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会以后还可能交社会抚养金吗

交了社会抚养费为什么还不能领独生子女补助金_百度知道
交了社会抚养费为什么还不能领独生子女补助金
交了社会抚养费就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补助金是专门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你既是独生子女,为何要交社会抚养费
那怎么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
凡符合独生子女条件,在子女15前都可以办理。独生子女可享受以下政策:1,每年领取120元体检费用,直到18岁。或一次性领取1500元。2,高考中考加5分。3,父母年满60岁后,领取每月75元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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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文/丁蕾
  近日,据媒体报道,通州张家湾镇枣林庄,张伯增一家9口,因其中6个孩子为超生,长期没有户口。目前,还有4人须缴纳70余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后,才能补办户口。
  超生让张柏增家的生活贫困不已,6个孩子都没有户口更是让全家上下愁容满面。社会抚养费与户口登记挂钩更是让张伯增家的生活陷入贫困的死循环。没有户口导致孩子们初中都无法读完,相继辍学,也没有办法领证结婚,更无法抚养下一代,家中的四姐已经因此患上了抑郁症。
  为何交不上社会抚养费就没有户口呢?在深究之下发现,缴纳社会抚养费与登记户口,二者间其实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此处并未特别说明如系超生儿,必须先缴费后登记,所以二者本应分开管理。
  原来这先缴费后落户只是地方政府为方便管理,简化归纳出的&土办法&。但却未曾考虑一旦发生缴不起费用的情况,将会给新生儿带来多大的困难。新生儿也有其自己生活的权益,即使是超生儿也应与其他孩子一样平等自由,不该承受没有户口所带来的接受教育以及生活上的不便。超生是家长犯下的错误,不能将不公的命运强加到无辜的孩子身上。
  况且这种将社会抚养费与户口混为一谈的处理方式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成效。以张伯增家为例,家中因超生,生活贫困,孩子无户口可上,父母虽然也心存愧疚,但依然先后生下了7个孩子。可见,问题出在深层次的观念问题上。
  要想真正遏制超生问题,还要究其根本原因。为何许多家庭&越穷越生&呢?许多家庭都将改变全家命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希望下一代能出人头地,改善家庭的生活状态。但却未曾想到孩子过多却拉低了全家的生活水平以及孩子们的教育质量,反而更加无法改变困苦的现状。
  所以从家庭的角度来讲,应该先改变一些父母的陈旧观念,令其真正了解到超生可能会带来的问题。要能明白,对少数的孩子进行专一专注地培养才能真正改变未来,才算是对后代负责,对家庭负责。
  另外从社会角度着眼,应该加强对超生父母们的法治宣传,明确超生是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不仅会导致家庭生活拮据,更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家长们进行劝告,这样自主地减少生育将会比事后追加惩罚更加有效。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省市已经开始正视这一问题,并有所行动。湖南省政府已决定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婴儿上户挂钩,停止收取&把关费&与&手续费&。其它地区也应对此加大关注力度。社会抚养费本是为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为社会出力,为百姓助力,还需还原社会抚养费的本质,不能让孩子因此受苦。前一则: 后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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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经新闻报中国证券报中国产经新闻报中国产经新闻报新产经    杨支柱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比照1997年版和2003年版,删除了违反计划生育给予处分的内容。易富贤认为这是十八届五中全会停止计划生育的信号。这是捕风捉影“妄议”国家大政。  据易富贤说,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这只是“法纪分开”,不代表政策调整。最近的几天,新浪微博上全国各地计生系统的微博异常活跃,明示或暗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能动摇、不会动摇之意。这些人当然也是“妄议”。事实仅仅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除了有关违反计划生育如何处分的内容,并未涉及计划生育本身的存废问题。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要废除是“妄议”,说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也是“妄议”。  我并不认为党国要员们真意识到了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刚弄了个“单独二孩”,仅仅是为了不给人朝令夕改的印象,十九大前再改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删除了有关违反计划生育如何处分的内容没有任何言下之意或接下来的动作。  易富贤批驳庄德水、马怀德说,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不可能违法不违纪,有一定道理,因为事实上党国从上到下一直是把无证生育当违法来看待和处理的,而计划生育法又是共产党自己制定的;但是这个批评可能遭到反驳,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确实没有用“违法生育”这个词,当年张维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对“社会抚养费”所做的立法解释也是收费,不是合法行为怎么收费呢?政府不应该像土匪或受贿官员那样收钱放过违法行为啊!尽管这样解释的“社会抚养费”依然荒谬,但至少符合“收费”的通常含义并跟“生育服务”、“提倡”等立法用词不至发生严重的体系冲突。  那么庄德水、马怀德认为党纪删除计划生育不代表政策调整的错误到底在哪儿呢?首先是关于处分或处罚的规定不同于关于权利的规定,处分或处罚必须有依据,没了处分依据还继续处分不是乱来吗?其次违反计划生育要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997年版和2003年版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为什么要删掉呢?难道中共中央想为了节省纸张而冒被误解、被违背的风险吗?因此,显而易见,今后中共党员无证生育不会再受到党纪处分了。这本身就是人口政策的调整啊。  既然中国共产党认为无证生育不违反法律和党的纪律,那么无证生育依其不同情形予以记过、降职、撤职直至剥夺工作或剥夺“集体分红”(农村)的各种规定就显得明显不合理。这就意味着与张维庆对“社会抚养费”所做的立法解释相矛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行将删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有关违反计划生育应受何种处分的规定行将删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的加码处分规定行将删除,所有的“厂规”、“校规”、“院规”中关于违反计划生育应受何种处分的规定行将删除。删除这些规定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无证生育者有望被拖延处分时间,或受到较轻的处分,被剥夺工作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生育控制的指标和方法肯定也是迟早会改的,但是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改、十九大改还是十九届三种全会改,存疑。怎么改?不可能强制生育,实现生育自由的可能性也很小。中央那么自信,一定会认为提高政策生育率就能解决人口老化问题。他们更可能做的是保留计生委,把“提倡一孩,限制二孩,禁止三孩”改为“提倡二孩,限制三孩,禁止四孩”,就是政策生育率较过去提升1。即使再走得远一点,最多也不过是变强迫计划生育为利益诱导的计划生育,直接废除计划生育是不可能的。如果中央被信息屏蔽,也可能接受计生系统专家的观点,只是简单地放开二孩。根据“不以前三十年否定后三十年,也不以后三十年否定前三十年”的思路,党国在改的时候肯定要大讲一番计划生育的伟大成就,计生历史不会被否定,计生旧账还是要算。因为政策调整后“收费”对象大大减少,极大地影响了计生系统和乡镇政府的收入,各地计生办将立即开启疯狂追收所谓“社会抚养费欠费”的计生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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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不会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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