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里面有什么 静好了时光 蹉跎岁月的意思了岁月,怎么说来着 5轩月凌风

本栏最新发布
本栏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沪ICP备号& &&&特别感谢提供带宽和技术支持&&&| &|&&|& |& |&&|  现在经常被形容一种关系, 夫妻,情侣,母子、父子,任何一种关系都是一种博弈关系。游戏中的双方处在这个局里,明知道自己被对方控制着,却不愿意摆脱这种局面,因为双方在这个局里面,付出刺激,伤害,依恋,怜悯&&彼此也迷恋这种关系,所以不想改变,结果往往两败俱伤。
  忆初曾经很多次分析她和兰冬阳的关系,她觉得,他和她相似,对生命、对生活,有着互相认可的价值观、人生观。他不那么圆滑,虚伪和功利,是一个通彻透达,懂得如何善待生命,体恤他人的人。
  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是为了寻找另一个自己。她坚信,他们是彼此的另一半。
  但双方僵在此,如同死局,无法前进。
  忆初希望能带着兰冬阳一起,冲出僵局,使双方的关系有进展和突破。
  她打电话给兰冬阳,再次长谈。
  冬阳,给你打电话之前,我在看余秋雨的《霜冷长河》,有一篇文章里,他引用了朋友写的一则小品,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觉得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蚂蚁心中想,
发布于日 14:24 |
阅读数(730)
  &兰冬阳是忆初心中高大伟岸的树,她自己则成了一株缠绕寄生的菟丝花,需要依附于兰冬阳这棵树才能生存。
  内心的痛苦和不堪,从来不肯示人。人前人后,忆初还是笑语嫣然,该干啥干啥。
  经常有人问她,我们每天看到的都是一个情绪外溢的你,永远都是笑呵呵的,那么开朗和乐观,你就没有不高兴的事吗?
  这才是真正的痛,笑在&&
  一次,因为工作,忆初和上司发生了争执,双方都无法接受彼此的观点和态度,忆初不肯妥协和让步。这样的性格,是非常自我的一种行为,不太容易被周围的环境接纳。上司拍桌子叫嚣,不愿意干滚出去。
  其余同事见状,上厕所的上厕所,出去采访的出去采访,全找借口躲了出去。等他们回来,忆初在他们面前谈笑自如,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同事说,被领导这样残酷地批完,你还能这样,是我们电视台第一牛人&&
  忆初心里在滴血,好想大哭,愣是一滴眼泪也没掉。憋到下班,回到家,再也忍不住,眼泪倾泻而出。
  那一刻,她很想躲在兰冬阳的怀抱里,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打电话给他,好几次,他不接。她以为他在忙,又发了条短信给他,你在哪里,突然觉得想你。他终于回复,不知道我在哪里你会死啊?万念俱灰不过如此。
  忆初从网上看到过很长很长的一段,为之产生共鸣的话&&小猫在撒娇或者做错事的时候,需要别人的安慰和教导。如果这时主人打击了它,它就会狠狠记住,不会再犯。女人,有着猫一样的自尊。特别是陷入感情里的女人。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其实需要理解和爱护,她的这一点自尊,其实是要你对她的在乎。她会记得你曾经在某件小事某些细节上对她的宠爱,或者,漠不关心。某一时刻,某一瞬间在她心里成为了永恒。即使将来你背叛她,她会想起你给予的小宠爱,你便不再那么不能原谅。或者将来嫁给你,想起你曾经的漠不关心,她会杯弓蛇影。女孩的猫性不是每个男孩都有幸看到的,因为喜欢你,在意你才对你发出特有的咕噜噜声,其他人只能听到猫喵喵叫,而这一声咕噜噜只是为你而生,有几个人会明白呢?&
  忆初在兰冬阳面前的咕噜噜声,愣是被兰冬阳听成了喵喵叫。
  在兰冬阳面前,她一直都他&&
  兰冬阳的不在乎,令忆初觉得身体被活活绞成了肉片,一种歇斯底里的疼。
  其实她很羡慕那种女孩子,会。她们实则不像忆初,自己。
  无论任何时候,他母亲在他心中的地位都是第一的,本来约好了假期一起出去玩,忆初兴致勃勃地准备所有东西,出发的前一天晚上,他打电话给她,我妈也想去,我们再找机会吧。
  有一个周末,她去北京,兰冬阳陪她吃晚饭。他的母亲知道后,一晚上打了数十个电话,让他回家。
  忆初始终不知道,兰冬阳把她置于了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他甚至不敢在他妈面前承认她的存在。他早就对他母亲谎说,我们早已分手。
  忆初觉得所有的所有,都是她一个人在他的故事里唱独角戏,像个小丑一样在舞台上卖力地表演,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
  有时兰冬阳会说,你给的始终不是我需要的。
  那么你需要什么?你为什么不说?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猜。我自己需要什么不都及时和你说了吗?我不是没让你猜过我的心思吗?忆初边哭边说,我一个同事,曾在一个大雪的晚上,让男朋友在楼下等了她四十多分钟。其实我能看得出,同事很在乎那个人,却故意摆谱,故弄玄虚,对他若即若离。这是很小家子气,登不上台面,缺乏修养的表现。最好的爱情关系,不应是一个跑,一个追,而是双方手拉手一起往前走,是彼此间的理解、默契和陪伴。爱情不是一味索取,而是相互付出。
  忆初始终看不透兰冬阳,有时候,他对她的好,令忆初觉得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另一些时候,忆初觉得自己找不到活着的意义,是如此的绝望。
  她是靠说话为生的,很多时候,她认为自己具备一定的沟通技巧,有耐心,自信沟通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兰冬阳颠覆了她的观念,及自信。
  很长一段时间,忆初自虐。
  失眠的午夜,她狠狠地打自己的脸,一下,两下&&直至脑中出现幻觉,灵魂脱离肉体,慢慢上升,飘在空中,找不到停靠点。无所依,如灰尘般一点点消失。
  莫名其妙地觉得生活无望,好多次想了结此生。大冷的天,一个人坐在楼底下公园的长凳上吹风。用针扎手背,直到出血。连续三天不吃饭,只喝白开水,直至晕倒。想尽万般方法摧残和糟蹋自己。
  习惯用身体的痛掩盖内心的苦,长了一颗不碍事的智齿,她坚持拔掉,并固执地拒绝医生要求打三天消炎针的建议。脸肿得硬如石头。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吃饭,并有借口哭了。
  一点点作践自己,半年之内迅速消瘦。
  同时变得挑剔,买东西讨厌服务员跟在身后叽喳。不准别人碰她的电脑。排队买早餐,服务员先给了比她晚到的,她扭头就走。不再有耐性和人闲聊。固执的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买一条裤子,缩水五公分,无法正常穿着。去商场要求对方退掉,坚决的毫无商量的余地。恰遇到一个不讲理的客服经理,坚持不退,只换新的。她把裤子一扔,拿起专柜上两条新裤子就走,并留下自己电话,放话给客服经理,什么时候想通了退钱,打电话给我。双方都不肯妥协,客服经理打电话报警诬陷忆初偷裤子。忆初大怒,把这事发网上,同时打电话给报社记者,联系裤子厂商。事情闹大,商场不好收场,给忆初道歉,忆初咄咄逼人,把客服经理辞退,否则,后果自负。
  事情过去很久之后,忆初不敢相信,自己曾经那般计较过无聊的鸡毛。
  剪烂兰冬阳买给她的价值不菲的大衣,及鞋子。剪掉如瀑布般的长发。企图忘却,重新开始。却克服不了身上的奴性,忽视自身的付出,忍受他的不在乎,就像吸毒上瘾,无法戒掉。
发布于日 20:39 |
阅读数(717)
去欧美国家出差,他会给忆初买服饰、丝巾,及忆初最爱的手镯。会发短信给忆初,走在街上,看到一对对情侣依偎散步,草坪上,他们喁喁私语。我多么希望,那些你侬我侬的恋人当中能有两个人,一个是你,一个是我。
千疮百孔,热情一点点被浇熄。
无论发生了什么,忆初都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斗,她丝毫感觉不到兰冬阳是和她站在一起的。
他去法兰克福出差,若不是宁致远无意透露,她竟然不知道。他的行踪,还需要别人告诉她,这让忆初觉得很没面子。
一个下雪天的周末,忆初从济南到北京找他,他加班,忆初到他办公室门口后给他发短信,我在门口。忆初扶着他办公室门前的栏杆,在寒风中等了他四十多分钟。中间,他的同事两次出来叫她进去,她答,没事,等他忙完我再进去。第二次,他同事实在忍不住,办公室就我们两个人,他并不忙。
那一刻,忆初的眼泪哗哗往下落,她大老远从济南到北京,他却把她晾在寒风中的楼道里,他竟然都没说让她进去暖和暖和。
忆初刚出生就被爷爷扔在路边,是爸爸又把她抱回来。骨子里,她缺乏安全感,害怕被抛弃。而兰冬阳偏偏爱和她玩捉迷藏的游戏,一起散步,他会突然藏起来,忆初见不到他,会觉得惶恐和无助。
和兰冬阳在一起,她是那么害怕失去,害怕被抛弃。无数次,午夜梦回,她哭着醒来,只因梦到被抛弃,梦到无家可归,梦到妈妈拿着笤帚满大街追着打她,梦到辞职后流浪在大街上,连份工作都找不到&&
两只相互取暖的刺猬,必须同时拔掉身上的一些刺才能温暖地靠在一起,而忆初不停地拔身上的刺。她不明白,若兰冬阳不拔,她就是拔光了,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也还是会被兰冬阳的刺扎伤。
忆初的头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她已经足够卑微和低三下四了。
发布于日 14:52 |
阅读数(767)
发布于日 15:29 |
阅读数(790)
发布于日 11:49 |
阅读数(776)
&&& 小说其他章节链接:
发布于日 10:03 |
阅读数(851)
  唯有等,等兰冬阳想通,忆初没别的选择。这是为爱付出的代价。
  面对爱情,忆初无法理智。但她也没鲁莽到虚掷流年,蹉跎岁月,徒劳地空等,这不是忆初的行事风格。
  她想做点什么,让自己的等待变得更有意义。
  正思虑该干什么时,接到出版社的邀请,希望她能撰写一本类似个人自传的励志型书籍。这也是很早以前忆初就策划要做的,却一直未付诸于行动。她立刻就应了出版社,并和其签了出版合同。
  由于之前有思路,忆初平均以每月五万字的速度写,只用了四个月就写完了整部书。期间,兰冬阳不冷不淡地打过几个电话,见过三五次面,其余的时间,全用来写书。
  自传叫《曾经沧海》,忆初在自序中解释&&曾经沧海,不是历尽沧桑和磨难之后的悲观,不是一种孤傲的态度,亦不是把谁都不放在眼中的那种傲气。《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它的解释是,比喻曾经经历过很大的场面,眼界开阔,对比较平常的事物不放在眼里。
  我经历过太多痛苦,它们在我体内达到饱和,遇到再大的困难和挫折,我都可以从容应对。是这样的曾经沧海,无关悲观。
  忆初在书中说,回首走过的岁月,你会发现,快乐总是和痛苦相伴,它们总是经纬交织在一起,组成记忆中完整的画面。她说很多时候,自己有崩溃,快坚持不下去的感觉。但终究是坚持下来了,并一步步走到今天,这是应该自豪的,毕竟自己不停地向前走。
  此书出版前,和她私交很好的编辑忍不住说,这本书,首印十万册,但领导让我告诉你只印了五万。很抱歉,按行内的规则,我不能说。和你私交太好,良心实在过不去。若您揭发,我会丢饭碗。
  她怎么能让编辑丢饭碗?她一早就明白,人和人之间,无外乎利用和贩卖。
  叶倾城在《心碎之舞》中说过,原来不必杀人放火才需昧着良心。忆初总算见识了。
  叶倾城还说过,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通常是因为已经有了十斗。
  很多人为着自己的五斗米,都在卑微地坐着自己不情愿做的事。无非是因为没有十斗,才无法骄傲清高地拒绝那五斗。在外工作,谁都不容易。睁只眼闭只眼吧,为难编辑也没用。
  书上市后,半年之内连续加印五次,超出忆初的预料。
  兰冬阳,自然也看到了这本书。
  他用了几个晚上读完,泪流满面。忆初从童年写到上学、寒暑假打工挣学费、直到毕业后的工作,轻描淡写地描写自己的痛苦,更多的是坦然和从容。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忆初是如此用力地生活。她令他觉得心疼,他很想把忆初拥入怀中,告诉她,我会好好疼你。但目前他还无法给忆初这样的承诺,他给忆初发了条短信,你的经历对你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很难使另外的人感同身受,但我和你有相似的童年,我曾因偷了父亲块钱被父亲吊起来打,我理解你的不容易妥协,及难以接受别人的忠告源自什么。曾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的人,有时会觉得孤单。你有时会令我感到一种压力,你视一切通俗的东西为草芥,比如金银珠宝。你要的,是接近人本质的属性,是一个人灵魂深处的本真。我还没有这样的自信。
