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房只要一张暂住证要几张照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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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子住两家人怎么办暂住证
先签定租房合同,然后持租房合同和合法就业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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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产证可以办几个暂住证啊
一个房产证可以办几个暂住证啊
提问者:新疆-石河子房产纠纷浏览485次 19: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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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住(丑):编外公民       被二套房的暂住户    接到堂侄的电话,我心里就有不悦。  不知什么麻烦事又来了,这已不是第一次了。不是我怕麻烦,不愿帮忙,何况还沾亲带故;而是在处理这些麻烦事情的过程中,接触与感受到的种种社会怪像,常常让人难以忍受。  堂侄与我同族同宗,按照父亲留下的《周氏家谱》,往前追溯七、八代,也就是湖广填四川过来的一世祖,我们便是一个根了。但我与堂侄平时联系并不多,他一找,大凡都是有麻烦事的。因为在外做事,族人都以我为荣,遇到大事难事麻烦事,需要找人搁平或拿主意时,大家排来排去,往往就排上了我。他们总以为,我在外见识广,关系多,又懂政策,什么事都能办到。似乎我就是天,我就是地,就是希望,就是救命稻草。其实,我什么都不是。在外的人哪个不清楚,事情哪有那么简单。正如齐秦的歌中所唱的,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许多人往往对精彩看得多,无奈体会少。实际上,我对许多事都是无能为力的。  比如今天堂侄找我的事,我就一筹莫展。  是关于购房的事,被二套房。堂侄在购房中,遇上莫名其妙的麻烦,需要我帮助。父母姊妹都在农村,好不容易通过读书,跳出农门。在城里购一套房,让一家人结束暂住,安居乐业,是堂侄梦寐以求的理想。趁这段中央打压炒房,房地产市场低迷之机,在几个工友怂恿下,堂侄又心动了,跃跃欲试,要想买房。我真不该怎么表态,是支持还是反对。我的顾虑不是没有理由。前几年,汶川大地震,加上世界金融危机,房地产市场出现阶段性回落,各方面专家和业内人士纷纷高谈阔论,指点迷津。堂侄就心动过,曾征求我意见,可否买一套房,并强调就70来平米,一家三口住得下就行了。我清楚,他急于购房,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就是结束暂住,成为城里人。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农村人口进城,或暂住人口转为城市居民,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有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有就业岗位。其中首要的是第一条。《暂住证》换成身份证,不仅是一个人证件的改变,而且是人的身份、尊严、地位、待遇和命运的改变。堂侄说,他曾仔细观察过,在外办事,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日常生活中那些吃喝拉撒之类小事,你出示的身份证件上的地址,某市某区某街某号某楼,与某县某乡某村某社,招来的脸色是不一样的;即使你已在城里工作多年,持有的《暂住证》上的地址,也是某市某区某街某号,但在人家心中,你的暂住二字,一下就把你替换成了某县某乡某村某社的人。因此,有了这个城市的居民《身份证》,才真正拥有了通向这个城市深处的绿卡,孩子读书,大人工作,一家人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切身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可是,我给堂侄迎头一盆冷水。我不是反对他买房,而是反对他此刻买房。我认为这是赶浪头,凑热闹。无数历史的经验教训证明,赶浪头,凑热闹往往吃亏。  然而,实践证明,我错了。  也许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我们长期居住在城里,享受着这个城市的发展繁荣带来的福祉,读书就业投医社保购房住房,一系列切实而具体的问题,都按城市既定的规则办理,如呼吸空气,享受阳光,天天拥有,却早已被我们遗忘。但是,对于一个手持《暂住证》,居无定所,处处举步维艰,忐忑不安过日子的外来人,这却是一种奢侈,城市的奢侈,生活和命运的奢侈。可是,我却自作聪明。我的错误判断,源于盲目的自信,过分相信国家的宏观调控威力,相信专家学者的高论。其实,世界著名的宏观经济“三丝”(政治经济学家马克思,宏观经济学家凯恩斯,货币投机家索罗斯),研究了一辈子,都没有完全把握的事,现在谁就把握了。可是,我不知怎么的,就忽视了这个简单的道理。正如朋友们经常批评我的,闻道最大的优点或缺点,就是容易相信人。此刻,我又旧病复发。我将一位朋友,已是国际知名宏观经济专家的理论,连同中央的宣传口径,故作深奥,坚信不移,并以居高临下之势,绘声绘色地给堂侄灌输。