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单方面录口供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是什么大案子可以让警察不受理?不帮证人录口供?只说等法院判_百度知道
是什么大案子可以让警察不受理?不帮证人录口供?只说等法院判
扰乱交通秩序是很大的罪吗?
堵人路了?
城管拍到了还手的部分,却没拍被打的部分,我们找到了证人和视频去到警察局他们一个推一个
这种情况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
你占道?打人你也可以去起诉呀
都跟证据说话的,有就直接起诉,没有就认了
我们带了律师去的,是这个律师不给力吗?
嫂子现在被叫去录口供两小时没出来了会不会出什么事?
律师已经走了
这种情况只有现场的人了,律师也是按证据来的
我们有现场作证的人呀
首先证人能不能帮你做证,是不是亲朋好友等,另外人家有视频等信息…………这你只能靠律师了
这些证据我们都有
靠这个律师是什么意思呢?
不是这个,你感觉他不靠谱,就换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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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特大合同纠纷等等,法院判决,情感,都是起诉不属于公安得案子有土地纠纷
城管打人呢
扰乱交通秩序也可以这样?
城管因为属于政府一类,要受理得上一级批准,交通秩序目前是劝导为主,因为就目前,中国警察权利没有你们想象得那么大,什么都需要批准。
但是今天已经是第七天被关了,被打送进医院到现在都还没见着人,托了关系都说没那么简单
我本身就是警察,但是我讨厌城管,一个副镇长以此类推管辖行政中队,有这个人顶着,公安很难动城管,因为工资经费等等都是政府拨款得,这就是一种难处,公安经费没有从上机直接拨款得难处。
副镇长,副市长,副县长,副省长管着城市管理。
对,一个派出所所长行政级别低于副镇长。
最高得公安局厅长也就是相当于副省长一类,但是少数。
今天姐姐们跟证人去警察厅,他们说不受理
嫂子记起当晚报了警,就打电话回去问当初报警的警察局是那里的,结果刚好是去那一所,他们却不给回执
我们要怎样才可以拿到当晚报警的回执?
报警回执是具备案件性质并且公安局正式立案后,才有得回执。
但他们给了今天的回执
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街头的摄像头派出所的,却不可以给我们提供?
你到我们这也不会给你们提供,属于公安派出所破案专用,除非通知你们前去辨认,否则没有权利查看。
这是为什么
你们属于那里呢
那我刚好那天看热闹被偷了价值一千以上的电脑我报了案可以看吗
福建泉州,摄像头属于交通逃逸。人员丢失,等等案件破案视频专用,打人得要派出所调取监控截取后,对当事人辨认,因为这个视频要作为证据,你指认人员从20个照片挑选一人,让你看了视频在辨认妨碍办案得公正。
不会让你看,画面出现的人,车,让你看了你自己会去查,会造成公安查处得困难,
喔~原来是这样
那如果当晚他没立案成功,那他今天大可没必要给我们回执对吧
不是你报案当天就要立案,这个需要调查等等证明你报的情况属实才敢立案
比如让你看到了一部车牌,你以为这部车是偷你得,但是却不是,而你对朋友同事通知这部车是偷东西得,造成得影响警察要负责得。
你放出去得消息也会造成嫌疑人知道后逃跑,消灭证据,导致案件无法审查
那么我们当天报案他们来到现场看到人已经躺在地上了这样还不可以立案吗
是不是被打伤得,是不是自身有病得,你们先动手还是城管先动手,动手原因等等需要查证,只会先登记,然后排查,要知道城管这个单位查起来有点困难,我当时查处得时候城管不鸟我们,被我们殴打,现在不行了
城管真的后台很硬啊
很健康的人,自被送进医院到现在都没见到人
是城管强制抓人先
单单城管,公安收拾他很简单,主要城管后面得管理者,
管理者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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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怎么处理?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朋友的爸爸被楼下一楼给踹了一脚。原因是冤枉我叔叔往楼下丢垃圾。
一楼的女主人上来,连吵带骂,我叔叔在关门的时候,那个女的踹了我叔叔一脚,然后我朋友下班后,给我打个电话。让我去看看什么情况。我和我朋友小博就去楼下理论,问问什么原因,然后发生了争吵。随后就撕起来了。小博把那个女的老公给打伤了。那女的用的是利器把小博的手扎伤了。我帮我朋友也打了几下。但被附近邻居给拉住了。一直进步去屋里。他们报案了。然后我俩就去派出所了。录口供了。
现在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是
一,交保证金2000元,给我俩保释出去。
二,小博的家人去私下调节,去给人家赔礼道歉。
现在私下调节的结果是,他们要求我们赔偿7000元。如果不给就上诉法院,告我们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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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事纠纷报案后,派出所迟迟不来解决怎么办???一般最迟的解决时间是多少?
