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定闭关是有为无为法还是无为法 一切法在如来看来是无为法吗

无为法和有为法 ——答阳光普照《无为法是有为法的本体吗?》 - 【学修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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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法和有为法 ——答阳光普照《无为法是有为法的本体吗?》
无为法和有为法 ——答阳光普照《无为法是有为法的本体吗?》
无为法和有为法
——答阳光普照《无为法是有为法的本体吗?》
& & 无为法是不是有为法的本体,这问题提出的本身,就不合逻辑。
& & 一、“法性”和“法相”
& & 法,有法性和法相。法性,是法的体;法相,是体所呈现的形象。但通常说的“法”,指法相。无为法和有为法对举,指对的都是“法相”,不是“法性”。法相是差别,法性是平等。无为法和有为法就是一对差别对立的“相”。而无论无为法、有为法,都依止于真如为其本体。哪里有无为法的“相”,可以作为有为法的“体”之说?
& & 有为法,是有造作之法,心攀缘外缘,因缘和合的用相。无为法,是无造作,心不攀缘他法,显现无为无相之用相。
& & 比如波之于水,波假水实。风为缘,水缘风而生波,因缘所成,“波”是有为法。风灭波无,缘暂阙,水无所缘,平静如镜,无为无波,是无为法。然则,“波”也好,“无波”也好,都依止于水。水为其体。怎么能说“无波”是“波”的本体呢?
& & 两根木棍,一长一短,“长”和“短”是一对相对概念,不能说“短”是“长”的本体,但它们都依止于木棍。木棍才是它们的体。
& & 或曰,无为法是无相的,怎么可以与有为法对举而成为有差别的法相呢?
& & 无为法有“了”与“不了”。与有为法对举的无为、无相,是不了义。有对立,就有差别。造作和不造作、“有相”和“无相”,就是对立的差别相。有为法,好比借风为缘而成千浪万波,波波差别,是有为法内的种种相。无为法,好比风平浪静,无波纹差别。然则风平浪静也是水之相,以无相为相,而与千浪万波形成对立差别之相。
& & 又如,自然数1、2、3……,这是“有相”内部的差别相,后乃有“0”与之对。“0”虽是“无”,但也是数,与一切自然数的“有”相互对立差别。无为法以“无”为“相”,然则“无”亦是相。
& & 有为法与无为法,是一对对立的差别相。如有“生死”之名,便有“涅槃”之对。生死,是有为法;涅槃是无为法。“生死”与“涅槃”,就有差别相。众生与佛,就是差别相。——尽管众生与佛都依真如为同一心性。但不能说释迦牟尼是众生的本体吧!
& & 了义的无为,是无为无不为,含摄有为,而不名有为,因为不与有为相对立。如水之体性,无论在风平浪静时,还是在惊涛骇浪中,“性”,一贯是无为无相的。真如无为,则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佛即众生,众生即佛,等等。此“无为”,强名无为,实非“无为”,因为它没有对立。
& & 真如是有为法的体,但不能说“无为法”是有为法的体。因为无为法不是真如之体,而是真如之用相。
& & 真如二用,生死和涅槃。实无二用,因众生无明,说名为二。乃有“染”“净”、“有为”“无为”诸多方便说法。
& & 是故真如是体,“染”“净”、“有为”“无为”皆真如的相用。所以不能说“无为”是“有为”的本体。
& & 二、所显一相,能显多性
& & 无为法,原系涅槃之异名。但无为法的相,不是仅仅只有在涅槃以后才能显现的。换言之,无为法的“相”,虽然是同样的“无”,但能显现无为法的“性”有种种。所以后世更于涅槃以外立种种无为,于是产生三无为、六无为、九无为等诸说。
& & 今以唯识所立六种说,无为法也有以“有为性”为其体的。
& & 《佛学次第统编》:“第五无为法者,略有六种: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灭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上之四种,色心假实,皆是生灭之法,名有为性。无此有为,假名无为,非更别有一个无为之法,在于有为法外,而与有为相对待也。故云但是四所显示。然为既无矣,尚不名一,云何有六?正由是四所显,故不妨随于能显,说有六别。”
& & 此说有如下几点:
& & 1、六种中的前四种无为法,都是还有色法、有心法的生灭法。其相是无为,而其心体是“有为性”。比如你坐着不动,并不是你站不起来,不会走路,而是你不想动。不动是无为相,身体是有为性。虽暂不动,逢缘还会造作有为法。故曰“色心假实,皆是生灭之法,名‘有为性’。”“色心假实”,“色”假,“心”实。
& & 2、这四种,有色有心,只是心不攀缘,故“假名无为”。此无为相,与有为性一体,并不另有无为法在有为性之外,另成一体。坐着不动,是无为相;身体,是有为性。坐着与走路的身体,是同一个身体。故曰“无此有为,假名无为,非更别有一个无为之法,在于有为法外,而与有为相对待也。”
& & 3、“无为”只有一相,为什么开名六种?因为就“所显”的“相”是一,但“能显”的“性”,有六种。按,此“性”,只表“能显”义,不是指真如之性。盖“性”有根本、枝末之别。如一片树叶,依止于小枝,小枝依止于大枝,大枝依止于树干,树干依止于根。根如真如。在六无为中,真如无为只是其中之一。前四种无为,则依“有为性”,是四种不同的枝末之性。
