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护人员与单位的事业单位人事纠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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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本溪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导读:&&为您发布
2012年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 197名医护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1、报考本溪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须本市户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户籍)。其他职位按要求条件报考;2、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2年本溪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也可登陆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溪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12月3日&6日(星期一-四)
  报名地点: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张贴报名登记表上),现场打印准考证。
  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低保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试用期满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应当于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12年& 11月20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经学历认证的,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专业参照《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招聘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于12月11日在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或调整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改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准考证号:考试前三天登陆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计划表。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人才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的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考试收费50元。
  (三)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 2808614
  市卫生局人事科教处&&&& 3889314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821239
  桓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23882
  附件:1
中 共 本 溪 市 委 组 织 部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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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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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内容概述: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岗位设置管理
瑞卫〔2014〕20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岗位
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切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均称为卫生院)、分院(分中心)(以下均称为分院)科室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方案》(瑞政办发〔2014〕32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
各单位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设置的岗位总数不得突破市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总数,并严格按照人社部门核定的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比例规定执行。
(二)精简效能原则
科室岗位设置从实际出发,按规定设岗,按事设岗,明确职责。不得虚设岗位,严禁因人设岗。严格遵循卫生行业特点,符合卫生事业发展要求。
(三)岗位管理原则
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人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二、科室和职务岗位设置规范标准
(一)科室及职务岗位的类别
1、原则上必须设置的科室及岗位的类别
(1)院长(主任)(以下均称为院长)岗位;副院长(副主任)(以下均称为副院长)岗位;分院院长(分中心主任)(以下均称为分院院长)岗位。
(2)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岗位;
总务(后勤保障)岗位;
网络信息(含文档)管理岗位(原则上由总务兼任,规模较大、下辖分院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党政纪检监察岗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规模较大、下辖分院的单位应单独设置)。
(3)人力资源和财务保障科
人力资源、绩效核算管理和统计岗位(原则上由科长兼任,规模较大、下辖分院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财务管理(会计、报账员、医保管理)岗位;
收费员岗位;
(4)基本医疗(医务)科
科长岗位;
全科执业医生岗位;
辅助检验执业医生岗位;
影像放射执业医生岗位;
药剂(含中药)师(士)岗位;
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含康复)岗位;
护理岗位;
总护士长岗位(护士兼职,规模较大、下辖分院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设置一定数量的中医执业医生岗位。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等作为基本医疗科内的二级科室进行设置。
(5)公共卫生科
科长岗位;
全科执业医生岗位;
预防保健类公卫执业医生(含社区疾控管理、妇幼保健和宣教)岗位;
社区责任医生岗位;
社区责任护士(含康复)岗位;
体检医生岗位。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作为公共卫生科内的二级科室进行设置。
2、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关人员配备标准要求和自己单位情况设置的科室及岗位
(1)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规划范围内设置);
(2)村卫生室(在规划范围内设置);
(3)考虑到重点科室的发展或实际需要,可申请设置1-2个专科科室;
(4)单位认为有必要设置或上级有规定要求设置的其他科室和岗位。
3、特设岗位设置
根据卫生事业单位职能,涉及因业务发展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的,经批准可设置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按有关规定程序申报核准。
4、不再单独设置的科室和岗位
总务科、基建科、党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信息科、质管科、医教科、科教科、护理部等原则上不再单独设置科室,如单位认为有必要设置的,可在相应的科室内设置兼职岗位。一般后勤服务类工作实行社会化服务,不设置专职岗位。分院等分支医疗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岗位、保账员岗位、影像放射执业医生岗位、行政管理类岗位。
(二)“双肩挑”岗位的设置及审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长兼带临床一线业务的,经市卫生局批准,可按“双肩挑”岗位设置,“双肩挑”岗位应按其职级设置在相应管理岗位数内。
在聘用时,对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可按其已聘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计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基数,计算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占相应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三)职务岗位设置的职数标准及比例要求
1、比例要求:根据人社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类岗位占总岗位数的比例不得少于85%,其中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须达到80%以上,行政后勤管理类岗位不得超过15%。
2、岗位职数配置标准: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原则上,每万服务人口配备全科执业医生岗位2-3个及同等数量的社区责任护士岗位。医技辅助岗位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数一定的比例配备,其中药剂岗位可按药剂和医生数1:2.5配备,但须控制在岗位总数的10%以内;辅助检验执业医生岗位控制在6.5%以内;影像放射执业医生岗位控制在8.3%以内;其他卫生技术岗位控制在5.1%以内。疾控(社区管理)岗位要按服务人口不少于万分之二比例配备,妇幼保健、健康宣教岗位要按服务人口不少于万分之一比例配备,该两岗位相加,配备的公卫执业医生数占比每万服务人口应不少于2个。财务岗位控制在单位岗位总数的5.5%以内,单位编制数较少或职工年人均门急诊人次达到2500人以上的卫生院,可适当增加收费员岗位数,原则上人均门急诊人次每增加500个可增设1个收费员岗位,另每增加1家年门急诊人次超过20000人次的分中心或服务站,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个收费员岗位,但两项相加最多增加收费员岗位数不得超过3个。行政管理类岗位数严格控制,除院长、副院长、分院院长岗位外,其他管理类岗位数控制在10个以内。设有康复床位的医疗机构,床位与医护人员按1:0.7的比例配备。设置专科科室的,专科执业医生与护士的比例为1:0.4。
3、职务职称配置标准和要求:
人员资质必须符合上级有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有关人员配备标准要求和规定。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资质标准要求:
须至少配置6个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生岗位,9个注册护士岗位。
至少要设置有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生岗位1个,至少设置有1个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生岗位;至少设置有1个公共卫生执业医生岗位。
至少设置有1个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岗位。
(2)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资质标准要求:
至少配置2个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生岗位。
至少设置1个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生岗位;至少设置1个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生岗位。
(3)分中心设置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要求。
三、科室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一)单位科室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根据市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编制本单位的科室岗位设置方案;方案应包括机构承担的工作量情况、机构的功能定位、未来发展规划和模式等主要内容。
