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矿职工受煤矿工伤管理办法有何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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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同时属于工伤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实践中很多同时属于工伤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方的劳动者,在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一定要在法定时效届满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申报工伤,则个人一定要在一年内申报工伤,同时,个人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报工伤。当然,交通事故同时属于工伤事故的,其直接损失部分是不能重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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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矿——我的家乡我的回忆
前几日,看到网友福善堂主发的转帖,描写了721矿的凄凉景象,我想不管描写得多么生动,估计也引不起多少人的共鸣,因为那毕竟太遥远了。但是我知道,在这个论坛上,至少有一个人会被触动,那个人——就是我。
我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对与不对,按照他的意思,应该是这个逻辑:721矿曾经很辉煌风光,矿上的职工很高调,认为比别人高一等。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矿里不行了,而别的地方经济都发达了,所以他们很凄惨。所以奉劝某些“高调的”核电人,现在就该夹起尾巴,做人要低调一点。 也许我猜错了? 真希望我是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了,希望如此。
周一到周五还是比较忙的,只有周末闲下来了,又懒得出去走动,就在这里打点文字,人家都说70后的人比较怀旧吧:
50年代抗美援朝前后,世界两大势力敌对情绪达到颠峰,欧美帝国主义势力(过去是这样称的)经常叫嚣要对我们新中国进行核打击,在这种环境下,国家领导人决心研制自己的原子弹1956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说:“我们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 ,哦,这些不罗嗦,相信大家都知道了,1964年我们研究和试验成功了第一颗原子弹,让毛主席的腰秆子硬起来了。
技术上有苏联老大哥帮我们,可是要用到的大量铀矿资源,还是要自己去开采。在50年代,地质学,是最热门的专业。为新中国找矿,也是最崇高的职业。很快地,在中国很多地方找到和建立起了铀矿,其中,我最了解的就是721和712,另外还有一些比如715,716之类。为什么这样编号呢,这是出于保密的需要,小时候,我们家的邮政地址是:湖南衡阳20号信箱,其它的一些军工企业也是如此。矿产开采出来,附近还要建对矿石进行粗冶炼的工厂——272厂,我们矿和272厂之间,就有一条专线铁路,将成千上万吨的矿石运到272厂去冶炼,最后再送到陕西的404厂去精冶炼,然后就制造成了原子弹的原料。江西的721矿,是亚洲第一大铀矿,我有很多同学都在那里。我家所在的712矿是湖南第一大。湖南和江西还有几个这样的矿,同属于中南矿冶局,矿长是副局级的领导,当时比市委书记略高。中南矿冶局又隶属于核工业部,当时也叫第二机械部(“二机部”),现在核工业部已经改编制不存在了,民用的为核工业总公司。军用的归国防科工委管理。回忆点滴:712矿大约是56年建成开采,我父亲是62年从长沙地质学校毕业分配过去上班,开始是一名物探技术员。从他跟我们谈到的历史可以了解到:60年代初,矿里有很多苏联专家,帮助矿山的建立,包括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办公和宿舍楼的修建,我们矿的很多建筑,现在还保留着浓重的苏联特色:红砖红瓦,四方庄重。后来和苏联关系破裂,这些苏联专家也就撤走了,中国人自己搞。
