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到检擦院什么科去消案底他们我非法行医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后审到五个月,检擦院通知到起诉科消案底。谢谢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兼局长郭维宁严重失职、渎职
广西天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事处友爱村委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在明秀西路的原“滨都大酒店”(南宁市明秀西路94号),其中:有一栋7层的原滨都大酒店、一栋6层的综合楼、7000多平方米的搭盖仓库及平房,总占地面积19.3亩。该公司老板用重金收买原村委会书记和主任签得了25年的承包合同,临到换届再出重金收买原村委会书记和主任又多签得5年的合同,承包期变成共30年。该公司签订合同后,无视中央“两部委”关于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建设的通知,违法报建30层以上的超高楼,全部楼房面积近6万平方米,准备卖30年的小产权房和商铺而谋取暴利。但南宁市规划管理局高新规划分局违反中央“两部委”关于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建设的通知,也不顾该“小产权”房地块处在“高铁”控制区域,批准了该“小产权”房的报建手续。对于高新规划分局的这一违规违法行为,本人于日在南宁市群众满意度评价网及南宁市市长信箱已举报过,请求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兼局长郭维宁(以下简称“郭维宁”)取消上述已批准的报建手续,但“郭维宁”不作为。如果让这一违规违法项目开建(现正准备拆房开建),其危害无可估量,在其影响下,南宁市将有更多的不良投资商在城中村效仿跟风建设大量“小产权房”出售,他们赚取了暴利,但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偷逃巨额国家税费,这将极大的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最近关于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的重要指示到了“郭维宁”这里遭到故意抵制。“郭维宁”作为规划局的党组书记兼局长在工作中失职、渎职,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南宁市纪检监察部门应立案查处。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北海市环保局和开发商同穿一条裤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第六十三条之 (四) &#8220;夜间&#8221;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施工企业依据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这项条款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部门也不会考虑周边的居民休息是否,施工企业是否有限噪措施,是否不用连续作业,只要施工单位申请有连续作业的都一律审批。喷砼机噪声浇灌基础及楼层都会超过85分贝以上,影响周边居民将达到一两年以上,严重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
  2010年,北海市西南大道的北海宝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宝盛阳光时代公寓施工建设期间,经常24小时连续不间断施工。房地产公司大张其鼓地把北海市环保局批准夜间施工的公告,张贴出来。这个楼盘,占地面积并不大,1250.46 平方米,而且并没有特殊的工艺要求,混凝土连续浇灌需要这么长时间吗?别说是机器作业了,就算是传统的普通人工浇注,从早上八点至晚上六点,都可以完成了。环保部门出具夜间施工许可证的依据是什么?他们浇注混凝土声音响得实在让人受不了,周边能避出去住的,全往外暂时搬走了。剩下我们这些只有一套房子的穷人,一直住在那里,强忍超负荷的分贝,严重影响我们的睡眠,让我患上神经衰弱,一度还患上忧郁症。为此,我不断地拨打12369,根本没人正视,连反馈意见都没有。然后我亲自去北海市环保局,向北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反映,一样被无视。究竟怎么回事?肆意纵容开发商为所欲为,任意欺负老百姓,到底是执政为民,还是全心全意为房地产商服务?
  今年七月开始,我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上班,环保局的窗口就在我们隔壁,隔三差五就有老百姓很气愤地过来投诉他们,不作为,任意由开房商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说明我的遭遇决非特例?为什么会这样?北海市环保局怎么行政?怎么管理?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寻找湖北团风女人曹伶俐
湖北黄冈团风县贱女人曹伶俐,身份证号077641.
