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护林加油站站长岗位职责工作职责

抚州市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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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行政效能岗位责任制公开平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区林业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文件编号:
区林业局行政效能岗位责任制公开平台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股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将每个单位(股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落实相应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单位(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制定岗位责任制遵循的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四)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五)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岗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六)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1、单位(股室)的总体职能;
2、单位(股室)的主要职责;
3、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4、具体岗位的“B”角责任人。&
(七)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各单位(股室)要将岗位责任制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二、同岗替代制度
(一)同岗替代制度(即“AB”岗制度),指区局每一个对外办事的服务窗口岗位都应有2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A”岗为当天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自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二)“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以“A”岗工作人员为主办好每一件业务;“A”岗工作人员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B”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A”“B”岗要做好业务交换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能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三)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还要熟悉协办工作的业务,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政策解释清楚,业务办好办妥。
(四)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各单位(股室)要制订出本单位(股室)每个对外服务窗口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确定主办、协办人员,让来访办事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
(五)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本单位(股室)执行“AB”岗制度的第一责任人,除自己应带头执行外,还要负责教育引导本单位(股室)工作人员执行;局领导按分工抓好单位(股室)“AB”岗制度的落实。
(六)推行“AB”岗制度作为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对不认真执行“AB”岗制度,在协办岗位一问三不知、无法履行职责不会承办业务的人员,经投诉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区局工作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予效能告诫。
三、行政管理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分解
(一)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草拟有关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管理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植物造林、封山育林、基地、林木种苗、良种基地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管理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以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监测、检疫工作;
5、组织领导全区森林资源的调查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组织重点计划木材分配、调拨工作;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及木竹的凭证运输;领导、管理基层工作站建设;
6、指导管理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申报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指导监督人区系统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基金的征收、上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7、领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督促重大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查处工作;
8、指导、监督国营林场、乡村股份制林场的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全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科技普及以及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负责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训工作;
9、承办区绿化委员会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贯彻《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物活动,负责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部门造林绿化;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
10、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产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和对外经济合作;
12、承办区政府和市局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岗位职责
1、局长岗位职责:(责任人:陈建华)
  (1)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是本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2)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氛围;
  (3)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并落实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
  (4)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于需要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事项进行审批;
  (5)加强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召集研究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
2、副局长岗位职责:(责任人:王龙贵、黄华群、许友辉)
  (1)协助局长开展工作,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按照工作规则和局领导分工的规定,对于需要由主管领导审批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3)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召集研究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
(4)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会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传达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期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2、制订年度工会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职工对实行民主管理,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积极培育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3、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收集职工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4、针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身体状况和集体福利等问题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宣传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及女工工作;
6、协助办公室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7、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做好接收新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工作。
9、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责任人:黄云波)
1、协助局长负责工会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宣传贯彻《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传达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期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3、针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身体状况和集体福利等问题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按照局领导分工,负责后勤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统战、工业六园管理、三城联创、老干部等工作;