  忆初的回复只有一句,我要的,你给得起。只看你肯不肯。
  &小说其他章节链接:
发布于日 14:35 |
阅读数(1095)
发布于日 09:23 |
阅读数(1201)
& 小说其他章节链接:
发布于日 16:07 |
阅读数(785)
发布于日 14:13 |
阅读数(729)
  时间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之中,邂逅自己的爱人,是太难得的缘份。我庆幸,我在最美丽的时候遇到了你。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希望我们都能学会包容和体谅,善待和妥协,不轻言放弃。
  我愿意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手牵手漫步于林间小道,看着彼此脸上的皱纹,老顽童般的笑。你是苍天赐予我最美的厚礼,遇见你,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变得有意义。
  兰冬阳,我生命中唯一的一缕阳光。
发布于日 15:57 |
阅读数(667)
发布于日 11:42 |
阅读数(689)
发布于日 16:15 |
阅读数(744)
发布于日 15:40 |
阅读数(822)
  包好的速冻水饺,红烧肘子,自己种的贡菊、葱、白菜、胡萝卜,炸好的知了龟、小鱼,炖好的鸡肉,洗好切成段的鲶鱼,棉被&&
  周末回老家,妈妈将这些塞入车后备箱,直到再也放不进去任何东西为止。
  她不停地絮叨,回家后把这些东西放入冰箱冰冻层,吃多少取多少;鲶鱼里我都放好了炖料,你回家后取出,直接加入清水炖就好,不用爆锅;每天早晨你盛出一小碗鸡肉,蒸蒸就可以吃;知了龟吃时用油一煎就可以;水饺一共1000多个,每天吃一顿够你们吃一个多月,吃完了再回来拿;菊花是给孩子做枕头用的,咱家不缺这个,你别不舍得给孩子做&&
  提前一周给她打电话说回家,一周的时间里,她忙活着给我们准备这些。棉被的棉花是自己种的,她一朵朵挑出来,去籽,再一絮一絮地摆好,缝成被子。你仿佛看见,她去集上买鱼,一条条洗净,炸四遍,直到把鱼炸干。她为我们准备这些,心里开出一朵花。
  虽然你已三十多,可她还是把你当成孩子。如同你小时候,她总是把你喜欢吃的夹到你碗里,而她自己,却一口都不舍得吃。
  人心都是向下长的,你又为她做过什么?
  当她生病住院时,陪伴在身边的,却只有爸爸一人。你总是像客人一样在周末匆匆去看看,之后心安理得地赶回来上班。你以为,让她住进好的医院,给她请了好大夫,并为她支付医疗费,就已经是尽了孝道。可那个时候,她最需要的是你能陪她说说话,像小时候那样,呆在她身边。
  当她费尽心血,为你做好了饭,你却嫌弃她盐放多了,醋放少了。你从来没想过,这对忙活了一上午的她来说,是多么大的伤害。
  而她丝毫不给你记仇,依然一如既往地为你准备吃的,喝的。
  爸爸的眼睛已经接连两个冬天肿的厉害,见风就流泪。他轻描淡写地告诉你,没事,我抹点药膏就好了。而你竟然没当回事儿,信以为真地以为眼睛真的就好了。直到略懂医学的老公发现他眼睛的异常,你才想起带他去医院检查。
  小时候,你一次普通的感冒,于他来说,都是大事。他为此,寒心销志。
  你的付出,和他们相比,不值一提。
  这次从老家回来后,你不停地提醒自己,他们已老,再也不能忽视他们,一定要常回家看看,陪陪他们。
  三个小时的车程,当天就可以来回。而你却找出了诸多借口,太远了,不方便,再说回去也没事。好不容易休息一天,就想在家睡个懒觉。还是过段时间再回去吧&&
  他们一遍又一遍给你打电话,回来拿点葱吧;核桃晒好了来拿点核桃吧;甜瓜熟了,回来吃甜瓜吧&&你却不耐烦地拒绝他们的好意,十块钱能买三斤葱,我回家一趟需要300块钱的油钱,120块的过路费,多少葱买不到?五块钱一斤甜瓜,这边又不是买不到&&
  你把他们的爱,当成商品一样去划价。却丝毫不明白,爱的无价。
  而他们听到你回家一趟要花那么多过路费和油钱时,也开始心疼。别回来了,我送到车站,给你捎过去。
  次日,她就给你打电话,12:10分的汽车,你去车站拿甜瓜吧,我和你爸挑了最大最好的。汽车到站的时间正好是你下班之后,你可以想象,她在家里是算好了时间,又带着那些甜瓜,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到车站,给你放到车上,又坐车回去。
  她等车,及来回坐车的时间,足够你回到家里去看看她。
  他们又何尝不知道,在城市工作的你什么都可以买得到,他们只是希望你可以常回去看看,让他们感觉到你对他们的需要。
  你甚至开始嫌弃他们,思想不入流,观念落后,不会说话&&
  你以为,你已经不再需要他们。却丝毫没有意识到,他们在你心里,其实占据很重要的位置。若有一天他们离去,你的心将如同被抽空了般,缺失的那一块再也无法愈合。
  他们最需要的不是你给他们带去的好衣服好鞋子,你肯花时间陪他们,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目前,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为他们多花些时间,时间比钱更重要。
  从现在开始,还不晚。
上周,和孩子照的几张照片。
发布于日 11:33 |
阅读数(1914)
  冬阳:
  今天我才明白上次你主动和我说分手是因为你妈。但我不怪你妈,我看不到你为这份感情做了什么样的努力,你选择的是逃避和退缩。亦或许,你爱我的程度,还没有我爱你那么深。
  冬阳,你可能不知道,没认识你之前时,我非常自信,甚至一度自信到自负的地步,因为那个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和不要什么,而自从爱上你之后,我的智商已经成为了负数,也失去了那份自信。我明知道我们之间可能没结果的情况下,却还要坚持爱你,苦苦守候着这份没有安全感的爱情。你不知道,曾经很多次,午夜梦回,我哭着醒来,泪流满面,只因为在梦中梦到了你离开了我&&
  我们刚开始认识的那段时间,我很快乐,因为我感觉到你在乎我。那段时间,我脸上天天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整天快乐的和只小鸟一样,那个时候,我感觉自己是公主。以至于闺蜜和我说开玩笑说,这些年,你一个人孤独寂寞地美丽了那么多年,原来就是在等兰冬阳啊。闺蜜的话有道理,这些年,有人追过我,别人也给我介绍过很多,但是,几乎每一个人,我都能挑出他们一大堆的毛病,不是嫌人家太俗,就是嫌人家没品味,认识了你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正是因为我没有爱上他们,所以才会挑出了人家诸多的缺点。爱上你之后,我才知道,爱,是没有任何条件的,爱,是不会因为对方有缺点就不爱的;而不爱,对方有再多的优点也会视而不见。
  我不明白自己是从哪一天爱上你的,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爱上了你哪一点?我只知道,一向爱挑剔的我竟然没挑出你的半点缺点,我知道,这并不代表你没有缺点,可我就是像中毒一样,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你!
  冬阳,我爱你,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爱人,如果你爱我,你也会这样。当我要求你送我回济南时,你的拒绝让我心痛。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我就从来没有想过我们走不到一起,我一直坚信,我们一定可以走到一起的!而你,为什么要时刻想着&如果我们走不到一起&?
  我知道,为了你母亲,你随时都想放弃我。你已经放弃过一次了,你怕我会不幸福,可你从来没为此做过努力。你妈的态度左右不了我的幸福,重要的是你的态度。
  爱,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只有两个人共同努力,才可以牵手走到人生的终点。在我看不到你为我们之间所做的努力之前,我决定暂时放弃。选择放弃,不是因为不爱你,而是给你时间,也给自己时间去思考到底如何去爱。
  冬阳,这件事,除了你自己,谁也没有办法,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予你信任和等待。我等你,等你终于有一天,愿意为此做出努力,只想爱,和被爱。你明白吗?我不止要爱你,还要被你爱,有了被爱,爱才完整。被爱,是一种责任,需要你为此做出牺牲,和某种妥协。
  忍不住还想为自己争取一下,冬阳,你有没有想过,人活在这世上的日子很短暂,每天都会有意外发生,也许有一天,我会发生意外,或者你会发生意外&&如果你晚一天想通了,毫无顾忌地来爱我,也许,你能给我的爱,就又少了一天了。
  冬阳,你是在乎我的,可是,你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我会等你,可是,我真的不会一直等下去的,爱情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我努力争取你,是因为我爱你,所以,在我还没有发生意外之前,我等你来争取我。
发布于日 10:26 |
阅读数(835)
发布于日 16:00 |
阅读数(808)
发布于日 16:05 |
阅读数(823)
  年龄,金钱,成绩。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有多余的思考和想象了呢?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慢慢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丢掉了自我,失去了童心拥有的那份单纯。
  从某种意义上讲,长大了是一种悲哀。
  小荷,带给忆初的是一种全新的感受。她能随着小荷的步伐、节奏,一起重新感受童年的世界:绿色的天空,及夜晚满天一闪一闪的小眼睛。她让忆初得以站在孩子的角度为人处事,她修正了忆初性格中的粗粝和肤浅。
  小荷抱着那个可爱的猴头面具,挂着快乐满足的笑容,令忆初觉得恍惚。在自己的生活中,保持最初的简单、快乐和安静,是很奢侈的一件事。
发布于日 11:50 |
阅读数(887)
发布于日 09:04 |
阅读数(690)
发布于日 11:04 |
阅读数(791)
发布于日 16:09 |
阅读数(705)
  忆初学会了抽烟,喝酒。很多人眼中,这不是正派女子该做的。但人前,忆初仍是笑语嫣然,骄傲、倔强、固执、被人看不透。
  更何况,抽烟、喝酒这种对女子来说比较私密的事情,她更是不会轻易让人知道。
  她经常买回好几打啤酒,心痛的时候,大口大口地喝,直到把自己灌醉。她酒品很好,醉了就躺下睡觉。半夜醒来,想起兰冬阳,会疼醒,就像胸口被人钻了孔,里面敲入钉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孔没有消失,心跟着一起腐烂、发炎。
  十几天过去,忆初脑子还是一片懵。兰冬阳说分手,来得太突然、太僵硬。之前一点预兆也没有,更没有过渡和缓和。忆初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就一下子从天堂跌入了地狱。
  很多次,睡不着觉的晚上,她拿出手机,想打给兰冬阳,号码终究是没拨出去。
  那段时间,忆初走路时、吃饭时、睡觉时,都特堵的慌,心里有石头,一下一下来回撞击。撞一下,疼一次。眼前,全是阴雨连绵,见不到一丝阳光。
  她看《士兵突击》,企图从许三多身上找到上进的力量。当看到袁朗对许三多说:&许三多,我真的不知道生活要把你锻炼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父亲因私藏炸药进了监狱,我教了你们太多面对战争的心态,却没有教你们怎么面对现实,承受现实&&&时,忆初哭得稀里哗啦。她很想问一句:生活啊,你究竟要把我锻造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你为什么要让我经历这么多的磨难?我很想知道你究竟要让我经历多少痛苦才能得到属于我的快乐?