我说,中国虽已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但你明白吗,我国的“市场经济”前面,有个“社会主义”。按照修辞学观点,它们二者之间,是定心结构。“社会主义”是定,定语的定;“市场经济”是心,中心词的心,即被决定的对象。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堂侄自信地说,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呗。我暗自好笑,心想你娃的观念还停留在30年前。然后明确而坚定地说,不对,你只看到表面。  接着,我向堂侄讲起了政治课。堂侄嫩呀,不学到点政治经济学理论,怎么适应这个社会。  我对堂侄说,中国的改革改到现在,经历了两次大突破:一次是计划经济,一次是所有制。早在十多年前,就是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就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应当多样化”,包括非公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一个提法问题,而是中国改革的第二次大突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次大突破,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小平说,计划和市场都只是形式,而非本质。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那次突破,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计划经济问题。计划与市场,公有制与私有制,是传统社会主义的两个基石呀;突破,表明我们的改革是动真的了,解决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纠缠了多年的问题。我感慨万分地说,中央英明啊,用简洁明了的说法,就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计划经济和所有制的包袱卸下了,今后的改革就海阔天空了。  堂侄甚感迷惘,又问:既然计划经济和公有制都突破了,社会主义还有东西吗?我说,当然有,那就是共产党的领导呗。哪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共产党一党领导的,且那么成功,世界瞩目,只有中国,对吧。这是我们坚持的原则,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设计的“四项基本原则”定了的。可以说,只要搞社会主义,就不可能改变。你知道我们现在的政治架构吗,共产党是领导机关,人大是权力机关,政府是执政机关,政协是政治协商机关。在这个架构中,党是最高的,就像企业的董事长或法人代表;人大政府政协,好比是监事、执行董事和工会。  然后,我书归正传,回到主题。  我对堂侄说,既然党是最高领导,就是党说了算。这次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是党中央的决策,那是要逗硬的。打压,就一定要打下來。共产党想要干的事,就不可能办不成。当年美国在朝鲜战争上的失败,就在于低估了共产党的决策机制能量。因此,你还是别急,再看看,这房地产应该还有下降的空间。俗话说,买涨不买跌嘛。可是,没想到,时隔几个月,房地产市场就强烈反弹,且反弹幅度之大,弥补了半年多的低迷后,仍大大增加。显然,我的错误判断,让堂侄错失良机。  大跌眼镜,真的是大跌眼镜。不仅是我那位号称洋专家的朋友,还有我这位号称土专家的堂叔。堂侄后悔莫及,虽没有责怪我的意思,但我心里却很难受。一套房相差十多万,相当于堂侄三年多的工资呀。这次,面对堂侄的判断与举动,我再也没有劝阻的自信和底气。好在,这次不像上次,堂侄不是找我拿主意买与不买,而是一切都早已胸有成竹,意志笃定。找我,只不过是为了解决他遇到的一个难题:二套房。  并不是他买了二套房,而是被二套房了。  原来,堂侄所在的那家房地产公司,在中央紧缩银根,打压房地产,房地产市场低迷的背景下,滞销严重,出现流动资金短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资金链断裂,那将是致命的打击。为了度过难关,公司老板以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为由,将员工身份证搜集起来,以虚拟销售形式,获取银行按揭贷款。整个运作过程,从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再到放贷银行,都是私下的“勾兑”开路,潜规则操作。这些身份证主人,都以买家身份出现,可直到办了按揭贷款,本人仍一无所知。就这样,在官方的相关文档里,堂侄就成了有房户。买房时,房管局一输入信息,就显示二套房,就要接受政府限购令下的各项处罚。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做假,可以如此破关克隘,一路畅通,无坎无阻。如果不忍气,不考虑到为人厚道,堂侄完全可以假作真,到房管局主张权利。那样,老板便弄巧成拙,根本没有退路。但不能那样做。不仅是堂侄还在那里打工,也要体谅老板难处。我找到公司老板,以协商姿态,求问题的合理解决。老板自知理亏,倒是客气,连赔不是。然后说,这样吧,我就以现在的市场价,把登记的那套房卖给你们;如果你们嫌户型较大,你先去其它地方选,二套房的增加税收,全部由我负责。  