  此女风骚下贱,专门勾引已婚男人。08年和一已婚男人勾搭成奸,此男为了她抛家弃子,有他老婆网上寻夫帖子为证
 帖子里qq号为曹伶俐所有。此女因为嫌弃为她抛家弃子的男人家贫于10年8月和一名家庭条件良好范姓男子结婚,两地分居不甘寂寞又和另外一名已婚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
  12年此女怀孕,说孩子可能是已婚男的,已婚男因为她关系混乱长期同时和至少四名男人保持性关系,要求她打掉并给她2.5万打胎费以及了断关系。此女开始同意打胎,收了钱后反悔,说孩子可能是她自己老公的,不需要已婚男承担任何责任。13年孩子出生,她又以告诉已婚男妻子来要挟已婚男,先后讹走五万多元。14年10月,她再次讹诈已婚男二十万遭拒后开始纠缠此男妻子,向她发艳照说床事,造成该男子婚姻破裂。
  此女子道德败坏人尽可夫,应该受到世人唾弃。可怜她的丈夫,至今不知道孩子究竟是不是他的,可怜她的孩子,至今无法认定亲生父亲身份。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有在新乡铭诚商贸干过的吗
请问同鞋们,有没有在河南新乡铭诚商贸干过的吗,
  我是他们那里的受害者,本人不在那干了,最后20天的工资不给了,我只想说拿着劳资的血汗钱便宜了铭诚商贸的那些所谓的狗JB领导们,也是号诚新乡比较有名的食品代理公司,上上下下都TM的是一群骗子。没一个好东西,表面上满嘴的仁义道德。其实一肚子的男盗女猖。欺骗客户。欺负员工。
  最奉劝刚出门找工作的兄弟姐妹们。要去铭诚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檫亮自己的善意的双眼,不被他们那邪恶的刻薄的心给蒙蔽了。还有就是现在还在铭诚干的员工们,一定不要让自己受了欺负,要敢于要自己的所得,他们太不是东西了。记住走出铭诚天空一定比他们那里的还要亮堂。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处,现在工作很好找的,只要自己努力。还在铭诚干的兄弟姐妹们希望你们看到后一定不要在铭诚继续干了,不要让那些所谓的狗屁领导再欺诈盘剥你们了,因为自己挣的都是些血汗钱,因为我们不容易。
  大家也出来看看,从铭诚出来的一个比一个要在铭诚干的好,这是从铭诚出来的人说的话。
  希望看到的同鞋们,能相互转告。不要让善良的我们再受欺诈和盘剥了,因为到最后都肥了那些狗日的所谓领导们。
  还有厂家工作的人员,你们不觉的铭诚是在欺负你们吗。为了所谓的业绩,整天就是琢磨着怎么给你们要费用吗。到最后这些费用都被那些狗日的领导给贪。
  不知道铭诚的同鞋们,我告诉你们铭诚都代理什么食品。伊利奶。上好佳。奥利奥。枝江酒。还有百泉春。特别是百泉春,我要告诉消费者,大家千万不要喝啊,这是铭诚的老板自己花的钱在辉县百泉春酒厂买了一条线,是厂家给自己勾对出来的,经常喝酒的朋友应该明白勾对出来的酒能不能喝。还有就是食品什么的代理,铭诚在厂家的基础上最少两倍的利润。所以提醒消费者看到后能自觉抵制铭诚。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海南乐东县中医院徐某某等人互相勾结大量骗取农合资金触目惊心!
自2012年至今,徐某某携其丈夫从三亚某医院过乐东县中医院挂职,为达到方便骗取农合资金的目的,成立了内2科。也叫“老人病房”。实际上收治了所有病种的病人,成立了一支专门以下乡会诊为幌子,实际上是收集大量农村合作医疗证,以造假病历的方法,骗取大量农合资金进行分赃。在医院内成立一支医托队伍,拉病人,甚至以免费住院为诱饵,骗取病人住院。手段极其卑劣!
