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退伍军人安置条例有安置证,怎么安排,随父母还要通过编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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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拿公务员薪水和百万退役军人上访维权现象并存
&&&&你想恢复我国对钓鱼列岛、南海诸岛行使神圣领土主权吗?你想统一祖国的宝岛台湾吗??你想收复藏南十二万余平方公里的领土吗?你想一雪中国近代史上我中华民族被列强欺凌的百年耻辱吗???请你一定要支持我三军将士、武警官兵强烈要求政府兑现他们对军人“优抚安置”的庄严承诺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爱国行动、重建即将失去的社会诚信道德价值观,取信于民!令行禁止才是关键问题中的关键!因为只有地方政府、中直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伍转业军人的优抚安置政策才是我们现役三军将士、武警官兵安心服役的根本前提!才是我军英勇善战、忠诚于党、服务人民的可靠保证!才是地方诸侯是否以实际行动拥护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否则仅仅依靠给现役军人加薪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他们当中除了仅有极个别的人可以混到将军外其余的绝大多数现役军人的“明天”仍然继续存在着以后即将面临转业、退役、退伍、失业的人生轨迹,也必然会加入到我们百万退役将士组成的维权大军的行列,而沦为社会弱势群体——因为我们百万退伍军人维权的今天就是他们现役军人的明天!!!
&&&&我们是中国大唐集团甘肃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甘肃公司)系统职工子弟的城镇退役士兵,我们分别于日起从父母工作单位的辖区甘肃省文县参军服兵役,分别于年退出现役,是持有合法有效《优抚安置证》的城镇退伍兵。退役后我们按照部队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在当地县武装部和民政局以及父母所在单位办理了待分配的所有登记手续。但出人意料的是:时至今日我们的退伍安置问题始终无人问津。我们退伍后的第一年里还可以在县民政局领取每月125元的生活费度日。一年之后在我们的工作安置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连这每月125元的生活费也被停发了。汶川大地震中我们有&名陇南市碧口镇重灾区仍然没有被落实安置政策的退伍军人,又沦为了无家可归的灾民,现在只能和父母挤在一间不足20平米的板房内,其生活艰辛的程度惨不忍睹……
&&&&出现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大唐甘肃公司人字(2006)6号文件(以下简称6号文件)所谓“鉴于大唐甘肃公司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系统各单位2005年及以后年度退役的职工子女原则上不再接收,全部实行有偿转移。”的规定,我们认为该行业文件,严重违反国务院(2005)23号文件第一、三、四条款的“ 坚决执行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坚决维护《兵役法》的严肃性,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错误做法。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凡与《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文件,一律不得执行”的规定,属于应该被取缔的非法无效文件,理应由它的上级主管机关责令其废止,根据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大唐甘肃公司必须依法履行其对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的社会义务。根据《甘肃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甘肃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第一条(一)(二)(三)款第二条(一)(二)款之规定: 我们已经被省政府根据国家安置政策安置到大唐甘肃公司的退伍军人事实上就已经属于该公司的正式员工了,应立即安排他们在大唐甘肃公司上岗工作。 由于大唐甘肃公司的原因造成我们未能按时上岗,同时应按同等工龄条件平均工资80%的标准补发即自甘肃省政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下达之日起至现在上岗工作以前期间的全部生活费.
&&&&虽然于情于理应当如此,但是我们的维权之路却异常艰难。在甘肃省民政厅和大唐甘肃公司的相互推诿下,我们这些城镇退役军人不仅生活无着落,更为严重的是无法过正常的党、团组织生活!回顾我们的维权经历,更是出现了种种匪夷所思的现象,——而这样的事实,就发生在和谐社会的土地上,发生在大唐甘肃公司一手遮天的“怪圈”里!
&&&&从2003年11月份开始,大唐甘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就四处放风说:“你们去当兵,回来我们单位也不给你们安置工作。”以单位不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相威胁,恫吓阻绕适龄青年参军履行兵役义务,干扰和破坏了党的征兵工作,是严重威胁国防安全的犯罪行为,构成触犯《兵役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
&&&&我们于日去甘肃省民政厅安置局咨询我们的工作安置事宜。安置局的领导说:我们早在2006年7月就已经下达了安置接收计划,是你们大唐甘肃公司内部不接收你们的,你们自己去找大唐甘肃公司问一下情况。次日上午11时我们来到大唐甘肃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我们的工作安置情况。人力资源部主任魏其军告诉我们说:拒绝安置的依据就是我们6号文件的规定。他们西固电厂的退伍兵有二十几人去了北京,还请了律师都没有用的……
&&&&日10时11分,大唐甘肃公司碧口水电厂党委唐书记在与我退役士兵家长谈话时还居然说出了“既然你们当兵是共*党让你们去当的兵,你们的工作安置问题就应该去找共*党来给你们解决。既然你说的那样有道理,为什么我们没有接收你们这批退伍军人的安置,省委、省政府也没有追究我们的责任呢?