& & 例如,非择灭无为中有一种,《佛学次第统编》下文解释说,“有为缘阙,暂尔不生,虽非永灭,缘阙所显,故名无为。”仅仅是因为水上无风,暂时显示出风平浪静的无波相。
& & 第四“不动灭无为”,《佛学次第统编》解释说,“不动灭无为者,入第四禅,双忘苦乐,舍念清净,三灾不到,亦名无为。”第四禅,还在色界,五蕴之有为性,一类也不少。入第四禅,尚在凡界,故未灭生死法。只是因为不动念,才呈现出无为之相。这是修禅定功夫到家了,在定中所见之境。待出了定,五蕴身还在,又见有为法。
& & 第五想受灭无为,《佛学次第统编》解释说,“想受灭无为 想受灭无为者,入灭尽定,想受不行,似涅槃故,亦名无为。”入于灭尽定,虽为圣者,但五蕴中只灭了色、想、受三蕴,还剩下了行、识二蕴。而所显示出来相是无为法。
& & 至于若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等,列九无为,还把无色界的四天,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等,都另列为无为法。此四无为,能依之五蕴,亦是有为性,而就其所依的定处之相,是无为法。
& & 说真如是无为法,指无为是真如的用相,而不是真如的体。同样,一切有为法亦是真如体上的用相。
& & 由此可见,无为法一名,只是指法相,而与有为法相对待。“相”与“相”对举,不存在谁是谁的本体这问题。
& & 三、真如无为
& & 唯第六为真如无为,是佛的境界,是契入真如的境界。《佛学次第统编》解释说,“真如无为者,非妄名真,非倒名如,即是色心假实诸法之性。诸法如波,此性如水;诸法如绳,此性如麻;诸法非此则无自体,此离诸法亦无自相,故与诸法不一不异。惟有远离遍计所执,了达我法二空,乃能证会本真本如之体。真如二字,亦是强名。前五无为,又皆依此假立。”
& & 真如亦有体、用、相。
& & 性,是真如之体;用,是无用无不用;相,是无相无不相。一言蔽之,无能无所,而无为无不为。
& & 真如无为,与前五种五种,有本质的区别,前五种的“无为无相”,是与“有为有相”相对立的,这对立的本身就是差别。真如无为,连“有为”和“无为”、“有相”和“无相”的差别都泯灭了。真如的呈现出来的“空相”,不只是无风无波的平静相,即使在惊涛骇浪中,同样呈现出水自体的空相。真如自体无相,而又含摄一切差别相,含摄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故曰“即是色心假实诸法之性”。即不管是色法还是心法,假法还是实法,有相还是无相,有为还是无为,一切诸法的性体,都是真如。而真如自体,是无为常寂的。
& & 万法离真如,没有自己的体;真如离万法,亦没有自己的相。也就是说,真如自体无相,而一切法都是它的相。真如体空,而为万法所依,是空而不空,“真空妙有”之相。这是胜义的“空”。胜义的“空”,不是绝对无相的空。修菩萨道,在见空之后,还要空去这绝对的“空”,是名“空空”。“空空”所得,是名“真空妙有”。“妙有”者,即非有为而有,乃无为而有。凡夫不了,目之神奇莫测,故强名“妙有”,以别有为法。人或不解,以为佛智也是有为法,此大谬也。
& & 真如无为,是绝一切对待,无能无所、无因无缘、无为无不为、无相无不相的不可思议的境界。
& & 不可思者,故心行处灭;不可议者,故言语道断。
& & 若说有“真如”,那必有“非真如”与之对。那么“非真如”在哪里呢?没有一法可以离开真如。
& & 若说有“无为”,那必有“有为”与之对。真如无为,已含摄妙有。若说真如体外,更另有“有法”,其所依何处?
& & 如说“0”,则必有“1”在“0”之外。如说水无波,则必有波在先。唯能含摄“0”、“1”,“无波”、“有波”,则其体方得为遍法界之体,而无有遗者。此圆成实义。
& & 是故无“真如”之名,无“无为”之名,有名,便有所对,凡有所对,即非“真如”,即非“无为”。所以真如无为的胜义,是言语道断的。一落名相,即成戏论。
& & 众生虽怀真如之体,然未能证悟真如之妙境。为教化众生,依众生之识,方便立名。故曰“真如二字,亦是强名。前五无为,又皆依此假立。”
& & 四、差别法与有为法
& & 有的人说“佛智是有为法。”显然是把“有为法”的概念,与“有”、“相”的概念混为一谈,从而把一切差别法,都误作有为法了。
& & 所谓“有为法”,是指由“造作”而生之法,“为”者,造作。有“我”、“法”之对立,有“因”、“缘”之对立,有“能缘”、“所缘”之对立,才能有所作为。心攀缘外境,内有“能缘”,外有“所缘”,因缘相济,所成之法,是名“缘起”。“有为法”是缘起之法。
& & 佛的境界,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能所双泯的不可思议境界,哪有能缘之心攀缘外境之说?
& & 佛境界,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一切生死法,非由造作而生,乃“随顺”而起,故名“妙有”,焉得与“有为法”相提并论?
& & 盖佛心遍于法界,无内无外,因、缘一体,无可攀缘,焉有造作?所谓“性海无风,金波自涌”,“风”者,缘也。“性”外无有一物,故曰“性海无风”。佛境无缘可攀,故生死万法,莫不称性而起,故曰“金波自涌”。是名“性起”,以别“缘起”。此华严所立。
& & 法藏《华严经问答》卷下:“其性起者,即其法性,即其无起以为性故,即其以不起为起。”“性”是无起的,亦即是“无为”的。以无为之性,起万法之有,是“不起为起”,即无为而为。
& & 真如无为,而全体起用。宇宙万有,虽然森罗差别,但又浑然一体,横尽十方,竖穷三际。法法因果,相即相入,圆融无碍。是故一微尘中,含摄三千大千,牵一发而动全身。今所谓之蝴蝶效应也。焉有造作之嫌?