十年文化*大*革命,老牌国营企业是闹得最凶的,我爸他们知识分子是最没有发言权的,只有靠边站。当然没有挨批斗,已经是很幸运的了。听我妈说,当时经常武斗,也时有开枪死人的场面。矿里有军队和防空部队,叫警卫团,后来缩减编制为警卫营,最后到我懂事的时候,已经改为警卫连了。712矿大约方圆10公里,6个采矿工区散布在几公里的周围,中间有一个四方的像县城一样的生活区,有学校,邮局,银行,医院,供销社,室内和室外两个电影院,冰棒房,机关食堂,老干活动中心,周围是农村,早上,村民们会带着蔬菜和蛋肉类食品到菜市场来卖,我们也会在菜市场吃米粉,油把子当早餐,跟普通的乡镇赶集差不多。每家每户基本上都种有葡萄树,用脚手架搭建的葡萄架,每年夏天都可以收获几百斤,葡萄比衡阳市的巨蜂品种小,但特别甜。
印象里,矿里是一个世外桃源,既有乡村的宁静,也有城市的繁华。学校的各种条件远远超过县城,当然子弟学校也有弊端,就是学习风气不好,学生普遍贪玩。我们这些70后,几乎把当时所有能玩的东西都玩遍了,夏天去水库游泳,冬天打雪仗堆雪人。钓鱼钓青蛙,弹弓纸飞机香烟火柴盒玻璃球,电子游戏台球。偷葡萄枇杷桃子无花果橘子烤红薯。。。。。。说到玩,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啦,总之,我在这样一个没有被拐卖风险没有交通事故,绝对安全的环境里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少年时光。
到了80年代末,慢慢地不再开采矿了,最终停产将井口全部封闭,矿上的大人都说,国家的铀矿资源已经足够了。712矿跟很多军工企业一样,开始了“军转民”的历程:在娄底建过大理石厂,投资9千万建设了金属镁厂,却最终都因领导管理不善没有维持下去,矿里的职工和家属从最高峰时候的几万人,缩减到几千人,现在已经陆续迁移到衡阳市。曾经那段“两弹一艇”的辉煌时光,随着历史的进展变得一去不复返了,。但共和国没有忘记他们的功劳:在军转民的20多年时间里,矿里没有一分钱的产出,但国家每年拨几百万用于发放工资和医疗。
虽然铀矿是固态不是游离态的,放射性非常低,但由于长期接触铀矿,加上井下作业环境恶劣,一线工人和技术人员,或多或少身体状况受到了影响,很多工人都在60多岁就病逝。(但也有很多长寿到8,90岁的),当时科学技术和国家的物资有限,这的确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们只能说这是老一辈创业者的功勋,为共和国国防事业作出的贡献和牺牲, 我记得我父亲说过“为国家,短命几年十几年算什么,过去打仗,那些烈士才活十几二十岁不也死了?”我们还能说什么呢,这跟做人低调高调有什么关联呢?难道说“他们曾经辉煌,由于做人太高调了,所以现在衰败了,就是风水轮流转的报应?”。还有人恶毒地说“搞核的人都是死于癌”,唉,真是让人摇头感叹。至于说什么“留下一片核污染之地”,那是不负责任的说法,有关核机构早就采取了措施,将矿石掩埋,重新绿化种植。如果真如某些人说的那样不毛凄凉之地,恐怕我们这些人早都逃之夭夭啦。三,四十多年的时间里,从矿里出去打工的人,每年过年都会回去探亲,现在矿里周边,老百姓照样安居乐业。
[ 本帖最后由 小小罗 于
14: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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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弟学校试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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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这样的
不过现在铀矿 开始新时代了吧
这些人都是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
感觉那里蛮干净的:) :)
小小 罗 平时玩些什么啊 有地方钓鱼吗
回复 1# 小小罗 的帖子
哎,又锉到你的心痛了。
我就解释一下吧。
我是今年来这个城市谋生,一次无意中听到721矿生活区,而且去那里做了一次活,当时很好奇那是个什么单位,就去网上百度了一下,才知道那是个铀矿,因为种种的原因,大部分职工被转移到离矿很远的这个城市,在这个小城市算是一个相当大的生活区,而且还在建三期。和一起来的老乡谈起,他们说因为一些原因,他们在这个城市购买力很底,因为没什么收入,所以在这里也很边缘化。
从我转过来的贴还是不难看出,作者对当年721矿职工的羡慕。其实对于60。70后的人来说能为国家献身是件非常光荣的事情,没文化的人想去那也是要有后门有关系的。‘留下一片核污染之地’也是我看到网上的话。我当然没去实地看。因为和您比起来我说这话只能说是站着说话不腰痛。我既没为国家的核事业做贡献也没亲身去看看就乱发表言论。
做人要低调我相信谁都不会说错。你们“核电男”低不低调?肯定不是我说了算。但我看过许多人跟贴什么年薪十几万是辛苦读书来的那种我实在不敢苟同。
陶令还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呢?种种菊花在他看来也是件很惬意的事。陶令毕竟是少数。能为国家做贡献肯定好,但彭泽还是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小县城。谁说农民就不是为国家做贡献吗?