&&&&日甘肃省文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发函给大唐碧口水电厂说:我们X X X等人已经被“省退伍军人安置办”于日安排为自谋职业对象,由单位通知我们前去办理自谋职业手续。日11时许我们一行三人前去甘肃省文县民政局办理所谓自谋职业手续事宜;是该局的桂书记接访了我们,我们提出:根据国家安置政策办理自谋职业手续需要退役士兵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你们把我们确定为自谋职业对象的政策依据是什么?桂书记说:“我们是根据前几天由碧口水电厂转上来的省安置办的文件”,我们要求查看并当即发现该“省安置办文件”竟然没有发文机关公章”等诸多疑点,并立即提出质疑:桂书记说具体情况他也说不清楚,给我们复印了一份所谓“省安置办的文件”让我们自己去省安置办咨询。
&&&&日9时许我们一行39人到了甘肃省民政厅咨询我们的退伍军人安置问题,是该厅安置局赵局长接访了我们由5人组成的退伍军人和家长代表,赵局长在听完我们的陈述和看完我们的资料后,当场做出三点清晰、准确的答复: 由碧口水电厂转发给文县安置办的“甘肃省退伍军人安置办文件”因为没有我们省安置局的公章所以不代表我们的意见,大唐甘肃公司2006年曾经提出过有偿转移的要求,但是我们并没有同意。 关于你们的安置问题过去我们做了大量工作,现在仍然在继续协调之中,我们准备在省委省政府信访督察联席会议上通报此事。 大唐甘肃公司是央企驻甘单位,省委、省政府对他们的约束力十分有限,建议你们自己去找他们的上级主管单位解决问题。就这样,在各部门的相互推诿中,我们的安置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既有需要赡养的父母,又有需要解决自己的生活来源问题。昔日的共和国卫士,如今却落得报国无门,仰天长叹,这怎能不叫人心酸不叫人愤怒!针对大唐甘肃公司的6号文件拒绝接收本系统职工子弟退役城镇士兵的违法行为,现根据国家优抚安置法规结合我们基层客观实际对其荒谬规定进行深度论证剖析:
&&&&1、6号文件根据国务院(2005)23号文件精神属于一律不能执行的非法无效部门或行业文件的同时也完全不符合我们基层的客观实际。以大唐甘肃公司碧口水电厂为例,就在该文件下发以后,在06年至08年三年时间里就有37人通过各种渠道进入该厂工作(其中就包括大唐甘肃公司某某领导的侄女),09年又有18人即将继续进入该厂工作,根据国家安置法规安置本系统职工子弟的城镇退役士兵时就岗位严重超员了?安排他们领导的关系户时岗位就又不超员了,这是什么混账逻辑??同时在这一时段内该厂办理退休和调离本厂工作的人员就有49人。由该厂负责筹建的麒麟寺、苗家坝两座装机容量为350Mw/h的水电站竣工在即,急需大量的运行、检修维护人员。因此我们认为大唐甘肃公司提出的因为“系统超定员情况严重”而拒绝接收我们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理由或借口完全不能成立!
&&&&2、日,第四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暨改革开放30年大唐集团公司荣获“改革开放30年最具责任感企业”荣誉称号,我们甚感意外,国家名器孰如此不堪……因为大唐集团公司享受着国家垄断行业的优惠政策,才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高额利润的同时。理应为党和政府分忧,履行其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然而他们大唐甘肃公司给下属单位西固热电厂关于200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有关事宜答复的函里竟然声称:“大唐甘肃公司系统各单位不再接收省安置办2006年下达给大唐甘肃公司的安置任务全部实行有偿转移。既符合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国家和甘肃省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职工子女服兵役是自愿的,企业没有责任和义务,更没有能力解决职工子女就业等此类问题。”这就是中国大唐集团属下的大唐甘肃公司堂而皇之的“公司文件”!我们要问你们的责任和义务又是什么??你们的社会责任感又在那里???如此欺上瞒下沽名钓誉的行为你们又应该如何向社会民众诠释“最具责任感企业”荣誉称号的含义呢??你们对本系统职工子弟的退役士兵强制实行所谓的“全部实行有偿转移”,即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也没有得到省政府安置机关的批准,即不符合法定程序又违反组织原则,怎么能算是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纯属一派胡言!
