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会的章在1995年的时后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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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侨务工作
第四章侨务工作
&厦门是我国东南沿海的著名侨乡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出入国(境)的重要口岸。据1995年统计,旅居海外的厦门籍华侨华人约40万人,港澳同胞7万余人,归侨侨眷25万人。长期以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广大归侨侨眷弘扬陈嘉庚先生的爱国爱乡精神,心系鹭岛,为厦门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厦门市的侨务工作努力贯彻党和政府的一系列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增进与外籍华人的情谊。
第一节厦门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厦门市侨办)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主管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组织沿革
1949年10月厦门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侨务组接管了旧厦门侨务局。同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侨务局,下设一、二两科和秘书科,主管全市的侨务工作。首任局长由市长梁灵光兼任。局址设在晨光路。日,改称厦门市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局,设秘书、宣传、侨务三个股。
&&&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侨务局于1967年5月停止工作。
1949年至1967年厦门市侨务局正副局长任职时间见下表:
吴新民&&&&&&&&
新加坡.马来亚
1956.3(未到任)
1970年1月,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外事组,下设统战、侨务两个组。1976年1月,恢复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外事组改为外事办公室。统战部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兼管华侨事务。
&&& 1978年8月,厦门市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成立,且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1980年5月,改称厦门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市侨办),1983年8月与外事办公室分署办公,迁址古城东路5号。
&&& 1991年,市侨办内设综合、政治、侨政、国外、经济五个处室,分别管理人事、文书、指导归侨、侨眷集资办企业和协助办理出国探亲、定居手续,调查研究海外侨情以及处理华侨在境内发生的问题及落实各项侨务政策等事宜。
1978年至1995年厦门市侨办主任、副主任简表
菲律宾归侨
菲律宾归侨
1.9&&&&& 1991.9 调兴厦公司
1994.9副局级调研员
二、主要工作
(一)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厦门市人民政府侨务部门,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根据&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原则制定的一系列侨务政策,尽力&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950年,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房屋调解委员会,维护华侨房产的合法权益,先后调处华侨房产40余件。
50年代中期以后,在&左&的政治倾向干扰下,归侨、侨眷中的有些人受所谓&海外关系&影响而被歧视。特别是&文革&期间,有更多的归侨、侨眷横遭迫害。1978年以后,市政府及其侨务部门按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方针、政策,拨乱反正,纠正&文革&期间的涉侨冤假错案,复查并重新处理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问题。
1、纠正&文革&中的冤假错案
&文革&期间,全市有不少归侨和侨眷无辜遭受批斗、拘留、甚至判刑。&文革&后经过认真复查,至1987年,全市共复查纠正归侨、侨眷冤假错案608件(其中&文革&案352件,历史老案256件),使受害者得到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2、落实华侨房屋政策
在土地改革和城市私人住房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尤其是在&文革&期间,本市有些侨房被错没收、错改造或被挤占。
1971年,市革命委员会物资房屋清查办公室正式发文,对全市私房进行实际上的第二次&房改&,共接管、代管华侨私房1070户、1153幢,建筑面积达17.6万平方米,在这些接管、代管的华侨私房中,以紧缩为名,挤占342户侨房,约3.5万平方米,先后安排649户居民强行进住。
1979年底,市侨务办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委、福州军区党委于1979年10月批转《关于厦门市机关、驻军和个人住用华侨等私人房屋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积极开展清退工作,至1980年12月底,&文革&期间接管、代管的华侨房屋1070户全部退还产权。同时,市委要求各建房单位把本单位住侨房的职工视同无房户对待,优先安排住房,并于1982年底把国家在湖滨南路投资新建住宅群拨出4幢、185套专供占住户搬迁之用。截至日,&文革&期间挤占342户华侨业主自住房的649户租户人全部迁退。
与此同时,&房改&遗留问题,按政策规定应予清退的17万平方米代管房20.5万平方米和被占用房3万平方米也都处理退还。
1984年,首批退还侨房产权的有214户、2.6万平方米。1986年市政府拨出筹建落实政策专用房源款1500万元,分别在槟榔小区和莲花小区购买统建房12幢,总建筑面积28.729万平方米,供落实侨房政策使用。
1993年,市政府调整市落实侨房政策机构,原有工作机构更名为厦门市政府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职能和任务,尤其是1994年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下,落实侨房产权达到43.34万平方米,占城市侨房产权应清退任务46.6万平方米的93%;使用权按照有偿清退机制进行,达到16.85万平方米,占使用权应清退任务21万平方米的80%。
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侨务部门团结和联系华侨、归侨和侨眷的重要纽带,也是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的重要渠道。
1951年7月,市侨务局就已建立接见华侨与处理华侨来信的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市侨务局信访工作分国内和国外两大块,归侨、侨眷以及国外侨胞来信来访的内容主要有侨汇投资、华侨业产、婚姻家庭、房屋产权、侨生升学、工作就业、各种纠纷、落实政策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等。本着&实事求是、多做工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解决归侨、侨眷的具体困难&的原则与各有关部门及基层侨务部门配合,&奔走相助,据理力争&,使来信来访的结案率达80%以上。
3400多人次
&文革 期间中,华侨和归侨、侨眷受到多方面的冲击、正当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信访数量倍增。1981年--1990年由市侨办接待、处理的来信来访情况如下表:
&&&&&&&&&&&& 年份
落实侨房政策
落实精简政策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出入境(含去港澳定居)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子女升学就业
调动工作(含户口农转非)
生活住房困难
受理来信来访总数
4、宣传侨法,切实依法行政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侨务工作步入有法可依、以法护侨的新阶段。市、县(区)侨务部门一方面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先后组织了70多场、2000多人次参加的座谈会,印发了10000册有关资料;另一方面,切实运用&三侨&(人大侨委、侨办、侨联)信访联系制度及侨法(侨务、政法)联系制度的途径,以行政和法律手段维护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到1995年,共处理了83起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侨权案;此外,还认真开展调研,制订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相衔接的地方涉侨法规、规章,如《厦门市授予荣誉市民办法》、《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