[ 本帖最后由 福善堂主 于
17:00 编辑 ]
“他们曾经辉煌,由于做人太高调了,所以现在衰败了,就是风水轮流转的报应?”。这话也是我说的吗?
到大城市去
避免类似的
虽然 九江 算不上大城市
父母69年中专毕业分配去了江西的713矿,在上饶。72年调动去了甘肃矿业局的279厂,也算从矿山到企业了,不过还是水冶系统的。矿石从272出来后可能还要先送去包头的202,唉,也记不清了。不过楼主404在甘肃酒泉,504在甘肃兰州,405在陕西。
是的,我把404和405说混淆了
原帖由 再出发 于
00:59 发表
父母69年中专毕业分配去了江西的713矿,在上饶。72年调动去了甘肃矿业局的279厂,也算从矿山到企业了,不过还是水冶系统的。矿石从272出来后可能还要先送去包头的202,唉,也记不清了。不过楼主404在甘肃酒泉,504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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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湖南矿冶局711矿、712矿、716矿在破产通知下发后封锁信息骗职工辞职怎么就没
企业封锁了破产信息,有的人在当时就已经符合享受破产政策提前退休的条件,什么也没有了。10月9号,相信企业领导的话,什么事都要赶头班车、712,大肆宣扬“中央不管我们了,今年辞职还有二万六千元拿。辞职人员有的人是70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同志,有部分职工号与企业残酷的解除劳动关系了,出动警车警力把上访职工抓到丰台区马家楼派出所去了,以下简称《通知》。他们强烈要求中央严查核工711,什么也不是,该退休的企业要给他们办理合法退休手续,他们多次去找局领导说理,假如职工知道还有这么好的优惠政策和待遇的话,还事情的原本真相,以后破产了说不定一分钱也没有,他们感到万念俱灰,因为破产通知已经覆盖到他们了,企业还没有收到破产通知,辞的越早补偿的越多、712。他们属三不管人员,711,被骗职工要求享受破产政策和待遇,处于保密状态中”等假话,只是职工不知道,继续的动员鼓励职工辞职,辞职截止10月31号”等煽动性言论,多次的去北京找核总公司说理。这么多年得不到解决的原因是企业不承担责任,他们有理没处说、716矿这3家在破产通知下发后有一千多职工被蒙骗辞职了,核工没救了,由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颁发了《关于贯彻执行资源枯竭矿山关闭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意见【2000】33号也下发了。他们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通过网络的呼声引起社会对他们的关注,企业继续的封锁破产信息、鬼话,破产通知当时还没有解密呢,当核总公司完全遮盖不住骗职工辞职的真相时就以权压人。职工不明真相,号召和鼓励大家辞职,要求享受破产政策和待遇,看不到政策通知精神,更不知道国家给了破产企业职工的优惠政策和优惠待遇,就是傻子也不会辞职的,假如职工知道要破产了。真相暴露后、716矿领导骗他们辞职的真相事实号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1号,7月21号712矿立马制定了企业辞退职工的文件。值得提醒和注意的是湖南矿冶局和北京核总公司的领导们口吻一致说“号你们辞职时
提问者采纳
我们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想要还原真相,还需记者同志们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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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核工业总公司712矿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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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总公司712矿安置房!
这里的人曾经在地底下奋战了几十年!
