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的环境中工作6”年,但没有满8年,这6年能不能享受特殊工作的工龄计算优待

有毒有害工龄必须是连续8年以上才能提前退休吗?_百度知道
有毒有害工龄必须是连续8年以上才能提前退休吗?
前半年单位定性是工人。我想问问我的情况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吗,但是我还是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之后单位定性是有毒有害工种?本人刚参加工作的前两年是从事水泥工,后调转工作有毒有害工龄必须是连续8年以上才能提前退休吗?水泥工属于有毒有害的特殊工种吗?我中间被单位定性工人那半年是否影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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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必须要干满8年才可以提前退休,就是特殊工种,不是具体的职名和工种,工人包括很多工种首先肯定的是,名录里面有的,有毒有害工种,工人是统称,水泥工不是有毒有害工种,名录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不是单位定性,第四,第二,是各个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原来劳动部审批的特殊工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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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看工种是否属于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那半年不影响,你单位是否有报批1、水泥工是否是有毒有害工种、只要在有毒有害的岗位上累计满8年即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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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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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摘要
&&&&&&&&(一)知识分子&&&&一、宁党办发[1985]27号《关于对知识分子实行地区津贴的通知》&&&&1、享受地区津贴的对象:(1)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2)具有大、中专以上正式学历的干部;(3)外地引进到我区的专业技术干部;(4)无大、中专学历的中、小教师;(5)通过自学并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干部。&&&&2、地区津贴的标准: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具有相当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工龄在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5元,工龄满5年的7元,工龄满10年的10元,工龄满15年的15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工龄满5年的每人每月5元,工龄满10年的7元,工龄满15年以上的10元;正式中专毕业生和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工龄满10年的每人每月5元,工龄满15年以上的7元.&&&&3、知龄津贴:凡在我区工作满20年以上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和具有相当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从第21年开始累计计算每人每月享受知龄津贴0.5元,以后逐年累计计算。&&&&二、根据国发[1983]74号文件规定,在县以下(不含县级)区,乡工作的农、林、牧、渔、垦、气、农田水利和农业机械化等农林科技人员(含管理人员)中具有正式大、中专学历或担任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国家干部以及县以下农林第一线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中具有相当医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式中专毕业的干部,除享受地区津贴外,每人每月还可向上浮动一级工资,8年后转为固定工资。如继续在第一线工作,可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三、宁党办发[1985]85号文件规定,离、退休时,享受县以下浮动工资满4年的,可以转为固定工资;虽不满4年,但在我区县以下农林第一县已连续工作满8年的也可以转为固定工资。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后,不作为享受政治待遇和其他生活待遇的依据。&&&&四、教师教龄津贴:&&&&1、范围和对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机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的公办教师。上述学校从事教师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兼任一门学科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教龄津贴。&&&&2、标准:教龄满5年不满10年,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的,每月10元。&&&&3、具体问题:(1)按规定的年限在上年进入享受教龄津贴的档次,均从下年的一月起计发档次内规定的教龄津贴金额。(2)享受教龄津贴的教师在离退休时,其教龄津贴可以计入本人离退休费基数。&&&&五、宁党办[1994]5号文件规定:机关行政干部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一律不聘任、不和工资挂钩;1993年以来机关行政干部新评的各种任职资格一律不和知识分子津贴等任何待遇挂钩。&&&&六、护龄津贴:宁工改办发[1985]64号&&&&(一)执行范围: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置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二)标准:1、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每月3元;2、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7元;满20年以上,每月10元。计发护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本人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算起。&&&&(三)护龄津贴的计发:按规定的年限在上年进入享受护龄津贴的档次,均从下年的1月起计发档次内的护龄津贴。例如:1980年8月任护士工作的,至1985年8月护龄满5年,应从1986年1月起计发护龄津贴。&&&&(二)离退休&&&&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一)&退休条件: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干部退休、退职的时候,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从下月起改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离休、退休、退职干部去世后,从去世下月起停发离休工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以上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1年零3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1年零6个月计算。