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洞瑶族乡苏州未来规划划

盈洞瑶族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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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洞瑶族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单位简介 辖12个行政村(居),94个村民小组。全乡总面积74.58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6533公顷,耕地面积429.13公顷。年末总人口7196人,其中瑶、畲少数民族人口6856人,占全乡总人口的95.3%,人口出生率为16.6‰,自然增长率9.9‰。 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47万元,农业总产值2119万元,固定资产投入3017万元。财政收入103万元,农民人平纯收入1368元。被评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模范乡镇、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二、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黄春林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负责全乡工作总协调、总调度。 钟进茂 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纪委书记 计生后勤组组长 主持人大、纪委工作,主管党群、群众路线教育、计生、组织、劳动、人事、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作风督查考核、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效能建设、建整扶贫、民政、新农村、三创、工会、交通工作,负责永联、姜阳、联丰村。 欧慧敏 党委委员 联工委主任政法委书记 综治文卫组组长 主持政协工作,主管政法综治、统战、意识形态、信访、发改、项目建设、治安巡逻队、经管(减负)、价格监督、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负责兰山、新聚、盈洞、狮形村。 邱建文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常务副乡长 农业农村组组长,兼城镇管理和规划办公室主任 主持武装、安全生产、国土、农业农村、水利、防汛抗旱、农业产业化、沼气池建设、畜牧、动防、消防、林业、森防、财源项目建设、财务、广电、企业、税收、环保、民生100工程。负责坳下、新民、新华、深山村。 温艳华 副乡长 计生后勤组副组长、协管计生工作、后勤组组长、分管办公室、档案、民宗、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招商引资、统计、代赈、移民、残联、第三产业、旅游、新型工业化、民营经济、值班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工作。 曹 毅 副乡长 综治文卫组副组长,兼妇联主席 分管妇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技、科协、老科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史志工作。 陈永发 正科干部 农业农村组副组长,城管中队长 分管治超、老龄老干、小城镇建设管理。 三、内设股室(含负责人、联系电话)及职能职责 (一)乡党委及其职责(黄春林8310005)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 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3.领导乡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乡政权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以及乡机关、乡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县直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二)乡人民政府及其职责 乡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人民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大主席团及其职责(钟进茂) 1.研究决定并组织召开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2.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讨论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计划以及本级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或者调整,讨论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4.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监督、支持人民政府开展工作;5.经征得本级人表大会代表的过半数同意,讨论、决定接受正副乡长的辞职申请;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指导代表小组活动;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指控和申诉;8.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组织指导选区选民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11.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 (四)政协统战办工作职责(欧慧敏) 负责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乡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负责乡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负责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及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职责 根据全乡治安状况,研究提出抓好综治工作的办法、措施,供党委政府决策;根据治安形势的不同情况分期、分阶段对全乡综治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各片区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各项措施。 (六)乡纪委及其职责 贯彻执行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形势的需要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切实加强党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乱收费,核实查处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县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查;及时报党委研究并向县纪委呈报有关案件调查的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检查指导支部的纪检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建设;承办乡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乡党员代表大会、乡党委和县纪委汇报、报告工作。 (七)武装部及其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及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和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和急、难、险、重任务,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烈属的优抚;负责拟制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实施民兵动员计划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前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八)党政办公室及其职责 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干部职工、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委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乡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全乡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文书、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宣传、民族宗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工作。 (九)财政所及其职责 负责财政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负责本乡财政预算、财政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并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本乡的财务工作,帮助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 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代表乡政府对国有资金实施监督管理;当好经济发展参谋,协助政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司法所及其职责 在乡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本辖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本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一)社会事务办公室及其职责 承担文教、卫生、科技、体育、老龄、农机等工作;承办本级党委政府交办和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 (十二)社会和劳动保障站及其职责 宣传党和政府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咨询服务,组织推荐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辖区内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十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及其职责 负责招商和民营企业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工作;负责矿产管理、村乡建设规划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安全和防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和协助处理安全责任事故;承办本级党委政府交办和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 (十四)计划生育办公室及其职责 1.建立健全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在乡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委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2.制定、下达完成年度计划的工作方案,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好业务台账,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委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乡党委、政府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助手; 3.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普检对象进行普检,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进行重检,对漏检对象进行跟踪落实; 4.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经乡党委、政府批准后,协助乡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以村、学校为阵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 5.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 6.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 7.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案件,依法征收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 8.指导各村委会制定好《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各村委会计划生育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计生办工作人员、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计划生育宣传员和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业务指导和培训; 9.负责审批办理《一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审批上报《再生育审批表》,为村民审批上报办理“一卡通”优惠证; 10.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1.完成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十五)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职责 1.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普及任务; 2.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3.做到孕(环)情检测及时到位; 4.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5.加强节育手术后的随访工作; 6.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和妇幼保健工作; 7.做好对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及村级药具管理员年度培训工作。 (十六)文化广播电视站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文化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批 准,组织实施; 2.