&&&&3、大唐甘肃公司为了达到实现其拒绝本系统职工子弟的城镇退役军人安置,规避国防义务之目的,事实上“省退伍军人安置办”文件就是他们涉嫌伪造的政府公文,经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局)鉴定为非法伪造的政府公文,但是这样的行为结果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冒用国家机关名誉,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当然该公司可以狡辩说那是一份没有加盖公章的白条而已,但是它是以公文的形式转发的,而甘肃省文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已经把它当成是省政府公文来执行了,已经发生了不应有的社会行政效应,这其中暗藏的玄机更是耐人寻味……属于典型的法盲行经已经构成触犯了《刑法》第280条伪造政府公文罪之规定应该予以查究,否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将会受到全民的严重质疑?
&&&&4、认真解决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都要从政治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安置工作的成败与否也是检验基层领导是否以实际行动拥护党中央实践科学发展观具体表现的试金石!为什么党和政府安置优抚方面的政策法规在我国垄断行业的土政策面前表现的总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大唐甘肃公司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暗藏祸心、毁我长城、项庄舞剑、究竟意欲何为?? 诸侯割据的局面呼之欲出,损害退伍军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社会信誉,用所谓大唐甘肃公司行业文件公然叫板国务院领导权威,突显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政令在我们大唐甘肃公司的不畅通程度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同时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始作俑者!!,使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正在悄然沦丧,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决不能低估……
&&&&5、大唐甘肃公司的老总您们是否还记得曾几何时在庄严的党旗下的入党宣誓的情景吗?请问《宪法》《兵役法》《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2005)23号文件》在您的眼里它还算是党的决议吗?回顾信誓旦旦的誓言言犹在耳怎么就成了翻云覆雨逢场作戏的潜台词了?
&&&&6:日大唐甘肃公司总经理燕海增在和本系统退伍军人座谈时竟然毫不掩饰地说你们唐书记说“既然你们当兵是共*党让你们去当的兵,你们的工作安置问题就应该去找共*党来给你们解决的话其实并没有错,是他把你们当成自己人而说的心里话!现在不是我们(指大唐甘肃公司)不接收政府对你们的安置,而是现在没有政策了!现在你们想要按照退伍军人安置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当即问他,我们的子女是持有合法有效《优抚安置证》的城镇退伍兵,其安置资格是通过省政府安置机关审核批准了的,为什么就不能按照退伍军人来安置了,你说没有政策了那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甘肃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2005年(23)号文件、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这些法律法规文件算不算安置政策,该领导居然说我们大唐甘肃公司只执行我们大唐甘肃公司发的文件,其他文件我们没有执行和解释的义务。我们不禁要问:现在是真的没有党和国家关于退伍军人优抚安置的政策了?还是你们大唐甘肃公司眼里根本就没有共*党的执政地位了??大唐甘肃公司燕海增总经理他还甚至用嘲讽的口吻说:“省民政厅是给我下达退伍军人安置任务了,但是他们并没有说是具体到是那些人分配到了我大唐甘肃公司,所以我们跟省民政厅花钱买了这批安置指标,安置了我们需要的大学生专业人才,所以无论是我接收了谁那样都同样是完成了退伍军人安置接受任务了”这就是中央直属企业高层主管玩弄阴谋权术的精彩表演
&&&&日,经过我们不断的上访,我们的中国大唐集团及其甘肃公司终于答复我们了,说我们已经被他们办理有偿转移了,可是转移到了那里谁也说不清楚,总之我们应该安置的没有得到安置。日我们再次提出给我们办理有偿转移即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也没有得到省政府安置机关的批准,可是中国大唐集团信访办说你们提出的问题已经三级信访终结了。我们又去了国家信访局拿到了国家信访局访复字的复函要我们去国资委解决,我们到了国资委信访办的官员回答的就更加直白了说:你们自己也不用脑子想一想,我们和中国大唐集团那就是爷爷和孙子的关系,那个爷爷不为孙子说话……日,大唐集团甘肃公司系统职工子弟的退伍军人二十余人因为落实安置政策在大唐集团甘肃公司上访,该大唐集团甘肃公司燕海增总经理的马秘书说,既然是国务院给你们颁发了优抚安置证书,你们为什么不去找国务院,我们只执行我们大唐集团甘肃公司的文件,其他文件与我们无关,也没有给你们解释的责任和义务……
&&&&日我们找到了民政部信访办的领导同情我们是灾区的说给我们转甘肃省厅办理,日我们到了甘肃省民政厅退伍军人安置处杨润泉处长接访了我们,我们问他要安置介绍信他说“没有大唐甘肃公司总经理的同意我没法给你们开安置介绍信否则燕海增总经理要和他打架”……奇怪了政府部门履行其政管理职能活动竟然要一家公司总经理批准??国资委信访办的官员就说的非常清楚,他们是爷爷和孙子的关系,如此这般不是官商勾结又是什么呢??