说实话,老板的态度多少有点令人感动,现在的老板也不好当啊。我们以为问题就这样解决了,堂侄的入城梦,被滋润得美美的。可是一了解,问题根本不是那么简单……    怀揣大梦,离开西班牙郡  应该说,堂侄的进城大梦,已揣了多年。这里的所谓进城,不是人和工作,而是身份:结束暂住。  2003年,堂侄大学毕业。他学的法律专业,崇拜世界大律师皮特.克瓦洛克、伍德西尔、切斯特菲尔德和克莱伦斯.丹诺,把他们的经典辩护案例背了又背。他甚至怀揣过律师美梦,幻想有一天,像香港电影里的律师那样,身穿律师袍,站在威严的法庭,力战群雄,侃侃而谈。  当然,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是找工作。堂侄胸怀壮志,怀揣豪情,踏上了寻梦之旅。  先是求我。我兴致勃勃,一腔热情,找了几家本地企业。堂侄十年寒窗,总算熬到头了,找工作总比找其它麻烦好,可解决根本问题。党政机关是不行的,公务员凡进必考,事业单位也要考,除了基本功,还要看机会和运气。远水救不了近火,当务之急,是先找个事干,安顿下来,再等机会。凭借工作关系,我找到几家本地企业。都很热情,开口便是没问题没问题。心有几分欣慰,毕竟现在找人家安排人不是时候,企业正在强调减员增效啊。可是,当人家一听说是普通大本,语气明显降了温;当进一步听说是法律专业时,语调中的委婉推托就很明显了。也可理解,如安排当工人,不看僧面看佛面,面子上怎过意得去;何况,当下企业正缺的是电工、焊工、钳工、机修工,而不是律师。律师有法律顾问,再说,现在的官司,往往功夫在法外,哪是单靠法律和律师能打赢的。在企业干法律工作,没有个重点大学法律专业文凭,又脑袋灵光,善处八方关系,根本不可能。堂侄的学历,真的是高不成,低不就,浅不行,深不能。没办法,只好暂时找了家房地产公司,做企业文秘兼法律助理。  此后的几年,堂侄一直在这家企业工作。由于居无定所,他成了这个城市的暂住人口,暂住在公司租用的民工房里,伴随这个叫西班牙郡的开发小区。  在暂住的日子里,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遭遇到多少麻烦与另眼,只有自己清楚。如果说,这些都还可以忍受,作为农民的儿子,吃苦算什么;那么,那种寄人城下,前景未卜,没有归宿的感觉,却让他难以忍受。暂住中,人是飘的,没有依托,立足无根,身份不明,未来不清,一切都是虚妄的未知数,也没有求解公式。特别是各种形形色色的社会乱像,往往可以摧毁一个人坚守的自信。他对眼前的工作,越来越不满意。所谓文秘,不是整天帮助老板写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杰出企业家之类材料,就是编写一些华而不实的广告词。一条臭水沟,就编成什么“东方威尼斯”;旁边有个小教堂,就成了“圣玛可广场”;还有什么“皇者至尊”、“西班牙郡”、“梦幻之都”“庞培小镇”。堂侄一面编,一面在心里嘀咕,什么乱七八糟的啊,真是骗人!  而所谓法律助理,更匪夷所思。有一天,老板交来两份格式合同,叫堂侄进一步修改完善。一份是公司与购房户签的《购房合同》;一份是公司与建筑公司签定的《房屋承建合同》。堂侄受宠若惊,到公司这么久了,老板还没有正而八经叫他独立处理过法律文书哩。他认认真真,字斟句酌,把合同看了又看,没发现有什么不完善的。心想,可能是自己没有弄清老板意图吧,于是鼓起勇气,敲开了老板的门。老板与女秘书似乎正密谈什么。堂侄感到,自己的冒失,已让老板面露尴尬,有所不悦;当他说明来意后,老板的不悦明显增加了。老板先是以诧异的目光,把他从头至脚扫视了两遍;然后,带着严肃批评的口气,对堂侄说,你怎么睁开眼睛说瞎话呢,你不是学法律的吗,就连我这个学建筑的,简单看了看,至少就发现了好几个关键性问题。  说罢,老板边拿过合同,边指着上面的条文,边说,你看,这《购房合同》这第三条第一款说,房屋质量,以市质监站验收合格为准。显然,市质监站只能对我们单位嘛;对每一购房户,则应当尊重房主呀。因此,房主们现场看了不就得了。还有这《房屋承建合同》第六条第二款,关于我们对承建商付款的。你看这上面说,30%的余款,在房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结付清。这里至少有两个关键的字要改:第一个是“内”应当改为“后”;第二个是结付的“付”,明显是画蛇添足嘛,该不该去掉,还用问吗?还有,这最后一条,关于合同的签署和生效也改改。我的意思是,今后这合同,就是公司代表签了就行了。具体说,就是你签,你不是公司法律助理吗,这是公司对你的充分信任啊。  说这最后一句时,老板已起身,走到堂侄面前,在他肩上重重地拍了一下,说不清是刻意亲昵,还是意味深长。老板接着说,小周呀,你还年轻,还不理解什么叫商场如战场。要在这个社会上混,光玩法律条文,是不行的。特别是现在,国家打压房地产,整个房地产行业都在渡难关,说不定哪天就转不动了,就可能对簿公堂。即使没有发生纠纷,也要未雨绸缪啊。因此,签定合同,务必记住一个原则:始终要把对方当坏人,把各种可能的问题想透;然后,尽量规避风险,把主动权留给自己,而不是对方。明白吗?  从老板办公室出来,堂侄一身毛骨悚然。陷阱,这里的陷阱太多,太恐怖了。他拿定主意,这房地产不能再干了,哪怕是自己已在这里干了3年多,工资不高尚可养家,对这里也有感情。而且,总体上老板对他也不错。我无法劝阻,只要求做事要留下余地,不要伤感情,自断后路。堂侄听从,离开时,以家里有事为名,请的长假。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离开这里,并不是离开城市。不可能再回到农村。永远不可能。    