5、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
根据1990年11月的调查统计,全市共有归侨、侨眷知识分子4047人(其中归侨1058人,侨眷739人)。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轻工、化工、纺织、机械等系统,是一支文化素质较高、对外联系较广的开放型知识分子队伍。可是他们中的许多人,曾因&海外关系&而长期受歧视,工作上不被重用,生活上得不到照顾。
&文革&结束后,党和政府重申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自1984年开始,全市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中共组织,重视在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中培养和发展中共党员。1979年以前,在全市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中有共产党员51人,至1990年已发展到973人,占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总数的24%。同时,妥善解决全市归侨、侨眷住房困难和夫妻分居两地问题,至1985年共分别解决了330户中的240户和65户中的51户。
&&& 据1990年统计,全市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当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188人;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有206人;评上各种专业职称的有2713人;受荣誉表彰的有226人;荣获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成果奖的有166人。
日,市侨办牵头组织成立厦门市侨界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171名。
(二)安置救济难贫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有300余名被马来亚当局驱逐回国的难侨流落厦门,无处安身。根据中央关于&好好安置难侨,不使一人流离失所&和&按籍安置,主要面向农村,有技能者量才录用&的指示,市侨务局开展接待、安置救济归侨、难侨工作。其中介绍就业94人,资送返乡33人,临时救济及病侨送医院就治26人。1952年9月上旬,归国难侨处理委员会办事处在厦门成立接待站,划归市侨务局领导,负责难贫侨的登记、审查、收容、短期训练和介绍就业等工作。
1950年至1953年,在市侨联协助下,市侨务局对本市难侨、贫侨进行4次冬令救济,共分发衣服1.9万多件,杂物6749件,各种罐头2935个,人民币近1.3万元,有2316户、7048人得到救济;298人参加&以工代赈&;还资助52人回乡生产;126人吸收到机关工作。此外,有755位老弱病残或一时生活困难的,也得到临时救济,计发放2600多元。同时,接待归国难侨65人,发出救济金和生产补助费540元。
解放初,根据1952年12月省侨委召开的归侨、侨眷生产座谈会精神,市侨务局积极组织归侨、侨眷参加劳动,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开展生产自救。先后筹办了侨联工业社纺织厂、福利制钉厂、生活行渔业公司、水产养殖场、古台华侨垦牧场、侨属缝纫社和侨群手工业社等,解决贫侨和侨眷的就业问题。
1956年,由国外回来的和考不上高中、大学而到市侨务局登记要求就业的归侨学生有98人。市侨务局根据&全民办厂&和&救济款为生产服务&的方针,拨出救济款1.5万元,先后创办、扩充了一些生产性企业,安置归侨、侨眷就业,其中较具规模的有侨星化工厂、侨光照相纸厂、鞋面加工厂、华侨印刷厂、华侨机修厂等。1958年--1959年,共有293名归侨被安置在工业、农业、建筑、文教等部门。
1960年印尼排华,接待安置从印尼撤回的难侨成为当时侨务中心工作。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接待安置的难贫侨(包括华侨学生)1.16万多人。其中5857名华侨学生安排在集美侨校补习,4682名安置在晋江、南安、永春、龙溪等地华侨农场;699人安置在同安竹坝华侨农场。其家属或安置在居住地的公社参加手工业生产,或安排入学。
1961年经由厦门接待的归侨、难侨2612人,除分送本省的华侨农场468人和协助回原籍安家落户外,安置于同安竹坝华侨农场的有974人,有999人在集美侨校学习,其余80人则分别安置在市区各专业部门。
另外,据统计自1960年至1964年,政府共拨发救济款3.3万多元。
1978年到1979年两年间,福建省接待安置了3万多名印尼难民,其中安置本市农场和企业的难民共1498人。即:天马华侨农场360人;侨星化工厂498人;同安竹坝华侨农场615人;厦门中国旅行社24人。1980年--1985年,联合国难民署援助392万美元,支持福建省各印尼难民安置点的生产和生活,其中同安竹坝华侨农场获得10万美元的援助。
&文革&期间,因市侨务局被撤销,难贫侨的生活救济工作转由市民政局办理。1978年复建市侨务办公室,越年重新开展对贫侨的社会救济工作。自1985年开始,国务院侨办每年在厦门发放一次性的救济款。至1994年总计发放13.2万元。省侨办自1985年开始每年拔入正常救济款,至1995年总计拔入38.3万元。除正常救济款外,1989年省侨办拔给厦门扶贫贷款2万元。
(三)扶助指导侨生升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回国侨生因侨汇困难,无法继续求学,侨务局请求校方,优待减免学费者28人。同时为侨生提供厦门、福州、上海、北京等著名大中学校的章程及概况,供侨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时选择。据统计,1950年至1953年,经市侨务局协助解决升学(包括减免学费、免费膳宿介绍与保送等途径)侨生共878人。1953年冬,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成立,&凡新归国侨生随时均可进该校&,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即按照各人程度,介绍至正规学校学习。政府对贫困侨生予以人民助学金优惠待遇。
1950年--1953年经市侨务局协调的来厦侨生就学情况,人数如下表:
1955年,有1489名侨生前来厦门求学。回国侨生中以印尼最多,占706人,依次是:新马467人,泰国167人,缅甸84人,其他65人。
1960年,印尼发生排华事件,为接待印尼归侨学生,省政府在厦门创建一所工业技术学校,并扩建集美归侨学生补习学校,以适应大批归侨学生就学的需要。1960年&至1963年间,共有1.13万名印尼侨生就学于集美华侨补习学校和厦门各大中学校。其中人,人,人。
在做好辅导侨生入学工作的同时,市侨务局根据&好好安置,不使一人流离失所&的方针,做好安置新来的侨生就学和考不上高中、大学而要求就业的归侨学生的就业。1956年,由国外回来的考不上高中、大学而到市侨务局登记要求就业的归侨学生有98人,他们分别被安置在古台垦牧场、&侨兴照相纸厂&和&侨星化工厂&,吸收51名归侨学生参加生产劳动。
1963年夏,市侨务局根据省侨委的指示,在全市归侨学生中开展动员上山下乡的工作。截至当年10月,全市经本人报名申请,有关方面审核批准的上山下乡归侨学生210人。
&文革&期间,侨生工作受到严重破坏。
1978年侨校复办,遵循为华侨服务和弘扬中华文化原则,凡愿学习中国语言、艺术、医药一律招收,不久成立华文教育部,同时开办大学先修班。1992年还相应开设成人电大班、职业高中班、普通高中班,吸收侨生入学。
(四)奖励与辅导回乡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2年7月在福州成立公私合营福建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57年1月,又将设在厦门的募股委员会升格为办事处,以辅导华侨回乡投资,发展侨乡经济事业。截止1967年,福建华侨投资公司厦门办事处分别向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缅甸等国的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募集股金人民币1200余万元。这些资金对恢复地方工农业生产、繁荣侨乡经济起了一定作用。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经济特区以来,本市各级侨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为前来投资的华侨介绍投资环境与投资项目,为投资人联系合作单位和投资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市侨办还调查研究本地区的海外侨情及归侨、侨眷状况,掌握华侨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可靠资料,向有关决策部门提供侨情信息,并及时反映华侨对我市人事、投资、贸易等方面的各种意见、呼声和要求,促使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为吸收侨资创造较好的软环境,以保护华侨在家乡投资办企业的积极性。截至1995年,经各级侨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联系洽谈的投资项目共1014项。以1990年至1995年五年为例,五年间,由市侨务部门牵线引进的合同项目389项,投资额24.5亿美元,利用外资20.8亿美元,项目包括电子、针纺织品、酒店业、房地产、炼钢轧钢、银行等,同时,借&九.八&福建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配合经贸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并为厦门市拓展国外市场,加强与海外的经贸交流搭桥铺路,在开展这一工作中,市侨办于1992年专门成立了&厦门市华侨经济咨询服务公司&,为侨务部门在引资中提供中介咨询服务,保障引资活动的良好开展。
同时,市侨办积极开展智力引进工作,1983年至1995年,经由市侨务部门渠道引荐的各类高级知识人才达70余人。