  自2014年9月份以来,县农合办有所发觉,便每月以罚款方式以遏制骗保行为。世人都知道!罚谁的钱就扣谁的钱,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这万恶的乐东县中医院领导层却以牺牲全医院医护人员的利益来填补窟窿。以换取徐某一笑!!!天啊!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第九作业站(站长 张迎平)不管老百姓死活
笔者在八五四农场第九作业站了解到,该作业站 (站长 张迎平)收受贿赂(自己开的车就是该作业站 种植大户 (严柯君)送的)时间有5、6年了。严柯君是张迎平同学,对他处处照顾分地给了2000多亩,该作业站职工的孩子结完婚,孩子都2岁就100亩旱地活的。
  八五四农场有政策孩子结完婚,必须给地。多次找站长要——就是一句话《没有》。每年土地受灾理赔钱都是他这个同学严柯君补的最多,老百姓去找还很硬气的说——你们到哪找都没用,这个钱我要给谁就给谁,能给你们一点就不错了。
  这就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说出的话吗?当官不为百姓莫福利,只知道自己享乐。这种破坏党纪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也欢迎权威机构能去第九作业站找老百姓调查下,还老百姓一片蓝天。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信用社工作人员参与骗贷,担保人生活艰难
 日,在信用社工作人员赵志学来到本人在学校的宿舍,介绍借款人冯伟学因承包工程需贷款5万元,想让我担保。鉴于我不认识借款人冯伟学拒绝担保,这时候赵志学出去了,冯伟学的哥哥进来说,他弟弟有这个赚钱的机会希望我来帮忙担保,我仍拒绝,冯伟学的哥哥出去了,赵志学来到房间说,你给担保吧,到期不还有他在。鉴于赵志学是信用社工作人员,对信用社的人员信任,答应担保。
  在信用社办理手续,怕到期不还,就让借款人写下借条,如果到期信用社的贷款没有还,担保人就凭借条维护合法权益,这时候信用社工作人员赵志学作为中间人签字,因为他认识借款人并负责联系。
  本人签担保是因为有信用社工作人员口头承诺 加上 他作为中间人的文字协议,如果没有我不会签担保,因此我建议纪委控制信用社工作人员赵志学。
  在今年7月底信用社电话联系我并让我催贷款,随即联系借款人,借款人当时说贷出的钱,赵志学拿走两万,他哥拿走两万,他只拿走一万。至此,我才明白被骗。
  今天纪委清欠办约我和信用社工作人员赵志学谈话 谈话中我讲述了我的两个要点,一是我担保的原因
  二是贷款资金的流向何处,纪委清欠办没有答复,只让我复印上面的借条
  处理结果:本月24号前如果这笔贷款归还不了,就停发我的工资!!!
  本人工资是家庭全部生活来源,孩子明年高考,为什么骗子逍遥法外,担保人欲哭无泪!
  我的电话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浙江宁波梁裕奎有谁认识经济诈骗
我从去年认识的此人,此人是浙江宁波象山人,说做玉石生意,用玉石作为抵押物,放贷款,跟我合作,先后从我这里骗取700余万元,现在我也不敢跟家人说,想请网友帮我人肉此人,现在听说此人在上海,不知道是真是假,我想让大家帮我一把,这人是骗子,还是出什么问题了我的联系方式QQ,希望大家帮我提供线索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泰兴市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倪道仁的犯罪行为
 关于倪道仁的举报材料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
  向你举报泰兴市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倪道仁的犯罪行为,请予以关注并进行处理。
  被举报人:倪道仁,男,62岁,1952年4月生,中共党员,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原泰兴建工局局长、党组书记,现任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泰兴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泰兴市党代会代表。副处级。
  工作简历
  1978年7月至1985年6月 商业部口岸船厂 党支部书记
  1985年7月至1989年6月 泰兴县建安总公司 副书记
  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 泰兴市第一建安公司 经理兼书记
  1991年8月至1998年3月 泰兴市建安总公司 党委副书记
  1997年3月至2001年8月 泰兴市建安总公司 总经理
  1997年3月至2006年6月 泰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局长
  2006年6月至2009年12月 泰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党组书记
  2001年8月至现在 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举报事项:
  1.担任泰兴市建工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年,长达12年),利用事业单位编制,收受贿赂,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