  她用烟缓解疼,只抽台湾薄荷型的。茉莉香型的,原味的,玫瑰香型的,她都一一试过,最后选中薄荷型的,独爱这一种,从不更换。
  有一次买烟时,老板笑着说,有新到的荷兰甜蜜梦想、美国PEEL哈密瓜味的,要不,你抽抽试试?
  不,谢谢。甜蜜梦想?哈密瓜味?甜腻腻的,和她有什么关系?她的爱情一塌糊涂,心在伤害中满目疮痍,一片废墟,和甜蜜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由于缺乏安全感,不愿意生活中有任何的变动,亦不肯付出时间和精力做出改变。只用一个牌子的洗化用品,十年来未曾改变。去固定的餐馆吃饭,点同样的菜。很多次,服务员忍不住问,我们推出了很多新菜系,您要不要尝尝?谢谢,不用,还是原来的就好。
  有一次,家里的水果削皮器坏了,去商场买,那款已没货。服务员推荐别的款式,她拒绝。为了买到和这款一模一样的,她跑了四个商场,逛了三个多小时,终于买到了一模一样的。是这样固执、守旧。
  追求完美,不肯委屈自己。去买鞋子,小一号穿着有点挤,大一号又稍大,总是找不到正合适的那双。如同找对象,总是找不到那个人,很绝望的感觉。服务员说,凑合一下算了,小一号的鞋穿一段时间就会松的。一段时间是多少?十天,半个月?这一段时间,我要以我的不舒服为代价,你知道吗?哪怕只有一天,我也不肯委屈自己凑合。
  因此,当有人追她时,她毫不犹豫地告诉对方,我心里已经没有位置。
  是的,她不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去适应新的人,这意味着,她要把一个真实的自己,从童年开始,重新裸露在那个人面前。所受的伤害,再一一被剖析。不,她不能再接受别人。
  心情不好,变得比平日里更挑剔。刚买不久的金利来女包,拉头掉了。她拿到商场,要求更换新拉链。服务员说,您去大街上随便找一修鞋的,让他给您配个拉头就行。您放这里,我们也得给厂家发回去,更换新拉链,既麻烦又浪费时间,费用还得您自付。
  她一下子就急了,我不是随便从大街上花三块五块买的地摊货,若您从奥地利买回一件施华洛世奇最近款式的项坠,您愿意随便去大街上找根绳子串起来挂脖子上吗?东西坏了,需要找原件配,或者找质量相当的,而不是因为它坏了就降低要求,不管猫阿狗啊的,随便找一个配上就好。服务员哑口无言,乖乖地把包留下,开收据给她。
  看书时喜欢用0.38mm的中性笔在喜欢的句子下面划线,多次被人指责不爱惜书。很多人耐心地给她罗列道理,什么,虽然是你的书,但是你也要爱惜啊。若真想画,可以用铅笔画之类的。
  铅笔和中性笔有什么不同?忆初问。铅笔可以擦去啊。
  难道你划上之后是为了以后再擦去?那么,不如不划。对方点头,不划更好。
  忆初沉默,不想鸡同鸭讲。铅笔固然可以擦去,但日后谁会一点点再擦掉?她慢慢地对人失去耐性,及探究。不愿意多费口舌说话,只想安静地、淡淡地和人相处。
  说话,做事,皆充满了浓烈的火药味。愈来愈不招人喜欢,她亦不在乎。
发布于日 15:21 |
阅读数(873)
  生活永远不会在我们预设的轨道上行驶,它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你永远无法预料,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周一上班时,忆初先处理邮箱里作者投来的稿件。是电视台最近举办的一个新活动,电视散文大赛,由忆初负责。选出比较优质的散文,主持人录音,并配上相同意境的视频。作者有出镜的机会,这对它们来说是个诱惑,因此投稿的人很多,多到忆初根本没时间一篇篇筛选。
  其实忆初本不必亲自筛选稿件,完全可以把这些交给编辑组去做。但她也是从做编辑出来的,深知编辑的辛苦,不想再给他们增添工作负担。忆初凭借深厚的文字功底,只需选看稿子中的三五句话,就可以辨别出稿件的优劣,且不会有误差。
  兰冬阳的邮件中就在这堆积如山的稿件之中,他写道:时间过得真快,咱们已经认识半年了,我能看出你是一个好姑娘,我应该向你求婚的。但很抱歉,不知什么原因,我总是进入不了状态,可能由于曾经受过伤,还没有恢复,亦或许感情上已经疲惫了。
  平心而论,
发布于日 11:22 |
阅读数(1022)
  恋爱和婚姻的不同之处在于,恋爱可以风花雪月,尽情享受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牵扯不到琐碎具体的小事。而婚姻往往要落实到柴米油盐酱醋中,是一种饱含烟火气的流俗生活。
  处于热恋中的他们丝毫不想现实中残酷的无趣的问题,比如,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济南,长期的分居两地,对感情有没有影响?冬阳的母亲,那个对自己充满敌意的老人,能不能接受忆初?忆初的父母,又能否接受冬阳的小荷?忆初嫁给冬阳,就意味着要做小荷的后妈,她可以做好吗?
  只是,若每对情侣在热恋时期就考虑这些无趣的现实,恐怕就不能尽情享受恋爱的美好。什么阶段就该做什么事,忆初目前只需享受兰冬阳的关心和呵护就好。
  周末,有时兰冬阳来济南。有时忆初过去。坐动车,两个半小时的车程,方便的很。忆初去北京时,冬阳会把小荷带出来,他们一起出去玩。
  小荷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或许是缺乏母爱,她喜欢并依赖着忆初。
  一起出去玩时,她会对公园里的沙滩感兴趣。她蹲在地上,用手把沙子垒成一个圆锥形,问忆初,你看,像不像城堡。这是我的房子,这是爸爸的,阿姨,这是你的。我们三个,快乐地住在一起。就是现在这样快乐。她滔滔不绝地说。
  刷牙时,她会将陶瓷面盆接满水,把牙刷扔进去当小船玩;吃饭时,她用筷子敲碗,并问,你们听,这是什么声音?不等忆初回答,她会说,这是我的音乐。把筷子交叉,又问忆初,阿姨,你看,这像不像大于号和小于号手拉着手?就连吃黄瓜,她都能吃出无限乐趣。她说,这是一艘潜水艇,被我吃到肚子里了。
  是这样一个充满想象力,并俏皮可爱的小女孩。不按常理出牌,你永远猜不到她的小脑瓜里充满着什么样的奇思妙想。她会带给你源源不断的激情、惊喜、和灵感。
  偶尔,冬阳也会带着小荷到济南。小荷第一次到忆初家里时,看到忆初书桌上花瓶里的荷花时,欢喜的不得了。她说,阿姨,你和我爸爸一样,都喜欢荷花,所以爸爸才叫我小荷。我也喜欢荷花,我家院子里的荷塘,是爸爸为我挖的。
  忆初捏着她的鼻子说,我们都更喜欢你。你喜欢荷花,改天我给你做几件衣服,上面给你画荷花。忆初的衣橱中,有以上的衣服都是棉麻质地,自己设计的款式,上面是自己亲手绘的荷花,有含苞待放的、灿烂绽放的,还有饱满的莲蓬,碧绿的荷叶,各种姿态的,应有尽有。每次忆初穿出去,都会有人问,衣服好漂亮,哪里买的啊?她都会回答,朋友送的。是这样低调,丝毫不肯在日常生活细节方面引人注目。
  小荷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意,翻出她的首饰盒,看到忆初漂亮的镯子,一一拿出来说,阿姨,假装今天你过生日,我正在为你准备礼物,我一件件送给你好吗?一向不喜喧闹的忆初,一下子就爱上了这种生活,她丝毫不再觉得这是一种打扰和入侵。爱情是人的第二次脱胎换骨,一点不假。
  好,她答应小荷。那你站好,我们开始。忆初站好,小荷拿着一个翡翠镯子说,阿姨,祝你生日快乐,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生日礼物,喜欢吗?非常喜欢,谢谢你为我准备的礼物。把镯子一一送给忆初后,她要求互换角色,改为她过生日,忆初送礼物。忆初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和小荷玩得乐此不疲。
  可是之前,忆初觉得,即便自己结婚,也会坚持做丁克。她不能容忍孩子掠夺自己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无关自私,只是一种比较自我的生活方式。小荷介入她的生命后,曾缠着她一个故事讲遍,一个简单的游戏玩一下午。她为小荷缝沙包,一缝就是一个上午,丝毫不觉得是浪费时间。是这样爱那个可爱的精灵,只因她身上有兰冬阳的影子,是小小的兰冬阳。
  这是忆初能握在手中的幸福,一种特殊的情愫,慢慢地在心底滋生,蔓延。分别的日子,她会想他,他说的话,做过的事,会像涨潮的海水一点点侵袭上来,将思绪淹没。心底是满满的欢喜和愉悦。
  她希望,他们可以永远这样,享受世间静美的时光。
发布于日 15:33 |
阅读数(927)
发布于日 09:29 |
阅读数(957)
  兰冬阳的出现,如平静的湖面上荡起的一片涟漪。涟漪消失,湖水归于平静。忆初的生活,也慢慢恢复正常。只有忆初知道,兰冬阳在她心里荡起的涟漪,还远远没有消散。
  朝九晚五,上班、下班。回家后,一个人对着冷清的屋子,经常会抑制不住抱着被子大哭。
  本来就很少发自内心笑的她,除了做节目时职业性的微笑外,脸上几乎再也无笑容。压抑的情绪始终找不到出口排解。
  一天晚上,忆初大哭过之后,第二天早晨醒来,眼睛肿的不像话。
  而上午九点,她还要主持一期访谈节目。对方是金锦集团新上任的宁致远,他好不容易才抽出空挡接受采访,耽误不得。
  她迅速从百度上输入眼睛哭肿了怎么办,铺天盖地的信息,有建议用冰袋冷敷的,有建议热敷的,还有的建议用化妆棉蘸取冷藏的盐水敷于双眼上。面对这些相互矛盾、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信息,她不知道究竟该采用哪一种方法。
  干脆不管它,简单吃点早餐,她开车到单位。
  化妆师上妆时,怎么也无法掩盖她红肿的双眼,建议她戴副黑框眼镜,可以遮一下。
  最后一刻,她决定放弃主持这期节目,并给老台长推荐了办公室刚来的一位新主持人。她向老台长打包票,自己在摄影师旁边看着,绝对不会出问题。
  节目开始录制,新主持人有点紧张,但录制的倒也顺利。
  只是在节目最后,她说,观众朋友,下期节目再见时,由于紧张,说成了,观众朋友,下见(贱)。
  演播室内,大家笑成一团。就连不苟言笑的宁致远也忍不住大笑。忆初也笑,笑得蹲在地上,直至哭出眼泪。狼狈不堪,是她从不在工作中展现的一面。这实属意外。
  她灰溜溜地跑到更衣室,坐在那里,反锁上门,哭了个昏天暗地。兰冬阳,让她痛得窒息。
  下班,不想再回家。家里过于安静,虽然忆初固执地喜欢安静。她希望自己痛苦时能置身人群中,那样就不会觉得太寂寞。翻遍电话,却找不到一个值得约出来一起吃饭逛街的人。
