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就业局安排到单位上的是事业单位临时工新政策吗

公务员考试,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这是指在编正式工,还是包括合同工临时工?_百度知道
公务员考试,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这是指在编正式工,还是包括合同工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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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或者临时工不算单位人员,所以不需要开证明咯。在职在编的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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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跟编制没关系,有单位就得出,啥工你也得开这个。
临时工不需要!!
当然是有编制的人啊
公务员考试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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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啥时是个头
有这么一批人,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在了事业单位,但是他们所付出的和他们所得到的远远不成正比,这些人被成为协警、临时工、合同工等,他们付出的绝对不比那些有编制的人付出的少,但是,他们得到的却远远不如有编制的人得到的多。
编制,让我想起一个历史上很愚蠢的现象:士族和庶族。这种制度将人天生的分为两类:一类是能干活却得不到应有报酬的,一类是不干活却拿很多报酬的人。现在事业单位在编和不在编的人员分类已经超越了当年士族和庶族不公平。]
编制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从新中国建国就开始,到现在为止,虽然他显示出各
有这么一批人,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在了事业单位,但是他们所付出的和他们所得到的远远不成正比,这些人被成为、临时工、合同工等,他们付出的绝对不比那些有编制的人付出的少,但是,他们得到的却远远不如有编制的人得到的多。编制,让我想起一个上很愚蠢的现象:士族和庶族。这种制度将人天生的分为两类:一类是能干活却得不到应有报酬的,一类是不干活却拿很多报酬的人。现在事业单位在编和不在编的人员分类已经超越了当年士族和庶族不公平。]编制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从新中国建国就开始,到现在为止,虽然他显示出各种弊政,但是没人改变它,原因在于:有能力改变这种状况的不愿意改变它-没人愿意将自己的既得利益拱手送出,想改变这种状况的人没有能力改变它。中国的编制依然将长期存在着。但是我很纳闷的一个问题:即使是这等发达国家,也没有编制这一说,只能欺骗我自己:中国比发达。呵呵,世界人民听到我这句话后都笑了。先说说什么是编制。编制的概念,据我理解,就是事业单位的员工在省级人事厅备案了,等老了以后有退休金,有养老金,有这金有那金的人。这些人的群体包括:政府部门的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国企的编制人员等,这帮人之所以有编制,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考上了公务员——虽然全国大多数公务员踏上仕途的道路不很光彩,依靠老爸了,用钱砸了等等,另外一些是通过事业单位招人考试的,显然,很多地方事业单位的招考设置是为某位县太爷的公子或千金设立的,还有一部分就是用钱买到编制的,比如医院啦、学校啦等部门,只要扔上个10万八千的,一般都能买来编制。与编制相对立的就是非编制人员,简称编外人员,这部分人一般情况下有点家庭背景,但是背景不很厚,有点才华,但是才华不足以与银子的吸引力相当。他们去事业单位有可能是找了一个不很强硬的靠山,也有可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至于穷人考公务员这一说基本可以否定,一个面试就把穷人挡在官场之外——————如果有持反对意见的,请举例说明,谢谢。编制和非编制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实际待遇就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了,这一点所有人都清楚,而且很多人都经历过。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编人员一个月什么也不干就能拿2Q,非编制人员兢兢业业干一个月可能只有1Q收入,而且,在编人员即使不干活也有钱,但是非编制人员不干活绝对没钱……还有一系列例子我在这就不举了。现在流行卖编制,大多数地方的医院、学校等部门,如果一个人想进去并有编制的话,首先交10W或者更多的赞助费,然后才能弄到名额。在这不禁要问一下:是不是只要给投入一些赞助费,我们也会给他安上编制?从当前情况来看,完全有可能。有的部门的一把手对钱的欲望简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一个教育局长知道自己马上下马前竟然开了200多个调剂令,把哪些给他钱的老师都安排到了好学校。这要是在外国的话,不等公检法介入,刚媒体就把他弄死。显然,广大编外人员都愿意积极地向组织靠拢,希望能成为正式的国家人口,不过往往事与愿违,有些东西不是你努力就能得到的。我们来分析一下非编人员怎么样才能有编制。首先:第一条是考编制,就像考公务员一样,在地方上叫事业编制考试,高考不公平吧,这种考试比高考更不公平。要通过这种考试你得具备两个条件,第一,笔试,第二,面试。笔试相对公平,不过前一阵居然爆出某地录取公务员从低分向高分录取的情况,这让我一直想把“相对公平”中的“相对”二字变成“不”字。笔试过了以后就是面试,面试这东西怎么说呢,主观性太强,例如,我是县长,我要找个秘书,我当然找漂亮的,管你考的好还是考的不好。另外,向面试官的小舅子,姨娘的儿子,领导的亲戚,这些都需要在面试中给与照顾的。所以,靠考试获得编制有其理论合理性,但对大部分人来讲没有显示意义。第二,花钱买。这种方式仅限于普通诸如高校、医院等单位,具作是你给单位投入上一笔赞助费——一般是10W以上,就可以成为正式员工,很多人会想到买官卖官,其实我们来看一下,买官卖官的前提是他的是个官,也就是必须符合第一条,那样这种行为只能说是“换工作”。向前面提到,10W或者更多的钱买编制,一般家庭孩完大学后不欠债就不错了,所以广大一般家庭是买不起编制的。这样有个荒唐的数学算法:如果购买编制成功,按照每个月工资2000的算法,就等于5年才能挣回原来投入的钱,或者说免费给单位工作五年。为什么不和单位签订一个协议:五年之内不要工资呢?这样岂不更好,即不增加家庭负担,还表现出无偿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风格?显然不行,你要是用五年无偿工作换编制的话,等于你义务的建设了社会主义,但是你要是用现钱买编制的话,等于建设了领导者的钱包。作为领导者,不会为了下一届的工作而工作的。第三,就跟中彩票一样,编制从天而降。显然,这种可能性比中彩票概率还低。暂不考虑了。综上所述,编外人员要想获得编制,无非两个词:有人、有钱。本文内容于 9/11/:40 AM 被农村卖化肥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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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竞争性补充工作人员简章&根据中共诸城市委、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诸发〔2015〕3号)等文件规定,成立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根据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诸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诸组发〔2012〕14号)等文件规定精神,为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竞争性补充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争性补充的范围各镇街卫生院在编在职人员。二、竞争性补充的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2.具有岗位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所报专业(岗位)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日及以后出生);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5.符合专业(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详见《诸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竞争性补充工作人员计划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4.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竞争性补充的办法本次竞争性补充工作,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选岗公示、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一)报名1.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日-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地点: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2.报名方法与所需材料①下载并如实填写《诸城市竞争性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⑥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⑦近三年工作表彰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⑧单位出具的从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年限或具体从事本专业(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⑨单位公示材料照片、会计证等需提报的其他材料。