  2.担任泰兴建工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儿子倪扬在加拿大留学,在泰兴,上海,北京等地拥有房产数套
  3.利用中兴和苑平台,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材料商、服务商、分包商的贿赂
  4.在开发中兴和苑房产销售中,以一房一价为由头,直接或通过家人接受部分购房者的好处,侵犯企业和股东利益
  5.生活腐化堕落,与多名女性保持或发生不正当关系
  一、担任泰兴市建工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事业单位编制,收受贿赂,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
  1997年3月至2006年6月 泰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2006年6月至2009年12月 泰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党组书记
  倪道仁在担任泰兴市建筑工程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手中的职权,将殷伟(其父为原副局长殷经芳,已退休)叶华山(其父亲叶春德,泰兴市路桥公司董事长,亿万富翁),丁冬峰(其父丁邦年为财务科科长,已退休,后被中兴公司借用,为中兴公司董事会顾问、中兴公司改制总设计师),蔡燕(其父为副局长蔡峰,已退休),朱永芳(其父朱泽明为倪道仁的驾驶员),任云(其父亲为建工局干部)等数人。
  倪道仁直接或者通过家人在收受了一定数额的钱财后,让这些本单位干部的子女成为事业单位编制。据徐昉(住建局干部)对他的一个同事说:“你家里穷,你不给(倪道仁)送到那个程度,是不可能成为事业单位编制的。”2012年,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与住建局合并,划归住建局,这些人都已经成为泰兴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
  这种行为,说到底是权力自肥,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和一己之利,将真正优秀的人才拒之门外,而把这些领导干部的孩子,成了“官二代”,既不利于优秀人才的进入,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在他任期内,还将尹必辉(已退休)、封同生(泰兴市市政公司、现江苏民生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松林(中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西南公司经理)、周荣生(中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泰兴一建董事长、中兴建设深圳公司经理)等4人的编制由企业,转为机关事业单位,并享受副局级待遇。这里面,肯定有数目不小的利益输送(以张松林为例,倪道仁到四川看牙齿,有人说就花了80万元)。
  二、担任泰兴建工局局长期间,儿子倪旸在加拿大留学,拥有房产数套
  倪旸是倪道仁唯一的儿子,生于日,其户口在上海市闵行区,身份证号码为116416。他在加拿大留学多年,对于一个只是副处级的干部来说(2005年,倪道仁年收入不过5、60000元,其家属吕新涛为泰兴教育局财务人员,现在退休。吕新涛在市教育局从事财务工作期间,因为贪污公款,本来要被逮捕,后来经倪道仁活动,加上市领导的过问,最后没有收到处分),每年支付几十万元的高昂费用,是不可思议的。
  在此期间,倪道仁还在北京、上海、泰兴永大(怡景园)购买房产,其中永大怡景园就有2套(他公开说,是1套97平方米的房子)。对于这样一个夫妻二人拿工资、儿子在加拿大留学的家庭来说,如果不是收受贿赂,怎么可能支付得了这样的费用,怎么可能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购买房产?
  有人透露说,倪道仁当建工局局长及党组书记长达12年,12年期间,收受各种贿赂不下于1000万元(泰兴是传统的建筑之乡,当时,全市大小上百家建筑业企业归他管理),这也就为中兴公司改制,他成为600万元的大股东,奠定了基础。
  四、关于中兴公司改制
  中兴公司是2001年才成立的,当时,为了应对特级资质,泰兴市政府将泰兴四建等多个建筑业企业进行整合和倒牌,成立了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时任泰兴市建工局局长的倪道仁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也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2005年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中兴公司开始改制。到2008年上半年,《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章程》出台,中兴公司的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但是,在股金方面,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倪道仁以货币出资,实缴出资额254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3.33亿的7.63℅,日前出资。这2540万里,除了若干小股东(不记名股东的1940万元外),600万股金从何而来。照他说的,他的600万,很多是向朋友借的。事实上,他向谁借了,别人也不知道,一种说法是没有借,都是他和老婆收受的贿赂。并且,有人说,他在当泰兴建工局局长和党组书记的12年()时间里,至少收受了上千万元的贿赂(包括那些向他跑官要官的部下以及泰兴当时20多个乡镇上百家建筑公司),这样,才可能供儿子上学和出国留学,才可能在上海、北京、泰兴有多套房产,才能够出资600万元。