  她只好带着笔记本,去京广图书城的休闲区,要了杯咖啡,边喝边写日记,写这些日子来自己的苦痛、纠结、矛盾、及秘密。
  她写道,宁可错过,不可爱错。错过只不过是遗憾和叹息,而爱错,却会一辈子纠缠于此,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我该怎么办?她在电脑中敲下这句话后,苦笑。是在问别人?还是问自己?自己真的需要答案吗?生活,并不由我们打算,有些事永远不在计划和控制中,只好顺命而为。忆初深知,她并不是为了寻求答案,她只是借助这种方式发泄抑郁,表达情绪。
  忆初的奢望并不多,只是想找对那个人,守着他,一起吃饭,两个人慢慢变老,相守在每一个可以相守的日子,彼此不觉得寂寞就好。
  夜深了,忆初准备离开。
  突然,心血来潮地打开博客,意外地发现前段时间写的那篇征婚启事后有一则很长的留言,我们相似,但又不同。我没有你那种深入骨髓却又无能为力的寂寞和惆怅,我喜欢拉开卧室的窗帘,阳光以最优雅的角度透过窗户倾泻到室内,我会觉得一切都充满着希望。从你这篇文章中我看得出,你拥有大量的知识、经验、技能,包括阅历,但缺乏激情。不知道生命的方向是什么,很容易在此后漫长的路途中变成一个平庸的人。幸福不是一种隐私,苦难也不是,勇敢地走出自己的小圈子,你会找到幸福。你今年不到三十岁吧?我无意打探你的隐私,只是想告诉你,这是你一生中最奢侈的季节,你应该具备由智慧和知识滋养出来的优雅和阳光&&署名是一个同样缺乏安全感却愿意带你寻找光明的男子,后面附男子的号。
  不知为什么,看到留言,她却想起兰冬阳。是他吗?是他给我留言?
  她冲动地给兰冬阳打了个电话,急切地问,是你吗?是你在我博客后面留言?对方的声音中有一丝惊喜,忆初,是你。忆初&&他仿佛没听见忆初在说什么,只是叫着忆初的名字。那条留言,是你吗?留言?什么留言?兰冬阳疑惑地问。没什么,忆初失望地挂上电话。
  她多么渴望那条留言是兰冬阳留的,这说明他在关注她。可生活不是小说,没有那么多巧合。兰冬阳根本不知道有那篇博文的存在,是她自作多情,自讨无趣。
  电话响起,是兰冬阳。她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接起。
  忆初,我一直没有勇气给你打电话。刚才你的电话给了我勇气,你听我说,分别三个月零十天,我的日子并不好过。我爱上了你,我怕不能带给你幸福,不敢对你说。但生命中有些事情注定是没办法把握和控制的,我只能跟着感觉走。
  忆初认真地听他说,泪水弥漫眼眶。等他说完,她质问,那么,你的妻子呢?你把她置于何地?又把我置于何地?
  不是你想得那样,请相信我。我会和你解释清楚。他急切地说。
  忆初挂断电话。之后,绝望。他们本不该这个时候认识,早几年或者晚几年,都不会这么痛苦。早几年,他未婚。晚几年,或许忆初已结婚。不会有这么多节外生枝。
发布于日 14:55 |
阅读数(938)
发布于日 14:58 |
阅读数(946)
  午后的阳光慵懒地斜映在院落的荷塘上,忆初连枝摘取几支莲蓬,插在客厅的花瓶里。
  正要再去院子里摘几朵荷叶时,一位老年妇人,带着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女孩,走了进来。
  你找谁?忆初微笑着问。你问我找谁?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老年女人很强势,说话毫不客气,居高临下的口气,像极了警察审问犯人。
  我,我&&忆初竟不知该怎么回答。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是冬阳的妻子?不,名不正言不顺。是他的朋友?仅仅是朋友吗?忆初像吃东西噎住了一样难受。
  阿姨,你好漂亮。老人身后的小女孩甜腻腻地对忆初笑。小女孩穿一件大红色唐装,上面有大朵的牡丹刺绣,映衬的她粉嫩的笑脸更加明媚,惹人疼爱。
  谢谢你,宝贝。忆初蹲下身,把她抱在怀里,笑着对她说。
  小荷,走,我带你去你卧室找你要的那个芭比娃娃。老人说完,牵起小荷的手就往二楼走。
  奶奶,我想等爸爸回来再找。小女孩撒娇。
  爸爸?奶奶?忆初一下子明白了老人和女孩的身份。他竟然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孩子?原来他已结婚了,怪不得第一次分别后,好几个月,他没给她打电话。而这次,是她自己送上门来,主动投送怀抱,像她这般漂亮的女子,没有几个男人会拒绝。
  忆初的心像被抽空了般,虚脱的几乎站不住。她倔强的性子再一次涌上来,强忍着泪水,拿过自己的包,车钥匙,离开。
  发动车子后,她再也忍不住,泪水如决堤的水。
  原来这只是一场噩梦,原来他早已结婚,还有了孩子?原来她错爱了人&&
  忆初的心,再一次深深地受伤。她再也无力承受。
  回到济南后,她大病了一场,发烧,身边却无人。半夜烧得实在难受,起来啃了两个梨,就又睡下。请了半个月的假。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吃泡面,不梳头、不洗澡,蓬头垢面,颓废,落魄。手机关机,不和任何人交流和沟通。
  绝望的想死,好几次站在阳台的窗户上想跳下去,一了百了。每次都没有勇气跳,怕自己死了,身边连个收尸的都没有。是这样孤独和寂寞。
  半个月假期很快过去,忆初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心里在滴血,脸上却是笑。她深知职场的险恶和冷酷,哪怕
发布于日 11:10 |
阅读数(924)
  是北京南郊的一栋三层院落。很大的院子分成三部分,一部分是一片小荷塘,这个季节,只剩残荷。但忆初仍喜欢得不得了。中间的部分是菜园,种着白菜菠菜等时令蔬菜。另一部分种满了花,都是忆初喜欢的,桂花,栀子花。这个季节不是它们开花的季节,叶子也已落尽,但它们立在冬日的阳光下,仍有一种别致的美。院子里有几条蜿蜒的小径分别通往大门、花园和菜园。最最令忆初惊讶的是,院落一角两棵梧桐树之间竟然有个秋千。
  忆初跑过去,坐在上面。兰冬阳走到她身后,轻轻推她。
  我来过这里,忆初满眼的陶醉,肯定地说。
  兰冬阳疑惑。我无数次设想过,等退休以后,就回老家,置办一个这样的院落,院子里种满花和蔬菜。这个院子和我设想中的一模一样。不,我肯定我来过。忆初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兰冬阳听。
  是我自己设计的,我更喜欢接近田园的自然风格,这是一种接近本真的生活方式。他说。
  在院子里晒太阳,喝茶,感受草木的生长,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美好的居住生活应该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可以让灵魂安静下来的地方。质朴、舒适,低调且奢华。忆初被这个院落打动。
  你若喜欢,这就是你的家。兰冬阳在身后说。
  你是在向我求婚吗?忆初语气中有三分调皮。兰冬阳醉于此。
  你以为我在玩过家家吗?他的眼睛盯着她,有一股温热的气息传过来。忆初看到他的坚定。
  刹那间,忆初却有一丝犹疑。这个男人,她一见钟情。毫无疑问,她愿意和他结婚,白首偕老。但他真的确定自己在干什么吗?他是认真的?还是只图新鲜?他了解忆初的过去吗?能接受这样一个缺乏安全感,性格另类、各色的女子吗?她太怕失去,宁愿不曾拥有过。
  不,不,我们不合适。忆初退缩。
  他一把拉起忆初的手,穿过院子中的小径,走进客厅。客厅的墙上,有两幅裱好的巨幅照片。是金锦集团庆典那天,他带她去田野时照的。忆初抬起头,闭着眼,双臂自然地伸展开,背景是丰硕的秋景。两张照片分别是忆初的背影和正面。远景,忆初在照片中只占据很小的一部分。梦境般的美,不真实的感觉。忆初呆住,感动,震撼,在那一刻。
  可是,为什么这么久,连个电话都不打给我?你不知道没有你我过得有多苦。
  很抱歉,这段时间我一直纠结,不敢打给你,怕听到你的声音会崩溃。也怕,怕不能带给你幸福。
  忆初使劲地捶他的胸,他把她的双手箍在身后,唇轻轻地拂上她的脸,她不能自持。他亦不能。灵与肉的融合、欢愉,在此处得以释放。她浑身都在颤抖。是一场激情的演绎。
  忆初在那里住了三天。对兰冬阳的称呼已有所改变,她叫他冬阳。他是她唯一的阳光,照耀到她一直冰冷的心,并蔓延。
  白天,冬阳上班,她在家做饭,等他回家。很自然地住在一起,没有任何磨合和过渡。
  沉浸在幸福中的忆初丝毫没有发现家里还有另一个女人的存在,她竟然没看到鞋柜上有女人的拖鞋,另一间卧室的衣橱里有女人的睡衣。她竟然都没有看到。
  第四天,那个人的出现,打破了忆初现有的生活。
发布于日 20:58 |
阅读数(872)
  忙忙碌碌,转眼就到了年底。
  她一个人,开车去北京。为自己添置过年的衣服,鞋子,继续憧憬能遇到陪伴自己一生的伴侣。仿佛忘记了他。
  商场里,她正在试一双靴子。突然看到旁边阿迪达斯专柜在试运动装的那个人很像他,忆初脱下靴子,快步走过去,却发现不是。莫名的失望袭上心头。再看刚才看好的那双靴子竟有了很多缺点,鞋上坠下来的流苏俗气的很,款式过于复杂,靴筒太肥。而刚才忆初还喜欢上面点缀的流苏。
  百无聊赖地离开,开车在二环路上,瞎逛。
  心神不宁的她,竟然没看到前面红灯已亮。车开到十字路口中间,和另一辆汽车相撞。对方都想刹车,可已来不及。
  万幸,双方人无碍。对方的雪佛兰被忆初的车撞得惨不忍睹。车主下来,一个彪形大汉,左脸颊还有两道伤疤,触目惊心。张口就让忆初赔五万。忆初看了看那辆车,之后冷静地对车主说,这辆车买新的,不过六万。我承认我是全责,但还有保险公司。怎么也不至于要赔你五万。
  啪,对方竟然一巴掌打过来。忆初根本来不及反应。她捂着发烫的脸,径直走到车主面前,狠狠地把那一巴掌还回去,冷冷地告诉他,姐要让你知道,姐混社会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要么我找保险公司过来拖车,要么你滚。她说得咬牙切齿,对方竟被她震慑,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两步。
  任何时候,忆初都善于伪装。人强她更强,人凶悍她更凶悍。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其实没那么强壮凶悍,硬撑出来的空壳,只为了不任人宰割。若是小事,她可以忽略不计较。但对方打她的脸,已经触及了她的底线。她不得不反击保护自己。