一个多余的人    是的,不可能再回到农村,哪怕一直暂住。  所有从农村出来,进入城里的人,不管是打工的、读书的、参军的,还是嫁人的、讨口的,只要迈出了这一步,几乎都不可能再回去。这几乎是人口流动的一条定律,不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古训作用,而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趋的心理驱使。全国两亿多人的流动大军,暂住大军,就是这样形成的。何况,堂侄知道,现实不可能让他回头。家居农村的父母,为了供自己读书,似踏上了一条进不了、退不出的筹钱马拉松赛程,已熬得几近灯干油尽了。那目标,不就是进城吗?家里欠的债,还指望他挣钱偿还哩。再说,再艰辛的青春年少,都会有梦,都会追梦,只要人在,梦就不会失落。堂侄怀揣的美梦,一直没有破灭。带着这种美梦,他又找到我,希望我再想办法。我一面埋怨堂侄的义气用事,轻易辞职;一面又帮他联系单位。可是,这单位哪里说找就找得着。见我一次次碰壁,一脸为难的样子,堂侄一怒之下,离开这个他暂住了5年的城市,离开暂住的西班牙郡工地,去了北京。应该说,堂侄的这一怒和向往北京,说明他的大梦依在,激情仍在燃烧,自信还没有熄灭。  堂侄激情与自信的熄灭,是在流落北京街头之后。堂侄到北京暂住的困苦,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去北京,乘坐的是火车。不知是K188,T13641,还是T8。买票的时候,售票员说,要跑30个小时左右,看你选择白天到还是晚上到。他没假思索,就连说白天白天,最好早一点,还有事哩。当火车票握在手里的时候,他几乎把所有的烦恼忘掉,思维再次被梦幻牵走,不是追求与理想,而是与火车有关。他又一次强烈地感到,火车真是催生梦幻的东西,踏上火车,就踏上了梦幻之旅,就会把许多曲折和艰辛忘掉。比如此刻,堂侄甚至忘了去北京去的目的,思绪一下钻进了《周渔的火车》里。他不认为是刚看过的电影,不是童话里的火车,而是他此行的暗示。堂侄感到,这是一部让人看得云里雾里的电影,就像自己的生活,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没有精彩的对话,甚至音乐和镜头,也有模仿《花样年华》的痕迹。关键是,几个主要人物的结局,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关于理想,关于追求,关于命运。陈青代表至高无上的精神,张强象征物质主义或者世俗,周渔追求完美,渴望物质和精神的统一。火车来来往往,从陈青这里开往张强那边。周渔不停地奔走。可是,还容不得她选择,她便眼睁睁地看着命运毁灭了自己。最后的镜头是留白的,只有景,没有人,端的是一个冷酷虚妄的世界。  想到这里,堂侄有点不寒而栗。一种不祥之兆,从他的心里升起,淹没了他童话里的火车。  好在,北京西铁站已到,忙乱的推搡拥挤,挤走了他心里的积郁。出得站来,却发现钱包和身份证不翼而飞。他找到车站民警,民警瞟了他一眼,冷冷地丢下一句话,这里天天都发生这样的事哩,以后出门小心点。然后,转身走了,继续巡逻。警务室门口“文明执法”的牌子,似乎在告诉他,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六神无主,被一位好心的老乡发现,简单问了一下他的经历,正好是同行。就这样,他又被带到一处建筑工地,干起了土杂工。包工头是位四川人,虽自己已说不清是三层还是四层转包,赚不了多少钱,还是一咬牙,收留了他。40元一天,每天干十多个小时,一月休息两天,包吃包住。这虽与堂侄的北京追梦期望值相去甚远,但对他这个身无它长,腰无分文的外来人,几乎是不可选择的去处。离开一家房地产公司,又阴差阳错,来到另一家建筑工地;摆脱了一处的暂住纠结,又钻进另一处的更陌生,更没有着落,更没底的暂住。似乎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在与他开玩笑,主宰着他的命运。不是特尔斐的阿波罗神庙,怎么在应验着一种俄狄甫斯式的神谕?  想到这里,堂侄心中升起一丝暗暗的恐惧。  可是没想到,真正的恐惧还没有开始。一场社会治安大检查,连同他这最后仅存的一席梦想,也一并击碎。  本来,这位四川包工头的工地,现在是不需要人的;加上堂侄身份证丢失,办不了暂住证,被查到是要罚款,甚至取消施工资格的。只是见是四川老乡,小老板才动了恻隐之心。可是,到了国庆前夕,北京警方推出全市社区安全防范大检查行动,以确保国庆安全。车站、城郊、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口聚集地,自然成了检查的重点。有报纸评论说,这是中国许多地方政府的习惯思维和工作方式,根源可能要追溯到前些年的政治运动;本质上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结果是头没治好,脚也没有治好。为了大造声势,震慑犯罪份子,大检查前,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不仅大张旗鼓造舆论,而且出台重罚法规,明确宣称:从即日起,出租房房主如没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被处以房屋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外地房客如没办暂住证,需立即退房,房主需交纳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  啊,10倍罚款。老板为民工租的集体宿舍有6套,一套70平米,挤了20多人,月租金2500元。只要查出一人没办《暂住证》,6套就就得罚款15万元。这还了得。老板一算帐,自己根本承受不了这个风险。可是,老板心肠好,又不愿就这样,把一个走投无路的小老乡撵走。情急之下,老板想出妙法,找关系花钱,利用其他工友身份证,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为他登记了临时住处,躲过大检查再说。