5、承办上级工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责任人:车金梅)
1、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宣传贯彻《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订年度工会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3、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收集职工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干部职工的社保和医保具体日常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上级部门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及时传达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廉政建设文件规定,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其他党员干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中的执行情况;
2、协助党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条规,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教育。
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依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行为,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受理局党组和上级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述,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4、检查监督干部选拔、人事调配、奖惩、大宗物品购买和局属各单位对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局属各单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实施内部监督,对国家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积极参与干部离任审计,分析评估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5、 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领导岗位职责:(责任人:朱广发)
1、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和廉政建设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其他党员干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中的执行情况;
3、依照管理权限,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4、按照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行政、信访、普法、十大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5、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干事岗位职责:(责任人:罗德辉、汪仁华)
1、协助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监督、干部离任审计等工作;
3、受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以及党员干部和职工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4、承办局领导和纪检监察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办公室主要职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安全、保卫、保密、提案议案督办、接待及车、水、电、房等后勤的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全区宣传、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责任人:吴喜文)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提案议案的督办,把好本局各类文件、材料文字的审核关,做好上传下达和股室之间的协调,管好印章;
3、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全区宣传、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责任人:罗步高)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做好后勤管理,做好接待(食堂)、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等事务工作;
3、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由办公室其他人员代替履行其职责(B角);
4、承办局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人事岗位职责:(责任人:罗步高)。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本局劳动人事、工资工作,做好职工工资晋升、正常退休、人员调动和劳动人事统计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3、承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岗位职责:(责任人:罗步高)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管理局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3、贯彻《保密法》,执行《档案法》,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将本局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立卷时,应注意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保持文书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清楚,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以保证案卷的质量。
5、按规定向区档案局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做好档案室的温控、灭虫等工作;
6、承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责任人:曾青春)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并承担相应责任,做到安全行车,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2、爱护车辆,定期保养,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检修维护,做到不驾驶带故障的车辆执行行车任务;
3、承办局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卫岗位职责:(责任人:官仁高)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局机关报刊、杂志、邮件的收发,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并做好机关办公楼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3、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发现出进局机关楼院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加强夜间巡查,发现局办公楼内水、电、门窗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办公室,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警;
5、对执法单位暂扣停放在局机关大院内的车辆出大门,必须有相关执法单位开出的门条才能放行,有疑问的应及时向相关执法单位反映;
6、承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主要职能
监督管理区级基金、周转金、专项基金、专项贷款和其他资金及财务;负责编制各类资金管理方案及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区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汇编全区综合统计年报和其他定期报表。
财务股股长岗位职责:(责任人:施彬)
1、主持财务股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监督管理区级基金、周转金、专项基金、专项贷款和其他资金及财务,配合协调财政业务股室的工作,争取项目资资金的及时到位;
3、做好本单位的收支预算,审核本单位所有支出票据,确保票据合法有效;
4、负责编制各类资金管理方案及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区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汇编全区综合统计年报和其他定期报表;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责任人:车金梅)
1、协助股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根据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4、定期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保证帐实,帐款、帐证、帐帐、帐表相符;
5、承办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责任人:付美兰)
1、协助股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认真执行现金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准坐支和挪用现金;
4、& 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各项业务,认真复核已审核和审批的报销单和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结算手续、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
5、遵守结算纪律,不准涂改和伪造结算凭证;
6、承办局领导和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岗位职责:(责任人:丁立葵)
1、协助股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
3、负责填报各项统计数据,认真编制并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做到真实、准确;
4、承办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勘察设计队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造林、采伐、资源调查等规划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完善项目库建设。
