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机械工亡子女是否能接替其父的用工型式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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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83226
工亡赔偿金配偶子女父母该怎样分配
我和儿子的经济来源全靠老公,现老公死亡他的赔偿金该如何分配?有公婆我们有一儿子。
提问者:河北-石家庄婚姻家庭浏览185次 20: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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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6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北-石家庄)帮助网友:78918称赞:112首先是分割出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余的部分在你和儿子以及公婆之间平分。 20:50:1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北-石家庄)帮助网友:2289称赞:3原则上参照遗产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但如果父母有其他子女应当少分。 21:04:57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北-石家庄)帮助网友:5447称赞:102死亡赔偿金你公婆、你和孩子的分配,你们可以协商,一般会是均分。你老公是工亡,你们每个月会有一定的津贴。 21:35:01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北-石家庄)帮助网友:8208称赞:46参照继承,除去被扶养人生活费平分 14:54:42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400- (河北-石家庄)帮助网友:3323称赞:0死亡补偿金由四人均分。其他款项按项分配。如还有不明可以电话联系律师。 20:49:17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400-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29称赞:57一次性工亡赔偿金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均分,各个被抚养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按月领取遗属抚恤。 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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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我的父亲在工伤疗养期间突然去世,能否认定为工亡?_百度知道
我的父亲在工伤疗养期间突然去世,能否认定为工亡?
不能认定工伤死亡,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死亡。你的这个情况需要根据死因确定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第一,如果其中涉及医疗事故,那么你可以向医院主张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第二,对于你父亲死亡前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仍然可以主张。因此,建议你申请工伤认定,先认定为工伤向公司主张权利。同时咨询一下其他医生如果医院可能存在过错那么还是需要进行尸检确定死因,以免因无法查证而导致无法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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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认定为工亡要看死亡原因了。如果死亡原因是因为先前工伤而引起的,那当然应认定为工亡。因为死亡和先前的工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认定为因工死亡。但是,如果死亡与先前的工伤没有因果关系的话,那就不属于工亡。即使是因为工伤而进行疗养,所谓的疗养就是在享受工伤待遇,这个期间不属于工作时间,而是休假时间,那在此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48小无效死亡,也不属于工伤。所以说,是否认定为工伤,还是要看死因是什么。不过,《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倒置的条款。即“劳动者认为属于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我大致的给你讲一下吧:因为你父亲先前已经因为工受了伤,虽没有去认定工伤,但是用人单位已经认可属于工伤事故,也答应按工伤事故去处理,还和你们达成了书面协议。建议你们还是先搜集一些对你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友证人证言、120的救护单(上边记载了地址、姓名、时间等相关信息)、医院的相关票据等。只要你们有了这些东西,那么基本上证明属于工伤的先证明义务,你们算是尽完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这不是工伤,那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现在父亲在治疗期间死亡,虽然死因不明,但是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是因工伤引起的致死,所以,你们有理由认为这是工伤引起的损害后果,依举证责任倒置原理,此时应由用人单位证明父亲的死和工伤没有关系,不是因为工伤死亡,如果证明不了,用人单位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如此一来,如果用人单位要证明死亡不是因为工伤引起的,就很有可能就要涉及到尸体解剖,这是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家人肯定都不同意解剖,因为会觉着这是对死者的不尊。但是,如果不同意解剖的话,无法查明事实,确定死因。致使无法查明事实的原因在于家属不同意解剖,那么相应的不利风险就应该由致使无法查清事实的家属方来承担。也就是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始终是个绕不开的话题,不知用人单位现在的态度如何?如果他们没提尸检的话,建议你们也不要主动去问他们尸检的事,过几天后,医院会通知你们是否火化,此时你们再火化尸体。尸体一火化,就无法进行尸检,在合理的期间内,用人单位没有主动提出尸检,致使事实无法查清,这个过错在于用人单位,那么相应的就应由用单位承担不利风险了。所以说,这事你们要想认定为工伤,拿到赔偿款,操作的得有技巧一些。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工伤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详细的解说。
提问者评价
工伤的相关知识
其他13条回答
如果去世的原因跟工伤有关是可以的!!其他原因嘛就难说了!!
节哀顺变!!
如果死因无法查明呢,他因工伤在脊椎处打了钢钉
没有法医鉴定嘛?根据鉴定来判断吧!!你应当先去单位咨询下!!或者找个专业的律师问下!!这个可不是小事!!!您节哀!!
是在单位受伤被单位允许 去治疗的 绝对被列为工伤,如果死亡可认定为工亡。
他因工伤在腰部打了钢钉,但医院无法出具具体死亡原因,我们也不愿意解剖遗体
在为单位办事时 受的伤 都算工伤,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
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是可以认定的。
如果过了48个小时,当然造成这个时间的延误是单位的原因呢,如何认定工亡
能,如果你还不确定的话,到网上可查看看
广州梁律师:
你父亲在疗养期间是否已经认定为工伤?也没有工亡这种说法。
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个文字的协议,不报工伤,但按工伤待遇对待,但后来我父亲反悔,坚持要按工伤处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工伤对待
广州梁律师:
发生工伤事故就应该按照工伤条例去办理工伤认定,我说的认定为工伤的意思是得到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如果是没有经过认定,而是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待遇进行报销医疗费,不算是工伤。
如果去世原因与工伤有关可以认定为工亡,如果原因不明就要做司法鉴定,原因必须要查明。
死亡原因如果跟工伤有关,那就是工伤!一定要选我
我从来没选中过!求你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在工作中突发事故死亡或者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为工伤。您父亲所述的情况不属于工亡。
原因?地点?
我认为当然是啦
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是可以认定的;48小时外,那就要看老板的良心了,黑点的,那就不是工伤.因为就法律而已,就不认定是工伤,所以这就是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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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儿子日出事,认定工亡,父亲10月18年满60周岁,是否可以享受抚恤待遇,理赔标准如何。_百度知道
我儿子日出事,认定工亡,父亲10月18年满60周岁,是否可以享受抚恤待遇,理赔标准如何。
你符合享受抚恤金的标准, 赔偿标准如下,具体数额各省不太一样,但是计算公式是一样的。 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a、亲属范围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b、供养标准==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也就是说,死者家属每个月所有人享有的抚恤金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月工资 c、亲属享有抚恤金的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这个抚恤金标准的确定,以职工死亡时间为准。
3、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2年2月发布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因此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36200元(四十三万六千两百元),另外再加丧葬费和抚恤金等。 请节哀,希望能够帮上你,我说的这些都是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这个条例网上能搜索到。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再问,春节前后能够保证,当天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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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要看父亲是否有工作、是否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来源。因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因工伤死亡、部分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者的不满十六周岁儿童或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员,应享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所以,如果父亲无工作、一直由儿子扶养的,应该享受抚恤待遇,即以扶养人死亡时被抚养人当时的年龄计算,父亲就是59岁,最多可以享有11年的生活费赔偿。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就是以你们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来计算!11年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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