可是,在高度警惕,布控严密的北京,天网灰灰,疏而不漏,哪容得你无证暂住。大检查那晚,旅馆老板先接到内线消息,怕万一有疏忽,会被重罚,先行一间房一间房自查。  这一查,就查出了堂侄的问题。    在旅馆老板看来,堂侄的问题是严重的。他不仅没有暂住证,而且没有身份证,典型的盲流,或叫“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的外来人员)。 在官方视野里,这是一个最不确定,最复杂,最可怕的群体,也是各类社会治安的高危人群。因此,对于盲流,一般采取移交收容遣送站,弄清情况后,一律遣送回户籍原地。旅馆老板急促敲门,叫酲了梦乡中的堂侄,发现了情况,便焦急地说,先生,行行好吧,您赶快退房。懵懵懂懂中,堂侄先还没有反应过来,迷惑地问老板,退什么房呀,难道哪个当官的或者老板,还来住你这里?老板又解释,不是不是,不是让位,是检查。先生有所不知,我们旅馆与派出所,是签了《治安责任保证书》的,你没暂住证,不能入住,否则,查出来我们要挨重罚呀。快,快起床退房吧,我们加倍退钱。你也快离开这里,检查的马上就要到了,查出来就麻烦了。  看来,老板也是无奈,不能强人所难啊。这是堂侄做人的原则,虽地位卑微,但出生农家的子弟,这种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善,还是坚守牢固的。赶快起床。在掀开被盖的一瞬,一股凉气钻进被口,侵袭了他的全身。这么晚了,去哪里呢,唯一熟悉之地,就是工地。不,不行,怎么能去坑害老乡,那里也在查哩。急速运转的大脑,还没有思考好去处,堂侄就被老板连拖带搡,推出了旅馆门。  夜色苍茫。堂侄这时才强烈地感到,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在这个工地,这个城市,这个国家。    今晚暂住何处    走出旅馆门,一片迷惘。高楼,灯火,街道,车辆,诡秘的天空,迷离的城市,一切都那么陌生。  这就是北京吗,这就是自己童年时候天天唱的“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的北京吗?当街边一个个醒目的门牌上,“北京”二字出现的时候,当年唱儿歌,戴红领巾,升国旗的情景,就浮现在眼前。仿佛就在昨天,一切都刚刚发生,红旗还在冉冉而升,歌声还在余韵缭绕,一张张纯真稚朴的脸,挂满幸福与笑靥。可是,一切已恍若隔世。眼前的北京,与童年无关。天凉了,北京的九月,已经入秋,树叶开始泛黄,一早一晚,已有了明显的凉意。当然,堂侄此刻的凉,不止在身体。身体的凉算不了什么,毕竟还是小伙子。关键是内心。内心的凉,可彻骨彻心,与年龄和身体无关,只关乎遭遇和命运。往哪里走呢,永定门,木樨园,还是白纸坊,心里非常明白,此刻在北京,不是寻找繁华,而是偏静,和偏静中的安全。自己都觉得好笑,真的太可笑了。不远千里,历尽千辛,到北京来,不就是冲着繁华来的吗,可此刻,繁华竟似陷阱。要找偏静,自己的家乡,那个川西平原的小村,不很好吗?自己怎么正住不住,跑到这里来暂住;安安定定不要,要跑到这里流落街头。  显然,眼前第一位是安全。那种被捉住,送往收容遣送站的恐怖,根本不敢去想象。  就在前几天,工地包工头给他做工作时,还讲到收容遣送站的黑幕。好象是湖南,有个叫涟源的地方,收容遣送站的人与火车站、派出所的人勾结,把收容作为一种创收致富手段。被收容的人不称为人,而是创收的“货源”。为了获取“货源”,收容站与火车站达成协议,由火车站派出所和联防队员,以收容“三无”人员名义,把经过涟源的农民扣下来,交给收容站。每抓获提供一个“货源”,派出所和联防队员可得5元辛苦费;火车站则可获得50元回扣。收容站再从被收容人身上赚回这笔钱。为此,收容站还堂而皇之,制定了收费标准。他们将被收容人员分为ABC三类,每类“最低收费标准”为:A类为有偷窃行为的轻微犯罪人员,10日以内收1000元;B类为随车叫卖的流浪失散儿童等,收800;C类为流浪乞讨人员,收600元。谁“妨碍他们赚钱”,都会成为他们的眼中钉,轻者找麻烦,重者被收容。除了直接收费外,被收容人员在收容期间,吃的是猪狗食,住的是牛马屋,还被强迫完成站内干部承揽的基建活;或以20元一天,租给附近农民搞农活。直至一位叫林茂正的农民,在收容站活活被打死,黑幕才被揭开。  堂侄直听得胆战心惊。他甚至怀疑,老板说的事,可能就发生在北京,老板怕他恐惧,才有意说成湖南的。或者说,湖南发生了,北京也可能发生。都是一个国家,一样的领导,一样的政府,一样的法律呀。  对,许多一样。特别是一样的法律。  当想到法律时,堂侄心里似乎获得了些微的自信。这不仅因为,他自己是学法律的,懂得一些浅薄的法律知识。“浅薄”是他自己的形容,不是谦虚,几年的打工和暂住,让堂侄对法律或者说自己的法律功力,越来越失去了自信。还因为,中国是共产党执政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是要讲法治的,哪有资本主义那样腐朽没落黑暗。资本主义的黑暗,堂侄不是从书本上学到的,而是从电视里看到的。他读书时,书本上已没有这些内容。他看见,9.11事件后,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以所谓国土安全为由,对入境者搜身取指纹,简直令人忍无可忍。要是在中国,自己这样的状况,早无藏身之地,早被遣送回了原地。当然,更主要的还有,他了解自己。自己是个良民呀,既无前科,也无现行;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对共产党,遵纪守法,靠打工挣钱,从不惹是生非。说穿了,就是没有身份证、暂住证呗,怕什么啊。  可是,还没容他给自己打足气,甚至还没有找到今晚的暂住之地,他的自信就被彻底摧毁。  北京街头,灯光依旧,霓裳闪烁,只是行人越来越少。堂侄这时才感到,人是群居的动物。群居,不仅仅是为了防止孤独,有时,还是一种淹没,混淆,或者说掩护。