198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依照文件精神,自1985年起,市侨办对前来申请办理&享受华侨投资优惠认可&的本市(含同安县&三资&即合资、合作、独资)企业,逐一审查,予以确认,而后发给企业&享受华侨投资优惠认可书&。截至1990年,发给&认可书&的企业共有56家。详见下表:
杏林、同安
杏林、同安
同安、集美、杏林
同安、集美、杏林
利用侨的优势而发展起来的归侨侨眷集资企业,是厦门经济特区发展进程中的力量补充。截至1995年,全市共有归侨侨眷集资企业1300多家,投资额1亿2千万元人民币。其中侨资占30%,仅1990年以后的五年间,就新增企业112家,投资额6678万元人民币,引进小型生产设备16台套,安置就业人员1300人,其中归侨侨眷480人。
(五)联络联谊活动
1950年至1952年,市侨务局会同市侨联接待缅甸、印尼和印度华侨来厦观光团3批91人。1957年和1958年间又接待回国观光探亲的华侨近2000人。在接待过程中,市侨务局向客人介绍祖国与家乡的建设情况以及政府的政策。
1959年至1962年,市侨务部门根据&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方针,开展华侨的接待工作,帮助华侨了解祖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和存在困难。1960年,接待华侨回国观光团147人,港澳同胞回乡观光团208人,其中华侨&五一&节和&国庆&观礼团2批50人。
1963年至1966年,经由市侨务部门接待的回国返乡观光、省亲的华侨和港澳同胞计1800多人,其中人。在接待、陪同参观侨乡建设和名胜古迹的同时,协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1978年开始,国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来厦门旅游探亲、洽谈生意投资贸易及进行文化科技交流的华侨、港澳同胞逐年增多。据统计,由市侨办接待联络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和团队由1980年的400人次增加到1995年的1000人次。
厦门是福建籍华侨出入国境的重要口岸,每年都有泉州、漳州等地市的同乡会返乡观光团、庆典团、考察团、乡亲宗族团、校友团以及投资贸易洽谈团队途经厦门,市侨务部门都协助提供系列服务。
为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华侨华人接待、联谊工作需要,1992年9月,市侨办牵头组织成立厦门市海外交流协会,该协会成为市侨务部门运用民间联谊渠道,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联系的桥梁。市侨务部门切实运用厦门市海外交流协会,积极有效地发展与世界各国(地区)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友好合作交流事业,促进厦门经济特区的对外开放。
 &1987年4月,由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名誉会长孙炳炎、会长陈共存、菲律宾驻新加坡大使周清琦(祖籍永春)和菲华商联会名誉理事长等组成的&新菲闽贸易考察团&,从新加坡出发经菲律宾前来厦门观光访问,备受福建省、厦门市领导的欢迎和接待,增进了彼此的经济联系。
菲律宾总统科拉松.阿基诺,祖籍漳州市鸿渐村(原隶属同安县)。市侨办曾组织有关人士深入鸿渐村采访,将其宗支历史记载和祖居地实况摄制录像转交总统。1988年4月,科拉松总统访华,首站到厦门转赴鸿渐村&寻根问祖&,她说:&我是菲律宾的总统,但从某种意义说,我又是这个村庄的女儿&。
结合大型活动,扩大联谊。如1986年厦门举行第四届南音大会唱,香港和11个海外南音社团200位弦友参加了活动。市侨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这一传统文化的友好交流。1987年,国际龙舟赛在集美举行,市侨务部门除参与接待外,还把比赛盛况的电视录像赠给菲律宾吴朝平大使,他&非常满意地在菲放映&。同时通过厦门大学、集美学校、双十中学等校庆活动,加强与各校海外校友的联谊,增进友好往来。
1987年4 月,由菲华联谊会理事长吴永源博士率领的菲华大学生旅行团一行30人,由市侨办全程陪同旅游观光,历时21天。他们返菲后,还约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天为&中国游的纪念联欢会日&。
1992年12月,香港星岛集团执行主席、著名华侨实业家胡文虎的女儿胡仙及其母亲胡陈金枝一行14人来厦考察访问。
此外,市侨办还先后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接待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包括:菲、新、美、法、印尼、港澳等国家和地区来厦度假旅游的地震、航海等夏令营、青少年访问团、学生旅行团以及菲律宾新联公会艺术团、钱江联合会篮球队、民乐团、菲华青年社、菲华黄河合唱团、菲华光汉国术团等等。
与此同时,自1980年始,侨务部门还派员出访,广交朋友,开展对外联络工作。
1980年元旦,厦门--香港通航,我市组织&通航代表团&往香港开展联谊工作。
1984年9月,市人大副主任兼人大侨委主任庄云潮、市侨办副主任王纯流参加了由市长邹尔均率领的厦门市友好访问团,出访菲律宾宿务市。1985年至1990年,各级侨务部门的负责人借往新加坡、菲律宾、日本讲学访问期间,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和华裔人士及国际友人。
1986年暑期,市侨联、集美区侨联首次组织集美学校归侨教师,以自费探亲方式,代表市、区侨联访问&文革&期间去港的271名校友。在港校友激动地说:&祖国没有忘记我们这些回头人。&
1994年5月,厦门市侨办主任、市海外交流协会会长林华明率领的厦门市海外交流协会考察团,应邀赴新加坡、马来西亚进行考察访问。期间,参加了在新加坡举办的&世界同安联谊会&成立庆典。
为了沟通侨情,市侨办重视传播侨情乡讯的出版、发行和新闻传播媒介工作。1951年6月市侨务局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联合创办《福建侨讯》半月刊,面向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发行,至1953年4月停刊为止,共发行14.2万余份。1956年创刊的《鹭风讯》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海内外乡亲关怀支持下创办的全省第一家专门向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报道厦门及闽南侨乡情况的民间乡讯。&文革&期间该报停刊。1981年复刊以来《鹭风报》成为反映侨乡、特区面貌、联络乡亲情谊的对外发行刊物。市侨办还利用录制音像制品、编辑出版画册等书刊,分别寄送海外各友好人士和华侨社团,甚受欢迎。
第二节&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厦门市侨联)是由居住在厦门的归侨、侨眷组成的爱国人民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厦门侨联开展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中国侨联章程》是其活动的主要依据。厦门侨联据此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广泛团结我市归侨,侨眷和联系海外侨胞,为厦门市的两个文明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组织沿革
(一)组织的成立及演变
&&&1949年10月17日厦门解放。11月,&厦门市华侨联合会&着手筹创。通过个别访问,分片召开各阶层归侨座谈会,确定筹委会由21名委员组成(后增至25名),由归侨按原侨居地分别推选:马来西亚5名,菲律宾4名,印尼4名,缅甸3名,越南2名,暹逻(泰国)1名,华侨学生2名,于12月12日正式成立筹备委员会,林惠祥任主任委员。筹委会的工作:将已登记709名会员,根据辖区、职业、志愿划分成64个小组;选出代表97人,送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拟出侨联单程草案,交各小组讨论修改。1950年8月,筹备工作就绪,8月4日,在市人民剧场召开&厦门市归侨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市侨联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市侨联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3月恢复活动。至1995年11月,市侨联已召开十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 市侨联成立以来,名称有几次变更:第一届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将筹备时拟定的&厦门市华侨联合会&更名为&厦门市归侨联合会&;1952年1月的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修改为&厦门市归国华侨联谊会&;1957年后,改称&厦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代表会的名称也由&会员代表大会&改为&侨眷、归侨代表大会&、&归国华侨代表大会&、至今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1950年市侨联成立时,选举执行委员、候补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设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由执委会选举产生常委、主席、副主席和主任秘书,常委会下设:文书股、联络股、文娱股、招待股、事务股,负责侨联日常工作,执委会下设:文娱、宣传、福利三个委员会(执委会下设三个委员会,于1952年3月基层组织调整时取销)。1952年第二届代表大会决定不设监察委员会。1953年第三届代表大会后,执委会下设:秘书处、联络部、财务部、福利部、组织部、文教部。1956年第四届代表大会决定不再选举候补执行委员。1957年底起设秘书长职务。1964年第七届代表大会改变&执行委员会&名称为&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委员。1984年市侨联机关设接待联络部、宣传文教部、生产福利部和秘书室四个职能部门,编制也由1956年正式定编6名增至10名。1985年,市侨联内设机构改为人事秘书科、宣传联络科、生产福利科。1993年机关内设机构改为办公室、宣传联络部、生产福利部。