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 3.负责老龄组织建设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保护人文景观、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承办本级党委政府交办和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 4.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5.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6.做好广播、有线电视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 7.根据乡党委、政府安排,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节目,负责自办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 (十七)民政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质量完成八件实事任务。 2.要积极认真做好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和救助、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减灾救灾;福彩发行慈善工作。 3.要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优抚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 4.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逐 步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幸福地安度晚年,配合做好儿保工作。 5.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使残疾人和老龄人生活得到保障。 6.做好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工作。 7.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城市社区工作。 8.广泛地开展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观念。 9.做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政策宣传解释和稳定工作。 (十八)农村经济管理站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国家、省、市、县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3.负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4.负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统计工作职责 1.完成国家统计调查的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 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2.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的基本统计资料。 3.组织指导本乡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农村基础统计工作建设,健全本乡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4.建立健全乡统计计信息网络。 (二十)安监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3.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7.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2013年累计完成财政收入596.87万元,为目标数的110. 8%,比上年增加110.72万元,增长15.8%,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40.92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88.6万 元,专项补助收入252.92万元),非税收入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0万元。2013年完成国税33万元,完成地税65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13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590万元,为预算数的103.88%,比上年增加79.18万元,增长15.32%,按部门分:⑴党政综合办284.04万元,其中:人大事务25.23万元,政协事务19.49万元,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20.68万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59万元,群众团体事务9.05万元;⑵社会事务办55.05万元,其中:财政事务11.34万元,国防2万元,公共安全24.96万元,教育16.75万元;⑶人口与计划生育办12.26万元;⑷农业综合服务站105.94万元,其中:农业71.31万元,林业13.55万元,水利18.18万元,扶贫2.9万元;⑸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站24.1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万元;⑹文化体育站20万元;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服务站13万元; 2014年度乡财政预算情况 2014年度财政总收入目标为600万元,跟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非税收入20万元,转移收入460万元。财政总支出计划为597万元,增长0.89%,与上年度几乎持平,分科目财政支出预算为:①农林水支出67.5万元;②文教卫事业支出24.5万元;③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25.5万元;④离退休支出25万元;⑤行政管理经费支出54万元;⑥计生经费14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宣传经费1.5万元,协会工作经费2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2万元);⑦ 人大经费7万元;⑧司法综治支出12万元;⑨村级支出57万元;⑩涉农资金支出132万元;⑾社会保障支出25万元;⑿治超支出2万元;⒀偿还历年债务支出10万元;⒁其他支出10万元。 