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的八个着装单位是那些?

有谁知道目前国务院批准着装的单位和人员是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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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zylj 于
16:38 编辑
说到制服,我说两句,楼上的兄弟姐妹都有错误,军人穿的是军服,不是执法制服。是由国务院颁发的,军服治理条例
还有交通执法制服是否违规着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是迟早要解决的,自04年后,交通部已经下文,治超一线执法人员暂缓脱装,有了这个文件,制服是否合法只是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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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交通执法成为第十四个着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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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21楼的说法,不像无锡公路那样不讲道理的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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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得穿新制服的人,总是酸溜溜的,你就是其中一个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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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的做工能否提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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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法规定路政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可以安装示警灯并没有规定可以安装警报设备,不信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三条 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可是大部分的路政监督检查专用车辆都安装了警报设备,因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路政监督检查专用车辆非法安装警报设备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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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第一、二条的规定,路政车上的不是警报器,而是发声器。
& &&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管理,规范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车型、标志和示警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公路监督检查时使用的专用车辆,其标志包括车辆颜色和文字标识,示警灯包括顶灯和发声器。
& && &而《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路政车的标志和示警灯由公路法规定。
因此公安部门无权检查路政车的示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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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交通是暂时不考虑这些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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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业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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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关于重申业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下发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都很重视,正在按照清理整顿统一着装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为便于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国务院历次批准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的具体着装范围及有关规定予以重申(详
见附件),并通知如下:
一、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批准统一着装的权限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无权批准”的规定执行。凡是附件中未列的部门和行业已经统一着了装的,或者超越附件所列“行业统一着装范围”而统一着了装的,都属于擅自统
一着装,均应立即予以纠正;按附件所列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而没有收交的,应视作欠费,要立即收交入库;凡擅自提高统一着装标准的,超过规定的部分,其价款要向着装本人如数收回。
二、过去已批准颁发的有关业务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报告等,凡在其中夹带有关要求统一着装内容的,都不能视为国务院同意统一着装的依据。如据以统一着了装的,应按擅自统一着装处理。今后,各部门在起草有关业务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时,一律不准
夹带有关要求统一着装的内容;在此之前所颁发的有关业务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等,凡在其中夹带有关要求统一着装的内容,应由起草文件的部门尽快修正。
三、中央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地方人民政府清理整顿统一着装的工作,不得以种种“理由”为下属部门和行业说情护短,更不得干涉地方清理整顿工作。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作到令行禁止,共同维护国务院规定的严肃性。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要抓紧时间,对本地区统一着装进行清理整顿。经过清理整顿后,按国务院规定保留的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要建章建制,一定要防止清理整顿后再出现扩大统一着装范围的现象。
五、在清理整顿统一着装期间,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也不再扩大统一着装范围。
鉴于各地清理整顿统一着装的工作开展时间不尽一致,工作情况报告的期限可适当予以推迟,限于5月31日前报送本委。
附件: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行业的着装范围一览表。
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行业的着装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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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
|费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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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警>范围:1.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公安厅、局,省辖市、行署和县(市)公安机关行
|>单位中属行政编制的在编干警;2.目前在政企合一性
|质单位设立的公安机构的干警;3.大中城市大型公共场
|所和少数地处偏远、城乡结合部的重要大型工矿企业、
|科研单位,周围情况复杂,治安问题较多,内部保卫组
|织无法管理,当地公安机关又管不到的,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安派出机构的干警。
(二)着公用警>范围:1.公安警察院校的干部、
|教师和学生;2.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经常到发案现
|场参与侦破案件的人员;3.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在编门
|卫、传达人员,驾驶警车、囚车、勘查车、机要通信等
|公安业务车司机;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批准乡镇公安派出所招聘的合同制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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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
|费用比例
------|--------------------------|----
(三)着化装>范围:各级公安机关从事专职秘密
|侦察工作的人员,改着化装>,不配发警>。
(四)企业公安消防队人员,改着上绿下蓝消防制
(五)公安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装范围:
|1.科研所、医院、公司、出版社、印刷厂、招待所、幼
|儿园、农副业生产基地等单位的干部、职工;2.离退休
|干警;3.各种工勤人员。
(六)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公安机关干警
|比照各级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范围外,其他企事业内部安全保
|卫人员一律不着警>。
------|--------------------------|----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单位中以公开身份执行政
|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
------|--------------------------|----
(一)着装范围:1.司法部劳改局、劳教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劳改局、劳教局(处)和
|地市司法局的劳改处(科)、劳教处(科)机关的在编干
|警;2.司法系统的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出
|入监队(含收容站、所)、犯人医院以及强制留场就业场
|所的在编干警。
(二)着公用警>范围:1.劳改、劳教干警院校的
|在编干部、教师和学生;2.劳改劳教单位驾驶囚车、警
|备车的专职司机和着装单位的在编门卫、传达人员。
(三)劳改、劳教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
|装范围:1.劳改、劳教单位的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
|子弟学校、技工学校、科研所、职工医院、家属工厂
|(场、队)和商店、供应站、各类公司、无劳改犯人或劳
|教人员的工厂(农场)等机构的工作人员;2.离退休干
|警;3.以工代干的人员;4.中、小学等普通学校教师
|在特殊学校兼职教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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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
|费用比例
------|--------------------------|----
在全国法院系统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的编
|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中级人
|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
|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交通运输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
|庭和执行庭工作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
|副院长,正、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审判
|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庭
|长),穿着统一的人民法院制>。
铁路、林业、农垦、油田、矿区、海事等法院,比
|照同级人民法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各级人民法院在编的司法警察,穿着带法警标志的