(二)审核报批程序。科室岗位设置方案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填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岗位设置情况表》,连同设置方案上报市卫生局审核批准。
(三)批复和备案。市卫生局对申报的设置方案进行审核,对符合卫生事业未来发展规划和相关法规法律要求的,予以批复,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一)组织管理
1、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协助组织人事科做好岗位设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落实人员组织实施该项工作,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科室岗位管理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打破人员身份管理制度,落实岗位管理制度。
&&& 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纪律要求
1、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岗位设置工作,应接受职工大会的监督。
2、对不按规定及时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不准招录新人、不予核拨经费。
3、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 科室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规范
2. 科室岗位设置方案范本
&&&&&&& &&3. 科室及职务岗位设置审批表
&&&&&&&&&&&&&&&&&&&&& &&&&&&&&瑞安市卫生局
&&&&&&&&&&&&&&&&&&&&&& 2014年10月15日
科室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规范
1、院长(主任)岗位:负责卫生院的全面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做好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卫生院)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面统筹管理工作。制订和签发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措施和岗位设置聘用方案以及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等,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指标。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成好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专项任务。做好卫生院及其所属分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做好各类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绩效考核、业务评估等工作。认真听取职工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性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医疗适宜技术。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做好本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合理组织收入,加强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规范支出,保证社区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顺利运行。加强对社区药品、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监管。
任职条件: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或管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掌握工作必需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正式在编人员。
副院长(副主任)岗位:协助院长完成卫生院的各项分管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条件:同院长。
分院院长(分中心主任)岗位:协助院长完成卫生院分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条件:同院长。
2、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安排卫生院的行政工作日程和办公室的日常业务等行政管理工作。综合安排卫生院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起草本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和请示。传达办公会的决定,收集、反映执行情况和问题。经常沟通本卫生院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情况,以保证全院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和完善各种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及操作规程等,加强督察,提高工作效率。广泛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地向院领导汇报。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做好中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利用信访渠道,了解、收集社区居民对本院工作的反映。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每件有处理结果。负责行政文书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和保管,打字复印等工作。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的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做好印鉴、外勤、通讯、联络及来宾接待工作。
&&& 办公室主任岗位: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任职条件:具有行政管理或医学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二级及以上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证书;热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了解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
总务(后勤保障管理)岗位:负责总务、设备、物资采购、库房管理、安全保卫、车辆驾驶、水电气暖保障、污水管理、食堂管理、环境保洁等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网络信息(文档)管理岗位:负责健康档案、病历档案、计算机网络管理等工作。保证网络正常运转,建立完整的计算机硬件、软件档案,保管随机附带资料。指导各科室(站)计算机的正确操作使用,协调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妥善保管光盘、软盘、磁带、资料、修理工具等物品。定期对卫生院计算机进行网络维护,及时解决各科室(站)计算机及网络出现的相关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完善卫生院计算机相关数据管理及保密制度。业务数据传输及农医保接口的操作和维护,医生工作站维护及数据采集传输,建立卫生院与分院、站、村卫生室的通畅线路,维护卫生院与市卫生局的数据传输通畅。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任职条件:拥有网络信息或医学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网络信息技术类工程师以上的职称、四级以上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证书。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人力资源和财务保障科
主要职责:协助院长做好人力资源和财务的保障性工作。做好人力资源招录、引进、培养等工作,负责绩效管理、人事聘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职工工资福利保障等日常性人事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卫生院在职、离退休人员人事工资及工资性基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保金等)的登记、申报、变动手续的办理。制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年度人力资源使用管理计划,开展人力资源招聘,岗前、在岗培训,加强人力资源梯队建设,提升人力资源总体素质。制定本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做好卫生院及分院、站、村卫生室的全面绩效考核工作。做好人员聘用和人事管理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在职人员工资的申报、核批、变动手续的办理。做好人员年度晋档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完成年初收、支预算工作,做好卫生院年终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协助院长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卫生院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记录资产变动情况,并向会计核算中心报告。加强支出的预算管理,开展成本核算,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审核原始凭证,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整理、粘帖、汇总,办理报账手续。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定额备用金,负责领用、保管、核销票据,保证票据按规定使用,审核监督各科室收入及收费室现金日清月结并及时将足额现金存入银行。负责收费管理。定期组织对药房、库房的盘点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做好参报保人员和新农合人员的服务。做好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结报工作及参合体检的统计上报工作。按月与各医保中心结算并与财务科核对账资,按时结清医保和新农合应收款,保证资金及时回笼。组织实施各部门对业务科室对医保合疗工作的监督、考核。做好医保调研,及时反馈各种信息,总结工作经验。负责相关政策的投诉、咨询,负责解决各种问题和纠纷。做好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各项任务。
科长岗位:负责协调科室全面工作。
任职条件:具有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或医学类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会计或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证书。能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及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财务管理(会计、报账员、医保管理)岗位:协助科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任职条件:具有财务或会计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三级以上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证书。能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及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收费员岗位:负责窗口收费工作。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人力资源(统计)管理岗位:协助科长做好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
任职条件: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和医学相关专业初级双重职称、三级以上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资格证书。能熟练掌握医改、财务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及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基本医疗(医务)科
