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全面深化公安体制改革改革年度总结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内外兼修促进公平正义
系列改革给执法权力戴上“紧箍咒”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周斌
  &&&,你7月16日制作的杨某宿舍被盗案笔录缺少现场照片&,&&&&,你7月20日办理的范某现金被诈骗案,取证存在以下问题:未问清网站名称、理财产品名称,无回款凭证&&&这是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青龙派出所执法管理室法制员李玉利给处警民警发去的短信。
  从今年3月起,天宁公安分局全面推行派出所执法管理室建设,执法管理室的主要职责是审&案&、管&卷&、盯&人&、查&物&,给民警执法权力戴上&紧箍咒&,规范执法行为。
  这只是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要求,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和人权保障制度等,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完善制度执法办案统一标准
  2015年年初,浙江杭州一家合资化工企业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至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后,勒令该企业停产,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截至今年上半年,浙江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环保案件达455件,359人被刑事拘留。
  环境污染案件、食品药品案件,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曾经,由于执法司法衔接存在问题,以罚代刑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群众对公安机关不作为、选择性执法的质疑。
  针对这一情况,公安部会同环保部出台了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管行政执法与行政拘留的衔接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衔接机制,加大了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
  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食品药品案件2.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6万名,捣毁&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市场&4.2万个。
  以前,公安机关对办案质量的考核大多集中在案件处理结果上,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的部门不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质量参差不齐。山东省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实行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两统一&机制,前移执法监督关口,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德州市公安机关实行&两统一&机制后,今年前3个月被检察机关纠正的漏补漏诉、立案监督、纠正违法数同比下降了97%。
  今年以来,公安部按照侦查办案与监督管理相分离原则,在全国积极推广山东、河北等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经验,有效规范刑事案件办理,提高办案质量,减少和避免了一些刑事案件该立不立、该拘不拘、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久拖不决、保而不审等问题。
  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机制是规范执法的前提。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近年来,公安部相继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意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等系列制度规范,着力建立对犯罪嫌疑人、罪犯的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推动各地进行受立案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今年6月,公安部印发实施《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针对公安机关内部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强化刚性约束,划出硬杠、红线。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其他内部人员不得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8种具体情形和惩罚措施,建立检查抽查和通报制度,通过全程留痕,警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不乱&张口&、不乱&伸手&。
  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标准化
  走进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物证管理中心,处处体现着精细和规范:从手机到象牙,3700多件物证每一件都采用二维码技术,一案一户,一物一码,实行&户籍化管理&,解决了以往物证数不清、找不到、管不住等难题。
  这两年来,海宁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物证管理中心、办案中心和案管中心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形成办案场所精细化的&海宁模式&。今年2月,海宁市局被公安部选为全国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设置示范点。
  执法办案场所的精细化、标准化建设,是确保公安规范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公安部积极推动执法办案场所示范点建设,努力消除执法安全隐患。
  今年7月,公安部印发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严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强化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的相互制约,健全完善涉案财物返还程序、先行处置和监督救济程序,有力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进行实时、全程监督。
  广东、安徽、河北等地公安机关都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升级改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完成办案区规范化改造,全市86个派出所均按照要求,设置人身安全检查室、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信息采集室、调解室、物证保管室等专门场所,并对接待群众、内部办公、执法办案和民警生活等区域分区设置,实行物理隔离,设置门禁系统,在醒目位置安装标示牌。
  此外,公安部还制定出台了看守所基本羁押监管条件审查制度,对不具备基本羁押监管条件的看守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其停止收押。
  为满足被监管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有1659个监管场所实现了医疗卫生工作专业化。
  强化权力监督执法全程公开
  &我受到了刑讯逼供,你看我的牙齿,都被公安民警打断了。&今年4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审查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唐某时,唐某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牙齿,一口咬定是讯问时被公安民警打掉的。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调取审查了公安民警讯问唐某时的同步视频录像,排除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的可能。唐某最终交代,牙齿是自己在看守所门扣上撞掉的。
  讯问时全程录音录像,能够避免公安民警被冤枉,更重要的是,在摄像头的监督下办案,能够约束公安民警的行为,规范执法,预防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一年来,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去年9月印发的《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普遍建立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对可能判处死刑等重大犯罪案件和社会影响重大、舆论关注度高等情形的案件,讯问时全程录音录像,有条件的地区对所有案件讯问时均全程录音录像。