一个人在摩肩擦踵,熙来攘往的人群中,示人的面孔,不过是庞德在地铁车站看见的“湿漉漉的黑枝条上的许多花瓣”,谁会注意到你的心虚,紧张,神魂不定。但是,人少就不行了,一个人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山,一棵招风的树。  比如此刻,徘徊在北京街头,不知今晚该暂住何处,忐忑不安,漫无目的地游荡的他。  记得,在读大学时,他曾选修过西方普通法。根据香港地区和英联邦一些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游荡是可能犯“游荡罪”的。好像香港《刑事罪行条例》还规定,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游荡,意图犯可逮捕罪行,或故意妨碍他人使用该公众地方,甚至导致他人合理担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便属于犯“游荡罪”,最高可处两年监禁。虽然,北京不是香港,但北京公安和联防队员,长期在复杂环境下工作,早就练就了一双鹰鹫般的神睛。据说,哪怕是人群众多,鱼龙混杂,只要他们两眼一瞟,就会发现可疑目标。何况这样的夜深人静,何况北京街头,何况刚从建筑工地走出来的打工仔,何况“三无”本身带来的掩饰不了的心虚张惶。  真是越紧张越容易出差错。就在转过木樨园不远处,堂侄正左右张望往哪里走,本意是想找个来往出租车多点的地方,打个的士去火车站,混入候车接车的人群,等到第二天再想办法。可是,顾得了左右却没顾上眼前。他不小心撞翻了垃圾桶。哐噹一声,不大也不小,不仅惊吓了自己,也惊吓了附近的巡逻人员。他们蹬蹬蹬跑了过来,问干什么的。堂侄一紧张,竟哆哆嗦嗦,语无伦次。这更加深了巡逻人员的怀疑。查验证件,竟是“三无”,不由分说,带走。堂侄惊恐万状,连连解释自己身份证掉了,就在附近打工,绝对没犯什么事。巡逻人员又问他,在哪个企业打工,堂侄话到嘴边,赶紧咽了回去,变得吱吱唔唔。凭经验,巡逻人员已严重怀疑有问题。执法是文明的,可从他们文明的言行中,却抹不掉明显的警惕神情。  只有带走,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听说要带走,堂侄连连求饶,叫不要送到收容遣送站。巡逻人员又打量了他一番,不知是谁咕隆了一句,都什么时候了,哪还有什么收容遣送站。这让堂侄听得模棱两可,心里更没有了底,只好心一横,听天由命了。    不要来北京讲法律    实际上,堂侄没有被带往收容遣送站,而是辖区派出所。后来他才知道,自从林茂正事件发生后,收容遣送站黑幕大白于天下,早在两年前,全国收容遣送站就大都撤销或改制了。这也许是堂侄的万幸,林茂正用生命换来的万幸。  堂侄后来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到派出所后的情况。  堂侄说,当我确认不是把我送到收容遣送站,而是派出所后,心里踏实了许多。有问题说问题,有错误就承认错误呗,至少,派出所是个讲法的地方,不会挨打挨骂,不会吃猪狗食。果然,首都警察就是要文明得多,如果像他这种情况,要在其它有的地方,早就被打得鼻青脸肿了,哪有那么多闲心给你讲法律。首都警察先叫他坐下,然后找他调查,一人问,一人记。情况很快弄清,警察当即通过内部户籍网查证,证明堂侄所述真实,并不是坏人。按理说,事情就这样可解决了。要么由派出所出具证明,回户籍地补办身份证,要来北京打工,再凭身份证和用工单位证明,办理《暂住证》;要么委托家里熟人,到当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以快件寄来。后者的问题是,再快的补办邮寄,没有二、三十天根本不行。如果警方不知道,混迹人群,也就过了。现在查出来了,能让一个“三无”人员继续在北京呆那么长时间吗?谁也不好表这个态。于是,警察还是动员他回去。  可是,没想到,正是堂侄那自认为“浅薄”的法律知识,让问题复杂化了。  回去,就这样回去?当听到回去二字,堂侄几乎是脑子里嗡地一响,简直难以接受。且不说身无分文,伙食费也是由好心的老板借的。更为重要的是,自己刚到北京,离开家乡城市时,同事的挽留,堂叔的提醒,妻子的依恋,他都以壮士断臂的果敢,一挥手走了。就这样回去,脸往哪里放。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北京警察又从关心的角度,向堂侄宣传起了相关法规。警察说,我知道你的意思,想在北京打工。可是,没有《暂住证》不行啊。按照《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对未取得《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还有,最近北京市公安局又规定,房客如无《暂住证》,对房主要重重处罚的啊。  警察有点语重心长了,强调说,现在外来人员在北京,如果没有《暂住证》,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呀。  也许是北京警察太和蔼,让堂侄紧张的情绪松弛了下来。情绪一放松,胆子也就大了。堂侄先是笑呵呵地问:哦,请教一下警官,前几天美国总统克林顿来北京,我记得他是6月27日从西安来的,30日去的上海。在北京停留了3天,还去了北大,按规定是该办《暂住证》的,不知办没有呢?北京警察一下噎着了,甚至有几分尴尬,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阴云。从堂侄一脸的真诚看,他完全别无它意,可能完全是出于好奇。可是,被问噎的警察就不这样看了,认为这是讥讽,嘲笑,不怀好意。可惜的是,警察情绪的这种微妙变化,完全没有被堂侄感知,他甚至还在暗自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于是,又有了下一步的“讨教”。  