& & 若把人的身体,比喻为一个宇宙。一口食物下肚,即时口腔分泌唾液,胃袋分泌消化酶,血液集中到腹腔,胰脏分泌胰岛素,五脏六腑,乃至细胞,整个身体组织,举体而动,以维持平衡。整个过程,并没有谁在指挥,你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是有为还是无为?此举体而动,而非一事对一事的缘起,是名称性而起、不起而起,即如真如无为,无为而为。
& & 佛教以大圆镜喻佛心,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寂者,体也,照者,相也。无为而无不为,无相而无不相,此无能无所之妙智慧也。是故,乃有色即是空、生死即涅槃,等等之说。
[ 本帖最后由 林本如 于
21:41 编辑 ]
& & 以下就阳光普照的帖子《无为法是有为法的本体吗》谈谈看法。为保持原帖的完整,全帖录下,原文以【】表明。
& & 一、题解
& & 【林居士在帖子中说:“金”为所依,“盘”为能依。“盘”必依止于“金”。没有一种形相,可以离开本体而独立存在的。而“金”亦必以某种形相而存在,或方或圆,不存在没有任何形相的纯粹的“金”。是故金、盘一体,这是空、有不二。】
& & 我举“金”和“盘”的例子,是说明“同一个法”(金盘)中“性”和“相”的关系,不是“两个法”之间“相”与“相”的关系。你把“法性”和“法相”混淆了,所以才以为“林居士”认为“无为法”是“有为法”的体,这显然是误解了。
& & 二、不存在没有相的体
& && &【如果要成立某法有本体存在,那必须在某法灭去后,还能找到其所依托的本质,这时才能说这个本质,是某法的本体。例如金是金盘的本体。】
& & “性体”与“法相”不一不二。法相能灭去吗?某法灭去后,本体又是怎么样的呢?找得到这样的本体吗?一法灭而一法生,盘形灭而碗形生、杯形生,能找到没有任何形相的“金”吗?
& & 三、三性一际
& & 【从法相角度,金盘之类,乃属于遍计所执法,属于全无,既然全无,那就没条件和必要进一步讨论其本体了,讨论兔角的本体是什么是没有意义的。慧能说:本来无一物。无去的就是遍计所执法。】
& & 金盘之说,是比喻。就金体与盘形的的关系,比喻真如与万法的关系,是不一不二的关系。
& & 为什么“金盘之类,乃属于遍计所执‘法’,属于全无”?为什么不是依他起性、圆成实性?
& & “法”,就是法。“金盘”就是“金盘”,只有一个法。“法”,有法相、法性两者。金盘者,盘形为法相,金体为法性。而于“金盘”一法中,怎么看待法相和法性的关系,有三种情况,是谓“三性”。至于属于什么性,全在你对它的认知或了悟。你执盘相为实有,不见金性,是遍计所执性;你了金体不生不灭,而能起万相,是圆成实性;你明金体依工巧匠之缘而生盘相,是依他起性。此所谓三性一际,皆见诸于“金盘”一法中。一法中有“三性”。哪里有金盘是“遍计所执‘法’”、“一堆金”是“依他起‘法’”之说?“三性”成了彼此独立的“三法”?万法之分类,有如俱舍宗之五位七十五法、唯识宗之五位百法。没有依三性分三类法者。
& & 四、“物”义
& & 【突然想到龙树菩萨的一首偈颂: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这个“物尚无所有”,无去的也是遍计所执法。】
& & 偈中的“物”,指色法,不是心法。这是批判世人把“物”看作离心的客观存在,所以说是“无所有”。“物”亦有法相和法性两面。执“物”色相为实有,是遍计所执性(不是“遍计所执‘法’”);见“物”的本体是真如,是圆成实性;了“物”色相由心缘境尘而生,是依他起性。这是批判遍计所执,并不是否定一切。否则,就成了断灭论。
& & 五、“事物”和“概念”
& && &【可以讨论的,就是八识依他起法。为了再说明白点,我以一个杯子为例。就杯子而言,有三个层面,分别是遍计所执的层面,依他起的层面,圆成实的层面。杯子作为一个事物,纯属于遍计所执的层面,属于全无。那么使我们生起杯子这个概念的,不外乎眼所对的色,身所对的触,鼻所对的香,以及末那和阿赖耶识潜意识,这些法属于依他起的层面。】
& & 你的意思是:杯子这“事物”,是遍计所执“法”;杯子的“概念”,是依他起?
& & 什么是“杯子作为一个事物”?这“事物”是怎么产生的?事物的具体形象,不就是“眼所对的色,身所对的触……”而产生的吗?离开了根境,杯子怎么能“作为一个事物”呢?这不是依他起吗?
& & 什么是“杯子这个概念”?“概念”,纯粹是抽象的大脑的产物。“杯子”这概念,抽去了大小、方圆、颜色花纹等所有具体形象。这抽象的杯子,是不实际存在的。没有具体形象,恰恰不是“眼所对的色,身所对的触……”而产生的,而纯粹是第六意识的产物。
& & 六、当体空
& && &【那么这里我们需要思考一个问题,这些依他起法灭去后,我们是否还可以找到其本质,就像金盘毁去后,我们至少还可以留有一堆金。如果我们可以像留有一堆金那样,找到这些依他起法的本质,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些依他起法的本体是什么。】
& & “依他起性”能“灭去”吗?依他起性有净、染二分。染分通往遍计所执,净分即包含在圆成实中。圆成实的“圆”,周遍义,即真如之性,遍于万法,此万法即依他起。是故,依他起性能二头,是圆成实通往遍计所执的中间桥梁,是名“三性一际”。
& & 金盘毁去后,还可以留有“一堆金”。金盘属于“属于遍计所执‘法’,属于全无”,那么,“一堆金”属于什么“法”呢?“依他起‘法’”?还是“圆成实‘法’”?金盘“既然全无,那就没条件和必要进一步讨论其本体了”,那么,毁成“一堆金”后,怎么就“有”了呢?这“有”,如果不是从金盘中来的,又是从那里突然冒出来的?
