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扣亲手划掉亲人债权就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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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不露面 强制扣划追债权
作者:许翔&&发布时间: 09:23:42
  2012年7月,被执行人尹某从申请执行人曹某处购买瓷砖1000箱,总价35000元,尹某在支付25000元后,剩余10000元久托不付。曹某遂起诉来院,我院缺席判决尹某支付曹某货款10000元。
  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照旧与法院“躲猫猫”,玩起了“人间蒸发”,拒不露面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启动查控程序,利用省高院银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尹某在我市某银行账户余额达数十万元,法院随即采取了强制措施,尹某所欠货款被依法扣划,案件得以执行完结,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书刚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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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丽芳与曹柳青、伊观有债权纠纷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执行裁定书
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松执行字第6-4号
申请执行人谢丽芳,女,汉族,职工,住松溪县。
被执行人曹柳青,女,汉族,教师,住松溪县。
被执行人伊观有,男,汉族,驾驶员,住松溪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松民初字第913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曹柳青、伊观有的银行存款15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李凯峰
审 判 员  艾世彪
代理审判员  汤哲植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书 记 员  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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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债务法院能扣划退休金吗?
  我退休后和他人合伙做生意亏本了,欠下马某3万元钱。法院判决我有还款的义务,因我无力偿还,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明我确实无其他财产后,从我的退休金账户中划走了部分退休金。我现在唯一的收入就是退休金。请问,法院这样扣划是否合法?  读者陈中暄  陈中暄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日作出的《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中指出: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你没有清偿马某的债务,法院只是扣划了你的部分退休金,已为你留下了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此法院的执行活动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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