3.有关注意事项(1)单位出具的从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年限等证明材料,须在简章发布后、报名开始前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公示结束,各单位要拍照片留存,工作人员报名时提交。(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岗位)。报名时只需填报到专业(岗位),不需报具体单位。(3)报考人员须于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竞争性补充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考核考核以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按照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情况和近三年(年)工作表彰奖励情况、从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限等进行量化赋分。考核分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本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核分数一经签字确认,不再更改。本人不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成绩计为零分。(1)学历:最高学历为研究生、本科、专科的,分别计5分、3分、1分。(2)专业技术职务: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为依据,具有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计5分、3分、1分。(3)近三年(、2014年度)年度考核:每个优秀等次计1分,每个合格等次计0.8分。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不计分。(4)近三年(日-日)工作表彰奖励情况:工作中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10分、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6分、潍坊市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3分、诸城市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1分,同一年度同一奖项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最高层次奖励计分,不同奖项累计计分。认定时,以表彰奖励有关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不能提供奖励证书(文件)原件的不计分。(5)从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年限:每满1年计1分,不满1年不计分。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近三年工作表彰奖励情况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7日,即《诸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诸发〔2015〕3号)下发之日;从事居民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4日,即《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职责及相关机构编制的通知》(诸编〔2014〕10号)下发之日。考核结束公示期满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岗位)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专业(岗位)补充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补充计划。(四)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考试分数和考核分数之和为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未参加考试的,以其考核分数为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五)考察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六)选岗公示考试考核和考察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七)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补充的人员,由人社部门组织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岗位)依次选岗确认,并办理调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只限留在镇街使用,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管、所在镇街财政经管统计社保服务中心代管,从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并建立轮岗交流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四、其他事项整个竞争性补充工作由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竞争性补充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竞争性补充的表格下载、考核、考试、成绩公布、选岗公示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竞争性补充的考试命题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监督电话:6111160附:1.  2.  3.&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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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试题分析: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一些临时工将面临着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危险,因此维护这些临时工的权益需要国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故题肢①正确;对企业的要求是企业增强法制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故题肢②正确;需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题肢④正确。故本题答案选D。
考点:本题考查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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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高中政治
题型:阅读理解
从日起,《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正式实施,这也是《劳动合同法》实施5年以的首次修改。回答题。
4.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遗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一新规的出台说明
A.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B.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C.国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D.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重要依据
5.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一些“临时工”则高兴不起,因为他们将面临着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危险。要维护这些“临时工”的合法权益,需要
①国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
②企业增强法制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③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
④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权利意识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6.要实现同工同酬,从收入分配改革方面,需要
①将按劳分配的原则落实到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
②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
③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④加大税收的调节作用,防止出现收入差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学年辽宁省五校协作体高三上学期联考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单选题
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一些“临时工”则高兴不起,因为他们将面临着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危险。要维护这些“临时工”的合法权益,需要
①国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