|统一的人民警察制>(按公安部门的供应标准及管理办
|法执行)。
------|--------------------------|----
在人民检察院系统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的
门|编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暂按如下范围执行。
(一)县区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的检察员、助理
|检察员、书记员;
(二)分、市以上各级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在刑
|事、经济、法纪、监所、控告申诉、铁路运输、刑事技
|术业务厅(处、科)工作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
|(司法警
|记员(含正、副厅、处、科长);
|察按公安
(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
|部门的供
(四)铁路运输、林业、农垦、油田、矿区、劳改
|应标准及
|劳教等检察院比照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管理办法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在编的司法警察。
------|--------------------------|----
凡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以及
|对外执行职务的海关工作人员;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
|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各海关院校毕业班的学生和需要到
|海关业务场所的教职员,均应穿着海关制>。
--------------------------------------
--------------------------------------
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
|费用比例
------|--------------------------|----
凡经常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进出口商品
|检验场所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和对外贸易公
|证鉴定任务的外勤商检人员,均穿着商检制>。
凡既做外勤插样工作,又兼做内勤化验工作的商检
|人员也穿着商检制>,但换发制>和鞋帽的年限比正常
|着装人员延长二年。
凡不到现场执行任务的商检人员一律不着装。
------|--------------------------|----
1.卫生检|
只限开放口岸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外勤干部
疫人员|着装;不直接参加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工作人员一
|律不着装;门卫和司机制做化纤料的工作>。
2.食品卫|
食品卫生监督员专用制>,限于符合《中华人民共
生监督|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由人民政府
|发给证书〔铁路、交通、厂(场)矿的食品卫生监督员,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的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监
|督任务时着用。
------|--------------------------|----
1.动植物|
凡在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执行对外动植
检疫工|物检疫任务的人员,均应穿着对外动植物检疫制>,佩
作人员|带检疫标志。
2.沿海和|
凡在沿海渔场、港口和内陆边境水域现场执行渔>
边境水|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人员,均应穿着统一的渔>>
域渔>|装,佩戴标志。
3.渔船检|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船检验
验人员|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船检验>装,佩戴标志。
4.渔港监|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港监督
督人员|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港监督>装,佩戴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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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
|费用比例
------|--------------------------|----
5.农业植|
凡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所
物检疫|属植物检疫机构内,负责执行国家植物检疫任务的现任
|专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装,其他人员一
|律不着装。
专职检疫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农业行政部门批准,
|报农牧渔业部备案后,正式授予“农牧渔业部植物检疫
|员证”的专职植物检疫员。
6.内陆水|
凡在内陆水域现场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
域渔>|人员,均应穿着渔>>装。非现场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的
检察人|渔>人员和工勤人员,水产企业、生产联合体、渔业管
|理委员会等生产管理部门和群众性管理组织的人员不
|得制着渔>>装,必要时可由县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
|部门制发与“中国渔>”相区别的标志。
------|--------------------------|----
凡在县级(含县)以上地方各级林业行政部门所属
|的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机构内,负责执行国
|家森检疫任务的现任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方可着森检>
|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着装。
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林业行政部门批准,
|报林业部备案后,持有“森林植物检疫证”的人员。
------|--------------------------|----
1.港务监|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港务监督部门的
督人员|外勤工作人员,应穿着港务监督制>,佩戴帽徽和肩章。
2.船舶检|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对外籍船舶检验
验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应穿着船检制>,佩戴帽徽的胸章。
3.内河港|
暂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航运(交通)局,长
务监督|江航>管理局批准的港航监督外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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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
|费用比例
------|--------------------------|----
(一)船员、调查队员、船大队部经常出海工作的
|人员、监测中心经常出海的执法工作人员、航空遥感队
|上飞机和上船和执法人员、浮标队员,局(巡航和条法
|处)和分局机关执法管理人员,第三海洋研究所海监船
|和执法管理人员。
(二)不符合第一项第一条配发范围者,凡因工作
|需要着装海洋制>者,可以价拨,按成本价格收全费。
------|--------------------------|----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检查站(队)、稽私队的正式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直辖市,省辖市,县(含县级市)及
|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
|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
税务系统着装范围仅限于下列人员:基层税务所、
|检查站、稽查队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在县(市)税务
|局,直辖市及省(区)辖市和市辖区税务局直接从事征
|税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另外,财政部门从事农税(指农业税、耕地占用税、
|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契税)征收工作的人员可以着装,
|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的人员不得着装;
基层财政部门从事农税征收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县
|(市)、直辖市、省辖市和市辖区财政部门负有直接从事
|农税征收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可统一着装;
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基层财政部门的农税助征员
|(一年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程度配发公用装。
------|--------------------------|----
一、专职律师、涉外公证人员配发制>,不属于统
|一着装,只是为出庭辨护和涉外公证时衣着整洁,其配
|发范围:(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顾问处(律
|师事务所,下同)和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顾问
|处专门从事律师工作的现职律师。(二)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司法厅(局)审定的市、县、区从事涉外公证工
|作的现职公证人员。
--------------------------------------
--------------------------------------
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
|费用比例
------|--------------------------|----
二、经济民警和企事业专职消防人员:(一)凡经省、|(同公安)
|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准在编的经济民警,按规
|定着装,其他人员严禁着经济民警>装。(二)在企、事
|业单位专门从事消防保卫工作的人员,并经当地公安消
|防监督部门审核批准的,均按本规定着装。
三、历史上就着装的铁道、邮电、民航、航运等生
|产经营部门着企业标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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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职教社纺织服装产业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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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负责对纺织服装行业各类职业教育和纺织科技发展的学术和科学研究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三 、组织开展纺织服装行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及产品科技的研究和学术交流,评选、奖励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和论文,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并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接受中华职业教育社及专业人才委员会的委托,对纺织服装行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参与对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  五、举办培训班和研讨班,提高纺织服装行业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六、根据需要和可能,为纺织服装行业各会员单位的各类人员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参加国外学术交流活动。  七、编辑出版会刊、交流信息的简报、资料。  八、承担中华职业教育社、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利于纺织服装发展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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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你他吗的鸟,“可笑吧”你娘个鸟。你不知道就不说!司法局的干部是司法干警,他们是管警察的警察,他们不着装谁着装!你不懂不要放狗屁!  
