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常识中怎样算构成期诈

新《旅游法》实施后 出境游到香港参团或更划算
赴港参加旅行团,对于老广老深们而言并不陌生。近年来,香港因其出境游路线航线较多、票价低、团费较便宜,一直吸引内地游客前往参团。而随着10月1日起《旅游法》的施行,香港旅行社的出境游团费直观价格优势可能将变得更为明显,因而短期内或出现广东出境游客源进一步流向香港的趋势。
据近日在香港旅行社显示的出境游信息来看,国庆期间赴泰国出游的团仍然在价格上颇具吸引力。从票面价上来看,10月1日之后出发的赴泰旅游团,香港参团确实要比在粤参团有价格优势。而记者从内地旅行社了解到,10月6日出发的6天双飞曼谷、芭提雅纯玩团,价格约为5400元,而另一旅行社同类型的线路也要近5千元左右。业界人士分析道,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旅游法》,大陆赴泰国团队游不再涵盖购物和自费项目,线路价格会有一定增幅。而香港的行程安排并未受此影响,包含购物和自费项目的低价团依然是赴泰游的主流产品。从票面价来看,香港团费更低,这也是吸引部分游客前往香港参团的因素之一。
有内地旅行社人士坦言,近年来香港出境游在价格方面都拥有一定的价格优势,这也和部分线路航班价位较低有关。有在港参团出境游经历的内地游客表示,曾经参加过在香港包团赴迪拜旅游,对该团的行程安排和全陪导游的讲解表示十分满意。行程中虽然有购物,但次数并不多,而且整个行程安排合理,并非赶鸭子般匆匆忙忙走马观花。而另一位游客则表示对曾在香港参团经历和在广州某旅行社的参团经历形成强烈反差。他当时参加该社组织的6天日本游,曾经遭遇过被弃东京街头的窘境。相比之下,该游客觉得在港参加的出境旅游团更满意。
记者从香港某旅行社了解到,10月至11月前往北欧的线路多达16条,而对比省内旅行社,同时期前往北欧的选择一般不超过5条。香港组团前往非洲、美国加拿大等线路同样也有更多的选择。&相比之下,香港出境游市场的确更为成熟。&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劳毅波表示,香港旅行社在操作出境游方面更有经验,针对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更好的满足游客需求,这也使得在港参团受到一部分游客的欢迎。
对此有业界人士称,香港旅行社分食内地居民出境游市场的现象并非最近才出现。事实上,由于香港开拓出境游市场较早,发展较为成熟,产品组合较丰富,选择更多,更具竞争力。而短期内广东旅行社方面根据《旅游法》的精神,将采取一价全包的方式,从直观价格上而言,香港线路的确对消费者更具吸引力。
对一些业界预估在新《旅游法》实施后,广东短期内出境游客源或流向香港旅行社,而也有部分省内旅行社对此表示并不担心。有专业人士分析到,直观价格低,不代表出游费用低。实际上,香港泰国游线路团费价格低,仍然包含购物和自费项目在内,也就意味着游客在旅途中依然需要自掏腰包。因此当游客对自己旅途所花实际费用进行了对比会发现,香港旅行团的实际费用也不一定便宜。
劳毅波也表示,香港旅游团更多针对香港游客来设计线路,而广东游客和香港游客的旅游需求和习惯有所差异。而且就目前来看,香港旅行社暂未针对大陆广东客而专门制定线路产品。同时,广东游客赴港参团还须考虑交通成本以及权益保障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广东旅行社不必过于为市场蛋糕被抢食而感到岌岌可危。
中国时刻,漾新闻报道。律师好,我想问新旅游法出来后,旅游合同算是有名合同吗?谢谢_百度知道
律师好,我想问新旅游法出来后,旅游合同算是有名合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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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买卖合同,并不完全属于《合同法》中任何一种有名合同、导游群体的保护力度。以上意见、承揽合同等,立法进一步加大了游客、委托合同。《合同法》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旅游法》的出台对旅行社合同签订业务操作产生了较大影响,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要列明导游服务费用等:合同中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比如旅游合同不是有名合同,但旅游合同的法律性质比较特殊,仅供参考
谢谢 方律师,我对这个还不太会用,所以才看见您的回复,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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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旅游法剑指低价欺诈 消费者“用脚投票”更有底气
新华网上海4月27日电(记者 陈爱平 王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被消费者诟病已久的低价欺诈终于有法可治。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需求的转变,价格对于旅行社竞争越来越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真正为消费者着想的服务之心。对于质量差、服务差的旅游产品,消费者将更有底气“用脚投票”。
“零负团费”顽疾影响旅游业发展
从1995年新马泰旅游“零负团费”、2004年欧洲游“零负团费”,到海南等地的内地旅游“零负团费”,“零负团费”已成为我国旅游业迅猛发展之下的一大顽疾。针对屡禁不绝的“零负团费”旅游,旅游法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何建民指出,旅游法的宗旨是让旅游活动参与各方,如游客、导游、旅行社及涉及商场、酒店等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杜绝‘零负团费’、强买强卖,既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是让旅游产品的提供者得到可持续发展。”
相关规定是否直指“便宜没好货”?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旅游的根本在于让人身心愉悦,如果购物能让消费者得到满足,低廉但保证质量的团费能让老百姓觉得物有所值,在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也是值得提倡的。
马文华 王春华
】【】【】结合《旅游法》 三明扎实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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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旅游法》 三明扎实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结合《旅游法》 三明扎实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16:34:44福建旅游之窗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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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旅游法》颁布以来,三明市旅游局以学习贯彻《旅游法》为契机,不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游客投诉有效预防机制。利用三明旅游网,不断强化旅游质监网络建设,公开旅游投诉热线电话和服务承诺;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工作走向制度化、标准化;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6.5世界环境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等宣传平台,宣传有关旅游法律法规知识,接待群众咨询,引导理性消费、正确维权。二是加强旅游市场督查。坚持黄金周、小长假检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重点加强旅行社业务督查,规范导游从业行为;加强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开展多部门联合大检查,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三是不断提高旅游质监队伍自身素质。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规范的学习,做到法规学习经常化,同时积极向上级质监部门进行工作和业务学习咨询,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业务素质。(梅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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