这里的人曾经为中国的“两弹一星”作出过无私的奉献! 她就是前身为核工业总公司属下的712矿,根据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该矿于2003年关闭破产,现有离退休职工,一次性买断人员,家属近万人,都住在低矮简陋的平房里,按照国家异地安置政策,该矿职工将整体搬迁到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消息传来,人们奔走相告,感谢党和政府对军工人的关爱。
因为712矿是个老企业,历史原因造成了职工工资待遇偏低,职工家庭生活相对来说比较清苦的状况。许多家庭更是把一生的积蓄投入到了异地安置房里。即便这样,资金缺口还是很大,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道奇特的风景,在矿区周围712矿人有的利用晚上打鱼,有的抓泥鳅,有的开荒种地卖菜。他们头顶烈日,披星戴月。一点一点地凑,一点一点地攒。 盼星星,盼月亮,五年过去了。终于等来了再建安置房基本完成。可是,平地一声惊雷在人们头上炸响。社区主任(职务相当于破产前的矿长)被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批捕,因为他在房屋防盗门的采购过程中,吞下了大量的回扣,广大住户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不禁对房屋产生了很大的怀疑,部分住户代表于7月4日对房屋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中发现房屋确实存在诸多的质量问题,人们在看过现场拍摄的照片后,个个感到不寒而栗,大家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我们望眼欲穿的新房吗?这就是我们倾注全部心血的希望所在吗?
生活在712矿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心地从不缺乏勤劳善良,忠诚无私,他们感受过党的政策的温暖,也目睹过国家领导人的风范,他们会因看到温总理冰天雪地慰问湖南受灾群众而感动得热泪盈眶,也会节衣缩食为汶川地震受害者捐去寒衣棉被,现在他们感到被玩弄了,被侮辱了,被算计了。居然,乞丐的米也有人抢,居然昧良心的事也有人去做。居然,老百姓的血汗钱也有人贪。一位五十年代参加工作的九十高龄的老人,对儿孙表达了想在明年春节搬进新房,搬进城里的愿望。儿子告诉她“妈妈,新房我们不搬了,那房子简直就是小孩子玩的过家家,我们怕住进去,出不来了”,还有几位老人,劳累了一辈子也想早一点尝尝住城市的滋味,担心晚搬了,房子有了,人没了。私自拿了钥匙把屋内的装修都搞好了,真要不能住,拿可就惨了。
现在这里的人们显得很无奈,他们说“现在相互的房子虽然破了点,可还能住,城市的诱惑固然很大,可那样的房子谁敢住呢!”
“我们想有一个安全的家!”就是这些昔日军工人的呼声。
现在,我们把房屋质量有问题的图片附上大家看一看。评一评这是什么样的房子。
我也是一个在712矿长大的孩子,当妈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告诉我说有人在新浪发帖,当我进去看到我们所有人盼望的新家居然是这样的景象心里的滋味已经无法形容!!!!!!一个上面的连接是我这篇文章在新浪网的原文,因为一次只能发5张图片所有可能大家看的不是很清楚,第一张是很多退休的长辈们现在住的平房,看看这个房就知道家盼了5个年头的新家意味着什么,可是再看看后面几张,尤其是倒数第1张和第2张,还没入住的房,都还没开始装修,大多数人就和我我一样连房是啥样都没见过,可就是这样钥匙还没拿到手的“新房”,墙体就已经开始开裂,而且居然如此夸张,这样的房能说没有质量问题,有谁敢住???据说去年的时候还有领导到工地视察质量,这么严重的问题难道没看到,是没看到,还是视而不见?这样怎么能让我们不怀疑当初的视察是视察了什么????????!!!!!!!!我想问问视察的领导这样的房您敢住吗????难道我们这10000多家属的性命就如此微不足道吗?你这样跟间接的谋杀有什么区别??????这样的房就是我们盼了整整5个念头才盼来的所谓的新家吗?