主要职责: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基本医疗服务、临床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出具医疗证明文书等。以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为指导,向社区居民或家庭提供门诊服务、出诊服务、家庭病床服务、日间住院照顾服务、长期照护、临终关怀、电话/网络咨询服务、住院前后的接诊转诊服务、流动服务或巡诊服务以及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咨询服务、社区家庭健康照顾等全科医疗服务。参加会诊,安排患者的双向转诊,向居民提供急诊和院前急救服务。解决社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问题、家庭健康问题、心身疾病与心理健康问题、慢性病预防和治疗问题、社区现场应急救护问题、康复治疗以及其他适宜医疗技术问题等。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检查督促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经常深入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对辖区居民和患者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国内外全科医学先进经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确定本科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工作。抓好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工作,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深入业务科室,监督、指导业务科室合理诊断、合理治疗规范,规范业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对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科室(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全科签约服务工作。协助完成科内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岗位考核、评估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指令性工作。
科长岗位:负责协调科室全面工作。
任职条件:
科长岗位: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护类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全科执业医生岗位:全科医疗或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
辅助检验执业医生岗位: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
影像放射执业医生岗位: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影像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助理以上职称。
药剂师(士)岗位: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级药学证书。
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岗位: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岗位: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5、公共卫生科
主要职责: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社区医疗、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书等。开展信息管理工作,根据规定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建立和管理健康档案,开展社区诊断,向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做好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负责疫情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筛查,实施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例管理。开展妇女保健工作,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及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保健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开展老年保健工作,进行家庭访视,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开展残疾康复指导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积极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市卫生局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积极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沟通,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管理。开展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解决科内发生的问题。协助完成科内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岗位考核、评估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指令性工作。
科长岗位:负责协调科室全面工作。
任职条件:
科长岗位: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能熟练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医改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预防保健类、公卫执业医生岗位: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区责任全科医生岗位: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全科岗位培训证书。
社区责任护士岗位: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体检医生岗位: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
疾控、社区管理岗位: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中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医改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妇幼保健、宣教岗位:预防医学或医学类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中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医改相关政策,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作为卫生院的分支机构,负责片区内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7、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及运营管理工作。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已诊断明确慢性病的临床诊疗任务;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急救、负责院外急救;承担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基本的基本诊疗服务、预防与管理工作;提供出诊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根据卫生院部署开展社区居民健康调查,进行社区卫生诊断,为辖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确定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干预方案,进行实施及评价;组织并指导社区护理、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等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根据需求向居民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契约式健康管理服务,对签约的服务对象的健康问题实行首问负责,保证健康服务对象的健康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必要时提供会诊和转诊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对大病和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残疾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并管理社区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合同。
8、村卫生室:运用适宜的中西药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已诊断明确慢性病的临床诊疗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急救、负责院外急救,根据患者病情提供会诊和双向转诊服务;承担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基本的基本诊疗服务、预防与管理工作;提供出诊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根据中心部署开展社区居民健康调查,进行社区卫生诊断,建立和管理辖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需求向居民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契约式健康管理服务。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岗位设置
实& 施& 方& 案
(参考文本)
一、机构的功能定位、未来发展规划和模式
二、机构承担的工作量情况
三、经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四、拟设置科室、岗位明细
科室岗位设置类别及数量
原则上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服务,不设置岗位。
五、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六、组织领导
七、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及职务岗位设置审批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其中双肩挑岗位数
管理岗位小计
专技岗位小计
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3级)
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4级)
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5级)
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6级)
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7级)
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8级)
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9级)
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10级)
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11级)
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专技12级)
医(药、护、技)士岗位(专技13级)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章)&&&&&&&&&&&&&&&&
市卫生局审核
批复意见:
瑞安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印发
【】 【】 【】
主办:瑞安市人民政府&&承办: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协作:
中国移动瑞安分公司
中国电信瑞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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