& & 又怎么样从“一堆金”中找到“依他起法的本质”呢?
& & “一堆金”有形相吗?是一堆金砂?一堆金泥?一堆金箔?“砂”、“泥”、“箔”也是形相。存在没有形相的“一堆金”吗?
& & 在“金盘”,金是体,盘是形;在“一堆金”,金是体,“一堆”是形,“砂”、“泥”、“箔”是形。体性和形相的关系,在“金盘”和“一堆金”之间,有什么两样?如果“金盘”是遍计所执性,那么“金砂”等也是遍计所执性,为什么“金砂”等偏偏就成了依他起性了呢?为什么“金盘”中找不到依他起性的“本质”,在“金砂”等中能找到“本质”呢?
& & 什么是“当体空”?金盘一法,有性有相,不须金盘分析成极微,即于“金盘”当体中,看到金体无盘相之空。
& & 【问题是,当这些依他起法灭去后,我们能找到什么呢?】
& & 依他起性,是指“法”产生的原理。是“缘合则生,缘尽则灭”,即藉种种助缘(他)而生者,离妄情而自存的,故为“理有情无”。这“理”能灭吗?此理若灭,宇宙万法将何以堪?你所谓的能“灭去”的“依他起‘法’”是什么?是金盘?金砂?还是金泥?金盘灭了,还有金砂;金砂灭了,还有金泥。你想找到什么?你想找的东西,如果在“一堆金”中能找到,那么,在“金盘”中同样能找到。反之,也都找不到。就看你悟不悟了。
& & 七、断灭
& & 【这里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需要陈述。金刚经说:于法不说断灭相。既然不说断灭相,那这些依他起法是怎么灭去的呢?这些依他起法之所以生灭宛然,乃是因为有法无我性的规律存在。也就是说,正因为有法无我性,这些依他起法才能生起和灭去。缘灭,就不是断灭了。一个法,除非它有自性,它才可能断灭。圣言量决定说一切法皆无自性,所以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世上都不曾存在过断灭的现象。】
& & 什么是断灭相?盘形有断灭相,金盘成为了金碗,盘形断灭了。但一个“法”,不仅有法相,还有法性。法相断灭了,法性还在。盘灭金还在。于是金盘成了金碗,金体不断。是于金盘一法中,有断有不断。这就是八不中道中的“不断不常”,不断者,法性也,金也;不常者,法相也,盘也。
& & 不断灭,不是因为“法无我性的规律存在”,相反,正因为“法无我”,所以“法”才会断灭。(“法”无我,指法相无自性,盘无自性。)“法”不断灭,是指法性,即“金”的存在。
& & 断灭的是依他起“法”,不断灭的是圆成实性。圆,周遍。金体周遍于金盘、金碗、金砂、金泥。成,成就。盘、碗、砂、泥生生灭灭,金体不增不减。实,真实。盘、碗等形无自性,金体真实存在。
& & (按,何谓一切法皆无自性?此一切法,指法相。自性,指法相的自体。性、体同义。一切法无自性,指一切法相没有自己独立的自体。如盘离金没有自体。你说“一个法,除非它有自性,它才可能断灭”,恰恰相反,一个法,如果有自性,它就不可能断灭。如“金”。)
& & 八、无为法存在吗?
& & 【什么是无为法?有些流行但用词不正确的表达,如“佛陀死后进入涅槃或般涅槃。”引起了许多对无为法幻想式的揣测。有的作者常用“佛陀涅槃后”而不说“佛陀般涅槃后”。“佛陀涅槃后”一语是没有意义的,在佛典中找不到这种说法,应该说“佛陀般涅槃后”。人们一听说“佛陀进入涅槃或般涅槃”,便认为涅槃是一种境界、是一种领域或是一个位置,那里有一种神秘的存在;随即,人们就按照自己熟悉的“存在”一词的涵义,极力想像涅槃是什么样子。“佛陀进入涅槃”这一流行的说法,在巴利语原典中并没有与此相应的词语。
根本没有所谓“佛陀死后进入涅槃”这一事。巴利语中有parinibbuto一词,用来表示佛或阿罗汉等亲证涅槃者的逝世,但这词的意思并非“进入涅槃”,这词的意思仅仅是“完全谢世”、“完全熄灭”或“不再后有”而已,因为佛或阿罗汉死后没有再生了。
所以无为法乃是“一切有为法的熄灭”。金可以是金盘的本体,乃是基于两者都是“存在”。但无为法不是“存在”,那又怎么可以作为有为法的本体呢?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涅槃本身,从来都不与熄灭的火,或油尽的灯相比拟。以“火焰的熄灭”作比拟的,并不是涅槃本身,而是指亲证了涅槃、由五蕴和合而生的“人”。换言之:熄灭的是“五蕴”,熄灭的是“人”。】
& & “金可以是金盘的本体,乃是基于两者都是‘存在’。但无为法不是‘存在’”。这“存在”是什么意思?法相的存在,还是法性的存在?真实的存在,还是虚幻假相的存在?“金”体和“盘”形,“金”是真实的存在,“盘”不是真实的存在。怎么能相提并论,说“两者都是‘存在’”?
& & 无为法是不存在的吗?无为法所显现出来的,是真如的体相,真如是不存在的?
& & 九、涅槃之后还有什么?