  规范执法,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执法公开,创新完善执法公开制度,推进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下发《宁夏公安机关执法公开事项不公开事项双清单》的通知,梳理出涉及公安机关任务和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行政权力清单等55项执法公开事项,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等4项执法不公开事项,执法公开事项均通过公安机关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以及公示牌等向公众发布,方便群众监督。
  9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该平台集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涉案财物措施信息及实物照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办案办事流程公开、服务及监督电话公开和执法问题投诉受理为一体。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公安执法不满意的,可以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直接投诉。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正在组织对《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进行修订,着手研究制定执法公开信息管理标准。同时全面启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改革,研究明确了部机关制定裁量基准的内容、格式及有关工作要求,推动部有关业务局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裁量基准。推进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度改革,研究梳理了35种公安部执法权力和责任,组织公安部有关业务局根据职责分工梳理制定相关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使每一项权力行使都做到流程完整、环节清晰、公开透明、责任到位。
  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推动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1660个单位被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占参加考评单位的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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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物价局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发布于: 10:18:52
& &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年”、“生态文明提升年”的工作要求,坚持“以调控稳价格、以监管惠民生、以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目标,积极创新价格管理思路,大力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努力破解民生热点难题,着力做好各项价格服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增强为民服务成效(一)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认真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与审核。按照收费年审由纸质年审改为纸质和网上同时年审的新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对年审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逐一严格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年审网上申报制度,严格报批程序,努力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的时间结点,共对全区92家收费单位的33个收费项目进行了年审,年审收费项目金额达2947.73万元。对于新办证单位,做到热情接待,细致指导,宣传政策,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切实做好幸福家园创建工作。我局对辖区9家加油站点通过提供样本、电话指导、上门督查等方式落实收费公示,对没有收费公示或公示不完善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查处。根据市、区创建幸福家园的统一部署,对我区参于全市幸福家园创建的13家物业小区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特别是对收费不规范的物业小区责令认真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乱收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以惩促改,为我区创建幸福家园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深入开展价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六进”活动。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价格法律法规透明度。今年以来,共向消费者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900余份,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帮助广大群众维护自身合法价费权益,共深入16个社区、3个村委会宣传价格政策、设立价格收费公示牌,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接受群众的投诉,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二、强化价格调控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一)努力稳定市民“菜篮子”价格。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我局重点加强了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的价格监测,新增苏北农贸市场为定点监测单位,确定专人,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供求情况和市场价格动态,准确分析价格变动原因及走势。建立健全了动态监测、市场分析、定期报告等一系列价格监管制度,重点加强了节假日和青奥会、省运会期间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监测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市主管部门。今年以来,共上点采价40次,编发市场价格动态31期,为上级科学调控市场价格提供可靠的依据。(二)不断深化平价商店监管。进一步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积极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一是坚持两个“15”不动摇。通过安排人员逐一登门检查、指导工作、兑现扶持政策、经营业主公开承诺等形式,做到“三保证”,即保证每日供应的品种不少于15个,保证价格低于市场均价15%,保证质量。二是建立“三方”责任制。把区27家平价商店列为局班子成员的挂钩联系点之一,区局对平价商店负总责,各平价商店长总负责,明确三方责任,力求数量、质量、服务、环境“四到位”。三是严格督察促规范。严格贯彻平价商店运营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坚持“三考”,1、考查,每月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店营销业态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就地整改。2、考评,每季组织社会力量、社区居民和消费者代表等,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打分、座谈了解等途径,征求意见、及时反馈。3、考核,每半年组织业务力量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综合运用考核结果,让各平价商店看排名,找差距,比信誉,争先进。四是统一标识塑形象。统一编印《平价商店工作指南和服务简介》、统一定制明码实价公示牌、统一发放标价签和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塑造平价商店惠民、诚信、便捷形象。今年以来,结合考核、考评结果发放平价商店各类奖励补贴资金29.5万元。(三)开展收费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开展以“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年”为主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有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是组织开展了汽车4S店收费、旅游行业收费、教育收费,物业收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等专项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费秩序。