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汽车站腐败

江阴副市长管海燕有没有受贿腐败?_百度知道
江阴副市长管海燕有没有受贿腐败?
春风吹又生,但在官场却得不到支持,不改制度;  反腐败如果只反贪官,与其追究个人之罪,官员中普遍存在的不是腐败有或无的问题,才能扼制腐败,而不腐败的官员因为手中没有利益,不如追究体制之恶,尽管受到百姓的欢迎,改变体制才有可能杜绝以后可能不断出现的大小贪官:野火烧不尽。  腐败是制度的必然产物,因为官员的权力由上级赋予。&#8203,而是多与少的问题,讨好上级是晋升的最佳途径。只有这样,只有腐败才能给上级输送利益。  制度造成大面积的腐败,即使仍有良知的官员也难以抵御集体性的腐败的侵蚀,越有可能成为贪官或腐败份子,其结果必然是。希望最高当局拿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出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目前的体制下,更何况那些品德恶劣的官员了,掌握的权力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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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投诉主题: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倪家巷村委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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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市周庄镇倪家巷村党委换届选举,每个党员发现金叁佰元,二十个菜一汤烟酒吃喝。这个钱是上级拨的?不是!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当然每个村都有这种情况。但十八大后还这样,真不可理解,有录像为证!!官官相护是腐败之根源,望严肃处理!先锋模范作用去哪了?全心全意为谁服务了?拿了吃喝还有党员讲真话?经济犯罪怎查清啊!!
201 3年7月25日
网友评论&&&&共 6 条
一群红眼病患者
评论者:郁闷 &
18:35 & 第6楼
2000年倪家巷村拥有资金19230万现金,有集团公司向村委借用,有集团公司出利息给村委。19230万现金按一分息计费,每年要想村委付息费,由村委与集团签订协议,按程序操作村主任要通过村代表讨论后才能借集团用,主任犯了极大地独联罪,主要原因他与集团串通一起,所以就犯独联罪,给老百姓带来极大的影响,现在把以前犯下错误全部跟正过来,望两位领导彻底解决,把19230万的现金做一次明细表给村民,19230万用于造别墅用掉一部分。第一期工程付多少款 第二期工程多少款...........每期的数据明细公布出来并复核。
评论者:chun &
21:43 & 第5楼
为什么到年底发待遇手臂长的人就可以享受?没有背景的人什么待遇也没有?这不叫腐败叫什么?
评论者:白雪 &
11:03 & 第4楼
投诉到江苏民政网去
评论者:枪 &
12:25 & 第3楼
江苏江阴市周庄镇倪家巷村党委换届选举,每个党员发现金叁佰元,二十个菜一汤烟酒吃喝。这个钱是上级拨的不是!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当然每个村都有这种情况。但十八大后还这样,真不可理解,有录像为证!!官官相护是腐败之根源,望严肃处理!先锋模范作用去哪了全心全意为谁服务了拿了吃喝还有党员讲真话经济犯罪怎查清啊!!