五、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确认、行政执法等项目申办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 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对本辖区内的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下列规定征收: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乡)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 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乡)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六、惠民、惠农政策项目申报审批条件、流程、范围、额度等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部门:民政部门 文件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271号)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 办事内容:特有本县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办事程序:个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申请→社区(村居委会)调查→张榜公布→乡乡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报市低保中心备案→银行打卡发放低保资金。 (二)申请救济的程序 申请人向政府写出救济报告→本村村委会核实(签署意见)→由驻村领导、干部核实交民政助理员→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乡长签字批准→民政助理员办理救济事项。 (三)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简称:城乡医疗救助)是政府出面对患大病的城乡低保户等收入家庭人员实施医疗救助,缓解其因大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一项制度。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城乡低收入居民,因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重度肝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且当年承担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1万元以 上,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以及患重大疾病严重瘫痪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四)汝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2008年7月修订) 七、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 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对本辖区内的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下列规定征收: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乡)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乡)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Aleo Flash Intro Banner Maker
《东兰县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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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更好地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体系,提高县城的中心地位,使功能分区更加科学、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增强其辐射力和凝聚力,县人民政府组织修编了《东兰县县城总体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透明性,现将《东兰县县城总体规划()》予以公告。& &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告时间:日—2014年元月18日& & &公告网址:http://www./& & &联系电话:(局办公室)& & & & & & & & & & (规划股)& & &电子邮箱:& & &邮寄地址:东兰县东兰镇五峰路241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东兰县县城总体规划()》简介& & & 1、规划依据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04);& &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 & (4)《广西城镇体系规划()》;& & (5)《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 (7)《广西五大经济区经济发展情况》;& & (8)《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 & (9)《桂西资源富集区发展研究报告》(2011);& & (10)《桂西资源富集区规划》(2012)& & (11)《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0)》;& & (12)《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 (13)《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 (1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 &2、相关政策与规划&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 (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及其相关文件;& & (3)《广西红水河旅游发展战略规划》;& & (4)(《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5)《东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6)东兰县政府工作报告(年度);& & (7)东兰县相关规划、部门设想。& & 3、规划期限:& & 规划期限为年。& & 其中:近期年,远期年。同时适当考虑远景2030年以后的发展设想。& & 4、规划范围:& & 规划分为县域、规划区、县城三个研究层次& & (1)县域:本次县域层次为东兰县县域所辖5个镇(东兰镇、武篆镇、三石镇、隘洞镇、长乐镇)和9个乡(泗孟乡、兰木乡、长江乡、金谷乡、巴畴乡、切学乡、大同乡、花香乡、三弄瑶族乡),范围面积为2415.3平方公里。其中东兰镇是东兰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 (2)规划区:指政府实行城乡规划管理和控制的区域。根据现状的地形特点,本次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主要在一个狭长的山谷地带,界定范围包括:东北端至百见村;北端至红水河沿岸;西北端至委荣那运村;西端到达文达莫村,南端武篆镇方向至坡明村、三石镇方向至那谷村。规划区总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 & (3)县城:指规划期末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面积约13.5平方公里。& & 5、县域城乡空间结构& &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轴四区”的县域镇村体系空间结构。& & (1)“一心”& & 即县城,作为县域中心,重点发展商贸业、物流业、旅游业及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县城凭借其绝对的经济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成为城镇空间结构的中心,担起县域经济发展辐射源的重任。& & (2)“一带”& & 指沿红水河的景观风貌带。& & (3)“三轴”& & 规划县域范围形成“一主二次”三条空间发展轴线。