& & 【有些人会问,涅槃之后还有什么?这是个错误的问题,因为涅槃是最终的真谛。既然是最终的,其后就不能再有什么别的了。如果涅槃之后还有什么,那才是最终的真谛,涅槃就不是了。一个名叫罗陀的比丘,曾用另一方式问过佛陀这一问题:“涅槃的作用或目的是什么?”问这问题之前,他是先假定涅槃之后,仍有别的什么事。所以,他要问般涅槃之后的作用或目的。 因此,佛陀回答说:“罗陀!这问题无法获得其结果,是没有意义的。修习梵行,就是以涅槃为其目标,为其进入绝对真谛的最后关口、为其最终的目的。”所以佛或阿罗汉死、般涅槃之后怎么样?这属于不回答、无记的问题一类。
如果涅槃之后还有什么,才可能可以说无为法是有为法的本体啊!】
& & “因为涅槃是最终的真谛。既然是最终的,其后就不能再有什么别的了。”那么请问“真谛”是什么?“真谛”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吗?
& & 涅槃有四,此说佛之涅槃,是名“无住处涅槃”,指断所知障所显现之真理,即断“智”之障。于此境界,生死与涅槃没有差别。故于二者无欣无厌。既不住于生死,亦不住于涅槃。唯常与大智大悲相辅,穷未来际,利乐有情。然虽起悲智二用而体性恒寂。
& & 在佛境界,“有”不离“空”,“空”不捐“有”。处处差别,而处处无差别。个中妙处,不可名状。唯自心证悟,不可思议。怎么可以说涅槃之后“不能再有什么别的了”?
& & 涅槃之后,还有真如,还有生死,还有三界六道。一切与众生一样,所不同的,唯“悟”与“迷”。悟则为佛,迷则为生(异生)。
& & 唯佛境界,无有造作,体性常寂,是名真如无为。悲智二用,而非有攀缘造作,故不名“有为”,是名“随顺”。
& & 十、性起不是有为法
& & 【无论是性起还是缘起,无论在多么微细的层面上。只要是靠了别差别来得到意义的,都属于有为法。】
& & 此句是语病。“无论是‘性起’还是……,只要是靠了别差别来得到意义的……”,“性起”,是佛境界,佛依智不依识。了别者,识也,众生境界。在佛的境界中,还有“靠了别差别”的事?在佛的境界,同样有生死法,但不是有为法。因为是“性起”,不是“缘起”。
& & “性起”,是无为法。“缘起”,是有为法。
[ 本帖最后由 林本如 于
21: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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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了,择取几个重点来讨论。我们1点1点的来讨论。
1、林本如师兄说:而无论无为法、有为法,都依止于真如为其本体。
(1)首先佛教中“法”的概念:“法”包括一切。也就是说凡我们举得出来的任何东西,均不出“法”的范畴。例如人是一种法,水是一种法,火是一种法,太阳是一种法,佛法也是法,涅槃也是法,瓶子是法,天也是法。凡您能举出的,肯定不出法的范畴。这点您能共许吗?
(2)那么法可以分为最基本的两类,那就是有为法和无为法。什么是有为法?有为法,其属性就是有生有灭。有为法是指因缘合和产生的事物、现象、对象。凡有为法都有生、住、异、灭四相。那无为法就是反之,无为法没有生灭,非因缘所生,没有生、住、异、灭四相。这点您共许吗?
(3)百法明门论列举了一切法,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法,都可以按百法来归类。这点您共许吗?
想先问一下林本如居士,您说的真如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具体是百法中的什么法?希望您以最简洁的语言对答,以提高讨论效率。如果有您所说的无为无不为法,在三藏十二部经典中哪里有相关定义?我们要么以百法为准,要么以佛经中的定义共许。否则您自己发明一套,那就没法讨论了。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23: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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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如居士说:六种中的前四种无为法,都是还有色法、有心法的生灭法。。。。。。例如,非择灭无为中有一种,《佛学次第统编》下文解释说,“有为缘阙,暂尔不生,虽非永灭,缘阙所显,故名无为。”仅仅是因为水上无风,暂时显示出风平浪静的无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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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以俱舍论解释下择灭和非择灭。
在释择灭和非择灭时,俱舍论云:灭者涅槃,不生名灭。所以这个”择灭“和”非择灭“的灭都是指涅槃。
俱舍论解释择灭曰:择者慧也。
这个涅槃怎么来的?俱舍论说:择力所得。
择力所得灭,简称择灭。
俱舍论释非择灭云: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此非择灭,碍当生法,令永不起,名毕竟碍。
本来要生的,缘不够了,不生,不但是现在不生,毕竟不生。
那就是说不以择力所得的方式,证入涅槃叫做非择灭。
涅槃都是一样的涅槃。只是证入的方法不同。所以有了不同的称谓。在结果上是一样的。
例如我们去北京,乘飞机去,叫做飞机去北京,乘火车去,叫火车去北京,坐汽车去北京,叫做汽车去北京。
北京都是样的北京,只是去的方式不同而已。择灭、非择灭,并非说无为法有两种不同的,只是证得的方式不同而已。
而虚空无为,则是描述”灭“有虚空的特征。这个灭还是指涅槃。
《佛学次第统编》我不承许。因为在解释上明显和圣俱舍论相违。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0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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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本如居士说:若把人的身体,比喻为一个宇宙。一口食物下肚,即时口腔分泌唾液,胃袋分泌消化酶,血液集中到腹腔,胰脏分泌胰岛素,五脏六腑,乃至细胞,整个身体组织,举体而动,以维持平衡。整个过程,并没有谁在指挥,你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是有为还是无为?此举体而动,而非一事对一事的缘起,是名称性而起、不起而起,即如真如无为,无为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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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混淆无为和无作的概念。神通有无作神通。但是无作神通仍属有为。有为无为,最基本的就是看有没有生、住、异、灭四相。虽然五脏六腑没有谁在指挥,电脑运作也没人在指挥,是自动在运作的,但这些都属有为。因为有生、住、异、灭四相。
请不要把无作混淆为无为。否则讨论无法继续,因为不共许故。无作就是自动,和无为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再说身体的这些运作,都是潜意识在运作,并非没有意识在指挥。宇宙亦是如此,怎么可能脱离阿赖耶识潜在的运作呢?您所谓的无为而为,只是您自己没觉察到是哪种潜意识在运作而已。
古代中国人就是喜欢搞玄的,佛法传进来时的汉代,正是玄学鼎盛时期。把明明矛盾的东西愣是放在一起,以显高深。“无为”和“为”是矛盾的,“为”就是为了,“无为”就是没有为,无为而为,到底是为了还是没为呢?去掉这种搞玄乎的一套恶习,行不?