二是深入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市场检查,加强“青奥会、省运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狠抓明码实价推进工作,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努力创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共对6家单位下发了行政指导警示函,向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单位发放了价格政策提醒函 52份。(四)营造良好价格监管秩序。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大力推进明码标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开展了“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全面规范市场明码实价工作。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部署创建内容,提出创建要求。我局推荐 “龟山汉墓”、“红星美凯龙”、“徐州大汉凰城休闲度假有限公司”、“惠春堂药店”4家单位参与省物价局的“全省价格诚信单位”评比,目前这四家参评单位已通过省局验收。三、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助推经济加快发展(一)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积极参与区“三重一大”建设,主动服务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紧紧围绕区政府重点拆迁工程,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轨道交通及周边项目、北三环和西三环高架项目、物资市场周边旧城区改造项目、白云东路一期、丁万河天齐村三角地带改造项目、商业中专周边旧城区改造项目、小新庄旧城区改造项目、北区客运站项目、鼓楼工业园西改造项目9个涉及房屋附属物的价格评估工作。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评估附属物补偿格认证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开展价格认证评估工作中,我局坚持“三个服务”。第一,坚持主动服务。主动承担重点工程推进建设涉及房屋征收附属物评估工作,积极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项目对接。第二,坚持优质服务。在工作过程中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积极高效服务,坚持依法、公开、合理、统一标准的原则,严格落实好政策,不仅要做政策的执行者,还要做思想工作的引导者。第三,坚持规范服务。严格按照“受理规范、勘验细致、查询客观、方法科学”的要求,保证工作的合法性、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客观公正地出具附属物补偿价格鉴定结论。今年以来,共出具附属物评估报告1104份,评估值6485万元。二是认真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严格按照《江苏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操作规程》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鉴证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基础上,我局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了鉴证的质量,为司法机关正确量刑提供可靠依据。今年以来,共完成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案件343件,标的金额8183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二)着力开展价格争议调解服务工作。我局十分重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5月底,我区下发了《鼓楼区关于成立价格争议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健全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司法、信访、法制、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物价局。在全区设立了70个价格争议调解点,及时妥善协调好各方面价格利益关系,努力在第一时间把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有效畅通群众价格维权渠道。在“12358”、“12345”价格举报工作方面,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用心、公心”,积极受理了群众对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受理价格投诉,及时查处价格收费举报案件,工作中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为民排忧解难,今年以来,通过“12358”、“12345”价格举报投诉热线,答复群众咨询34 件,受理举报、投诉59件,办结59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2.084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1.684万元,罚款0.40万元,办结率100%,做到了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努力使群众满意,切切实实保障百姓办事“零障碍”。四、加强物价宣传力度,推进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价格普法学法活动。一是以“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大力推进明码标价,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我局开展了“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福源国际等大型商品市场悬挂了以宣传《价格法》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标语。三是通过走访一批企业、检查一批收费等形式向社会各个层面宣传《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价格氛围。(二)加大价格工作宣传力度。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价格宣传及政务信息工作,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宣传价格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信息的采用率,鼓励干部职工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做到重要信息多汇报,重点信息多沟通,问题信息多请示,提出“人人都是信息员”口号,做到人人头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每个科室有任务,年终考核有奖惩,形成了齐抓共管政务信息的新格局。今年以来,共报送价格调研、分析及信息60余篇,被采用30余篇,其中被省局价格简报、市局简报和市局网站采用12条,区政府网站采用15条。(三)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学习计划。把《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价格律法规和政策列入学习培训计划,采用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法讲座、收听政风行风热线、集中学习、专家培训、业余自修、考试督查的方式,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根据《中共鼓楼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的精神要求,对我局实施的19项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核实,并按照区委 “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下放权、公开透明原则”的总体要求,坚决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为打造“三个强区”、建设美好鼓楼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四)深入开展创卫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这一工作中心,号召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要求大家进一步强化落实全局创卫工作责任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按照创卫工作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包挂责任社区的创卫工作质量,确保做到干净、整洁、不留死角。一是要求全局人员把创卫活动变成自觉行动,把积极开展创卫大扫除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始终保持办公场所窗明几净、无尘无异味。二是针对包挂的责任社区卫生死角不易清除、保洁困难等一些问题,我们积极响应区创卫办的号召,从5月中旬开始,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责任社区开展大扫除活动,清除沿街电杆、墙面上的小广告和卫生死角,安排专人守候负责监督保洁,并时时提醒行人不要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确保卫生整洁效果,取得明显实效。