应急措施》等13篇应急救援处置信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2015年度全县非煤矿山、危学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行业零事故。及时到县政府门户网上转载了全市、全省、全国的事故信息快报、郴州市安全生产信息简报、事故调查情况通报。二是做好信用信息公开。组织市场主体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章、年度报告和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规程等进行学习培训。印制宣传资料 2200余册,发送短信2000余条,现场提供咨询培训800余人次;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抓好了市场主体企业年报工作,2015年度,我县应报年报企业数1875户,已报企业数1562户,企业年报率83.31%;应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335,已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24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72.54%;应报个体工商户数15668户,已报个体工商户数11313户,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2.22%。同时,对未参加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供社会公众查询。
10.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今年对27个新登记、56个变更、157个年检、2个不合格和1个依法依章注销的社会组织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做好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制定了《桂阳县市场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县共有45家市场中介机构,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开展市场中介机构公示服务收费项目。同时,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商事登记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平台,将市场中介机构的登记、年报、奖惩等信息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通过网站、县长信箱、电子信箱、邮件、电话等方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15年1月至12月,现场受理解疑释惑128件,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转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了回复,回复率100%。
(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高标准打造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前瞻性、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投入60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全县具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单位45个,除交警大队外,其他全部进驻政务中心。目前,进驻县政务中心的单位有51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45个,公共服务单位6个),进驻率98%;对县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上级下放到县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部分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全部纳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全县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共有406项(行政许可项目188个,其他办事服务项目160个,收费项目58个),进驻率99%。二是全方位覆盖政务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功能向基层拓展延伸,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整合资源的要求,投资260万元,全县2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一块牌子、一间办公室、一套代办制度、一名代办员、一本服务台账”的要求,507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目标,确保村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要求,建立了县乡两级联动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将非涉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2015年,全县26个乡镇(街道)和52个部门受理事项451656件、办结451707件、及时办结率100%,受理咨询事项67件、回复69件,投诉事项0件,未出现红、黄牌及回复不及时现象。目前全市办件量排名暂居第一。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工作。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下发《桂阳县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公开程序,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帮助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悉政策,积累经验,提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有效延伸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了部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培训,促使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水平得到新提高。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综合绩效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目标,实现目标考核。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落实的,及时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到位。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8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14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8800余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0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5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0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8000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1、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余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5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2件,其中当面申请170件,网络申请2件,全部按时予以了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县收到申请行政复议1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其他情形数10件)、提起行政诉讼1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2件,其他情形数3件)、举报投诉数量8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县本级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费用。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5年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及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6万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00余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开展多年,但是有的乡镇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应付了事的心态。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等等。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足、看法不一,各单位面上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工作的进度有先后。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实难以到位。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先后制定出台过很多制度,但在制度的具体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县政务公开办作为负责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单位,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督促、监督、管理手段相对单一,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同时,具体负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也均为兼职人员,且人员也相对缺乏。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不管是各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都尚不熟悉,需要一个学习、掌握、提高的过程,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的概念理解不一致,对公开工作的程序、制度、相关责任不够明确。同时,上级部门对县级政府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帮扶指导力度稍显不足,对如何做好该项工作进行知识普及和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要求、考核指标等内容,没有统一的标准,致使具体工作开展中碰到问题难以把握。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亟待进一步明确,部分信息在实践中是否可以公开,在实践操作中难以界定,尺度难以把握,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服务。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产生源头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推进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准化建设。2015年,我县在政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建立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但三个点自建立以来,运行效果不理想。为此,将按照标准化的规范,对政府系统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进行改进,在查阅点的设置、工作内容、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一般性规范,便于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标准化进行建设、规范。查阅点标准化建设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准为目标要求,用较少的资金实现标准化运转。建立查阅点和受理点标识,并加以适当宣传。建立相应制度,由三个点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设备,受理依申请公开,并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以兼职为主,普遍对业务不太熟悉的的情况,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适当时候举办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平时注重沟通交流,在互动中提高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以检查促进各单位开展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各部门已经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查漏补缺,清理一部分没有信息的目录,进一步完善指南和目录。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包括组织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查阅点信息提供情况等,使这项工作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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