  3、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发18号和市委办发8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环县、合水县、宁县、正宁县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解决了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和财物等问题,全部实现司法所的垂直管理。目前,环县21个司法所定编20名,配备43人,其中: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6名,公用经费、业务经费按人均0.55万元核定。合水县12个司法所定编26名,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2名,公用经费由原来的年人均500元提升到3000元,并逐年提升至8000元,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月75元;宁县18个司法所定编53人,配备60人,其中: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8名,公用经费按人均0.2万元核定。正宁县10个司法所定编28人,配备30人,其中: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0名,公用经费按人均0.6万元核定,业务经费按辖区人口每人0.3元核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月55元。西峰区、华池县、庆城县、镇原县虽经县局积极协调争取,但因多种原因致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明显滞后。二是积极实施国债项目工程,认真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第二批46个项目司法所,除环县耿湾、秦团庄、华池县城壕、山庄司法所正在修建和西峰区肖金司法所主体竣工外,其余所已全部建成,正在完善资料,等待市上验收、产权移交。第三批新建的13个司法所中,部分司法所已签定合同,确定选址意见,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工程。环县到今年年底,可对全县20个司法所,按项目建设要求全面建成,其中:省批项目13个,自筹建所7个。正宁县司法助理员的统一着装在省厅的支持下得以实现,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极大改善,职能进一步强化,司法助理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日趋活跃。  
  今年按照市政法委有关精神,县政法委在我们全县开展“开门评警”活动 ,除了对公、检、法、司单位进行评议,对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全体正式干警进行民主评议。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司法所竟然也在“开门评警”之列,当然一方面身感责任重大,但另一方面总觉得我们“警”的不那么名正言顺。太迷茫了,我们到底是“警”吗
  我们县的交通\城管\农机\安监以及公安的临时工都穿制服,从没有人说三道四,为什么司法所穿制服就有那么多的非议呢?做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上图的司法人员怎么还有警衔阿 !!为什么有的地方就没有??
  狐假虎威
  司法的兄弟们:让这个帖子沉下去吧!  假如司法的实际职能不能通过体制改革得到加强和改进,给服装你也穿不得不舒服呢,我们应该要考虑的是向上边反映现今司法体制的不合理,促进司法体制的全面改革才是最重要的.
  这贴子好 期待中~~不能沉!!!!!!
  俺在某劳教所工作,司法局作为我们的行政领导部门,一直想方设法的从我们这占用警务资源,比如:把他们的人弄到我们这挂职,这样编制在我们这,却在司法局机关上班,再比如我们的专职警车驾驶员的指标他们也要“咔嚓”一半走,我们向省劳教局申请购买了10台摩托车,他们也要分几台走。  行,以后追逃我TM骑单车去~~~~~~~~
  越想越气,这帮鸟人,值过夜班么?直接面对过在押人员么?受过起码的军事训练么?成天关着房门打麻将,也不知道司的什么法,还穿警服,披麻袋吧!
  建议取消司法所
  咱这辈子是不会取消司法所的,只能越来越好.我在的所才建了办工楼,配了全新的办公桌椅,一辆警用摩托车,一台电脑和打印机.我才到基层所3年,给我的感觉司法所每年都有变化,一年比一年好.
  河北的县司法局、所同仁们:省司法厅在搞解放思想大讨论,登陆http://www./,发表意见吧
  把经费落实了才干工作,不然有纠纷叫群众找派出所,这样也好能接孩子。哈哈
  把经费落实了才干工作,不然有纠纷叫群众找派出所,这样也好能接孩子。哈哈  说的好...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通过禁毒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科技进步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文物保护法修正案等七个法律案。传说中的人民调解法呢?    
  200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能够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在相同或相近的领域,整合分散的行政职能和机构,积极推行大部委制,以减少交叉和重复设置,将外部协调转为内部协调,从而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效率。可以考虑:     (1)将现存国家发改委的经济运行局、产业政策司和产业规划司并入商业部,组建工商一体化管理的经济贸易部,同时将国资委下属的十大行业总会移交给该机构管理。    (2)在工商局、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总署、知识产权局以及现属商业部的公平交易局、产业损害调查局和市场流通司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公平交易和反垄断委员会。    (3)在现有国家能源办的基础上组建国家能源部,负责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核能、水电等各相关产业的综合发展和市场监管。    (4)考虑到铁路改革的难度,可先将交通部和民航总局重组为大交通部。    (5)在卫生部、教育部、计生委、劳动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的基础上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医疗机构监管局,同时把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扩展到农药,这两个局可直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但属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    (6)调整国务院直属机构,把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体育总局和旅游局并入文化部,组建大文化部。    (7)把林业局纳入农业部或国土资源部。    2.必须强调的是,负责行业监管或有监管职能的部委,其监管的职能应该与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部委以及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相对独立,做到监与资、监与政策分开。同时在需要价格监管的产业,应该将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管职能分散到相应的监管机构。所有的监管机构都不应该设置为事业单位。    3.加快行业(商)协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将这些协会组织与其他社团组织分开管理,由新组建的经济贸易部及地方经济贸易部门负责其审核登记。    4.加快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使它们中的大多数转制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或民办非企业组织。    5.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环保等监管机构实行中央垂直监管,保证其足够的行政资源,加强其执法能力。    同时:在人大法工委、中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立即建立临时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跨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公共行政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抓紧时间研究改革方案,根据合理合法的原则彻底梳理现有的行政职能,进而在效能的原则下据此提出行政机构调整的方案以及必须尽快修改和完善的实体。     2008年机构改革预案      改革:
现状  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保留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22个)、部管的国家局(10个)  1.外交部[侨务局]:外交部、国务院侨办  2.国防部:国防部、国防科工委军工部分  3.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委军转民部分、统计局  4.教育部:保留  5.科技部:保留  6.民族事务部[宗教局]:国家民委、宗教局  7.公安部:保留  8.监察部:保留  9.民政部:保留  10.司法部[法制局]: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11.财政部:保留  12.劳动保障部:保留  13.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测绘局海洋局]、水利部水资源部分  14.建设部:保留  15.交通部:保留  16.能源部:发改委能源部分、国防科工委核电部分、水利部水电部分、电监会  17.农业部[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农村水利部分、林业局、[粮食局]  18.商务部[质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部分、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烟草局]  19.文化部[新闻出版局]:文化部[文物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20.卫生部:卫生部[中医药局]  21.环境部:环保总局  22.审计署:保留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1.国资委:保留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16个)  1.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外汇局]  2.情报总局:国家安全部  3.人事总局:人事部[外专局]  4.计生总局:人口计生委  5.铁道总局:铁道部  6.民航总局:保留  7.海关总署:保留  8.税务总局:保留  9.工商总局:保留  10.广电总局:保留  11.安全监管总局:保留  12.食品药品监管局:保留  13.旅游局:保留  14.国家航天局:[国家航天局]  15.国务院参事室:保留  16.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保留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2个)  1.国务院港澳办:保留  2.