勘察设计队队长职责:(责任人:黄华群)
1、主持勘察设计队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全区造林、采伐等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完善项目库建设;
3、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责任人:乐教明)
1、协助队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全区造林、采伐等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完善项目库建设;
3、承办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产权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产权交易交易发布、竞价组织、资料审核、交易鉴证、组织交割及林权登记及档案管理等;负责木竹检量人员管理培训;依法核发竹木采伐、经营加工及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经营加工许可证和运输证及花卉苗木准运证;受理征占用林地申请,办理征占用林地的初审;负责查验、征收有关规费;负责森林资源资产低押贷款相关工作业务及森林资源资产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生产技术经营技术服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
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岗位职责:(责任人:陈星高)
1、主持交易中心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林权登记及档案建设和管理;
3、负责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业务开展;
4、&负责组织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竞价交易、资料审核工作;
5、组织管理竹木采伐,加工经营许可证,运输证等林地征占用申请等的管理和初审;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森林法》和《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评估细则,提供森林资源资产及相关资产的价值评估服务;
2、严格遵循森林资源评估原则,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程,提交客观、公正、真实、科学、可行资产评估报告;
3、 热情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和聘请,认真审核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评估书面资料和有效证件,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堪验,搜集资料,综合评估森林资产价值;
4、 提供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档案,加强文书资料规范化管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主任岗位职责:(责任人:陈星高)
1、主持评估所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组织管理全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
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执法岗位设置及其职能分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和灭火工作;管理森林防火组织,培训防火人员队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群众预防森林火灾;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参与组织扑救重大、特大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火灾案件;承办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和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防火办主任岗位职责:(责任人:陈远高)
  1、对防火指挥部负全责,当好参谋,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宣传,管理全区防火工作动态,并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发布防火戒严令,安排并检查监督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等防火措施制度的落实。
3、按森林防火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赶赴森林火灾现场,及早扑灭,最大程度减少损失;4、配合森林公安等部门查明火因,参与森林火警、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按照工作规则和局领导分工的规定,负责森林消防队建设、安全生产、人武等工作,
依法对需要野外生产用火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5、承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值班岗位职责:(责任人:刘端妹、黄凤兰)
1、严格值班制度。重点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发生火情,带班领导必须到值班室坐镇指挥,协调与前线指挥部和上级防火部门的联络。
2、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接到上级通知或热点报告以及群众报警电话,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迅速安排人员核实。如因脱岗、漏岗或责任心不强,延误信息报送或酿成大的森林火灾,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3、火情信息清楚。出现火情后,要将火场的精确位置(乡镇、村、村民小组或山场)、起火时间、林相,以及扑救过程中力量部署、前线和后方指挥员的姓名职务、后勤保障,火场的态势、气候条件等情况调度清楚,如实报告。
4、报告及时准确。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并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在准确调度的基础上,定时报告。
专业森林消防队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和组织队伍以及群众性预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队长岗位职责:(责任人:李兵斌)
1、在防火办的领导下,主持大队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抓好队员安全扑火的技能演练和培训,提高大队的整体战斗力;
3、按森林防火预案,及时组织带领人员赶赴森林火灾现场,安全、及早扑灭,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4、承办局领导和防火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队长岗位职责:(责任人:梁琴忠)
1、协助中队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队员安全扑火的技能演练、培训和考核工作;
3、组织带领人员赶赴森林火灾现场,安全、及早扑灭,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4、负责队部安全保卫、财产设备管理,抓好各项制度的具体执行;
5、承办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林政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受局的委托,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承办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队长岗位职责:(责任人:李银辉、刘新龙)
1、主持林政管理稽查大队的全面工作,对林政管理稽查大队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局的授权配合森林公安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政案件,对大队处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4、按照工作规则和局领导分工的规定,负责木材检查站、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于需要由主管领导审批的重大行政案件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5、承办局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队长岗位职责:(责任人:饶润田、邱细宝)
1、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做好大队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局的授权带领队员配合森林公安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政案件;
3、遇大队长岗位人员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代替履行其职责(B角);
4、承办局领导和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林政稽查,林政案件查处,林政执法监督,并制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审核各种林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审查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根据委托配合有关股室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承办上级法制机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股股长岗位职责:(责任人:冯文昌)
1、主持政策法规股工作,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制订行政配套制度和措施,审核各种林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审查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管理及林政稽查、林政案件查处、林政执法监督,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中的错案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意见;
4、根据委托配合有关股室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林政股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清查和编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依法对森林限额消耗、凭证采伐、木材购销、加工、运输等制度的贯彻执行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工作站标准化建设、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
林政股股长岗位职责:(责任人:罗德辉)