②企业增强法制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③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
④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权利意识
A.①②③&&&&&&&
&B.& 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2016届山东省临沂市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单选题
日起,《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正式实施。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一些“临时工”则高兴不起,因为他们将面临着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危险。要维护这些“临时工”的合法权益,需要
①国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
②企业增强法制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③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
④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权利意识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科目:高中政治
来源:学年浙江省高三10月月考政治试卷(解析版)
题型:单选题
从日起,《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正式实施,这也是《劳动合同法》实施5年以的首次修改。回答题。
1.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遗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一新规的出台说明
A.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B.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C.国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D.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重要依据
2.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一些“临时工”则高兴不起,因为他们将面临着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危险。要维护这些“临时工”的合法权益,需要
①国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
②企业增强法制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③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
④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权利意识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3.要实现同工同酬,从收入分配改革方面,需要
①将按劳分配的原则落实到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
②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
③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④加大税收的调节作用,防止出现收入差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关于招聘临时工的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最近单位里要招几名临时工,其实我们懂法律的人都知道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里面根本没有临时工这种概念,但是在我们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或是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都存在"临时工"这种老的观念,而且现在很多单位的领导都还有这种概念.
问题一:现在单位里要招几个临时工,如果合同都签订一年,等合同期满了又签订一年的合同,那么这前后加起来就二次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单位原本想招几个临时工,签订了二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这个初衷就改变了,因为临时工也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是这么一回事么?
问题二:怎么样在合同期限上体现是招临时性的短期的用工,而不至于说出现今后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
律师您好:
我的舅妈在一所中学后勤部门工作已10余年了。是临时工,学校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她的年纪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想了解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的后半生生活得到保障。我们能否要求校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急盼回复谢谢。
我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已10年,目前单位只给我办了医保,但一直未办理社保,我将来养老的问题怎么办?
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单位能为我补交已工作10年的社保费吗?
我在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下的主管服务区的公司里干了十一年临时工(办公室人员),现在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合并,单位不明确说辞退临时工,而是让我去打扫卫生,应该算是变相辞退。十一年期间,前八年未签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后三年交纳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期间只签过一次一年期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单位如果不同意,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很急,谢谢。
我在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下的主管服务区的公司里干了十一年临时工,现在全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合并,要辞退临时工。十一年期间,前八年未签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后三年交纳了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只签过一次一年期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单位如果不同意,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另外,如果单位变相辞退,比如说让我上外地,知道我肯定不去的地方。算不算是辞退?很急,谢谢。
我把我的案例说下:我是一个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今年参加了本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考(6个招聘学生辅导员的名额,其中3名对外招研究生,3名对内招教职工子弟需全日制本科,我们有三个临时工是属于成人本科学历,但因工作8年属于学校合并前的遗留问题,校长特批我们参加了考试)。
考前领导向考生们承诺 ,一定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考生一律安排到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考后,我以考分第一获得录取,通过审查并经过我们校区(也就是现在合并了学校的分校区)...
大师们好:
我的一个亲戚在农村当电工30多年,一直都是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现在他不到十年就到退休年龄了,电力公司觉得他太老,就单方面的不让他再做电工了,我想请教一下我们可不可以打官司提出赔偿,能不能胜诉?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目前在一家事业单位做临时工,在2002年的时候,与单位签了一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我继续在该单位任职临时工一直至今,但是我与该单位却没有续约。现在,单位要辞退我,请问,我可以问单位要赔偿金吗?由于已经60岁,那么接下来的生活保障有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在一所学校打工9年了,没签合同,由于工资低,无法续交社保和医保费用(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可否现在向校方申请缴费问题,我是否有这个权利,该怎样办理?谢谢!
临时工未签订用工合同,也未提前约定发放工资的具体时间,工厂只规定每周三下午15:30到16:00可以去领工资。(工厂以每月25号到次月26号为一个工作月来计算工资)
4月26日至5月25日的工资,过多长时间不发可视为工厂拖欠工资?
如果到了可视为拖欠工资的时间,工厂以不良品未返工完为由为不发工资,是否是无故拖欠? 我是从4月18日开始做临时工的,一直到5月23日。4月18日至4月25日的工资已于5月20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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