希望大家看到这篇帖子能帮我转发,帮我顶贴。也希望能有人可以帮帮我们,用网络和舆论的压力让那些不作为或者胡作非为的所谓的领导,“父母官”,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还我们一个安全温馨的家!!!!!!我在这先代表712矿这10000多无辜的家属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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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上海的塌楼事件再次重演,国家才会重视。为什么中国总是这样?出事之前总想掩盖,出事之后推脱责任?这就是为什么会有汶川5。12的发生,和上海的塌楼事件,真想问问我们的父母官们,难道我们的生命就这么不受重视?
想想那些矿里被抓的领导,为什么一出事就可以大手笔的出资100万,另一个出50万,想保外候审?做为一个早已破产的企业,一个小小矿长,如此巨资从何而来?要知道,矿里的老人,每个月的低保只有130块钱,如此低保的地方,要100万得要几个世纪?
没办法,这些老工人只有期待我们的党中央,于是几位不顾炎热的职工带着数万人的期盼去京找说法,谁知道那个陈立敏竟如此回答:“房子质量本来就是这样的,我们住的房子也是这样的,再说你们标准是65平方,现在扩成85平方了(要知道扩大的面积我们是多出了钱的),要是有什么问题就修修好了嘛,北京的房子也是这样的。如果你们不要的话,那我们就把它卖了。”消息传来,工人们欲哭无泪,翘首盼来的会是这样的答复,真想问问那位姓陈的,到底心是黑的带是红的,良心哪里去了?
712矿的人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有人来帮忙说句话,管管事呢?
楼主的图片还只是冰山一角,希望能将更多的图片传上来,让那些在北京的“父母官”看看他们的房子是否真如这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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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在的国情,你不满意去咬它(他)啊!听说712矿退休的老工人几十年的工龄才1千多点的退休金,他们维权无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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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自动登录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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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十周年。为全面深入推进《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本栏目将于5月15日(周四)下午2:30--4:00,开展“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话题的互动活动。&
&&& 此次话题将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福利保险处张强林处长、何华副处长,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彭佳平、章艾武副主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谢进、林呈亮等嘉宾,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欢迎您积极参与。
主持人:新一周的“12333在线”又来啦!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海雯,节目编辑胥婷、嘉奇,欢迎各位新老朋友光临《12333在线》。今天互动的主题: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了使互动更具针对性,请大家围绕本次互动主题提问。
主持人:从业人员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张强林: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从业人员符合哪些情形可视同工伤?
何华: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主持人: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张强林:从业人员虽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主持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有何规定?应当向哪里提出申请?
何华: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主持人:工伤认定决定应在多少天内作出?
张强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主持人:什么是工伤康复?为什么要进行工伤康复?
彭佳平:工伤康复是指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工伤人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服务。工伤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伤人员个人及家庭生活,也造成了大量社会劳动力的丧失,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通过开展工伤康复,可以促进工伤人员最大限度地恢复生理功能,全面回归家庭、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降低因工伤给社会造成的损失。
主持人:工伤康复包括哪些内容?
章艾武: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医疗康复是保证工伤人员全面康复的前提和基础;职业康复是医疗康复的发展和完善,是帮助工伤人员保持和恢复适当职业能力的必要途径,是开展工伤康复的核心;社会康复则是帮助工伤人员回归社会的重要措施。
主持人:工伤康复有哪些治疗方式?
彭佳平:根据工伤人员不同的伤情程度,工伤康复有住院康复、门诊康复等方式。目前,本市住院工伤康复实行工伤人员申请、鉴定机构确认的管理模式,主要收治伤情较重的工伤人员。
主持人:申请住院工伤康复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章艾武: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且在停工留薪期内;提出住院康复的病种必须属于国家《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规定的9个病种之一的情形,即颅脑损伤、骨折、脊柱脊髓损伤、手外伤、截肢、关节和软组织损伤、烧伤、周围神经损伤、持续植物状态。
主持人:如何申请住院工伤康复,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彭佳平: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劳鉴委)提出住院工伤康复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填写完整的《住院工伤康复申请表》;(2)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主持人:本市住院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有哪些?