&&&&四、《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周岁)的干部,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应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批准,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1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为在编人员。&&&&(二)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在任届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一般可待任届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的退休人员退休费计发办法的暂行规定》宁人劳(险)字[号规定:对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退休待遇暂作如下规定:&&&&(一)基本退休费:&&&&1、事业单位按本人退休当月的职务(技术等级/等级)工资和按工资构成比例所规定的津贴二项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计算退休费时,其计入退休费基数中的津贴部分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2、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当月的基本工资构成分别计算。其中级别工资、职务工资部分按规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按全额计发。机关工人的基本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当月基本工资规定的比例计发,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退休费计发基数分别为退休前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二)宁党办发[1994]5号文件规定的正式大中专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职工[不包括党政机关行政干部日以后所授予的各类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退休后凡连续工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其原基本工资部分按100%发给;连续工龄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可按上表满35年以上档次比例计发退休金。&&&&(三)工作不满10年的人员,不实行退休、退职办法,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按本人原基本工资每满1年一次性发给2个月的生活补助金;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每满1年一次性发给3个月的生活补助金。&&&&(四)工作满10年以上,不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非因工伤残)连续病休2年以上,病休手续齐全、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其退职生活费按本规定计发基数的40%(50%)计发退职生活费。&&&&(五)在新的退休养老保险规定颁布前获国家及自治区劳动模范,其提高退休费标准仍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在职时的基本工资数额。(5%-15%)&&&&(六)职工退休、退职后原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教护龄津贴、特教津贴、知龄贴及参加工资改革后保留的副贴、地差;按宁党办发[1994]5号文件规定范围享受的每月10元、20元补贴均按100%发给。&&&&(七)职工办理退休、退职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办发[号)规定的条件方可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对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职工不再享受原定的退职待遇,按照本暂行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生补助金.&&&&(八)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凡离、退休费仍由原单位支付的,其各种津、补贴项按原单位所在地区的规定执行。&&&&(九)本暂行规定实施后,自治区以前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办理退休其退休金计发办法、标准及退休的条件的有关规定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一、级别工资&&&&(一)确定级别的办法&&&&1、新录用人员使用期满正式任职后的定级:初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2、其他录用人员的定级。&&&&其他录用人员,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确定级别。&&&&(二)、级别工资的晋升&&&&1、晋升办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5年为称职可以晋升;连续3年为优秀可以提前晋升。&&&&2、考核年限:&&&&工作人员级别变动时,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当年起重新计算。1993年工资套改时规定,工作年限以1993年10月份为准,执行时间1994年1月。套改时达不到套改表中级别工资要求的最低年限,以学历套入相对应的级别工资,以后级别工资晋升的考核年限以1993年为准;套改时达到套改表中级别工资要求的最低年限,以工作年限套入相对应的级别工资,以后级别工资晋升的考核年限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例如某行政机关小王1985年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3年工资套改时工作年限9年。因工作年限达不到15年,只能以学历套入十四级,小王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以1993年为准。1996年小王取得本科学历,级别工资相应晋升到十三级,小王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就变成1996年。&&&&二、职务工资:&&&&(一)&职务工资的晋升&&&&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优秀和称职的,每两年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不称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因提升职务晋升职务工资时,原职务工资低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进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原职务工资高于新任职务工资标准最低档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二)&考核年限&&&&两年一晋档,从晋档当年的十月一日执行.&&&&(三)逢双年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有关问题&&&&1、在考核的基础上晋升。例如某单位小王2002年10月正常晋升职务工资,经过考核两年后即2004年10月继续正常晋升职务工资。&&&&2、什么时间为逢双年晋档:(1)1992年、1994年、1996年、1998年、2000年、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都是逢双年晋升。例如某单位小王日参加工作,第一次晋升职务工资的时间为1996年10月,以后晋升的时间是1998年10月、2000年10月、2002年10月、2004年10月。