三是在迎检的关键时刻,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每天亲自带队到责任社区监督保洁,并对沿街商铺商户和小区住户逐家逐户提醒告诫,除要求他们自己注意保持门前的清洁卫生外,还有义务提醒监督行人不要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四是利用价格工作接触面广的特点,广泛向市民和进城群众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美化我们自己的家园。五、切实转变思想作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脸、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四查四治”和“五看五比”,努力做到“五个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意识、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力有序推动活动开展。一、加强领导,教育实践活动得到有力保障。自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纳入重要工作,超前思考,认真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物价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在活动中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整个活动的领导和统筹。二是谋划特色活动。提出“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主题和“打造12358价格举报服务平台”载体。在对象内容上,突出以局领导班子为重点,把坚决反对“四风”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会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勤政廉政、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目标任务上,紧紧围绕“务实、高效、和谐、廉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机关建设。在工作方法上,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了“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实在,确保了活动有条不紊、循序渐进,不出偏差,不走过场。二、深入学习,党员干部思想切实提高。我局采取领导班子成员领学、个人自学、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目标任务;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精神;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先后集中学习13次、专题讲座2期、学习体会文章20篇。在学习中,大家态度诚恳,讨论热烈,对党的群众路线中体现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对照实际业务工作,着重解决“四风”问题。大家表示要在以后的业务工作中,认真负责,克服困难,弘扬正气,发扬传统,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走访,确保建议意见到位。按照要求,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先后深入街道办事处、各服务企业、服务单位开展了调研实践活动。主要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调查问卷、面对面座谈等形式,查找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及原因,摸清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了解当前期盼解决的困难,听取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四、聚焦“四风”问题,查摆问题准确,自我剖析深刻。全面客观地查摆问题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基础。班子成员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帮,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分别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负责人与普通党员干部之间多个层面的交心谈心活动共52人次。其中,班子成员谈话23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0条。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分析导致“四风”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局党员干部思想提高了,作风有转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将在第二督导组的指导下,按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开好总结会。坚持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价格问题,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诚体会群众的难处和诉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题。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版权所有: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物价局青岛市水利局2015年度深化水利改革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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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指导意见》、《山东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认识,健全领导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部署要求,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动我市水利发展,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水利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全市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全市水利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明确深化水利改革总体要求和2015年度目标
我局在多次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把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与我市实际相结合,制定印发了《青岛市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总体要求和2015年度目标》,明确了全市深化水利改革的总体要求和2015年度目标,并将各项改革的责任具体落实到有关责任处室(单位)。我市深化水利改革重点为深化水利投融资及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利安全发展保障体制改革。
三、各项改革不断深入,效益初显
(一)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积极协调市、区(县级市)财政加大对水利的投入,今年全市财政投入水利建设30亿,初步建立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在保证财政资金合理运用的基础上,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平度市新河水库属新建工程,概算总投资5.1亿元,开工前尚有近5亿元的资金缺口,平度市政府决定缺口资金全部通过社会融资的方式解决,最终确定由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并承建该工程。既减轻了政府配套资金的压力,又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青岛水利投资公司(简称水投公司)与市财政局、山东科技大学等共同开展《青岛市水利工程项目PPP模式应用研究》,通过对我市水利状况调研分析,对水利建设项目运用PPP模式的可行性进行调研与规划,找出适合PPP模式的水利项目类别,确定我市财政部门及水投公司在PPP模式中的角色、成本控制及后期管理方法,探索水利工程市场化运作途径。
(二)有序推进水价改革。为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我局会同市物价局、市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5〕31号),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35元/立方米调整为0.40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对全市具有灌溉职能的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制定与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完成了《关于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调研报告》,为我市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基础。