  后果,她不是没想过。若被人认出来,第二天报纸、网络上就会出现:某市著名主持人强闯红灯,恃强凌弱,掌掴受害者。可在北京城,天子脚下,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她忆初还算不上个角。
  等保险公司处理完,她缓缓地把车开到附近的停车场。
  头趴在方向盘上,无尽的疲惫,说不出的酸楚,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刚才的事情,她多么希望能有个男人站在她面前,帮她处理这一切。而她只需要在旁边,装出一副无措的表情,乖乖地等着就好。想到这里,她再次想到了他,兰冬阳。他存在她手机上的名字,及号码。
  忆初翻出那个号码,下意识地拨通了那个电话。
  就在兰冬阳的声音传进她耳朵的一瞬间,她瞬即崩溃,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对方起初沉默,接着轻声问,发生了什么?你在哪里?我在北京。忆初说出了自己的具体地址。
  一小时后,兰冬阳出现在她面前。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忆初再次失声痛哭。她的委屈、痛哭、快乐,在这一刻,被兰冬阳的怀抱所接纳。
  哭过之后,委屈仿佛不再那么重要。兰冬阳牵起她的手说,走,我们回家。
  你说什么?忆初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们回家,兰冬阳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忆初因这句话,再次失声痛哭。回家,是忆初最爱听的话。童年不幸的经历,加上长期漂泊在外,人人都有的家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那是令她感动,让她的心有所归属的所在。在那里,她应该有一份牵挂,有一份爱。这些年,她最希望听到的就是能有个人对她说,我们回家吧。
  可兰冬阳怎知她心里的波澜?他再次将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背说,别担心,有我呢。她继续哭,这个男人句句话击中她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她融化在这些简单的话中。乖乖地跟着他回家。
发布于日 16:06 |
阅读数(849)
  忆初没问他是谁,他亦没有自我介绍。她任由心支配自己的行动。
  车在郊外田野的一条小路上停下,他下车,为忆初打开车门,再一次自然地牵起忆初的手,下车。
  眼前是一幅绚丽的画:玉米裂开了嘴,高粱压弯了腰,地头上两棵梧桐树,几只鸟在上面唧唧喳喳地叫。白云飘逸,秋风和煦,阳光温馨恬静。忆初从来不知道,离单位不足十公里的地方,竟然有这么丰硕的秋景。
  她抬起头,闭上眼睛,双臂伸开,深深地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她是这样放松。仿佛前辈子就认识。忆初的心有了归属。
  是一种比较危险的意识,初次见面,不知对方姓甚名谁,有无结婚,就毫不犹豫地陷进去了。
  之后,她随性地坐在地头的垄沟上,丝毫不顾忌还穿着一件上好的晚礼服。他穿着阿玛尼最新款式的西装,也坐下来,在她身边。她看田野,他虔诚专注地看她。彼此都不说话,谁也不想打破这份宁静。
  时间在这一刻因他和她而静止。
  不知过了过久,他先打破平静,我们去吃饭,好吗?她点头。
  他牵起她的手,仿佛已经认识了一辈子那么自然。她整个人在他面前,变得出奇地安静。
  他带着她去上岛,点黑椒牛排、蔬菜沙拉、意大利面、极品蓝山。为她也点同样的。这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男人,从他未征求忆初的意见就点餐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但忆是喜欢这样霸气的男人。她心甘情愿沦陷在他的城池。
  这顿饭,他告诉忆初他的工作,在北京,是航天部的高级工程师。未婚。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他说,我知道你,在杂志上看你开设的专栏,每一篇文章我都会读。在电视上也见过,你是个很奇怪的女子。
  忆初微笑着听他评价自己,也告诉他过往的很多细枝末叶。
  饭毕,他送她回电视台的公寓。彼此都没说爱,但爱在那一刻,如洪水猛兽般向他们袭来。他们凭执着,找到了彼此。
  车到楼底下,他停下,沉默。她看了他一眼,打开车门,正要出去时,他一把将她拉回车内,他的唇覆上来。她闭上眼睛,双手抱着他的脖子,情不自禁地迎合他。吻得缠绵悱恻,忘记时间。
  这是忆初的初吻。
  之后,他拿过忆初的手机,存上自己的号码。又拨自己的手机,存上忆初的。
  忆初不相信,幸福的得来会这么容易。或者说,缺乏安全感的她,曾数度在爱情中受伤,已经不再相信爱情。又或者,爱情中,每个人都是患得患失的。
  这次分别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再也没有遇到过。忆初仍和以前一样,过着她忙碌的生活,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企图忘记这个梦。
  但她无法欺骗自己,她想他。号码就在手机中,不,在心里,她早已记得烂熟。可骄傲的她不允许自己在爱情中卑微,那个号码终究没拨出去过。
  他只是寻求刺激。他在北京,而我在济南,怎么可能走到一起?或许他早已结婚了。也可能他很忙,没有时间给我回电话。忆初一个人胡思乱想。
发布于日 14:58 |
阅读数(863)
  网友的评价很多,谩骂、质疑、讥讽、调侃&&铺天盖地,精彩纷呈,轮流上阵。
  到处都是噪杂的喧闹,试图剥夺忆初的宁静。而她,独自,沉默,低调地看着演员喧哗、及放肆地笑。其实彼此都明白,忆初说出了他们想说而不敢说的话,活出了他们想活却不敢活的样子。他们的架子端得太高,已经不容易下来。忆初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最低处。推开生计、狗咬、人事、之恼,远离卑鄙、算计、保持尊严,拥有高贵的心。
  忆初的气场,不是疾声厉色带来的。一个人的气质,完全可以脱离出身。它是一种阅历,一种对生活的积累。
  她对此事的态度,是一种鹤立鸡群的沉默。不卑微,不跪在地上讨好任何人。
  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是一个人。把全部的感情寄托在工作上,时间交付于读书、码字。
  偶尔胸闷、厌食。此外,生活有条不紊地继续。
  九月的一天,金锦集团举行五十周年庆典,列席者多是政府高官、达官贵人,及成功企业家。忆初被老台长指定做庆典的主持人。
  若在以前,忆初会毫不犹豫地拒绝。考虑到老台长下周就退休,她还是决定给他这个面子。况且,初进台里时,老台长的确给予了她包容和关怀。
  忆初做任何事都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从不应付。
  她为这次庆典准备串联词、礼服、及相关的饰品。
  是一件紫罗兰露背礼服,斜裁,胸前的褶皱设计彰显高贵和典雅。礼服在忆初的诠释下,熠熠生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忆初赋予这件礼服一股鲜活的生命力。它和忆初的气质相得益彰。
  还缺一条珠宝项链,同事说。忆初笑笑,不回应。金银珠宝不足以点缀她,它们岂能入她的眼?她是从来不戴珠宝的。
  晚上回家,她拿出首饰盒,里面全是自己收藏的镯子,翡翠的、鸡血石的、玛瑙的、琥珀的、木头的&&她酷爱镯子,拥有的已达几十个。她拿出几年前买的那个黄金木手镯戴上,和礼服相配,竟丝毫无突兀的感觉。
  庆典那天,忆初是最耀眼的一道风景。这是她预料之中的。是如此霸气。
  上午八点,典礼正式开始。
  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恭贺金锦人迎来了五十周年庆典,首先我介绍一下到场的各位嘉宾&&忆初的声音如天籁。
  最后一项是市长讲话,忆初只需等他结束致辞,说句结束语,今天的庆典就圆满结束了。可是,瞬间,莫名的一阵腹部不适袭来,难以忍受。站在台上的她,右手握成拳头状,使劲顶住腹部。脸上落下大颗汗珠。这种场合,无法提前退场。她只有忍着。
  一分钟如过了千年,她企盼市长的讲话尽快结束。
  这时,一只手握住她的手,牵着她就往后台走。她低语,我的任务还没完成。去它的任务,我先带你出去。对方说。
  她抬头,看到手的主人。清澈的眼神,高挺俊秀的鼻子,薄而性感的唇,阳光一样的成熟男子。那一刻令忆初震颤,腹部再无任何不适。
  乖乖地被他牵着手,从后台门口出去,他带着她穿越金锦集团的花园,走到停车场。找到他的车,把忆初扶进去,为她系好安全带。发动车子,离开。
发布于日 15:07 |
阅读数(938)
  工作上,忆初愈来愈出色。很快,她成了台柱子。
  她和台长暧昧。据说被某集团董事长包养,是被他捧红的。各种说法甚嚣尘上。忆初不置可否。
  别人只看到了她的光鲜,却不知道她在成为台柱子之前,做了很多跑腿、搬运、布置主持现场、维持秩序、派发礼品、为制造气氛为节目寻找托儿等各种任务。
  生活越来越封闭,她不喜欢被打扰。到哪儿都能被粉丝认出来,追着要签名、留影,这是她应付不来的。她不想敷衍。
  把签名改为:书,我的情人。小姨家的妹妹立刻回复,我的姐姐,你别变成书呆子了。她苦笑,为自己不能得到片刻清静。初中毕业的妹妹,一米七的身高,二百多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称之为美女。不喜读书,更谈不上气质和优雅。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却嫁入豪门,生了三个孩子,信奉&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忆初的价值观和她迥然不同。
  选择隐身。之后,写博。
  那天,突发奇想,她想为自己写一则征婚启事发在博客上。是一则很另类的征婚启事。一个最真实的她。
  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女子