评论者:透视 &
14:29 & 第2楼
http://www./9月2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到网站调研
评论者:小猪 &
15:54 &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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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随地便捷投诉  帖子有点长,希望大家耐心看完,看看江阴司法的问题究竟在哪里?  我是一个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上海知青。正统、规范的教育使我从小就立志做一个光明磊落、诚实正直的人,我也坚信自己一直在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直到儿子的出生、成长,我自信自己一直是在正面的引导、教育他,一直到他有了工作,他的各种表现说明他已经是一个正直、阳光的青年,我的心才略能放下。  日,儿子突然被江阴警察带走,随着被拘留、逮捕,我们老夫妻二人在迷茫痛苦中度日如年。两个半月后(日),儿子被取保候审,回家后我们方知案情原委。  2009年7月,儿子代表上海深圳发展银行(现更名为平安银行上海分行)与苏州嘉企钢铁有限公司和江阴西城钢铁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书。规定:苏州嘉企先预付上海银行给其贷款的保证金,然后银行再将苏州嘉企的贷款打到江阴西城的账上,由西城按嘉企需要的钢材品种进行生产,待嘉企把贷款剩余的70%款还到银行账上后,再由银行通知西城发货交付苏州嘉企。这样数月一个周转,三方运作得一直很正常。  2011年4月,儿子在西城钢铁的业务代表恽某的邀请下到了苏州与嘉企的老板肖某见面。因按正规流程操作对嘉企的利益不大,看是否能变通一下,在正常的三方贷款协议的框架下,改“先还款再提货”为“先提货再还款”。儿子在考虑到当时的市场贷款的行情比较困难,想留住客户及大家是朋友的情况下随口说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过后也没在意。直到6月份,儿子再去西城(每份单子,儿子都要赶到西城去盖章),在门口,恽某将两枚章交给儿子时,儿子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是假章,问恽某:“章只要盖一下就可,你把章给我干嘛?”恽某当时说,“放你那方便些”,此时儿子只是想到这样也好,省得今后一有事就来回跑。此事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没见恽某来要回此章,儿子才开始隐隐怀疑这两枚章有问题,但他还是认为,只要苏州还像以前一样,每次能按时还贷,也不会有什么事情。再说儿子当时已经离开原单位,新进的公司业务繁忙,也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2011年10月,西城警觉到这违规操作,老总曾追查过此事,但随后不了了之。儿子认为恽某是西城老板的亲戚,可能已默认了此事,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月,苏州嘉企还是如以前一样与西城提了三次货,但这三笔货款最终没能还上,最后上海银行按约定向西城追讨,西城不愿还款,抓住这违规事件报案,导致了三个单位的三人被抓。  取保回家后,儿子和我谈起被抓进去的事。他说:“我做错事处罚我是应该的,但不能不顾事实一定要我承认,第一,假章是苏州肖某给的而不是西城恽某给的;第二,硬要说肖某给了我10万元的好处费,不承认就动刑罚。最后没办法,只好按照他们所说的承认。但我心中始终不服。还好,在最后的供状上,他们把我受贿10万元给拿掉了。”  对儿子所说的,我们带着疑虑在几天后约见了苏州嘉企的老板肖某,要他澄清我儿子在这中间到底拿没拿钱。肖某说,儿子从头到尾确实没收一分钱的好处。为说没给我儿子好处一事,他坐了七八次老虎凳,最后只好随他们的意思说给了10万元。听完这些,作为父亲,一方面为儿子在这中间没收一分钱好处而感到欣慰,另一方面也为现在的江阴警察要靠刑讯逼供来破案而感到可悲。难怪社会上接二连三的冤假错案会屡屡发生。作为两个老共产党员的我们夫妻俩,实在为现在的江阴司法部门感到可耻。  2013年3月,江阴检察院告知立案,儿子当面与检察官提出异议,但未受到理会,只是让他签了一下字就走。  2013年4月,江阴法院通知去拿起诉书时,儿子当时即提出对起诉书不认可。作为父亲,我也向法官谈了看法,请求他在三个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核实真实情况,但没有结果。  日,江阴法院第一次开庭,当儿子在庭上说到供认状不是事实,假章确实是恽某给的,上面的供述是刑罚下的无奈时,检察员倪桂新当庭大怒,公然叫嚣要法庭当场重新拘押。  法庭随后休庭,三天后(12日)再审。