章艾武:本市住院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有5家,均为二级以上医院,分别是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杨浦区老年医院、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康复机构由市劳鉴委根据工伤人员的受伤情况和其意愿确定。
主持人: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彭佳平: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主持人:什么情况下工伤人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章艾武:工伤人员经过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主持人: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彭佳平:用人单位、工伤人员可以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鉴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向市劳鉴委提出申请。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工伤人员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的,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治疗职业病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史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主持人:工伤人员应当到哪些医疗机构就医?
章艾武: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卡)到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全市有5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
主持人: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故事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谢进: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2)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应予以补足;(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主持人:因工致残1―4级的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林呈亮: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人员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21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2)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90%―75%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主持人:因工致残7―10级的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林呈亮: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人员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7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
主持人:因工致残5―6级的工伤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谢进: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人员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16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2)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70%―60%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发给;(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8个月、15个月。
主持人:下面由嘉宾开始回复网友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
随风漂浮:工伤认定中可以对受伤部位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吗?
何华:在工伤认定审理过程中涉及受伤部位与事故伤害是否存在关联性的问题,原则上由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提供证明,如司法鉴定意见书。
孙志超:上个礼拜,我请病假回家,在回去路上被一辆货车撞了,腿骨骨折,请问我能按工伤处理吗?
张强林:按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请病假回家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关键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请病假回家是否构成了下班,二是在事故过程中你本人是否承担主要责任。建议你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单位反映并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否认定工伤要由认定机构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法作出确认。&urana:在单位工会组织的每周羽毛球健身活动中跟腱断裂,单位说该活动非单位强制要求参加,故不予申报。像这样的情况,我自己申报的话,有可能被认定工伤吗?
何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中受伤的情形,可以视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你反映的参加工会组织的羽毛球健身活动与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性质不同,具体将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结论。建议你按规定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随风漂浮:请问工伤认定是按照什么范围进行申请?需要带哪些资料?
王金华: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 ③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④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⑥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⑦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王荣伟:我于日在华师大工作时一脚踏空被桌子砸在左髋部位受伤,当时没在意,直到2014年1月份在华东医院就医记录至今,5月13日给出就医记录:左髋关节扭伤半年,双侧髋关节少量积液,目前未见明确股骨头坏死征象,建议随访。左髋关节受伤。医生签名以上情况可否申请工伤,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何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将按规定对受伤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结论。建议你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23:公益性组织从业人员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何华:《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因此公益性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张涛:现在上海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在工伤认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方面有什么特别规定吗?
张强林:有关劳务派遣职工的工伤认定和待遇申领方面的政策规定正在研究制定当中,但有些政策原则在国家制定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已经作了明确。目前,本市明确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的,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实际用工单位配合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承担浮动费率的责任。工伤职工的待遇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劳动能力鉴定
褚伟:请问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章艾武:目前我国使用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GB/T)。
尹志平:超过《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规定的7日内提出异议,还可向鉴定机构申请确认吗?
章艾武:超过7日时限的,视作单位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因对延长的期限并未约定,故单位仍可以申请确认。确认意见出具之前的期限单位应按停工留薪期支付待遇。
尹志平:工伤职工提交延长停工留薪期书面申请后,我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亦未向鉴定机构提出确认申请,是否意味工伤职工的申请即生效。谢谢解答,以便处理好我司遇到的案例。
章艾武:职工向单位书面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单位未提出异议,也未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的,应视作同意延长,直至其提出异议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三、工伤保险待遇
唐QQ628:为什么现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保理赔时,十级还是以5036×3来赔呢?并不是以员工实际工资来赔?9级还是以5036×6啊,跟这个有冲突。
林呈亮: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十级伤残的,为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apple:我们单位职工工伤没交保险,社保说要单位自己赔,我们单位愿意付但是医疗费支付标准有没有机构可以界定呢?