国务院研究室:保留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6个)  1.新华社:保留  2.中科院:保留  3.社科院:保留  4.工程院:保留  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留  6.行政学院:保留  7.地震局:保留  8.气象局:保留  9.邮政局:[邮政局]  10.银监会:保留  11.证监会:保留  12.保监会:保留  13.电讯监管委员会:信息产业部电信部分  14.社保基金会:保留  15.自然科学基金会:保留  16.体育联合会:体育总局              三、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    (一)部门设置  一个基本不变即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变。  二个并入即药监局并入卫生部、进出口检验检疫并入海关。  二个增加即增加能源发展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  二个提升即环保总局升格为国家环保部、安监总局升格为安全生产部。  二个撤销即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    (二)职能调整  1、工商总局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归商务部,法人登记归税务总局,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归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质检总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归海关,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管归商务部,特种设备安全归安全生产部,生产许可证归环境保护部,认监委成为保监委的模式进行3c认证,食品归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食品检测中心归卫生部,工业产品检测归商务部,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归安全生产部,计量测试中心归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发改委的能源节能和规划规能源发展部。    人大会即将召开,新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即将出台,相信在国务院第二个任期内政府机构改革必然完成,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目标的初步实现。大家对号入坐吧,迎接新的一轮改革对我们的冲击,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    
  在我国,县级司法局的职能相当弱,很多司法局长及其下属拥有律师执照或者法律援助律师执照,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担当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按照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在法院的审判庭上很显然有这样的状况,一个主审法官,两个人民陪审员,一方当事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是司法局长,而人民陪审员又要经过司法局和法院共同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且若案件涉及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也由司法局进行管理,案件的客观公正如何能够体现!也许司法局长及其下属拥有了律师执照可以弥补我国法律援助人员的缺少,但司法的公正肯定会受到质疑?且局长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专政机关又如何能以体现!         第1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 于
21:39:0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要么将县一级司法局合并了,要么就强化县级司法局专政职能,专门教育管理罪犯!包括看守所里的罪犯、在监外服刑的罪犯等!!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1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 于
16:43:3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司法体制的弊端!!!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1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最亮的路灯 于
16:49:0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要什么执照啊,只要以普通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就可以了。当然这个身份在阅卷方面很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最亮的路灯 于
16:50:22.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公检法司一家,谁不给谁个面子啊,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1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糊里糊涂123 于
17:30:2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这是中国特色!!!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2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 于
20:42:4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我们在重视法律援助的时候,一定更要重视司法的公正!!!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3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棕掸拂尘 于
21:03:1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司法局长可以担任律师吗?    ================================================================    辞去公职以后可以。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4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 于
19:19:3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司法不司法!中国特色!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5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 于
22:53:55.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律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律师.司法局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吗?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6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东方又亮 于
12:52:10.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我们在重视法律援助的时候,一定更要重视司法的公正!!!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7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断剑侠客 于
13:58:42.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不可以的。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8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东方又亮 于
17:54:23.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要么将县一级司法局合并了,要么就强化县级司法局专政职能,专门教育管理罪犯!包括看守所里的罪犯、在监外服刑的罪犯等!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29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 于
10:02:17.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如果司法局工作人员不打官司,做的事情就更少了,总不至于喝茶吧,,本身没有什么强制职能,要不就会被其他部门笑话为老干局了,找点事情做又有经济效益,充实些。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082 个阅览者
      第30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作者:东方又亮 于
22:17:01.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调整部门职能!!!!  否则,司法体制改革就是一句空话!!!!!!!!!!!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通过禁毒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科技进步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文物保护法修正案等七个法律案。传说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呢?  
  作为监狱警察,我觉得没有必要。
  作为司法局的普通公务员,我觉得很有必要。  如有疑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就司法行政干警的统一着装问题作一次深入广泛调研。
  楼主,你他妈的是个什么东西。在这里为你们这群披着人皮的狼唱高歌。你们这 群畜生奍的,在面对你们那些当官的当然难了,在面对普通老百姓的时候,不是个个如狼似虎的。我不知道 楼主是否相信报应这个因果。我在这里将每天向上天祈祷祝愿楼主这群该断子决孙的“警察”们不得好死。家里的人死光光。生孩子没屁眼,楼主自已死后,死无葬身之地。祝原楼主家里的女性先人们在地狱里天天被人强奸。原天下所有的男性都问候一下你的女生先人。中国”警察“你们这群人类的败类。警察你们不配称呼为“人”愿中国所有的警察 都 不得好死。家里的妻儿
  司法局不是因为司法管理着监狱局劳教局你穿个屁的警服开个屁的警车  司法警车的形像被你们几爷子`搞的名声坏的到注还有脸来说全体穿警服`真是不要脸``
  一年一评的全国十佳警察
十佳检察官
就是没有什么十佳司法行政工作者
你们在干什么
  大家可以不再回贴了吗???  让它沉下去吧............  不忍心在再看到大家的伤心...........  希望我是最后一个回帖的...................  让它沉了吧.....