9日下午6:30过后江阴公安受江阴律师所托把我们二老叫去做工作,告知形势对我方不利,因为其中2人口供一致,在2:1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硬判。11日晚,我们江阴的律师又要我们去会一下面。晚上8:30见面后,律师即要我们配合法庭,他说公安动刑,他也相信是有的,但你们怎么有过硬的证据来证明此事,现在很明显是市政府在保西城钢铁逃避责任,法院如果硬判,对我们不利,还是不要硬顶,顺着他们的意思说,争取一下缓刑吧。当时我们仔细想了想,要当庭拿出刑讯逼供的证据也确实不太可能,当时的“罪人”,怎能随身带进录音或录像机,而其他两个“同案犯”尽管在我们面前都说受过刑罚,然而要他们在法庭上作证,也是不现实的。最后再要当时审问的警察在庭上作证说他们承认动过刑的话,无疑是与虎谋皮。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做父母的也只求儿子不要进牢受苦,就苦口婆心地做儿子的思想工作。在权衡利弊之下,儿子无奈只能同意。当即(已是晚上9点多)律师与法官联系,确定第二天开庭,重复一下前庭的顺序。  第二天,儿子在庭上违心地承认了前面的供状。回忆两天的开庭,公诉人好像是为儿子一人而设,另两个嫌疑人都是走过场的,连西城的恽某为什么受贿都是一带而过,最后在倪检察官的引导下,竟把受贿说成了是肖某给恽某的还款而莫名其妙的收场了。  纵观两天的庭审,可笑之事连连。第一,所谓受害单位“上海平安银行”在庭上再三不承认受害,银行没有受损;第二,起诉书的“骗贷”根本不存在。三方协议早在几年前就签订,所有手续正常,贷款也早就形成,他们三人的作为也就是在提货问题上的瑕疵,充其量也只能说西城是受损单位,但西城从头到尾没在法庭出现。两天的庭审中,坐在同一个公诉席的检查员与上海平安银行之间的舌战成为了整个法庭的奇观。而这位检察官在几位律师对三位当事人很关键的几个问题的提问时的回答,很明确地说明了他们装聋作哑的表现。让我这个第一次到法庭的人来说,感觉到与电影、电视上的法庭场景是这样的天壤之别。我不禁自问,江阴的刑事法庭难道是这样的愚蠢可笑?  7月庭审后,数月没有动静。10月,上海法院在江阴法院对此案久久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银行状告西城的赔偿案,并很快做了西城赔款的判决,西城不服,提起上诉。  12月,江阴法院通知儿子去法院。和儿子在法院时,法官说此案西城受了损失,作为当事人,要儿子出钱退赔。儿子表示,整个事情自己没有牵涉到一分钱的经济问题,出钱退赔从何说起?法官说恽某已经退了20万,儿子说他受贿应该退赔,而我从工作到现在从没受过客户一分钱的好处,就凭3000元的工资,想退也无力啊。就这样,到12月16日,江阴法院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突然下达了判决书,判了儿子一年零四个月的实刑,罪名还是“诈骗贷款罪”。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客体是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在本案件中,三方协议早就构成,而且已运作
数年,并非纯粹通过造假手段捏造整本合同,不存在欺骗手段,没有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上海平安银行再三不承认是受害方。我们不服,向无锡中院提出上诉。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六(商)终字第426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西城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即意味着西城公司必须向平安银行偿还687万元人民币。判决书第15页写道:三方《合作协议书》有效:1、虽然合同第一、第七条被三人私自修改,但修改内容不足以影响合同的整体效力;2、协议书本身真实存在,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表示:三人系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利用缔约过程中实际经办的便利条件谋取利益,而非纯粹通过造假手段捏造整本合同。《合作协议书》本身也并非所谓“犯罪工具”,亦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或者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情形。3、该协议在案发前,已经交易过多次,银行不仅确实已向西城公司支付货款,而且在“付款摘要”中明确记载“苏州嘉企、深发行三方协议授信款。”  判决书第16页、17页写道:恽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恽某是西城公司上海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是《合作协议书》第七条中明确指定的联系人。合同中修改的两条条文,恽某有权代理西城公司补充填写,应为有效。  日,无锡中院在江阴再次审理了我们的上诉请求,法庭上简单地重审了一下案件。
