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提前20天交辞职信,走时没交接,老板会让我员工赔偿公司损失损失吗

我上班了13个月。辞职半年,社保也没交也没补偿,公司一直拖着不让走,,我突然辞职,公司剩余一个多月工资不发了,我可以劳动仲裁赔偿我的工资和社保。精神损失费么?&br/&签过合同,不过合同已丢失过了。我有离职时所发的邮箱证明我已经交过辞职信&br/&赢的概率有多高?
我上班了13个月。辞职半年,社保也没交也没补偿,公司一直拖着不让走,,我突然辞职,公司剩余一个多月工资不发了,我可以劳动仲裁赔偿我的工资和社保。精神损失费么?签过合同,不过合同已丢失过了。我有离职时所发的邮箱证明我已经交过辞职信赢的概率有多高?
你的社保仲裁机构不不能受理的,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社保&工资没有发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所说的精神损失费应该是没有的,你一直在上班啊,哪方面导致精神损失了呢,这个不好举证吧。 &合同丢了没有关系,合同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证明,单位也会有存档的。 &建议你登录或者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的感言:真心佩服你,谢谢! 相关知识
其他回答 (3)
可以劳动仲裁赔偿我的工资和社保
哥们,赢的概率高么
你是否签署劳动合同
不要说我们打击你,你的事情不好解决。
不会吧。只是合同丢了所以难解决么。何况公司那边又不知道我的合同丢过了。
你和单位是签的什么合同,合同有写转正后交金买保险吗,你被正式录用了吗,建立了职工档案吗,单位离职流程是这样吗?走完了吗,有纸质的离职证明吗?
哥们。劳动合同,转正成后也不帮我买任何福利保险社保,啥都没。。。你说的职工档案我不懂。估计也没有。。离职不该想我如此。。辞职当天跟公司的所以领导吵架。当场就走了。。号走了。当天说不干我就直接走人了。。。。。。。日交的辞职信。。一直用我走了之后无人上班。不让我走。说请到人才能让我走。。。。新员工是请了。只是没做多久就把新员工炒掉了。。如果他们一直不请人了。一直将我绑着。。一直威胁如果走。工资不发之类的话。。。社保也一直拖着不买。。从我说要走开始。一直找我茬。。让我心寒才决定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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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领域专家
& &SOGOU - 京ICP证050897号没签合同,交了辞职信,可以马上走人吗?_百度知道
没签合同,交了辞职信,可以马上走人吗?
我嘴巴不会讲.而且做的好窝囊,可是他就是不想答应,所以,继续下去还不如回去陪我自己在家辛苦的父母,我是实在受够了,我不是个不负责人的人,很想回家陪陪他们,考虑到我做的工作不是像其他工作需要交接什么的,我去年就没能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希望有人可以帮帮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的离开对公司还是没有影响的交了辞职信给公司领导了,总是受气,受气了也就只好受这,我是一天也干不了了
开始进公司谈的时候就是?,要实习期满要签定合同的?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可是公司一直就没有让我签过.我就是想知道,我交了辞职信,马上走人,他会不会不给我工资?
提问者采纳
报名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39条,工资每月多少等,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这很重要。  看我以上回答。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27条),补交社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将承担不利后果,会使你一生受益、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关键一点就是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社保记录、《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由用人单位来证明,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招工招聘登记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工资支付凭证,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38,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可以去查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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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你参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供你参考。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你的情况我不清楚
你最好按规定程序办理辞职手续,等公司同意了,领到工资后再走不迟,省得闹劳资纠纷。
最好是领了工资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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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问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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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同意你是不可能拿到工资的,他同意了也是要扣违约金。
吥允浒伱離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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