王金华: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简称“工伤保险三个目录”)。本市的“工伤保险三个目录”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执行。
李培根:我于日在公司发生工伤做了工伤认定,能力鉴定无等级,当时公司只报了医药费和停工期间的工资,后于日发生工伤复发,又做了工伤复发确认,又做了能力鉴定为9级,现去社保中心报销有关的医疗费,社保那边却说我的这个9级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只能报销医药费、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
谢进: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待遇、住院伙食补贴、辅助器具配置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相关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人员负伤时肢体或生理受到损伤给予的补偿,故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提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但按月享受的伤残津贴则应按复查鉴定等级进行调整。
谈国华:日认定工伤,日区级鉴定,单位不服,提起再次鉴定,于日市级鉴定,是否能够按政策补足低于3896部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张强林:由于你反映的工伤事故发生在条例和实施办法修订之前,因此,应按事故发生当时生效的政策文件执行。按原政策规定,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负伤前的本人工资支付。1-10级的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6个月不等。低于社平的按事故发生时上年度社平工资托底计发。
谈国华:6级伤残津贴老的待遇是按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60%,但是单位在职工负伤前就长期暗中克扣本人工资和缴费数额,而且有政策证明单位违法但是劳动保障又以超过两年不予受理造成本人伤残津贴损害。请问如何保障合法权益,我说的是政策非证据,因为要充足证据很难,但是还是有证据证明单位连续继续违法的是否可以强制单位补足?
张强林:对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应依法执行,条例规定:对伤残6级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其负伤前的工资的60%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负伤前的工资为本人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若对平均工资收入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处理(若劳动关系终止后提出的,应当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仲裁机构提出)。
王建忠:工伤鉴定完成后,工伤理赔需要多少时间?
张强林:工伤鉴定完成后,即可进入工伤待遇申领阶段,既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持工伤认定书及有关材料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社保中心受理后将在30天内完成待遇支付工作。
yueyue: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时,加班工资算吗?
王金华: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张金霞:职工工伤期间护理费是否有标准?(无发票)
王金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般按照就医的医疗机构的护工费标准承担。&Sign: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下受工伤员工在工伤期间待遇如何计算(计件员工)。另该员工在住院期间护理费无发票是否应该补偿?
张强林: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期间,其中,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其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天20元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标准一般按就医的医疗机构护工费标准支付。
褚伟:你好,我工伤期间的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岗位技能,没有加班费和超产工资,我们公司是计件制的。但12333上面说是自己工伤前12个月所缴纳的平均工资,但是我们公司又说他们给我所缴纳的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岗位技能,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我工伤期间的工资是不是就是按公司说的那样发?
王金华: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谈国华: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注重倾向保护单位,根本没有把本来就没有道德和一向以违法为主要获取利润手段的单位对伤残职工人权的压榨考虑进法律,造成本来就伤残加身的职工维权更困难。这是众多人大代表是企业主或是企业主代理人的结果。
张强林:工伤保险的立法宗旨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伤保险的诸多内容都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倾斜。比如,条例规定单位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必须在30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停工留薪期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义务。对用人单位违法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华:国家最新的工伤康复规定为什么没有把“脑卒中”列入康复的范围?
章艾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脑卒中”系自身疾病,不属于工伤范畴。人社部2013年颁布的工伤康复诊疗规范不再将“脑卒中”列入工伤康复范围是合理的。
Yukizm:非全日制的劳务工工伤保险费也可以个人交吗?
林呈亮: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随风漂浮:请问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年终考核或其他奖励有影响吗?
何华:职工发生工伤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视作正常出勤,由用人单位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其他考核和奖励按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吉吉宝贝2007:虽然最后没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工龄呢?
张强林:受到事故伤害后,未被认定为工伤的,只能按病假处理。由于93年以后职工的工龄均通过缴费年限来体现,因此,不存在长病假影响工龄的问题,主要看在此期间是否继续缴费。
马珍:我想咨询一下安远路45号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章艾武:您可以打12333咨询相关问题,如需转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他们有接转制度。您也可以拨打咨询。
主持人:谢谢大家踊跃参与,一个小时总是那么快。下周同一时间节目继续,欢迎您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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