  司法所工作真是窩囊..............
  阳光杨杨  你他妈的是个什么东西。像只疯狗不懂装懂,在这里乱吠。应该是大家在这里将每天向上天祈祷祝愿你该断子决孙的疯狗不得好死。家里的人死光光。生孩子没屁眼,你自已死后,死无葬身之地。祝原你家里的女性先人们在地狱里天天被人强奸。原天下所有的男性都问候一下你的女生先人。社会有你这人类的败类。你们不配称呼为“人”愿中国所有的疯狗都不得好死。家里的妻儿  
  让它沉了吧.....
  司法部--标准的官僚主义者大本营,一帮不懂警察业务东西,就会胡说八道,这些人,到底懂什么,也有点警察业务知识嘛,只有天才知道,随便一个人就能当部长,部长们也有点法律知识嘛!也要体会我们基层的同志啊
  我个人是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我个人认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面临的种种问题是体制问题,而不是应归罪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至于着装,统一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和警察的分开,因为我们确实不承担警务职能,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他们没有本事去区分谁是司法行政干警,谁是公安干警!我相信,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会日益得到突显!至于公安干警们的一些指责,我们会接受,但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我并不认为当公安有多光荣,公安机关中一些丑闻也极大的损害了我对于公安机关仅有的好感!公安应该是整个政法系统中最底层,工作层次最低的部门,确实没有必要在这里耀武扬威!没有了司法行政机关,这个社会不会出什么大乱子,没有了公安机关,这个社会的治安状况说不定会明显好转!呵呵!
  昨天中央台放了一档节目,是关于北京市社区矫治的,司法所的干警配警服了
  机构改革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定位的思考?  现在的司法行政机构在区、县司法局一级,职能上比较弱,很多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是无所事事,是对国家公务员资源的浪费,如果不从司法体制上进行改革,调整职能,很多人认为可有可无,司法行政机关有的工作可以说是越俎代庖:  一、如人民调解工作,按《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但现在事实上却是在区、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区、县司法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几乎没有内设专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但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表彰全国100个先进集体的时候,却没有一个司法局或者司法所,实际上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远远小于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上级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考核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针对司法行政机关考核,而不是对人民法院进行考核。  二、如监外执行犯人五种罪犯的管理工作。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应该是公安机关负责管理的工作,可现在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所管理监外执行犯人,于法无据,名不正、言不顺的,不好进行管理。目前状况是“公安不想管,司法不好管”,如要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必须及时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应当是社会律师从事的工作。可很多司法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领导自身就在以律师资格、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法律援助工作者资格从事法律服务(或者所谓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局工作人员自身都在从事这项工作,又怎么能够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对司法行政机关职责重新定位的思考:  一、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是国家刑罚的执行的专政机关,应当管理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等羁押人的场所,也包括对监外五种罪犯的管理。涉及到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看守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是人民调解指导管理机关。及时修改《民事诉讼法》第16条,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管理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资格形式进行法律服务或者法律援助工作。  四、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是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事故鉴定、质量鉴定等鉴定机构的管理机关,及时修改相关法律,统一鉴定管理工作。  五、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是同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制建设方面的参谋实施机  
  全省司法行政人员配发统一制服      日期: 08:45:41 来源:海口晚报       海口晚报网1月16日讯(记者罗亲彪)我省920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昨天如愿以偿地穿上了统一的制式服装,实现了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多年没有统一制服的状况。    
为提高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着装管理,昨天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对全省100多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进行一次军事化封闭式训练,训练内容包括队列动作、仪容着装等10方面。1月18日,全省300多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还将在海口举行着装仪式     
  有图片吗?海南司法
  终于看到有以省为统一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的消息,真的很好!这说明在现阶段对司法行政人员着装有突破,但还远远不够,希望全国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乃至司法部领导能给予更高更好的结果!早日实现全国司法行政人员统一着装的期盼!!!毕竟,我们被别的单位歧视过,我们伤心过,司法所的春天,我们一直再等,一直再等!!!!-------------何时能来????