&(2)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2001年、日前参加工作,都是逢双年晋升。&&&&(四)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制度&&&&一、&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高一级后超过2个档差,考核年限从当年计算。&&&&二、&双肩挑人员(既担任行政职务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以高一级工资为准。&&&&(五)抚恤金&&&&依据民政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80个月的基本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的20个月基本工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一次抚恤金执行40个月工资标准。在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办法出台后。执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的工勤人员)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执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由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另行规定。&&&&(六)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享受补助费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夫异母、同母异夫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标准&&&&(1)供养直系亲属1人的,居住在城镇的每月170元,居住在农村的每月140元;(2)供养直系亲属2人及其以上的,居住在城镇的每人每月150元,居住在农村的每人每月130元;(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1人的,居住在城镇的每月210元,居住在农村的每月180元。&&&&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遗属有固定收入或按月领取离休、退休、退职费的,不享受困难补助费。&&&&2、享受补助费的遗属,因就业和人员减少等原因,应根据新的情况减发或者停发其生活补助费。&&&&(七)办理工资福利应提供的证件&&&&一、办理知识分子津贴: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本科待遇属于二次学历的,要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办理离退休手续: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八)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种范围&&&&一、粮食系统:有三种工种被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1、专门从事人力搬运的装卸搬运工&&&&2、土榨油坊的打榨工和人力螺旋榨的搬榨工&&&&二、交通行业:适用于我县交通行业的工种有二种&&&&1、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含乳化沥青工及沥青混凝土拌制工);工种性质为有毒有害;适用范围为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2、沥青工(人工熬制);工种性质为有毒有害;适用范围为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三、城市建设各行业:&&&&1、筑炉工;工种性质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2、混凝土工(包括沥青混凝土工):工种性质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3、下水道养护工:工种性质为有毒有害。&&&&4、下水道工:工种性质为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四、水电系统&&&&1、线路架设工:工种性质为高空&&&&2、线路检修工:工种性质为高空&&&&3、水利电力工地的专业架子工:工种性质为高空&&&&4、水利电力工地的风钻工:工种性质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5、混凝土工: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劳动。&&&&6、钢筋工;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劳动。&&&&7、推土机司机: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劳动。&&&&8、挖土机司机: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劳动&&&&9、重型载重汽车司机: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劳动&&&&10、野外勘测工;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劳动&&&&11、沥青工:工种性质为有毒有害。&&&&五、建筑工程行业:&&&&1、专业架子工:工种性质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2、专业烟囱工:工种性质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3、瓦&工:工种性质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4、凝土工: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劳动。&&&&六、经贸企业&&&&1、装卸、搬运、堆码工:工种性质为繁重体力作业。&&&&2、原毛收购、检验、羽毛分毛工:工种性质为有害作业&&&&3、皮革加工质检、保管工:工种性质为有毒有害繁重体力作业。&&&&七、煤炭工业&&&&1、井下采煤、运输、机电维修工:工种性质为井下&&&&2、矿灯厂涂填工、制铅工、化成工、铸造工、焊接工、总装工、电镀工、电抛工&;工种性质为有害作业&&&&来源:永宁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源码显示--&有毒有害工龄必须是连续8年以上才能提前退休吗?_百度知道
有毒有害工龄必须是连续8年以上才能提前退休吗?
前半年单位定性是工人有毒有害工龄必须是连续8年以上才能提前退休吗。我想问问我的情况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吗,之后单位定性是有毒有害工种?我中间被单位定性工人那半年是否影响提前退休?水泥工属于有毒有害的特殊工种吗?本人刚参加工作的前两年是从事水泥工,后调转工作,但是我还是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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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特殊工种连续工龄10年的男可55周岁退休、女可45周岁退休。特殊工种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工种,有害健康的及危险性较强的工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第一部分 综合文件
1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摘录国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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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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