& & ①一级城镇发展轴& & 由国道G323、隘洞镇、东兰县城(包括东兰镇)、武篆镇、国道G323构成,以东兰县城为中心,以国道G323为依托,通过东巴二级公路(国道G323东兰段)和河百高速公路(河池至百色)东兰段的双重作用,发挥交通便捷和主要对外联系的优势,带动县域内沿线各村镇的经济发展。& & ②二级城镇发展轴& & 分为东线和西线两段。& & 东线为县道X898、大同乡、长乐镇、隘洞镇、长江乡、巴畴乡、金谷乡、县道X899,以隘洞镇和长乐镇为中心,依托东兰、天峨和南丹、东兰、大化的二级公路,沿红水河发展红水河经济带。& & 西线为省道S318、泗孟乡、东兰县城(包括东兰镇)、三石镇、国道G323,以东兰县城为中心,依托东兰、凤山的二级公路和东巴二级公路(国道G323东兰段)发展。& & (4)“四区”& & 规划将东兰县域划分为北部、西部、东部、南部四个经济区。& & 北部经济区:中心镇隘洞镇、长江乡、巴畴乡、金谷乡、切学乡,利用隘洞镇作为本区域经济中心的有利条件,依托河百高速公路(河池至百色)产业带和红水河经济带,利用红水河丰富的风景旅游资源,带动本区经济的发展。& & 西部经济区:括东兰县城(包括东兰镇)、兰木乡、泗孟乡,利用东兰县城作为县域经济、政治、文化、信息中心的有利区位,带动本区经济的发展。& & 东部经济区:包括中心镇长乐镇、大同乡、三弄瑶族乡、花香乡,以长乐镇作为本区域经济中心的有利条件,依托红水河经济带,利用红水河丰富的风景旅游资源,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东部区域的发展。& & 南部经济区:包括中心镇武篆镇、山石镇,利用武篆镇作为县域经济副中心的有利区位,依托河百高速公路(河池至百色)产业带,利用金百铁路(金城江至百色),发挥交通便捷和主要对外联系的优势,以物流业为龙头,带动南部区域的发展。& & 6、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 规划提出按以下方式来划分城镇职能等级结构:县城—中心镇一般镇。& & (1)县城:即东兰镇。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以综合职能为主,服务于县域范围及周边部分地区。& & (2)中心镇:武篆镇、隘洞镇、长乐镇。& & (3)一般镇:金谷乡、巴畴乡、长江乡、切学乡、三石镇、大同乡、花香乡、三弄瑶族乡、兰木乡、泗孟乡。规划城镇职能等级结构表(2030年)&&等级&&职能类型数量(个)城镇名称中心城区综合型1东兰镇中心镇综合型1武篆镇工贸、旅游型1隘洞镇工业型1长乐镇一般镇农贸型5三石镇、巴畴乡、三弄瑶族乡、兰木乡、切学乡林业加工型、农工型3金谷乡、长江乡、花香乡工业型1大同乡旅游型1泗孟乡& & 7、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 规划提出2030年东兰县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目标。规划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表(2030年)&&等级&&城镇&&人口规模数量&&(个)城镇名称Ⅰ城区≧11万人1东兰县城(含东兰镇) Ⅱ中心镇2.5—6.0万人3武篆镇、隘洞镇、长乐镇Ⅲ一般镇0.5—2.5万人10金谷乡、巴畴乡、长江乡、切学乡、三石镇、大同乡、花香乡、三弄瑶族乡、兰木乡、泗孟乡& & 8、县域人口规模预测& & 预测近期至2020年东兰县全县人口为33.7万人;远期至2030年东兰全县人口为39.0万人。& & 预测东兰县2020年城镇化水平39%;2030年城镇化水平55%。& & 9、县城规划& & (1) 城市性质:& & 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长寿养生健康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突显壮乡文化和全国革命历史教育基地的生态山地小城镇。& & (2)产业定位:& & 创立制药强县、生态农产品加工强县的优势,形成以现代中药业和生态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柱,富有地方特色的长寿品牌食品制造业和旅游产品加工业都得到健康发展的工业发展格局。& & (3)城市规模:& & 近期(2020年)县城城市人口 7.0万人,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0平方公里,人均100.0平方米。& & 远期(2030年)县城城市人口13.0万人,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3.5平方公里,人均103.5平方米。& & (4)城市发展方向& & 规划城市发展方向选择为:东优、西进、南扩、北拓。重点向北;适当向南、向西北发展,顺应河流走向和山体形 状呈带状组团发展。& & (5)城市空间结构& & 规划按照组团结构进行布局,形成“两轴四区四心”的布局结构。& & “两轴”:指沿九曲河和穿越县城南北方向的323国道发展的城市发展主要轴线及沿委荣河向西发展的城市发展次要轴线。& & “四区”:分别为老城区、城北新区、工业集中区北区、工业集中区南区四大片区。& & ①老城区:指现状旧城区及沿委荣河向西发展的用地。& & ②城北新区:主要依托规划行政办公中心和县级旅游商贸中心,利用河流、水系两侧条件较好的用地,发展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和中高档住宅区;同时,以九曲河主题带状公园为依托,发展休闲旅游业。& & ③工业集中区北区和南区:工业上山,主要发展长寿养生健康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节能环保型产业及配套物流中心等,带动县城和片区经济发展。& & “四心”:分别为老城商业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旅游商贸中心及城南商贸物流中心。& & (6)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 ①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为353.16公顷,占建设用地26.24%,人均居住用地27.17平方米。& & ②工业用地:规划布局工业集中区北区和南区2个工业片区。& & 规划工业用地为198.77公顷,占建设用地14.77%,人均居住用地15.29平方米。& & ③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物流仓储用地为40.24公顷,占建设用地2.99%,人均居住用地3.10平方米。规划在工业集中区北区和南区结合工业用地各设置一处仓储物流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县级新行政办公中心位于城北新区;在老城区、工业集中区北区和南区内,各布置一处行政办公用地。& & ——文化设施用地:& & 县级文化设施:规划新增县级文化中心位于城北新区北部,其结合城北旅游商贸中心设置,建设县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儿童和老年活动中心等主要文化设施。规划保留老城区原有文化设施。& & 片区级文化设施:重点建设片区级图书馆、青少年宫等。& & 居住社区级文化设施:根据国家标准统一配置。& & ——教育科研用地:& & 规划按要求设置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小学用地、特殊教育用地和科研用地等。&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为49.49公顷。& & ——体育设施用地& & 县级体育中心:分3处布置。保留老城区一处体育用地,在城北新区、工业集中区南区分别规划新增一处体育用地。& & 社区级体育设施:在社区中心处结合街头绿地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小型街头体育场地。& &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 按照全县每千人8张病床的指标,建设以现代化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专业医院为辅助、防疫保健站为基础的县、社区两级卫生医疗系统。