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纪委怎样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两为主”工作要求

赫山区纪委“三力”齐发落实监督责任 - 区县(市)及市直单位 - 最新图文 - 益阳纪检监察网
日 星期六 农历乙未年(羊)五月十二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图文 →
赫山区纪委“三力”齐发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单位: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10:34:52 查看326次
&&& 今年来,益阳市赫山区纪委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主责,不断增强执纪监督合力,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争取支持“给力”。一方面,主动争取区委的大力支持。定期向区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特别是案件查办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使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工作部署、重大举措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决策。及时在区委常委会上汇报上级纪委主要会议、文件精神,大力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帮助出台了《赫山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赫山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市纪委的大力支持。认真落实“两为主”工作要求,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与上报,科级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市纪委。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相关业务室请求支持与帮助。平时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履行同级监督职责,采取“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书”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区委、区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 组织协调“有力”。坚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区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司法、组织、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力量,制定了《对涉嫌违法人员主体身份问话实行首问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发现、移送、查处的齐抓共管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定期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措施,今年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都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 督促检查“发力”。改变过去越俎代庖、代替职能部门搞监督、混淆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做法,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对党委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再监督”上来。今年来,该区纪委组织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15个,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党委、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赫山纪委& 韩梅虹)高要党风廉政网――2014年高要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4年高要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时间:<font color="#FF/2/16 10:24:02&阅读<font color="#FF次
――2014年高要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4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深化体制改革,聚焦主业主责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的机构、职责、人员进行了全新优化组合。1270%清理和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仅保留12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了147个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事还给主责部门,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业。
在突出主业的基础上,市纪委还细化任务,明晰责任,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厘清了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边界,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 “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约谈各镇(街)和部分市直单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督促各镇(街)各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狠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
过去一年,市纪委坚持常抓不懈,继续落实纠正“四风”的一系列举措,推进明查暗访常态化,深入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9个专项行动,驰而不息纠“四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问题案件14起,涉及党员干部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实名通报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摆宴席等典型问题5宗。
在整治不正之风的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注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对打击非法行医、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车辆超载超限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赶走不正之风,更要送来正气清风。市纪委围绕“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这一主题,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63批2190人到高要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了18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开展10期“廉洁高要行”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旁听庭审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营造崇廉尚洁的舆论氛围。
严格执纪,零容忍惩治腐败
市纪委牵头探索建立了县级巡查工作机制,采取“告知式”和“突袭式”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派出巡查组对市妇幼保健院等8个单位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盯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找准问题穴位,深入排查。过去的一年,发现被巡查的8个单位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等突出问题67个,提出整改建议64条,对一些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纪委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顺风耳”、“千里眼”的作用,行 “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纪要报备制度,强化对所辖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市纪委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94件次,同比上升17%,初核线索174件,同比上升47.5%;立案74件,同比上升72.1%,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4人,股级及以下干部12人,非公职党员5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同时,强化“以案治本”的综合效应,对查办的大要案暴露出来的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及薄弱环节及时进行分析研究,责成其及时整改补漏。
固本强基,以铁的纪律建设队伍
市纪委严格落实“两为主”精神,镇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市纪委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34名基层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参加省纪委、肇庆市纪委安排的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认真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市17个镇(街)纪委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都得到进一步配足配强。
关于本站 -  -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建议使用 浏览器:IE5.0以上 分辨率:800*600(最佳)
版权所有:高要党风廉政网玉溪党风廉政网
&&你的位置: & &
新平县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新平县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
来源:新平县纪委
作者:杨梦龙
点击率:319
  近年来,新平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的决定,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通过持续不断的组织和制度创新,理顺体制机制,盘活现有存量,优化人员结构,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不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抓住“聚焦点”,推动“两责任”落实。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菜单式”责任书锁定责任,推动“两责任”落实。一是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具体化、明确化,细化为3条10个方面,从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等方面明确党委主体责任。2015年,县委与68个责任单位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明确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五项职能,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2015年,县纪委与12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3个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签订落实监督责任责任书,逐级压实担子。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印发《新平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制定年度考评办法,依据年度责任制考评结果,对落实“两责任”情况进行奖惩和责任追究。