  海南照片就那么回事
  海口晚报网1月16日讯(记者罗亲彪)我省920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昨天如愿以偿地穿上了统一的制式服装,实现了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多年没有统一制服的状况。  
看来已经有春天的意思了,不知道司法部里怎么看这件事
  他们永远都不会看到
  呵呵,是啊,听说江苏的也快发服装了
  加入群来一起讨论吧
  今日大港》第三版-
  区司法局加强培训树立干警良好形象            日前,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式化、标准化的要求,大港区司法局圆满完成了对八个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培训中,市司法局警务处有关人员根据《人民警察法》有关着装的规定,从制式、穿着顺序、遵守规则、言谈举止要求以及不准许着装的规定和违反规定的处置等七方面进行了讲解,强调司法干警要充分认识着装的重要意义,搞好警容、警风、警纪建设,同时还就加强队伍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
司法所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警衔,标志着大港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3、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发18号和市委办发8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环县、合水县、宁县、正宁县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解决了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和财物等问题,全部实现司法所的垂直管理。目前,环县21个司法所定编20名,配备43人,其中: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6名,公用经费、业务经费按人均0.55万元核定。合水县12个司法所定编26名,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2名,公用经费由原来的年人均500元提升到3000元,并逐年提升至8000元,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月75元;宁县18个司法所定编53人,配备60人,其中: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8名,公用经费按人均0.2万元核定。正宁县10个司法所定编28人,配备30人,其中: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0名,公用经费按人均0.6万元核定,业务经费按辖区人口每人0.3元核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月55元。西峰区、华池县、庆城县、镇原县虽经县局积极协调争取,但因多种原因致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明显滞后。二是积极实施国债项目工程,认真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第二批46个项目司法所,除环县耿湾、秦团庄、华池县城壕、山庄司法所正在修建和西峰区肖金司法所主体竣工外,其余所已全部建成,正在完善资料,等待市上验收、产权移交。第三批新建的13个司法所中,部分司法所已签定合同,确定选址意见,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工程。环县到今年年底,可对全县20个司法所,按项目建设要求全面建成,其中:省批项目13个,自筹建所7个。正宁县司法助理员的统一着装在省厅的支持下得以实现,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极大改善,职能进一步强化,司法助理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日趋活跃。  
  广州、深圳两地按照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文件规定,市委、市政府在2004年均制定下发了《2004年至2006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司法所三大职能、九项任务;明确规定司法所为正科级建制(县级市的司法所为副科级建制),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由区、县级市司法局垂直管理或街、镇属地管理;人由司法局管,其办公经费和工资福利待遇与所在的县区司法局干部一起,由所在区县地方财政统一核发。明确规定司法所人员专职专用,配司法所干警3-5名;每个司法所至少配1部汽车,由区、街(镇)出资购买;每个司法所年工作经费10万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重大活动经费较大的可以一事一报;因广州、深圳两地党政机关人员实行工资加阳光津贴,平时各单位不准发福利,只有年终考评后,由岗考办下文发年终奖,所以各项经费的预算和下拨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各项业务的开展;关于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文件明确规定每所的办公用房面积要达到150平米以上,明确产权归属司法局,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预算,原则上市、区(县级市)各负担一半,目前广州市级财政已下拨7000万元,已建成90个司法所,在建的74个。深圳市级财政已下拨2500万元,已建成56个司法所。另广州市司法局还统一制作了司法所标识,并拟定2007年统一着装。
  七月一日是党的生日,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六周年之际,新华区司法局开展了以“和谐社会共建设,法律服务进万家”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下,司法局全体干警统一着装整齐划一地来到湛北路司法所、九北社区、八北社区、建中社区进行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
  强烈呼吁恢复司法行政人员统一着装!!!!
  爱英同志:抓紧基层司法经费落实工作,有困难与财政部多沟通。关于司法所服装在2008年7月以前全国要统一,服装制式要与公安制式区分开。
  为规范公务员工资,新疆司法上的已经取消警衔工资。
  司法局里面属于警察编制的当然是真警察可以穿警服,可不属于警察编制的行政人员穿警服自称“干警”就纯属装13。
  同理,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配发统一制式服装的也是纯属装13,不管你有多么冠冕的理由。
  爱英同志:抓紧基层司法经费落实工作,有困难与财政部多沟通。关于司法所服装在2008年7月以前全国要统一,服装制式要与公安制式区分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息可靠吗,不知从何得知的呢????!!!!
  作者: 司法行政者
回复日期: 18:39:00
      爱英同志:抓紧基层司法经费落实工作,有困难与财政部多沟通。关于司法所服装在2008年7月以前全国要统一,服装制式要与公安制式区分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息可靠吗,不知从何得知的呢????!!!!  ****************  明显的玩笑,居然当真,可见其变态心理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祝司法行政系统的所有同僚新年快乐!!!祝所有支持和关心司法行政人员统一着装的朋友们新年快乐!!!08年能否实现,那要看中央和司法部的领导们了,送走了07年送走了那份失望,迎来了08年迎来了希望??/ 是希望还是失望--------我们盼了太多年了!!!司法部的领导们睁大你们的眼睛看看你们的部下整天整年的等
,你们却给他们带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加快速度为司法行政战线上的同志解决当前实际的根本问题吧??!!
  不要对司法部有什么期待?刚调到司法所的时候,我是豪情万丈,可现实马上给我上了最痛心的一课:政法会议的时候司法局的坐在最后,服装自不必说,那种寒酸是痛彻心扉;下乡的时候,原来司法所长一点地位都没有,更别说在乡镇的书记镇长眼里的地位;开展工作的时候,我们的经费就是我们的工资和我们我们从事法律服务收取的费用,三年来,我的工资还没有领到一万元,都贴到经费里了.看到公安的攻击我们,自家的也毁谤自家的,觉得司法部确实没有为基层考虑,司法所的建立是国务院批准的,现在各省市又在着装,可司法部没有管,要是哪天再次被国务院清理,我不知道司法部还有何脸面?作为一个司法人,我都觉得脸红
  既然司法部不管我们,现在是经济社会,只要有足够的银子,谁还敢拿斜眼看你,所以我们要抓紧时间搞第二职业赚钱
  司法行政积极发展第二职业!!!
  年轻人能提拔的就早点离开司法行政吧  !前途渺茫!!!  
  司法局不属于警察系列,干嘛要穿警察制服?这不是伪警察吗?穿警察的目的是什么?这就是自己看不起自己嘛!不知道司法局的领导怎么想,怎么那么没有志气啊?不穿制服就不干工作了吗?穿制服也可以,干嘛要穿警察制服呢?这样只会让其他政府部门看不起!让别人笑话!有欺压百姓、刷特权之嫌!还是要清醒地意识到司法局的职能是什么,找到自己正确的位置。
  什么鸡巴剑南春啊,别怪我说话难听,我也不想这样说,再说也不是对你一个人,看了那么多的留言,心里很气愤,让我们清醒的找自己的位置,你先说你自己是做什么的?你懂吗?你知道吗?小子,不是说你,你就是根黄瓜,欠拍!!!!  不是我们有那么多怨言,谁也不想这样,。。。。。  没什么说的,就这么多。
  强烈呼吁司法行政人员恢复着装(统一为藏蓝色西装,内为白色衬衣,外配司法行政章),突显中国特色的司法。为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执行调解和开展社区矫正增强树立司法行政形象。
  我觉得可以参照海关的制服样式
  楼上各位,你们争的好累.我是监狱人民警察,人家司法的要着警服.你们有什么不开心的.都是为人民服务吗.我们陕西渭南早已着警服了(司法所)还有这儿农村大队也成立了司法警察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杜桥办车雷村)警号61S2***.使用的是陕西省司法人民警察证.最近换新证.(司法厅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我个人认为发就发吧,反正监狱人民警察又没有权.只有为人民服务.加班不给加班费,从优待警骗死你.