&&&&我们退役军人履行了兵役义务用自己的青春和满腔的热血、生命换来的优抚安置指标就这样被我们甘肃省的民政厅厅长田宝忠给有“有偿转移转移掉了”,具体是转移到了那里,我们完全不清楚,民政厅厅长大人自己也说不明白,甘肃省民政厅现在就是收了大唐甘肃公司的钱说要给我们有偿转移,一位姓陈的安置处陈副处长说要我们赶紧回去写申请办理自谋职业领取(一万二千元)自谋职业金;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根据“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要于2006年5月底前下达中央在甘、省属企业单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我们所属的大唐甘肃公司也不属于依据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确定的退役士兵指令性安置计划”但是迟迟到了日,甘肃省民政厅也没有下发关于我们的安置计划!在厅长大人看来那国发(2005)23号文件还是没有花花绿绿的人民币管用哟,他们置我们大唐甘肃、邮政、中石油、铁路系统数百名城镇退役军人因为安置问题而上访的事实不顾,他们在给省政府、国务院民政部的汇报材料中公然谎成全省2006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全面完成(甘肃民政信息网原出处:甘肃民政信息第0701期)在如此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弥天大谎的我们的民政厅长大人同时却还在腆着老脸一边大谈科学发展观,你自己不觉得滑稽可笑吗??
&&&&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因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落实,而自愿以提供经济补偿形式履行其所承担的安置义务的基本条件同时申请有偿转移的批准的有效时限(有安置任务的单位自愿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应在接到退役士兵安置计划20日内,向当地安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申报审批表》,经当地安置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根据退伍军人办理自谋职业的规定:也是必须要退伍军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还必须要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才能有效;
&&&&我们退伍4年了但是我们的工作安置一直没有落实,我们07年元月去甘肃省民政厅安置局咨询过我们的工作安置问题,答复是安置计划早就下达了,是中国大唐集团甘肃公司不接收我们,我们去问中国大唐集团甘肃公司他们说是省里没有下达安置计划,就这样象皮球一样被踢过来又踢过去的……一晃四年过去了,我们即没有被安置也没有被有偿转移。大唐集团甘肃公司说他们已经和民政厅达成了有偿转移协议并且交了款,日:当我们再次找到甘肃省民政厅安置处处长杨润泉时他说:不是我们不给你们下达安置计划,而是大唐甘肃公司的燕海增总经理不同意?岂非咄咄怪事,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退伍军人安置的行政管理职能,却还需要大唐甘肃公司总经理的批准同意?一语道破天机----- 试问如果他们之间没有官商勾结、钱权交易民政厅长怎么会猥琐到如此地步,一个省府的5品厅官却以再向富商大贾奴颜婢膝到了恬不知耻的程度,俗语说好有钱能使鬼推磨难怪如此啊……至于我们的安置问题究竟如何被转移的,转移到了那里甘肃省民政厅安置处处长杨润泉自己也说不明白,但是人民币却是转移到了厅长大人的口袋里去了,由此可见我们甘肃省民政厅长大人你真的见利忘义贪得无厌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
&&&&军人维权是我和谐社会的新概念词汇,退伍退役转业军人都是响应了党和政府号召为捍卫我们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为国家民族做出了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优抚安置退役军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军人无私奉献精神的肯定也是抚慰军心以利于国防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但是我们这些维权军人里面他们有现在依靠做装卸工买煤维持生计的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年过七旬的正团职老军人、有多年战斗在核试验基地的副团职军人因为在遭受核辐射而英年早逝为落实住房政策维权奔波数十年的副团职军官遗孀、河南省退役士官维权军人张勇河南维权军人张勇告诉我,他们的省信访局接访官员就更是一语道破天机:“你们在部队学习接受的炮灰理论,在地方没有合适你们的工种,我会建议你们那里给你们解决一点生活费的。”(他们一起去河南省信访局群体上访的10多名河南退伍上访维权军人联系:(志愿兵)张勇),你十年寒窗苦读能咋的?你在冰天雪地戍守边关能怎么了?你在山崩地裂惊涛骇浪里抢险救灾又能怎么地?现在不照样在上访维权吗,统统不敌青春并美丽的柔情优质而周到的服务女盲流照样成为国家公务员!我们再看我们为共和国履行了国防义务的百万转业退伍军人为了他们的生存的基本权利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而远赴省城京都维权上访还不断遭到地方当局的围追堵截拘禁关押……到底是让谁蒙羞?