&&&&&&&&&&&&&&&& 历次代表大会一览表
&&&&&& 注: 历届正副主席和常委均系侨代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成员,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因表格篇幅关系,正副主席和常委不在常委会名单和委员会名单中重复出现。
(二)会员和基层侨联情况
&&& 市侨联初创时,实行个人会员制。个人会员最多时达1500人(1952年),1952年、1954年分别进行了两次组织整顿,会员减至930人。1959年后,市侨联实行团体会员制,至1995年底前,有以下团体会员。
&&&& 1、同安县归国华侨联合会:1957年7月成立。辖马巷镇、新墟镇、莲花镇、新店镇、洪塘镇、新民镇、内厝镇、五显镇、西柯镇、大嶝镇、大同镇等十一个镇侨联。
&&& 2、集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964年6月成立。辖集美镇、灌口镇、后溪镇、海沧镇、东孚镇等五个镇侨联。
&& 3、杏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4月成立。
&& 4、湖里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988年8月成立。辖禾山镇侨联。
&& 5、开元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3月成立。辖莲前街道侨联分会。
&& 6、思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12月成立。&&&&&&&&&&&&&&&&&&&&&&&&&&&&&&&&&&&&&&
&& 7、鼓浪屿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983年10月成立。
&& 8、厦门市菲律宾归侨联谊会:1989年3月成立。
&& 9、厦门市缅甸归侨联谊会:1989年3月成立。
&& 10、厦门市印尼归侨联谊会:1989年11月成立。
&& 11、厦门市越南归侨联谊会:1994年9月成立。
&& 12、厦门市泰国归侨联谊会:1994年12月成立。
&& 13、厦门市华侨历史学会:1993年5月成立。
&& 基层侨联有:集美财经学校归国华侨联合会(1985年)、集美水产学院归国华侨联合会(1985年)、集美航海学院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集美师范学院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福建省体育学院(1987年)、集美轻工学校归国华侨联合会(1985年)、集美华侨补习学校归国华侨联合会(1983年)、集美中学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集美小学归国华侨联合会(1985年)、厦门市第一中学归国华侨联合会(1985年)、厦门市第五中学归国华侨联合会(1987年)、厦门市双十中学归国华侨联合会(1985年)、厦门市大同中学归国华侨联合会(1987年)、福建省厦门侨星实业总公司归国华侨联合会(1988年)、同安竹坝华侨农场归国华侨联合会(1991年)。
二、主要工作
&(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 发挥参政议政功能。1991年,侨联被确定为政协的组成单位,为侨联和归侨、侨眷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监督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我市现共有300多名归侨、侨眷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及时反映侨界的呼声和执行侨务政策中的焦点问题,先后提出《应保护侨胞对华侨私房占有、收益、处分权利》、《应按闽委[85]3号文件规定退还代管的华侨私房》等一批提案、议案,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关于&修筑同安五显镇至同安竹坝华侨农场道路&的提案还获市政协&单位优秀提案&奖。
&&& 参与侨务立法和侨务执法检查。按《保护法》规定,市侨联积极配合市人大侨委、市侨办认真做好《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厦门华侨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一些地方侨务法规的调研、草拟、修订、制定工作。同时,还参全国、省、市人大侨委和全国政协华侨组在我市的侨务执法检查,主动配合,积极反映如鼓浪屿福建路46号、溪岸路184号侨房被侵占、&龙泽花园&拆迁侨房问题等一些侵犯侨益的典型案例,促使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二)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保护法》和《实施办法》颁布后,我市各级侨联立即采取报刊、讲座、标语、幻灯和智力竞赛等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印发 保护法 和宣传材料万余册,举办讲座近百场。90年初,市侨联还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处,为六百多人次的海内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50多次,引导侨胞学法、懂法、用法,保护自身权益。在《保护法》发表五周年之际,市侨联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做了题为《关于贯彻〈保护法〉的有关建议》的大会发言,对我市贯彻执行《保护法》、真正维护侨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 信访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是侨联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反映他们意见和要求,为侨服务的重要渠道。至1995年,市侨联接来信、来访近15000件次,基本上都做到有交代、有查办、有处理,协助解决&文革&中被挤占的华侨房屋和农村华侨被错划为&地、富&成份等落实侨务政策问题。从来信的内容分析,各个时期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各有不同:五十年代,主要是要求证明产权归属及身份、解决房屋及婚姻纠纷、询问升学和土改方面的问题等;六十年代,主要反映出国、就业、调动、就学、转学等问题;&文革&后,主要是落实人的政策、房屋政策、出国出境、调动工作、就业、代找亲友等问题;改革开放后,主要是房屋纠纷、搬迁赔偿、经济纠纷、立法意见和建议、监督执法等。代书代译、代寻亲友、查找祖籍地也是信访工作的一部分。
(三)为经济建设服务
&&& 争取侨汇。五、六十年代市侨联开展争取侨汇工作主要是通过:1、募集闲散侨资。1953年6月,省华侨投资公司厦门募股委员会成立,经市侨联动员,有34名归侨、侨眷变卖闲散的外币、金、银入股,认购461股,人民币2.3万元。1957年1月,省华侨投资公司厦门办事处成立,市侨联领导颜西岳、陈清安、陈影鹤任正、副主任,至1965年共募集股金1200多万元,投资于厦门罐头厂、橡胶厂、瓷厂、感光厂、化纤厂、同安油厂。2、争取赡家汇款。六十年代初,市侨联通过宣传,使归侨、侨眷了解侨汇政策和新的侨汇物资供应标准,提高争取侨汇的积极性,以物代汇情况减少,侨汇持续上升,支援了厦门的建设。3、支持、帮助华侨汇款在国内建房。1956年成立市华侨新村筹建会,至1966年,筹建会接受委托代建别墅式房屋100多幢,基本建成华新路、南华路二个华侨新村。1984年筹建会恢复建房,继续在南华路华侨新村未建的零星土地上建住宅。4、购买进口化肥。1960年至1963年四年困难时期,市侨联争取到进口化肥8000多吨,支援家乡发展农业。5、购买公债。年,市侨联发动归侨、侨眷共购买国家经济建设公债29.27万元;八十年代,归侨、侨眷也十分踊跃认购国库券,争取外汇,支持祖国经济建设。
&&& 引进工作。1959年3月由市侨联颜西岳主席、汪万新副主席等人捐款和海外华侨的热情帮助下创办&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的前身&华侨热带作物引种试验场&。1962年归口福建省科委,&文革&期间被迫停办;1978年复办,归市科委管辖。该园体制虽然几经变更,但与侨联关系密切,市侨联领导汪万新、陈联合、陈德润、丘景华等先后任场长、主任及顾问,在经营、设备上给予支持,还通过华侨的渠道向海外引进植物良种。1959年至1995年,&引种园&引进台湾水稻品种(科情3号)、丁香、肉豆蔻、安息香、荷兰牧草、早熟玉米等农作物、水果、蔬菜、花木一千多个品种。
&&& 为特区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以来,市侨联的工作重点转到为经济特区建设服务上来。1980年为做好引进工作,颜西岳、林承志、陈德润等市侨联领导担任市外经工作的顾问,直接参与对外经济活动。1990年组织全市归侨、侨眷开展以引进资金、技术、设备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奉献&活动,引导广大归侨、侨眷为特区建设与发展做贡献,有12个单位、51名个人受中国侨联与省侨联的表彰。厦门罐头厂空罐自动化设备、厦顺铝箔有限公司、海景大酒店、众达钢铁厂、华丰贸易有限公司等一批项目均由市侨联的直接参与下引进的。