1、主持林政股全面工作,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组织编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对于需要林政股审核、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3、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清查、消长动态监测,依法对森林限额消耗、凭证采伐、木材购销、加工、运输等制度的贯彻执行进行管理监督;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5、承办局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营林股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全区造林及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全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商品基地及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指导森林公园建设,贯彻执行《种子法》,指导全区林木种苗生产与管理。
营林股股长岗位职责:(责任人:汤玉鑫)
1、主持营林股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组织指导全区造林及国土绿化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
3、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于需要营林股审核、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
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权;
5、承办局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营林股副股长岗位职责:(责任人:范建、吴建华)
1、协助股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组织开展对全区造林、国土绿化、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检查验收,指导森林公园建设;
3、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权;
4、受理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及时将申请材料传送审核岗位人员;
5、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6、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7、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予以行政许可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予受理,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
8、遇股长岗位人员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代替履行其职责(B岗);
9、承办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绿化办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公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编制制定全区公民义务植树、部门造林、城乡绿化美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区各单位,驻军和社会其他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协调、督促部门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负责花卉的管理、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名木古树的登记,检查,建档的保护和管理;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绿化办副主任岗位职责:(责任人:张春霞)
1、在区绿化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绿化办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编制制定全区公民义务植树、部门造林、城乡绿化美化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城乡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新农村绿化等工作;
2、组织开展对全区名木古树进行登记,检查,建档等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施行必要的保护措施;
3、依法行使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4、承办区绿化委员会领导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种苗站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木种苗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实施林木种苗工程、体系建设;核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对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检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负责组织林木种质资源及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林木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登记和良种繁育、推广。
种苗站站长岗位职责:(责任人:汤玉鑫)
1、主持种苗站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全区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的监督与施行,拟定全区林木种苗执法监督、市场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3、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林木种苗发展规划,组织林木品种(良种)的选、育、引、繁和推广;
4、负责组织全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林木种苗工程筛选、审核、申报和工程建设的指导、检查、验收;
5、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负责全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两证一签”的发放和管理;
6、组织全区林木种苗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市场,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等林木种苗案件;
7、承办局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受理与临区以及区内跨乡、镇、国营林场之间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依法对区内山林权属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调处办副主任职责:(责任人:付华兴)
1、主持调处办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贯彻执行《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3、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依法对区内山林权属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受理与临区以及区内跨乡、镇、国营林场之间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危险性森林病虫监测站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及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防新科技的推广与应用;负责建立全区与全国森防检疫、危险病虫检疫网络和档案;依法对境内外运输的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实施检疫,签发检疫证。
森防站站长岗位职责:(责任人:周华盛)
1、主持森防站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区森防新科技的推广与应用;
3、主持制定本区森林病虫害防治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写防治设计任务书,建立制定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制度、防治考核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和督促乡(镇)工作站、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不断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5、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依法对境内外运输的木材、竹材等林产品实施检疫,签发检疫证。
6、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病虫害测报员岗位职责:(责任人:李柳松)
1、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严格执行病虫测报有关规定,定人、定点、定期进行病虫情观察调查,测报符合及时、准确、完整、全面要求。
3、对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和了解本辖区域病虫发生、发展规律(趋势)以及林木病虫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和种群动态,准确及时地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病虫情,并提出科学防治意见;
4、积极参与森林病虫预防控灾工作;
5、做好测报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和管理工作,建立病虫测报档案;
6、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植物专职森检办证员岗位职责:(责任人:周宾)
1、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森检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依法实施调运检疫,接受调运单位(或个人)的报检,认真搞好取样检查和除害处理,签发省内、省外调运检疫证书,应调运单位(或个人)要求,出具检疫要求材料;
4、做好调运检疫台帐登记、汇总,建立调运检疫档案;
5、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植物检疫员岗位职责:(责任人:徐惠芳)
1、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宣传、贯彻执行森检法规,提高全民依法检疫意识,制定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防治工作;