  你们不要争了,我说的是一个事例.那有什么,都是为人民服务..想了解情况请加我qq
  我支持把司法部改为司法警察总部,省司法厅改为省司法警察厅,市县司法局改为司法警察局,司法所改为司法派出所,那该多好啊.我们监狱人民警察也就是真正的司法人民警察了.吴部长也就是总警监了/
  我支持把司法部改为司法警察总部,省司法厅改为省司法警察厅,市县司法局也改为司法警察局,司法所也改为司法派出所,我们监狱也名正言顺的叫司法人民警察了,吴部长也是总警监了.哈哈/
  我觉得可以参照海关的制服样式    
觉得不错!不过一定不要照搬,省得别人说闲话,一定要把司法行政人员着装配的有特色,重显真正的司法行政,为百姓办事,替政府分忧。促社会和谐,建美好家园。司法行政-----公平正义
强烈呼吁司法行政人员统一着装!!!!!!!!!!!!!!
  我们监狱人民警察支持你们,应当着装.(我们这儿乙给他们司法着99式警察制服,)应当建立支强大的司法人民警察队伍,从中央到地方司法所全部着99式人民警察制服.如果公安不高兴,叫他把(警察法)改了.坚决支持司法着装.
  这么说陕西司法所有警服是真的了,怪不得去年的记不了是哪期的人民调解上的一篇文章就是讲一位陕西的司法所长,还登了他的照片,照片上就是着的警服。
  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司法行政干警的统一着装。通过近两年来的实践,取消着装给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基层要求恢复  着装的愿望十分强烈。  **************************  1怎么时候有过合法作警服?  2为什么要取消?
  我认为你们想的太复杂了,2004取缔司法干警制服是对的.现在应当着99式人民警察制服是正确的同志,不然的话,请问谁是司法人民警察?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怎么能没有司法警察.司法同志我们监狱民警支持你们,应该尽快给你们着99式警服,我们陕西省已经给你们司法着装了`.所以再谈这个就没有意思了,叫公安老笑你们.着装是合法的.
  合法??  合那条法??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具有人民警察资格在编警察才具有:授衔,作装。  可笑,合法???!???!!???  陕西已经给司法着装了,请问:经过国务院批准了???国务院大还是一个省大?????
  漏写一点,补充下:  秦剑拨弩张问:请问谁是司法人民警察?  明确答复你:监狱劳教系统隶属于司法部。而司法部除开监狱劳教系统具有人民警察资格的人员而外,司法行政人员并不具备:人民警察资格!!!  从你的问题可以看出:你根本不是你自称的:监狱民警。
  再补充一点:  秦剑拨弩张问: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怎么能没有司法警察  回答你: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已经有司法警察,但是:  1,监狱劳教系统才有司法警察。  2,监狱劳教系统隶属于司法部。  3,司法行政人员并不具备:人民警察资格!!!
  再回答一点:  秦剑拨弩张说:2004取缔司法干警制服是对的.  好!你既然知道是对的,那么,为了怕你不知道是什么部门取消的,或者你知道的,提醒你下:是:国务院    如国务院批准:司法部既所有除已经具备人民警察资格的人员可以具有人民警察资格并可着99式人民警察制服,授衔。  、  那么:你就是把着99式人民警察制服:焊在身上天天穿,睡觉穿,洗澡穿:
随你便!  正好反正公安下班没人希奇那身衣服,正好:让你们来背黑锅!  来吧!正等着!!!!!
  再问最后一个:  陕西省具有批准某个部门着99式人民警察制服的资格吗?
  如果秦剑拨弩张能拿出任何一条合法理由反驳以上问题:  我免费送你套老式黄警服,哈哈  那个穿起更吊!!!比99式吊多了
  国际土匪你他妈的就是茄子一个该切,国务院大它知道基础不好干工作吗?都别争了.争破了天没有政策是不赶自己乱搞的.有时间还是看看有什么外快可以挣多拢点.好过下个春节.省得咱在网上穷开心的争来争去的.谁管你呀!不给着装就算了.有了钱买一身名牌要它几万元.难道还没一件制服好吗?各位大哥兄弟少争啦一年又过去啦!不会有春天啦!还是多多中彩票,多多发大财.有它妈几千万把工作辞了下山当老板.那是当G的都和你称兄道第不好吗?纯属个人看法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国际土匪是个磨叨的土匪。
  开始骂娘了,换N个马甲,没理的人声音是最大的,因为他想用嗓门掩盖内心的虚弱。
  国家体制乱套不是你争论几句就能利顺的,上边要求怎样就怎样呗,操这心干嘛?  更正一下秦剑拨弩张,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监狱警察,但我要告诉你 我们和劳教民警一样只是隶属司法部,虽然我们的警服上有司法字样,但我们并不是你所说的司法警察,我们的全称就是“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从职能上看我们也不可能成为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只是指隶属法院和检察院的警察 又称法警!
  楼上各位,83年我们为什么交司法部,你们知道吗?我记得当时公安部刘副乏部长调任司法部,当时他要求条件是带十一局过去,理由是公安担子太重,我记得会上传达是,交司法部后公安身份不变,结束是在人民警察前加了个监狱人民警察,现在我们只有内部知道自己是监狱人民警察,社会上叫我们司法警察,在外面别人说我们,你们司法局也着装,过去老解释我们是**监狱的,人家都摇头,笑我们冒充监狱的(公安)当地人认为监狱干警也是公安.身上的司法让我们很不*******.所以现在司法着警服我们都支持,人家才是真正的司法.陕西省给司法所着警服是合法.人家公安的辅警都穿警服带警号,司法的同志还是公务员,我去过司法所,看了他们的工作排,的确从是的是人民警察工作.有好几部分是公安的工作,(刑事诉讼法归定),我也看了他们的警察证(陕西省司法人民警察证),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们是陕西省司法厅发的,我们是司法部发的.监狱的保外就医,假释.社区帮教,两劳安置等.
