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有哪些大学学术技术带头人有哪些权利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理工大学新闻网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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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人:张洪林审核:宣传部点击数量:936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学术
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有关教师: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9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经费(以下简称&培养经费&)资助对象为管理期内的第八批、第九批和第十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资助条件及经费用途
2014年,四川省拟资助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项目100个,资助总金额600万元。培养经费按每年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予以资助,对周期较长的项目可连续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培养经费:&
1.主持或主要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重大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急需购置小型仪器设备或工作经费短缺的;&
2.对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课题或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进行探索性研究,有可能取得重要成果需要资助的;&
3.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水电、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计划需要资助的;&
4.实施多点多级支撑发展战略,&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区域规划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灾区发展振兴规划,解决其发展之中关键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需要资助的;
5.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重大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或论文,因&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现资金缺口的;
6.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或赴国(境)外短期进修、进行合作研究等经费不足的;
7.其他开展有发展前景的学术、技术工作需要资助的。&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相应条件和要求组织在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开展相应资助申报,并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12:00之前集中将《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28-,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4年2月25日
新闻热线:028- Email:xcb@
版权信息@cdut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传真:028- 邮编:610059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09:41  来源:
计算机学院
各位老师:&&&&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2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四川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3.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本学科、专业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6.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含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已到岗的中央和省“千人计划”(包括原“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不受国籍限制);7.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四川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3.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4.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5.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了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学术、技术论文,并在国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协同攻关;7.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已到岗的中央和省“千人计划”(包括原“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不受国籍限制)。二、推荐要求(一)严格条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再次推荐与首次推荐程序相同。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学者,不是后备人选的,一般不作为带头人推荐对象。(二)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四川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的要求,重点推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回复重建、推进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建设及促进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发展振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除“两院”院士作为当然的带头人外,中央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以及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应优先推荐。(三)规范程序。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对带头人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五至七天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材料报送材料内容:(一)《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附件1)一式两份。(请严格参照本表末“填表说明”填写)(二)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三)超过60周岁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离退休或延长离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四)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管理期满的带头人作为第十一批带头人推荐人选的,以其管理期间的业绩为主)。(五)所在单位签章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及本人发挥作用,在省内外或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及影响)等情况。(六)填写《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附件4),只提交电子版。(七)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学院出具)。材料要求:(一)《推荐表》、《一览表》、《综合推荐材料》、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学院出具)。申报材料均用A4型纸打印,除附件材料外的其他材料附电子文本。(二)每个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封面注明推荐人选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称)、工作单位、推荐类别(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专业领域归类)。四、认真做好对前十批带头人选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更好地掌握前十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此次推荐申报同时开展前十批带头人选调查摸底,请我院前十批的教师准确填写《第一至十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  请我院欲申报的老师将推荐申报材料与摸底调查材料(仅限于前十批学术带头人填写)于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刘艳梅处。上报前须对涉密人员材料作脱密处理。&   电子版发送到:&                                  学院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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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48号)&
稿件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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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中央在川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根据《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川人发〔1998〕22号)的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管理期内的第八批和第九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资助类别及额度
2013年资助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项目200个,资助总金额600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根据2013年实际需求决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资助分为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实行无偿资助,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重点资助:
1.主持或主要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重大项目,其工作经费短缺的;
2.对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课题或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进行探索性研究,有可能取得重要成果需要资助的;
3.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水电、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计划需要资助的;
4.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和多点多级支撑战略,落实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区域规划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灾区发展振兴规划,解决其发展之中关键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需要资助的;
5.其它开展有发展前景的学术、技术工作需要资助的。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一般资助:
1.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重大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或论文,因“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现资金缺口的;
2.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或赴国(境)外短期进修、进行合作研究等经费不足的;
3.在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重大项目的研究中,急需购置小型仪器、设备的。
三、资助要求
请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开展相应工作,于日前将下列材料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杨有028-;邮编:610015; 地址:成都市东二巷18号):
(一)各地区或部门关于申请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的公函一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一份。
附件:1.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书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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