  二是关于退股与转股。应该说,股东持股后,有退股或者转股的自由,但是,在中兴公司,退股,可以,转股,不行。就是退股,也是用中兴公司的钱,退给倪道仁,并将股份记到倪道仁名下,这样,在不用自己掏钱的前提下,实现了股本的增加。
  三是公司自改制后,每年都要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应该列席会议。但是,自2011年以来,基本上只有马明富(监事会主席)列席。5个监事中,至少2人(深圳公司严俊佳、西南公司郑晓灵)未曾列席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也因为如此,监事会在这5年左右时间里,没有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过监督,也没有查处过任何一起违规案例。
  公司改制的事,丁帮年(原泰兴建工局财务科长,退休并在中兴公司借用)是中兴公司改制的总设计师,他全程参与了公司改制工作,应该说,他对这里面的黑幕最了解、最清楚。
  四、关于利用中兴和苑平台,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材料商、服务商的贿赂
  中兴和苑是中兴公司在泰兴本土开发建设的高档住宅小区,一期为120多套别墅,二期为430多套住宅。由于别墅价格高,销售情况一直不好,但是,多层和高层住宅,销售情况还算可以。
  敛财方法之一:以降房价之名,收受贿赂
  倪道仁把中兴和苑当成了自己家的专属领地。日,中兴和苑开盘后,到了2012年年底,出台了中兴和苑多层和高层房价标准,为/平方米之间。
  这个价格,在泰兴是最高房价了。这时候,购房户为了能够少个几百块钱一个平方,找别人都没有用,只有找倪道仁,或者他的老婆吕新涛。倪道仁或者吕新涛就会暗示,给他们一些钱,就可以少一点钱。这是倪道仁的生财之道之一。
  敛财手段之二:向材料供应商、工程分包商索贿
  倪道仁在中兴和苑的建设过程中,基本到了雁过拔毛的程度,比如,钢材供应商的钢材要进场,必须获得倪道仁的同意,这时候,材料供应商就要向倪道仁行贿,行贿成功后,就是价格高一点,只要倪道仁的个人利益得到保证,就没事。
  还有分包商,同样如此。为了能够承揽中兴和苑的工程,他们往往采取送礼、送钱的办法,然后,在工程报价、报量方面做手脚,从而把先期投入收回来,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方面,季春庆等人就是这样的。季春庆是中兴和苑的防水工程包工头,经过这几年不断向倪道仁(主要是向吕新涛进贡),已经赢得了吕新涛的信任,目前,他虽然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但是,中兴和苑的室内装修、外墙涂装、大理石镶贴等6、7个施工项目,都给了季春庆,有消息说,在中兴和苑的粉刷涂料,有很大一部分是国内已经淘汰的有毒的涂料。季春庆对倪道仁、吕新涛的利益输送,在中兴和苑和中兴公司,是众人皆知的事。
  还有,就是倪道仁在中兴和苑大理石镶贴、小区绿化等方面,大肆收受贿赂。以大理石为例,小区共有20000平方的大理石镶贴工程。同样的大理石,在泰兴市80元/平方就可以成交的项目,倪道仁与承包商签订为178元/平方,从面形成98元的价差。有人估计,仅此一项,倪道仁就可以个人获利近200万元。
  中兴和苑的工作人员说,倪道仁光在中兴和苑收受的钱物,就超过1500万元。倪道仁作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在中央强力反腐的大气候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如此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确实是丧心病狂、胆大包天。
  还有吕新涛,2013年底,今年年初,一个大学生要离开中兴和苑,吕新涛就找这个大学生谈话,问,你为什么要离开中兴呢?大学生说,工资低,不想干了。吕新涛就给这个大学生算了一笔账:你工资多少,中秋,春节发多少,还有防暑降温费,等等。吕新涛说,宝宝,不少啦,一年下来,也有几万啦。这个大学生说,师娘(吕新涛),我一年的工资,也没有你一次收的钱多呀。吕新涛气得无话可说,这在中兴和苑是公开的秘密。
  敛财手段之三:利用儿媳开办的公司洗钱。
  倪道仁的儿媳郭莎莎在上海开办了一家上海至宏投资有限公司,一说多弘商贸公司。这个公司表面上是做投资,其实就是做钢材类和国际贸易。据知情人(中兴检测陈伟)透露,在泰兴中兴检测公司办公楼建设中(泰兴市北二环,目前在建),由郭莎莎从某小的钢材生产厂家低价采购钢材,然后,经过在泰兴的江西钢材销售商高价销售给中兴公司,从而以次充好,并赚取一定的差价。在中兴和苑项目中,也有这样的现象。中兴检测工作人员陈伟说,这些钢材刚性很差,一拉就断,不符合建筑用钢材标准。
  泰兴中兴检测是一个只有3000多平方米的六层小楼,而中兴和苑,包括别墅122幢、多层和高层436户人家,如果都使用这样的钢材,工程质量如何得到保证,购房者的生命安全如何得到保证?