&&& 自办企业。1950年8月,市侨联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就提出:为了安置难贫侨,应设立华侨生产机构,举办农牧场或小型工厂。四十六年来,市侨联先后动员侨胞响应政府各个时期的号召,出资、出力创办了几十家生产企业。重点解决归侨、侨眷就业难的问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得到政府的肯定。按自办企业沿革,分为:1、五十年代初,市侨联响应政府生产自救的号召,共投资47.88万元,先后创办&侨联工业社&等七家企业,安置近400名归侨侨眷就业。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开展,这些企业或参加公私合营,或走合作化道路,实行归口管理,与侨联脱了钩。2、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又相继办了侨星化工厂等三家企业,也很快地由政府接管,进一步投资扩展。3、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市侨联率先引进、兴办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解决了六十年代下放的归侨、侨眷回城后就业难的问题。仅侨光电子元件厂,就先后安排了1200多人就业。特区成立后,市侨联还应政府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陆续兴办九家工厂及贸易公司,为厦门市引进外资做出应有贡献。
&&& 集资建会所。1956年,市侨联颜西岳、汪万新、陈应龙等发起,发动114名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先后捐资15万元人民币,与厦门市华侨服务社合资共建&华侨大厦&一期工程,大厦二层部分面积为侨联会所。1962年,市侨联又投入部分资金和物质、设备再与华侨服务社合建二期工程。1986年4月,国务院侨办发文,明确&华侨大厦&一期产权归市侨联所有。现为市侨联的会所和合作企业&新侨酒店&的营业场所。
&&& 筹建侨联工业大厦。1995年,市侨联筹资投入&侨联工业大厦&建设,以解决侨利食品厂搬迁和发展。
&&& 从1953年3月至1993年,厦门侨联创办(含投资改建或合资共建等)22家企业,分别是:侨联工业社、生活行渔业公司、公私含营水产养殖场、鹭江剧场、古台华侨垦牧场、侨属缝纫手工业社、侨群手工业社、侨星化工厂、华侨印刷厂、华侨机修厂、侨光电子器件厂、侨声电子器件厂、侨利食品厂、侨泰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侨盛有限公司、侨泰实业公司、华远公司提货点、华侨新村筹建会、新侨酒店和侨达食品达有限公司等。这些侨办企业、在促进厦门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在帮助归侨、侨眷就业、解决生活困难、安定侨心等方面起了应有的作用。
(四)兴办公益事业
兴办教育。1创办华侨中学。1957年,为给一些未考上中学的归侨、侨属子女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市侨联主席颜西岳提议创办华侨补习班,借用基督教青年会、二中、五中办公室和教室作为临时基地,开设高、初中五个教学班。1958年3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华侨补习班更名为华侨中学,扩大招收非华侨子女入学,并在厦港新村筹建校舍,学校属民办性质,侨联先后自筹经费60多万维持学校基建和日常开支。&文革&中改为公办,现已发展成厦门市规模较大的、有50个教学班、近3000名学生的一所完全中学。2华侨幼儿园。1955年8月,市侨联发动归侨筹资2万元创办私立华侨幼儿园,1957年再接受捐赠5万元建新园舍。现归属开元区教育局。3华侨托儿所。1956年7月,由市侨联领导颜西岳、汪万新及李流芳等捐款发起创办。经费由市侨联承担,侨胞捐款、捐物赞助。1983年由市妇联接办。4其他赞助项目。1953年,市侨联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举办中级文化学校,后改为思明中学,1956年收归公办,更名为市第六中学;1957年&全民办学&时,市侨联在鼓浪屿办中、小学各一所,后合并到其他学校。为此,市侨联获得1987年福建省政府颁发的奖状和金质奖章。
&引导捐赠。1951年抗美援朝时,发动归侨、侨眷捐献飞机大炮款7500元;1961年,捐助郑成功纪念馆、防保院建设2.5万元;1962年,为建陈嘉庚纪念馆(即&归来堂&)募集人民币10.8万元;1962年,争取捐赠给华侨农场物资20多吨,卡车及拖拉机各2台。年,通过侨联捐赠实物包括拖拉机36台、汽车11辆、电梯2部及价值130万美元的机电设备,分发给我市有关单位、生产队、学校使用。改革开放以来,市侨联引导海内外侨胞捐款3千多万元用于赈灾、侨乡办学校,建桥修路、改造乡村卫生设施、设立文化活动室等。
&救济安置贫难侨。解放初期,市侨联把帮助介绍就业、救济困难侨户做为重要工作。1950年-1957年,经市侨联帮助介绍和安置就业的归侨、侨眷有983人,代政府发放临时救济款1.88万元,衣服1.9万件,受救济的贫困归侨、侨眷达2969户、8653人次,使失业和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及时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六十年代,市侨联还协助侨务部门做好15000名贫难侨的接待和安置工作。近年来,市、区侨联对全市的贫难侨户进行摸底,对12户符合条件的,提请市、区有关部门给予妥善解决,列为&五保户&,享受民政补助;还有一批给予定期领取困难救济款,保证这些孤寡老归侨起码的生活费用。
(五)国内外联谊
&&& 政治理论学习班和读报小组。五十年代初,市侨联通过一些归侨积极分子组织了政治学习班(讲习班),定期组织学习政府法令、时事政治,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六十年代初,成员增至80多人,即分若干组进行学习。文革期间停止活动,1978年恢复活动。八十年代末,由于参加学习的老归侨多已高龄,人数剧减而停止。1961年,市侨联协助基层侨务部门组建20多个读报小组,为归侨侨眷学习时事政治、方针政策、交流情况、联络感情提供方便。八十年代,因媒介渠道渐多,读报组因逐渐失去吸引力而停止活动。
&&& 各侨居国归侨联谊会工作。八十年代末,为了更深入开展海内外联谊工作,市侨联支持、推动各侨居国归侨在自愿的原则下,陆续成立了印尼、缅甸、越南、菲律宾、泰国等五个侨居国联谊会,通过联谊会开展全市归侨、侨眷的联系、组织、发动工作。至1995年各联谊会有会员二千多人,以&互助友爱&为宗旨,开展学习、互帮互助、文体娱乐等联谊活动,十分活跃,影响面广,支持了侨联工作的开展。各侨居国联谊会和有关校友会以及集中在杏林区、集美区的与海外有关宗亲组织对应设立的近二十个宗亲会积极开展与海外社团的联谊工作,是侨联开展对外联络工作的极富有特色的基层组织。他们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侨团建立了密切联系,除了应邀赴海外参与社团活动外,还承办和接待海外社团来厦的各项活动。拓宽了侨联外联工作的联络面,畅通了侨联外联工作渠道,补充了侨联机关工作人员的不足,支持了市侨联工作的开展,使外联工作更加深入。
&&& 编撰乡刊、侨报。市侨联在编印两期《厦门侨报》年刊(1952年编印1000册,1953年编印2000册),向海外介绍社会主义中国的新面貌后,于1956年6月创办《鹭风》月报刊(4开4版)发往印尼、缅甸、星马、菲律宾、柬埔寨、英属婆罗州及香港等地(发行时每期2500份,1960年增至3000份),深受海外侨胞的欢迎。1964年后,改由市侨务局主办。1995年底,由市侨联主办,印尼、缅甸、越南、菲律宾、泰国等五个侨居国归侨联谊会和新加坡华校校友会联合编撰的、反映我市侨情的《厦门侨友》报开始出版(每季度一期,每期2000份),在本市归侨、侨眷中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少量通过联谊会成员寄到海外,交流了侨情,发挥了一定作用。
&&& 以社团为主的海外联谊工作。接待侨胞,为侨服务是侨联经常性任务之一。自1952年起市侨联每年接待回国的侨胞几百人次,通过接待,沟通感情,促进了解,密切联系,结识了一批海内外朋友;帮助侨胞解决实际问题,协助引导投资、兴办公益事业,坚持自愿原则,争取海外侨胞关心和支持家乡的建设事业。八十年代中期,市侨联将对外联络工作重点从原来注重与老一代华侨、华人建立感情以&言情&为主,转到突出加强与海外华人社团的联络、同时重视做好重点对象和年青一代侨胞的团结、争取工作上。至1995年,发展与欧洲、美洲、澳洲、东南亚、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130多个华人社团保持经常联系。各级侨联每年也有几十人次应华人社团之邀出访。
新移民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市侨联充分认识到&新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1995年市十二届侨代会的工作报告将新移民工作纳入市侨联工作议事日程上。
第三节&集美学校委员会
&&& 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简称集美校委会)是遵承陈嘉庚先生遗愿,继承、管理和拓展嘉庚先生遗业及其创办的文化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为集美学村和集美社区服务的事业机构。它具有统战性、民间性、服务性的特点。集美校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陈嘉庚先生旧居、陈列馆、纪念碑、归来堂、亭阁、龙舟池等;履行在香港集友银行股权,管好用好每年股息及红利;接待到集美参观游览的海内外客人;负责陈嘉庚先生在海外的亲属及集美校友的联系工作,加强与集美学校联系密切的海外&三胞&、外籍华人的联系。
&&& 集美学校委员会的前身是陈嘉庚先生创办的集美各校的管理机构&集美学校校董会。
&&& 1979年集美校委会机构恢复后,隶属关系由厦门市委、市政府委托市委统战部主管(其中在1988年至1992年初改由当时设立的中共厦门市集美学村工作委员会主管)。
一、组织沿革
&&& 集美学校始创于1913年。陈嘉庚、陈敬贤兄弟从日创办集美小学至1921年2月,相继创办了集美女子小学、集美师范、集美中学、集美幼儿园、集美水产科、集美商科、集美女子师范,定总校名为&福建私立集美学校&。后增设集美农林学校、集美国学专门学校、集美幼稚师范学校、集美试验乡村师范学校。