在随后的几天中,我们苦苦地期待换来了一个想不到、又是意料中的消息。整个案件,早就按他们的意图在文字上都做成了“铁证”,无法改判。要想儿子出来,必须先缴20万元退赔款。不然,只能维持原判。我想不明白,中级法院竟然与江阴法院一样,先要钱。我们要退赔什么钱?法院依据的是我国法律的哪一款哪一条退赔钱就可以放人?苦恼中我们请律师去看守所征求儿子的意见。儿子很坚决,牢情愿坐下去,钱不能出。“我工作中犯了错,应该认。受罚也应该,但没有罪。不服就上诉。”对儿子的态度,我很欣慰,同时也很纳闷。文字上的铁证,就能不顾事实“随心所欲”地制造冤案吗?国家规定的“上诉、申诉”难道是骗骗老百姓、徒有虚名地走过场吗?难怪连江阴看守所看门的老头都说:“在这十年多了,从来没到过一个因上诉而改判的案子。”中院法官的作为,不光证实此案背后“某要人”的能量,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官官相护的滋味。  原本一件由三个单位的代表人,在不影响到原协议的框架下,修改了二处微小的付款方式与传真电话号码条约的职务行为。由于假章而被蓄意改成三人合谋的“诈骗贷款”罪,而为了保护重点企业逃避还款责任,不惜罗织罪名“草菅人命”,再为了迎合“长官”意志,可以不顾国家法律,恣意妄为,这就是江阴市政府及司法部门某些人的嘴脸。同时,我也进一步体会到了目前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为什么要花大力气整治官场与司法上的贪污、腐败。但愿在眼下打老虎、打苍蝇的形势下,江阴的政府、司法能是世外桃源。  从案件的一开始,公安按照“市长督办案件”立案,到检察、法院的一系列作为,很明显地让人感觉到是政府的某要人在操控着整个案件,从公检法的内部也屡屡传出“领导”的意思。西城的业务代表恽某,是整个案件的操控人,也是受贿人,他在法庭上一再以文化低、不知道为托词,最后连他单位的负责人是谁都不知道这样的托词也无人追问,他的自首、认罪、退赔,再到唯一的“缓刑”,这难道没有人授意吗?2012年6月,恽某在公安立案后打电话给我儿子去苏州与肖某一道“对口供”,我儿子没去,只是在电话中说“要对什么口供,到时候实事求是说就行了”。这不能说明问题了吗?  判决书上所说的“最后没还上的1000万(实际687万)”的贷款是月期间的。西城钢铁早在2011年10月就发现这一违规,还追查了此事。到2012年2月以后还让苏州嘉企公司提了三次货,最终导致了这个损失,这能说明他们是骗取贷款吗?  综上所述,我认为儿子在整个案件中是存在过错,但错不致罪。回顾整个案件的走向,西城公司的恽某,从一开始的所谓到公安局“自首”,到“主动认罪”,自觉承认三人是蓄意“诈骗”银行贷款,最后自觉地退赔“受贿”的20万元等等。这一步一步的举动是否就是西城公司智囊团的“步骤”,而交给我儿子假章的是恽某还是肖某却是一个关键。不然,何以解释对我儿子在这一问题认真“澄清”而加以“翻案”这样敏感呢?而一年多来,江阴的公、检、法的紧密配合,是否和从一开始公安局人员所说的此案是“市长交办案件”有关呢?整个案件,从起诉书的“主犯”到判决书上的“从犯”的我的儿子,最后确认是没收一分钱的好处。他积极参与作案的动机何在?而最轻的“从犯”恽某却能在起诉书中确认的受贿罪到判决书中不提受贿二字,反而冠以主动退赔20万元,这是否也与7月8日的庭审中检察官倪桂新的引导其受贿变成了“借款”有关呢?纵观7月8日和12日的两次庭审,检察官倪桂新的表演,真是有损共产党执政党、人民法庭的光辉形象,法律的公平公正体现在哪里?但愿江阴法院能将这二次庭审的录像和记录公布于众,还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  上海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终结了西城公司以及他的后台的罪恶,为了逃避应负的责任,不惜以“圈套”来制造所谓的刑事诈骗案,妄想以刑事案件来制约民事案件。可怜的江阴公检法,为了迎合某官员的“圣旨”,不惜昧着良心,以“刑讯逼供”来制造所谓的证据。匆匆忙忙在12月20日上海的二审开庭作什么“新的证据”,最后落了个“各项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的灰头土脸,可笑,可叹!  西城公司在这起案件中,之所以能得到江阴公检法的超范围的支持,是与幕后老板息息相关的,政府要员操控司法办案形成的“草菅人命”。“冤假错案”还少吗?但愿新一届以习主席为首的中央领导能在官场上反腐成功。  一个同样的案件,一个同样的事实,在同一个国家,在同样的法律面前,能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判决,造成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这仅仅是可以以“刑事”和“民事”来解释吗?