2014年,对71个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对22个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对3个“合格”、1个 “基本合格”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单位主要领导3人。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抓住“关键点”,推动“两为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健全完善重大案件线索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先后制定《新平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直接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度(试行)》、《新平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行)》和《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具体制度。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2014年以来,轮岗交流了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各1名,新任命县纪委副书记1名,轮岗交流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5名,新任命4名。  抓住“发力点”,推动“全覆盖”落实。按照中央关于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巡视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新平县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全覆盖”要求落实。一是实现监督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的部署要求,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结合新平县派出机构管理实际,2014年12月,印发《中共新平县纪委 新平县监察局关于调整派出机构监督和联系单位的通知》,对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联系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监督和联系单位由原来的64个单位增加到了69个,实现了对县直单位监督的“全覆盖”。二是实现责任全覆盖。在落实“两责任”的基础上,印发《新平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细化为3个方面64项,把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责任机制。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法规、廉洁自律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守住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底线。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双谈、双签”制度,2014年以来,106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及配偶接受了任前廉政谈话、家庭助廉谈话并签订廉政勤政和助廉承诺书;16126名党员干部作出廉政承诺,积极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纪委监督、部门落实和党员自律“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实现责任全覆盖。三是推进巡查全覆盖。根据中央关于“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要求,新平县创新监督方式,建立纪检监察巡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章立制、注重长效”,使监督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2014年对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1个单位进行巡查,约谈单位领导2人;2015年制定《新平县2015年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对12个单位的巡查,其中常规巡查6项、专项巡查6项,着力发现被巡查单位在落实“两责任一纪律”、“四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抓住“着力点”,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2014年9月,印发《关于调整新平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6月,印发《关于调整中共新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的通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的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资源,攥指成拳、形成合力、突破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于初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4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7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2件,办结42件,办结率100%;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失职渎职案件10件12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5.4万元。  抓住“根本点”,不断深化“三转”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落实。一是聚焦主业转职能。印发《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的通知》,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保留17个。改革调整内设机构,按照“上下对应、突出主业、归类整合、务实推进”的原则,拟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整合、盘活内部资源,优化结构,人员、编制向执纪办案倾斜,目前,方案正在进一步研究中;及时调整县纪委常委分工,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落实派出(驻)机构“全覆盖”要求,强化派出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二是突出实效转方式。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印发《新平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实施意见》,整合纪检监察、社管综治、司法、信访等群众工作资源,建立解决群众诉求“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4年,共办理群众诉求9982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7%。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印发年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抓住春节、花街节、五一、火把节、中秋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等情况明察暗访,2014年共问责33人、约谈2人、函询5人,对12辆公车标识粘贴不规范的9个单位进行通报问责;2015年,截至目前,共问责13人。强化党员干部廉政监督,印发《新平县贯彻落实〈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四项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新平县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等文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报告、约谈、述廉等制度,2014年,县纪委常委约谈12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12名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了专题述廉。转变监督思路,围绕“三重一大”抓监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2014年,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监察员制度,向12个项目派驻13名监察员;2015年,印发《新平县2015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三重”工作督查机制,对105个重点建设项重点工作、19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户成长性中小企业进行“督查外的督查”。三是从严从实转作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强化内控措施,切实防止“灯下黑”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提拔使用纪检监察干部7名,内部轮岗交流5名。
中共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监察局 主办
电话: &&&&E-mail: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市党风廉政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复制本站内容或建立镜像站点)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
第02版:北京·综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
——中央纪委研究室解读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近日,中央纪委研究室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提出要通过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体制障碍是最大的障碍,机制缺陷是根本的缺陷。总结起来,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归根到底,这都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为主”。&&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反腐败威慑力的关键所在。在原来的习惯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如果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同时知情,那么就会对地方党委形成制约,就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查办,这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案件,打击腐败犯罪。&&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是一级纪委的主要领导,他们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有利于强化他们同上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他们更加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为主”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中央纪委研究室强调,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全覆盖”。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二是“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从这些年的反腐败实践看,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也发生了腐败案件。这说明权力不论大小,只要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可能被滥用。今后,按照所有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必须进一步强化纪委的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各派驻机构是由上级纪委派出的,必须坐到纪委位置上来,代表上级纪委行使监督权。各巡视机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地方党委书记的同志在内,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同时,还要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技术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