&&& 集美学校建立后,学校体制几经改革。1927年改部为校,各校行政独立。设校董一名,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1933年6月起设立集美学校校董会,代表校主监察各校一切事宜。日,陈嘉庚先生撤销集美学校校董会,成立&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聘请陈朱明为主任委员。
&&& 1975年4月9日,厦门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厦革政干(1975)24号批复》同意&杨新容同志任厦门集美学校委员会主任&。
&&& 1980年6月,中共厦门市委决定集美校委会由陈村牧任顾问,张其华任主任。
&&& 1988年3月2日,市委决定:&集美学校委员会改归集美工委代管,党政及行政工作由集美工委领导,海外与陈嘉庚先生生前有关的问题仍由市委统战部指导&。集美校委会由陈村牧、张其华、林承志任顾问,郑德发为主任。
&&& 1990年10月9日,市委任命陈耀中为集美工委书记,兼任校委会主任。
&&& 1991年7月,市编制委员会批准集美校委会编制22名,内设办公室、宣传接待科、总务科、房管基建科、市政园林科,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其中市政园林科由区财政支付)。
&&& 1992年1月,&中共集美工委&撤销,其工作由&中共厦门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接办。4月,市委决定校委会仍由市委统战部主管,集美校委会主任由市委统战部部长陈洛兼任。
&&& 1994年,市委任命市委统战部部长陈耀中兼任集美校委会主任。
&&& 1995年7月,市编委批转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闽编(1995)41号文《关于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机构规格问题的批复》,集美校委会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编制人员经费渠道不变。内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宣传接待科、联络科、房管基建科、人事保卫科。下属单位有:集美图书馆(市财政全额拨款)、市政园林科(区财政拨款)、集美印刷厂(自负盈亏)。
&&&&&&&&&&&&&&& 集美校委会历任主任名单
&& 任&职&时&间
1956年1月&1966年
1975年4月&1980年6月
1980年6月&1988年3月
1988年3月&1990年10月
1990年10月&1992年4月
1992年4月&1993年10月
二、主要工作:
(一)管理陈嘉庚纪念胜地及陈嘉庚遗业
&&& 1、陈嘉庚纪念胜地
&&& 陈嘉庚先生故居、陈嘉庚先生生平事迹陈列馆、集美学校校史展览馆、归来堂、归来园、集美鳌园和嘉庚公园等,统称为陈嘉庚纪念胜地,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这些教育基地内容丰富,题材详实,从各个历史时期生动反映了陈嘉庚先生的爱国主义思想。
&&& (1)陈嘉庚先生故居:建于1918年6月,是陈嘉庚先生及其胞弟陈敬贤先生回国兴学、工作和生活的地方,也称校主住宅,总面积约为400平方米。
&&& 陈嘉庚先生故居二楼分几个展室:陈嘉庚先生工作室、卧室、餐室、会议室、陈嘉庚先生遗物展览室和陈敬贤先生生平事迹陈列室。这些展室大部分以实物、图片和文字,直观、生动地再现了陈嘉庚先生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和爱国爱乡的伟大精神以及陈敬贤先生为倾资办学立下的丰功伟绩。这里已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陈嘉庚先生故居&七个大字为已故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廖承志所题。
&&& (2)陈嘉庚先生生平事迹陈列馆:该馆位于陈嘉庚先生故居西侧,为一幢三层楼房,总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1993年10月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校70周年之际向社会开放。展馆一楼《情深乡国,经商南洋》,二楼《倾资兴学,百折不挠》,三楼《赤诚爱国,鞠躬尽瘁》较全面展现了陈嘉庚先生一生经办实业、兴办教育、参加政治活动和回国定居等情况。馆中展出大量的图片、文字及遗物,让人们感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 (3)集美学校校史展览馆:该馆位于陈嘉庚先生故居一楼,共5个展室,面积150平方米,于1993年10月集美学校建 校80周年之际向社会开放。该馆以《开创与发展》、《播迁复员时期》和《振兴时期》三大栏目,以丰富的图片、祥实的资料,全面展现了陈嘉庚先生从1913年创办集美学校及1921年创办厦门大学后所历经的&开创、发展、改进、播迁、复员和振兴时期&的主要概况。
&&& (4)归来堂和归来园:归来堂于1962年秋天建成,占地面积1千平方米,该建筑主题是富有闽南特色的宫殿式大厅,厅堂正中安置陈嘉庚先生石雕坐像及活动照片。厅堂两侧是护厝,也是陈嘉庚先生的亲属和华侨回国时暂住的场所。归来堂是遵照陈嘉庚先生的遗愿,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支持下建成的。所谓归来,即让海外华侨归来时团聚一堂,不忘故土,不忘故乡,不忘祖国。
&&& 归来园建于1983年,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位于归来堂正前方,与之呼应,融为一体。园中正面树立著名雕塑家潘鹤先生设计的陈嘉庚先生铜像,铜像后屏壁上刻有毛主席赞誉陈嘉庚先生&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题词。
&&& (5)集美鳌园:为陈嘉庚先生回国定居兴建完成的第一项宏伟工程,历时十年(),约耗资人民币65万元,占地近9千平方米。鳌园由主体建筑集美解放纪念碑及陈嘉庚墓、门廊等组成。园中共有650多尊精雕细刻、栩栩如生的青石雕,雕刻内容包含古今中外博物大观,是闽南石文化的代表作。鳌园是集政治、经济、社会、历史、艺术和教育为一体的教育基地,先后被列为厦门市、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陈嘉庚墓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 (6)嘉庚公园:位于鳌园北侧,于1992年破土动工,1994年竣工,占地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总投资人民币1200万元。它是陈嘉庚建筑风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传统园林自由布局的形式,将公园的娱乐性、纪念性和文化性融为一体,与鳌园景观相得益彰,协调统一。公园东南侧完整保留了陈嘉庚先生在五、六十年代兴建的鳌亭和命世亭。公园东侧是厦门市人民政府树立的尊师重教荣誉碑。公园西侧正中建有大型人物群雕《桃李芳菲》,展示了陈嘉庚先生创办教育,桃李满天下的兴旺景象。
&&& 2、陈嘉庚先生遗业
&&& 陈嘉庚先生建设集美各校校舍,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19年至1926年,所建校舍有:
&&& (1)公共机关场所:大礼堂、医院、图书馆、科学馆、音乐室。
&&& (2)中学及师范:小学旧校舍、尚勇楼、居仁楼、立功楼、立德楼、立言楼、约礼楼、即温楼、手工教室、钟楼、瀹智楼。
&&& (3)水产航海及商业学校校舍:明良楼、允恭楼、崇俭楼。
&&& (4)女中及女小校舍:尚中楼、诵诗楼、文学楼、敦书楼。
&&& (5)农林学校校舍:务本楼、事务楼、农林建筑办事处、敦业楼
&&& (6)幼师及幼稚园校舍:葆真楼、养正楼等楼堂。
&&& (7)集美小学校舍:延平楼、操场。
第二个时期是1956年至1961年,所建校舍有:
(1)以&南侨&命名的建筑群。从1953年至1959年,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兴建校舍66799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和膳厅等大小建筑物26幢,可容纳近4000名侨生上课和350多名职工的办公和住宿。以&南侨&命名的有四排十六座。
(2)道南楼和南薰楼等大型建筑。五十年代除&南侨&建筑群外,还建有:道南楼、南薰楼、海通楼、克让楼、黎明楼等大型建筑及其他一些附属设施。道南楼一字排列,四部分的五层结构教室,被其他六层和八层结构的办公、实验、会议楼舍隔开,雄伟壮观,已成为集美学村的标志。
&&& (3)&七星坠地&与&孤星伴月&的池亭楼阁。为了美化学村环境,陈嘉庚先生在集美半岛的最南端围海筑堤,堤宽可通车辆,堤内建有内、中、外三个毗连的池塘。外池最大,宽二、三百米,长八百米,即著名的&龙舟池&。池的四周有七座富有民族风格的亭台楼阁,名为&七星坠地&;中央有座天坛式的中亭,亭边外加一个小亭,称为&孤星伴月&。
&&& (4)公共设施。1954年国庆节前后,完成了一批公共设施的建设,包括面积3400平方米,可容纳4700人的&福南大会堂&;一座可容纳500位读者的&图书馆&;一座可容纳3000观众的&体育馆&;两口&游泳池&;四口咸淡水&养殖池&。
&&& 1956年1月1日,陈嘉庚先生将&集美学校校董会&改组为&集美学校委员会&。当时由校委会管理的公共机关有:科学馆、图书馆、医院、建筑部(包括烧灰厂、砖瓦厂、水泥制品厂、木作厂、油漆加工厂、独轮车厂和藤器厂)、电灯厂、电影俱乐部、业余夜校、托儿所等单位。
&&& 1980年8月28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召开&关于集美学校委员会和公业基金理事会若干问题座谈会&,对集美校委会的工作任务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提出:对陈嘉庚先生生前在集美镇兴办的文化教育和其它福利事业,应根据党的侨务政策并尊重陈嘉庚先生的遗愿,予以恢复并继续办好。建议把陈嘉庚先生生前创建的集美图书馆、科学馆、体育馆、福南大会堂、园林、游泳池以及工人俱乐部等逐步退还校委会管理。
&&& 至1995年,集美校委会管理范围包括陈嘉庚先生故居及陈列馆,纪念碑、归来堂、亭阁、龙舟池等建筑物。