您说的无为无不为明显是道家玄学的概念,在佛教无为有为判断标准很简单:
(1)是不是因缘合和
(2)有没有生住异灭四相
一口食物下肚,即时口腔分泌唾液,胃袋分泌消化酶,血液集中到腹腔,胰脏分泌胰岛素,五脏六腑,乃至细胞,整个身体组织,举体而动,以维持平衡。整个过程不是因缘和合?没有生住异灭四相?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11: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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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居士说:我举“金”和“盘”的例子,是说明“同一个法”(金盘)中“性”和“相”的关系,不是“两个法”之间“相”与“相”的关系。你把“法性”和“法相”混淆了,所以才以为“林居士”认为“无为法”是“有为法”的体,这显然是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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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误解的,您太低估我了。我是完全理解了您的意思发帖的。我不仅看了您这个帖,而且看了您很多帖。您的这些例子我耳熟能详。所以肯定是不会产生误解的。就是你我观点不同罢了。
我的观点是:法性不是法相的本体。
参见末下《***误解4:无为法是有为法的法性吗?不是!!!***》一帖
也希望您搜索我最近所有帖子看一看。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11: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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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居士说:“性体”与“法相”不一不二。法相能灭去吗?某法灭去后,本体又是怎么样的呢?找得到这样的本体吗?一法灭而一法生,盘形灭而碗形生、杯形生,能找到没有任何形相的“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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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开始给您解释根本的分歧。您就是被这个误导的。因为这个比喻不合适!
您的理解明显有物质不灭能量守恒的影子,但佛教不是这么看的,所以您不能以科学去揣度佛法。
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此无故彼无。听世尊说过吧?
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那您告诉我,法相能灭去吗?还有什么有为法的法相存在?为何非得一法灭后一法生?全灭不行吗?五蕴不能全部熄灭的话,世尊怎么般涅槃?
又何谓不受后有。如果还有相,那能叫不受后有吗?
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您是不是认为世尊般涅槃,但我们照样看见相,所以相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一法灭而一法生。难道您忘记了唯识,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阿拉汉的世界就不能全灭?
世尊亲口宣说:一切有为法的熄灭即是涅槃!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11: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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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林本如 的帖子
三性一际您没真正理解。就杯子为例,眼所对的色,身所对的触,鼻所对的香,以及末那和阿赖耶识潜意识,这些是依他起相。杯子的外境是在 ”眼所对的色,身所对的触,鼻所对的香,以及末那和阿赖耶识潜意识”上整合构建的,这是遍计所执相。
您是怎么理解的,我知道。这个比较复杂,以后慢慢讨论这个。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01: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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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本如居士问:真如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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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是真实的吗?那得好好解释下这个“如”字了!!!真如是真实的,那就不会叫真如了。“如”这个字就是否定真的!所以真如,实际上就是“非真”或“假的真”。(仔细看下去)
经云: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
我来解释下。
恶慧还不知,色即是空呢!那如果把色当无为法,那就蠢了。这个我在《当体即空------三言两语说透佛法(四楼续:三言两语说透道次第)》一帖中已经讲清楚了。
佛说如来藏,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否定阿赖耶识!如果确实有真心,佛就断断不会给这个真心起名叫做如来藏,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如来,这个词根,就是否定。在中文里,“如”和“假”想通。而在梵语词根里,如来有自我否定的明确意义。
“如来”在南传是“我”的意思,是被明确否定的对象。五蕴中没有如来,五蕴外没有如来,五蕴和如来互不相属(不相在)。不同场合,“如来”意思不同。世尊以如来自称,所以如来又有真理的意思,因为世尊是真理的化身。但“如来”这个词本身就有着否定世法的意义,凭藉否定世法来显现真理,着重否定的就是一切法的“我”,所以如来又有“我”的意思,但是词义是对我的否定。世尊以如来为名,本来是为了否定世法,指出世法的实质------一切法无我。但搞了半天,反倒变成有个叫做“如来”的东西要去寻找和证悟了,那不是南辕北辙吗?世尊讲无我,外道就不敢明着讲有我,却搞个如来来代替“我”,舍了我的名,保留了我的本质,我又能奈何?世尊又能奈何?如来藏在大乘又是什么意思?
藏即赖耶识,加个如来,就是把赖耶识否定掉了,所以实相是空。就这么简单。所以解深密经,以“如实不见阿赖耶识”为真实的善巧。
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
解释:佛陀以如来藏来来否定世法,人们却将之理解为阿赖耶,惡慧不能知,藏就是赖耶识,如来藏就是否定赖耶识的。就如实相的空,是否定假象的色的,愚蠢的人却固执地认为,假象就是真相。深入地观察假相,假相自然瓦解,本来就只有真相,真相就是这样的。
打个比方。例如在木棍两头点上火,随后搞杂技的转动它,我们就看到一个火圈的假象。火圈存在吗?从来不曾存在!仔细观察,哦,原来是两头点上火的木棍在杂技员手里转动。
这时候我们说,火圈就是两头点了火的木棍!火圈比喻色,两头点了火的木棍比喻实相空。火圈确实就是两头点了火的木棍,这就是色即是空。但是色呢,如同火圈,实际上是没有的。就是这样。为了显现真理,佛陀就给这种现象取了个专用名词:如火圈。
不想后世的人,竟然把如火圈当成一个形而上的真理。真是无可奈何了!