3、负责全区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除治工作,全面掌握疫区的分布及疫情动态,组织进行危险性病虫调查和检疫对象的封锁和扑灭工作,防止危险性病虫害的传入或传出,防治期间深入现场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开展防治,保证防治作业质量及防治效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植物(苗木、种子)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依法开展辖区产地检疫工作,填写《产地检疫记录》,在确认合格后,向被检单位(或个人)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指导种苗生产单位或种苗专业户,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殖基地;
5、对引进种苗的隔离试种情况进行调查、观察、记载,发现疫情,及时进行检疫处理;
6、在指定的车站、仓库等场所,执行检疫任务,并对发现的森检对象进行除害处理,检疫合格,由专职森检员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7、现场执行检疫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穿着森检制服、佩带森检标志和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检疫,依法处理违章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规、规章正确,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8、负责森防检疫统计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收集、整理森防检疫各项资料,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9、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工作站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森林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实施乡镇建设发展和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公益林的培育和发展;抓好封山育林、采种、育苗、造林、抚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等各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调处山林权属争议;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站站长岗位职责:(责任人:各工作站站长)
1、主持工作站全面工作,是本站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实施乡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依法保护、管理利用森林资源,组织做好伐前、伐中、伐后的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林权和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在局委托范围内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森林、违章运输木材等各类行政案件;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作站副站长岗位职责:(责任人:各工作站副站长)
1、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侧重负责林政资源管理,营林技术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在局委托范围内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森林、违章运输木材等各类行政案件;
3、组织做好辖区内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工作;
4、协助当地政府调处山林纠纷,并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林地、林权等方面需要变更、确认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报站长审定;
5、承办站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营林员岗位职责:(责任人:各工作站营林员)
1、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负责营林生产、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乡(镇)造林及国土绿化和农村集体、个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验收;
5、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等方面需要初审、审核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报站长审定;
6、负责营林生产各项统计报表、工程造林检查通报等统计报送工作,收集整理营林工作各项资料,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7、承办站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林政员岗位职责:(责任人:各工作站林政员)
1、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负责辖区内的林政管理、林地林权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护林防火等工作;
3、负责伐前、伐中、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在区局的委托范围内,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构成立案标准的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单位查处;
4、按照工作规则的规定,对辖区内需要征占用林地、野生植物采挖、野生动物驯养等方面需要初审、审核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查、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站长审定;
5、负责林政管理各项案卷、统计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收集整理林政工作各项资料,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6、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帐员岗位职责:(责任人:各工作站报帐员)
1、协助站长抓好财务报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负责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退耕还林等资金的制表、核对工作,并及时上报当地财政所;
3、负责做好本站职工各项福利、费用的制表、发放;
4、认真执行现金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票款上缴财政,不准坐支和挪用现金,不准涂改和伪造结算凭证;
5、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各项业务,认真复核已审核和审批的报销单和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结算手续、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
6、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木材检查管理站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竹)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负责全区木材检查站队伍的建设、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木竹的凭证运输,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木材检查管理站站长岗位职责:(责任人:刘新龙)
1、主持木材检查管理的全面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和政策;
3、负责全区木材站队伍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执行木材的凭证运输,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职责(责任人:饶润田)
协助站长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木材检查管理站的日常工作,做好木材检查站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规范木材检查查验行为;
监督执行木材的凭证运输,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
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木材检查站、护林岗主要职能
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竹)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主管部门或区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的事项,履行相应的职责。
木材检查站站长岗位职责:(责任人:各基层木材检查站站长)
1、主持木材检查站全面工作,是本站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2、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3、制定本站各项管理制度,抓好站务和窗口精神文明建设;
4、根据局的委托,依法对途经本站运输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查验,对违法运输行为实施有关行政处罚;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勤岗位职责:(责任人:各木材检查站全体站员)
1、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站行政执法责任的直接责任人;
2、坚守岗位,持证上岗并保持2人以上,做好执勤登记和交接班工作;
3、依法对途经本站运输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查验,认真填写木竹流量登记表和违章运输木材统计表;
4、根据局的委托,依法对一般违法运输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认真制作处罚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条款正确,文书齐全一案一卷装订成册;
5、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责任人:见附表)
1、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本站的档案管理,收集、整理所有木竹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等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分类清楚、文书填写规范、序号分明;
3、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员岗位职责:(责任人:见附表)
1、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本站《木竹流量统计表》、《违章运输木竹统计表》、《边境木材检查站木竹流向流量统计表》等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3、承办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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