(二)履行在香港集友银行股权、管理股息及红利
日,陈嘉庚发动海外亲友、华侨募资及集资创办了香港集友
银行。集友银行近85%股份由集美学校校董会(1956年后由集美校委会)以&集美学校基金&、&集美基金&的名义所持有。70年代以后因银行增资需要和股东构成变化,集美校委会股权比例几经变动。至1995年,集美校委会在集友银行股份为25%。
在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集美校委会把管好用好股权及股息收益作为自已
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到谨守定规,严格管理,加强领导,接受监督,保证股息的合理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支持集美学村各校建设;支持厦门华侨博物院建设;嘉庚公园、陈嘉庚故居、新办公楼和印刷厂建设;集美龙舟池清淤及其他公用事业;支持集美社公业基金会等。
&&& 1986年12月,香港集友银行召开股东特别会议,决定建立&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以继承和发扬陈嘉庚先生的兴学精神,永远纪念陈嘉庚先生的业绩。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共560万港元,存本取息。从1989年起,每年在陈嘉庚先生诞辰日(10月21日)召开颁奖大会,奖励集美学村优秀教师、学生。基金会理事长先后由柯雪琦、陈洛、陈耀中担任,聘请国内外知名人士任顾问,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由集美学校各校领导担任。
(三)举行重大庆典
1980年5月,集美校委会恢复活动后,多次举行纪念陈嘉庚创办集美学校和
诞辰的重大庆典,主要有:
日,纪念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校七十周年,主要内容有:
1、召开纪念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侨委员会主任叶飞,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成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台联会会长林丽韫等中央及有关部委、省、市领导;来自美国、菲律宾、泰国等十三个国家和地区的校友;来自全国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八百名校友;集美学村大、中(专)、小学、幼儿园的师生员工代表参加了大会。2、陈嘉庚先生铜像揭幕典礼在归来园隆重举行。3、座落在陈嘉庚先生故居西侧的&陈嘉庚先生生平事迹陈列馆&正式开放。
&&& 1984年10月21日,纪念陈嘉庚诞辰110周年,全国政协文史委、全国侨联、华侨博物院、省政协四单位还联合出版了《陈嘉庚&&陈嘉庚诞辰一百一十周年纪念》一书。
&&& 1993年10月20&21日,纪念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校八十周年,主要内容有:1、召开纪念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全国台联会会长张克辉,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万绍芬,农业部副部长肖鹏等中央及有关部委、省、市领导;陈嘉庚先生亲属代表;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台湾、美国、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校友;来自全国各地的校友和集美学村大、中(专)小学幼儿园的师生员工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一项重要议程是: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筹建集美大学。2、为嘉庚公园主体落成剪彩。3、厦门市&捐资兴学尊师重教荣誉碑坊&奠基仪式在嘉庚公园隆重举行。4、10月21日下午,举行华侨博物院规划座谈会。
&&& 1994年10月21日,纪念陈嘉庚诞辰120周年。主要内容有:1、20日在集美福南堂召开纪念大会,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等领导同福建省暨厦门市各界人士共1500多人参加。2、正式建立集美大学,实现了陈嘉庚先生遗愿。李岚清、孙孚凌、贾庆林等领导及陈嘉庚亲属代表陈元济等出席了校牌揭幕仪式。
&(四)做好接待和海外联谊工作
&&& 改革开放以来,集美校委会每年接待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官员和访问团,接待国内各级领导和单位、团体访问团约百余个。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70万人左右。
&&& 加强对海外集美校友、集美族亲及有关社团的联络工作。1993年副主任陈永水出席参加香港集美校友会成立10周年庆典。1995年,陈耀中主任、陈忠信副主任赴泰国、新加坡访问校友和集美乡亲。校委会领导每年到香港参加集友银行股东大会期间都广泛联络在港的有关社团和集美校友,共叙情谊,增进校友间的团结。接待来访的海外集美乡亲、集美校友,向他们介绍国情乡情,宣传陈嘉庚先生的爱国主义思想。逢年过节都向海外校友乡亲寄贺年卡和贺信,沟通信息,增进情感。在对外联谊工作中还充分发挥海外校友和集美乡亲的优势,通过他们宣传厦门特区投资环境和集美学村教育事业概况。
&&& 做好陈嘉庚先生亲属的联系、接待工作。除日常联系和接待他们来访外,遇有重要活动均邀请他们回国参加,如日举行纪念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校80周年活动,邀请了陈嘉庚先生七子陈元济、胞侄陈共存、长媳王素月、长孙陈立人等返国参加活动。
(五)学术研究
&&& 参与支持《集美校友》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集美校友》前身是陈嘉庚先生于1920年创办的《校友会杂志》,1942年正式定名为《集美校友》。《集美校友》被评为福建省优秀侨刊。这一刊物及时地发送到海内外校友手中,让海内外校友更多地了解集美学校的最新动态,成为联络校友的一条重要途径。
&&& 参与支持《陈嘉庚研究》的编辑、出版工作。陈嘉庚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大了宣传陈嘉庚爱国主义精神的力度。
1994年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编辑出版《集美学校八十年纪念册》获市对外宣传图书奖。
1993年至1994年与集美校友总会编辑出版《陈嘉庚系列丛书》。
 第四节 华侨博物院
&&& 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创办的华侨博物院(简称华博),是以华侨华人历史为主题,集文物收藏、陈列展览、学术研究为一体的文化教育机构,为福建省和厦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 1956年夏,厦门市人民委员会批准陈嘉庚选定的院址,划拨峰巢山西侧近6万平方米土地作为建院用地。9月初设立建筑部动工兴建。
&&& 1956年9月20日陈嘉庚亲自撰写《倡办华侨博物院缘起》,对办院的宗旨、院名、院址、资金筹集、规模及文物的征集办法,做了全面的阐述,号召&侨胞们:这是我们效力祖国建设的绝好机会。无论你们已回到国内,或还在海外,应该各尽各人的力量,负起责任来帮助祖国做好这一建设,或把珍奇的陈列品以及有关公私纪念的文物捐献出来,以丰富本博物院的内容,无任欢迎之至&。陈嘉庚带头捐献10万元,加上30位海内外侨界人士和1家公司的捐款,总计37万零五百元,使建院资金有了保障。
&&& 为征集文物,陈嘉庚在庄明理、张楚琨的陪同下,多次前往北京等地征集收购文物,并致函南洋华侨社团征集文物和动物标本。经过努力,共征集到文物、标本6千多件,从而奠定了华侨博物院的藏品基础。
&&& 在筹建过程中,大到总体规划、建筑风格,小到选材用料、规格尺度、甚至陈列橱柜的艺术造型,陈嘉庚都亲自设计指导,巡视督办。
&&& 1958年底,展厅大楼落成。其建筑面积4千平方米,主体3层,正面6层,高23米,以白色花岗岩砌成,重檐式屋顶覆以绿色琉璃瓦,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日,华侨博物院揭幕,正式对外开放。陈嘉庚主持揭幕仪式并剪彩。
&&& 陈嘉庚规划的华侨博物院,&拟盖五座大楼,办四个馆:人类博物馆、自然博物馆、华侨和南洋博物馆、工农业博物馆。先盖中座大楼,分三个专题陈列在三层展厅,再建后座。待后,根据发展需要和条件许可,逐步扩建、增设。&陈嘉庚于1961年病故,华博的发展计划因此中断。
&&& 文化大革命期间,华侨博物院被迫闭馆。1981年重新开放。由于历史的原因,至1995年,华博占地面积11854平方米,仅为原定的五分之一。华博的发展问题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983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讨论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林修德、彭光涵、张楚琨等9位委员&要求将厦门市的华侨博物院归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的提案,认为华侨博物院是文化事业单位,主要陈列华侨史、宣传国家的侨务政策。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省有关部门和厦门市研究决定。厦门市对华侨博物院的管理体制等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1987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落实胡平省长关于进一步办好华侨博物院的批示,委派省委办公厅、省委统战部、宣传部、省侨办、省社科院等有关负责人人来厦了解华侨博物院情况。1989年3月,在全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郑重委员提交第0814号&关于整顿、充实现有厦门华侨博物院&的提案。1992年4月,在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庄炎林、张楚琨等24位委员提交第0724号关于&归还华侨博物院(厦门)土地,支持该院发展&的提案。1994年,贾庆林省长在厦门现场办公会上指示,市政府要加大华博发展的投资力度,把她建成厦门市四大盆景之一。厦门市委市政府于1994年确定了华侨博物院新的扩建计划,成立了由海内外各方人士组成的扩建基金理事会。扩建工程的总建筑面积为21254平方米。主要建筑有文物库房、历史文物馆、华人业绩馆、会议厅及华侨华人资料库、自然标本馆、办公楼等。华侨博物院的扩建工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完整体现陈嘉庚先生的办院规划和设想,完成其遗愿所进行的重要建设。