佛说如火圈,以为真火圈,恶慧不能知,火棍即火圈。
那么真正的实相呢,一切都是是了不可得啊!当然用火棍来比喻实相,是不那么恰当的,就像用金来比喻实相一样的不恰当。
解深密经云:广慧。若诸菩萨于内各别。如实不见阿陀那。不见阿陀那识。不见阿赖耶。不见阿赖耶识。不见积集不见心。不见眼色及眼识。不见耳声及耳识。不见鼻香及鼻识。不见舌味及舌识。不见身触及身识。不见意法及意识。是名胜义善巧菩萨。
我们再从楞伽经义看如来藏得名
梵语楞伽,意思是不可往,不可去。
楞伽经的经义可以概括为几个因明论式:
宗:诸法皆幻
因:以唯心现故,随各类见不见故
喻:如人见恒河,鬼见猛火
这是楞伽了义之立宗。
那么别人就反驳了,因为人们要追求真实,有追求真实的强烈渴望,像捍卫尊严一样紧紧抓住真实不放,所以有下面的这个立宗。
宗:诸法实相非幻
因:离心意识故
喻:如圣智证第一义
那么佛陀是怎么解答的呢?
宗:圣智证第一义亦是幻
因:圣证凡不证故
喻: 如人见恒河鬼不见
为遣除八地菩萨执真如为实的微细法执,佛陀接着又开示:
宗:诸法实相亦是幻
因:离三界心意识之佛智所知故
喻:如圣智证第一义
如果执着真心、真如、唯识性真实有者,如执外境,亦是法执。
那么从楞伽经义,再看如来藏得名,几可以知道佛陀用意了。再回来看解深密经:
解深密经云:广慧。若诸菩萨于内各别。如实不见阿陀那。不见阿陀那识。不见阿赖耶。不见阿赖耶识。不见积集不见心。不见眼色及眼识。不见耳声及耳识。不见鼻香及鼻识。不见舌味及舌识。不见身触及身识。不见意法及意识。是名胜义善巧菩萨。
这么来看,人们不是要真心吗?佛陀就给您个如来藏,以安慰和了断人们的幻想。“如”这个字本身:就是幻和假的意思。“来”就是现起的意思。“藏”就是积集的意思。“如”把“来”和“藏”给否定了,就是灭依他起相,就是真如无为。所以如来藏的意思可见一斑。
达摩西来,以楞迦经印心,可谓登峰造极。慧能大师承其宗旨,在入灭告别偈颂里写道:一切无有真,不应见于真,若见于真者,是见尽非真。
他可没说自性是真哦!真如又岂能是真的呢?
林本如居士,是不是认为真如是真的存在?
林本如居士,对百法明门论熟不熟?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何等一切法。。。。。。。这个一切法是不是包括真如无为?真如无为既然也是无我无自性的,那又怎么可能是真实存在的呢?所谓本体只是您一厢情愿增益出来的概念罢了。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01: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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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真如是什么?
真如是什么?
世界上凡有体者,皆不出成住坏空之无常正理。正因为阿赖耶识有生灭,所以才能成立有其识体。在其识体上才能成立四分:见分、相分、自证分、证自证分。
真如和这个无关,真如是法无我性所显。
解深密经云:一切诸法法无我性名为胜义。亦得名为无自性性。是一切法胜义谛故。无自性性之所显故。由此因缘。名为胜义无自性性。
解深密经云: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于常常时于恒恒时。诸法法性安住无为。一切杂染不相应故。于常常时于恒恒时。诸法法性安住故无为。由无为故无生无灭。一切杂染不相应故。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是故我依法无我性所显胜义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注:先解释一下。怎么会自性涅槃的?因为无自性。这里自性,不是特征的意思,而是自有、自成、独存、主宰的意思。自性涅槃,乃是指无自性所显的实相。涅槃放在自性之后,在文字意思上,是对“自性”的否定。例如某某涅槃,某某就不在世间了,能会意吗?凡夫都有自性见,自性涅槃,就意味着消除了自性见。
根据经义,真如无为法是法无我性所显。真如无为法不是法无我性,而是法无我性“所显”,差几个字,就谬之千里了。
下面解释下什么是法无我性所显。不但真如无为法是法无我性所显,一切有为法都是法无我性所显。这么说,有些人就要幻想了,幻想有一个东西叫做法无我性(空性)是诸法的本体。现在我揭露谜底吧:
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这就是法无我性所显的意思,这是针对有为法。
此灭故彼灭,此无故彼无,这也是法无我性所显的意思,这是针对证无为法的原理。若没有这样的法无我性,一切有为法不得生起,无为法亦不可能得证。法无我性不是一个东西或诸法的本体,而是一切法的内在规律,这个规律是佛陀揭示的。法无我性就是所谓的真如。无为法由法无我性所显,这个怎么说?------因为法无我性,有熄灭一切有为法的可能,有熄灭一切有为法的可能,就有证无为法的可能。都乃因为有这个法无我性的内在规律。故说无为法由法无我性所显。法无我性又名真如。
所以真如无为法由真如所显。或说诸法空相由法无我性所显。这两句话是等价的。法无我性并非诸法的本体,而是指因缘生法灭法的规律。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此无故彼无------这就是法无我性。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01:45 编辑 ]
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很容易,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很难。
佛法的本意很简单,解释佛法的人为了把佛法解释清楚,却把原本简单的佛法越解释越复杂!