本人和两个朋友商量合租一套房屋,其中一人由于签合同时不在北京,答应回京后看过房再决定交钱。等他回京看过房屋后表示满意并答应第二天交钱,但是第二天临时变卦说不想租了。现在由于临时无法找到合租人导致无法租房,请问这种问题怎么处理?我们还未开始使用房屋。(合同为本人所签) 我这个朋友当着中介的面承诺了会付款,现在拒绝付款也不出面进行说明。中介现在要开始走司法程序,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请问 在双方认识的情况下,人为陈年旧账,在一方家里而争吵并动起手来双方都收的伤害,家里被扎。请问这事怎么判
受害人 被法医鉴定为轻伤、下一步怎么所求赔偿事宜?
共同财产为一套住房,存款部分。如果离婚,房产分割的话,如果孩子归甲方,甲方主张住房,但需要给乙方房产相应款项。但双方存款不足以支付。如果卖掉房子,孩子不就没有地方住了吗?这种情况,法院一般怎么处理? 如果乙方愿意出资购买,且愿意将孩子户口迁到他处,法院会支持乙方获得抚养权吗?
因民事纠纷一方心脏病死亡怎么赔尝
因民事纠纷一方心脏病死亡怎么赔尝
这是一个未处理好的案子,现在要把案子从翻,该找谁,这个赔偿谁来承担??
邻居甲、乙因家中小孩玩耍引起打架,结果双方都受伤,甲方被乙方打掉1个半牙齿,经鉴定够不上轻伤,乙方打破头缝了两三针,请问派出所将如何调处?如有一方不服从调处,派出所又将如何处理?等待解疑,谢谢。
民事纠纷,帮帮我怎么办民事纠纷派出所录口供时需要暂扣当事人手机吗_百度知道
民事纠纷派出所录口供时需要暂扣当事人手机吗
公安机关认为手机里面的信息可能为证据的话,他是可以暂扣的。法律是允许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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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口供时暂扣的
只是一会暂扣
是的。怕你找人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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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单方面与法官约见,期间法官并没有告知当事人谈话内容需要记录的前提下,将谈话内容记_百度知道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单方面与法官约见,期间法官并没有告知当事人谈话内容需要记录的前提下,将谈话内容记
将谈话内容记录并打印,当事人单方面与法官约见,期间法官并没有告知当事人谈话内容需要记录的前提下民事纠纷中,随后要求当事人签字,是否有效
提问者采纳
& &nbsp。&经过当事人签字确认后; &nbsp,或者写补充说明,不用事先告诉当事人,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nbsp,应该是法律问题的分类; &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 & & & 证据包括,可以不签字:(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nbsp。【4】此提问是错误分类。【3】这些都是合法取证; &nbsp,生效; &nbsp。【2】法官打印当事人的谈话内容;当事人如果认为记录不实,& & &nbsp【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nbsp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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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效了
法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呀,不算非法取证吗?他没有告诉我是要记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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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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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日通过的,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案件而对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所作出的解释,编号为法释〔2002〕31号,解释依据为《》、《》、《》和《》。发布单位最高院年&&&&份20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第12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日(日最高人民法院第1246次会议通过)
日 法释〔2002〕31号
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案件,根据《》、《》、《》、《》等法律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第三条 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条 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第五条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第六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第八条 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了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
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第九条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公之于众”,是指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
第十条 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的作品,著作权人是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因作品署名顺序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划等确定署名顺序。
第十二条 按照第十七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第十三条 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第十四条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第十五条 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
第十六条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第十七条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行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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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
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
出版者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由出版者承担。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条 出版者将交付出版的作品丢失、毁损致使不能履行的,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出版者的。
第二十四条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第二十五条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二十七条 在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著作权行为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该决定施行后作出判决的,可以参照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第二十九条 对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除追究行为人外,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罚款数额可以参照《》的有关规定确定。
部门对相同的侵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第三十条 对日前发生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于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措施的,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采取诉前措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除本解释另行规定外,日以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涉及日前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前的规定;涉及该日期以后发生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后著作权法的规定;涉及该日期前发生,持续到该日期后的民事行为的,适用修改后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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