一、组织沿革
&&& 1959年5月,陈嘉庚设立华侨博物院行政委员会,亲自任主任,聘请尤扬祖、萧枫、张楚琨、颜西岳为副主任,陈永定为秘书。
&&& 1965年至1978年8月闭馆。1981年2月,华侨博物院经调整、充实后,重新开放。
&&& 1984年7月,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华侨博物院人员编制10名,经费由市财政支付。在此之前,院历年经费均由集美学校委员会从集友银行股息中支付。
&&& 1988年11月,市编制委员会重新核定华侨博物院人员编制为30名,设华侨华人问题研究室、陈列部、联络部和办公室。
1995年1月,华侨博物院调整内部机构,新设保管部、保卫部,原陈列部、联络部并为展览部。市编制委员会核定增加人员编制10名,编制人员总数为40名。至年底,华侨博物院有在编人员33名,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者6人,初级职称者7人。
&&&&&&&&&& 华侨博物院历任负责人名单
副 院 长(挂职)
二、主要工作
(一)藏品征集
&&& 建院初期,华侨博物院就拥有文物、标本6千多件,藏品丰富,种类多样。中国历代文物的青铜器、陶瓷器、书画作品等,多为陈嘉庚先生往北京等地征集、收购所得;东南亚各国的文物及动植物标本,则由南洋各地的侨团、华侨以及厦大、集美校友捐献而来。此外,还收藏许多有关华侨史的照片、资料,日本、欧美等国的铜器、陶瓷器书画和工艺品等。文革初期,华博负责人陈永定发动全家人漏夜转移封藏文物藏品,使之免于劫难。建院以来,华侨博物院又征集了具有较高研究、陈列和收藏价值的文物、资料数百件,充实和丰富了院藏。
&&& 华侨博物院藏品不仅数量较大,而且不乏珍品,其中收录在&&中国古代书画目录&&(国家文物局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组编,文物出版社,1991年,北京)的书画就有19幅。1995年5月,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陶瓷组又来院鉴定出9件国家一级文物。此外,尚有许多二、三级文物。
&&& 1995年6月,华侨博物院对文物藏品再次进行全面的清点工作,历时一年完成。
(二)陈列展览
&&& 建院初期,华侨博物院的陈列有三个。展厅大楼一、二层为中国古代文物陈列,展出自商周至明清历代文物、实物和艺术品;此外,还有民国时期的仿古文物及部分外国工艺品;三层分为两部分,华侨和南洋博物陈列,展出反映南洋各国历史、地理、经济、政治以及华侨情况的文物、模型和图表。自然博物陈列展出动物和矿物标本。
&&& 1982年,华侨博物院恢复开放,设华侨历史简介、祖国历史文物和自然博物三个陈列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承志题写了院名。
&&& 华侨历史简介陈列是华侨博物院的基本陈列,内容包括六个部分:1、华侨的产生和发展。反映唐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中国人出国的概况和原因。2、华侨的悲惨遭遇。反映华侨在居住国遭受歧视和残害的不幸经历。3、华侨同侨居国人民的友谊。展现华侨在居住国开发土地、发展经济、传播文化,与居住国人民经历友谊,共同反抗侵略的历史功绩。4、华侨对祖国的贡献。系统地展现华侨在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的建树和对祖国的经济、文教、科技等事业的贡献。5、华侨社会的过去和现在。介绍唐人街、海外社团、寺院、侨校、侨报、慈善机构等的历史变迁。6、侨务政策的回顾。介绍社会主义祖国的侨务政策。
&&& 祖国历史文物陈列有展品近2千件,系出土和传世的历代文物。自然博物陈列展出兽类、禽类和水产类标本1千多件。
&&& 1994年,市政府拨出专款对华侨历史简介陈列进行改版,新版陈列于当年35周年院庆之际完成。新版华侨历史陈列以侨史研究的新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院藏侨史文物资料,扩大了展线,扩充了内容和实物,辅以现代的展示手段,系统地将华侨走向世界的足迹、创业海外的艰辛、融合当地的过程、落地生根的选择和源远流长的亲情,作了系统形象的展示。
&&& 除了基本陈列,华侨博物院还经常举办一些具有特色的专题展览,自1984年以来,先后与上海自然博物馆、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河南省洛阳市博物馆、江西省博物馆、新疆巴州博物馆、云南省南侨机工联谊会等联合举办过&新疆古尸文物展览&、&内蒙古民族民俗文物展览&、&洛阳唐三彩展览&、&中国古代农业科学技术成就展览&、&康熙母后宫廷珍宝展览&、&楼兰古国文物展&、&南侨机工回国参加抗日战争纪念展--献给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等展览。
&&& 建院以来,华侨博物院已接待观众150万人次,其中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超过三分之一。
(三)学术研究
华侨博物院的学术研究以华侨史和博物馆学为重点。华侨史研究,从搜集、整理华侨华人历史资料入手,着重进行两方面的研究:一是华侨华人历史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介绍院藏文物、实物和照片,反映对一事、一物、一人的研究成果;二是华侨华人社会文化的研究,把华侨华人的经济、文化、政治、社团和家庭等,置于社会文化的视角,剖析其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及其在本国、本地区和世界范围内的作用与影响。博物馆学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围绕博物馆管理、文物的征集保护与开发利用、展示艺术、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课题开展理论和现实的研究。1984年10月,文史资料出版社出版了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华侨博物院、福建省政协联合编辑的大型画册《陈嘉庚----陈嘉庚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纪念》,收录的328幅历史照片基本上由华侨博物院提供。1992年12月,华侨博物院编写的《独木成林----孙炳炎和他生活的年代》(华侨博物院华侨华人文献资料第一集),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自1991年以来,华侨博物院研究人员共提交数十篇学术论文参加有关华侨华人问题和博物馆学研究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并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形成了一支初具规模和水平的学术研究队伍。
(四)海外联谊
  作为陈嘉庚遗业的华侨博物院,始终注重借助陈嘉庚在海外华侨华人社会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积极开展海外联谊。以业务工作促进海外联谊,以海外联谊促进业务工作,使华侨博物院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在与华侨华人的交往中,有重点地深交一批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士,还特别注意做好华人第二、三代代表人物的工作。1992年8月,&陈嘉庚国际学会&一成立,就把支持和帮助华侨博物院列入其工作计划。1993年3月,该会会长李远哲博士到华博参观座谈,在庭院内种下纪念树并题词。长期以来,陈嘉庚亲属及后裔也为华侨博物院的发展倾注了极大的心血和力量。通过海外联谊,华侨博物院获得了许多华侨华人及社团的关心和支持,包括在资金、设备、文物资料等方面的捐助。通过海外联谊,华侨博物院扩大了自身的影响,不少华侨华人的代表人物访问过华侨博物院,并保持了经常性的联系。美籍华人陈香梅、英籍著名女作家韩素音都对华侨博物院留下良好的印象。韩素音说:&这是世界上唯一展出华侨历史的博物馆&。一些外国政要也慕名而来。波兰部长会议主席兹比格涅&梅斯内尔在参观后欣然题词:&你们博物馆是深刻了解民族爱国主义的最好典范。&
  在对外交往活动中,华侨博物院意识到双向交流的重要性,不仅做好上门的海外华侨华人的工作,也积极创造条件,到华侨华人的居住国开展联谊活动和收集侨史文物资料工作。1988年12月,市委统战部余基瑞副部长和华侨博物院罗温清、陈永定副院长同往香港,向各界知名人士介绍华博建院30周年纪念活动计划,受到各方面的热情接待和支持。1993年12月至1994年1月,市委统战部吴在庆副部长和华侨博物院陈毅明、丁秋来副院长出访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香港。共拜访30多人,收集到大量的侨史资料和有价值的文物。1995年4月,华博与厦门海外联谊会、集美校委会联合组团赴泰国联谊、考察,宣传新版《华侨历史陈列》及华侨博物院扩建方案,征集侨史资料,受到当地华人社团和福建、厦门乡亲的普遍关注。1995年10月,华博组团赴马来西亚举办&南洋机工参加中国抗战图片展&,在6个城市巡回展出,历时14天,引起了很大反响,当地多家中、英文报刊均以大量篇幅报道展览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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