菩提书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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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林本如 的帖子
引用:原帖由 六和居士 于
13:57 发表
无为本是性,性乃本是空;有为与无为,既是相与本。
世间一切法,皆由无中生;无为生相有,此乃真法理。 “性起”,是无为法。“缘起”,是有为法。
林本如老师对有为、无为的见地也是我想说却无法明确表达出来。
空性摄受有为、无为两法。
无言独上西楼
回复 12# 秋尘 的帖子
无为本是性,性乃本是空;有为与无为,既是相与本。
世间一切法,皆由无中生;缘起无为有,此乃真法理。
菩提书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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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秋尘 的帖子
所以空性就是我吗?
例如万有引力。是万有引力使地球和太阳相互吸引吗?一般人的逻辑是的。
实际上没有万有引力这个东西,但地球和太阳相互吸引,物质之间的相互吸引,显示了有万有引力。
那么是因为有物质的存在,才有了万有引力?还是因为有万有引力,所以有物质的存在?
确实可以说,没有万有引力,物质就不会存在。因为没有万有引力,物质就会离散。但是离开了物质,万有引力又在哪里呢?
说有空性摄受有为法和无为法,只是人的逻辑方向。离开了万法,哪来的空性?那是不是可以反过来说,万法摄受空性呢?
空性只是体现在万法上的规律。那万法要一直存在下去吗?佛陀告诉我们,并非如此。当无明熄灭,贪爱终止时,“有”也就熄灭了。
您要以“有”去揣度“有的熄灭”,是不可能成功的,在那个境界里,非但空性无立足之地,三世诸佛乃至一切的一切,都无立足之地。
所以您的所想所思,到了佛陀这里,都成为无记。佛陀不回答这类没有意义的问题,例如涅槃是不是存在,真如是不是存在。
您希望建立一个逻辑,以便让自己心安理得,这种需求实际上就是一类贪爱,我也很理解人有这样的需求。而佛陀所指,是彻底打碎了所有逻辑的。没有必要为了心安理得,而去增益这些没有必要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最终都会是执着的来源。这些内容只能服务于满足人们的逻辑,使理论看上去更圆满而已,或满足于人们幻想一个自己想象的如法的归宿------说到底还是贪爱。
我在最深切的层次上,把这些人性弱点看得一清二楚。我试图恢复点简单,舍去些没有必要的装饰性理论,以最直白的方式直接契入事物的本质。对我而言,空性只是一个规律,凭藉这个规律,人可以涅槃。对我而言,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此无故彼无,这么一句话,已经解决了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即便是空性,也已经在这句朴素的话语中完成了它的所有意义和使命。
人们永不停歇的心啊,有一种莫名的躁动,想为空性谱写更多的神话与篇章,所以人是创造性动物,不创造就难过的动物。为了满足贪爱而不断创造着,于是空性变得越来越神秘,越来越伟大,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化,这样人本身也可以借光而变得更高贵和更受人尊敬了。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15:15 编辑 ]
引用:原帖由 阳光普照 于
14:43 发表
1所以空性就是我?
2说有空性摄受有为法和无为法,只是人的逻辑方向。离开了万法,哪来的空性?
3那是不是可以反过来说,万法摄受空性呢?——
... 1、所以空性就是我?空性不是“我”,空性——无我性,不增不减不生不灭不垢不净......
2、说有空性摄受有为法和无为法,只是人的逻辑方向 当然我是站在“人”的角度说话啊!是站在凡夫地和你讨论,难道你是站在罗汉、菩萨、佛的角度说吗???怪不得你对经(六祖坛经)都要质疑,凡是“经”都有不可思议的功德,观自己不要照得太大。
3、那是不是可以反过来说,万法摄受空性?你说能反过来吗???从以上的回答,就知道你目前的状况,入魔去了。
4、我在最深切的层次上,把这些人性弱点看得一清二楚。我试图恢复点简单,舍去些没有必要的装饰性理论,以最直白的方式直接契入事物的本质。对我而言,空性只是一个规律,凭藉这个规律,人可以涅槃。对我而言,此生故彼生,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此无故彼无,这么一句话,已经解决了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即便是空性,也已经在这句朴素的话语中完成了它的所有意义和使命。
你既然已经站在深切的层次上,那就涅槃吧!一切言说提问都是多余的。
回复 28# 六和居士 的帖子我不懂所以才请教。您要来赐教,就请解释明白,能扛住我的质疑,把我的质疑给解决,我就懂了。但你做不到,还推说我不想懂,没有这样的道理。您连别人质疑都无法容忍,还谈什么心性?在您眼里,我就成了来吵架的了!难道我不懂,还非得装成我懂了?难道在我眼里看到皇帝没穿新衣(兴许是我眼睛不好使),还不许我说出我所看到的?如果我看错了,我说出来,好让大家来帮助我呀!您非要堵住我的嘴,这样您好保持六和是伐?
佛弟子的耐心和慈悲都去哪了呢? 我再说一遍,我诚心诚意请教,但希望大德们真心诚意待我这个众生,用合理的道理慈悲为我开导。
[ 本帖最后由 阳光普照 于
17:26 编辑 ]
刚刚在阳光普照师兄的其他帖子里复制一段,说明第4点和这段话有差异。上面说自己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下面复制过来的可是要别人的慈悲和耐心开导。哪一段才是此有故彼有啊!
[ 本帖最后由 秋尘 于
16:17 编辑 ]
无言独上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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