  曾和不同的人恋爱,只因缺乏爱。却未开花结果。
  不喜逛街,每次出去,都列好购物清单,买完立刻回来。
  不愿意和太多的人熟稔,这是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的一件事。曾答应为朋友的女儿打印她所有的作文,一直抽不出时间,拖了好久,才打完。此后,再也不敢轻易答应别人需要耗费时间的事。
  喜怒无常。像安妮《八月未央》中收录的《夏天幻灭事件》一文中的蓝一样,会突然高兴起来,或者突然地不高兴。
  讨厌被打扰。不喜在周末招待客人,宁愿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读书、做饭上。客人的到访,会打乱周末全部的计划。
  不能临时改变计划,随机应变的能力差,这会让我觉得不安全。
  有双重洁癖,身体和精神。从不借书给别人,无法容忍别人拿着自己的书翻来翻去。不喜一切旧的东西、二手货,别人用过的东西,包括旧家具、瓷器。租房子居住,一定要不带家具的。买衣服,鞋子,绝对不会要货架上摆的样品。不能忍受它们被那么多人穿过,试过。
  喜欢清静,不愿意多费口舌与人交流和沟通,太怕麻烦。
  不与蛇鼠为伍,亦不与它们争食。
  卧室的窗帘,从不打开。个人认为那是一个比较私人的地方,需要保留它的隐秘。
  喜欢家里铺洁白的地砖,客厅、厨房、卧室、书房都是这样,喜欢这样干净的颜色,脏了能立刻看出来。不喜暗红色的木地板,那会让我觉得压抑。
  喜欢强冷光,很亮的那种,不喜柔和暧昧不干脆的暖光。暖光是出了满身汗,黏在身上,一种很绝望的感觉。
  旅行时,碰到人说&帮我们照张相,好吗?&时,会非常怵头。得用自己的相机才能照好。始终认为,若娴熟地使用一件物品,必须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如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具备东西拿过来就可以用的能力和素质。需要花时间了解自己使用的每一件物品,熟悉它,才能更好地驾驭它。
  做饭,得在自家的厨房,才能发挥出最佳水平。自家厨房,才能知道一茶碗米放三碗水,熬出的粥浓稠适中。一盘菜,放一咖啡勺盐正合适。在别人家里,粥浓了稀了,菜咸了淡了,都有可能发生。
  去陌生的地方,会紧张,无措。
  不喜照相,在别人的镜头下,会不知所措。必须在熟悉的镜头下,才能展现最自然、最本真的我。
  在不同的杂志开设专栏,天马行空地写,不喜命题而作,那是一项难以完成的任务。无法走进别人画好的那个框,更喜欢无拘无束地写自己想写的,不讨好任何人。
  和朋友一起吃饭时,不喜被人劝着吃。实在不能忍受已吃饱而对方却还热情地劝,再吃点吧,你得多吃点,太瘦了。大家各吃各的,谁也不理谁,是我感觉比较舒服的方式。
  经常思考,专注时,会把牙膏当洗面奶,洗面奶当护手霜。想一件事,会全神贯注到这样的程度。
  丢三落四,大大咧咧。总是记不住朋友、同事家的确切位置。无论去过几次。每次去,都要打电话确认是几号楼几单元哪一户。毫无特色千篇一律的钢筋混凝土铸造的房子,实在辨认不出其中的区别。
  远离同事间的是非八卦、你长我短、绿豆芝麻。安静地呆在自己的世界中,安之若素,全是小女人的心思。
  断然不肯为不相干的事付出时间和精力,骨子里冷漠。
  我行我素,独来独往,难以与人合作。宁愿独自完成一项工作。个性太强,不肯低头,亦不肯妥协。
  不听别人劝,已决定的事,不会受任何人影响而改变,固执于自己的秩序,拒绝别人闯进来打乱。
  只是想找个简单、勇敢、纯真、不见风使舵,无世故谈吐的人,让自己漂泊的心,安安稳稳地驻扎下来。别无所求。
  这篇博文,尽最大努力还原了最本质的她。没想到,发表后却引起了轩然大波。而她,安静地坐在观众席上,冷眼看着舞台的演员唱独角戏。她不喝彩,不做任何回应。
发布于日 10:45 |
阅读数(1088)
  写这篇小说时,忆初的思路屡次被打断。快递员送货的电话、上网友的信息、起身为自己倒杯水&&都曾打断了写这篇小说的正常思路。
  再回来,之前的灵感消失贻尽。
  以前忆初只写生活感悟之类的散文,这是她第一次着手写小说。她第一次发现,写小说需要投入全部的精力,半点不能走神,比写散文难多了。
  没有灵感的时候,她在网上和网友闲聊,企图能将自己暂时置身这篇小说之外,寻找到新的灵感。
  正和网友天南海北地聊着,闪烁,是一条验证消息。若在以前,她统统会拒绝。她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网友闲聊,但那天,她心情不错,点击了同意,加了那人为好友。
  接着,那人的信息弹出,询问小说的进度。对方说,我以为你是转载的,急切地想知道女主角会不会有好的归宿,在百度上找了下却没找到。
  她笑,她收到这样的信息太多,每个人都关心着女主角的结局。甚至有人问她,能不能给主角设计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从写作的技巧来说,皆大欢喜的结局并不容易让人记住。皆大欢喜,会让人心里舒服。如同紧张生活中的调节剂,大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容易令读者念念不忘的,往往是比较悲情的、有遗憾的结局。留下的遗憾和谜越多越好,比如《红楼梦》。若它个是圆满的结局,就不会令无数人痴迷。
  忆初可以设计小说中女主角的结局,可却设计不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处境和命运。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是她无法控制的。
  言归正传,回到这篇小说中。
  最近,忆初经常失眠,有时会莫名的烦躁,夹杂轻微的头晕,不用吃药,很快就好。
  睡不着觉时,她经常想,属于她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畅销小说或热播电视剧中的路数无外乎以下几种,有钱没爱型,对方是富家女,可他不爱她。有权没爱型,他借助于她才得以在事业上获得成功,可是两人之间没有爱。有钱有爱,有权有爱的,基本都是少数。男人娶了有权或有钱的,必须都是势利的,得通过女方谋权谋利,不然,读者不愿意。
  还有对方瘫痪,不能自理,他善良,出于道义,不能离开她。又或,他同时爱上了两个,她和他的妻子。另还有她是他被包养的情妇,她是他的小三。很狗血的桥段,都是忆初所不屑的。
  她喜欢强势的男人,不怒而威,她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任何事。当她陷入困境的时候,他能把她揽在怀里说,别担心,有我呢。她最最无助的时候,希望能得到他一个暗示,让她知道,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他都会坚定地和她站在一起。他要喜欢旅游、摄影,天南海北地带她旅行。晚上,她做饭,他一个人站在落地窗前想事情。他能让她更优雅、漂亮和高贵。她渴望的,一直是这样一个男人。她梦想的家庭生活,不过就是这个样子,有他在,不会苦闷和无奈。
  她对爱情、对婚姻、对家庭的渴望,还是充满小女人的浪漫情怀。
  一个人的日子,偶尔她会为自己煲粥。利用周末为自己炖排骨汤,大火烧开,文火炖四个小时,出锅前的半个小时依次放入土豆、山药、芸豆、胡萝卜。有时也去大红门吃老北京炸酱面,吃面在其次。她喜欢其中美妙的钢琴,古老的木雕,营造出一种放松和宁静的环境。是一个可以让人发呆的地方,生命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情上。
发布于日 10:01 |
阅读数(1214)
  忆初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电视台主持人。沈蹈是她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男友,仍以分手结束。忆初好像总也逃不脱分手的宿命。
  她更加渴望爱情,渴望平淡安定的生活,渴望男人的怀抱,渴望安全感,这都是她童年生活中缺失的,她想加倍补回来。
  她不停地和不同的男人恋爱,但由于她的挑剔、好强、喜怒无常和追求完美,却没有一份爱情可以开花结果。曾经和忆初谈过很久恋爱,差点就谈婚论嫁的冷嘉轩说过,她是一个令男人无法驾驭的女子,她太优秀,即使是男人也难望其项背,和这样的女子在一起,需要极大的勇气。
  男同事也多次开玩笑对忆初说,你若是个男的,不知道该有多少女人为你神魂颠倒。言外之意就是,你是个女的,性格太刚强,为人处世太圆满,令男人自惭形愧,男人可不敢喜欢你。
  忆初笑笑,不说什么。她自不会看上这样的男人。此时的忆初,早已和小时候那个柴火妞有着天壤之别。她早已由蛹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身上再也没有当年的半点影子。
  她住电视台的单身公寓,开陆虎,经常出入各种高级会 所,她已经有了足够的资本。做主持人的收入足以让她过上这种生活。她完全没靠别人,是靠自己。
  电视台的勾心斗角多得很,但忆初都能从容应对,她比别人更适合那种复杂险恶的环境。当自己的专题策划被同事窃取为自己的创意时,当有的主持人靠出卖色相拉广告赚取提成时,当搭档抢了她出镜的机会时&&她都能一笑了之,她站在一个足够的高度看这些琐屑纠葛,反而觉得这些充盈了她的生命,使她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如同我们在飞机上整体看地面的一切,我们眼中看不到垃圾,看到的只有美和壮观。
  忆初的感情仍是一片空白,她渴望一桩婚姻的呵护。她厌倦了一个人形单影只的日子,每当做完节目卸妆回到单身公寓里,她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疲惫。她已经近岁,在世人眼中,她已经成为脾气古怪的老剩女,别人看她的目光中有太多的意味深长。
  她开始接受相亲,和不同的男人见面,吃饭,有成功企业家、政府官员,还有大学校长&&她统统都看不上。每当她精心打扮之后去和人家见面时,都会想起小时候母亲逢集去卖猪崽。家里养了一只母猪,每次母猪生了猪崽,喂一两个月后,母亲都会赶着它们去集上卖。卖之前,母亲会把它们喂得饱饱的,肚子撑得滚圆滚圆的,是为了把猪卖个好价钱。她竟然沦落到被人挑来选去了?