  国际土匪,我们司法行政人员争取的是一身自己的制服,至于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由国家有关部门决定.似乎这事跟你没关系吧,我们哪里碍着你了,不关你的事情,你那么多嘴干什么?
  国际土匪,我们司法行政人员争取的是一身自己的制服,至于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由国家有关部门决定.似乎这事跟你没关系吧,我们哪里碍着你了,不关你的事情,你那么多嘴干什么?
  都剿匪近60年了,没想到还有残余。    
不但是残余匪类,而且还混进了公安队伍,而且还国际化了,公安工作本来就受老百姓讨厌,无论宣传的有多么好,还有像你这样的国际化的土匪就更没形象了,我为国际土匪混进公安感到悲哀!!    
国际土匪,你太本位主义了,回家好好学习学习吧,加强思想教育
  国际土匪:你知道司法所现在从事哪些工作吗?在这里胡说,我们强烈呼吁恢复着装,并没有说一定着你们的服装,你急个啥呀?!你这个土匪,公安队伍残渣,目光短浅的败类!!强烈呼吁恢复司法行政人员统一着装!!!!全国要统一,服装制式要与公安制式区分开。  
  司法行政者:如果我重取个ID叫:爸爸    你是不是要喊我爸爸呢?    搞笑
  国际土匪,你如果是公安的同志,那名字就太形象了,我们这把你们(个别人)都叫地皮流氓,你们现在还没有到国际上流氓的权利.这里只谈个人的看法,我认为司法所应当着装,跟据他们的工作,应着99式警服,听上级说要把劳教改组成社区矫正,那他们不着99式,请问叫司法所着什么?人民警察法归定的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我们监狱警察支持你们司法着装,劳教干警大部分可能要充实司法所.所以他们着人民警察制服是合法的.
  我们陕西省监狱管理局的警服和装备现在全部归司法厅管了,局里没有什么权了,司法厅成立了警务处,装备处.司法厅的司法警务督察经常来检查工作.老把我们叫司法警察.?????我们到底是什么警察.
  你嚎半天还是答不出来嘛:  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      你说合法就合法?
  最后我准备改ID叫爸爸,以后你就叫我爸爸了。
  中国特色吗.我们监狱人民警察的警衔是司法厅政治部受的,人家是老百姓,还是人民警察.???.就现在我们追捕犯人的时候,人家都说我们没权利,看了警察法,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有权.如何如何.没有监狱人民警察可以*****.在此看监狱法,只是限制自己的一部法律,我们监狱的都知道,我们现在管犯人,不敢管,管了怕下岗,我们中队有一次查出犯人吸毒的案件,结果我们分别让扣了工资,我被扣了700元,我也欢迎和司法同志互相调动工作.自少能多活几年./
  都剿匪近60年了,没想到还有残余。         不但是残余匪类,而且还混进了公安队伍,而且还国际化了,公安工作本来就受老百姓讨厌,无论宣传的有多么好,还有像你这样的国际化的土匪就更没形象了,我为国际土匪混进公安感到悲哀!!         国际土匪,你太本位主义了,回家好好学习学习吧,加强思想教育  。。。。。。本人非常赞同老哥的看法。
  建议大家不要争了,不管你是监狱警察也好还是公安也好,争下去也没意思!  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着装就着装。警察法并没有规定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是人民警察,那么按照规定是不能穿警服。  如果司法所要统一着装也无可厚非,但是不要着警服,可以自己统一制定服装就OK了!
  TO:秦剑拨弩张   首先先声明,本人身份是劳教人民警察!    你说劳教人民警察要充实到司法所一说,目前还没有这种说法。  你说陕西省给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发警察证是违规的,没有警察身份的公务员是不允许发放警察证!
  我是监狱的,我不愿说我是警察,  其实国际土匪是正确的,虽然他只是一个人在战斗,  但真理却偏偏掌握在这位&土匪&手里,何也?  他是在尽力维护警察的形象和荣誉啊同志们,  向&土匪&致敬!!!(如果你说得在理,哪怕你取个&臭狗屎&的ID,俺一样敬佩你)
  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  
  不是司法行政的工作人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只是表面。安徽,甘肃,海南,北京,天津,好多地方都已经重新着装。天津着的是警服与监狱的一样。  外人对司法行政存在误解是能理解的,不过司法行政的体制正在逐步的改革,完善。
  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合那条法??
  关于司法所着装这个问题会很快解决的,目前陕西的司法所着警服是事实,上次公安的督察查了司法所着警服的问题,他们看了司法所同志的警察证,也没有说什么,(那督察可能比国际土匪董法吧).大家有时间看一下(监狱法修改议案)第六条,国务院司法部主管全国监狱工作.修改为全国监狱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监狱工作,各省设监狱管理分局.第七条.监狱的设制,撤销,由监狱管理总局管理。
  具小道消息,我们监狱的臂章(司法)要改成(监管)了,司法今后归劳教和司法所的用了/公安.监狱的人民警察同行们,不要反对人家司法着装,都是为人民服务吗,公安过去也只有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才着装.1974年中央才同意给公安机关着装.(政保.经保.预审.监狱)着装.1983年监狱移交司法部.(中央领导讲话是,你们到司法部什么都不变,警察身份不变.公安工资不变.)结果是除了警服还保留.其它*****.什么都没有了.
  别绕,  合那条法??  
  你回答的了吗?小丑      合*那*条*法?????????????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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