因为有位警察年龄较大,堂侄便尊称其叔叔。他笑呵呵地说,警察叔叔,请向您讨教一个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日,就通过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国务院才有权设置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并没有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和国务院部委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利。从法律地位来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位法和上位法相抵触时,下位法规定当然失效。因此,北京和全国各地实行的《暂住证》制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也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北京却规定处月租金5倍罚款。如果一套房月租金2500元,就要罚12500元呀,是法律规定高限的25倍了,这合法吗?  堂侄越说越来劲,竟忘了究竟是北京警察在给他上课,还是他在给北京警察上课。堂侄更没有注意到,在他慷慨激昂,侃侃而谈的时候,一位年轻的警察在警察叔叔耳边叽咕了两声后出去了;警察叔叔的脸,已由和蔼转向僵硬,由僵硬转向愠怒。还没等他讲完课,警察叔叔呼地从凳子上站起,愠怒地吼道,小伙子,你明白吗,你不是樊鸿烈、胡剑南,不要来北京讲法律,我们没时间听你上课。我读过的法律,比你读过的书还多哩。你有本事,去追究各地政府的违法责任得了。还是跟着你们驻京办的回去吧。  说罢,警察叔叔拂袖而去,叫一名年轻警察陪着他,实际上是看守,等候遣送。  是的,堂侄的话惹得北京警察恼羞成怒。哪怕再文明的警察,怎容得你一个打工仔、毛头青来讲课。这不是你讲得对不对的问题,是人的脸面、尊严和地位划定的界限。不说北京警察,就是放在现实层面,我也难以忍受。后来堂侄才搞清楚,警察叔叔说的樊鸿烈、胡剑南,是河南点石律师事物所的两位律师,他们联合了河南10名律师,于日,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建议撤销目前各地政府制定的涉及多重违法的《暂住证》制度。  被遣送回来的当晚,堂侄来到我家,向我谈起此事,我感到啼笑皆非。虽然,我在心里也暗暗说,这娃开始长大了哩。可是,现实中这娃却幼稚得可爱。平时我也常常教育年轻人,包括堂侄,对现实中的问题,要既看得清,又跳得出;处事要外圆内方。看不清,浮在表面,是昏昏噩噩过日子,如行尸走肉;看清了,跳不出,钻牛角尖,会作茧自缚,寸步难行。比如,堂侄此次的北京给警察上课。  为了既保护好堂侄的法治意识、钻研精神和正义良心,又不至于剑走偏锋,引导其适应社会,正确处理法律与现实的矛盾,我没有过分批评他,而是从法律,公义和现实多层面,循循善诱,给他讲些更深的道理。  我先肯定堂侄的思考。我说,你说得好,迁徙和居所自由,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自由权利,谁也不能打着为了公民的好处而剥夺。你还可以说,老牌资本主义英国,早在1215年就制定了《自由大宪章》,宣称“自此以后,任何对余等效忠之人民,除在战时为国家与公共幸福得暂时加以限制外,皆可由水道或旱道安全出国或入国。中华民国政府在1912年颁布的《临时约法》,就规定了中国公民有居住、迁徙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也明确,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对此,中国政府在1948年就投了赞成票的。中国政府1998年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二条第一款更规定,“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还有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法规,也有类似规定。  说了国际法律与惯例,我又转到反面事例。我对堂侄说,你甚至还可以列举众人唾弃的反面例子,比如旧西藏的农奴制,农奴和奴隶主的身份区别;旧上海的租界,那让国人永难忘的界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还有,过去南非的种族歧视,给每一个黑人的胸前挂一块牌,不经允许,不准离开所居住地。当局也说,这是为了维护黑人的安全。要讲现行法律,你可以说我国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暂住证》制度的实质,就是以维护公民权益为由,人为制造的不平等;它将公民“三六九等化”,是典型的身份歧视。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迁徙居住自由权,而且侵犯了公民平等享受社会公共资源,如教育、医疗、社保等的权利。更为重要是,《暂住证》实行的结果,与当局的初衷相去甚远。你知道,你大婶就是户籍警,管户口管了20多年,该有发言权了吧。可是,拿她的话说,我们的《暂住证》制度,是坏人没管住,给好人添了不少麻烦。这些问题不说你说,政府和警方哪个不清楚。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没有;叫你拿出个办法,你拿得出吗。