试问,一个连民事都谈不上的所谓案件,凭什么能在江阴成为“刑事案”?难道江阴是在中国法律之外的独立王国吗?江阴的政府是否清廉,江阴的司法有没有阴暗,人民拭目以待。  3月30日下午,我们拜访了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政法委案件评查员、东方大律师孙洪林。他仔细看了江阴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的判决书,及上海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明确向我们表示:第一、这是个无罪的案件,因为江阴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罪名与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构成要件是格格不入、对不上号的;第二、要坚持无罪申诉,因为国家的法律是全国性的,是有严肃性的、权威性的,要相信党、相信国家司法的公正性;第三,不要因为某个政府官员、某个地方政府或者司法人员的枉法行为而否定全国的司法战线。中央正在花大力气整治这些腐败现象,要相信党、相信政府。地方行为可上访到省,直至中央,会有人管的,因为江阴不是独立王国,千万不可到海外去(我有此想法)制造对党和国家不利的负面影响。对孙律师的教导,我深受教育,也铭记在心,同时也坚定地认识到:要走正常的上访途径,相信中央政府不会容忍这种长官意志肆意践踏国家的法律的。“独立王国”存在,蓄意制造冤案的不法之徒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楼主发言:10次 发图:0张
  江阴司法机关的腐败问题让普通百姓蒙受不白之冤,司法公正到底体现在哪里?
  自己多顶顶
  目前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为什么要花大力气整治官场与司法上的贪污、腐败。但愿在眼下打老虎、打苍蝇的形势下,江阴的政府、司法能是世外桃源。
  帖子沉得还快啊
  每天来顶
  我就是江阴人,腐败问题……呵呵呵呵,无话可说
  市长就是幕后黑手,官商勾结
  顶一顶
  顶一顶
  后来解决了吗?很多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官官相护,官商勾结,这种事情,必须要到上级部门去告,并扩大影响力,才有效果,我也是江阴的,顶顶。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原江苏江阴市双牌村书记徐晓华,在任期间贪污公款一千多万元,江阴市纪委官官相互,后经过无锡市纪委查处。但没多长时间就释放在家,在他名下或者亲戚朋友名下的房子咋没查处呢?数量可不比北京的房姐少哦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请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玲(简称我),女,日生,汉族,身份证江阴市长山渡江二村三幢301室,现在暂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武夷商城天骄阁8栋-603室,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江阴东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东辰公司),住所地: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蟠龙山路29号,电话:8;  法定代表人:刘成龙,东辰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请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王立新院长以及执行局的朱新扬局长办公室7,等其他的领导们关心过问:将(2007)澄民一初字第680号;(2007)锡民终字第0630号;(2010)苏审二民申字第309号;原判决(2007)澄民一初字第680号:第六页的第三行、、、、、、,此后,张玲所经手的业务资金到帐后,东辰公司应按比例和张玲结算),请求江阴市人民法院给予执行到位。并交付给申请人张玲(判决书在2007年就生效了,至今已经六年)。因为此案拖欠的巨额提成工资东辰公司的董事长刘成龙一直拒绝与我对账并结算。  详细经过:此案从一开始(2007年)审理之初就违反了法定程序的公正。仲裁时我没有提供什么证据,到了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我特意出差去客户那里,去寻找对我有帮助的证据。开庭时我当庭提交与主审王芳法官。这系列的证据能证明东辰公司首先违约,继而克扣,以强欺弱,长期拖欠等等。这些证据都被原审江阴法院王芳法官隐秘掉了,也未被质证,判决书也未提(庭审中王芳法官还对我咆哮几次)。