(三)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梳理调整工作。对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对照法律法规将水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13项,已经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对水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的批文证照进行梳理确认,并汇总编制目录清单;二是开展了行政审批规范完善工作。结合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实际情况,对《青岛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实施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范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实施承接、委托和下放,对省政府2015年第一批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衔接落实。继续实施市本级水行政审批事项对有关区市和经济功能区的委托下放工作,对需要继续委托下放的审批事项做了梳理确认。根据市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现场推进活动第一督查组的先后三次跟踪督查情况,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行政审批流程和许可案卷作了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系统建设,对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进行认真自查和清理规范,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和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四)着力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落实&三条红线&,着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建设,努力推进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入河排污总量&三项控制&制度建设。分解下达各区市2015年度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条红线&的控制目标,抓好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进行通报。
(五)群众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有突破。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立项和实施过程中,认真征询农民意见,实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和农民参与质量监督等措施,把&建设内容经项目区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项目区90%以上的农户同意实施重点县建设项目,并有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立项条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引导鼓励群众参与项目实施。
(六)加快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体系。2015年我市大中型国有水管单位的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两项&经费基本落实,出台了《青岛市大中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大中型国有水利工程的管护机制。按照《青岛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要求,完成了试点,完成了辖区内所有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界定、登记造册,建立了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库,推广试点经验,明晰工程产权,落实了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开展沿河环境综合整治,辖区河道的日常维护、保洁、管护等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做、有人考;开展农村小型河道及沟渠治理试点工作,对穿过、临近村庄且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道及沟渠,实施淤泥垃圾清除、堤防整治、岸坡绿化、河水拦蓄,在提高防洪能力的同时,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市目前依然存在工程性缺水问题,水利工程设施的长期&欠账&,制约着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加快水利建设发展依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心;二是水利建设投入依然不足,融资渠道不多,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依然存在,水渠配套不健全,连通工程不完善,有待进一步深化水利建管体制改革,打通水利工程毛细血管;四是在国家尚未出台用途管制制度、交易规则的前提下,建立水权交易市场难度很大。
五、2016年度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水利系统将继续贯彻落实部、省、市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部署要求,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动水利发展。在继续深化、推进、巩固以往各项水利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投融资改革、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群众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等&五大改革&。
(一)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大中型国有水利工程的管护机制,继续落实工程管理维修养护经费,做好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维修维护市场,不断健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争取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进行国有水利工程社会化、专业化和物业化管理试点,实施&管养分离&。&
(二)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积极推行PPP模式、代建制等水利建设管理模式和融资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市场主体。2016年在水库维修养护、灌区干渠维修养护、河道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体系维护等项目上试行水利公共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
(三)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取消、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下放、调整的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业指导和后续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一编写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批后监管办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等规划审批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建立和严格执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机制。推进水资源配置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洪水影响评价制度。
(五)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在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现群众参与,在重大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建立群众和社会有序参与、有效监督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支持有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其他农用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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