&&&&&& 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了我就不在这里罗嗦了,综上所述,各个地方抵制退伍军人安置的问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偶然现象或个案,在我们退伍军人维权投诉材料全国各地维权军人愤怒呼声的报道,字里行间充满了退伍军人的辛酸血泪,体现了退伍军人对党的无限忠贞……现在河南省信访局官员抛出“炮灰门理论” 就公然污蔑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总书记的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理念都是炮灰理论,军人接受了炮灰理论必然会成为炮灰的,这样的军队随之也就成为了炮灰军队!等于说我们的三军将士和武警都是用来准备做炮灰的,“炮灰理论”真的是语出惊人,振聋发聩……是一个需要我们审慎深思的话题
&& 以上反映的问题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绝对是事实如有虚谬本人甘愿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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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尚未登录,请后进行评论1957年入伍1961年退伍上的义务兵应该有什么样的待遇?_百度知道
1957年入伍1961年退伍上的义务兵应该有什么样的待遇?
 安置原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按照此项原则,农村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将回乡务农,对城镇入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由政府安排工作。  不过,根据实际情况,退役士兵也可以异地安置。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四种情况符合异地安置标准: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在驻地找对象结婚或婚后将配偶户口迁往驻地的除外);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的。  其中,“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是指配偶婚前在当地(驻地除外)生活且有常住户口。对于配偶婚前因工作调入、毕业分配、转业、退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迁入当地,具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职业的,也视为生活基础在当地。  离队和报到:时间具体明确  根据军委、总部的统一部署,2003年冬季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原则上从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前基本离队完毕。  为确保部队调整精简顺利进行,精简任务较重部队的退役士兵,可提前到11月中旬开始离队,其中驻高寒地区的可提前到11月上旬开始离队。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30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安置规定:根据身份对号入座  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置;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  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由上一级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在五种情况下,退役士兵将被取消安置资格: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为谋取安置资格办理假材料、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在农村入伍后私自购买城镇户口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城镇退役士兵。  同时,有关文件还规定,没有完成安置任务的地区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对不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安置导向:鼓励自谋职业  国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各有关部门优先办理证照、安排场地和摊位;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工本费外,在3年内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应允许其配偶和子女按现行户籍管理政策在城镇落户并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如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的福利待遇,其军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为其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由镇(乡)、街道接收管理。  当兵两年,就要离开军营了,即将退伍的士兵朋友,在你恋恋不舍地回味军旅生涯的时候,千万别忘了多了解一些有关退伍安置的政策,让自己明明白白地开创新生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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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根据粤府[号文精神,原农村入伍的如下六种对象可享受城镇退伍兵的安置待遇。(一)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和荣获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退伍后补办无效);(二)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五至八级残疾(原二、三等伤残)军人;(三)入伍前随父母生活同一户口,在服役期间父母迁居城镇为非农户口,退伍后本人要求到父母现住地安置落户,有父母现所在单位和现住地公安机关证明的;(四)入伍前为孤儿或入伍前随父母共同生活,在服役期间父母双亡而孤身一人的;(五)因战牺牲烈士的子女、弟妹经人民武装部批准接枪入伍的;
(六)女性义务兵。
[审批条件]
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九条、《湖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第十条、《关于下发优待安置证管理和使用问题的通知》(民发〔号)的有关规定,安置工作的审批条件为:
(一)入伍前系城镇户口;
(二)持有《优待安置证》;
(三)符合当年安置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报材料]
(一)退伍证
(二)优待安置证
(三)行政介绍信
(四)入伍通知书
(五)户口本
[审批程序]
(一)市直及中央、省属单位的退役士兵凭退伍证、优待安置证、行政介绍信、入伍通知书、户口本到市安置办报到;
(二)市安置办审查档案,符合安置条件的开具安置介绍信;
(三)符合自谋职业条件的,向市安置办提交自谋职业申请书,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审核后,下...
一、 受理部门:
金山区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二、 部门职责:
主管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审理当年退伍义务兵档案,开出《金山区退伍军人申报户口证明信》和《安置退伍军人工作介绍信》,审报外地入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中途退伍义务兵材料,对符合进沪条件的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负责一次性安置。
三、 办事依据: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上海市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当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XX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四、 受理对象:
1、 由本市应征入伍,且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退伍义务兵。
2、 按政策可以接收安置的外地入伍的退伍义务兵。
五、 办事程序:
1、 退伍义务兵档案到达后,由安置办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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