更可笑的是二审时,无锡市中级法院的潘志江审判长做我思想工作时说,劳动报酬官司经过仲裁之后,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可以不予质证。那既然如此,就不必立案。我还为此花费了近万元的诉讼费。所以我也一直在申诉维权中(上访专业户和危险分子)。  日,东辰公司的代理人王贵涓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谈话时,当场认可原审江阴市人民法院卷宗(最原始的)的开庭笔录,东辰公司原来的代理律师云线(她老公是江阴市政府官员),在原审江阴市人民法院的二次开庭时,承认我签售有 万元合同总金额(卷宗最原始的证据为证),其实不止这么多,应该是2800万左右业绩。(注)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第一次谈话笔录,有东辰机械制造代理人云线律师亲笔签字:她承认在原审江阴江阴市人民法院的证据【劳动合同书】是造假,‘其他事项’四个字是她后来在法院二次开庭前添加的,云线律师自己承认造假(无锡二审卷宗原始的证据为证)。我当庭喊冤,判决书2007年就生效了,至今还有1000万元左右业务提成工资没有公正的平台,组织双方对账结算(双方对账为准)怎么办?这次再审,请高院法官调解先与我结算完毕,然后再提补偿、赔偿的事。高院庭审记录为证。但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最后还是置铁证如山的系列证据而不理不睬,只是将原二审的判决书原封不动的抄写了一遍,驳回了我的申请再审。  请问:各级各位领导们,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外来妹(原籍河南),因为我(丧偶)是再婚,远嫁江阴,基础薄弱。被东辰公司和云线律师共同挑拨离间,前夫逼迫我(购买轿车),天天吵架,故意家庭暴力。后来离婚也受到江阴市人民法院的计珉法官的迫害,计珉帮忙我前夫,敲诈我的婚前财产,一个简单的离婚调解书引起了我诉讼十几场官司的代价。2009年,我被计珉法官和前夫逼迫服毒自杀,未遂。后被江阴市公安局长山派出所(云线律师的老公原是江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行政拘留二十天】。我是个单身母亲(98年以来一直独自抚养未成年的儿子,现大学在读。多年来,为了维权,我挑战着,有着钱权有交易,官商有勾结,官官又相护的公权力,和有着亿万富翁之称的江阴东辰公司刘成龙父子,在公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的今天,讨要我的血汗钱几十万!要经历多少艰辛和磨难?可想而知!  事发至今,已经六年多,我的头发都等白了。为了寻找公平,我也付出了代价:夫离子衰。孩子也没有考上理想大学。我们是生活在底层的小老百姓,又不敢去犯法去杀人。我只能祈求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政府以及江阴市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能关心过问我讨要劳动报酬一案。采用强制措施或者协调方案责令东辰公司与我结算并结清提成工资。还我迟来的公平与公正吧。谢谢!   现在最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说明国家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对恶意欠薪者的惩罚力度,我要求江阴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对账,进一步结清拖欠了六年的应结清的业务提成工资几十万元(原来我的基本底薪只有500元一个月,所以才会拼命去工作),如若用人单位东辰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我要求江阴市的相关部门要作为,追究用人单位江阴东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刘成龙的刑事责任。  谢谢各级各位领导们的关心,这是一个单身无助的母亲的求救、求助!    此致  江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玲  2012年元月28日
    看看我怎么治你们!!!
  @江阴东辰机械制造
08:40:55   @缪卫英    他就是江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民公安局长,就是他下命令关押我们和行政拘留我张玲的。我就控告他,一辈子,平反为止。
  @jy老百姓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江阴房产网家缘地产服务热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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