  五、关于生活腐化堕落,与多名女性保持或发生不正当关系
  倪道仁生活腐化堕落,很多人是心知肚明。他的老婆吕新涛虽然是教育局的财务人员,但是,看上去,就是一个农村妇女,不爱打扮,穿着朴素。而倪道仁一年有200多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在各个市场检查、调研,所以,许多市场,都有他的固定或不固定的情人,比如,他经常出差北京,就住在北京裕龙国际大酒店,这个酒店,就有一个女人,是他的固定情人。同时,他在一个市场工作调研(中兴公司在全国有20多个市场),有些分公司负责人也会为他安排年轻貌美的女性,供他享乐。
  还有,倪道仁和女下属,蒋婷(现年27岁)也存在通奸关系。蒋婷2010年左右大学毕业,就到中兴公司工作。她是我的儿媳妇,后来,她和我儿子孙亚文结婚,以后,我儿子到中兴陕西公司工作,倪道仁趁我儿子不在家,多次和我儿媳蒋婷发生不正当关系。特别是日,中兴公司在内蒙古锡林郭勒体育馆举办中兴建设杯全国花样滑冰精英赛期间,他先是安排蒋婷到锡林郭勒安排布置场景,以后,自己飞赴内蒙,和我儿媳住宿一起。今年春天,我儿子孙亚文已经与蒋婷离婚,我们好好的家庭,也因为倪道仁,搞得妻离子散(孙子炎炎归蒋婷抚养)。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多年来,倪道仁与泰兴上层的关系非常好,特别是与市长书记,更是保持非常密切的关系,中兴公司在海外有市场,基本上,泰兴的市委书记(包括现任江苏省农垦集团董事长的李春江,常龙福,原泰兴市委书记、现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兆江以及泰兴市常务副市长刘荣华等),都在倪道仁的安排和陪同下,都到肯尼亚或者安哥拉、阿联酋等地参观旅游过,在泰兴的根基很深。前几年,他把公司的一辆桑塔纳轿车(苏MJ5140)送给泰兴市纪委使用,所以,在泰兴这个地方,无论大事小事,倪道仁都能化解,都能摆平。很多人说,倪道仁才是泰兴的“大老虎”,只是这个大老虎,一般人动不了。
  这是我反映的基本情况,请纪委和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进行查处。
<a href="/cn/.html" rel="bookmark" title="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丁国志法官枉法裁判,导致国有 资产流失十六万余元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丁国志法官枉法裁判,导致国有
  资产流失十六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刘海涛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依据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的(2007)平民初字第2602号民事判决、(2008)信中法民终字第527号民事判决,向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为李俊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公司即保险公司不是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也不是被执行人,执行案件案号(2009)平法执字第70号,办案法官是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丁国志。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丁国志法官依据一份保险卡复印件,于2013年4月错误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提出异议后,丁国志法官撤消了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裁定,但却于日作出裁定,以保险公司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为由,裁定划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6.4万元,并于10月30日将钱款划拨至法院账户,而事实上保险公司11月3日才收到划拨裁定。
  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丁国志法官从保险公司划拨走16.4万元的执行行为没有事实根据,是违法的,理由有五:1、保险公司不是刘海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的当事人,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中也没有保险关系、保险事实的确认;2、保险卡系复印件,虽然加盖了交警队印章,但因确实没有保险,保险公司没有予以认可,又未经生效判决确认其为真实的,怎能作为执行依据?!3、保险卡复印件在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因确实没有保险,保险公司不认可,法院也没有确认其真实性,法院判决驳回了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事实上是否定了该保险卡复印件的真实性;4、法院划拨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6.4元的其中一个理由是,柘城支公司是河南省分公司的下属机构,但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所有分公司都是总公司成立的,分公司之间怎么会存在下属机构关系呢?即便是下属机构,那么执行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又何在?5、保险公司还没有收到划拨裁定,法院就把钱从保险公司账上给划走了。从以上五点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保险公司的协助执行义务何在?因此,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丁国志法官从保险公司划拨走16.4万元完全是没有任何执行依据和法律依据,是违法执行的。丁国志法官一开始就错误地追加保险公司为被执行人,到现在又错误地把保险公司16.4万元钱款从保险公司账上直接给划拨走,在保险公司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丁国志法官还不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呢?是不懂法律,还是利益驱动谋取钱财枉法裁判?!但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不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将会给保险公司造成16.4万元的损失,而保险公司是央企,丁国志法官造成的是国有资产的流失!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丁国志法官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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