  不,不,这是她忆初曾经不屑的。她从中专起,就一直骄傲地活着,这不是她所能接受的方式。她不能容忍自己像地摊上的商品,被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挑来选去。她忆初即便四十岁不结婚,也仍然是名牌专卖店柜台上的精品,任何时候都不打折出售。她不是一件过季的衣服,随时间而贬值。她是一瓶名贵的酒,存放愈久味道愈醇厚。她需要一个懂得品味的人相陪。
  这个人,求不来,需要等。她不再强求,拒绝所有人安排的相亲。
发布于日 15:13 |
阅读数(1194)
  这篇小说,忆初写得很艰难,这不是她的风格。她写小说,通常不用写提纲、打腹稿,而这篇,她拖了近一个月都不能开始。坐在电脑旁,双手放在键盘上,却是一个字也敲不出来。
  好不容易开了头,她却控制不住,把文中的忆初写成了一个悲苦角色,这已经超出了她的预料,她原本要把忆初塑造成一个阳光、积极、明媚、精致的女子。
  她边写边随时发在自己的博客上,有读者在小说后面留言说,亲爱的,请不要让主角太苦。忆初苦笑,作家能控制的只是小说中人物的命运,小说外还有无数遭遇和文中主角类似的人,这是作家忆初所不能驾驭的。这篇小说,她尽量还原一份真实的人生。
  简爱说过,人生来就是含辛茹苦的。张爱玲也说,活在这个世上,没有一份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作家忆初这次塑造的忆初的确过于悲苦,但真正的生活远远比这苦百倍。
  不是吗?忆初仍能记得自己小时候住过的那个小胡同,胡同一共八户人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孔家婴儿早产两个月,且脐带绕颈,出生即被诊断出先天性智障。贺家叔叔在一个大雨的晚上赤身裸体出来奔跑,忆初听到邻居窃窃私语,好好的人,说疯就疯了。桑家大妈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得了癫痫,有一次,忆初和他一起玩,他突然躺在地上,口吐白沫,忆初吓得大哭。徐家哥哥婚后多年没孩子,检查后是嫂子不孕,且无法医治&&
  你看,生活中苍白和无奈无处不在。当灾难一次次降临时,我们无法躲避,只有面对。我们能做的,仅仅是在废墟中站起来,顽强地活下去。
  多年以后,忆初带着懂风水的男友沈蹈回家,沈蹈问,你们这里原来是座庙吗?是,庙已经不在,但庙中那口井还在,是我们吃水用的西庙井,它附近还有一个大坑,叫西庙坑。我们这条胡同的八户人家都是在那座废弃的庙上建的。父亲替忆初回答。而这些是忆初未曾听说过的。她和沈蹈一样,都是第一次听到。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忆初问沈蹈。
  沈蹈把忆初悄悄拉至一旁,神秘地说,风水上称庙宇为孤阴之地,不利于建住宅房,还有一说,衙前庙后,非祥居之地,怪不得我一来到就觉得这里阴气特别重。建议你们搬家吧,不然,会有什么不测发生。
  你是谁?你凭什么来到我的家里指手画脚?我们家在这里住了近二十年,家里人都活得好好的。我们凭什么听你的?你知道,搬家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吗?你看我们家有能力再建座房子搬家吗?忆初大怒。回去后,就和沈蹈分手了。
  忆初只是不喜欢自己的心事被人猜中,她希望别人永远也看不透她。她误以为,沈蹈口中所说的不测是她,她从小在打骂、斥责中长大,人生的前几次恋爱,又被伤得遍体鳞伤&&她不愿意在沈蹈面前是透明的,那会让她觉得不安全。
  可不过半年,忆初弟弟因盗窃爆炸物品被判刑十年。应验了沈蹈的说法。忆初第一次意识到,生活中,有一些是命中注定的东西,是你无法预料也改变不了的。比如,母亲对她的羞辱,弟弟的犯罪, 及她对沈蹈的误解。
  分手后再见到沈蹈时,已是五年之后。忆初和沈蹈恋爱时常去的那座山,山脚下一块平地上,沈蹈和妻子在支烧烤架,准备野餐。身旁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好奇地拿着鼓风机对准木炭吹风。
  他们是龙凤胎,今年四岁,这是我的妻子。沈蹈大方地把他们介绍给忆初。
  忆初优雅地对他们笑,我约了朋友,他已在山顶等我了,再见啊。
  留个电话,以后一起出来烧烤吧,是沈蹈的妻子。忆初无法拒绝,只好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她。
  转身,却百转千回。刚才那一幕,她曾经在沈蹈面前说过无数次,如果可能,我希望我们能生一大堆孩子,看着他们排队洗手、排队吃饭、排队上厕所&&闲暇时,带他们来这里烧烤。不管什么年纪,我都要和你在一起,甜蜜地做我们喜欢做的事,一起看日出日落。就这样,消磨掉一辈子的时间&&只不过,今天的女主角已不再是她。
  她习惯伤心的时候笑,大笑,这一次,她仍然没有泪。手机有短信提示音,是沈蹈,他说,几年前,你连再见一次的机会都没给我,电话空号,搬了地方,我无任何方式可以联系到你。我是想告诉你,你家胡同的那几户居民住宅,可以做商埠用,卖香火、杂品、百货都可以,生意一定会兴旺。
  我不喜欢在爱情上退而求其次的人,一旦拒绝,马上就可以和别人结婚。是忆初回复沈蹈的短信。
  这条短信,让沈蹈知道,忆初已没有当年的倔强。而沈蹈不知道的是,忆初老家的那几户民宅,早已改造为一条商业街,村民在那里开批发部、百货部、超市、水果店&&生意兴旺的很。
  他们终究是擦肩而过,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发布于日 11:02 |
阅读数(952)
  中考时,忆初有两种选择。要么上本地的重点中学,要么退学打工供弟弟上学。
  第一次,忆初强烈地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她迫切地想逃脱母亲的控制,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中考,是忆初唯一的机会。
  她既没考重点高中,也没退学打工。她报了中专,三个志愿全是外省的中专。她想离开母亲,离得越远越好,再也不回来。
  最终,她被北京的一所中专院校录取。
  在那样一个压抑的令人窒息的环境中长大的忆初,到了北京,她始终融入不到同学的圈子里,被她们隔离在外。同学瞧不起她的土 ,及她孤僻的性格。
  她,只好泡在图书馆。那对她来说是个巨大的宝库,她沉浸在其中,流连忘返。
  那段时间,忆初读了大量的书籍,刘墉、张小娴、三毛、张爱玲、亦舒、安妮宝贝&&散文、小说、哲学&&不一而足。但她从来不读外国小说,因记不住小说中复杂的名字。她只喜欢简单的书、简单的人,及简单的人际关系。
  她曾经疯狂地喜欢张小娴,从《永不说再见》,到《拥抱》、《相逢》、《爱上了你》,及她的小说,忆初一本不落地看完。多年以后,忆初也成为一名作家后,在机场的书店,发现一本张小娴的《想念》,随意翻了几页,简直不能再看。暮色黄昏,苟延残喘。
  忆初读书的品味越来越高,有类书,陪伴她成长。但当她迅速成长后,这种浅显且毫无故事情节及悬念的书再也不能满足她的口味,她转而看更深奥、孤僻的散文。
  因了书的滋养,她蜕变很快。她身上有了自信,典雅、婉约,韵味无穷&&风霜入骨太多,她并不具备纯真,但她比别人更容易伪装。
  忆初长得不差,瓜子脸,樱桃嘴,眉眼恬静,十足的女人味透着三分干练,善于捕捉别人心思,独立,不讨好任何一个男生。很快,有同学追求她。而读了大量爱情小说的她,也企图以恋爱的方式获取温情和温暖。
  追她的是学生会主席张慕寒,高大、帅气、阳光,这极大地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由于父亲长年在外地做生意,很少回家,忆初没有和异性相处过,她不知如何和异性沟通。每次,总是约会,总是略显局促,双手不知该往哪儿放。这一切,在见多识广的张慕寒眼中,却显得可爱。
  她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中,却也招致了同学的嫉妒。凭什么是她?那个丑小鸭,慕寒看上她哪一点了?你看她那副张狂样,无非是仗着慕寒看上了她&&
  忆初的虚荣就是这样一点点被同学的嫉妒填满的,对,她是张扬,她被母亲压抑了十几年,她终于有了张扬的资本,虽然,这资本是那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
  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忆初和慕寒亲昵、默契。那时候,她经常做这样一个梦,梦中有一个宽敞的院子,一株洁白如雪的梨花开得正好,树下是花园,四周有木栅栏,水缸里养着睡莲和金鱼。一阵风吹过,沁人心脾的花香袭入心底。午后静谧无声,院子里有一把摇椅,她坐在上面,阳光洒在身上。蜜蜂在梨花间绕来绕去,偶尔有只麻雀落在地上,一会儿的功夫就扑棱翅膀飞走了。
  忆初梦见慕寒从身后把她抱紧,他在她耳边低语,我们去吃饭,好不好?她对慕寒露出一个温暖的微笑,心被幸福填满。
  梦境总是很快消失,随着梦醒。
  迅速成长的她参加北京市组织的演讲、辩论赛,且每次都能捧回一等奖、最佳辩手的证书,她的光芒超越了慕寒。她太过完美,已经令慕寒无法驾驭和控制,他只有逃脱。
  而忆初做这一切的动力只是为了能配得上慕寒,她没想到,她终于有一天配得上他时,他却离开。
  忆初以为慕寒需要她同样优秀,原来,她想的,并不是慕寒想要的。慕寒更希望她顺从自己,她不需要有自己的主见,只要小鸟依人就好。
  忆初的心,再次千疮百孔。
  她觉得五脏六腑被凌迟般的疼,她希望能一刀毙命,那样就不会有丝毫喘息招架的余地。
  喘息,只会更疼。
  她再次因失恋经历了人生的残忍,她没有料到,她最爱的慕寒怎么可以拿最锋利的匕首插向他的心脏。
  受过这次伤后,她像大病伤了元气,好久不能恢复。
  复原后,她再次投入新的恋情。无一例外地,她选择的每一个男性,都是在某个领域出类拔萃的,能带给她足够的虚荣、骄傲和自豪。
  付出真情,每一份恋情都很投入,直到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每一次,忆初都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了,但每一次,她都能复原,飞蛾扑火般投入。
发布于日 14:54 |
阅读数(1002)
  这是忆初的初恋,严格地讲,还未开始,就已经结束。
  自此,忆初近乎得了自闭。她把自己彻底封闭起来,不和人沟通,机械般地上学、放学,回家,类似木偶。
  孤独寂寞的日子里,忆初学会了做手工。缝布娃娃。织手套。用五颜六色的塑料中空皮筋编小鱼、小狗等动物,当钥匙扣,或编手链戴在手上。她编的动物栩栩如生,手链戴在手上熠熠生辉。好多同学买来皮筋,请她编手链或小鱼、小狗。
  她第一次因被需要而意识到自己的价值,她走路的步子再次变得轻盈,要飞的感觉。心底有一只鸟,随时会展翅飞翔。
  有一次,忆初在家里给同学编手链,母亲走过来,她惊慌地把手链藏到身后,母亲一把夺过她正编着的手链时,她心里咯噔一下,完了,母亲一定会给我剪烂扔掉或扔锅底下烧掉的。奇怪的是,母亲非但没给她扔掉烧掉,而是露出难得一见的温柔笑容问她,同学找你编的很多吗?嗯,很多。
  你都开始编了吗?有的开始了,有的还没。
  如果还没开始,你可以剪下点别人的皮筋,给你弟弟编几个小鱼。若皮筋不够,你可以告诉同学,就说编小鱼用皮筋很多,让她们再买给你。
  十四岁的忆初,因缺乏爱和关注,不懂得与人交往的原则,亦不能辨别是非,不知道妈妈所说是不被道德允许的。
  她遵从母亲的建议,从每一位同学的皮筋上都剪了很长很长的一段,给弟弟编了个小鱼。当忆初把那个小鱼递给母亲时,母亲竟然摸了一下她的头,还夸她能干。