直到现在,谁也没有拿出个真正可行的办法,来完全取代它。包括一些地方,将《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你以为问题就解决了,天真!只要不是本地居民身份证,就不过是换汤不换药。所以,你讲这些,除了给政府闹对立,给自己带来麻烦外,有什么用呢;或者说,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堂侄一直埋着头,听着我的话,没有吱声。我想,我的话对他是有触动的。毕竟,他已碰了不少壁。  不是摧毁堂侄正义美好的信念,而是让他清醒。我还告诉他,有人甚至说,《暂住证》制度,是目前中国涉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侵害公民基本权利最多的违法制度,是中国地方政府的集体违法。北京警察提到的河南10位律师,水平不谓不高,他们指出的问题,不谓不尖锐吧。他们上书的事,舆论炒得沸沸扬扬,影响够大的了呀。可是,结果怎样呢?堂侄一下抬起头来,诧异地问,怎了?我哼了声,故意放缓语速。怎么了,时至今日,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地方,《暂住证》仍大行其道哩,你改变得了吗。  是的,有什么用呢,你管得了吗?  现实的情况是,就在那晚,不一会儿,市里驻京办的两名干部,惊慌失措,急匆匆赶来,不断给北京警察赔礼道歉。不由分说,堂侄被拖上车带走了,直到第二天被遣送回老家。命运捉弄人,在北京提心吊胆暂住了10天,堂侄又回到这个城市。这个他暂住了6年,愤然离开的城市。  被驻京办遣送回,堂侄再也没有了外出的勇气。更无可奈何的是,找新单位四处碰壁,不得不还是回到了原来那家房地产公司。每当提到这事,堂侄总是说,堂叔,姜还是老的辣呀。不是当初留点余地,真不知怎么呀。    既生我,何生暂住    一晃,自北京回来后,堂侄在这个城市又暂住了5年多。按照官方总结,这5年是不平凡的5年,经历了汶川地震、世界金融危机,现在又是欧债危机、中国通胀,经济低迷。而对堂侄而言,则是艰苦奋斗,追梦梦未圆的5年。经过5年努力,追梦之旅终于曙光初现,可望结束暂住,安居乐业了。  怀揣美梦是幸福的,而美梦的破灭,却又是更大的痛苦。  还是回到这次购房,堂侄的被二套房。  原来,堂侄打工的那家房地产公司老板,为了尽量少找身份证,多贷款,虚拟销售的,都是大户型。就说那套登记在堂侄名下的房子吧,面积达180平米,哪是一个打工仔能消受得起的。市场消息更令人失望。在房地产市场低迷下,炒房的明显收敛,尤其是大户型房屋,市场走得十分艰难;而真正销势看好的,还是解决急需的自住户,他们购买的,大都是七、八十平米的小户型。以此观之,这套牢的被二套房,要真正解套,还遥遥无期。问题是,事情并没有就此打住。按照政府出台的《限购令》,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不仅仅是税收增加,而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这不仅让堂侄精心构筑购房梦,以及努力筹措的购房首付计划,顷刻完全破灭;而且,按照政府的配套政策,拥有二套房者,必将从城市低收入、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名册中一笔勾销;原来享有的扶持政策,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交通,培训,社保等优惠,都会因二套房而受到影响。  这次房地产调控的结果如何,还不得而知;堂侄的购房选择,福兮祸兮,也难作判断。但可以确认的是,被二套房的堂侄,麻烦多多。最现实的麻烦就是,很难买房,只有继续暂住。这令堂侄焦急万分,我也无能为力,在老板面前,还强撑说没关系。  那天周末,我正在草拟一份政府《关于规范有序发展房地产业的建议》。背景是缘于《第一财经日报》的一则消息。消息说,中原地产的一份统计显示,2011年的前11个月,全国130个主要城市土地出让收入1.18万亿元,同比减少5200亿元,减少30%,土地财政面临打压房地产压力。压力就是动力,各级政府正从观望转向行动,房地产市场再度抬头的内生动力不可忽视。我判断,房地产市场的打压是有限的,政府这支“有形的手”力量再大,也扭不过市场那支“无形的手”。因此,房地产市场降温是暂时的,有限的,升温是必然的。毕竟,现有的城镇暂住人口有两亿多,以及他们的“农二代”;在未来的15-20年,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全国至少还有两亿多农民必然要进城。这些现有暂住和未来进入的城市移民,即使每人平均住20平米,也是80亿平米啊。多么可怕的市场需求。价格由供需矛盾决定,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因此,我为堂侄着急。  买不成住房的堂侄非常郁闷,那天,突然打來电话问我,大伯,你在官场混了那么多年,对政府和官场情况了解。你能不能告诉我,在中国,我们从乡下进城的人,为什么成了编外公民,走到哪里,都是暂住?我无言以答,更不敢告诉他我对房地产市场的总体预测。只好劝慰,说一些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话。我回答,慢慢來吧,许多问题不是在逐渐解决吗,要相信政府。堂侄无语,过了几秒,说了声谢谢堂叔,便把电话挂了。  我很难受。无论讲理,论法,还是办事,我都无能为力。  凌晨,堂侄给我发來一条短信:  既生我,何生暂住!()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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