&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 & 保留现状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规划在城北片区新增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处。& & ⑤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商业设施用地:& &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约75.7公顷。& & 县级商业中心区具有较强的聚集和辐射功能,一般为县城和外来流动人口服务。规划三个县级商业中心区分别为:老城商业中心、城北旅游商贸中心、城南商贸物流中心。& & 片区级商业设施采用块状布置,主要为各片区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服务。规划片区级商业服务设施6处,其中老城区1处、城北新区3处、工业集中区南区2处,分别沿城市发展的主轴线、次轴线布置。& & 规划设置2处大型专类市场展销中心,分别位于城北新区向阳新城和工业集中区南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处用地。& & 规划在曲水河东岸新增一处县级旅游休闲中心;保留老城区的现状东兰革命烈士公园县级旅游休闲中心。& & ——商务设施用地:& & 规划商务设施用地约29.2公顷。& & ——娱乐康体用地:& & 规划娱乐康体用地约5.0公顷。& & (7)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 ——绿地系统规划:& & 规划公园绿地共141.69公顷,占建设用地10.53%,人均居住用地为10.90平方米。& & ——景观系统规划:& & 节点:人文节点和景观节点。& & 景观轴线:道路景观轴线和滨水景观轴线。& & 道路景观轴线:新老323国道、新城路、曲江路等城市主干路作为城市主要的景观大道,通过对道路的美化、亮化设计,道路地面的铺装,沿街立面的统一规划,步行休闲等动态活动与建筑等静态形体结合,营造富有现代气息的景观道。& & 滨水景观轴线:充分利用地形特点,保持沿岸的自然形态,重点建设沿九曲河、委荣河等的滨水绿带,形成连续的、观赏性与生态性有机结合兼具休闲功能的滨江景观带。& & 景观风貌区:居住风貌区、大型公建风貌区、商业中心风貌区、工业风貌区和生态绿化风貌区。& & 1)居住风貌区:建设为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服务设施的居住区。在设计中应注重融入地方特色,形成序列空间和连续活动的场所。居住风貌区应提高绿化覆盖水平,增加供居民使用的开放性公共活动空间。& & 2)大型公建风貌区:主要为规划新行政办公中心、文化中心和体育中心,是集中体现城市现代建筑风貌的景观区域,强化公共建筑组群的布局和整体景观设计,协调建筑风格,建筑应设计为简洁明快、体量较大、中尺度,具有明确醒目的个体特征,营造开拓进取、恢宏大气、简练有序的环境氛围和空间感。& & 3)商业中心风貌区:商业中心风貌区主要包括老城商业中心、城北旅游商贸中心和城南商贸物流中心。商业中心风貌区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区域,应强化商业、休闲和景观功能,加强商业空间的整治和发展,突出城市中心区的繁荣与活力。建筑类型以多层和高层为主,完善步行交通体系,重视近人尺度的景观设计,合理安排各种街道小品,形成宜人步行空间。& & 4)工业风貌区& & 5)生态绿化风貌区& & (8)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 东兰县县城为山地地形,县城沿山谷、河流呈南北向发展。东兰县县城道路系统是典型的山地自由式道路,其特点是南北向主干路连接县城的各个片区,东西向干路连接片区内部。未来高速公路的开通、323国道改线的实施、往周边地区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将极好的改善城区的交通条件。& & ——对外交通:& & 对外高速公路: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和河池东兰至罗平高速公路两条高速公路经过县城。& & 规划县城内323国道部分改道至九曲河东侧。经过县城段拓宽升级为城市主干路。& & 县城城北往吾隘方向规划南丹至大化一级公路。& & 县城城南往巴马方向规划凤山至巴马二级公路。& & ——公路客运站:& & 规划保留现状两处县级客运站;在县城南部高速公路出入口处规划新增县级一级客运站。& & ——内河航道及港口:& & 规划红水河为通航航道;沿红水河南岸规划新增公共港口岸线。& & ——县城道路系统& & 道路等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 主干路为连接县城各片区的主要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规划东兰县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0~40米。& & &(9)市政设施用地& & 1)给水规划& & 用水量预测:规划期东兰县城最高日用水量为5.0万m3/d。& & 保留现状水厂,规模为1.5万m3/d;新建城北水厂,水厂规模3.5万m3/d,水源为红水河。& & 在取水点附近水域进行统一管理,水源按《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规进行卫生防护,水源水质至少达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 & 规划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进行布置,给水管网尽可能沿现有道路及规划道路敷设。& & 2)排水规划& & 规划区平均日污水总量为3.0万m3/d。& & 规划新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老城区近期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分流制。& & 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规划期规模增至2万m3/d,新建城北污水处理厂,位于九曲河入红水河东岸,远期规模1万m3/d。处理污水达标排放。& & 污水管网的布置根据污水处理厂的位置,结合地势走向确定。& & 工业废水需自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雨水管道的布置结合地形进行,顺坡排水,就近排入水体。& & 3)电力工程规划& & 预测城区总用电负荷约为109.7~170.7MW。城区负荷密度约为:8.15~12.68MW /平方公里,人均用电负荷约为:0.88~1.37kW /人。城区年用电量约为5.49~8.54亿kWh。& & 至规划末期,现状110kV东兰变升压为220kV东兰变,容量为3x180MVA。& & 至规划末期,县城将新增2座110kV变电站,分别为:110kV城南变和110kV城北变,容量均为3×50MVA。& & 新建高压线路走廊应尽量沿道路东侧、南侧绿化带架设,并尽量采用同塔多回架设。35kV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约12~20米;110kV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约15~25米;220kV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约30~40米。& & 4)通信工程规划& & ①预测城区总固定电话主线约为8.26~9.51万线,移动电话预测总需求量约为12.5万部,数据用户数为3.60~4.58万线。& & ②规划在县城北侧、南侧和西北侧各新建电信机房1座,采用附建形式,预留建筑面积300~500平方米,容量分别按5、3.2、1.6万门考虑。& & ③规划在县城南侧和北侧各新建邮政支局1座,每座预留用地面积600平方米。& &(10)综合防灾规划& & ①防洪规划:规划区采用20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 ②消防规划:规划区设3座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按不大于120米间距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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