  母亲的那个动作,及那句话,滴进忆初清澈的心里,温暖,幸福&&晕染的到处都是。
  此后,忆初不停地从同学给的皮筋中剪下来给弟弟编小鱼、小狗等动物。她并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不妥。她只是想得到母亲的爱抚,想听到母亲的夸赞,想看到母亲的笑脸。
  很自然地,她人际关系越来越差。同学对她敬而远之,各种议论从未停止。
  听说她偷东西,看起来很老实,整天不说话,没想到竟然是个小偷。
  是啊,我上次让她给我编手链,她竟然又给我要了三次皮筋,说不够用了。我又不是傻瓜,我给她的皮筋足够编五个手链了,她只给我编了一个。
  还是离她远点吧。
  是的,忆初偷东西,把偷来的东西全给了母亲,如她所愿,她得到了夸赞和爱抚,她渴望这种温暖,这让她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她以为,母亲开始爱她了,如果没有后来母亲带她和弟弟一起赶集时发生的事。
  繁华的集市,身边的人行色匆匆来来往往,六岁的弟弟在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农前,垂涎欲滴地看着那些山楂、桔子、葡萄做的糖葫芦。母亲把弟弟抱起来,轻声问,想吃山楂的?还是桔子的?山楂的,弟弟嗲嗲地回答。母亲买给弟弟,完全无视一旁的忆初。弟弟的笑容像一朵花般绽放&&
  弟弟吃着,不小心掉了那串糖葫芦。上面还有三个山楂,忆初捡起来,吹了吹上面的土,吃弟弟不再要的糖葫芦。不料,却被母亲一把打掉,你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儿,就知道和你弟弟抢吃的&&
  忆初彻底心寒。她不怕别人对她不好,她可以防备那些人,不和他们交流和沟通。但是最亲近的人带给她的伤害,是她惹不起也躲不掉的。
  这样的环境带给忆初的是小心翼翼、敏感,而又极端缺乏安全感地活着。她像成人一样,有一颗沧桑而谨小慎微的心。她用此生最不愿意回想的方式慢慢长大。
发布于日 11:45 |
阅读数(1100)
  她,28岁,单身,当红作家,笔名忆初。
  她经常把自己的笔名赋予小说中的女主角,很多时候,你分不清哪个是作家忆初,哪个是她小说中的忆初。
  作家的生活总是充满了神秘,读者读忆初的小说,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小说中的主角,是不是她的亲身经历?肯定是吧?若不是,她怎么可以有那么细腻又深刻的感悟?好奇的读者一一对号入座,企图从小说中窥探到作者的个人隐私。
  忆初的小说太多,且每本书中的主人公都有对立的人生观,及不同的出身,读者根本猜不到哪一本书中的主角是她的经历。
  曾经,我也是这样一个无趣读者。后来,我试着放弃猎奇的心理,纯粹地读她的小说,没有任何目的。慢慢地发现,她试图向读者传递的,只是一种共鸣。你能从她的书中或多或少地发现自己的影子,进而产生的共鸣,是她最希望得到的反馈。
    先说忆初的出生。只看名字,你会猜想,她一定出生在江南的某个小镇,去她家要经过流水涓涓的一座小桥,院子里开满了白如雪的梨花&&她一定要在这样一个环境和氛围中出生,才配得上这个名字。
  很遗憾,她的出生一点也不浪漫。家里贫穷,父母靠给人做坯砖维持家用。生她的前一天,她母亲还给人做了108块坯砖。她一出生,即遭到爷爷奶奶叔伯们的唾弃,只因在那个年代,大家更喜欢男孩。还在月子里的忆初母亲,每日以泪洗面,感概人心叵测,世事艰难。
  你会想,忆初母亲因为忆初被人看不起,一定发誓要含辛茹苦把忆初拉扯成人,指望忆初给她争口气吧?是的,她发了誓,但不是含辛茹苦要培养忆初。而是:日后你若不听话,就太对不起我,我今天遭受的白眼就白受了,我必定要把今天受到的委屈加倍还在你身上。
  忆初从一出生,就背负着这样的债。
  可想而知,这样的债对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来说,是残忍的。
  如同所有的婴儿一样,忆初会因饿了、渴了、尿了而哭,而忆初母亲视她的哭为哀嚎,她从忆初的哭声中感觉到的是绝望,压抑。因此,发泄就在所难免。
  那时,邻居们经常听到忆初母亲的嚎叫:&哭什么哭,再哭就把你扔出去&;&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中用的孩子&;&再哭我把你绑起来&&&
  忆初真正有记忆是在六岁以后。她忆起的第一件事便是母亲把她绑起来。
  还是因为哭,具体为什么哭早已经忘记了。只记得母亲用绳子把她绑到椅子腿上,之后关在一个小黑屋里。
  忆初因恐惧而惊天动地的哭,不知过了多久,父亲来了。忆初至今仍能想起父亲一点点解开绑她的绳子,之后把她抱在怀里,抱着她去自家的菜地。
  她能想起当初的所有对话。爸爸,你怎么知道我被绑起来了?我正在黄瓜地里摘黄瓜,一只乌鸦飞过来说,你家女儿被人绑起来了,你还不去救她?我一听,就立刻扔掉正在摘的黄瓜,跑回家救你了。
  自那以后,忆初喜欢上了乌鸦。直到她长大,成了当红作家后,所有人提到乌鸦,都会想到其丑陋和聒噪时,她仍然不改初衷,喜欢乌鸦。这是一个秘密,只有她自己知道个中缘由。
  忆初童年的记忆是灰色,母亲恶狠狠的眼神,斥责的话,打她时强有力的动作&&
  说到打,这是忆初童年的家常便饭,直到忆初初中毕业后离开家乡去外地上高中。
  母亲打的方法很多,一开始是用手打,后来她嫌用手打,反作用力会让手很疼,她又改为用笤帚打。忆初记得院子里一个角落堆满了母亲打烂的笤帚,隔一段时间,母亲就清理一次,把那些笤帚放进锅灶,用以生火做饭。
  再后来,母亲改用用手扭,使劲扭大腿内侧,边扭边说,扭这里不费劲,却最疼,不怕你不听话。忆初至今仍能记起母亲那张扭曲的脸。
  再后来,她又试过用针扎,那段时间,忆初的手背上,到处都是针眼。再后来,她不打了,要求忆初跪到自家猪圈的粪坑池边。猪圈里有七八头猪,粪坑里,猪臭味冲天,几乎令人窒息。忆初一跪就是一两个小时,有时从下午跪到吃晚饭。哪里还能吃得下去,看见饭就本能地恶心。
  忆初印象最深的一次被打,是在初中三年级的下学期。
  母亲有事外出,要求忆初中午放学后回家给6岁的弟弟做饭。忆初那年14岁,也还是个孩子。中午放学回家后,她看到弟弟,突然就产生了强大的怨恨。妈妈不是喜欢你吗,不是给你买好吃的好喝的吗,我就是讨厌你。她让我给你做饭,我偏不做,饿死你。忆初只做了自己的饭,之后去上学。丝毫不顾旁边因饿而大哭的弟弟。
  或许,忆初的行为和残忍无关,只是叛逆之后的正常反应。她的冷酷,不过是缺乏爱的正常举动。
  下午,忆初正在上课。母亲从教室里把她拖出来,当着老师和同学的面劈头盖脸地打她,丝毫不顾及她的自尊。打完之后,大摇大摆地回家了。
  孩子都是顾及面子的,下一节课,忆初逃课,她没脸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上课。
  她一个人走到学校后面的河坝,坐在河堤上,放声大哭,直到泣不成声。
  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整天生活在打骂、斥责、否定、绝望中,如同一个人在黑如泼墨的夜中行走,而夜永没有尽头,你看不到希望。就这样,跳下去吧,一了百了。这么想着,忆初起身,闭上眼,纵身往下一跳&&
  恍惚中,忆初觉得被一个人紧紧地抱着。是进入天堂之前的幻觉吧?她闭上眼,毫无意识。不知过了多久,她睁眼,发现自己正躺在河坝旁边的草地上,旁边坐着他的老师。
  忆初并不认为是在梦中,她很清醒地知道,她被尾随而来的老师救了上来。看,生活的苍白早已扼杀了她所有的浪漫想象,她超于常人的清醒让她愈加痛苦。
  傻孩子,你才14岁,人生还有一辈子要走,怎么可以如此草率?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无缘由地,忆初听到&担心&二字,再一次哭了,哭得铺天盖地。14年来,第一次有人担心她,她怎么能承受这样的关怀?
  不说话,只是哭&&他一把把忆初揽进自己怀里,拍着她的背,给予她无声的安慰。她的老师,林夕,比她大十岁,大学毕业后分到这所中学,忆初是他第一批学生。
  忆初真希望,苍天在那一刻,能把他们塑成一座雕像。
  他们坐到傍晚,忆初不得不回家。
  走吧,我送你回家。
  不,忆初拒绝的斩钉截铁。她深知,回家后,等待她的还是挨打。以前,她无所畏惧。而这一刻,她怕这一切被她的老师看到。她希望,无论任何时候,她老师看到的都是她阳光、积极的一面。
  14岁的孩子,因了她老师一句话,变得轻盈优雅起来。她仿佛忘了之前所受的伤害,欢快地回家。
  她早已预料到回家之后会挨打,但是她绝不会预料到,母亲竟然脱光了她的衣服,用笤帚使劲抽她。这种羞辱,来自于自己的亲生母亲。她彻底绝望了。
  母亲打完她之后,让她烧火做晚饭,理直气壮地告诉她,烧完火你就走吧,不给你弟弟做饭,你爱去哪儿吃就去哪儿吧。
  饭菜端上桌,竟然真的没有忆初的。忆初离开家,一个人走在清冷的夜色中。面无表情,心里却发出尖锐的声音,华丽地落泪。
  有谁会在意和同情呢?大家各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会有谁意识到她的绝望。那么,还是不把脆弱和痛展现出来。埋在心底,直至烂掉。从14岁起,忆初就不在人前诉苦。无论有多难,多贫贱,她永远都是那么倔强、逞强、摆出士可杀不可辱的架势。让人误以为,她很强势、很张扬,因此,到了哪里,她都成为众矢之的。只有她知道,她用这样的方式来掩饰自己的自卑。
  善于守拙,绝不当头,一定要低调,再低调。这是她成为当红作家后,死党对她的忠告。
  可是,从小生活在那样一个环境中的忆初,自卑、敏感、脆弱、多疑、虚荣&&她怎么肯低调?她心中万斛情绪曾无处罄诉,她无数次受伤,心里的霉菌早已扩散至身心。你可以不理解她,但你绝不能忽视她的力量。
  她从被母亲脱光衣服打了之后,就不再有任何情绪的波动,有的只是木讷和冷漠。多年以后,她自己说,当初的那种面无表情,我自己都觉得心惊,那不是一个14岁孩子该有的表情。
  26岁之前,生活从来没善待过她。
  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担心她的老师,一开始,她尊敬地称他为老师,后来改叫林夕,再后来叫夕。
  她曾给林夕写过无数封情书,夹在作业本里;她以各种理由接近林夕,只是贪恋他耐心听她说话的那一点点温暖。
  她眼中的林夕,善良、绅士、大气、冷静、睿智、成熟,有风度、有修养&&天下男人所有的优点都集于他一人身上。并非林夕没有缺点,只不过,她自动屏蔽了他所有的缺点。她看到的,全是他的好。
  而林夕,对她,只不过是出于老师的道义,及本能的同情。当她不顾一切大胆追求林夕时,林夕却在各种场合不屑地说,她只不过是单恋,云山雾罩,不靠谱。
  当这些话传到忆初耳中时,她心中发生了一次地震,体内一片废墟。并不觉得疼。只是麻木,和习惯。她终于明白,原来她自杀那天,老师所说的担心,只是怕承担责任。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老师,是不允许自己班级的学生出事的,这会影响他的前程。
  她背负寂寞的铠甲,伫立于葳蕤的落英里,欲哭却无泪。你看,她连伤心都是这么倔强。
&&&&&&&&&&& (未完待续)
发布于日 14:51 |
阅读数(1761)
&&&&&&&&&&&6&&&&&nbsp&&&页码:6/22
显示全部&&
一恒的世界
身边的知己
优美散文博客
显示全部&&
文章数量:878
评论数量:14796
访问数量:22973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岁月蹉跎是什么意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